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從2017年永春县公开 招聘村务(社区)专职村级工作者工资待遇应聘者中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保持不动产登記队伍的稳定,确保我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和质量拟从参加2017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村级工作者工资待遇应聘者中招聘一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编外人员),以充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队伍方案如下:
1、参加2017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村务(社区)專职村级工作者工资待遇考试未被聘用者分数从高到低排列6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为保持不动产登记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被聘用者应在本单位最少服务3年
1、本次招聘采用电话询问方式,根据符合招聘条件的参聘者的意願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最后1名若出现成绩并列情况,采取按测绘类、国土资源管理类、建筑类、林学类、地理科学类、法学类、设计学类、文秘类、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专业順序并综合学历、是否党员、是否全日制、基层工作经历等排序确定)
2、应聘所需材料:在通知时间内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下列材料:2018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县国土资源局对参聘人员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4、体检考察:资格审查合格后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将及时组织入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和考察。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5、补聘辦法: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将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并入围考察的人员需提交计生、综治证明等相关材料
7、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四、聘用、相关待遇及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永春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即时公开栏进行为期7忝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将安排上岗报到应聘者在限定的时间内未到县国土资源局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次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基本工资、绩效奖金2500元(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奖金500元)并有五险一金(标准按永春县职工个人下限标准执行,个人缴交部分自付)
本次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如没按要求服务满3年者,则取消当年度的绩效、奖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永春国土、永春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