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事故未办理住院手续,属于留院观察和住院区别期,现在去别的医院,比如从2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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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黑幕穿白衣的都是天使吗?医院是救人还是杀人??  儿科ICU病房主治医生刘鹤治疗肺炎出院14小时婴儿死亡  事故人档案:  姓名:曾楷沣(双胎之小)
  事故于:日早上7:00
出生证编号:J
  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ICU病房主治医生刘鹤治疗婴儿肺炎,一个月内婴儿住两次医院花费3万多元;16点出院次日凌晨7点婴儿死亡。死亡原因有二:一、肺炎没有度过危险期让病人出院,发病后无法短暂时间内抢救;二、病人有先天性室间隔缺省,服用刘鹤医生开的心脏病慎用的“易坦静”药物(并嘱咐在院外指定药店购买,监护人购买后返去询问他说可以服用)。  事故后12小时,医院在报警后才肯提供所谓的治疗病历(病例已基本修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医生现场已对质承认事实)。事后通过律师诉讼,多个律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后反应病例修改无法胜诉,当事人对质的语言不能做有利证据。医院底层领导表明要求走司法程序,之后再也无法找到相关领导和当事医生(出差、开会、休假、你等一会儿等等方法开溜和躲避)。  具了解此医院每年会医死很多病人,家属通过各种渠道都不了了之!各位网民都是有儿女的,望看到此帖后指点一下方法,为这个小孩和悲痛欲绝的父母讨个公道,谢谢您了!!!  事故人员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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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杀人了!
  无良医生,该死
  祝愿那些无医德的医生断子绝孙,有医德医生医生好运。
  做为老乡给你顶起来
  顶起来
  识大体、明大理、顾大局
  谢谢各位了!
  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黑幕   作者: 医院的受害者
时间: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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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治死人不管   作者: liangliang909
时间: 11:37:00
访问:117   还我婴儿母亲为死者讨回公道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在3月28日为产妇梁艳接生那时是7点钟进产房到10点55医生给家属说孩子生下来咯报母子平安母亲还在产房观察过了半小时医生说母亲不好了大出血
     天涯杂谈
[转载专区]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杀人医院想...   作者: 一琴一剑白云外
时间: 21:38:00
访问:24   两岁半的孩子因感冒,前两天[09年5月19号,20号]在襄樊市人民第一医院打针就几瓶很小的药液要了孩子幼小鲜活的生命,三天的时间啊只是轻微的感冒,本来前两天打针已经好了,但病历是写的是孩子精神非常欠佳,妈妈心疼孩子,21号询问医生能否给孩子打点营养针医生在没有给孩子作任何身体检查的情况下,就给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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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在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被尿憋死了   作者: lizhu508027
时间: 18:06:00
访问:9   话说活人被尿憋死了!你可能不信,甚至认为是耸人听闻,但它确是真真切切活生生地事实,死者就是我的母亲汪从敬,年仅63岁,它就发生在襄樊一医院呼吸内科,请你耐着性细听痛失母亲的儿子朱力荀述事情的经过,若你看完后能帮我出谋划策,本人将万分感激!我的母亲是一名普通的退休女性,因一般性的身
  真象不明.首先是出院病人.出院时患儿全身情况应该不错家属才愿意出院的.在出院后的14小时内,家长对患儿的照料是否得当,死亡原因鉴定了没有?记得去年深圳就有一例患儿在家异物窒息死亡的,打砸医院说是医院用药过敏致死的.  先作尸检,鉴定死因再说吧.孩子咋死的,病情加重后家长有没有及时发现,及时送信医院?家长有没有责任?别事情没弄明白就骂医院黑幕.请问楼主,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明显违规,比如收受红包啊,用假药啊啥的才叫黑幕,你所说的黑幕是指啥?
  出生身体状况:  孕期37周、身长45公分、体重2.3公斤;先天室间隔缺损0.51mm,房间隔缺损0.45mm,大脑(CT检查)中度缺氧做了两个疗程进口药物护脑治疗,其他健康。  出生后治疗情况:  出生3天在县医院(环境差)双胎都感染肺炎,共用医药费1万元,治疗不见好转;日下午转入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婴儿重症监护(ICU)病房治疗,于5月2日早上10点健康出院(除先心病)这个小孩花费用11000元,另一小孩花费用12000元多。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没有上万元钱肺炎都会要人命!!!住院时家属只负责交钱,其它什么都无从知道,每周可以隔着玻璃在10米外探望3次。  5月15日在谷城石花医院做第二疗程护脑治疗,第6天发现感染支气管肺炎(当地流感,大人小孩多数感冒);  5月22日19时19分直接转入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婴儿重症监护(ICU)病房治疗;治疗第4天医院主治医生刘鹤反映,要求(由于上次治疗用药太好)这次要用世界上最好的抗生素,但对小孩的肝和肾副作用太大;所以被监护人拒绝,维持治疗;  5月30日和医生刘鹤沟通反映病情得到控制,再观察几天;  6月1日探视和医生沟通情况好转,建议不要等到1岁做心脏手术尽早安排会提高小孩的抵抗力如再次感染就不好办了,再观察一天看看是否能出院;  6月2日晚给电话主治医生刘鹤询问出院时间,医生说在观察一晚明早给电话;  6月3日8:00给电话询问,医生要求等10点钟会诊后给电话决定,10点钟给电话说主任医生在忙,12点给电话;12点给电话主治医生刘鹤,直接说下午来办出院手续。  6月3日16点办理出院,花费用14630元,医生建议尽早安排去上级医院做心脏手术和家中最好买备用氧气以免在感染路上急用;同时要求家属写了解病情同意出院的签字,并嘱咐还有点咳开了(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和易坦静)回家服用;(医生是用便条写的,见原件扫描件)购买药后发现易坦静说明上写有心脏疾病慎用,回头询问主治医生刘鹤表示可以服用没问题。回家后不怎么吃奶,晚上19点按医生要求的剂量给服用了药物,之后发现有呼气稍快的情况但很明显,夜里没有哭闹。  事故后穷人无赖  6月4日6点多发现呼气加快,马上打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电话无人接,接着拨打了120谷城医院接的电话表示这种情况来不及,建议在当地找医生先抢救一下,待当地医生来后发现呼吸和心跳基本停止证实死亡。  6月4日中午,监护人将小孩尸体抱到医院要求封存和调出病历,院方给于推脱只是补开了出院小结,出院小结上写的是我们坚持要出院,但过程中我们从没坚持出院从而发生了争吵。下午16点30分,我(小孩父亲)从广州赶回襄樊到医院带着警察去封存病历,院方一直推脱到19点才给封存。当时发现病历后面两天已改动。