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厦门低保2016年低保什么时候涨

  重点查处三大问题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今年将进一步组织全面排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目前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我市要进一步全面排查重点查处三大问题:保障标准就高不落实问题、办理程序简化不落实问题、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检查是否落实“支出型贫困”和重病、重残低保政策按照“保障标准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实行“收入扣减、延保渐退”做好“動态管理”。我市各区今年6月底前要完成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近年退保对象、近年申请未通过对象等重点群体嘚排查对符合条件的集中办理审核审批手续,落实“应保尽保”推动全市低保覆盖面稳中有升。

  检查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市核对信息平台已经核查到的部门信息无正当理由还要求申请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存在要求困难群众重复申请经济状况认定,不按要求简化办理程序等问题;是否做好档案管理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等。

  检查低保监管中是否存在履责不力、举措不实和监管不严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等问题从严查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風,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专项资金“流向、流量、流速”实行全程跟踪。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我市要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规范治理举措,完善保障机制(厦门低保日报记者 詹文)

原标题:厦门低保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加强社会救助兜底工作

  厦门低保网讯(厦门低保日报記者詹文)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这几年都在提高今年又要提了。近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厦门低保市2017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調整方案》,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将由610元/人·月调整为650元/人·月,达到7800元/年这远高于国家、福建省扶贫标准。

  除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其他对象补助标准也都进行了调整。该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为此,我市今年将增加救助补助资金2650万元

  早在今年初,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2017年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要分别提高6%和10%。不过记者注意到,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调整方案提高标准高于年初提出的要求。

  据统计按新的特困供养办法認定后,我市有低保对象12372人特困人员2005人。另外还有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9500人孤儿497人。

  都有哪些标准提高了

  城乡低保標准由610元/人·月调整为650元/人·月(7800元/年),提高6.56%高于国家、福建省扶贫标准(分别为2855元/年、3497元/年)。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城乡低保标准140%確定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30%、50%确定即:基本生活标准由860元调整为910元/人·月,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225元/人·月、450元/人·月、75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58%,集中供养标准提高11.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貼标准

  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016年底提高了10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2012年至今未调整提高,此次由300元/人·月提高为350元/囚·月。

孤儿保障标准由1525元/人·月调整为1625元/人·月(低保2.5倍);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1220元/人·月调整为1300元/人·月(低保2倍)财产标准由29280元/人调整為31200元/人(收入标准的24倍);上世纪60年代退职职工40%救济对象、矽肺病救济对象补助标准参照特困人员半护理救助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1360元/人·月;受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未成年人和特殊类型受助人员、成年人分别由20元/人·天、15元/人·天调整为21元/人·天、16元/人·天。

责任编輯:赖旭华,廖文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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