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了以后,派出所报案时间有权限到外地查案吗

男子汇票丢失到派出所报案 竟为上亿诈骗案嫌疑人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王威 肖翔 实习生袁姝h 吴胤矗┘悠驹惫ぜ竦揭恢缓谏ぐ坏脚沙鏊镉辛秸沤鸲罹498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两天后失主来到派出所报案,当即被控制。昨日,武汉警方披露,由此破获一桩正在进行的特大诈骗案。为了这笔上亿元“巨资”,陕西一煤业公司已花掉几十万元。
  7月7日上午11时许,江岸区后湖大道加气站一名员工捡到一只黑色皮包,站长将皮包交石桥派出所。
  合同是一份“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合作协议”,甲方为“天津市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乙方是“陕西省白水县某煤业有限公司”。协议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两张每张票面金额均为498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乙方向甲方支付18%的开票资金作为中介费。
  如此重大的协议内容很简单,只有4张纸。两张承兑汇票总额近亿元,却是随意放在包内,没有使用支票夹等加以保护。票面看似正规,但打印的年月日字迹有些模糊。
  汇票开户银行是武汉某银行黄陂支行。民警立即拨通该行电话。该银行仔细核查后回复,他们没有开具这张汇票,确认是假票。
  民警推测,无论失主是受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丢失如此重要的票据,肯定会来派出所报案。果然,7月9日上午,一名颇有派头北方口音的男子来到石桥派出所。当他声称他就是两张巨额商业承兑汇票的失主,民警立即将其控制。陪同前来的另两名陕西口音男子大吃一惊。
  原来,该男子姓王,36岁,天津人。今年6月28日,他代表“天津市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与陕西一家煤业公司签订“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合作协议”,将这笔上亿元巨资以两张承兑汇票提供给煤业公司。按协议,煤业公司付给他18%的“开票资金”,既是中介费也可算作利息。
  煤业公司人士称,签订协议后,已付给王某30万元定金。为了核对承兑汇票真伪,煤业公司重金聘请了金融专业人士,这是第3次与王某一起来武汉验票,每次支付10万元劳务费给该专业人士。仅此两项,已经花掉60万元。
  民警介绍,煤业公司肯定要去开户银行当面验票,才会按18%付给王某中介费。王某如何继续“演戏”,是找人冒充银行员工假装验票,还是就此逃之夭夭,目前还是未解之谜。
  目前,警方以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罪名将王某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作者: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王威 肖翔 实习生袁姝h 吴胤&&编辑:ADMIN)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网、最武汉(zuiwuhan01)官方微信。蒋从义在9月8日20:30发现自己公司宿舍里的皮箱不见了。报警110。110过来带蒋从义去了浦东分局科教园区治安派出所所了笔录,并跟派出所说出了怀疑对象。派出所受理了案件。  
9月9日:一天没看到派出所到公司(上海成农饲料厂)里做排查,打电话过去催询,问他们今天怎么没来调查,派出所工作人员答复是:没有过去不代表没有调查,他们有很多更重要的案子处理,这么小的案子只能等等。  
9月10日:8点钟直接去找派出所说怀疑对象有逃走的嫌疑。办事人员磨蹭到11点钟赶到浦东机场。嫌疑人10:40的飞机飞往深圳了。让派出所跟嫌疑人当地派出所联系,派出所答复:此案件他们只能上交,没有权利跟当地派出所联系。  
结果:此案只能说等有了消息跟当事人联系,很明显不好跟当地派出所联系那就没办法有结果。而对于在上海工厂打工,工资只有一千多块的外地人蒋从义来说,被盗的价值一万多块钱的东西相当于一年白干了。而他一年的辛苦就因为派出所耽误了一天没调查就不见了,而那个偷人东西贼确可以不劳而获地逍遥法外。中国纳税人一年的辛苦对于为人民服务的公干来说就这么不值得追查。  
我相信有很多被盗人遇到类似的遭遇,而受害人却无处可诉,只能自认倒霉。但是值得大家深思的是:好人只能活该嘛?办案人员的不力难道不是对坏人的一中放纵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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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在警察面前就那么没人权?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事,到底应该如何维权呢?
