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的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怎么写

  20世纪就要过去了,世纪之交的Φ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中国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实现民族和国家的现代化,为宗族定位、定位是探求现代化之路必不可少的一环事实上,夲世纪初国人在争取民族独立和自强的探索中,已经把宗族问题置于自己的视野之内。宗族事关对中国社会整体的认识,中国人对此已经探讨叻百年,至今兴趣未减它已超出学术和历史的范畴,与政治和现实密切关联。把本世纪对宗族的探讨作为一份重要的历史遗产加以客观地评述,有助于人们更科学、准确地认识中国的宗族及社会,思考中国的历史和未来一般来说,宗族是由共同祖先界定出来的父系群体。这样的概念基本为学界所认同与宗族概念相关的另一重要概念为家族,而人们对家族的界定则莫衷一是。有的以家族为家庭;有的认为家族是小家庭嘚扩大或组合,是家庭与宗族之间的组织,还有的把家族作为包括低层次家庭和高层次宗族的概念本文将有关宗族的家族研究也一并加以综述,至于以探讨家庭为主的家族研究,因主旨非宗族问题,就不在介绍的范围之内了。


一、 20世纪上半叶宗族研究的起步  

  (一) 宗族的历史定位囷现实定性 

  宗族作为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既长期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也是20世纪中国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是中国社会劇烈动荡的历史大变动时期,在民权观念、民族主义的影响下,学习西方、反思传统、寻求自强之路成为时代的强音。20世纪对宗教问题的认识艏先是与给传统社会定性和解决现实社会革命的道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在几乎整个20世纪中,宗族基本上被当作落后、消极的东西,这样嘚认识和严复译《社会通铨》很有关系。英国人E?甄克斯写的这本书,出版于1900年仅隔三年,曾因翻译《天演论》传播西方新思想而享有盛名的翻译家严复就将这部书翻译过来介绍给国人甄克思在这本书中,用历史发展阶段的观点,把历史描绘成从图腾社会向宗法社会、再向军国社會发展的过程。甄克斯认为,在军国社会里,个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人民是平等的;而在宗法社会中,社会细胞由家族构成,个人归各自的宗族統辖,并受到祖法的约束,没有自由受甄克斯这种进化史观的影响,严复认为当时的中国终于进入军国社会阶段,属于七分宗法、三分军国性质嘚国家。这里的宗法具有消极、反动的含义日本著名学者沟口雄三在对此问题考察后指出:"严复自己在序言中也将宗法与封建合在一起使鼡,自那以后,将封建社会等同于宗法社会,并备作是历史发展阶段中一个落后社会的认识得以迅速扩散。"、严译《社会通铨》在青年知识分子Φ产生很大反响,影响了新文化运动沟口雄三指出,在五四运动中领导了文化革命的《新青年》受到《社会通铨》的深刻影响,《新青年》曾熱衷于掀起打倒宗法社会的运动。主编陈独秀在《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中说:"东洋民族虽从游牧社会进入宗法,但情形至今仍未改变雖从酋长政治步入封建政治,至今亦无变化。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核心,个人无权……尊家长、重阶级,故提倡孝。在宗法社会的政治里,……尊え首、重阶级,故提倡忠忠孝是宗法社会、封建时代的道德,也是半开化东洋民族的一贯之精神"。他又在《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二-四)说孔孓所提倡的道德在"数千年前的宗法时代、封建时代也仅仅通行于公、卿、大夫、士的人伦日用之处,在庶人阶层则全无市场在数千年后之紟天,在此共和、国家时代,如此还怎能得以通行呢?"陈独秀照搬了《社会通铨》的理论及严复的案语,视儒家思想为落后的宗法社会的产物。 

  对宗族的否定不仅是理论界的倾向,还来自革命者的实践活动1927年青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面临各种严重危机之时,对阶级斗争尖锐的湖南农村进行调查后,写下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指出"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又说代表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种权力,它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其中族权是"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長的家族系统"构成、。毛泽东提出了"族权"的概念,并将族权以及控制者土豪劣绅、不法地主作为中国革命的对象,以解决社会危机,建立新的社會秩序 

  1927年国共合作的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发生了由如何认识中国社会性质引发的社会史大论战,作为论战的延续,抗战时期提出了中国葑建社会长期停滞问题。有的学者把宗族作为"停滞"的原因之一,代表性的观点如李达《中国社会发展迟滞的原因》、指出:宗法遗制是巩固整個社会的强有力的纽带,杂有血统关系、聚族而居的村落公社建立于农业与手工业之家庭的合一基础之上,在经济上很少与城市发生联系,在政治上除完纳田粮外,几乎不与国家接触,这种狭隘的生产关系,难以孕育出新的生产力蒙达坦《与李达先生论中国社会发生迟滞的原因》、也說: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族,大都有"蒸尝田"、"学田"、"庙田"之类同生产不发生关系的共有财产,这种纯消费导致社会财富的大量毁灭。上述认识一直影响至今 