(所谓的病历:不是家属办住院买的病历,而是院方治疗用电脑打的病例,如不是出现死亡事故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此病例)  6月5日8:30,找了襄樊市卫生局医疗事故科,其结果是情况复杂牵扯到命案,让我们司法解剖;10:00点在司法解剖部门要求先交一万元解剖费,和医院沟通能否双方各出一半分用(因住院把家里钱花完,还借了两万外债;正打算将新建的房子卖了给小孩做心脏手术);院方表示一分钱都拿不出。  6月6日家属准备钱的过程中,了解到过了48小时医学解剖对药物鉴定已无效,最终放弃医学解剖。  6月7日在襄樊找了几家律师事务所,准备授权诉讼;基本结果都一样,了解到过程和看了被复印的病历后说法是:1.首先要准备15000左右的费用(包含代理费和诉讼费);2.本案病历被休改的部分“家属坚持出院”的字样会导致胜诉的可能不到50%;3、准备2-3年的时间耗。由于经济情况暂时无钱诉讼,此时深深感受到法律是保护有钱人、由此可见目前中国穷人中有多少冤屈不了了之!  6月8日上午和医院医务科领导沟通处理:找了院方当事人对峙,对方口头承认了以上出院过程属实。医务科领导表示,由当事医生刘鹤将事情经过利用中午时间写出来下午和院长商量后处理。下午直到16点,医务科领导只说,情况已了解;很遗憾的告诉你们,院长的意思是走司法程序,否则一分钱没有;之后找开会的接口开溜了。在和医务科领导沟通时事医生刘鹤也开溜了,找到儿科大楼7楼ICU病房时,监控对讲护士说刘鹤医生几天都没上班了,随后上来几个保安把我们“请”了下去。随后去找医院里其他领导,结果都是出差或去外面开会了。  6月9日找医院里领导,结果还是出差或去外面开会了。到了晚上,对小孩想讨个说法的希望彻底破灭了,找到太平间交了一千多的费用,含泪请太平间师傅将小孩安葬。            各位网民您们好!我和我家人这种遭遇想为孩子讨个说法,但是无门,所以把事情粗略情况放在网上,其目的是:  一、 希望网名给出个点子给孩子讨个说法;  二、 这种典型事情,请各位相关执政有负责心的领导关注,监管;我的孩子这样没有了,不希望这样的悲剧重复发生;  
  楼上的,你站着说话不腰痛,在襄樊第一人民医院这样的事故还少了,你难道没有后代?再说你对情况了解有多少?如果你是当事医生请问你的良心何在?晚上做恶梦吗?在梦中我儿子有没有去找你?你的良心安稳吗?你信佛教吗?听说过因果报应吗?不会报在你身上就会是在你后代身上或者说是你的后世?如果不是,也不会有报应,我骂不是你;请不要在这咬文嚼字,谢谢!
  老乡,帮你顶起来!
  楼主医闹---------鉴定完毕!
  小孩病重是死因。同情你。  但是不能赖医院。  1.出院是你同意的,病情不稳定,家属也不会同意出院,出院时病还没有完全好,所以会让你签字同意出院,彻底治好了就不会让你签字了。  2.易坦静是慎用不是禁用,所以医生没有责任。
  死亡原因有二:一、肺炎没有度过危险期让病人出院,发病后无法短暂时间内抢救;二、病人有先天性室间隔缺省,服用刘鹤医生开的心脏病慎用的“易坦静”药物(并嘱咐在院外指定药店购买,监护人购买后返去询问他说可以服用)。  医院的责任去哪了,你儿子还在危险期医生不让出院,你会出院????请问医院什么要改病历?????????????
  无良医德不得好死!!!
  在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ICU病房只要进去了,不管什么情况,正常出院都要签字,否则你根本见不到小孩。再说你孩子没住过,不要为那些无良医德的人说话,还要帮他们害死多少人????????
  医院涂改患者病例该担何责  --------------------------------------------------------------------------------     发布时间:日 07时14分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上海第一医院、华山医院,两名患者死亡,两份病历均被涂改……    医院涂改患者病例该担何责    《工人日报》    胡喜盈/文图            院方在病人沈秀清死亡之后向法院提交的病历,但其中缺少了4、5、7、8日四天的病史记录。        死者沈秀清的丈夫经过诉讼获得上海第一人民医院赔偿款10万余元。    
近年来,在医患纠纷中,医院利用其特有的技术专长、代患者保管病历的便利,涂改他人病历的事情时有发生。其原因十分简单,推卸医院、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应负有的医疗责任、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应属伪证行为,它干扰司法审判、侵犯他人权益,确应严肃追究。    
——编辑手记    
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一起医院涂改死者病例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死者家属已得到赔偿。无独有偶,在该案审理期间,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同样判决了另一起医院涂改死亡患者病理的案件。    
涂改病例    
日,家住上海打虎山路的沈秀清女士因呕吐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胆囊炎、胆囊结石、肾结石,医院对其予以禁食、补液、抗炎等治疗。住院期间,由于患者每日排液量明显大于医院的补液量,患者出现口渴、嘴唇开裂、因干燥脱皮屑等症状。    
日,患者呼吸困难,10日死亡。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认为:中枢性感染待查、感染部位性质待查。    
患者丈夫李宗昌为弄清妻子死因,委托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进行尸检,死亡原因为“肺动脉栓塞”,造成的原因是在患者补液过程中,医生没有注意保持患者体内水分平衡,出现脱水,血粘稠度增高,导致外周静脉系统形成血栓,漂流至肺动脉产生栓塞。    
李宗昌将此案诉至上海虹口区法院,认为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对患者水、电解质以及凝血系统、血脂胆固醇的指标变化疏于注意;在患者可能发生血栓的情况下未采取积极治疗措施,致使患者发生肺动脉栓塞;在患者已经发生肺动脉栓塞状况下,未对疾病进行认真鉴别诊断,漏诊,贻误病情,最终导致患者身亡。    
法院受理该案后,委托上海徐汇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学会在对医院提交给法院的送检材料审核中,发现缺少记载病史的资料,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受理鉴定。    
原来,医院向法院提供的是已经涂改过的死者病历:医院住院病史第1页,诊断日期栏内有涂改现象;病史记录中无日、8日两天的记载;长期诊疗医嘱中缺日、7日、8日记载;临时诊疗医嘱中缺日、6日记载;护理记录单中缺日、5日、6日、7日、8日记载;医疗告知书、病员授权委托书均无患者及家属签名……    
无独有偶    
无独有偶,就在李宗昌妻子病例被医院涂改一案审理之时,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就另一医院涂改病历的案件作出判决。    
据61岁家住上海淮海中路的教师黄玮介绍:几年前,60岁的丈夫李华清感到心慌不适,在家属陪同下前往上海华山医院急诊室就诊,医生给患者进行静脉注射。    
静脉注射后患者感觉极度不适,医生吩咐患者采取呕吐方法会舒服一些。患者按医生的吩咐照办以后,不但没有缓解症状,难受程度反而加重。此时,医生要求患者自己走到治疗室去输液。    
输液几分钟后,患者大叫一声后便失去知觉。医生听到叫声后要求护工赶快找病床,给患者做人工呼吸、心脏按摩……此时,患者的心电图波纹已成直线,医生忙将患者拉到急救室,进行电击除颤,但急救室内竟找不到电击器,又是一阵忙乱……当晚21时20分医院停止抢救,宣布患者死亡。    
当时患者的家属提出要查看病历,遭到医生拒绝,说病历要等办完丧事之后才能复印。    
患者李华清死亡后的第22天,李华清的妻子黄玮第一次去医院复印病历,发现病历缺少第2页和第23页。当她向院方表示质疑时,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却对她说:“印刷厂少印也是有可能的。”    
之后,黄玮再次去医院,要求封存病历,并在封条上面写上缺少第2、第23页。    
之后,黄玮仔细核对医生的记录,发现病历已经伪造,医疗发票上的药品与病历记录上医生使用的药品已经有过多处改动。    
