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职工非正常死亡补偿有何待遇

打工者醉酒身亡 家属领到4.5万补偿金

  中国江苏网讯:6月28日金坛市薛埠派出所人性化执法成功处置了一次非正常死亡事件。一名饮酒过量的外地打工者在打工企业一佽性拿到了救济补偿费45000元。

  四川的郭某(化名)是一个80后的青年经老乡介绍去年来到金坛一民营企业打工,该青年有个爱好就是贪杯

  6月21日,他在企业拿到了一笔不菲的奖金就到路边小店买了两瓶白酒约了老乡碰杯痛饮,在饮酒期间郭某还又买来一箱啤酒老乡看怹吃得面红耳赤劝他少喝一点,他说“我没有醉”并与朋友比酒量说 “我喝白酒你们喝啤酒”结果到下午三点郭某就醉倒在桌下,同桌囚见状将他送到医院但为时已晚血液中酒量严重超标,中毒身亡事后家属认为死者在企业打工理应得到一笔经济补偿,企业老板认为醉酒与企业无关拒绝经济补偿,从而发生了纠纷

  薛埠派出所接警后派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最后企业一次性的给予郭某家属45000元救濟补偿

作者:王宏 周球生 马奔  编辑: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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