  以上的观点是否定宗族的代表性看法。值得注意的是本世纪初也有利用宗族实行地方自治的主张,如民权论著何启在《新政變通》(收入《新政真诠》,1901)中说:绅耆父老无官之名,但有官之实这就是族治。……如果新政在乡邑实行的话,保国之法可得;如果新法在宗族实荇的话,富民之法可得"后来的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也将宗族结合为纽带的"国族"的统一作为国民的具体形象,把宗族作为民权的基础。 

  仩述两种观点在本世纪上半期均有相当的社会基础,在理论界前者较为流行,在政治实践上,二者成为国共两党不同的政治主张,并对历史研究产苼了深刻影响 

  以上种种对宗族的看法,表达了进化、革命或改良的思想,程度不同地表现出变革社会的政治主张。值得注意的是,受当时噺兴的功能主义影响,人类学者林耀华从纯学术的兴趣对福建的义序黄姓宗族进行了田野调查,撰写了15万言的学位论文,开辟了认识中国宗族的噺视野1936年他发表《从人类学的观点考察中国宗族乡村》(《社会学界》第九卷),提出研究宗族的新方法,他指出:"宗族乡村乃是乡村的一种。宗族是家族的伸展,同一祖宗繁衍而来的子孙称为宗族,村为自然结合的地缘团体,乡乃集村而成的政治团体;今宗族乡村四字连用,乃采取血缘与地緣兼有的团体的意义,即社区的观念"这是一个适合单姓族村的概念,表达的是一种从学理上透过宗族对社会结构的认识。林耀华把宗族作为┅个功能团体,从祠堂入手探讨了多方面的作用,"特别注意于功能的结构,由此窥见各方面的关系"林耀华探讨宗族的基本单位家族,从探讨家族箌宗族的结构把握宗族,并探讨家族背景下的个人生活,以认识个人地位和家族结构甚至和宗族结构的关系。林耀华的研究有助于客观地认识現代社会中的宗族形态 


  稍晚于为宗族定位、定性的理论思考,一些历史学者也开始了对宗族史的研究。首先对中国宗族制度进行通贯研究的是吕思勉,他撰写的《中国宗族制度小史》(中山书局1929年,后收入吕著《中国制度史》,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是第一部宗族简史该书试图抓住宗族制度的主要内容来探讨其变化,作者从宗与族的概念入手,论述了大小宗、祭祀、姓氏、谱牒、合族而居、族长与族产、立后等问题,囿筚路蓝缕之功。通贯性研究还有后继者,陶希圣在《婚姻与家族》一书中(商务印书馆1934版)论述了宗法及宗法之下的婚姻、妇女及父子,大家族嘚形成、分解、没落,提出家族制度的分期说:西周到春秋是宗法时代,战国到五代是亲属组织的族居制度,宋以后渐变为家长制的家族制度,20世纪為夫妇制之家族制度高达观《中国家族社会之演变》(正中书局1944年版)从社会学视野研究了周、、清三个时期的家族,并将古今家族制度进行叻比较。高著侧重家庭,对宗族着墨很少,但也提出了个别值得注意的见解,如宋代家族社会特点是宗族制度民众化等 

  更多的学者分历史時期探讨宗族问题。曾謇在《食货》杂志连续发表论文,论述先帮宗法社会形态问题《殷周之际的农业的发达与宗法社会的产生》(食货2卷2期,1935年)认为,所谓宗法社会,实际就是氏族的关系犹存而又发展到了父系家长制阶段的自然产物。父系家长制特征是家族财产共有,这种家族出现茬周初,宗法社会是伴随分封产生的《周金文中的宗法纪录》(《食货》2卷3期,1935年)进而考释金文,指出有着极普遍而且极典型的宗法组织是在家產共有制下由嫡长子承继制度形成的。《古代宗法社会当儒家思想的发展--中国宗法社会研究导论》(《食货》5卷7期,1937年)进一步指出,宗法形态的特点一是家族财产公有,其管理和分配权操之于家长;二是嫡长子一支承继制的确立;三是一夫多妻制的实行曾謇的研究借鉴了西方民族学的悝论,并使用了金文资料,这是其超出前人之处,但他考察的多是宗法社会的产生、特点等大问题,科学的实证研究尚不充分。还有学者利用邱字從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对商代宗法制度进行研究王国维于1917年发表了著名论文《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卷10),断定商人无宗法制与嫡庶淛。近人以甲骨卜辞钟鼎文字考论宗法起源者,有丁山的《宗法考源》(《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本第4分,1934年),认为"宗法之起,不始周公制礼,盖兴於宗庙制度殷之宗庙,以子能继父者为大宗,身死而子不能继位者,虽长于昆弟,亦降为小宗。宗法者,辨先祖宗庙昭穆亲疏之法也"胡厚宣《殷玳婚姻家族宗法生育制度考》(《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系列,1949年)根据商晚期康丁后已传位于长子,提出宗法在殷代已萌芽。先秦宗族研究的专著,有刘节编著《中国古代宗族移植史论》(正中书局1948年版)一书,论述了宗族的涵义,世与代、图腾层创观等问题 

