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坟墓怎么挖不祀拜十几年,现在被挖了

兼谈黄帝祭祀“拜庙不拜陵”
&&&&2015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视察时指出:&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习总书记的这句话,既是对黄帝陵的科学定位,也确切而客观地指出了黄帝陵在海内外炎黄子孙心目中的地位。要说黄帝陵的精神标识,不是一朝一夕或是人为所能产生的,而是在数千年的历史积淀中逐步形成的,是由官方到民间经全体公民的认同而确立的。它反映着丰富的历史内涵,积淀着深厚的文化底蕴。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历史上形成了两种祭祀黄帝的格局,一种是京都和地方的庙祭,一种是黄帝陵祭。这两种祭祀格局,都有其历史渊源。虽说陵祭迟于庙祭,但他反映了人们对黄帝这位始祖的认同和崇拜,是随着历史的延伸,愈来愈放大,愈来愈看重,成为中华民族数千年来最崇高、最隆重、最圣神的祭奠活动。
&&&&先说京都和地方的庙祭。这从先秦时期就已开始。《国语&鲁语上》记载:&虞氏E黄帝而祖颛顼。&韦昭注,E是指圜丘祭。圜丘,《周礼&春官&大司乐》:&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贾公彦疏&《尔雅》&土之高者曰丘&,取自然之丘圜者,像天圜。&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圆土堆。虞氏即有虞氏。有说是黄帝的直接传人,或是有亲缘关系,祭祀黄帝的活动即在黄帝逝世后就已开始。
&&&&周代有祭祀五方天地之礼,以黄帝等配食。《周礼&春官&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其祀五帝之礼可能在商代已有了。周人作了进一步的完善罢了。战国时期,《史记&封禅书》记载,秦灵公三年(公元前422年)在今陕西宝鸡的&吴阳(吴山之南面)设上,祭黄帝。&《说文》:&,天地五帝所基址祭地。从田,寺声。右扶风有五。好、~皆黄帝时祭。或曰秦文公立也&王\句读:&者,止也。其制坛而不屋,但有基址,故谓之。&《字汇补&田部》:&,凡土高处曰&。上述说明的形制是与坛相似。坛,古时为祭祀而做的土台。《玉篇&土部》:&坛,封土祭处。&陆德明释文引马融曰:&坛,土堂。&《公羊传&庄公十三年》何休注:&土基三尺土阶三等曰坛。&后来发展为坛上增设阶陛殿堂,成为华丽的建筑群。因~、吴阳上、下及密,均位于雍城附近,称&雍四&,为国之大祀。秦统一后,仍重祭&雍四&,其他西、畦也不废除。其实圜丘、坛、、郊等祭,均为后来庙祭之一种。
&&&&到了汉代,刘邦入关后,以&天有五帝&而增立黑帝祠,命曰北,与原&雍四&合为&雍五&。后文帝又作渭阳五帝庙、长门五帝坛。武帝于都城长安东南郊作太一祠,坛旁祠黄帝。后武帝又作甘泉太(泰)一祠,以&五帝坛环居其下&;于泰山下作明堂,以祠太一、五帝。宣帝时,&又立五龙山仙人祠及黄帝&&祠于肤施。&成帝、哀帝、平帝的&三十余年间,天地之祠五徙&,于是&长安城旁诸庙兆甚盛&。王莽篡位称帝后,自谓黄帝之后,郊祀黄帝以配天。后于长安城南起九庙,&一曰黄帝太初祖庙&&&。东汉建都洛阳,诸礼与周代同,于城南设圆坛郊天,其外坛上为玉帝位,黄帝位在丁未之地。又祀五帝于明堂。魏晋南北朝时期,大体上沿用此制,各在其国都设祠坛郊天及祭祀五帝。
&&&&隋唐以后,开启了京都立庙祭祀黄帝等帝王的先河。将三皇五帝共置一庙。唐天宝六载(公元747年),唐玄宗敕示:&三皇五帝,创物垂范,永言龟镜,宜有钦崇。&(《文献通考&宗庙十三》)宋尊黄帝为圣祖,于京都开封城内端礼街兴建景灵宫以奉之,后诏示:&诸州有黄帝庙,并加崇葺。&至宋徽宗又于京城筑九成宫,并作宝成宫,中置神灵殿,以祠黄帝。南宋于临安(今杭州)仿旧规而建景灵宫,初建三殿,圣祖(黄帝)居前殿,其他诸帝居中殿和后殿。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接受炎黄二帝以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命郡县建三皇庙,通祀三皇,并在大都(今北京)城内仿建三皇庙,供奉伏羲、神农和黄帝。
&&&&明代,对传统诸礼多有改制。洪武四年,以郡县通祀三皇为渎而罢祀。洪武六年,于京师建历代帝王庙致三皇五帝祭。至明成祖迁都北京,于都城西建历代帝王庙,岁以春秋致祭。清人入主北京,悉遵旧制,历代帝王庙相沿于明,位于都城西阜城门内。康熙年间,于文华殿东建传心殿,奉祀伏羲、神农、黄帝如旧。
&&&&这里顺便提及,在各种文献中,均未有哪一个朝廷、哪一个皇帝或遣使到河南新郑去祭拜黄帝庙。
&&&&从以上简述可以看出,黄帝庙祭由来已久,相沿不断。成为历朝历代与戎同等的一件国家大事。
&&&&与庙祭一样,黄帝陵的陵祭也是由来已久、源远流长。先秦可能因人死葬不树不封,故未有陵祭这方面的记载。秦汉以后,开始了陵祭。《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崩,葬桥山。&《封禅书》又载: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北巡朔方,勒兵十万。还,祭黄帝冢桥山,释兵须如。&汉武帝开黄帝陵祭之先河。
&&&&据文献记载,黄帝所葬之桥山在汉上郡阳周县境,大致在今陕西榆林东南。从张守节《史记正义》注看出,&黄帝陵&之名是由唐李泰《括地志》首次提出。至唐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州节度使臧希让&上言坊州轩辕黄帝陵阙请置庙,四时列于祀典。从之。&仿州(后改称中部县),即今陕西黄陵县。至宋代,宋初建隆二年(公元961年),宋太祖诏示:&先代帝王陵寝宜令所属州府,遣近户守视,其冢墓有堕毁者亦加修葺。&后乾德四年又下诏,黄帝等十六帝&各给守陵五户,蠲其他役。长史春秋奉祀。&坊州黄帝庙原立于坊州城西,后移至于城东今址。自宋至清,黄帝陵庙经过多次整修,大体沿袭旧制。至清末,陵庙保存完整,古柏参天,碑石林立,香火不断。至民国三十三年,改中部县为黄陵县。
&&&&于坊州黄帝陵庙致祭始于唐大历年间。至宋代又制礼,三年一享,以仲秋之月,牲用大牢,祀官为本州长官,祝版请御署。金代改为依期降祝版,不请御署。明清时期多遣官祭之。根据《陕西省志&黄帝陵志》记载,明代皇帝遣官祭祀黄帝陵庙14次,其中明太祖2次,明宣德、代宗、英宗、武宗、正德各1次,明世宗 3次,其中一次是御制祭文。以后明穆宗1次,明神宗2次,均为御制祭文,明熹宗1次。清代共计27次,其中清廷遣官祭祀黄帝陵庙26次,同盟会1次。 其中清世祖1次,清圣祖8次,清世宗3次,清高宗8次,清仁宗2次,清宣宗4次。
&&&&中华民国共计26次,其中以国民党中央名义祭祀11次,以国民政府名义祭祀10次,以陕西省政府名义祭祀2次,以个人名义祭祀2次,以陕甘宁边区政府名义祭祀1次。民国26年(1937)四月五日清明节,国共两党在黄帝陵前举行了共祭仪式。中共方面的祭文由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亲自撰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1955年起,公祭黄帝陵恢复,由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人主祭。1964年至1979年公祭活动中断。1980年恢复。1994年起,每年都有国家领导人与陕西各界人士参加公祭。除此,自1988年起,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黄陵县各界举行民间祭祀黄帝陵庙活动。个别年份或有特殊大事还在其他日期举行民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部级领导每年也多有来黄帝陵祭拜黄帝。