  当你下次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
  在大学时,我一舍友也碰到类似的事情,钱被骗了,虽然不多但是对于还在读书的穷学生来说,已是相当可观。但是报案后,公安局的就象征性地做了下笔录,然后再没下文。。  别人说,不要老觉得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可我纳闷的是这些拿着我们血汗钱的人民公仆们为什么总不为我们办事??
  警察是用来做什么的啊?  
  警察的工作是什么?
  无奈 无奈 无奈 ......
  淡定吧,我们这也一样,碰到几次了
  叔这些年看贴无数,早已精神颓废,麻木不仁,自信殆尽,尊严尽失,尽乎绝望;很久很久以前,叔满怀信心的以为我是一个很爱国的人之一,最关注百姓民生的人之一,最关心民族命运的人之一;N年以后,我才发现叔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贫民而已,上有老,下有小,买不起房,吃不起饭,这时叔深深的感爱到,叔的命运完全不由自己掌控了;此时此刻,叔自己都管不了,还考虑什么国家大事呢?每每想起这些,叔笑了,觉得是不是自己犯精神病了?看到网友的们的回贴,叔心动了,还是忍不住回了一句,不过回贴也就是抱怨抱怨而已,就像一个精神病人边走边唱;即使大街上的人听到了露出了很BS的表情,也于事无补,从此叔将这段话保存在电脑上,每当看到贴子想回之时,就复制粘贴一下,顺便留下自己沉重而又疲惫不堪的影子……By 壬水欲遇丁
  有空查也是白搭。这些玩意是干活的人吗
  现在条子和那些裆政的一些所谓的公务员,其实就是有钱权人养的狗罢了。那些人叫它们咬谁就咬谁。我家前几年春节的时候被盗一台变压器,价值三四万元。马上报案 后来来了两位说是刑警队的开辆警车大摇大摆的来了。当时就拍了几张照片就走人,我就纳闷怎么连笔录都不要做呢?连案件回执单都没。后来我找一熟悉的条子一问,才知道那段时间被盗的变压器太多,他们没空破案。也就跟本没立案………TNND
  这是国情
    我叫MT公仔出售  淘宝交易 全国包邮  QQ     
  家里老人被“假外币骗局”骗了6万元养老金,公安说“等这些骗子再行骗被抓后会通知你们的,不过种可能希望很小!”。
  标准回帖:美国警察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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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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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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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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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共1条)
&&&&lv1&&&&提问收益:0&答案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6)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 答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据此,不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可诉。但是,本案中的立案侦查职责并非行政职责,而是刑事司法职责。故A项不应选。  根据该款第(11)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 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发生行政协议争议的,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一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民告官”,作为行政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无起诉权, 故B项不应选。  根据该款第(8)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C项应选。  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属于“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根据该法第13条第(2)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D项不应选。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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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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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打牌时跟别人发生冲突结果我被他打了,我跑到派出所报案说我被他打了,警察叫我先医院检查,没什么事,
我在打牌时跟别人发生冲突结果我被他打了,我跑到派出所报案说我被他打了,警察叫我先医院检查,没什么事,第二天一早他来到我住的地方找我,拿了砍刀又把我的小车几块玻璃砍烂,我又报警了,然后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叫我去公安局验伤,过了两天有个警察打电话给我,叫我带他们去现场拍了照片,我的车也拍了,过了几天后我听说那个人在那里玩,我就给派出所打电话说,打我和砍我车的人在那里玩,警察很久都没来,我赶到又等很久,我不服气就从车上拿着刀去砍他,他也带了刀,又被他砍了三刀,法医过来验伤说是轻伤二级,过了几天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说已经立案了,过了几天我去派出所问情况,警察说叫回去等,这段时间打我的人还在那里活动,我去派出所问,他们说过三天在给我答复,这是为什么?我该怎么办?
你好,轻伤以上估计对方已经被公安抓获了,这个涉及刑事了。民事赔偿方面,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了
派出所还没去抓人,打我还在附近活动,我有很多朋友都看到打我的人,我去派出所问了几他们都说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
轻伤二级,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抓人
我去派出所问了他说这是刑事案件已归刑警队管了,他们说三天后在给我打电话,打我的人还附近活动,
如果已经鉴定构成轻伤的话,根据《刑法》第234条,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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