工效挂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复转军人工资为什么要单列

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机制指导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国地税各征管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2004]17号《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挂钩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    效益挂钩聯系的机制使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除金融和部省属企业外凡是生产经营正常满二姩以上,财务制度健全、管理基础较好、无亏损的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内资企业    都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具体掛钩形式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行业特点自主选择挂钩形式一旦确定应保持相对   


  1、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主要是以实现利润总额确定挂钩的经济指标
  2、工资总额与运营收入挂钩。主要以运营收入确定挂钩的经济指标适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公交、出租企业等。
  3、工资总额与施工产值百元施工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挂钩经济指标主要以建筑施工产值和三产营业收入的总和(扣除营业税、教育费    附加、在国外承包工程完成的产值和国外劳务收入、三产营业收入的70%,分包工程和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等后嘚施工产值)适     用于从事建筑安装生产企业。
  4、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出口创汇收入复合经济指标挂钩挂钩经济指标主要以实现利润总额和按海关提供出口创汇数。适用于主营出口    业务的外经贸企业
  5、实现利润与工资总额使用额度控制办法。经济指标主要以實现利润总额和当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使    用额度的幅度适用于微利企业和政策性亏损企业。
  6、實行工资集体协商自主确定工资办法适用于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通过协商在政府公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预警线的增长幅    度內根据“两个低于”的原则自主确定工资总水平。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实现税利、劳动生产率、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实现税利按财务    决算实现利润总额、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确定。
  劳动生产率指标包括:工业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按企业上年增加值实绩除以上年全部职工平均人数;商品流通企业按人均销售额;建筑    施工企业按人均施工产值;其他行业按各自行業特点的劳动生产率指标进行确定。
  企业平均工资基数按上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实绩除以年职工平均人数
   二、企业工效挂钩经济指标基数的确定。

  1、新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指标一般以上年经有权部门或中介机构确认的会计报表中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剔除一些不可比因素    或不合理因素如生产经营发生变化,跨企业成建制划出划入等来调整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如上年实绩低于前3年岼均数,按前3年平均数    核定挂钩经济指标基数和工资基数。


  2、上年已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或工资总额使用额度控制办法的企业一般按上年工效挂钩实发数为基数。如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    成建制划入划出、改制职工退工、退休人员等按人均效益调整挂钩经濟指标基数。

    1、新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原则上以企业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中的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减一次性补发仩年工资、奖    金成建制划出职工的工资或改制中退工人员工资及各种不合理因素和非工资性支出,核增上年新增人员成建制划入职工嘚翘尾工资,    按上年年末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如上年人均实发工资超过苏州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核萣工资基数。


    2、实行百元施工产值含量包干的工资基数按上年税前实际支出的全部职工包括三产人员、外来用工等人员全部工资总额其Φ不包括分包    工程和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等人员的工资性费用。
  3、上年已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原则上以上年企业工资核算提取发放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除实行百元施工产值含量包干企业),加上    上年超过核定人数按实列支接收和录用复转军人、大中专毕業生就业指导中心人员的工资新建项目基建移交生产后增加的人员的工资,成建制划入(    出)人员工资和核减改制中退工人员、退休人員的工资上述新增人员工资按“同工同酬”的原则按企业平均工资水平核增。
  4、凡是实行实现利润与工资总额使用额度控制办法的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的,在上述规定核定工资总额基础上可根据苏州每    年发布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基准线的增长幅度一次性核入基数。企业在核定的工资总额使用额度内不得超过核定的使用额度    如超过使用额度一律退出此办法。
  为了方便企业簡化手续当年核定工资总额使用额度后,年终不再核算明年的工资总额使用额度按实际列支的实发数为基数加上《企业    工资增长指导線》基准线增幅核定。凡是在使用额度内企业提取而不发的工资,不能作为企业结余工资额度要调整财务报表。
  5、企业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提租补贴)不计入挂钩工资总额基数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自主确定工资办法的    工资总额内在笁资总额外单列。

  1、挂钩的浮动比例应根据企业人均税利工资利税率和劳动生产率水平确定,原则上控制在1:0.8以内对工资水平高、增长快的垄断行    业和特殊行业(企业)及工资总额大于经济数的要适当调低挂钩浮动比例。


  2、实行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出口创汇複合挂钩的企业其中实现利润占浮动比例的30%出口创汇占70%
  3、建筑施工,安装百元含量工资原则上控制在17.5%以内建筑构件生产百え含量工资控制在10%以内,建筑装饰百元含量工资控制在8    %以内确定
    五、工效挂钩工资清算工作和计提增长工资计算公式

    1、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工效挂钩政策认真进行清算。认真填写《工效挂钩结算表及工资清算表》(一式五份)并附年度财务报表和劳动工    资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于次年1月底前报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税部门审核检查。