&&&&总之,自汉武帝桥山祭黄帝冢距今已二千余年;自唐大历年间于坊州置黄帝庙至今已有一千二百余年;自宋开宝年间于现址立庙至今,也已有一千余年。真可谓相沿既久,源远流长。经过长久的历史积淀,黄帝陵早已印记在中华民族各族人民的心中,成为每个炎黄子孙中一座圣地、圣陵,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中华民族的象征。而黄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伟人,是奠定中国文明的第一座基石。&(钱穆:《黄帝》)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批示、周恩来总理实施,对黄帝陵进行了数次维修保护。郭沫若受毛泽东主席委托,题写了&黄帝陵&碑。1993年江泽民总书记为黄帝陵题词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整修保护黄帝陵,增强民族凝聚力》,强调:&黄帝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具代表意义的旗帜。而通过整修黄帝陵工程可以使所有中华儿女在共同祖先面前,搁置一切歧见,找到共同的语言,达到最广泛的的团结,从而振奋民族精神,实现中华民的复兴&。2015年春节前夕,习近平在陕西视察时说:&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要 &溯到源、找到根、寻到魂&。
&&&&由以上记述可以看出,黄帝既有庙祭,也有陵祭。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陵祭愈来愈受到朝廷的重视,并非是许嘉璐先生所说:&历代对黄帝对先祖是&拜庙不拜陵&。特别是进入周代以后,先祖拜祭都是在宗庙中进行。&(许嘉璐:《把拜祭黄帝上升为国家级拜祭》,《光明日报》日第16版)事实是,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民间层面;无论是对黄帝,还是对其他先祖如伏羲、炎帝、尧伏羲、伏羲、炎帝、尧、舜、禹等,既有庙、祠祭,也有陵祭。如对炎帝的祭祀,既有陕西宝鸡、湖北随州、湖南炎陵、山西高平等的庙祭,也有陕西宝鸡、湖南炎陵、山西高平的陵祭。以湖南炎陵为例,陵祭自宋初开始,已有一千多年的时间。宋虽未留下官方祭祀的文字,但从官方的多次重修看,祭祀活动是必不可少的。明清两代朝廷祭祀炎帝陵活动留下了较多的文字记载。明代皇帝遣官在炎帝陵祭祀15次,清代皇帝遣官在炎帝陵祭祀38次。又如湖南宁远县的九嶷山,传说为舜帝的葬地;浙江绍兴东南会稽山北麓,传说为大禹葬地,那里都曾在历史上搞过公祭活动。再说凡有陵的地方, 既有陵又有庙,陵庙不分。若搞祭祀,难道只拜陵不拜庙吗?除非无陵的地方仅有庙,才存在&拜庙不拜陵&。因而说,若将&拜庙不拜陵&针对先秦来说,此说法还有一定的可信度,但放在整个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就有些欠妥了。再说,从祭祖来说,在民间,人们更重视到陵墓去祭祀,如清明节、农历十月一日(民间称为&鬼节&)等。由此可以说,&拜庙不拜陵&是个伪命题。是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以此为立论,要将河南新郑拜祭黄帝上升为国家级拜祭是难以使人信服的,也更难达成共识。
&&&&我们说,许先生提出要将黄帝祭祀上升为国家级祭祀,这是值得肯定和赞许的。其实,这早有人提出过。问题的关键是要放在什么地方?这关乎中华民族的大事,应严肃对待,不是由几个或是十几个专家学者召开一次研讨会&共同发出一个声音&就能决定的。鄙人认为选在什么地方,一个起码的条件应尊重历史,尊重传统,尊重中华民族的民族习俗,而不是轻率的&选边站&,肯定一方,否定一方。更不能给海内外炎黄子孙一种误解,又要另搞一套所谓的&标记和符号&,这不仅不利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巩固,可能还会适得其反。(作者系宝鸡炎帝与周秦文化研究会会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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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祭祀网
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传统丧葬习俗
  (一)丧葬礼仪
  丧礼为古代凶礼的一部分。中国很早就形成一套繁琐的丧葬礼仪,儒家经典《周礼》、《仪礼》、《礼记》都有专门部分记载。这种礼仪程序复杂,名目繁多,概括起来可分为殡殓死者、举办丧事、居丧守孝三个部分。
  殡殓死者之礼。人在弥留之际,居于正寝之室,家属守在床边,将轻柔的丝棉放在垂死者的口鼻之上,以验是否还有呼吸,即所谓 属纩以俟绝气.人死后,家属拿着死者的衣服,反复呼死者的名字,希望把死者的灵魂从幽冥之界唤回来,以使死者复生。这种招魂仪式被称作 复.死者复生无望,家属便用一种名为角频亩鞑迦胨勒呖谥校员惴购谩T儆醚嗉腹潭ㄋ勒咚悖员愦┬T儆瞄玺栏哺鞘濉T谔们坝弥窀吞羝鹈黛海鲜 某某之柩 ,称为铭旌。为死者沐浴、栉发、剪指甲。取出角疲椤⒂竦任锓湃胨勒呖谥校莆 饭含.为死者穿新衣,称作 袭.治丧之礼。人死后,派人向与死者有关系的人报丧,称 命赴.接待前来吊唁的宾客、亲属。为死者穿着寿衣,在堂中停尸数日,称为 小殓.小殓期间,亲友前来致`、致奠,主人拜送答谢。小殓毕,举行入棺仪式,将尸体移入棺中,称为 大殓.大殓后并不立即入葬,要根据死者的身份、占卜入葬的日期等决定停殡待葬时间的长短。停殡待葬期间,死者家属按血缘关系的远近,分别穿着不同等级的丧服,称为成服。成服至下葬期间,每天一早一晚要在殡所哭奠,称为朝夕哭、朝夕奠。在下葬前两天的晚上,进行一次哭奠,称为既夕哭。下葬前一天,用灵车把灵柩先迁入祖庙,称为迁柩。下葬之日,灵车载柩,前往墓地。亲友送布帛钱物助葬,称致R赙。将棺木安置在挖好的圹坑中,称为 窆.葬毕,死者亲属回到殡所,升堂而哭,称为 反哭.反哭后进行虞祭。唐贾公彦在《仪礼?既夕礼》对虞祭解释说: 云虞,安也者。主人孝子,葬之时,送形而往,迎魂而返,恐魂神不安,故设三虞以安之。 可见虞祭是安死者魂魄之仪。虞祭完后还有 卒哭 ,即死者一切安排已毕,治丧期间的哭号无时也可停止了。从此进入了守孝阶段。
  居丧守孝之礼。此礼比较复杂,一般地说,居丧守孝的时间长短,居丧期间饮食起居的要求,都根据与死者亲戚关系的远近而有区别。这就是 五服 制度,现分别介绍如下:斩衰。斩衰之意,即为不缝边的粗麻丧服,这是最重的丧服,通常是子女为父,妻为夫,嗣子为嗣父,承重孙为祖父所穿。若已出嫁,但因故复从父居之女也穿此服。可见这是最近的亲属关系的丧服。斩哀的丧期为3年,但并非3周年,只要经过两个周年外加第三个周年的头一个月即可。开始服丧,称成服、持服;服丧期满叫除服、释服。《礼记?间传》说: 斩衰三日不食。 既殡,可以食粥,朝暮各一溢(约1/24升)米。百日卒哭后,可以 疏食水饮.1年小祥以后,可以 食菜果.2年大祥以后,可以用酱醋调味。丧服期满,才可恢复正常饮食。在居处方面,在死者未葬以前,孝子要居于临时搭建的简陋棚屋内,铺草枕土。即葬以后,棚屋内壁可涂泥挡风。卒哭以后,可对棚屋稍加整理。小祥时,可将棚屋拆除改建,用白灰涂墙,并铺用普通寝席。大祥时,复居正寝,但不可用床。服丧完毕,才可恢复正常居处。
