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政府补贴政策扑杀奶牛政策性补贴多少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市政发〔2008〕9号)
核心提示:为了加快我市奶牛产业发展,保证奶业加工企业的奶源需求,促进财政收入和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单位】 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市政发〔2008〕9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我市奶牛产业发展,保证奶业加工企业的奶源需求,促进财政收入和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奶牛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加快奶牛产业发展,有利于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增强人民体质,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满足加工企业对原料奶供应,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和促进农民增收。随着杭州娃哈哈集团5万吨奶粉等一批奶制品加工项目落户我市,我市的奶制品加工能力将大幅度提高,但当前的突出问题是奶牛饲养量少,远远不能满足加工企业对原料奶的需求。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奶牛产业发展。
  二、加快奶牛产业发展的指导性目标
  (一)奶牛存栏:2008年全市奶牛存栏争取达到3.8万头,其中能繁母牛达到2.7万头;到2012年奶牛存栏力争达到10万头,其中能繁母牛达到7万头。
  (二)原料奶产量:2008年全市原料奶产量争取达到13.5万吨;到2012年,全市原料奶产量力争达到42万吨。
  (三)原料奶销售收入:2008年全市原料奶销售额争取达到3.9亿元,奶农增收1.4亿元;到2012年全市原料奶销售额力争达到12.6亿元,奶农增收3.5亿元。
  (四)养殖基地建设。2008年要建成1000头以上的基地乡镇争取达到5个;5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场)争取达到30个;10头以上的规模户争取达到1000户。2012年建成1000头以上的基地乡镇争取达到20个;5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场)争取达到100个,10头以上的规模户争取达到4000户。
  三、保障奶牛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途径
  (一)积极从国内、国外购进引进优质奶牛,迅速扩大高产奶牛核心群。
  (二)大力推广性控、胚胎移植及黄牛改奶牛等高新技术,不断扩大利用性控精液配种奶牛数量、胚胎移植和&黄改奶&覆盖面。
  (三)通过推广优良奶牛选育、粗饲料加工、配合饲料应用、疾病防治等饲养管理技术,提高奶牛单产。2008年全市奶牛每头年平均产奶量达到5吨以上;到2012年力争达到6吨以上。
  (四)通过品种改良、平衡日粮营养、实施机械化挤奶、控制药物和毒害物质残留等措施,加快提高原料奶质量。2008年全市原料奶平均乳脂率、乳蛋白量分别达到3.3%和3.2%以上;到2012年分别达到3.5%和3.4%以上。
  (五)通过采取人工受精技术、做好发情鉴定和适时配种、搞好早期妊娠诊断、减少胚胎死亡和流产、防治不育症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可繁母牛繁殖性能。2008年全市可繁母牛总受胎率达到85%以上;到2012年力争达到90%以上。
  四、加大对奶牛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认真落实好国家关于扶持奶牛发展的各项政策。
  1.落实好改良后的优质后备母牛给予一次性补贴政策以及将患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奶牛列入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范围等政策。
  2.落实好奶牛政策性保险补贴,保险费除国家、省和县(市)区承担的部分外,城区奶农承担的部分由市财政和奶农各承担50%。
  3.落实好对养殖小区(场)的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设施及饲草料基地建设等补助。
  (二)各级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奶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和市再就业信用担保中心要积极给予养奶牛户贷款担保。奶农可以利用参加保险的存栏奶牛、信用证作抵押或采取3~5户联保等方式反担保,可在吉林银行吉林市分行、市农行、市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贷款周期可适当放宽。
  2.对养殖奶牛贷款给予贴息。从年,每年分别由各级财政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对奶农贷款给予100%、70%和50%贴息(如争取到省给予的贷款贴息从中扣除)。
  3.对规模化、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小区)给予补贴。从2008年到2010年,奶牛存栏达到以下规模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存栏达到100~499头的补贴10万元;存栏达到500~999头的补贴20万元;存栏达到头的补贴30万元;存栏达到头的补贴40万元;存栏达到3000头以上的补贴50万元。
  4、对性控冻精给予补贴。从2008年到2010年,对采用性控冻精技术进行配种的,每年分别按每粒冻精价值的70%、50%和3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养牛户所在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5.对新建永久性青贮窖给予补贴。从2008年到2010年,按每立方米20元对新建的永久性青贮窖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养牛户所在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6.对从国外引进优质奶牛给予补贴。从2008年到2010年,凡从国外引进优质奶牛的,每年分别按每头给予1000元、500元和200元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养牛户所在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7.把建设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包括其它畜禽养殖小区)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从2008年到2010年,将省、市、县三级新农村建设推进村的牧业小区(场)纳入当年新农村建设申报项目范围,根据项目给予补贴。
  8.对养殖奶牛大县(市)区给予奖励。从2008年到2010年,县(市)区奶牛存栏达到以下标准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存栏达到头的县(市)区奖励20万元;存栏达到10000头以上的县(市)区奖励30万元。
