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外地看的病,医生的医生诊断证明明是外地的,我想回本地办理低保,请

大病救助金额是多少?异地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商业保险指的是社会保险(社保)之外的保险,商业保险是集社会(参保人员)力量为 少部分被保险人在遇到某些(如: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健康 && 等)人身风险时提 供应有经济保障的保险。广泛意义的商业保险注不仅有关人(各种健康险),还可以有关物 (车险等)以及有关金钱(财产保险)等。
大病救助金额是多少
因身患肿瘤等疾病且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居民,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是基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结算平台的一种救助制度。如果身患大病,患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那么,大病救助金额是多少呢?
大病救助金额可以的多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析:
1.低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最高金额可以达到一年2万,但是低保户必须提供相应的低保证明(如低保证等)。低保户的大病救助金额没有最低限制,大病救助申请人可以在救治后拿着住院单等报销证明和低保证一起前往社保局申请报销。
2.没有低保:这类大病救助居民的救助金额比低保户要低一点。申请大病救助要求一年的医疗花费达到1.5万以上。达到这一标准的居民可以拿着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报单前往社保局办理,最高补助5000。举例说明: 1、如共花费2万元,农合已经给报销1万元,剩下的一万元经过申请,可以补助5000元。2、如花费2万元,农合已经报销1.8万元,只能补助2000元。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在申请大病救助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大病医保异地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对于长期住在异地的居民来说,大病医疗保险应该如何报销呢?小编提醒常驻在异地的人员,申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时需要带上社保卡、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大病医保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将在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受理范围:
1、长住异地的工作人员(其中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须参保一年以上);
2、异地定居的离、退休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长住异地申请表和须知》;
2、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未办社会保障卡和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需提供珠海市四大银行的存折(中行、农行、工行、华润银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派驻异地的须由本人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确认;
4、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在异地工作或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以下资料之一:①暂住证;②工商营业执照;③居(村)委会证明;④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享受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退休待遇、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①回籍贯所在地居住:提供户口本复印件;②在居住地购有属其本人所有的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③投靠在外地的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亲属单位开证明。
三、办理程序:
参保人填写《医疗保险长住异地申请表和须知》(一式两份)(分在职、退休)后交社保工作人员受理,符合要求的,即时予以核准,核准后该表由社保工作人员存留一份,另一份交申请人保留。
四、注意事项:
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时提供的诊断证明书、住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必须由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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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及费用报销业务指南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篇一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及费用报销业务指南
一、申请程序
(一)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工作的省直参保人员,由本人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一式三 份),交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加盖公章后报省医保中心审批备案。办理时间为每月1-10 日。
(二)探亲、出差期间在异地发生急诊住院的参保人员,由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在疾病发生3 日内持单位 开具证明到省医保中心备案。
(三)因病情需要转省外治疗的参保人员,由提出转诊转院申请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另两家三级定 点医疗机构的主任医师会诊后,填写《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报省医保 中心审批备案。
二、异地就医费用报销程序
(一)申报时间:每月1-10 日
(二)门诊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 2、门诊处方 3、《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报销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 就医申请表》
(三)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出院证或病情诊断书 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报销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5、《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申请表》或《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所持 原件)、备案证明(原件)。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确保基金合理开支,收支平衡,根据《昆明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遵循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 第三条 下列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中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 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服务设施范围的医药费; 三、按规定不得用个人帐户支付的由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药费; 四、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他杀、自残、交通肇事、集体性食物中毒、医疗事故所造成的医 药费; 五、医疗保险IC 卡挂失前及挂失手续办妥后24 小时内所发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含因公和非因公人员)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派出单位按有关 规定自行开支; 七、住院患者不遵医嘱拒不出院者,自医院通知出院的第二天起的一切医疗费以及挂名住院、收治 不符合住院条件所发生的医药费; 八、治疗期间发生的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门诊处方与诊断或所配药品不相符的 药品费; 九、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所发生的医药费以及超过规定的审批结算时限才报批的医药费; 十、未经昆明市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的诊疗项目、自配制剂所发生的医药费; 十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超过最高医疗服务基准价浮动幅度范围的费用以及实行政府定 价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费; 十二、其它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药费。 第四条 几种特殊情况的支付: 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慢性病的支付按《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 执行; 二、参保人因抢救,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先由个人自付40%,剩余部分再按 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三、参保人置换安装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国产人工器官,自付比例按《昆明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置换安装中外合资、进口人工器官,对超出国产价的费用,先由个人分 别自付20%、30%,剩余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第五条 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与《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同时实施。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已经2005 年8 月18 日云南省劳 动和社会保障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 年9 月1 日起施行。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范围,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的诊疗项目;由物价部门制定了 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以及符合上述 条件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主要是指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当,符合基本 医疗需求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医用诊疗设备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心脏及血管 造影X 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
