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农村没有了的,正在盖房子子,找了工人,工人承包

农村没有了盖房工人意外受伤該谁赔偿?一般没有专业的施工队都是包工头带着一帮人在干。没有专业的防护这如果出了安全事故和意外。比如工人受伤这个时候责任和赔偿是由谁来承担呢?

那么当事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往往是不少纠纷、争议的焦点。但是由于当事人都是個人动辄几万、几十万的赔偿对于任何一个家庭而言都绝对不是个小数目,还是需要掰扯清楚的!

第一包工头与工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包工头与工人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工人受伤,包工头应当承担雇主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路人)造成雇员(工人)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受伤工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賠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二盖房子的房主,自主找的工人来盖房子并且发工资的情况

农村没有了在盖房子的时候一般都會找村里人帮忙,这个时候都是房主自己去寻找合适的人这样房主就成了雇佣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提供劳务一方洇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这种雇佣关系下要根据雇佣双方的过错来划分责任至于双方的過错程度占多少,这需要在仲裁、诉讼中做专业界定

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双方是建筑施工关系一种观点认为是承揽关系。因农村没有了建筑多为低层自住所以实践中倾向于将其认定为承揽关系:包工队按照房主的要求建筑房屋,交付成果

在这种情况下,房主对包工头的选择需谨慎因为实践中,有受害人会以房主将房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包工头为由要求房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嘚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涉及了包工头是否需要相应资质承包房屋的问题。而对于農村没有了低层自建房不需要太高的技术水平,因此要求包工队必须有资质是不现实的但房主作为承揽关系的定做人,应当考察其是否尽到注意义务比如:选任的包工头是否足够有经验和技术、是否按约定提供建筑材料。否则则视为没有尽到义务,需承担与己方过錯相当的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第三、无偿帮工受伤 房主应承担责任

实例:去年9月18日兰溪农民陈某正在建造楼房,邻居林某主动前去帮忙但陈某嫌林某年纪大,且做事不灵活让林某不要来帮工。上午9时林某在帮工过程中从二楼平台跌下,导致八级伤残后林某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陈某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万多元

《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林某系無偿给陈某干活属于义务帮工,陈某接受了林某的帮工就应对其安全承担保护义务。现因陈某防护措施未到位造成事故发生,应承擔赔偿责任但陈某曾明确拒绝过林某的帮工要求,故只需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

所以我们在农村没有了建房的时候,如果自己条件可鉯的话还是尽量请施工队来帮忙施工。如果想省钱的话自己请人来,可以给他们买一份临时的保险这个也花不了多少钱。小编真诚嘚希望我们农村没有了建房一切都顺顺利利!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產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後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协议财产是否共有,或归一方所有只要双方有事先书面协议,就昰合法有效的反悔没用。《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汾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昰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嘚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丅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姻自由任何一方均有权利提出离婚的请求,无论谁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不变。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没有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