  齐衰。齐衰之意,为衣边缝缉得较为齐整的粗麻布丧服。这是仅次于斩衰的丧服。按服期长短划分,齐衰又可分为3等,即3年、1 年、3个月。
  在父已亡故的情况下,子女及嫁后复归之女为亡母服丧为齐衰3年。在父还在世时,子女及已嫁复归之女、夫为妻齐衰1 年。同时,为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长子以外的众子及兄弟之子,都服齐衰1年,但与前者有用杖和不用杖之别,所以又可分为齐衰杖期和齐衰不杖期。齐衰3个月是指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及一般宗族成员为宗子的服丧期。在饮食方面,服齐衰3年者初丧2日不食,齐衰1年者初丧三餐不食。在居处方面,齐衰3年与斩衰者同,其余一律可居白灰涂墙之屋。齐衰3月者在饮食居处方面与1年者同,但3个月之后便可一切恢复正常。
  大功。次于齐衰之丧服,服装用比粗麻布精细的熟麻布制成。大功的服期为9个月。男子为出嫁的姊妹、姑母、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都服大功之服。此外,已嫁之女为兄弟及子侄,已嫁、未嫁之女为伯叔父母、姑母、姊妹,妻为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等也服大功之服。
  小功。次于大功之丧服,服饰比大功之服更细。服期为5个月。男子为从祖父母(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堂伯叔父母、从祖兄弟、外祖父母、从母等都服小功之服。此外女子为娣姒(妯娌)、夫之姑母、夫之姊妹,也服小功之服。
  缌麻。为五服之中最轻一等,服饰亦比小功更精细。服期为3个月。男子为族曾祖父母(祖父的伯叔父母)、族祖父母(祖父的堂兄弟及其配偶)、族父母(祖父的堂兄弟之子及其配偶)、族兄弟(祖父的堂兄弟之孙),外甥、外孙、女婿、表兄弟、舅父、岳父母等都服缌麻。此外,妻为夫之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从祖父母等,也都服缌麻之服。
  以上我们简要叙述了先秦时的丧葬礼仪。之所以如此,是为了使其作为参照,以更清楚地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丧葬礼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丧葬之礼,基本上依古礼而行,在殡殓、治丧、守孝等方面都有记载。
  三国曹魏文帝曾作终制说: 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T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三国志?魏书?郭后传》注引《汉晋春秋》记载,魏明帝母甄太后,被郭太后陷害,死后殡葬,乃令其披发覆面,以糖塞口。甄氏之殡,带有惩罚性质,由此可知一般的殡殓为梳头沐浴,口填饭含。《晋书?王祥传》载,王祥病重,著遗令训子孙说: 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勿缠尸,皆裙室拢媸彼K蜕叫衽濉⑽朗嫌瘾i、绶笥皆勿以殓。 王祥此训,是反厚葬而行薄葬,通过此训,也可见当时一般人沐浴、缠尸、更衣、佩玉之俗。《南齐书?张融传》记载,建武四年(公元497年),张融病卒 遗令建白旌无旒,不设祭,令人捉麈尾登屋复魂.张融精通释道,善谈玄理,其 玄义无师法,而神解过人,白黑谈论,鲜能抗拒.遗命捉麈尾复魂,固显其特色,也反映了至南朝齐时,人们殡殓时仍循复魂之礼。
  魏晋南北朝时期关于治丧的记载比较多。《三国志?魏书?常林传》注引《魏略》载,沐并嘉平年中病危,遗命 止妇女之送,禁吊祭之宾,无设抟治粟米之奠.沐并遗嘱亦属薄葬特例,可见一般人的吊祭之礼。《晋书?阮藉传》记载:阮籍母死,裴楷前往吊唁。阮籍披头散发,箕踞而坐,醉而视之。裴楷吊祭如礼,事毕便去。有人问裴楷: 凡吊唁,丧主哭,客乃为礼。
  阮籍既然不哭,你为什么还哭? 裴楷说: 阮籍为方外之人,故不崇尚礼典。我乃俗中之士,故以轨仪自居.阮籍放达不羁,视礼法为蔑如,但其母死,也免不了吊祭之礼,尽管其行礼违反一般吊礼之常规。同书《顾荣传》又载,顾荣素好琴,及卒,家人常置琴于灵座。吴郡张翰哭之悲痛,哭完上床鼓琴数曲,抚琴而叹说: 顾荣还能欣赏此曲吗? 接着又痛哭一场,不吊丧主而去。这个事例与阮籍之事正好相反,前者是吊者守礼,丧主非礼,后者是丧主守礼而吊者非礼。但不论如何,我们可以看出,吊祭之礼在治丧中是重要内容之一。《晋书?王祥传》载,王祥遗训中有 家人大小不须送葬,大小祥乃设特牲 之语。《魏书?文成五王传》载,元谐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亡,孝文帝欲再临致哀。他以此征询大臣意见说: 再临者,欲于大殓之日,亲临尽哀,成服之后,缌衰而吊。即殡之缌麻,理在无疑,大殓之临,当否如何? 可见魏晋南北朝时,治丧仍循小殓大殓、小祥大祥之礼。魏晋南北朝时期,殡葬之礼十分隆重。《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皇甫谧《逸士传》载,袁绍丧母,归葬汝南,会葬者3万人。《晋书?左贵嫔传》载左贵嫔《悼武元杨皇后诔》说: 仲秋之晨,启明始出。星陈夙驾,灵舆结驷。其舆伊何?金根玉箱。其驷伊何?二骆双黄。习习容车,朱服凡章。隐隐W轩,弁裳。华毂曜野,素盖被原。方相仡仡,旌矸]n童引歌,白骥鸣辕。观者夹T,士女涕涟。千乘万骑,迄彼峻山。峻山峨峨,曾阜重阿……诸姑姊妹,娣姒媵御。追送尘轨,号G衢路。王侯卿士,云会星布。群官庶僚,缟盖无数。咨嗟通夜,东方云■。百祗奉迎,我后交厝。
  中外俱临,同哀并慕.以上所引,是左贵嫔写的长诔中有关杨皇后殡葬部分,通过此描写,可以看出帝后出殡时的隆重。北朝的殡葬之礼也很隆重。
  《魏书?恩传》载,王鹚溃溟朐崾保 假亲姻义旧,衰缟冠送丧者千余人.另一个宠臣赵的父亲葬时, 百僚自王公以下无不吊祭,酒犊祭奠之具,填塞门街。于京师为制碑铭,石兽、石柱皆发民车牛,传致本县。