死者家属将华山医院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40余万元。    
受案后,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应死者家属的申请,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结论为:1.难以判断《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缺失的第2、第23页是否人为撕毁;2.《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第1页背面书写“有‘胃癌’史化疗过”、“既往有2型糖尿病高血压”、“告病危”等字是添加形成的;3.《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第1页背面书写的“HR200次/分”中的“2”字被涂改前是“1”字:“室速”两字右侧被涂改前为“可能”两字;字迹“利多卡因80”处改写前字迹难以辨认……这份鉴定报告还指出了其他病历被明显涂改的痕迹。    
医院曾就本起医疗事件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原告不同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病史资料并非在患者死亡当日封存,经司法部门鉴定有明显涂改痕迹,并且存在缺页现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据此,上海市医学会以“患方提出不同意用涂改过的病史进行鉴定,使鉴定工作无法进行”为由,对该起医患纠纷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上海华山医院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死者家属对医院提供的诊疗服务提出异议,因此医院应当对其医疗服务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以及本起医患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等负有举证责任。    
现医院提供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经鉴定确认存在多处添加和涂改,且部分经涂改的内容已无法还原,致使医学会无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院未完成举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医院应对死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死者家属黄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3万余元。    
上海第一医院赔偿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李华清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后,上海法院对沈秀清死亡一案的一审开庭审理。    
法院委托上海市卢湾区医学会组织专家针对本案所涉争议进行技术鉴定。但李宗昌认为病历缺失,不能如实反映当时医院的诊治情况,不同意进行技术鉴定。    
上海市第一医院则认为,个别天数未对患者病情和医嘱进行记载,是因为患者病情稳定,根据病史书写的相关规定,并不违法。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病历资料是最重要的证据材料,是专家对医疗纠纷作出准确鉴定、判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过错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的主要依据。    
同时,病历资料还是判断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程度的重要依据。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否对患者沈秀清的死亡结果承担民事责任,本应该通过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明确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但医院不能提供完整病史记录,导致不能进行鉴定,应由其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医院关于未对患者病情、医嘱等进行连续性记载,是因为在此期间患者病情稳定的辩称,与病史记录规范不符,故法院不予采信。况且其对病历资料还存在不规范地随意涂改现象,医疗告知书、病员授权委托书均无签字,均与病历书写规范不符。综上,应认定医院不能提供真实、完整的病历资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医院承担,即医院应对患者死亡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李宗昌等人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律师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8098.74元。    
判决后,李宗昌等人不服,认为医院病历缺失导致无法鉴定,应对患者死亡的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审中,医院对原审法院认定医院病史记录缺失表示异议,辩称医院在对患者诊治过程中,已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操作;患者死于肺动脉栓塞,与医院的诊治活动无关,医院不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缺少记载的病历,系因患者病情稳定无需开具医嘱,因此医院亦无违反规定之处。    
法院认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医院虽申请医学会就本案医疗争议进行技术鉴定,但因被上诉人不能提供完整病历,致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无法进行鉴定,因此,原审法院判定由医院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后果是正确的。    
医院辩称其病历不存在缺失,患者病情稳定没有医嘱需要记载,但该辩称与患者实际病情不符,原审法院不予采信该辩称亦是正确的。由于医院无法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过错,也无法证明因果关系的参与度,医院即应承担本案全部赔偿责任。    
判决医院赔偿死者亲属10万余元。          
  我知道楼上有几个都是和本案有关的人,你放心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为我儿子审冤,让你们的灵魂不安;虽然病历修改了,我法胜诉;但是那些人的灵魂会受到宣判的,在三维空间中真理是无法改变的。修改证据只是你们逃过了世俗的审判,但是灵魂的审判你们以为跑得了????
  我只是奇怪,有理为啥要改病历?
  医院为了怕吃官司,所以才改的,当我们看到病历内容才发现和事实不符,院方只是回避不予理睬,谢谢关注!
    作者:__名字难起怎么办 回复日期: 11:14:44 
    我只是奇怪,有理为啥要改病历?  ----------------------------------------------------------    作者:医院的受害者 回复日期: 11:19:06 
    医院为了怕吃官司,所以才改的,当我们看到病历内容才发现和事实不符,院方只是回避不予理睬,谢谢关注    =======================================================================    原来如此,篡改病历可是个技术活,搞得不好就弄巧成拙,偷鸡不成蚀把米,医院可真不容易啊,啧啧~          
    又是一幕惨剧,无语了.....      