  (三)各有关部门要为奶牛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国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精神,落实养殖用地,满足奶牛发展需要。
  2.农电部门要对奶牛养殖小区(场)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3.林业部门要在集体林采伐计划中,优先审批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场)所需木材。
  4.牧业部门要积极为奶牛养殖小区(场)搞好疫病防治和饲养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5.科技部门要对奶牛良种引进及优质粗饲料开发利用等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支持。
  6.建设部门要对奶牛养殖小区(场)建设有关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7.交通部门要对运输奶牛、青贮饲料和原料奶的车辆在吉林市区域内免收车辆通行费。
  8.其他涉牧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尽力扶持奶牛产业的发展。
  五、切实加强对奶牛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加快奶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仇福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增旭及市牧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农委、水利、林业、国土、供电、环保、国税、地税、科技、建委、质监、交通、金融、保险、担保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牧业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奶牛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解决生产发展中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把促进奶牛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要把奶牛产业发展的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户,并作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内容。市加快奶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年终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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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奶牛品种改良,降低奶业生产风险,推动畜牧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5号)精神,市财政设立奶牛政策性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奶牛政策性补贴项目由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各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 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检查及验收总结等。 &&&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并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 第三条 补贴资金使用必须遵循政策公开、畜牧企业和牧民受益、专款专用的原则。 &&& 第四条 补贴项目与补贴对象 &&& (一)对使用市冷冻精液贮藏供应中心(以下简称供精中心)提供的优质良种冻精的奶牛养殖场(户)实行奶牛人工授精良种补贴; &&& (二)对自繁自养并符合健康条件并在2007年12月份存栏的优质后备母牛的养殖场(户)实行一次性后备母牛补贴; &&& (三)对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良种场新引入成乳牛的养殖场实行引种补贴; &&& (四)对规模种植优质牧草20亩以上并与奶牛养殖场(户)签订供销合同的种植户实行牧草种植补贴; &&& (五)对新建规模场或者常年饲养奶牛100头以上、有金融机构贷款的养殖场(户)实行生产贴息补贴; &&& (六)对收购本市鲜奶5000吨(含)以上的本市乳品加工企业实行收购贷款贴息补贴。 &&& 第五条 补贴标准与补贴方式 &&& (一)奶牛人工授精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头经产奶牛补贴2剂冻精测算,其中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场使用验证公牛冻精,每剂补贴30元,其他场使用农业部认定公牛冻精每剂补贴15元,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补贴方式:奶牛人工授精良种补贴项目由市畜牧局直接实施和管理,市财政局根据实施方案划拨资金。市畜牧局根据与省中标冻精供应商签订的冻精招标采购合同、供精中心与养殖场(户)的供货票据等有关凭证与供精中心进行结算。冻精采购参照浙江省农业厅公开招标的结果确定合同价格,供精中心供应给养殖场(户)的价格为合同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的优惠价格。 &&& (二)后备母牛补贴。种牛场繁育后备母牛补贴标准按2007年12月存栏数一次性每头补贴1000元,由市财政承担;种牛场以外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按每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象山、宁海和奉化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80%,县级财政承担20%,其它县(市)、区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80%。 &&& (三)成乳牛引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头1500元,市、县财政各承担50%; &&& (四)牧草种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 (五)生产贷款贴息补贴。补贴标准为贷款利息总额的30%,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 (六)鲜奶收购贷款贴息补贴。补贴标准为收购鲜奶贷款利息总额的30%,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 补贴方式:市农业局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数量进行汇总审查并公示,市财政局按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后,下拨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按规定进行配套后下拨到养殖户和企业。 &&& 第六条 补贴资金申报与拨付 &&& (一)市农业、财政两部门根据我市奶业发展规划,落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制定年度奶牛政策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补贴范围、标准和相关工作要求,下发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 (二)奶牛人工授精良种补贴项目的申报由市畜牧局根据农业、财政两部门制定的奶牛政策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奶牛良种补助项目的实施,参照省农业厅冷冻精液统一采购招标的结果,与中标的种公牛站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供精中心提供的冻精发放数量的清单进行审核后申报。 &&& (三)良种补贴项目外的其它补助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市奶牛政策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补贴资金申报指南,汇总本县(市)、区的补贴品种、数量、资金,经公示后上报。市农业、财政两部门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情况,经审核后于每年12月底前下拨补助资金。 &&& (四)市农业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补助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后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 &&& 第七条 补贴资金管理与监督 &&& (一)奶牛冷冻精液必须参照省农业厅冷冻精液统一采购招标的结果进行组织实施,市奶牛冷冻精液贮藏供应中心要建立冷冻精液使用登记册,具附养殖场户签名,做好生产记录。奶牛养殖场户要保存好使用过的冷冻精液细管,以备查验(使用的冷冻精液细管,必须印有农业部规定的奶牛良种补贴标记)。 &&& (二)成乳牛引种前到应到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局(站、中心)开具引种证明,引种后凭引种发票和系谱卡到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局(站、中心)登记备案。 &&& (三)实施后备母牛补助的养殖场户,必须按规定落实免疫措施和登记编号,自繁自养后备奶牛必须经过奶牛结核病、布氏杆菌检测,呈阴性并获得健康证。 &&& (四)对牧草地种植补贴,种植户必须提供与奶牛养殖场户签订的供销合同,每年于10月底前向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进行申报; &&& (五)养殖场户和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补助必须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利息凭证,乳品加工企业还须提供由第三方鲜奶质量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并确保本贷款用于奶牛生产或用于本地鲜奶的收购。 &&& (六)市、县农业部门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科学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申报指南,并将各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和批准项目实施内容等在市、县农业网站上公布。项目实施乡镇要对补贴申报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拨付或追回奶牛政策性补贴专项资金,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1、弄虚作假,骗取上级资金及未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资料或资料严重失真的; &&& 2、县级配套资金未按规定到位; &&& 3、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补贴资金,影响补贴资金发挥效益的; &&& 4、拒不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的。 &&& 第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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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市政发〔2008〕9号)
摘要: 【发布单位】 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市政发〔2008〕9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直属机构:为了加快我市奶牛产业发展,保证奶业加工企业的奶源……
【发布单位】 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市政发〔2008〕9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我市奶牛产业发展,保证奶业加工企业的奶源需求,促进财政收入和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奶牛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加快奶牛产业发展,有利于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增强人民体质,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满足加工企业对原料奶供应,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和促进农民增收。随着杭州娃哈哈集团5万吨奶粉等一批奶制品加工项目落户我市,我市的奶制品加工能力将大幅度提高,但当前的突出问题是奶牛饲养量少,远远不能满足加工企业对原料奶的需求。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奶牛产业发展。
  二、加快奶牛产业发展的指导性目标
  (一)奶牛存栏:2008年全市奶牛存栏争取达到3.8万头,其中能繁母牛达到2.7万头;到2012年奶牛存栏力争达到10万头,其中能繁母牛达到7万头。
  (二)原料奶产量:2008年全市原料奶产量争取达到13.5万吨;到2012年,全市原料奶产量力争达到42万吨。
  (三)原料奶销售收入:2008年全市原料奶销售额争取达到3.9亿元,奶农增收1.4亿元;到2012年全市原料奶销售额力争达到12.6亿元,奶农增收3.5亿元。
  (四)养殖基地建设。2008年要建成1000头以上的基地乡镇争取达到5个;5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场)争取达到30个;10头以上的规模户争取达到1000户。2012年建成1000头以上的基地乡镇争取达到20个;5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场)争取达到100个,10头以上的规模户争取达到4000户。
  三、保障奶牛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途径
  (一)积极从国内、国外购进引进优质奶牛,迅速扩大高产奶牛核心群。
  (二)大力推广性控、胚胎移植及黄牛改奶牛等高新技术,不断扩大利用性控精液配种奶牛数量、胚胎移植和“黄改奶”覆盖面。