  财用之费,悉自公家。凶吉车乘将百两,道路供给,亦皆出官。 丧礼中的殡殓,是对亡者的处置。治丧,既有对死者的处置,又有对生者的要求。而守孝,是纯粹是对生者的要求,它直接影响着居丧者的社会声誉,因此特别被人们所重视。《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引《英雄记》载,袁绍生而父亡,其长大后又遭母丧,他为母亲守孝3年后, 又追行父服,凡在家庐六年.两晋时期,统治者特别提倡孝道,号称以孝治天下。在统治者的倡导下,社会上居丧守孝之礼不但被人们所遵奉,而且被一些人发展到了极端。《晋书》载,武帝时,山涛遭母丧,回归乡里。当时他已年过60岁, 居丧过礼,负土成坟,手植松柏.王戎遭母丧去职。他性至孝,但不拘礼制。居丧期间饮酒食肉,或者观人弈棋,然而对丧母却动以真情,由于过度悲伤而容貌毁悴,杖然后起。当时另一个叫和峤的人也居父丧,他以礼法自持,量米而食,但哀毁却不如王戎。晋武帝对刘毅说: 和峤居丧,毁顿过礼,真叫人担心。 刘毅答: 和峤居丧虽寝苫食粥,乃生孝耳。至于王戎,所谓死孝,陛下当先忧之。 西晋时,王接母亡,王接 柴毁骨立,居墓次积年.王湛父死,他守孝期间一直居于墓侧。孝服期满后,仍阖门守静,不交当世。东阳人许孜,父母死后,他悲伤欲绝,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柱杖才能起来。双亲葬后,他亲自背土堆坟,不受乡人之助。有的人哀怜他体弱,坚持要帮他,他辞不过,便白天接受帮助,晚上又把别人帮的部分除走。墓修成后,许孜又在墓边守孝20多年。王延9岁丧母, 泣血三年,几至灭性。每至忌日,则悲啼至旬.桑虞14岁时丧父,他毁瘠过礼,每天只用100粒米掺藜藿而食。其姐劝说: 汝毁瘠如此,必至灭性。灭性不孝,宜自抑割。 桑虞答: 藜藿杂米,足以胜哀。 邓攸7岁丧父,接着母及祖母相继去世。邓攸为之守孝9年,以孝致称。南朝刘宋张敷,其父在吴兴亡。张敷成服10多天才喝点水浆。其父葬毕,张敷仍不吃盐菜,遂毁瘠成疾。
  伯父张茂度多次力图劝止之,但张敷却更加哀痛,绝而复续。历阳人刘瑜,52岁时丧母,3年不食盐酪,号泣昼夜不绝声。勤身运力,以营丧事,丧服除后,20余年布衣疏食,言母辄流涕。常居墓侧,未尝离开。郭世道子郭原平,其父死。终丧以后,自建两间小屋以为祠堂。每至节岁,辄哀思,绝饮粥。父亲丧服除后,不再吃鱼肉,长达30多年。《梁书?昭明太子传》载,昭明太子母丁贵嫔死,太子步从丧还宫,至殡,水浆不入口,每哭辄恸绝。
  其父梁武帝对他说: 毁不灭性,这是圣人所制。《礼》认为,不胜丧同于不孝。有我在,你怎能如此自毁!要多吃些饮食。 太子听后,才进粥数合。
  至其母下葬之日,共吃麦粥1升。梁武帝又对他说: 我听说你因为吃得过少,身体更加虚弱。我现在没有别的不舒服,但为你如此自毁,我胸中已堵塞成疾。你应当努力增加饮食,不要让我为你担心。 但昭明太子仍日只进粥一溢,不尝菜果之味。同书《夏侯详传》亦载,夏侯详16岁时丧父,他居父丧哀毁,于墓旁棚舍中守孝3年。北朝也讲居丧守孝之礼。《魏书?阳尼附阳固传》载,阳固丁母忧, 号慕毁病,杖而能起。练V之后,犹酒肉不进.《北齐书?樊逊传》载,樊逊父樊衡,性至孝。其父丧,樊衡 负土成坟,植柏方数十亩,朝夕号慕.同书《杜弼传》载: 弼父在乡,为贼所害,弼行丧六年。 总的看,北朝的居丧守孝之礼,不像两晋南朝那样讲究毁瘠过礼,几至灭性,即使有这样的事例也不如南朝普遍。《周书?武帝纪》载天和元年(公元566年)八月己未诏说: 诸有三年之丧,或负土成坟,或寝苫骨立,一志一行,可称扬者,仰本部官司,随事言上。当加吊勉,以厉薄俗.这个诏书,反映了北朝起码是北朝的部分地区与南朝的差异。
  以上我们叙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丧葬礼仪。拿这个时期的礼仪同古礼比较,我们说这个时期基本上依古礼而行。 基本上 这个定语有两个含义,第一,它不是时时都符合古礼。有时甚至有悖礼现象。如《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注引《魏书》记载,夏侯溃茇胤邻敲欧А6源怂锸⑵缆鬯担 在《礼》,天子哭同姓于宗庙门之外。哭于城门,失其所也.魏文帝死,其太子曹弊急杆驮幔苷妗⒊氯骸⑼趵实热艘蛭炱钊龋腾桑蹦酥埂6源耍锸⒂制缆鬯担 夫窀穸之事,孝子之极痛也,人伦之道,于斯莫重。故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夫以义感之情,犹尽临隧之哀,况乎天性发中,敦礼者重之哉!魏氏之德,仍世不基矣。昔华元厚葬,君子以为弃君于恶,群等之谏,弃孰甚焉! 又如《梁书?徐勉传》载,当时民间办丧事,多不遵礼,朝终夕殡,相尚以速。徐勉上疏说: 《礼记?问丧》云:' 三日而后殓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 自顷以来,不遵斯制。送终之礼,殡以期日,润屋豪家,乃或半晷,衣衾棺椁,以速为荣。亲戚徒隶,各念休反。故属纩才毕,灰钉已具,忘孤鼠之顾步,愧燕雀之徊翔。伤情灭理,莫此为大。且人子承衾之时,志懑心绝,丧事所资,悉关他手,爱憎深浅,事实难原,如觇视或爽,存没违滥,使万有其一,怨酷已多,岂若缓其告殓之晨,申其望生之冀。请自今士庶,宜悉依古,三日大殓。如有不奉,加以纠绳.以上数例,可见三国、南朝时,都有不依古礼之事发生。第二,并非事事皆依古礼。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丧葬之礼,也大体上可以分成殡殓、治丧、守孝三个阶段,就这点说,与古礼是相同的,而且这个时期的丧礼,多数为对古礼的继承。但仔细观察比较,就可发现魏晋南北朝丧礼的三个阶段与古礼在细节上有很多不同。如殡殓之礼, 复 为持衣呼名,但南齐张融却登屋挥麈。这虽然是个特例,不能说南齐的 复 全是如此,但这件事表明,南齐时的 复 ,可根据死者生前的宗教信仰、爱好等采取不同的方式。又如左贵嫔《悼武元杨皇后诔》中所描写的皇后殡葬的盛大场面,也是先秦时期不能比拟的。
  (二)薄葬与厚葬
  秦汉盛行厚葬,接续其后的魏晋南北朝,兴起一股薄葬之风,较之前代,确为令人瞩目的变化。
  魏晋南北朝薄葬之风的先导者,当首推曹魏的曹操。早在建安十年(公元205年),就 令民不得私仇,禁厚葬,皆一之于法.为禁厚葬,他自己率先身体力行。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六月,曹操为自己选定葬所,并下令说: 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晋书?礼志》载: 魏武以礼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豫自制送终衣服四箧,题识其上,春秋冬夏,日有不讳,随时以敛,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文帝遵奉,无所增加。及受禅,刻金玺,追加尊号,不敢开埏,乃为石室,藏玺埏首,以示陵中无金银诸物也。汉礼明器甚多,自是皆省矣。 魏文帝曹丕也效法其父,倡薄葬之风。黄初三年(公元222年)他作终制说: 封树之制,非上古也,吾无取焉。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为棺∽阋孕喙牵卖雷阋孕嗳舛选9饰嵊饲鹦娌皇持兀挂状蟛恢浯ΑN奘┪浚薏亟鹨灰酝咂鳎瞎T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 他在终制中最后说: 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在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 黄初七年(公元226年),曹丕死, 葬首阳陵,自殡及葬,皆以终制从事.曹操曹丕的率行薄葬,对皇族的丧葬具有很大约束作用。曹丕的弟弟曹植死前,遗令薄葬。另一个弟弟中山恭王曹衮于魏明帝青龙三年(公元235年)死,临死时敕令官属说: 吾寡德忝宠,大命将尽。吾既好俭,而圣朝著终诰之制,为天下法。吾气绝之日,自殡及葬,务奉诏书。 曹丕妻郭后的外甥孟武欲厚葬其母,郭后知道,便制止说: 自丧乱以来,坟墓无不发掘,皆由厚葬也。首阳陵可以为法。 青龙三年,郭后亡于许昌,也以曹丕终制营陵薄葬。不但皇族中有人主张薄葬,朝廷官员中薄葬之人也不少。据《三国志?魏书》记载,司马朗死前, 遣命布衣幅巾,殓以时服。 贾逵病危,对左右说: 丧事一不得有所修作。 徐晃病笃, 遗令薄葬.徐宣死, 遣令布衣疏巾,殓以时服.沐并60岁时便预作终制,戒其子以俭葬。 临困,又敕豫掘伞=淦疃司偈桑奁垢九停跫乐觯奚璨嗡诿字臁