  作者:瞧着你呐 回复日期: 11:25:13    
        作者:__名字难起怎么办 回复日期: 11:14:44       我只是奇怪,有理为啥要改病历?    ----------------------------------------------------------        作者:医院的受害者 回复日期: 11:19:06       医院为了怕吃官司,所以才改的,当我们看到病历内容才发现和事实不符,院方只是回避不予理睬,谢谢关注        =======================================================================        原来如此,篡改病历可是个技术活,搞得不好就弄巧成拙,偷鸡不成蚀把米,医院可真不容易啊,啧啧~    ——————————————————————————————  通常一个谎言需要更多的谎言来支持。。。。。。。结果就露馅了。
  医生错了该有勇气承担责任啊,要不然会一辈子不安的
    通常一个谎言需要更多的谎言来支持。。。。。。。结果就露馅了。  ----------------------------------------------------------------------    所以如果想造假,就一定要记住是如何造假的,否则一不当心说出句实话来就无法自圆其说了。。。    
  骇人听闻。。。闻者伤心。
  伸张正义,要求主管部门不要姑息养奸,还人民一个公道。
  以下是原件的扫描件医院名头最后一次治疗发票治疗清单1治疗清单2
  继续扫描件治疗清单3治疗清单4治疗清单5治疗清单6及所开药物单医生开的药物单背面
  主治医生刘鹤所开“易坦静”药物说明书扫描件说明书正面说明书背面
  图片太小了,看不大清楚。
本报讯(记者李学梅)“原以为自己在医院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对医院的流程、业务等都很熟悉。这回当了一天患者,看病不托关系,没找熟人,才体会到患者看病有多难!”昨天,京城19家大医院的院长聚在一起,交流着自己体验“当一天患者”后的体会。      迷宫一样的科室分布,不甚清晰的指示标识,让这些自认为对医院“门儿清”的院长一时也犯懵。由于这次是各医院间交叉体验,北京安贞医院院长张兆光特意挑了家在全国大名鼎鼎的医院。让他郁闷的是,一大早就到了这家医院,转了半天愣是没找着挂号处。好不容易根据导医的指引在一个简易棚中找到了挂号处,还是被眼前人山人海的场景吓了一跳,虽然此前他已对这家医院的挂号难有所耳闻也作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张院长本想挂的内分泌号早就没有了,他只好选择体验骨科。两个多小时的等待换来了六七分钟的问诊,而超声检查一下就预约到一个星期之后了。      挂号难、候诊时间长、检查预约时间久、就诊时间短,也是院长们体验后的普遍感受。看一次病至少要排4次队,挂号、拿药、检查得交3次费,前后没两三个小时还真下不来,可真正看病的时间只有大约十来分钟。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在一家三甲专科医院就诊时掐表计时,从他排队挂号到离开医院共用了405分钟,但绝大部分时间都在等待,真正看病不过20分钟,看病时间只占整个就诊过程的4.9%。      此外,医院停车难、服务态度冷漠、医生护士超负荷工作等也让这些特殊的“患者”感触颇深。有了切身体会,院长们开始对自家医院的就诊流程进行反思,并拿出了整改办法。北京妇产医院与有关单位协调,为患者开放临近的朝阳体育馆作为停车场,并利用孕妇候诊的时间办起了孕妇学校;天坛医院延长了门诊时间,缩短CT、核磁等检查的预约时间;北京中医医院要求专家不得因开会等原因擅自缺席门诊,并推行网上和电话预约挂号。一些院长还建议制定政策,鼓励大医院的专家进入社区多点执业,为患者服务。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告诉记者,看病难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反映出的是医疗卫生发展与社会整体发展的不协调。“要求院长当一天患者,目的是让他们在体验中发现自身管理中的不足,并通过改善流程和服务,让患者更加满意。”        新闻时评    
  以上图片可以下载放大
  这辈子还没去过襄樊,竟然成了与本案有关的人了.笑死我了.从你提供的资料看,你家孩子先天室间隔缺损0.51mm,房间隔缺损0.45mm是很容易出现呼吸循环方面问题的.出院的时候,应该是全身情况允许,并且家属同意才出的院吧,出院后为啥突然死亡,出现了怎样的情况,你是不是说明一下?  你说的易坦净,我专门查了一下,原来就是祛痰的氨嗅索类药,对肺部感染,痰不利的病儿用,是没啥问题的.你要找到是易坦净导致患儿死亡的证据再说话吧,别啥事都往医院头上赖.  没办法,这类先性患儿不早做手术的话,往往会花个倾家荡产,最后还人才两空的.  要想给你儿死亡一个说法,还是尸解,鉴定吧,找出死亡原因.如果医院有责任,赔多少管我屁事.如果医院没责任,是出院后家长没照料好而导致突然死亡,现在又想闹医院点钱,可能大家都看不过眼的.相信世间自有公道在
  你不了解情况,没调查就不要说一些没有根据的话,这样会直接误认为和你有关,或者你和此药物有关,还有强调一下是危险期未过电话通知我们可以出院,如果在医院就完全可以抢救,这种心脏手术国内已经很成熟了,再说民政局已经和我们联系由红十字会定点医院做手术,费用我直承担少许费用,什么倾家荡产?在说倾家荡产我也直,你能生双胞胎吗?医院为什么要修改病历,连在里面的医生都说说不过去。如果是你儿子出院晚19点到家,次日早上不到7点就死亡,你是什么想法?怎么有时间去做手术?在说你的双胞胎这样死一个你会笑着说没事?除非你是畜牲?甚至连畜牲都不如。
  楼上的,你的儿子如果医院告诉你还在危险期,你会让你儿子出院?你儿子住过ICU病房吗?没有的话的我告诉你,病人的情况只有医院知道;你根本接触不到你儿子,更不知道病情;凡是出院都要医院许可,家属签字办理,如果医院认为有危险不能出院就要签:病人不宜出院,家属强烈要求出院,出院后后果自负的字样及家属签字。还不明白下次经历了就知道了
  襄樊的老乡给你顶起。前段时间一医院门口被堵住,据说是一医院接生把人家母女都搞死了。  无良的医生。一医院就是土霸王,有什么办法。黑。  
  可惜啊,没有网推,你的帖子注定得不到人的关注。天涯的水很深。哎。
  那个秋天的大sb是个医生来着,整天在网上为了南平被砍的一堆猪猡在叫嚣,你指望丫挺的关心患者?做梦吧。
  『天涯时空』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治死人不管         作者:liangliang909 提交日期: 11:37:00 访问:293 回复:7