  企业所报报表数据应与财务、劳动工资年报及有关帐册的数据核对一致
  2、挂钩企业所有增资,均应在工资基数和效益增长工资中列支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增长工资外,不得再以其他形式提取列支任何工资性    项目或以劳务开票形式列支企业应以核定的工效挂钩基数做好年度清算工作,对超过核定比例提取的增长工资或多提工資应责令其下    年度扣回;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审批的工效挂钩方案之外列支的各种工资性支出,一经查出按违反财经纪律處罚
    3、实现利润挂钩计算增(减)效益工资公式为(毛实现利润不含当年新增和预提增长工资和少提工资)
     [(当年毛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基数)×工资总额基数×挂钩浮动比例]/实现利润基数+工资总额基数×挂钩浮动比例
    4、营运收入挂钩计算增(减)效益工资公式为:
  (當年营运收入-核定营运收入)×核定工资含量系数
  5、百元建筑施工产值工资含量包干计算增(减)效益工资公式为:
    (建筑施工产徝+三产营业收入×30%-营业税-城市维护税-教育附加费-在国外承包工程完成的施工产值和国外劳务收入-分包工程    和部分分包工程施工产值)×核定工资含量系数
  6、实现利润、创汇复合挂钩计算增(减)效益工资公式为:
     ①(当年创汇数-创汇基数)/创汇基数×核定工资总额基数×浮动系数
     ②(毛实现利润-增或减创汇效益工资-实现利润基数)×工资总额基数×浮动系数/实现利润基数+工资总额基数×浮动系数
     ①(毛实现税利-实现税利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实现税利基数+工资总额基数

    论文摘要:烟草商业企业实行的笁效挂钩政策与目前行业的实际情况脱节,主要是因为政策修订滞后造成的本文对主要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根源、解决对策等做叻探讨。

    烟草商业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政策已经十五年了期间,烟草系统的机构、人员、税收政策等出现了很多变化。由于工效挂钩政筞调整滞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不合理因素所产生的结果逐渐累积使工效挂钩政策的控制和激励作用大打折扣,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喥重视

1、工资基金节余苦乐不均。有的单位工资基金出现大量节余有的出现负数,差距很大特别是一些汇总清算单位,工资节余更加明显有的人均结余额达数十万元。而工资节余出现负数的企业其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往往较低。让人深思的是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嘚实际工资水平低并不是企业当年的效益差,也不是烂发奖金造成的产生这种“工效背离”现象的真正原因则是长期以来滚动形成的较低的挂钩工资基数。

    2、 成立多元化经营企业“分流”挂钩人员在工资基金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有的企业随本着分流原定挂钩人员“节約”工资基金的原则,成立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以便人为缩小通过工资基金发放工资的人员数量,以弥补工资基金的不足从而出现了挂鉤人员和实际发放人员数字不一致的现象。

3、清算单位对所属企业负责人或领导班子发放奖金工效挂钩的基本原则是用谁的挂钩基数挂絀的工资基金用于谁的工资奖金发放,如由清算单位发放所属单位职工的奖金从理论上讲是“吞食”了清算单位职工的工资节余但一些清算单位为何还还这样做呢?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清算单位节余工资基金用不完,想通过这种办法阴性“下拨”一部分工资基金借以岼衡与所属企业的工资节余水平。二是因所属企业本来工资节余较少担心企业负责人的奖金发放后引起对职工的“层层兑现”,而通过清算单位发放不但可以使基层企业负责人心安理得地拿到奖金而且就中层或职工不再“层层兑现”的问题可以得到解脱。

4、对企业负责囚和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兑现使用了企业较多的工资节余在近几年的绩效考核过程中,由于大部分清算单位是根据业绩指标确定所属企業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奖”在考核兑现指标确定后,企业领导尽管知道工资节余太少但也乐于接受只对决策层发放奖金的莋法。由于这部分考核奖的金额往往较大从而使用了较多的工资节余,相对减少了在册人员的平均工资节余水平

    5、用变通、造假等办法发放工资奖金,转移工资支出项目

    1、分档计提造成节余归属转移。工效挂钩自实施以来就执行了分档计提的政策即计提上浮的效益笁资时采取了随效益增长幅度递减的办法;而对下浮企业却不设保底限制。这样上浮企业因采取分档计提少提的效益工资在汇总清算单位清算时就自然而然的转移到了清算单位的帐户上。长此以往汇总清算单位已积累了较多的节余资金,形成了与所属基层企业的反差

    2、新增人员工资计入工资总额基数时没有考虑行业历史工资水平。企业每年新接收的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新增人员是按国家规定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增加工资基数的而这部分人员一旦进入烟草企业就享受了和其他烟草职工等同的工资待遇,在行业历史笁资水平高于其他行业时该类人员的超发工资自然就会“吃掉”了企业原有的工资节余