(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 单光子断层扫描(ECT)、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 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同一检查、治疗目的价格较高的检查、治疗项目。 2、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3、各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价格昂贵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三)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费、尸体料理费、处置 费和保管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诊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检查、化验类)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进行 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未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定价的各种检查、治疗项目。 (5)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的处置费和保管费。 (2)人工肝。 (3)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的手术费及相关 治疗费用。 (4)近视眼矫形术。 (5)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3)儿童、婴儿的各种检查、化验、治疗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 的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 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包括:急诊监护费、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无 菌层流床、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门诊诊查费、初诊病人建档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
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1、基本医疗住院床位费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最高不超过20 元/床;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最高不超过30 元/床的范围自行确定。 2、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省物价
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不超 过5 元/床的范围自行确定。 3、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 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自付。 4、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 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 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需把参保人 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三、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加强 对基本医疗基金支出的管理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支付比例。
四、我省基本医疗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维护工作统一由省医保中心负责,维护中有异议的由省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费用的审核 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我 厅将另 行制定有关规定。
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医保中心:
为做好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人社发〔号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方便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本省内异地就医、购药费用结算行为,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根据《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持卡”)在参保统筹地区(参保地)以外的其他统筹区(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结算的行为。
第三条 云南省医疗保险异地费用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省异地结算中心”)统一负责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配备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对统筹区外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进行审核、结算工作;做好与其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工作。昆明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持卡在昆明市由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其费用审核、结算和资金垫付由省医保中心负责。
第五条 办理异地就医的情况指:
(一)转外就医(异地转诊);
(二)异地工作;
(三)异地退休安置和长期异地生活;
(四)出差、探亲、度假;
(五)其他符合办理异地就医的情况,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 参保人员可以直接持卡进行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及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但下列情况须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一) 异地住院医疗;
(二) 异地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医;
(三)其他涉及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就医,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 参保人员如发生异地医疗机构抢救的,本人或亲属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均可持卡实时结算医疗费用,实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转外就医,应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再次转外就医手续。
第八条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属于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就医地所属的州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属于个人现金支付的,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
第九条 参保人员异地医疗机构抢救、异地住院、异地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等涉及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的待遇政策进行结算。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与标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发生的费用按就医地规定予以扣除。
第十条 各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方式为委托付款。各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托垫付在本辖区发生的异地就医医疗费,再按规定在各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间进行清算抵扣划拨。
第十一条 各州市间异地就医医疗费的清算由省异地结算中心负责,每季度清算一次。省异地结算中心根据各统筹区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出各州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垫付和应付医疗费,收支相抵后,清算出各州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支付或应收回的医疗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应支付的医疗费拨付省医保中心。
第十二条 就医地和参保地在同一州市内的异地就医费用清算由该州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每季度清算一次。州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省异地结算中心生成的结算数据,结算出垫付的医疗费,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州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三条 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完毕后,应支付费用的统筹区须在一个月内予以支付。2016最新医保报销比例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篇二
医保又变了
?2016最新医保报销比例:
?根据医保新政,
2016年8月起,下调10—15%,
?医保有重大变化:
..大病报销最高提至30万,起付标准1.2万,..也就是1.2万以下不报销,..1.2万一10万报销比例50%,
..10万一20万60%,
..20万一30万65%,
?也就是大病最高能报(30万-1.2万)×65%=18.72万,这是最高,
其他部分不管花费多高只能自付。{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这回你看懂了吗?重大疾病保险人人都需要。
?医保+商保=最佳组合;社保七不管,九没有,你知道吗?
?1、异地就医,不能通用
?2、住院最高赔付15天;
?3、意外不管,包括交通意外;
?4、第三者责任不管;
?5、丙类药不管;
?6、住院费1500元以内不管;
?7、60岁前身故只给四千丧葬费。
?1、没有生命保额(身故无保额理赔)
?2、没有投资功能(无预定利率和分红)
?3、没有贷款功能(急需要钱不能抵押贷款) ?4、没有灵活领取功能(按法定,不能提前) ?5、没有豁免保费功能(遭遇意外仍需缴费)
?6、没有确定领取功能(无法确定退休时的领取额度) ?7、没有灵活缴费功能(按法定)
?8、没有提前给付功能(重大疾病不能提前领取) ?9、没有住院补贴功能(获得额外补贴)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指南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篇三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指南
【导语】: 北京本市退休人员外出旅游生病了,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异地怎样就医,怎样选择医院,医保怎样报销?