  (三)通过推广优良奶牛选育、粗饲料加工、配合饲料应用、疾病防治等饲养管理技术,提高奶牛单产。2008年全市奶牛每头年平均产奶量达到5吨以上;到2012年力争达到6吨以上。
  (四)通过品种改良、平衡日粮营养、实施机械化挤奶、控制药物和毒害物质残留等措施,加快提高原料奶质量。2008年全市原料奶平均乳脂率、乳蛋白量分别达到3.3%和3.2%以上;到2012年分别达到3.5%和3.4%以上。
  (五)通过采取人工受精技术、做好发情鉴定和适时配种、搞好早期妊娠诊断、减少胚胎死亡和流产、防治不育症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可繁母牛繁殖性能。2008年全市可繁母牛总受胎率达到85%以上;到2012年力争达到90%以上。
  四、加大对奶牛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认真落实好国家关于扶持奶牛发展的各项政策。
  1.落实好改良后的优质后备母牛给予一次性补贴政策以及将患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奶牛列入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范围等政策。
  2.落实好奶牛政策性保险补贴,保险费除国家、省和县(市)区承担的部分外,城区奶农承担的部分由市财政和奶农各承担50%。
  3.落实好对养殖小区(场)的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设施及饲草料基地建设等补助。
  (二)各级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奶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和市再就业信用担保中心要积极给予养奶牛户贷款担保。奶农可以利用参加保险的存栏奶牛、信用证作抵押或采取3~5户联保等方式反担保,可在吉林银行吉林市分行、市农行、市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贷款周期可适当放宽。
  2.对养殖奶牛贷款给予贴息。从年,每年分别由各级财政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对奶农贷款给予100%、70%和50%贴息(如争取到省给予的贷款贴息从中扣除)。
  3.对规模化、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小区)给予补贴。从2008年到2010年,奶牛存栏达到以下规模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存栏达到100~499头的补贴10万元;存栏达到500~999头的补贴20万元;存栏达到头的补贴30万元;存栏达到头的补贴40万元;存栏达到3000头以上的补贴50万元。
  4、对性控冻精给予补贴。从2008年到2010年,对采用性控冻精技术进行配种的,每年分别按每粒冻精价值的70%、50%和3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养牛户所在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5.对新建永久性青贮窖给予补贴。从2008年到2010年,按每立方米20元对新建的永久性青贮窖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养牛户所在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6.对从国外引进优质奶牛给予补贴。从2008年到2010年,凡从国外引进优质奶牛的,每年分别按每头给予1000元、500元和200元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养牛户所在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7.把建设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包括其它畜禽养殖小区)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从2008年到2010年,将省、市、县三级新农村建设推进村的牧业小区(场)纳入当年新农村建设申报项目范围,根据项目给予补贴。
  8.对养殖奶牛大县(市)区给予奖励。从2008年到2010年,县(市)区奶牛存栏达到以下标准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存栏达到头的县(市)区奖励20万元;存栏达到10000头以上的县(市)区奖励30万元。
  (三)各有关部门要为奶牛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国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精神,落实养殖用地,满足奶牛发展需要。
  2.农电部门要对奶牛养殖小区(场)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3.林业部门要在集体林采伐计划中,优先审批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场)所需木材。
  4.牧业部门要积极为奶牛养殖小区(场)搞好疫病防治和饲养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5.科技部门要对奶牛良种引进及优质粗饲料开发利用等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支持。
  6.建设部门要对奶牛养殖小区(场)建设有关费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7.交通部门要对运输奶牛、青贮饲料和原料奶的车辆在吉林市区域内免收车辆通行费。
  8.其他涉牧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尽力扶持奶牛产业的发展。
  五、切实加强对奶牛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加快奶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仇福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增旭及市牧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农委、水利、林业、国土、供电、环保、国税、地税、科技、建委、质监、交通、金融、保险、担保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牧业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奶牛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解决生产发展中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把促进奶牛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要把奶牛产业发展的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户,并作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内容。