    ??         还我婴儿母亲 为死者讨回公道         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 在3月28日为产妇梁艳接生 那时是7点钟进产房         到10点55医生给家属说孩子生下来咯报母子平安 母亲还在产房观察 过了        半小时医生说母亲不好了 大出血 那时候要求家属签字输血等血拿来咯就        12点多了错过咯最佳治疗机会 其实子是出了一点 那医生是实习医生才到        医院几天{是因为有关系才进来的} 后来病人情况不好 他子有叫来主任医        生来了那时已经是12点了才来医生来了觉得情况不对 但还是在按大出血治        疗最后病人在次日也就是3月29日0点30不行咯最后结论是养水栓塞死亡的        最后还是进行抢救到2点多医生还要说把子宫切除手术室下来人说不行了进        行不成了最后进行保守抢救直到4点40才停止         一位产妇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亡 医院的主治医生在抢救完病人以后去        睡觉去了我们当时4点40就要求医生把病历写好给我们家属 去睡觉就是不        给我们病历到早上了在医生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被看到了 强制要还是不给        说还在写家属死亡了就要尽快的到一手的病历用药纪录 医院却迟迟不给为        他们串改病历把治疗的用药纪录改成养水栓塞 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         我们家属找医院的医生的负责人医院说自己没的责任还请来很多保安        和外面的闲杂人员穿上外面的黑皮衣服来冒充保安来打我们家属         医院如此黑暗拿生命当儿戏  『天涯杂谈』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草管人命,无医德害死病人!         作者:shining1592 提交日期: 20:34:00 访问:783 回复:24
    ??我母亲在一医院猝死经过    话说活人被尿憋死了!你可能不信,甚至认为是耸人听闻,但它确是真真切切活生生地事实,死者就是我的母亲汪从敬,年仅63岁,它就发生在襄樊一医院呼吸内科,请你耐着性细听痛失母亲的儿子朱力荀述事情的经过,若你看完后能帮我出谋划策,本人将万分感激!    我的母亲是一名普通的退休女性,因一般性的身体发热和咳嗽于日下午到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门诊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医生征求意见是在门诊打针不还是住院治疗,我母亲决定住院治疗,在我及我父亲的陪同下,并於当日下午3点左右办理了相关住院手续,住进呼吸内科8病室32床。    入院后经主治医生张骅检查询问病情后开药打上吊针,打到第二袋时患者身体发汗,衣服汗湿,说今天针打完后回去洗个澡。待第二袋快打完时,患者感到身体不适,渐感腰部疼痛,至晚上十点多钟打第三袋时,患者腰部疼痛加剧难以忍受,于是我父亲多次找到医生说:“打了这么长时间的针,一直喊叫疼痛难忍,请医生想想办法。”医生看也没看,坐在值班室说:“没有问题,继续打针”。我们只好作罢,又过了一会,我母亲说腰子要爆炸了,肚子发胀,顶的后心疼,痛不欲生,并不停地叫骂说:“医生给老子打的什么针?在把我往死里治呀,要是治死了让我老头、儿子去告你们状,我在阴间也不会放过你们的”。在此情况下,主治医生给我母亲加注了一止痛针。并建议作B超、CT、胸片、心电图检查。(在病室内做的)B超、CT、心电图检查正常,胸片检查左肺部炎症,右肺部正常。医生说再做个核磁共振检查。在去做核磁共振时,因为病室门无法打开,耽误了近35分钟。检查完后已是次日凌晨一时左右,检查结果为:心电图正常,肾脏圆滑正常,右肺正常,左肺部有炎症,其它部位一切正常。因病室门一直无法打开,患者只好被安排在监护室的28床继续治疗。当时我找医生说,检查结果没有问题,是不是药物导致患者剧烈难忍的疼痛、后腰肿胀、和无法排尿时,主治医生未到病房进行检查,只是主观臆断说:“患者年龄大了,都怕死,是心理因素造成的。打一针安定,过半个小时睡着就好了”。我们虽万分担忧,也无能为力。从入院至此时患者一直感到内急,却始终无法排小便。日凌晨3时许,点滴打完了,患者家属找医生拔针,医生说患者缺钾,又拿来一瓶说是含钾的药继续打,刚打上不久,患者打点滴的手背肿胀,我父亲说不能打了,病人的手肿的很高,已经打了十几个小时了,即使一个年轻力壮的人折腾这么长时间都会受不了,何况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医生说:“你这人犟的很,你是来治病的还是来医院休息的?”随后医生很生气的扬长而去。大约早上六点钟,我母亲说要上厕所,走到护士站前闪倒在地,护士前来帮忙,搀扶病人回到病床,说病人虚弱,无法上厕所,从33床借了一个塑料盆给病人解小便,但病人一直排不出。5月1日早上8点医生交接班后,接班的医护人员给患者量血压时,发现患者血压测不出来,接班的医生亲自来量血压,说血压很低,60/45左右,(住院时为130/80),立即安排护士装了一个血压监控器,然后从病人的脚上打针,随着药水的输入,病人的血压渐渐上升。5月1日10点多钟接班的主治医生建议把我母亲转入7楼ICU进行治疗,并告之ICU费用高,每天在2000元左右,若同意便告之下面7楼作准备。我们别无选择的同意到7楼,这时已经是10点半了,在家属同意把患者转入7楼时医生才安排一个护士来给患者装了一个导尿管。约11时转到ICU就治,约12时院方通知患者病危,约16时通知患者死亡。    从整个过程看,患者从住院到死亡仅24个小时。患者自4月30日下午3点多入住呼吸内科至5月1日上午10点半联系转入ICU之前,共打了八袋点滴,持续近二十个小时。患者产生了剧烈难忍的疼痛,并一直内急但没法排出小便。经解剖发现,我母亲的两肾外皮脱落,腰部和颈部皮肤青紫。说“活人被尿憋死了”,你会感到耸人听闻吗?但它就发生在襄樊一医院。只要是一个心智正常的医务工作者,看到在输液8瓶后始终有内急,却无法排尿,并伴有剧烈难忍之疼痛,难道还不能判断这不正常吗?可作为具有三级甲等的襄樊一医院的专业医务工作者,难道不能判断这不正常吗?难道不能就此采取一定的排尿措施吗?医者的责任和良心何在?一个大活人,人在医院,医者在旁,就这样在短短的24小时之内被尿憋死了,叫人如何不寒心呢?叫人如何敢相信这是事实呢?    短短一天时间,人是走着去医院的,为何没能走出来?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逝者已去,可是我不能不忍受着内心的剧痛把这些写出来,我要通过网络,通过媒体,还我母亲一个公道!     汪从敬之子朱力痛书
            
  谢谢各位善良的网友,衷心祝福你们好人好报!  我的目的很简单,能讨公道就讨,讨不了也让人们都知道这家医院,不要让悲剧重演。  谢谢大家了!