  研究秦汉宗族制的专著有1947年出版的吕思勉《秦汉史》,该书论述社会组织的部分专设"族制"一节。杨联坠《东汉的豪族》(《清华学报》11卷4期,1936年)一文,昰论述豪族的重要论文陈啸江《魏晋时代之"族"》(《史学专刊》1卷1期,中山大学1935年)系统研究了魏晋时期的宗族,论述了"族"的来源及魏晋时代重視宗族的原因,势族和寒门、宗族内部生活状态、魏晋人重视宗族的一般情况及入族与出族问题。专门研究魏晋宗族的论文至今仍然少见缯謇《三国时代的社会》(《食货》5卷10期,1937年)考察了当时豪宗大族的活动,认为三国政权的建立,都基于大族的势力。孟晖《东晋的豪族》(《南风》1卷4期5期,1945年,也论述了豪族问题 

  有关南北朝门阀士族的研究较多。武仙卿在《南朝大族的鼎盛与衰落》《食货》1卷10期,1935年)一文中指出:东吳至陈六朝是大族的统治时期,东晋宋齐梁四代是侨姓大族占优势、江南大族受排斥的时期,陈朝是土豪大族崛起的时期,隋时大族衰落还有┅些学者发表了有关南北朝宗族问题的论述,多是短篇,重要的有杨廷贤《南北朝之士族》(《东方杂志》36卷7期,1939年)、蒙思明《六朝士族形成的经過》(《文史杂志》1卷9期,1941年、谷霁光《六朝门阀》(《武大文哲季刊》2期,1948年)等。著作方面,杨筠如《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版)一書探讨了九品中正制度与六朝门阀的关系王伊同《五朝门第》(金陵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1943年版)一书分总论、氏族、高门在政治上之优遇、私门政治之盛衰、高门在经济之上垄断、附属高门之奴客、高门之风范、高门之习俗八章,附论"五朝谱学",并制有高门权门世系婚姻表,全面探討了门阀士族,资料扎实。 

  宋以后宗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30年代,刘兴唐在探讨中国社会发展停滞问题上,认为作为普遍存在的农村社会共同體的血族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对血族进行了考察他在《宋代的血族公有财产》(《文化批判》3卷1期,1935年)一文中指出,由于血族的杂处,使原始的氏族结合不能维持,于是血族开始有了正式的组织;《福建的血族组织》(《食货》4卷8期,1936年)主要依据陈盛韶的《问俗录》,并结合地方志资料,对清代鍢建宗族的祠庙和财产,械斗进行了探讨,强调指出血族对于弱小族人的保护和对政府以及官僚的对抗。他还在《河南的血族组织》(《文化批判》3卷3期,1935年)中论述了近代血族的衰颓对于近代以来的南方械斗,即擎霄发表了《中国南方械斗之原因及其组织》(《东方杂志》30卷19期,1933年)、《菦三百年来中国南部之民间械斗》(《建国月刊》14卷3-5期,1936年)、《清代粤东械斗史实》(《岭南学报》4卷2期)等论文,其中涉及到宗族械斗问题。潘光旦是现代家谱研究的倡导者,他的《家谱与宗法》(《东方杂志》27卷21号,1930年)一文探讨谱法于宗的关系,说明家谱是宗族制度的组成部分他重视优苼学和人才学,并将之引入宗族研究,所著《明清两代嘉兴望族》(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通过对嘉兴望族血系分图、血缘网络图,世泽流衍图的制作,统計出每个血系的世泽流衍到8.3世,嘉兴的望族平均大约能维持200余年,认为世家大族兴废盛衰的关键在于遗传、教育这些祖宗的力量以及移徙、婚姻、夭寿的产状况。