市加快奶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年终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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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从2007年开始实施湘发改农[号文件,省里对良种牛的繁育推广、品改设施建设、草食动物地方良种保护与选育、冻精推广和养殖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扶持。 &&&& (一)良种繁育和品改体系扶持补贴 &&&& 1、重点支持品种繁育。对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的良种繁育场,年繁育和在省内推广良种公牛30头以上的,按照每头良种牛100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厅进行补助。 &&&& 2、重点支持市、县品改设施建设。对省规划建设的10个市州、县所建贮氮站,由省发改委一次性补助10万元左右,用于设施设备更新。对在湘政办发[2003]35号文件规定中没有支持建设的、且基层品改站建设达到10个以上的县品改中心,经省级验收合格后,由省发改委予以一次性补助10万元。&&&&&& 3、重点支持基层品改站建设。对新建的年冷配达到500胎次以上的基层品改站,经省级验收合格后,由省财政厅按每个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对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的品改(含冷配)项目,在项目建成并经验收后,由省发改委按固定资产的5%予以补助。鼓励养殖企业和个人开展肉牛冷配工作,对养殖企业和个人所建的品改站不论其所有制形式,按基层品改站同等对待。 &&&& (二)先进品改技术推广补贴 &&&& 主要对牛羊的冷冻**配种进行补贴。对年推广冻精2万支且产杂交小牛1万头以上、年推广冻精1.6万支且产杂交小牛0.8万头以上、年推广冻精1万支且产杂交小牛0.5万头以上的县(市、区),每年由省财政厅分别补助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主要用于对液氮、冻精和设备更新的补贴。 &&&& (三)地方良种保护补贴 &&&& 对经省主管部门确定的湘西黄牛、滨湖水牛、湘东黑山羊、马头山羊等地方品种的保种区、保种场(户)内造册登记的良种牛、羊,每年按每头牛100元、每只羊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厅予以补助。 &&&& (四)养殖技术人员培训补贴 &&&& 对年出栏肉牛增长10%以上,其中杂交牛增长15%以上并且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培训人数在200人次以上的县(市、区),按每县3万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厅予以补助。对省主管部门指定的品改机构,按培训品改人员人数,由省财政厅给予适当补助。&&&&&& 六、奶牛养殖扶持政策 &&&& 奶牛养殖扶持政策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文件。具体有: &&&& (一)奶牛养殖补贴 &&&& 从2008年开始,按照农业部要求,我省组织实施了奶牛良种补贴项目。 &&&& 1、补贴范围:全省的荷斯坦奶牛。 &&&& 2、补贴对象: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户。 &&&& 3、补贴标准:荷斯坦奶牛每剂冻精补贴15元,每头能繁母牛按两剂标准实施补贴。 &&&& 4、补贴方式: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种公牛站结算。种公牛站供应的冷冻**价格需经招标采购确定,种公牛站供应给奶牛养殖者的冷冻**价格为招标价格扣除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将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纳入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将患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奶牛,列入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范围。 &&&& (二)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 &&&& 为有效保障奶牛养殖安全,国家建立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每头奶牛的保额是4000元,保费为5%,即200元,由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30%,其余保费由养殖户、养殖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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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建设 &&&& 今年,国家计划安排我省500万元对我省养殖小区(场)的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设施及饲草料基地建设等给予支持。&&&&&& (四)奶牛养殖农户信贷政策 &&&& 金融机构对奶牛养殖农户、奶农合作社等给予信贷支持,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贴息补助。对日至日期间,因非主观因素发生还贷困难的奶牛养殖农户,其逾期贷款视困难情况予以展期,具体期限由贷款银行决定。经贷款银行同意展期的逾期贷款免收罚息。 &&&& 七、动物防疫优惠政策 &&&& 国家为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在控制疫病风险方面,推行以下优惠政策: &&&& (一)免费强制免疫政策 &&&&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全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县级政府负责,省、市州对困难县市区予以适当补助。 &&&& (二)畜禽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 对因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患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畜禽,国家对受损农户给予补助。扑杀补助标准为:猪限价600元/头、牛限价1400元/头(奶牛不超过3000元/头)、羊限价300元/只,家禽平均补助10元/只。具体补助标准由疫区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牲畜扑杀补助经费实行政府补助与饲养户负担相结合,饲养户负担20%,政府补助80%。禽流感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 &&&& 八、农业植保惠农政策 &&&& 从2007年起,省农业厅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植保施药器械更新换代示范带动工程”,拟通过5年的时间,以购置补贴形式示范推广先进手动喷雾器50万台和机动喷雾器10万台。今年,继续采用购机补贴的方式,计划推广先进手动喷雾器14万台(目前已落实10万台)。手动喷雾器每台政府补贴30元,机动喷雾器按国家财政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标准为每台机动喷雾器销价的30%。 &&&& 九、渔业渔政扶持政策 &&&& 渔业渔政方面的主要扶持政策有《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湘办发[2009]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停止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等六项涉渔行政事业姓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08]67号)等文件。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 (一)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政策 &&&& 1、专业捕捞渔民安居工程。对专业捕捞渔民中的无房户,按照“自愿优先、政策支持”的原则进行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帮助他们全部上岸定居,省、市、县财政补贴上岸建房专业捕捞渔民每户2万元,其中省财政负担1.5万元,市、县财政负担0.5万元,宅基地由当地县级政府统一规划,无偿提供,免收建房办证费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专业捕捞渔民所在县级政府负责。 &&&& 2、就业援助计划。将上岸定居渔民列为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通过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自主择业、岗位援助、政策扶持等方式,开展“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就业援助活动,促进“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尽快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上岸定居渔民中城镇户籍人员属“零就业家庭”的纳入当地援助计划;农村户籍人员且符合贫困家庭的,纳入当地扶贫培训计划。
&&&& 3、捕捞渔民社会保障制度。依照城乡低保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捕捞渔民分别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特别困难的捕捞渔民提高救助标准。在禁渔期间,对已经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捕捞渔民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使人均月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未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困难捕捞渔民,实行临时生活救助。将困难捕捞渔民分别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捕捞渔民的农村合作医疗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办理。将捕捞渔民纳入当地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对象范围,对血吸虫病患者免费发放血吸虫病治疗药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救助。在渔民集中安置区,优先支持建立村卫生室,为渔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 4、捕捞渔民子女教育政策。对渔民子女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按政策全部纳入经费保障体系;对寄宿的渔民子女,全部纳入寄宿生活补助范围,享受政策规定的补助费。 &&&& 5、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策。劳动保障和农业部门安排捕捞渔民转产就业培训专项,对捕捞渔民成年子女和青壮年捕捞渔民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教育,提高渔民素质和转产就业能力,重点培训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务工经商等实用技术。积极为上岸定居渔民创造一部分公益岗位。对捕捞渔民转产创业按照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政策,给予税费减免。加大对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鼓励从事休闲渔业、远程捕捞、网箱养殖、水产品加工及其他从业活动,扩大渔民转产创业途径,增加收入来源,增强发展能力。 &&&& (二)停止六项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 1、从日起,停止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渔业船舶登记费、渔业船舶牌照工本费、捕捞许可证工本费、渔业船舶登记证工本费、渔业船舶检验费等6项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 &&&& 2、各级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船舶渔政管理机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已经征收的2009年度的上述有关涉渔收费,要予以全额清退。 &&&& 3、严禁各基层部门、乡镇、企业擅自向渔民收取码头费、埠头费、排污费、芦苇损失费、水面承包费等乱收费。今后,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我省不再设立新的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 实行渔业柴油补贴是国家在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助支持的政策内容之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09年上半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9]第33号)。 &&&& 1、补贴对象: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含远洋渔业企业)。 &&&& 2、申领条件:①近海和内陆捕捞机动渔船拥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大中型渔船应对填写捕捞日志,近海捕捞渔船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②养殖渔民(渔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所使用的养殖渔船;③远洋渔业企业经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渔业生产。根据财政部的明确要求,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贴对象。非专业远洋渔船不得重复申领补贴资金。严重违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视情节不得补贴或扣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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