    别的帮不了
  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治死人不管 『天涯时空』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治死人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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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  要顶  必须顶   不得不顶   尽心尽力顶  再加上千斤顶   总之把它顶到顶   接着使出葵花宝顶   就算顶到史前也要顶   老子看了会用道德经顶   孔子亲自拜你为师天天顶   秦始皇站在阿房宫上使劲顶   汉高祖挥师杀向东罗马为你顶   吕布抛弃了貂禅而选择了帮你顶   张三丰见了后用太极拳九式全力顶   左冷禅召开武林盟主大会商讨如何顶   西门吹雪从此学会了最强一招剑神一顶   龙剑飞的如来神掌最后一式改为万佛朝顶   陆小凤从此再也不管闲事了而专门来为你顶   四大名捕四面出击看天下还有没有人敢不在顶   
  哎 医院都是互相推卸责任 就只会吭那些老百姓的钱 然后发生事件就逃避!如果不是医院把小孩害死的,也没必要逃避!给个说法不久行了!还把医院所有门堵起来不让外人进去,还保安全部过来围攻人家家属!没做亏心事的话,还做这些事出来干啥!
  那些承包商,你们的医德在哪里?还有院长?
  易坦静 小孩可以吃的啊 。  我家宝宝生病时去新华医院医生给开过这种药,儿童医院也开这个药的。我在上海。新华医院可以说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儿科医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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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 医院现在很多都是这样的
现在医院的病例应该明朗化 需要有部门来做这个事情才可以 不然吃亏的都是病人
  医患纠纷不好说哦,愿这样的事都少出一些……
  那个叫秋硕的人,真是不得好死,我看就是医院的在这里乱叫,不知道情况就不要在这里瞎叫,别到时候不得好死。  同情楼主,襄樊医院确实常常出这种事,曾经好多人得个小病去看,结果就。。。。。  帮楼主顶起!!!
  我是襄樊的,看了楼主的血泪贴感觉很不是滋味,说实话我从那里过见过好几起要求维权的病患家属,我所能做的只是对你们所经历的痛苦深表同情,在中国没有什么关系最后倒霉的都是老百姓,发生的事情其实在各个领域都有,一个老百姓简直太渺小了,希望家属慢慢的从悲痛中走出来,让做过亏心事的人收到良心的谴责!!!
  先心加肺炎本来就很危险  你为什么要签字出院啊
  作者:pd_zy520 回复日期: 13:33:42 
    襄樊的老乡给你顶起。前段时间一医院门口被堵住,据说是一医院接生把人家母女都搞死了。    无良的医生。一医院就是土霸王,有什么办法。黑。  ——————————————————————  说反了吧?  敢堵医院的门,破坏公共场所秩序,无理阻挠其他病人去医院看病的才是真正的土霸王。
  在襄樊市第一人民医院ICU病房只要进去了,不管什么情况,正常出院都要签字,否则你根本见不到小孩。同时是医院电话通知我们可以出院的
  真他妈的不是人
现在这个社会太黑暗了。无理走遍天下,有理寸步难行啊
应该铲除这些人渣,干掉他们
   顶  
  真是庸医杀人不用刀,可是比刀还恐怕啊!
  生 命 脆 弱 ,莫 让 悲 剧 重 演 !  ———全国医难受害者共同的心声  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医难受害者,因共同的不幸——医疗伤害,我们走到了一起。  由于非法行医、医疗诈骗、 过度治疗、延误诊治,由于违反诊疗规范、隐瞒医疗风险,滥开大处方、高收医药费,使用劣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等行为,使我们的亲人不该死亡而死亡,不该伤残而伤残。  请先了解一下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医疗伤害事件吧——  ……………………  (略)  由于缺乏相关数据,我们不清楚全国每年发生的医疗灾难究竟有多少。仅仅在上海,仅仅2006年,卫生部门公布的医疗事故就有149起,平均2天左右就会有1个患者,遭受到医疗伤害。医疗水平发达的上海尚且如此,那么在全国,每年有多少患者遭受本不该有的伤楚?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含怨逝去?又有多少个家庭默默承受着无助和绝望?  我们的好总//理曾动情地说过:“痛心的就是没有很好地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可是,“看病贵、看病难”的背后,还有巨大的就诊风险;医疗伤害发生后,还有鉴定不公、法律不公等等陷阱,让我们在身体上遭遇了医疗伤害后,精神上又饱尝医疗维权之艰辛。  我们痛心已经降临的悲剧,我们更担忧命运多舛的未来。万不得已,我们全体医难受害者,向主//席、总//理泣血哀求,希望您们体会我们的悲伤,倾听我们的呼声,尽快建立并完善各项医疗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惩罚机制,避免或减少医疗悲剧的发生。  我们的呼吁如下: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落实各种操作规范,完善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管理混乱、医德丧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及医生予以重罚,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医疗灾难的发生;  2、修订不合理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完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改变现有的各医院“兄弟间互为鉴定”的黑暗鉴定制度,改变现有的“致死比致残赔偿少”的扭曲的赔偿制度;  3、建立一个独立的、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解决医患纠纷的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能够第一时间封存相关材料,公开、公正、公平地解决医患纠纷;  4、完善社会救助及心理干预机制,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减少不应该出现的死结;多一些沟通渠道,让患者家属在悲痛时能保持理智,绝望时能感受到社会的良知;  5、建议成立“患者权益日”,以此来表达公众对医德高尚医师的敬意,表达社会对患者权益的关注,纪念那些在医疗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患者,唤醒那些对生命漠视的医师的良知。  春天去了,还会再来;花儿谢了,还会再开;但因为肇事医生违规治疗,使我们的身体受伤了,带给我们的是一辈子的艰难与痛苦;因为肇事医生草菅人命,使我们的亲人离去了,留给我们的是无穷的悲伤与痛楚。。。。。。  因为我们品尝了这痛苦,所以不愿看到别人再痛苦;因为我们经历了这悲伤,所以不愿其他家庭再悲伤!  为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平安幸福,我们再次泣血请求,含泪哀告——  生命脆弱,莫让悲剧重演!!!  