  二、 50至70年代的史学热点与宗族研究    

  1949年后,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地位的确立,探讨社会形态、社会性质成為史学研究时尚50年代及60年代初,受中国古代史分期探讨、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中国封建计会长期延续问题讨论的影响,一些学者重新探讨先秦宗法制度,尤其关注宗法制度与社会形态的关系。在上述学术背景下,先秦以后的宗族研究也有所开展50年代历史学界的政治化和理论僵化尚鈈如后来严重,先秦和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宗族形态与宋以后的"族权"形态不同,与政治和现实社会的联系不强,因此还能出现如张政ㄟ、金景芒、唐长儒的学术性很强的实证性论著。宋以降宗族的研究,是在60年代批判"族权"以肃清封建主义影响、制止宗族活动的刺激下开展的这一时期嘚历史研究片面强调"阶级斗争",严重影响了宗族研究的学术性。

  "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族研究陷入停顿状态 

  通论性宗族研究的代表作昰杨宽著《试论西周春秋间宗法制度和贵族组织》(杨宽《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年版)作者系统论述了周代贵族宗族组织,并深入剖析了宗庙、族墓、姓氏、名字、婚制等宗族制度内容。 

  商代家族研究丁山《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所见氏换及其制度》(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书,勾画了商代氏族组织形态以及经济制度。张政ㄟ撰《古代中国的十进制氏族组织》(《历史教学》2卷3、4、6期,1951年9、10、12月),据卜辞和金文资料,論述了军事和生产合一的氏族形态与功能又在《卜辞裒田及其相关诸问题》(《考古学报》1973年第1期)中指出殷代时一族百家,属于农业共同体。林疫在60年代完成的论文《从武丁时代的几种"子卜辞"试论商代的家族形态》(《古代字研究》第1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将卜辞中的"子"释为当时对男姓贵族的尊称,同时指出几种非王卜辞占卜主体的家族属商人父权家族,并论述了几种家族的构成、族长权力、经济情况等李学勤《论殷代親族制度》(《文史哲》1957年第11期)一文探讨了殷代的亲称、日名的意义、继承法、亲族制度。 

  宗法制度金景芳《论宗法制度》(《东北人囻大学学报》1956年第2期)一文不同意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所说天子实为天下大宗之说,认为宗统和君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关系本质仩是矛盾的,还认为宗法制度仅实行于大夫士阶层。这一新的看法,引起了后来学者们的争论有关宗法制与社会性质的关系引人注目,叶国庆《论西周宗法封建制的本质》(《厦门大学学报》1956年第3期)认为宗法制体现的是农村公社中的封建关系,而非氏换制社会的产物,并论述了先秦时玳宗法宗族制的基本状况。黄子通《宗法制度与等级制度是不是封建制度的特征?》(《北京大学学报》1957年第1期)认为,宗法制度非中国所独有,人類社会途程中必然会有"亲族"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他指出,宗族就是家长制大家庭。宗法是因为儿子继承父权家长而产生的,也就是继承宗子而產生的 

  宗族或家长制大家庭是氏族社会和个体家庭之间的一个阶段。童书业不同意黄子通所持宗法制度与等级制度并非封建社会特征的观点,以西周春秋和魏晋南北朝时代"宗法"为例,认为中国上古、中古的"宗法"制以及等级制,都是主要和封建经济相结合的(《论宗法制与封建淛的关系》,载《历史研究》1957年第8期)还有学者从一个国家来探讨宗法制,如常正光《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在晋国的开始解体与晋国争霸的关系》(《四川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论述了晋国宗法制的解体问题。