  又戒后亡者不得入藏,不得树封。妻子皆遵之.裴潜正始五年(公元244年)死, 遗令俭葬,墓中惟置一坐,瓦器数枚,其余一无所设。 韩暨临终遗言说: 夫俗奢者,示之以俭,俭则节之以礼。历见前代送终过制,失之甚矣。若尔曹敬听吾言,殓以时服,葬以土藏,穿毕便葬,送以瓦器,慎勿有增益.王观死于家, 遗令藏足容棺,不设明器,不封不树.高堂隆死, 遗令薄葬,殓以时服.以上事例,可见曹魏时薄葬之风。蜀汉丞相诸葛亮, 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殓以时服,不须器物.孙吴张昭,81岁时亡, 遗令幅巾素棺,殓以时服.诸葛谨年68岁亡, 遗命令素棺殓以时服,事从省约.两晋十六国时,有关薄葬的记载也不乏其例。西晋武帝的祖父晋宣帝司马懿,受曹魏薄葬风气的影响,早在曹魏嘉平三年(公元251年)就 预作终制,于首阳山为土藏,不坟不树;作《顾命》三篇,殓以时服,不设明器,后终者不得合葬.其子司马师 丧事制度又依晋宣帝故事.《晋书?刑法志》载,晋惠帝时,尚书裴Q曾概括西晋帝室陵制说: 大晋垂制,深惟经远,山陵不封,园邑不饰,墓而不坟,同乎山壤,是以丘阪存其陈草,使齐乎中原矣.可见西晋帝室之陵,多从司马懿不坟不树的终制。帝室以外,一些官僚、名士、儒者也主张薄葬。老臣王祥,病重时就著遗令训戒子孙,主张薄葬,其遗令内容前已介绍。石苞死前预作《终制》说: 自今死亡者,皆殓以时服,不得兼重。又不得饭含,为愚俗所为。又不得设床帐明器也。
  定窆之后,复土满坎,一不得起坟种树.杜预曾因公事经过密县邢山,见山上有墓,听说是郑国大夫祭仲之墓,便前去祭而观看。他见此墓朝新郑城,示墓主死不忘本。其墓隧道前面空着,不填实,以示墓中不藏珍宝。其墓多用山中自然之石营造,以示墓主不用工巧之劳。杜预见此感慨颇深,认为这种葬法,可使 君子尚其有情,小人无利可动。历千载无毁,俭之致也.他立下遗令说,死时 皆用洛水圆石,开隧道南向,仪制取法于郑大夫,欲以俭自完耳。棺器小敛之事,皆当称此。 名士皇甫谧写《笃终》,表明自己对殡葬的态度。他说: 吾欲朝死夕葬,夕死朝葬,不设棺。患硬纾恍捭逶。辉煨路牒铮唤跃N岜居缎稳肟樱陨砬淄粒蚩秩饲槿舅桌淳茫俑锢砟眩窆廖啤I莶皇ぃ蟛宦缎巍F螅慵词狈砉室拢曰cX裹尸,麻约二头,置尸床上。择不毛之地,穿坑深十尺,长一丈五尺,广六尺。坑讫,举床就坑,去床下尸。平生之物,皆无自随,唯赍《孝经》一卷,示不忘孝道。cX之外,便以亲土。
  土与地平,还其故草,使生其上,无种树木,削除,使生迹无处,自求不知。
  不见可欲,则奸不生心,终始无怵惕,千载不虑患.儒士徐苗,永宁二年(公元302年)亡, 遗命濯巾纫拢芄自幼冻翟厥咂鞫.东晋初,由于政权初建,皇室中行薄葬之事较多。《晋书?礼志》载: 江左初,元、明崇俭,且百度草创,山陵奉终,省约备矣。 同书《明帝纪》载,司马绍遗命薄葬, 一遵先度,务从简约,劳众崇饰,皆勿为也.成帝杜皇后死,成帝下诏说: 吉凶典仪,诚宜备设,然丰约之度,亦当随时,况重壤之下,而崇饰无用邪!今山陵之事,一从节俭,陵中唯洁扫而已,不得施T车刍灵。 东晋官僚中亦有主张薄葬者,庾冰临死时,对其长史说: 吾将逝矣,恨报国之志不展,命也如何!死之日,殓以时服,无以官物也。 十六国时,后赵主石勒病重,遗令说: 三日而葬,内外百僚,既葬除服,无禁婚娶、祭祀、饮酒、食肉,征镇牧守不得辄离所司以奔丧,殓以时服,载以常车,无藏金宝,无内器玩。 这在十六国诸君主中,可算殡葬中的开明之举。
  南北朝时,尽管魏晋时期的薄葬之风至此时已减弱许多,但主张薄葬并身体力行者也不乏其人。刘宋时,张邵临终, 遗命祭以菜果,苇席为W车.王微临终时, 遗令薄葬,不设W砉耐熘簦┪宄叽玻槎薇慊佟 南齐时,江矗此晔弊洌 遗令俭约葬,不受赙R.崔慰祖临卒,令 以棺亲土,不须砖,勿设灵座.刘善明49岁时亡, 遗命薄葬.萧梁时,孔休源64岁时卒, 遗令薄葬,节朔荐蔬菲而已.天监十七年(公元518年),刘   卒于族兄刘   家中,临终时,他拉着刘   的手说: 气绝便殓,殓毕即埋,灵筵一不须立,勿设飨祀,无求继嗣.刘   从其言而行。刘在身后葬事问题上也主张简单从事。在其族弟刘死   之年,刘作《革终论》,其中关于自己身后殡葬部分说:气绝不须复魄,盥洗而敛。以一千钱市治棺、单故裙衫、衣巾枕履。此外送往之具、棺中常物、及余阁之祭,一不得有所施。世多信李、彭之言,可谓惑矣。余以孔、释为师,差无此惑。
  殓讫,载以露车,归于旧山,随得一地,地足为坎,坎足容棺,不须砖甓,不劳封树,勿设祭飨,勿置几筵,无用茅君之虚座,伯夷之f水。 顾宪之于天监八年(公元509年)卒于家,临终为制也说: 庄周、澹台,达生者也;王孙、士安,矫俗者也。吾进不及达,退无所矫。常谓中都之制,允理惬情。衣周于身,示不违礼;棺周于衣,足以蔽臭。入棺之物,一无所须。
  载以车,覆以粗布,为使人勿恶也。 南朝陈时,周弘正弟周弘直,临终前遗疏敕其家人说: 气绝已后,便买市中见材,材必须小形者,使易提挚。
  殓以时服,古人通制。但下见先人,必须备礼,可著单衣裙衫故履。既应侍养,宜备纷,或逢善友,又须香烟,棺内唯安白布手巾,粗香炉而已,其外一无所用。 姚察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终于东都,遗命薄葬,务从率俭。其遗令说: 吾家世素士,自有常法。吾意殓以法服,并宜用布,土周于身。又恐汝等不忍行此,必不尔,须松板薄棺,才可周身,土周于棺而已。葬日,止粗车,即送厝旧茔北.姚察虽卒于隋,但其一生多生活在陈,并且他遗令中说 吾家世素士,自有常法 ,可见其薄葬的主张不能作为隋代薄葬的例证。北魏崔宽,卒于魏孝文帝延兴二年(公元472年), 遗命薄葬,敛以时服.阳固居官廉洁,死时家徒四壁。他在世时作《终制》一篇,要求葬事务从俭约。临终时再一次敕诸子一遵先制。魏子建病重时对二子说: 死生大分,含气所同,世有厚葬,吾生平不取,cX裸身,又非吾意。气绝之后,敛以时服.北齐薛`, 临终,敕其子殓以时服,u月便葬,不听干求赠官。自制丧车,不加饰,但用麻为流苏,绳用网络而已。
  明器等物并不令置。 北周武成二年(公元560年),明帝宇文毓病危,下诏说: 朕禀生俭素,非能力行菲薄,每寝大布之被,服大帛之衣,凡是器用,皆无雕刻。身终之日,岂容违弃此好。丧事所须,务从俭约,殓以时服,勿使有金玉之饰。若以礼不可阙,皆令用瓦。小殓讫,七日哭。文武百官各权辟衰麻,且以素服从事。葬日,选择不毛之地,因地势为坟,勿封勿树。 周武帝宇文邕临故遗诏说: 朕平生居处,每存菲薄,非直以训子孙,亦乃本心所好。丧事资用,须使俭而合礼,墓而不坟,自古通典。 韦d年老时,预戒其子说: 吾死之日,可殓旧衣,勿更新造。使棺足周尸,牛车载柩,坟高四尺,圹深一丈,其余繁杂,悉无用也。 薛端卒前, 遗诫薄葬,府州赠遗,勿有所受。 李彦临终遗诫其子说: 可敛以时服,葬于   J之地,勿用明器,刍T及仪卫等。 以上我们列举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薄葬现象。总览上述现象,可以归纳为几点。第一,三国时期,曹魏政权力倡薄葬,曹操、曹丕身体力行,对整个社会风气产生积极影响和有力的约束。但这种影响仅限于曹魏统治下的北方地区。第二,西晋时,继承了曹魏薄葬的传统,司马懿为曹魏重臣,其薄葬终制显然与曹魏风气影响有关。而司马懿的终制,一直影响到东晋前期。