《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详细解读异地就医医保手续怎样办理。
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尽相同,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员对于具体的政策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特别是各地医保规定的报销范围不一样,来北京的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医保范围内可以报销的,外地医保不一定能报销。因此,异地就医人员一定要注意当地药品及诊疗项目报销范围,以便在看病时提醒大夫调整所开药品,减少个人负担。
2.异地申请审批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员应提前办理申请,否则“断档期”医药费无处报销。
北京参保人员怎样在异地就医
北京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基本上与上述情况一致。北京市在2001年23号文
第五条中规定,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时,应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异地安置人员可选择一家乡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派驻外地人员可选择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上述人员还可同时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这条规定告诉我们,第一,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和在职人员长期驻外就医都用此审批表。第二,异地就医人员可以在北京市选一家医院,在外地选两家医院。
1.北京市异地就医者在选择北京市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时,可以不选择A类医院或专科医院,因为这两类医院不选择也可以报销。
2.北京市退休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探亲期间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3.此表一表两用,异地安置填写“异地医院”栏,外转就医填写“外转就医”栏。
4.“人员类别”栏,填写“在职、退休或离休”等。
5.此表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医保外地就医如何报销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篇四
北京医保外地就医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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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工作,社保是上在北京的,同时公司还给上了一份商业保险。春节回天津老家探亲期间发生急诊住院治疗,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报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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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详细解读异地就医医保手续怎样办理。{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时间表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篇五
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时间表:明年推行省内直接结算 日 10:26
来源:新京报 作者:魏铭言
我国城乡居民总参保率维持在95%以上,虽然接近“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但“异地就医报销难”仍影响着农民工、随子女异地定居的老人,以及异地求医的大病患者。今年两会上,医保应尽快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成为代表、委员的建言热点。
新京报讯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并存,城乡居民总参保率维持在95%以上,但上述各项医保,特别是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统筹层次偏低,多数省份、地方的统筹层次停留在地市,甚至区县一级,造成医保患者跨区出县就诊,医药费报销受限,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迁徙矛盾日益凸显。
在一些外地务工人员集中的省份(地市),农民工持有家乡的新农合,在务工地看不起病。而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越来越多随儿女异地养老的外省退休老人,因为受医保无法异地报销结算的制约,看病难、看病贵负担也正在加剧。
今年全国两会上,医保应尽快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也是代表、委员的建言热点。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务院医改办已对“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拿出时间表,2015年,要全面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时报销),同时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重点针对退休职工、农民工等人群研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医保异地报销“推进”路
我国现行三项基本医保制度
●城镇职工医保
●城镇居民医保
总参保率95%
什么人需要异地医保报销?
●随子女异地定居的老人
●异地求医的大病患者
异地医保报销难在哪?
●各医保经办机构信息不联网
●医保统筹层次低,不同区县、不同地市的医保缴费水平不同,医保基金规模差异大 “旧话重提”
●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但没有列出明确的时间表和实现路径。
●2011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李兴浩:外出务工者、探亲旅游者、公务出差者经常往返于各大城市,异地就医相当普遍。建议异地就医直接按照参保地标准结算,简化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程序。
●2013年全国两会人社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胡晓义:实现医保跨地区报销是目标,但要有循序渐进的过程。
●日国务院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
●日国务院发布《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医保费用中央和省级结算平台,推进医保费用跨省即时结算”。
10省试点农民工跨省报销
3月6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介绍,2013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有1.66亿人,其中在省内务工人员8800万人,跨省务工的7800多万,这部分人基本上在家乡参加了新农合。“怎么解决好外出农民工的看病就医问题,我们这几
年进行了一些探索。主要是按照先易后难,先省内后省外这样一个步骤,推进异地报销这项工作。”
李斌介绍,现在全国已经有90%的统筹地区实现了新农合经办结构和省内医疗机构的即时结报,“也就是说,在省内这个问题解决得比较好了。”同时,探索跨省跨区域的即时结算报销,地方也开展了一些试点。
李斌举例说,像长三角这一带,在江苏省的徐州市,12家市级医院和周边的山东、河南、安徽省农民工流出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合作,建成跨区域的即时结算系统,目前已覆盖5000多万参合农民。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正积极建设新农合国家级信息平台,目前已连通北京、内蒙古、吉林等9个省级平台和29所大型医疗机构,为跨省即时结算奠定基础。同时,10个农民工流出大省的部分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农民工流入集中省份的部分医疗机构合作,联网就诊者的参保信息和诊疗费用,已开始试点探索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就医医保报销结算。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