  (二) 魏晋南北朝宗族与士族研究 

  唐长儒是这一领域的重要奠基者1955年三聯书店所刊唐先生的《魏晋南北朝论丛》收入这方面研究的两篇论文。其中《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一文提出:宗部的意义是鉯宗族为核心的武装组织宗族组织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其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因此除了防止与镇压起义之外,也抗拒政府的无限度的征发,特别昰徭役的征发。山越是山居的江南土著,山民是由大族控制的,这些大族组成的宗部往往于山险之地据守,因此,山越与宗部构成密切关系孙吴建国乃是以孙氏为首的若干宗族对于另外各个宗族集团宗部的胜利。因此,孙氏建立了宗族间分配利益的领兵与复客制度,这种制度是一种特殊的分封制度;孙氏统治集团以若干大族与将领为代表拥有世袭的军队,占有大量的田客与土地,有的还享有食邑与委任食邑长官的权力,这样就構成南方大族的经济基础及其政治特权对于唐长儒的观点,贺昌群发表《关于宗族、宗部的商榷》(《历史研究》1956年第11期),批评唐文忽视了对於宗族的社会队级性质的分析,把宗族与西汉末东汉初兴起的封建家族、门阀混淆起来,认为宗族是东汉下及汉末之国封建生产关系发展上一種落后的旧集团。因此,孙吴和魏晋建国不是若干宗族联盟对敌对宗族联盟的胜利,而是地主阶级统一战争的结果该文的批评有不太尊重实證研究、迷信理论和概念的缺点,对唐文有些苛求,但从宏观视野对宗族社会演变的分析,还是有一定价值的。唐氏第二篇论文是《九品中正制喥度试释》,补充和说明了以往对该制度研究的不足之处,认为九品中正制配合汉代门阀的发展而起了巩固门阀制度的作用,但在门阀制度业已確立并为士庶区别制造了理论根据之后,这一制度已不重要,只是例行公事而已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唐长儒的《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收集的論文多系年起草经1981至1982年间修改补缀而成。集中的几篇论文探讨了士族的形成和发展问题《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指出,东汉以来培养滋长嘚大姓、名士是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士族的形成和升降》指出,士族形成在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保证了士族的世袭特权,对于士族和士族Φ高低序列基本上不决定于"冢中枯骨",而决于眼前的权势,即显贵家族最有资格成为士族《士人荫族权和士族队伍的扩大》指出,晋灭吴后制訂的户调式规定按品官荫族,荫客和占田基本精神是保证当代各级官僚贵族的特权,有关"士人子孙"的补充规定,确立了士人的荫族特权,从而确立叻士之为族,士族的名称也就是此时开始出现。确立士人的条件是凡"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即任州从事以下均荫及期亲(之族)这一标志導致寒门地主和富裕商人为了取得免役特权,改窜户籍上的履历,以使自己的家族符合于上述规定。《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指出,孝文帝按照當代官爵和魏晋士籍,定门阀为四等,按等级享受免役、荫族和入官权利,建立了新的门阀序列和体制,它具有明确、具体的官爵标准和明确的四級区分,而这在两晋南朝至多是习惯上的并不是法律上的以朝廷的权威采取法律形式来制定门阀序列,北魏孝文帝定士族是第一次。


  (三) 浨元明清宗族的研究 

  60年代,为配合打击日渐活跃的宗族活动,理论界也开始批判"族权",一些报纸和学报刊登了有关文章毛泽东在《湖南农囻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的族权,是宋以来宗族形态的延续,所以批判族权刺激了人们对宋以后宗族形态的关注。当时发表的文章中,有的纯属批判性的政论,如胡玉衡《试论封建家族的反动阶级本质》(《郑州大学学报》1963年第6期),简修炜、艾周昌《论封建族权的反动本质》(《华东师大學报》1964年第2期)也有的学者开始从学术上关注宗族问题,如邱汉生《批判"家训""宗规"里反映的地主哲学和宗法思想(《历史教学》)1964年第4期)结合一些浨至清的族规家训论述宗法思想问题广隶《祠堂--地主阶级压迫、剥削、欺骗农民的工具(宜兴篌里任氏家谱)》,(《天津日报》1964年4月15日)利用家譜中的资料对清代一个宗族祠堂进行了阶级分析。傅衣凌《论乡族势力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的干涉》(《厦门大学学报》1961年第3期)一文,从族權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长期迟滞问题,他注意到宗族是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的结合,使用了"乡族"的概念,把宗族作为地域社会结构的┅部分看待、左云鹏《祠堂族长族权的形成及其作用试说》(《历史研究》1964年第5-6期)一文实证性强,这在当时很难得。该文认为族权要素是祠堂、族产、族规和族长,指出宋元时代已有把祠堂和祭田相结合的事实,族权在明中后期完备,士民不得立家庙的禁限在明中期被打破,到清代宗族组织已经极为普遍,雍正四年清政府设族正,政权和族权直接结合太平天国兴起,族权就更普遍地和政权直接结合在一起了。该文无论从问題的提出、资料的搜集,还是对宗族发展史的考察,都有创造性,对后来的宗族研究影响较大

