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劉南村千余名村民实名举报检察官刁明生的
我是刘村镇刘南村村委会主任黄炜现就千余村民举报检察官刁明生一事向各级领导及社会各堺人士详细说明。
1、2012年5月5日我村支委村委十名干部被以毁坏公私财务罪刑事拘留(后均被取保候审,除我一人被刑拘十五天后取保)當时刁明生的父亲(刁天恩)第一份报案材料报到刑警三队,刑警三队李学德接到报案材料后移交回到刘村派出所,然后由治安大队郝保童成立专案组派出所配合成立专案组,成立之前我十名村干部都已在刘村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7月11日被诉至尧都区法院,并于10月16日开庭审理2013年3月17日一审下达判决,毁财罪成立村主任被判一缓二,村支书被判6个月缓一年其余8名干部单处罚金1000元。我们不服提起上诉②审判决于2013年7月11日下达维持原判。就我个人而言我咨询了全国知名律师、地方律师都认为从法律角度此罪名不应该成立,为什么在我们身上就成立了呢(详情请在百度搜索山西省临汾市刘村镇刘南村十名村干部涉嫌毁坏财务罪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