异地报销“简便”是重点
全国政协委员、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参保者异地就医报销原来是县级统筹,出了县就叫异地,现在普遍提升到市级统筹,还有几个省实现了省级统筹,解决了在一个省内报销不便的问题。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推行省内联网结算或省级统筹,解决省内所辖不同城市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问题;同时,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搭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平台办法,并努力搭建国家级跨省结算平台。
胡晓义多次对媒体强调,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最好的医疗资源集中在中心城市、特大城市,但不能让所有的人都到中心城市、特大城市看病。因此,目前医保政策的制度安排还是要鼓励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看,在本地解决;有疑难杂症、重大疾病到中心城市求医问诊。但是,“异地安置(随子女到外省定居)退休人员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我们支持。”
同时,国务院医改办介绍,由国家人社部主管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已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通过区域联网、点对点联网结算等不同形式,方便异地就医后即时报销医药费用。
异地生活退休职工就近报销
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实现医保信息联网,资源共享,省地统管并面向不同地区的个人直接结算报销医疗费用。各地建立城镇职工养老基础资料库,汇集至省级医疗保险经办部门,使异地生活的退休职工能在居住地享有同等就医条件,患病后就近就医,并能即时报销医疗费用。
——全国政协委员张萍
建国家级医保支付信息平台
异地就医报销难,已严重影响到异地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身体健康。解决医保异地报销进展缓慢的关键在利益,因为各地医保统筹层次不同,医保缴费标准、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均不相同。各级政府应坚持医疗经费由医疗参保地支付的原则,加快医保异地报销步伐。先实现省级统筹,解决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加快建立国家级的医保信息管理和支付平台,逐步实现跨省就医的即时结算报销。{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苏如春
加速省内退休老人异地医保
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60岁老人已突破2亿。而我国由于经济发展、人口迁移特殊性等因素,大量存在退休人员异地养老问题。但各地医保制度还不统一,高缴费、高待遇的地区与低缴费、低待遇的地区短时期难于统一协调,大部分地区随子女异地定居的退休老人,在生活地就医,却只能回参保地报销或放弃报销。
鉴于目前实行跨省异地医保存在很大困难,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加速落实本省内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刘昌俊
国家卫计委
异地就医报销不能影响分级诊疗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介绍,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为参合农民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打好基础。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方便下一步试点跨省就医报销。
同时,将加快速度,搭建跨省就医的医保结算信息平台,做到就医费用即时审核,对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给予即时报销。
在信息平台的搭建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已有实质推进,今后两年,将向全国公民免费发放居民健康卡。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孟群介绍,居民健康卡不但是一张能到所有卫生医疗机构的就诊卡,还具有银行金融卡、新农合报销卡、儿童免疫接种、献血记录等综合卫生卡功能,方便公民,特别是近3亿农民工的异地就(转)诊报销结算功能。对城市居民来说,未来就诊时需要拿两张卡:健康卡和医保卡;而对农村居民,因为健康卡包含新农合的报销功能,因此只需携带健康卡即可。
今年的政府中,对未来的中国医改也明确提出“扩大优质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的目标。针对异地就医报销与分级诊疗之间的矛盾,李斌强调,推进异地就医报销改革时,一定要考虑防止影响分级诊疗机制的建设,“不能让这项改革给那项改革设一个障碍。”
人社部:跨省就医推行实时结算 社保卡实现地域一卡通 日 09:11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赵鹏
截至上月底,由人社部统一规划、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全国持卡人数已突破5亿。13日人社部宣布,在全国23个省份已支持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的基础上,下一步还将推进全国跨省异地持卡就医即时结算。
&&现状 23省份省内异地就医可结算
据介绍,社会保障卡从1999年开始进行总体规划,历经十四年的发展,目前全国持卡人数已达到5.09亿,全国已有30个省份发行了社会保障卡,发卡地市达到334个,其中22个省份实现了所辖地市全部发卡。发卡人群已按照“覆盖全民”的要求,从城镇职工扩展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目前,社会保障卡应用不断创新,便民利民初见成效。社会保障卡广泛支持持卡就医即时结算,而且全国23个省份已通过省级异地就医平台或省级集中业务系统支持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2015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篇六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2015 导读:到底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这是很多人都好奇的一个问题,试想:在报销时,为什么有些药品可报销,有些药品却不给报销,更为疑惑的是自己不能报销的药品,为什么同样的医保,别人却可以报销。也给不同的参保人带来或喜或忧的情绪。所以我们全面了解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医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能不能享受到它带给我们的福利, 就要看我们是不是熟知“游戏规则”了。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在就医(住院)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而那些在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则是报销不了的。
当然,社会医疗保险在实行报销的时候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实现报销的。这种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 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 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
2.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
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
3.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社会保障卡并没有调整任何医疗报销的比例,根据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为50%,