  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你的小孩病的那么严重进了ICU病房即使要出院也不应该直接从ICU病房里出院.应该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观察几天才能出院.怎么会直接从ICU病房出院呢?『医院滴现在完全是乱搞』
  确实,对患者来说,这样的残酷的现实是难以接受的。  也确实,这样的事件对医生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LZ诚然陷入无比悲痛,医生肯定也会痛定思痛~~~~~。  且不说是谁对谁错。我们符合逻辑的说一说事情以后会发生在受影响医生(肯定不止是一个)以后的事情:  对于新生儿这种病情变化快,风险大的特殊患者,一旦进了ICU,医生不会再主动说你可以出来,何必要冒这个风险说哪个哪个能出来呢?反正患者花钱买放心,ICU肯定保命安全。万一说哪个能出来,病情变化了呢?惹上麻烦可划不来,人命关天啊。(可是我们老百姓有几个能负担得起ICU的费用么?)  患者什么情况能出院,恐怕医生也要想想了,冠心病的就不要出院了,万一什么时候发了心梗死了呢?还是住院安全,起码抢救及时啊,病人出钱买放心,医院住着呗。要出院,请签字。  还有用药,副作用一大堆,但要治病啊,这样吧,用药有风险,医生跟家属,患者说清楚,念一遍。您选择用药治病,您签字同意承受药物相关副作用。您选择不用药治病,您也请签字您因为不同意承受用药风险而贻误治疗,后果自负。  恐怕绝大多数药物都有副作用,也有治疗作用。换句话说医生只要给你治病,就有相关风险,这种风险可以是致命的,但是哪个医生能100%保证万无一失呢?  我就随便发发牢骚吧,欢迎拍砖。  单个患者是无辜的,但是医生我想也是无奈的,现在的环境下老百姓高呼“看病难,看病贵”,也确实看病难,看病贵。这个历史上“看病最难看病最贵”的年代,恐怕也是医生护士工作环境最恶劣的时期。  同情患者,理解医生。恐怕是这个年代应该崇尚的主题!!
  ╭╩═╮╔════╗╔════╗╔════╗╔════╗╔════╗   ╭╯GO ╠╣支持楼主╠╣再接再厉╠╣波过留声╠╣人过留帖╠╣全力奋顶╣   ╰⊙═⊙╯╚◎══◎╝╚◎══◎╝╚◎══◎╝╚◎══◎╝╚◎══◎╝    
  再顶!    
  顶    要顶    必须顶     不得不顶     尽心尽力顶    再加上千斤顶     总之把它顶到顶     接着使出葵花宝顶     就算顶到史前也要顶     老子看了会用道德经顶     孔子亲自拜你为师天天顶     秦始皇站在阿房宫上使劲顶     汉高祖挥师杀向东罗马为你顶     吕布抛弃了貂禅而选择了帮你顶     张三丰见了后用太极拳九式全力顶     左冷禅召开武林盟主大会商讨如何顶     西门吹雪从此学会了最强一招剑神一顶     龙剑飞的如来神掌最后一式改为万佛朝顶     陆小凤从此再也不管闲事了而专门来为你顶     四大名捕四面出击看天下还有没有人敢不在顶   
  LZ呢?  
  铁观音怎么还不来啊?????????
  只看了标题,内容就懒的看了,弱弱得问一句LZ,你要是有确凿证据证明是医院的过失,恐怕这会正在家里数钱了吧?上天涯来叫的十有八久是不值得同情的。闹吧,你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医院黑不黑,能不能救人,不是你那两块嘴皮子说了算的,现在的医院,收费黑是大家认同的,但你要说医院是杀人的不是救人的,那恐怕就污辱了那些一有病就往医院里奔的人们的智商了.  老子一看到骂医院,骂学校老师的就烦,这些人嘴上骂得咬牙切齿,转身了有个大病小病还的往医院里奔,家中小孩还是照往那些“不负责任”的学校里送。    
  难啊,~~~~一个平头百姓要跟一家医疗巨头打官司,真是难~~~,老百姓又不懂医,这种官司需要有专业医疗知识的。别指望医疗事故鉴定,那都是蛇鼠一窝啊~~~ 这年头,哎!胳膊拧得过大腿吗?
  不说弄多了,要砍人直接CALL我吧!我愤怒了.我这生还是想做件轰轰烈烈的事情!
  进来帮LZ顶帖!    
  顶!    
  对医院来说,出了医疗事故后,病人一无所知,或者忍气吞声,不发声,他们是最高兴的;一旦患者有所察觉,来兴师问罪,他们就污蔑为“刁民”!是敲诈钱财的!       所以医患矛盾不断升级!       其实,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谁跟医院过不去呢?       当医方态度蛮横或刻意找借口推脱责任时,冲突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我是襄樊人.市一医院最近事故特别多. 应该取消其三甲资质. 该医院医疗水平低.医生素质差.无医德...    我于今早腹痛大便时引发晕厥打120去的医院.120在车上给我打瓶盐水.吸氧.到了医院.有个医生来问了下.然后就给我检查了血压.血糖.心电图.吸氧.一共费用120救护车 105元.医院232. 针打完了.我想走,感觉没事了.因为也没告诉我发病原因.我就想去另一家医院挂个专家门诊看看.那个年纪大的B医生.态度不耐烦.我问他,我有事吗.他不吭声.说有啥事呢.有事在来.很冷淡的说,吗的个比,现在后悔当时没产他的人.老子花了几百,问下原因.和检查结果,问不的? 去大马路上找个擦皮鞋的也服务周到.跑到医院还受你的气.你吗的个比.要不是我住在樊城.才不会去你们那破医院.再次诅咒你个婊子.
  这贴子必须顶,吗的.想起来就气.还有我去年有次住院.也在这个市一医院.有个护士.打吊针打漏了.打我手背打肿起来鹅蛋大小的包.那个B护士,说是我弄的.把我搞烦了.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她还要来给我打.说换个手.我怕她把我另一手也打肿起来.说不打了,她搞一句,则的看(襄樊话,襄樊人看的懂).把我气的.跑去找到一个医生吵了一架,要投诉她.草. 垃圾医院..