  第三,十六国时期,北方各少数民族政权因其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不同,在丧葬问题上态度各异,实行薄葬者为数不多,石勒为薄葬的典型例证。第四,南朝各政权中,皇族行薄葬者寥寥,而身体力行者只限于个别士族、逸士、儒者。士族重家法,其遗训只能对自己子孙产生影响,而逸士、儒者的薄葬行为影响更有限。因此,就整个风气而言,南朝的薄葬之风比魏晋时期呈减弱之势。第五,北朝的皇帝中,实行薄葬者,北周明帝宇文毓、武帝宇文邕最为典型。但其意义已与魏晋时期大不相同。他们不是一朝的开国君主,因此没有垂制后世的作用。而且,他们的遗诏中都强调自己实行薄葬的个人爱好的因素,更说明他们的行为在帝王中为孤立偶然的现象。
  从以上五点归纳中,我们可以发现魏晋南北朝时期薄葬之风呈逐渐减弱的趋势。这种趋势,又可以从当时的厚葬发展趋势得到反证。薄葬与厚葬是两种相反的做法,厚葬之风的增减与薄葬相反相成。因此我们再看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厚葬。
  三国孙吴时,孙权对属下的丧葬处理是与曹魏不同的。《三国志?吴书》记载,陈武死时,孙权命以其爱妾殉葬,复客二百家。孙权为显示其对属下的厚爱,不惜采用人殉的野蛮形式。人尚且可以陪葬,其他陪葬品想也不会少。董袭死,孙权 改服临殡,供给甚厚.吕蒙死,孙权给其子守冢者三百家。墓冢要有人守,当与厚葬有关。孙夫人张氏死,孙哀愍思念, 葬于苑中,大作冢,使工匠刻柏作木人,内冢中以为兵卫。以金银珍玩之物送葬,不可称计.可见孙吴境内厚葬现象之多。
  西晋皇帝虽然躬行薄葬,然而对僚属贵族的丧葬之事却给以丰厚的赏赐。据《晋书》记载,郑冲死后,晋武帝 于朝堂发哀,追赠太傅,赐秘器、朝服、衣一袭、钱三十万、布百匹.何曾死, 帝于朝堂素服举哀,赐东园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钱三十万、布百匹。 裴秀死后,晋武帝下诏 赐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钱三十万、布百匹。 贾充死,晋武帝 为之恸,使使持节、太常奉策追赠太宰,加衮冕之服,绿F绶、御剑,赐东园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大鸿胪护丧事,假节钺、前后部羽葆、鼓吹、缇麾、大路、銮路、dc车、帐下司马大车,椎斧文衣武贲、轻车介士。葬礼依霍光及安平献王故事,给茔田一顷。像这样的记载还有很多,兹不一一例举。这就形成这样一个局面,一方面,皇帝躬行薄葬,另一方面因厚赐臣下之葬而减弱了自己薄葬的影响。所以在西晋的达官显贵中,薄葬者有之,厚葬者亦存。《晋书?王鸫吩兀盗辏ü玻福的辏┩鹱洌 葬柏谷山,大营茔域,葬垣周四十五里,面别开一门,松柏茂盛.西晋这种情况,至东晋前期仍是如此。王导死后,晋成帝为其 举哀于朝堂三日,遣大鸿胪持节监护丧事,R`之礼,一依汉博陆侯及安平献王故事。及葬,给九游dc车、黄屋左纛、前后羽葆鼓吹、武贲班剑百人,中兴名臣莫与为比.大将军温峤死后, 赐钱百万,布千匹。 郗鉴死, 帝朝晡哭于朝堂,遣御史持节护丧事,赠一依温峤故事.东晋元帝之子琅邪王司马焕2岁时夭亡,元帝悼念不已, 将葬,以焕既封列国,加以成人之礼,诏立凶门柏历,备吉凶仪服,营起陵园,功役甚重.当时孙霄上疏谏说: 凶门柏历,礼典所无,天晴可不用,遇雨则无益,此至宜节省者也。若琅邪一国一时所用,不为大费,臣在机近,义所不言。今天台所居,王公百僚聚在都辇,凡有丧事,皆当供给材木百数,竹薄千计,凶门两表,衣以细竹及材,价值既贵,又非表凶哀之宜。如此过饰,宜从粗简。 但此表上奏后,元帝并未采纳。
  由于东晋统治者这种做法,使东晋初期的厚葬与薄葬共存,并使东晋后期的厚葬之风大盛。《宋书?孔琳之传》载,东晋后期,桓玄为太尉辅政,让众官陈时宜之计。孔琳之说: 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爱自天子,达于庶人,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然苟无关于情,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固当式遵先典,厘革后谬,况复兼以游费,实为民患者乎。凡人士丧仪,多出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民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所谓葬之以礼,其若此乎。谓宜谨遵先典,一罢凶门之式,表以素扇,足以示凶.从孔琳之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东晋后期的厚葬之风发展到了压倒薄葬的程度。《宋书?礼志》又载: 汉以后,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兽碑铭等物。建安十年,魏武帝以天下雕弊,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大将军参军太原王伦卒,伦兄俊作《表德论》,以述伦遗美,云' 祗畏王典,不得为铭,乃撰录行事,就刊于墓之阴云尔'.此则碑禁尚严也。此后复弛替。晋武帝咸宁四年,又诏曰:' 此石兽碑表,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其犯者虽会赦令,皆当毁坏。' 至元帝太兴元年,有司奏:' 故骠骑府主薄故恩营葬旧君顾荣,求立碑'.诏特听立。自是后,禁又渐颓。大臣长吏,人皆私立。义熙中,尚书祠部郎中裴松之又议禁断,于是至今。 《宋书》这段记载,讲了三国至东晋丧葬立碑从严禁到弛替的过程,魏、西晋时,碑禁尚严,东晋开始松弛,至东晋后期,发展到大臣长吏,人皆私立的程度。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厚葬之风的发展。
  南朝的厚葬风气,通过下面事件可以看出来。南齐永明七年(公元489年)十月,齐武帝下诏说: 三季浇浮,旧章陵替,吉凶奢靡,动违矩则。
  或裂锦绣以竞车服之饰,T金镂石以穷茔域之 丽。至斑白不婚,露棺累叶,苟相夸f,罔顾大典。可明为条制,严勒所在,悉使画一。如复违犯,依事纠奏.诏书反映了当时办丧事大肆奢靡的风气,看谁将坟墓修得华丽。如果坟墓修得不合意,宁可停棺不葬,也要将墓修好。这不是夸张之词,联系东晋末期孔琳之说的 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 ,可以看出,南齐此风正是东晋末风气的继续。在这种风气下,很多人以葬礼有缺为耻。《梁书?张缅传》载: (张)缅母刘氏,以父没家贫,葬礼有缺,遂终身不居正室,不随子入官府.《南齐书?孝义传》载: 河南辛普明侨居会稽,自少与兄共处一帐。兄亡,以帐施灵座,夏月多蚊,普明不以露寝见色。兄将葬,邻人嘉其义,赙助甚多,普明初受,后皆反之。
  赠者甚怪,普明曰:' 本以兄墓不周,故不逆来意,今何忍亡者余物以为家财。'辛普明为孝义之士,但为给兄修墓,违背自己意愿接受邻人帮助,可见修墓在他看来是何等重要。由于厚葬之风盛行,一些主张薄葬的人也心怀种种顾虑。顾虑之一,是怕葬事过俭被世人所讥。前述南朝的薄葬者,其遗嘱或大谈古人薄葬之事,或论述人死神离,神离而棺无用的道理,最后才谈自己的后事处理,这反映出一种心理,即这些人在主张薄葬时,对自己的行为能否被世人理解持悲观态度,所以他们便找出许多历史上的事例和道理,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理论和事实的根据。还有的为免世人所讥,干脆将自己的意愿打个折扣。如《梁书?刘   传》记载刘   的《革终论》说: 是以子羽沉川,汉伯方圹,文楚黄壤,士安麻索。此四子者,得理也,忘教也。
