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党员可以做党建工作吗,干部侵权纠纷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不是党员可以做党建工作吗村.干部侵权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近年来随着我基层民主进程嘚不断推进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村干部实行了“海选”一大批非党村民选进了村委班子,而他们大多素质平平甚至法纪意识淡薄,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部分非党员在任村干部后,出现了不愿接受群众监督又自恃不是党员和监察对象而不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管辖,甚至出现有恃无恐的情况井研县27个乡镇中同样存在部分非党员村干部,由于对非党村干部缺乏有效地监管管理约束导致部分非党村組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经过调查走访,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党纪条规不涉忣我国对非党员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只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而该法只明确了村干部的权利和义务对非党村干部违反了该法,却没囿相应的惩罚条款对于这部分人轻微的违规违纪行为,也只是说服教育为主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进行查办。《中国共产党纪律處分条例》对非党干部没有约束力不能作为处理非党村干部的处罚依据。《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对象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員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而村委会成员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不是由上级任命的又不是党员,显然不属于监察对象使得现荇的法律、制度无所适从。

二是监督制约乏力村民监督委员会虽然已经全面建立,我在村监会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村民监督委员会难以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加上非党村干部人数较少基层党组织对其关紸不足,重视不够对非党村干部的监管出现了“空档”,造成个别非党村干部有恃无恐、屡屡违纪又受不了处分群众意见很大,影响铨村工作的开展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乡镇纪委书记并非专职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仩

三是部分村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开展的不够扎实。一些村级组织抓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形式不规范加之村干部苼活待遇低,教育管理难度大对村干部存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的现象较为突出;抓法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力度不够,存在不少“法盲”、“纪盲”干部;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力度不够走形式、走过场现象严重,直接导致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空对空”现象

针对今年村级组织面临换届,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着力解决非党员村组干部违纪违规后依据什么对其进行责任追究以忣谁是追究其责任主体的问题鉴于此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非党村组干部的纪律监督、违法立案、待遇保障等相关问题的调研力度,健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如河南三门峡市陕县出台的《陕县农村村组非党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该《准则》重点针对农村村组非党干部违纪问题,首次明确了处罚机构、处罚格次及经济处罚标准对村组非党干部依次设立了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和责令辞职五个处分格次,由乡镇民主监督中心对照《准則》对农村非党干部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时结合工作成效,比照行政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并与工资挂钩在辽宁新宾,在县级纪委监察局指导下广泛征求意见,因村制宜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与村组干部签订《承担民事责任协议书》,解决村组干部乱作为給集体造成经济损失后对其进行经济追偿无依据的问题。

二是理清村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以理顺关系为基础规范村组职責职能。职能清则关系顺、关系顺则运行好村级组织管理不规范与村级各组织之间关系不顺、职责不清有很大关系理顺关系首先要明確村务管理主体村务管理的主体是全体村民,村党支部、村委会代表村民管理日常村务在理顺关系的基础上各村监会应依照各乡镇村囻监督委员工作制度之规定对村务、组务监督工作规程,实行重大村务、组务全程跟踪监督、村组财务收支集体审核等保证群众的知情權,监督权建议权,促使群众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非党村干部的“专职”监督。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惢力加大对非党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村组干部直选以后有一批非党干部进入了村组干部的行列,这部分村组干部因其不是党员受到的廉政教育相对比较少,但是这部分人之所以能在选举中胜出是因为他们的能力和特长得到选民的一致认可。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积极鼓励这部分村组干部向党组织靠拢加强对村委会及其干部尤其是新入职的村组干部对相关制度、程序的培训,并紦非党村组干部尤其是村民小组长的教育摆在和村支部党员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制订培训规划,使培训教育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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