而在缴费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诊疗费单据、收据、明细等等东西的,详情也可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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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免费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群由原来的5类扩大至8类,新增了见义勇为人员、城镇优抚对象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参保人员需要连续参保缴费一年以上,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今天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对参保人群、异地就医、连续参保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参保手续在学校或社保所办理
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参保人员,由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学生儿童以及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享受免缴费政策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市级福利机构和区县福利机构内政府供养的服务对象,符合参保条件的,由福利机构集中进行信息采集,到福利机构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异地就医可回北京报销{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城镇老年人在外埠居住一年以上、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以选择居住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中,城镇老年人还可以选择本市的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在北京门诊就医时社区首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连续参保方可门诊报销
参保人员缴费一年以上且继续连续缴费的可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视为连续缴费。
由于今年是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所以今年的参保缴费时间为本月1日至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才可以在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学生儿童之间身份变化时,当年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继续享受原待遇。
当年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自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视为连续缴费。
“一小”住院最高报销17万
除了门诊报销制度外,住院政策不变。学生儿童第一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
其他参保人员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5万元。
低保人员可享双重待遇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符合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还可经原渠道按
规定享受优抚医疗待遇。
8类人免费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
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
七至十级残疾军人。
城镇优抚对象。
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人员。大连市异地就医报销医疗保险的流程_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篇八
大连市异地就医报销医疗保险的流程
大连市民在外地就医有三种情况(异地急诊、异地转诊、异地安置)能享受到医疗保险。
外出探亲、旅游,突发疾病该怎么办?
异地急诊时,要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在旅途中突发疾病进入外地医院住院治疗,这就属于异地急诊。根据规定,大连市参加医保人员在异地因急性发病住院(限当地医保定点公立医院),应选择办理异地急诊申报。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0-4-1号键办理。申报时需回答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医保号、住院号、诊断、医院名称、入院时间、异地事由及简要病情等信息。
出院后持急诊病志、住院病志、住院收据及明细、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这里是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未成年居民另需提供户口簿、死亡人员提供死亡证明)、职工异地工作证明(指驻外工作居住的职工、由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辽宁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学校、街道或职工单位出具并在第二联加盖财务专用章),于当年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提交就医材料办理审核报销(每个月1-20日的工作日办理)。
重大手术,大连医院做不了该怎么办?
异地转诊时,需领取《异地转诊治疗告知书》后转往异地
据介绍,大连市参保人员因病无法确诊或无救治设备和技术等客观原因确需转外就医的,要先经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定点医院医生开具《转诊申请单》,然后到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领取《异地转诊治疗告知书》之后转往异地(京、沈、沪)上级医院(三级甲等以上医保定点公立综合性医院)。
出院后持转诊申请单、住院病志、住院收据及明细、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代办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这里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未成年居民另需提供户口簿、死亡人员提供死亡证明)、辽宁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学校、街道或职工单位出具并在第二联加盖财务专用章)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审核报销。
目前承担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的定点医院共13家,包括10家三级医院和3家专科医院,分别是: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大连市结核病医院。
离退休后,常年异地居住就医该怎么办?
异地安置时,每年12月份由单位或街道办理相关手续
大连市参保职工退休后异地定居一年以上的,每年12月份由单位或街道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异地安置(同时封锁医保卡)。办理时提交异地居住证(或异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留存)、《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或街道公章),选择当地一所具备住院资质的医保定点公立医院作为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单位长期驻外工作的在职职工提交一年以上劳动和派遣协议(留存副本)或异地工作证明办理异地安置。
住院当年(每月1-20日)由单位或街道报送住院病志、住院收据及明细、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审核报销。每年6月份或12月份(1-20日)单位或街道专管员持辽宁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第二联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异地安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办理个人账户返还。异地安置人员返回大连居住后需提交书面申请解除异地安置。
享受慢性病待遇的异地安置人员须在异地安置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次年1月份由单位或街道报送慢性病相关就医资料(慢性病种门诊收据、明细、慢性病门诊病志)进行慢性病待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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