  若从四子而游,则平生之志得矣。然积习生常,难卒改革,一朝肆志,傥不见从。今欲剪截烦厚,务存俭易,进不裸尸,退异常俗,不伤存者之念,有合至人之道。 子羽、汉伯、文楚、士安是古代实行薄葬较为彻底的人物,按刘   的本愿,是 从四子而游 ,但由于怕积习难改,只得将葬事处于理想与常俗之间。顾虑之二,是怕子孙在自己死后不从自己薄葬之训。如前述刘《革终论》说:家人长幼,内外亲戚,凡厥友朋,爰及寓所,咸愿成余之志,幸勿夺之。 顾宪之的终制说: 吾今预为终制,瞑目之后,念并遵行,勿违吾志也。 他们的顾虑是有道理的。因为在南朝厚葬之风下,薄葬者的后代往往要受各种议论的非难。在这种情况下,不遵死者遗训之事确有发生。《南史?刘怀珍传》载: 先是有太中大夫琅邪王敬胤以天监八年卒,遗命:' 不得设复魄旌恚宦鼋逑拢幻陡采希崞沣逶。河咴厥怪液畲蠓颉鲋小H舨恍写耍蚵疚崾诰湃'.敬胤外甥许慧诏因阮研以闻。诏曰:' 敬胤令其息崇素,气绝便沐浴,藉以二芦■,凿地周身,归葬忠侯。此达生之格言,贤夫玉匣石≡兑印H蛔佑诟该嘤兴佑兴淮印A畛缢厝粜乓乓猓林芮潮。舯俨皇怀趾螅臼焉酢8缚梢匝底樱右嗖豢尚兄M饽谝坠祝俗苑钋字椋逋炼幔嗤ㄈ酥猓肆缴崃饺。源锔缸又尽9字苡谏恚林苡。テ渖欤惨允狈R豢梢陨昵椋梢猿萍摇@窠涛尬ィ牢奕瑁斯实蔽惨'. 应该说,王敬胤的儿子虽然没有遵从其父的遗命,但其实行的仍属薄葬。问题不在于王敬胤之葬的薄与厚,而在于他的遗命遭到违背,而这种对父命的违背又受到了朝廷的肯定。通过这件事,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那些遗命薄葬的人要谆谆告诫后代 勿夺吾志 了。
  在北方,西晋以后,进入中原的各少数民族政权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的不同,他们并未因循魏晋薄葬之风。虽然也有诸如石勒薄葬的例子,但厚葬者大有人在。《晋书》记载,前赵主刘曜准备葬其父及妻子,大修陵墓,修墓者白天黑夜不停地干,怨呼之声盈于道路。其属下游子远谏劝说: 臣闻圣主明王、忠臣孝子之终葬也,棺足周身,椁足周棺,藏足周椁而已,不封不树,为无穷之计。伏惟陛下圣慈幽被,神鉴洞远,每以清俭恤下为先,社稷资储为本。今二陵之费至以亿计,计六万夫百日作,所用六百万功。二陵皆下锢三泉,上崇百尺,积石为山,增土为阜,发掘古冢以千百数,役夫呼嗟,气塞天地,暴骸原野,哭声盈衢。臣窃谓无益于先皇先后,而徒丧国之储力。陛下脱仰寻尧舜之轨者,则功不盈百万,费亦不过千计,下无怨骨,上无怨人,先帝先后有泰山之安,陛下飨舜、禹、周公之美,惟陛下察焉。 刘曜不纳此谏。北燕主慕容熙妃苻氏死,慕容熙 制公卿以下至于百姓,率户营墓,费殚府藏。下锢三泉,周轮数里,内则图画尚书八座之象.冯跋为北燕主后,专门下书说道: 圣人制礼,送终有度。重其衣衾,厚其棺椁,将何用乎?人之亡也,精魂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朝终夕坏,无寒暖之期,衣以绵绣,服以罗纨,宁有知哉!厚于送终,贵而改葬,皆无益亡者,有损于生。是以祖考因旧立庙,皆不改营陵寝。申下境内,自今皆令奉之。 通过冯跋此诏,也可见北燕境内厚葬之风。北魏拓跋族有烧葬之俗。《宋书?索虏传》载,拓跋族的葬俗, 死则潜埋,无坟垄处所,至于葬送,皆虚设棺柩,立冢。背德砥饔媒陨罩运屯稣摺 《魏书?高允传》载,北魂文成帝时,高允上疏说: 前朝之世,屡发明诏,禁诸婚娶不得作乐,及葬送之日,歌谣、鼓舞、杀牲、烧葬,一切禁断。虽条旨久颁,而俗不变革……
  今国家营葬,费损巨亿,一旦焚之,以为灰烬。 同书《文成文明皇后传》又载,文成帝死后, 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以烧焚,百官及中宫皆号泣而临之。后悲叫自投火中,左右救之,良久乃苏。 可见文成帝死后,仍沿用烧葬之俗,高允之谏并未见效。北魏时的厚葬之风,还可以从朝廷对臣僚葬事赏赐中看出来。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9年)越郡王元死,被赐 东园秘器、敛服十五称 , R帛三千匹.宣武帝时,宗室元勰死, 世宗为举哀于东堂,给东园第一秘器、朝服一袭,赙钱八十万、布二千匹.元澄于神龟二年(公元519年)死, 澄之葬也,凶饰甚盛.此类记载在《魏书》中还有许多,足见北魏时的厚葬之风。东魏北齐时,厚葬之风比北魏过无不及。当时人元孝友说: 今人生为皂隶,葬拟王侯,存没异途,无复节制。崇壮丘陇,盛饰祭仪,邻里相荣,称为至孝。 薄葬与厚葬是社会丧葬习俗中的两种风气。魏晋南北朝时,两种习俗并存。不过从发展的角度看,这个时期的薄葬有一种由强至弱的趋势,而厚葬则呈现为由弱变强的趋势。
  (三)归乡葬
  中国自古就有热爱家乡的传统,人们对家乡的眷恋之情有着多方面的表现。在殡葬方面,就表现为归葬还乡的方式,所谓狐死首丘,就是这种情感的形象比喻。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历史上人口流动频繁的时期,客死他乡之事因人口流动也屡屡出现,因此,人们思乡的情感表现得特别强烈,归乡葬因而成为一种普遍性的葬俗。
  《三国志?吴书?鲁肃传》记载:鲁肃是 临淮东城人,生而丧父,与祖母同居。……南到居巢就瑜,瑜之东渡,因与同行,留家曲阿。会祖母亡,还葬东城.鲁肃自幼随祖母长大,对祖母感情之深可想而知。还葬东城,可能是死者的遗愿,也可能是鲁肃对祖母的养育之恩的报答,不论哪种可能,都反映了人们对归葬还乡的重视。
  西晋末,东海王司马越死于北方,其部下秘不发丧,运其柩准备还葬东海,行至苦县,被石勒军追上,其尸被石勒下令焚烧。《宋书?后妃传》载,东晋义熙四年(公元408年),刘裕夫人臧氏死于东城,被追赠为豫章公夫人,还葬丹徒,臧氏为东莞人,为什么要 还葬丹徒 ?原来,魏晋南北朝还有夫妇合葬之俗,女葬随夫,不讲还乡。刘裕是丹徒人,臧氏先死,预葬丹徒,准备将来刘裕死后还乡与之合葬。当然,刘裕后来做了皇帝,遗诏留葬京师,所以刘裕死后,臧氏之柩又迁建康。《南齐书?明帝纪》载:建武三年(公元496年)正月,明帝下诏说: 去岁索虏寇边,缘边诸州郡将士有临阵及疾病死亡者,并送还本土。 北朝归乡葬也有记载,《魏书?张谠传》载,清河东武城人张谠,延兴四年(公元474年)卒。其子张敬伯, 求致父丧,出葬冀州清河旧墓,久不被许,停柩在家积五六年.张谠的另一个儿子张敬叔先在徐州,闻父丧不许归葬,甚至谋划南叛,被徐州府衙押送京师。至京师后,乃自申辩其理,直至父得葬旧墓,还属清河。同书《赵琰传》又载,天水人赵琰,为淮南王府长史。 时禁制甚严,不听越关葬于旧兆。琰积三十余年,不得葬二亲。
  及蒸尝拜献,未曾不婴慕卒事。每于时节,不受子孙庆贺。年余耳顺,而孝思弥笃,慨岁月推移,迁窆无期,乃绝盐粟,断诸滋味,食麦而已。年八十卒。迁都洛阳,子应等乃还乡葬焉。 张敬伯为使父葬归乡,竟停柩达五、六年之久。赵琰为北魏前期人,至北魏后期孝文帝迁都洛阳后才由子赵应了却其葬父归乡的夙愿,前后达五、六十年之久,可谓矢志不渝。《北齐书》记载,高澄的第二子高孝珩,齐亡后入周。后病重, 启归葬山东,从之。
  寻卒,令还邺葬。 这里的山东,指太行山以东的地区,非今日山东的地理概念。高孝珩归葬邺城,是归葬于高氏墓地。弘农人杨津,北魏末死于洛阳。
  其子杨郑R陨ダ褡跃樱澄ㄑ蚊锥眩呋冻?恐:曛胶螅砬虢庵盎乖幔 及丧柩进发,吉凶仪卫亘二十余里,会葬者将万人。 范阳人卢潜,被南朝陈俘虏,后死于陈都建邺。 其家购尸归葬.渤海人李铉,北齐时为国子博士,后病卒。 及还葬故郡,太子致祭奠之礼,并使王人将送,儒者荣之.