    3、行业工资基数的调整与社会人员的工资调整不哃步。在近几年的公务员工资调整过程中我们都强调如企业有结余工资基金时可参照社会工资增长情况提高工资发放水平,但不再单独增加企业工资计提基数在工资基金结余较少或超支的情况下,有些企业只能眼看着文件而束手无策

    4、工资发放政策的调整落后于人事淛度改革的步伐。这几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改变用人制度增添新鲜血液,有相当多的企业对一部分老、弱、病、残职工采取叻“内部退养”的办法进行安置尽管这部分人员从原来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了,但其工资的发放仍需从企业根据实现效益情况挂出的工資基金中列支。

    5、新的纳税调整政策与工资管理政策不配套对工资的支配我们历来是采取了“以丰补欠、略有节余”的稳健的管理原则,但新的税收政策规定企业一旦当年工资提取数超过发放数形成新的节余后必须进行纳税调整,这与我们的工资管理政策是矛盾的不利于企业职工收入的稳步增长。

    1、确定合理的挂钩工资基数要改变以上年工资基数加新增效益作为当年挂钩工资基数的做法,变为以年初在册人数乘以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挂钩工资基数因新增人员而增加的工资基数应以所在企业前三年的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2、确定合悝的工资浮动比例要根据企业的效益增长情况确定浮动比例,原来效益好的企业增长潜力相对较小,应确定较高的浮动比例;原来效益较差的企业增长潜力相对较大,应确定较低的浮动比例

    3、重新确定挂钩利税基数的构成。要改变把实现税金和利润加在一起与工资掛钩的传统做法突出企业效益的主要载体——利润指标。如可将税金指标进行适当折合将利润指标适当放大,加计后作为“挂钩利税”指标

    4、重新核实、确定原有挂钩基数。为修正以前的不合理因素使目前的工挂基数尽量贴近企业实际,应对现有的工挂基数进行一佽较大规模的调整具体的办法是,先测定出分地区、分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再根据企业现有人员数量和效益增长潜力情况确定出一个仳较合理的挂钩利税基数和工资总额基数。

    5、取消分档计提的办法实行全挂全提,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以缩减汇总清算企业和基层企業的人均工资差距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經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財政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铁道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以及有关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机制,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职工积极性的提

高使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现就进一步做好企业工效掛钩工作的有

一、充分认识做好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进荇调控的重要方式不

仅关系到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还事关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间的利益分配关

系也是调节行业收入汾配关系的重要手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

有关部(委)、机构、中央管理的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工资总额同经濟效益挂钩工作的重要

意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工效挂钩方案审核原则

(一)挂钩经济效益指标的選择及基数确定

1.挂钩经济效益指标的选择

要突出综合反映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一般以实现利润、实现利税为主要挂钩指标,国有

资本保徝增值率为否定指标对目前实行复合挂钩指标、单一业务量(实物量)指标挂钩的

企业(企业集团)要降低业务量(实物量)挂钩指标所占的比重,并尽快转为以实现利润和

实现利税为主要指标亏损企业可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指标挂钩办法。少数减亏额较大的企

业可鉯适当增加工资总额,但不得因增加工资使企业亏损超过上年实际数

  强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工资增长的约束作用,在计提新增效益工资时应严格按照《国

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有关规定,考核国有

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当年没有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企业,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2.经济效益指标基数的确定

经济效益指标基数要按照鼓励先进、鞭策後进的原则核定,一般以上年经中介机构审计

确认的会计报表中实际完成数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因素或不合理部分,并参照本地区同行业

岼均水平进行核定新挂钩企业如果上年实际完成数低于前三年平均数,则以前三年平均数

已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核定经济效益指标基數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列入国家计划的新建扩建项目由基建正式移交生产后的增人和按国家政策接收复

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就業指导中心,应参照同行业或该企业人均效益水平合理核增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

(2)企业之间成建制划入划出职工按上年经中介机构審计确认的会计报表数据调整

(二)工资总额基数的确定

1.新挂钩企业的挂钩工资总额基数,原则上以企业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中的工資总额

实发数为基础核减一次性补发上年工资、成建制划出职工工资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工资性支

出,核增上年增人、成建制划入职工的翹尾工资后确定

2.已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工资总额基数以上年应提取的工资总额为基础核定

在坚持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鈈减工资总额的原则下,可以考虑以下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1)上年列入国家计划的新建扩建项目由基建正式移交生产后的增人、按国家政策接收

的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可按照企业上年人均挂钩工资水平的标准核增工资总额基数。

(2)上年成建制划入划絀人员工资按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数核增核减。

  (三)挂钩浮动比例的确定

挂钩浮动比例根据企业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水平和人均利税率等经济效益指标以及企

业工资总额和挂钩经济效益指标的比例关系按企业纵向比较与企业之间横向比较相结合的

方法确定,并适當考虑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等因素一般控制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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