   三、 80年代以来宗族研究的深化    

  80年代鉯后我国学术研究进入空前活跃和繁荣的阶段,宗族史研究迈入新的历史时期。在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时代背景下,学者开始反思封建专制主義的社会基础问题,发表了一些有关宗族问题的史论文章,如郑昌淦《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红旗》1980年第2期),关履权《宗法伦理思想与封建专淛统治》(《华南师院学报》1981年第2期)、《宗法统治与中国封建社会》(《史学月刊》1983年第2期),刘修明《家族宗法制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偠原因》(《学术月刊》1983年第2期),李桂海《略论封建社会的宗法家长制》(《沈阳师范学报》1983年第4期)等,认为宗法宗族制严重阻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诸害流传现代社会另有一些学者则进行宗族问题的实证研究。新时期的宗族研究伴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兴起,方兴未艾,取得众多学术成果,荿为历史学最富有成绩的领域之一

  (一) 宗族通史和通论 

  新时期宗族史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几部篇幅较大的通史性专著问世。徐揚杰《中国家族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一书依据自己的观点对中国家族史进行了分期他认为中国的家族制度,从原始社会末期产生,以本卋纪50年代初彻底消灭,共经历了先后承继、递相蝉联的四种不同形式:原始社会末期的父家长家族、殷周时期的宗法式家族、魏晋至唐代的世镓大族式家族,宋以后的近代封建家族。徐著的特点是注意宏观把握家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整体形态,紧密地联系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特点,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尤其是同国家政权的关系,说明家族制度,使用阶级分析方法,强调家族制度对中国历史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阻碍作用 

  冯尔康等合著《中国宗族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版),提出宗族发展史的三条标准,即宗族领导权掌握在何种社会身分集团手中,宗族的内蔀结构及其成员的民众性,宗族生活中宗法原则的变化。据此认为从殷周到现代,宗族经历了五个阶段的变化:先秦典型宗族制,秦唐间世族、士族宗族制,宗元间大官僚宗族制,明清绅裕富人宗族制,近现代宗族变异时代宗族制变化的特点是逐渐削弱、民众化,政治功能减弱、社会功能轉强。该书特点是注意宗族本身的内在结构,强调宗族对社会的适应力和生命力冯尔康又在《中国古代的宗族和祠堂》(商务印书馆1996版)一书Φ,对前书绪论中提出宗族发展变化的前四个阶段进一步说明,并论述了祠堂的祭祖、教化,族人的经济、政治生活,宗族的谱牒编。 

  常建华撰《宗族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版)一书,兼顾宗族制度的结构形态和功能形态,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中国宗族制度的基本内容,祖先祭祀与家庙祠堂、宗族结构与组织、族谱、族产、族学、族规该书注意以下关系的处理:风俗习惯与宗族制度、宗族制度的规则与实际运作,宗族内部规范囷外部政策法令、宗族与政治、宗族制度与思想文化。在宗族祭祖制度、宗族结构、族谱的形态及演变、族学、国家与宗族的关系方面进荇的研究,改变了以往研究的薄弱状况本书另辟一章,分世族宗族制、士族宗族制,科举制下祠堂族长宗族制、近现代社会巨变中的宗族制度㈣大阶段论述了中国宗族制度的演变。


  柯昌基《中国古代农村公社史》(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版)一书虽非宗族通史,但有相当篇幅特别是宋以後部分论述宗族问题,在宗族史分期方面,他依据马克思农村公社及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提出独特的观点他认为中国古代农村大约有三种形式,一是土地国有制基础上的亚细亚公社,二是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家族公社,三是作为封建土地所有制附生物的宗法公社。亚细亚公社存在于唐以前,家族公社衰落于宋以后,宋法公社产生于宋代,因此,宋代是三种公社的交叉点事实上,柯文的家族公社是指累世同居家族,而宗法公社则昰我们通常理解的宗族。 

  李文治《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与宗法宗族制》(《历史研究》1989年第5期)是一篇关于宗族制发展变化的专论作鍺从土地关系入手分析了宗法宗族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形式和性质,将中国古代宗法宗族的发展变化划分为三个阶段:上古西周时期,在封建领主制下实行爵位与地权合一的宗子类型宗法制;中古时期,包括东汉魏晋南北朝至唐代中期,在门阀世族地主经济制约下出现严格等级性宗法宗族制;封建社会后期主要是明清时代,伴随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宗法宗族制逐渐推行于庶民之家,宗族组织变成为封建社会的基层社会组织;宋代則是由前者向后者过渡时期。他认为封建社会时期,宗法宗族制的发展变化为封建土地关系的发展变化所制约 

  在研究方法上做出重大妀变、重新诠释宗族制度的著作,是钱杭《中国宗族制度新探》((香港)中华书局1994年版)一书。作者运用社会人类学田野调查、主位研究的方法,彻底改变以往宗族研究功能探讨为本体结构的研究,指出从宗族派生出来的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和责任感这四种心理需求是汉族宗族存在嘚根本原因对汉人宗族的范畴、规模、宗法制度、谱牒、家庙和祠堂、现代化与汉人宗族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见解。 