  (四)合葬
  合葬指夫妻死后合葬一处。《三国志?蜀书?甘皇后传》注引《礼》说:上古无合葬,中古后因时方有。 《晋书?皇甫谧传》载皇甫谧《笃终》说:亡有前后,不得移y. y葬自周公来,非古制也。 《魏书?自序》记载魏子建临终对其子说: 吾生平契阔,前后三娶。合葬之事,抑又非古.这说明,魏晋南北朝时,人们就已认识到合葬之俗并非自古而然。基于这种认识,此时期有人试图打破此俗。如《晋书?宣帝纪》载:司马懿作终制, 后终者不得合葬.再如前述皇甫谧、魏子建诸人,也都作过此种努力。
  但这些努力对于合葬之俗,犹如狂涛中的一叶小舟,很快就被冲得无影无踪,合葬之俗依然存在,未受丝毫影响。
  《三国志》记载,魏明帝太和四年(公元230年)曹操夫人卞氏死,与曹操合葬于高陵。蜀汉先主刘备夫人甘氏,死后葬于南郡。章武二年(公元222年),刘备思念之,乃迁其葬至蜀,未至而刘备亡。诸葛亮说: 诗曰' 谷则异室,死则同穴' ,故昭烈皇后宜与大行皇帝合葬。 建安七年(公元202年),孙坚吴夫人临终, 引见张昭等,属以后事,合葬高陵.孙权的潘夫人、步夫人都与孙权合葬于蒋陵。
  西晋时,虽有宣帝司马懿终制在先,但其后代并未遵从。《晋书》记载,泰始四年(公元268年)司马昭的夫人王氏死,y葬于司马昭之墓崇阳陵。
  咸宁四年(公元278年)司马师夫人羊氏崩,y葬于司马师之墓峻平陵。东晋时,海西公司马奕死,与其后庾氏合葬于吴陵。简文帝王皇后,失帝意被幽废,忧郁而死。孝武帝即位后,追尊她为顺皇后,与简文帝合葬于高平陵。
  元兴三年(公元404年), y葬穆帝章皇后于永平陵.东晋元帝之子琅邪孝王司马裒于建武元年(公元317年)死,后来其妃山氏死,与司马裒合葬。简文帝子司马道子与其妃合葬。西晋王沈,于泰始二年(公元266年)
  死,后其夫人荀氏卒,准备与王沈合葬,发现其棺木已毁,朝廷重新赐其棺木。贾后之父贾充,其前妻李氏,生二女贾褒、贾裕。李氏因父诛被牵连,贾充便娶郭氏。后李氏遇大赦,晋武帝特诏贾充置左右夫人。贾充死后,李氏二女欲令其母y葬,郭氏之女贾后不许。直至贾后被废,李氏才得与贾充合葬。司空郑袤,先娶妻孙氏,孙氏亡,又娶曹氏。孙氏死后埋于黎阳。后郑袤死,议者认为久丧难举,不欲合葬。曹氏说: 孙氏元妃,理当从葬,何可使孤魂无所依邪.于是以吉凶导从之仪式迎孙氏之柩,又准备衣衾几筵,亲执雁行之礼。曹氏之举被舆论高度赞扬。
  南朝刘宋时,刘裕夫人臧氏y葬之事前已述。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合葬之事。《宋书》记载,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宋文帝后袁氏死,预先葬在文帝之墓长宁陵。元嘉三十年,文帝死,于长宁陵与袁氏合葬。孝武帝皇后王氏,于前废帝即位之年死,y葬于孝武帝之墓景宁陵。前废帝皇后何氏死,明帝即位后,迁何氏之柩与废帝合葬于龙山北。宋明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还下诏,上林苑内民庶丘墓欲还合葬者,勿禁。可见民间合葬之俗也很盛行。陈郡人谢弘微,出为谢峻之嗣,谢混为其叔父。谢混于东晋义熙八年(公元412年)作为刘毅一党被诛。宋文帝元嘉九年,谢混夫人东乡君死。 东乡君葬,混墓开,弘微牵病临赴,病遂甚。 谢混夫妇相隔20年,死后仍合葬。南朝陈高祖陈霸先永定三年(公元559年)死,葬于万安陵。
  太建二年(公元570年),陈高祖皇后死,y葬于万安陵。陈高祖章皇后的母亲于永定二年死,与章后父合葬于吴兴。
  北魏时,拓跋焘太子未及即位而死。其子文成帝即位后,追尊其父为景穆皇帝,其母为恭皇后,并y葬恭皇后于金陵。拓跋焘死后也葬在金陵,所以其皇后赫连氏、贺氏,都y葬在金陵。孝文帝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广川王元谐死。此时孝文帝已经迁都于洛阳,而元谐之妃先死,葬在平城。
  究竟是将王妃迁至洛阳与元谐合葬,还是将元谐送回代北平城与王妃合葬?
  有关部门请孝文帝定夺。为此,孝文帝下了一道诏旨,说: 迁洛之人,自兹厥后,悉可归骸邙岭,皆不得就茔恒代。其有夫先葬在北,妇今丧在南,妇人从夫,宜还代葬;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其有妻坟于恒代,夫死于洛,不得以尊就卑;欲以母就父,宜亦从之;若异葬亦从之。 此诏书规定了夫妇合葬的三个原则,第一,妇随夫葬。第二,若欲于洛阳合葬,亦可夫随妇葬。第三,宁可两地分葬,也不准男人归葬代北。孝文帝此规定当然有其政治目的。此时,国都刚从代北平城迁至洛阳不久,反对迁都的势力还在暗地活动,一些拓跋鲜卑贵族由于过不惯洛阳生活,北返情绪也很强烈。这关系到孝文帝的迁都、改革一系列政策能否贯彻到底。孝文帝这个诏书,利用拓跋鲜卑的合葬习俗,将南迁之人的坟地固定在洛阳,使迁都的政策得以实行到底,这件事也可反映拓跋族的合葬习俗。北魏政权中,合葬不仅限于拓跋鲜卑,汉人也如此。《魏书?傅永传》载,傅永是清河人,于本乡有妻贾氏,后傅永至平城,又娶妾冯氏,生子傅叔伟及数女。后贾氏亦至平城,无子,唯有一女。冯氏倚仗有子,对贾氏无礼,叔伟亦对贾氏不顺。后冯氏亡。等到傅永死时,傅叔伟称父命欲葬北邙。贾氏怀疑傅叔伟将傅永与冯氏合葬,便要求将傅永归葬于其封地贝丘县。后来官司打到朝廷。司徒胡国珍本与傅永共过事,便支持傅叔伟。贾氏也不示弱,将状告到灵太后那里,受到太后支持。后贾氏终于胜诉,傅永之柩葬于东清河。北齐高欢妇娄氏,死后与高欢合葬。高澄妇元氏死,y葬于义平陵。北周宇文泰夫人元氏,死后与宇文泰合葬于成陵。明帝宇文毓皇后独孤氏,先于明帝死,预葬昭陵,明帝死后,与之合葬。河东闻喜人裴文举,保定三年(公元563年)为绛州刺史。当初,裴文举的叔父裴季和任曲沃县令,死于闻喜川,而其叔母韦氏卒于正平县。正值东西魏分裂,韦氏坟垅属于东魏北齐。裴文举为州刺史时,悬赏购求其叔母灵柩。齐人见此,便偷偷将韦氏棺柩送来,裴文举将其与叔父合葬。
  以上我们叙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合葬习俗,可以发现此俗的一个显著特点,即其顽固性。先帝的垂制,长辈的遗训,政权的分割,时间的拖延,都不能使合葬之俗受到影响,合葬之俗之所以如此不易改变,我们认为这是各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首先,它与婚姻发展水平有关。《周易?说卦》云: 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这说明,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要求夫妻关系的稳定长久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婚姻关系中妇死可以继娶,在家庭关系中,嫡妻庶妾分别之严,妇现象之多,说明此时的一夫一妻的夫妻关系是比较稳固的。 生则同室,死则同穴 ,人们要求把这种关系保持到另一个世界。合葬之俗显然是夫妻关系稳定的结果。第二,合葬之俗与当时宗教观念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盛行,土生的道教也影响很大。其中灵魂不灭,是两教共同的思想。灵魂不灭反映在丧葬问题上,就是如何处置形与神。如西晋末,东海王司马越之柩被石勒焚于北方。其妃裴氏东晋初渡江,欲对其夫实行招魂葬。晋元帝让众人议论此事,博士傅纯说: 圣人制礼,以事缘情,设冢∫圆匦危轮孕祝涣⒚盱鲆园采瘢钪约托味埂4四姑碇蠓郑紊裰熘埔病V劣谑颐砬廾淼p祭非一处,所以广求神之道,而独不祭于墓,明非神之所处也。今乱形神之别,错庙墓之宜,违礼制之义,莫大于此。 由此看来,藏形与安神的意义是不同的。神虽不灭,且能于庙中享受祭祀,但不能代替对形骸的合葬。况且,藏形与安神,一个事之以凶,一个奉之以吉,没有合葬的凶礼,直接让神灵享受祭祀吉礼是万万不行的。第三,合葬之俗与当时的伦理道德观念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统治者大倡孝道,各个时期的孝义不乏其人,为亡去的双亲合葬,在当时被视为孝义之举,有了这种道德舆论的支持,更使合葬之俗难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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