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回答 拇指医生提醒您:网友囙答仅供参考
建议您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方式可以是举报信或者直接去劳动维权部门进行起诉。
如果你2009年1月满10年卫生院以无權无正当理由辞退你,并视为长期同工你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维权,建议你买本劳动法看看实在不行就去法院,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找勞动局去投诉,如果无效只能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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