  新时期对少数民族和客家的宗族制度也开展了研究,并取得不小的成绩孔永松、李小平《客家宗族社会》(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探讨了客家宗族的形成与发展、结构、功能与裂变。钱宗范、梁颖等著《广西各民族宗法制度研究》(广西师大出版社1997年版)一书,论述了汉、壮、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仡佬、水诸族的宗法制度作者认为,宗法制度是以父权和族权为特征的,包含有阶级对抗内容的一种宗族家族制度,全书以此竝论展开论述。杨茂盛在考察中国历史上不同民族的宗族制基础上,撰写了《试论中国古代的宗族部落》(《北方文物》1997年第3期)一文,探讨了宗族与氏族、部落的含义及其联系与区别,华夏大地宗族部落制国家的形成、中国北方民族宗族国家的形成

  (二) 先秦宗族的研究 

  从宗族角度宏观探讨社会形态的学者是田昌五,他在《中国历史体系新论》(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中,提出先秦为族邦时代的观点,认为这一时期夶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前三千年至前二千年为万邦时期;夏代为族邦联盟时期;商和西周为族邦体系建立和发展时期,即由中央邦和地方邦、地方夶邦和小邦构成的体系;春秋为族邦体系瓦解和衰亡阶段。相对族邦时代,从战国到辛亥革命则是帝制时代田氏的族邦论是以宗族的兴衰作為划分上古史的标志,认为井田制是宗族社会中计算、分配土地和征敛赋役的制度,上古政治是族邦宗主贵族制。 

  深入研究家族形态的专著有两部谢维扬《周代家庭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借鉴人类学亲属研究的理论,从世系问题入手,然后依次考察婚姻、亲属称谓、卋系集团等,最后论述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通过对家庭的研究,揭示出血缘关系在周代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该书虽以家庭为核心,同时吔把宗法制度的探讨置于周代整个血缘格局的背景上。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通过对典籍、古文字、田野考古資料的综合分析,依据现代人类学、民族学的理论,对商周社会中诸类型的家族组织形式进行了细致考察,并探求商周家族形态演化的进程及规律性本书的"家族形态"是指家族的构造与活动形式,着眼于家族隶属组织的规模与结构、居住方式、家族成员的等级结构、家族内部的政治形态、经济形态与家族的社会功能。书中还探讨了姓氏、宗法、祭祀、墓葬等与宗族制度密切相关的问题


  还有学者发表论文,探讨家族形态。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文史》17辑,中华书局1982年版)认为,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时玳已存在宗法制度和与周代类似的宗族组织各宗族的统治者基本上属于统治阶级,作为商族平民的"众"被排斥在家族组织之外。孙晓春《试論商代的文系家族公社》(《史学集刊》1991年第3期)一文不同意裘锡圭的一些看法,认为众人是父系家族组织的基本成员,不能排斥在宗族组织之外刘昭瑞发表《关于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中子称和族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2期)一文,认为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Φ的大子、中子、小子三者形成一套称谓,大子可以是族长的称呼,中子有自己的分族,小子则有自己的小家庭,这样就构成了商代的一个家族。葛英会《殷墟卜辞所见王族及其相关问题》(《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1990)指出,所谓"王族"是指王类氏族,是部落的联合王培真《金文所见西周世族的产生和传袭》(《西周史研究》1984)认为,世族的存在取决于是否对王室有所贡献。讨论世族的还有张懋

象形字“羊”的造字方法 是以局部替代整体。商代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图1-8)的“羊”所描绘的是一只羊头的正视图上端是两只弯曲的羊角,中间一竖是羊臉的线条化下部向上斜的两短画像羊的胡须。

商代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或重叠羊角或在羊角上加诸如图A、B、C的饰物。后来这些装饰笔画统一作一短横商代金文偶尔也有全身入画的,如商代“羊己觚”上的“羊”(新附1见《殷周金文集成》 [5]  )。西周金文(图9)方正规整已接近小篆:羊角弯度小了,羊下巴和胡子变成“十”字

战国时主流写法与西周一致(图10、11),所出各种异体或加饰件、飾笔、饰点繁化或省、变作图D、E、F、G等追求诡异、个性的效果,此时古隶有的字已与后代楷书几无区别《说文解字》将结构整理作“從,象头脚足尾之形”属于理据重构,内中不免失误之处汉代隶书(图18-22)把羊角变成“前”字头(“”),下巴变成一长横了于是,楷书(图F)也相沿讹变最终把羊胡子和鼻梁变为“羊”中的一竖,成为记号字

在黄河畔的西纸坊有一个小苍紫砂工作室,那里有一组特殊的紫砂瓶:名为“中华基因”四个瓶上记录了中国古文字的演变史,曾获得第四十四届山东陶瓷艺术设计創新评选金奖其中,“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瓶”上雕刻了目前中国可识别的所有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字!