  转自新浪——     不懂法理的后果——答郑老师    郑老师对本博就事论事评论:“你应该如此,太没文化了,连法、理二字都不认识!”    黑龙江省**市**镇**村郑老师:  
你好,很高兴在互联网这个平台结识您这位很有文化的人,这是荣幸,您能到寒舍小坐并发表您精辟的言论,甚是高兴。  
在博文中,并没有把审判经过及判决书写成博文让大家共享,因为这不是开博的目的,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会公布法院判决。估计您已初步了解了本博的情况,也能猜出法院的审判结果。    
对于您的评论,做为题外话,说几句:  
首先,“农民工进城”是南方“**镇**村”的一位农民,出来打工被谓之农民工了,因为家里很穷,很早就外出打拚为维持家庭生计而奔波,所以没能读太多的书,文化水平很低,请您不要嘲笑,当然您的文化水平高、出身可能也很显赫,嘲讽农民工没有文化,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社会就是这样,有钱的就是老大、有权的就是大爷,有文化的看不起没有文化的、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对世俗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  
其次,每个人都不能保证自已一辈子不生病,一生到老身体健康那是他前世修来的福。当事人因为小病在医院治疗后成了三级残疾,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都是难以接受的事情。做为家庭的顶梁柱,手术前,一家人团结一心其乐融融为步入小康生活而努力奋斗,但这一手术却使其家庭遭受了灭顶之灾,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难以自拔,这就是手术后的现状,你在评论中说“你应该如此”,但不明白为什么要“应该如此”,仅仅是因为“太没文化”?如果“太没文化”的人就应该让整个家庭遭受灭顶之灾,这代价也太大了吧,在我们国家,象这样文化水平甚至低于这样文化水平的人还有很多很多,难道他们都应该陷入痛苦之深渊?请问您这是咒诅没有文化的人呢?还是庆幸自已文化水平很高呢?如果是诅咒,有的人有伤口,请不要往他们伤口上撒盐、如果是庆幸,不要在他们痛苦的时候在他们前面高兴,其本意很想听听您的高见。  
再者,其医疗纠纷诉讼已进行了近一年时间,因为诉讼,饱受了极大的身体痛苦和精神煎熬,期间有医院的刁难、公仆的漠视、医痞的辱骂、专家的愚弄、看客的嘲讽……已身心疲惫,没有经历过诉讼的人也许永远不知道其中的酸甜苦辣,因为没有钱,请不起律师,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要边诉讼边学习相关的法律和医学知识,还要咨询律师和请教医学专家,更要忍受身体的痛苦且多次住院手术治疗,已实属不易,在这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基本掌握了要用到的法律和医学知识,为诉讼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当然医学和法律其专业性更强,要想完全精通,对于一个门外汉来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掌握的,“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从专业性讲,一个农民工所掌握的专业技术,不一定比一个受过国家高等教育的高级知识份子所掌握的同等技术要差,也有可能这个高级知识份子对农民工的技术一窍不通。  
第四,虽然在学校学习过法律常识,知道法理是指形成某一国家全部法律或某一部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理,一定意义上它是法的渊源,其目的在于弥补法律规范的空隙。法理可以补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国家把法理作为最后适用的法源,即:法律无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资^主义国家的法学者认为,当前法理有作为主要渊源的趋向;但也有的学者认为,法理本身并不具有法源的性质,只有依据法理所作的判决成为审理案件可以援引的判例时,才能成为法源。在社^主义法中,法理一般不作为法的渊源。中国司法实践中,当遇有案件在法律上无明文规定时,一般以中^D和国家制定的政策作为审判的依据。    
农民工在外就业的目的就是父母不冻着、有饭吃;孩子不饿着、有书读;自已再苦再累也无所谓,挣钱养家糊口是第一目的,所以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法和理,这是可以理解的,法理对于执法者和执法部门来说,他们更精通,再说了,您不要以为有关部门会向着弱势群体说话,他们会和你讲法理,曾经把诉讼看得非常简单,然而一路下来,拦路虎怒睁双眼虎视眈眈、还不时有群狼野狗袭击,已满身疮痍,身单力薄已无能为力。  
郑老师,看懂了您精辟的评论,正如您所说,“你太没文化了,不懂法、理,你应该如此”。当然,您的这句话,反其对象要是让某些人看了,会有点不高兴的,要是我们都懂法理,哪还有这么多的冤魂野鬼在哭诉呢?    
也许这段文字您一乍看会很生气,但是您看完了,您应该理解其中的意思。    
再次感谢郑老师的点评。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8月4日剖腹产致人死亡至今没有处理。---家属至今没有见到死者遗体。寻求社会援助。http://www.xici.net/u790014.htm
  顶上去
  顶顶顶
  兽医!
  现在的医生一点医德都没有,但作为弱势群体的病患又能怎么样,谁叫你不懂医,如果医院没有过错,直接将事情的原因出来说清不请啥事没了,干吗要改病例,作为政府“人民的公仆”你的责任何在,如何解决人民的困难,请问你们做了多少,为人民想了多少,如果没有你的支持,医院有那么嚣张吗
  楼主医闹---------鉴定完毕!  
  确实,对患者来说,这样的残酷的现实是难以接受的。    也确实,这样的事件对医生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LZ诚然陷入无比悲痛,医生肯定也会痛定思痛~~~~~。    且不说是谁对谁错。我们符合逻辑的说一说事情以后会发生在受影响医生(肯定不止是一个)以后的事情:    对于新生儿这种病情变化快,风险大的特殊患者,一旦进了ICU,医生不会再主动说你可以出来,何必要冒这个风险说哪个哪个能出来呢?反正患者花钱买放心,ICU肯定保命安全。万一说哪个能出来,病情变化了呢?惹上麻烦可划不来,人命关天啊。(可是我们老百姓有几个能负担得起ICU的费用么?)    患者什么情况能出院,恐怕医生也要想想了,冠心病的就不要出院了,万一什么时候发了心梗死了呢?还是住院安全,起码抢救及时啊,病人出钱买放心,医院住着呗。要出院,请签字。    还有用药,副作用一大堆,但要治病啊,这样吧,用药有风险,医生跟家属,患者说清楚,念一遍。您选择用药治病,您签字同意承受药物相关副作用。您选择不用药治病,您也请签字您因为不同意承受用药风险而贻误治疗,后果自负。    恐怕绝大多数药物都有副作用,也有治疗作用。换句话说医生只要给你治病,就有相关风险,这种风险可以是致命的,但是哪个医生能100%保证万无一失呢?    我就随便发发牢骚吧,欢迎拍砖。    单个患者是无辜的,但是医生我想也是无奈的,现在的环境下老百姓高呼“看病难,看病贵”,也确实看病难,看病贵。这个历史上“看病最难看病最贵”的年代,恐怕也是医生护士工作环境最恶劣的时期。    同情患者,理解医生。恐怕是这个年代应该崇尚的主题!!  ================================================================================  明白人。
  建议楼主尽快与熟悉医疗纠纷的律师联系,否则有可能错过诉讼时效。    联系电话:027-
  建议打官司
  看看这个
  今天看到的第6个卖死人肉的,前面5个死在医院,现在连出院了的都来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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