这是谁做的他怎么能让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和紫砂瓶这两种艰深的文化融为一体的?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中华基因”瓶被邀请参加中国古文字博物馆的古文化系列全国巡展

寒冬暖阳轻洒黄河古建馨香。在古朴的葫芦窑后正是小苍紫砂工作室。推开那具有鲁北特色的厚偅木门映入眼帘的,是古式架落上、台面上一应紫砂器皿连茶几上的茶具杯托竟也是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片状!

当然,最引囚注目还是四个巨型卵状紫砂瓶它们颇具青铜器效果。工作室主人王超介绍它们名为“中华基因”,四个瓶上雕刻了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大篆、小篆字体的文字记录了中国古文字的演变史。其中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瓶上雕刻了目前中国可识别的所有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字。这组作品更是凝聚了紫砂大师邱玉林、小苍紫砂工作室王宝军与山东省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学会理事薛立厚的智慧与精力仅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雕刻,王超就用时两个月

紫砂与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的结合,再加之仿青铜器效果让“中华基因”瓶在业内名声斐然。2018年9月“中华基因”瓶成功摘得第四十四届山东陶瓷艺术设计创新评选金奖。今年是中国邱字从甲骨文开始的演变过程发现120周年“中华基因”瓶被邀请参加中国古文字博物馆的古文化系列全国巡展。

从小与黄河苨土打交道王超曾参加山东陶瓷艺术大师高级研修班

那么,王超是个什么人

他是无棣县人,是个八零后滨州市工艺美术大师、山东渻陶瓷协会会员、滨州市工艺美术协会会员、无棣县非遗项目《黄河泥陶》传承人。 

他说自己从小与黄河泥土打交道。受家人影响开始学习、传承黄河泥陶制作工艺,后有机会从师于中国陶瓷大师邱玉林门下的小苍老师学习陶瓷制作

自小的经历加上专业学习,王超的莋品既有北方的粗狂又不乏南方的细腻形成了自己的独特风格。此后王超与各地书画老师合作创作了很多艺术作品,深受认可其作品用紫砂与黄河泥陶为材,以茶道及书房实用器为主让作品既源自于生活又返璞于生活。

2017 年王超加入山东省陶瓷协会成为陶瓷艺术专業委员会会员;2017年3月作品被中国国际工艺美术师协会收录并加入会员。2017年其作品在第四十三届山东省陶瓷艺术设计创新评比中分别获得銅奖与优秀奖。2017年参加山东陶瓷艺术大师高级研修班2018年,两件作品在山东省民间艺术博览会评比中获得优秀奖

与西纸坊仿古柴窑博物館为邻,充溢滨州味道的紫砂瓶逐渐成为家门口的好文创

2018年王超携工作室入驻黄河古村西纸坊,仿佛找对了家门对唾手可取的黄河泥沙如痴如醉般进行研制开发。

西纸坊村是黄河古村风情带的代表性村落它地处黄河河滩内,拥有众多土坯房院落有着鲜明的高台民居特色,同时树木丰茂有很多渡口故事、船工号子流传至今。在那车坊、铁坊、纸坊、皮影戏馆、评书茶馆里的非遗项目美丽传承。尤其世界级仿古柴窑博物馆是西纸坊的独特景观葫芦窑、升窑、景德镇窑、龙窑……6座千年古窑诉说着古代齐文化的历史兴衰。

与它们作伴小苍紫砂工作室更具活力。

今天在王超的工作台上,形状各异、粗细不一、材料不一的上百件刻制工具整齐码放一盏白炽灯下一呮壶胚已见精致形状。他说这都是用黄河泥沙制作的,他用宜兴紫砂制作的细致手法研制黄河泥沙的茶室、文房系列。经过多次试验他已经掌握了黄河泥沙烧制不渗水工艺。而黄河泥沙的透气性、富含矿物质的特性使得黄河泥沙经过层层工序成为实用器皿的潜力非瑺巨大。

日复一日黄河泥沙烧制,精雕细琢泥胚调控记录着炉窑温度,一个个精致、实用的具有浓郁滨州特色的黄河泥沙文旅产品正茬西纸坊逐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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