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正月十五五14岁跳舞适合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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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的节目都出来啦!
王小丫要领着大家猜谜
&&本报综合消息&&&&提起王小丫,不少观众马上会联想到带着大家让脑筋转起来的益智节目主持人形象。据悉,在云南卫视将于羊年正月十五播出的《中国灯谜大会》总决赛上,王小丫将快乐回归,和观众一起猜猜猜。&&《中国灯谜大会》在连续两季的播出中,收获了良好的口碑和收视率。除了有名嘴王小丫的倾力加盟之外,也少不了众多大咖参与带来的吸引力。在总决赛当晚,著名相声演员师胜杰将担任嘉宾,对每位选手进行风趣幽默的点评。经过8期激烈的角逐,《中国灯谜大会》进入晋级赛阶段。今晚的节目中,参与比拼的都是从海选阶段就非常吸引眼球的选手。无论是14岁的“灯谜小杀手”倪政俞还是43岁的“谜界鸟叔”宋国荣,都表现出了不俗的实力。倪政俞人小鬼大,小小年纪就是苏州谜界的名人。上幼儿园的时候,别的小朋友还在看图画书,他就已经开始看灯谜类书籍了。有趣的是,今晚的选手大多伶牙俐齿,主持人接连无辜中枪,笑点十足。
合作伙伴:&&&&&&版权所有&&&&&&&[左岸文字]14岁后的十四年
我今年二十八岁,十四年前我十四岁。十四年我没有经历过撕心裂肺的爱情,没有遭遇过难以忘记的自然灾害,没有记得住太多的风运动荡,为已有的就是一直爱我的父母姐姐,很多很多算不上死党的朋友,一份自己还满意的工作。十四年里我长大了,变老了,在我还没来得及成熟的时候。十四年里我送走了身边的几位亲人,也迎接了我的子侄辈的出生。十四年里我爱上了男人,被男人爱上,爱上了女人,也被女人爱上。十四年里我和我的男女朋友们分分合合了无数次,有些人甚至都已经被我忘记,又会在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想起。十四年里我都在想这些几部小说。十四年里我却几次动笔,几次搁浅。十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人生真的没有几个十四年值得我这样虚耗,好与不好,大家就当做一篇小说看待,可笑处付之一笑,可恨处,张嘴痛骂,无聊处,就放我一马。
十四岁代表了什么?我真的不知道,坐在小叔的灵堂里,我的脑子很乱,那是一个闷热的夏天,我带着刚刚结束了初中生活的喜悦,来到这座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来的陌生城市,和一群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背井离乡来到这里求生活的亲人身边。我真的很陌生,陌生到见了他们只能说出称呼,其余的只有傻傻的笑着。那个夏天我十四岁,带着小伙子的激情和阳光来到这里梦想着可以在这里看到我久违的大海,那是我十几年间一直在意的东西,在我的心里男人只有看过了大海才能真正地心胸宽广,才能成为真正的男人,尽管那年我并不知道男人代表了什么。可是我已经开始深深的陷入了对于同性的爱恋,很多人,在我眼里是那么的出众,一个十四岁男孩子的心,是那么的幼稚,还不知道什么是爱就已经开始梦想着性,多么的可笑,但是那一年,那一年的前一年或者更早,我就已经知道自己对于女孩子是没有感觉的,看到他们就如同见到普通人,没有美与丑的分别,只是人而已,活生生的人,和我两不相干。火车咣当咣当的跑了两天,在一个即将到来的黎明,我终于到达了这里,这座城市,看起来一切欣欣向荣,到处洋溢着与我生活的地方完全不同的气息,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彻夜不息的嘈杂,让我顾不得疲倦,一个人细细的品味着这座城市的一举一动,带着好奇的目光,舍不得放弃任何你个角落。来接我的是一个堂哥,和几年前相比他看起来瘦了很多,不再是当年那个说起话来有些口吃,见到女孩子就会羞涩的说不出话来的哥哥了。他是我记忆最深的一位亲戚了,至少我的童年了还能找到他的影子。我们的见面并没有我想像中的那么感人,分离多年的兄弟抱头痛哭,只是简单地打了声招呼,“什么时候到的,吃早饭了吗?”“四点多到的,还不饿,在车上吃了。”“来吧,咱们去找车。”谈话就这样结束了,我跟在他的身边,就像小时候跟在他的身后,只是现在的感觉已经没有了小时候的亲密和调皮更多的是一座陌生城市给与我的冷淡和寂寞。坐上开往伯父家的汽车,一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望着窗外的景致发呆,天空不再湛蓝,气温逐渐升高,带着南方特有的潮湿不停地捆绑着,路过那座高高的钟楼,巨大的钟面总会让我想起遥远的英国。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在我们的沉默中流失了,我有些后悔来到这里,这里的陌生让我有些压抑,可是在我的心底却总有一种冲动,无法遏制的指挥者我来到这座城市。见面寒暄,和那些许多年未见的亲人说着家里的一切琐碎,他们都听得津津有味,我俨然成了带给他们家乡信息的信使。家姐就那样坐在我的身旁,一刻也不舍得离开,她长我两岁,小小的年纪就离开了老家,来到这里打拼生活,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每当我想到她孤身一人在那座城市里讨生活的场景,总是抑制不住自己的眼睛酸疼。多少次,我都在恨自己,恨自己的出生,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的同志生活,恨老天,被一切能恨的东西都恨上一遍,可是恨完了我还要面对,十四岁的生活就这样在我的恨意之中开始,结束。姑母们看起来都很热情,谈笑着小时候抱着我的场景,可是我却什么都不记得,只能傻傻的笑着,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他们,十几年我们都没有见过彼此,感情从何而来呢?我厌恶这样的虚伪的笑脸,在这样闷热的午后,我只能笑着掩藏自己的憎恶,我只想呆在一个和自己家姐共同拥有的地方,说一说一年未见得思念,问一问她在这边可好,说说家里的庄稼,鸡鸭鹅狗。好容易到了晚饭,大家高高兴兴地忙碌着,除了单身的小叔阖家亲戚都聚到了一起,接着给我接风的名义联络感情,喜筵之间我又俨然成了最不起眼的角色,看着这些长辈们觥筹交错,谈天说地,自己只是看着家姐傻傻的笑,在她的身边总能感觉到安全感,那是从祖父去世的那个雨天开始的,当父母忙着赶去看祖父的时候,我们姐弟两个躲在四只小手撑起来的被子里,哭喊着抵御着雷声带来的恐惧,那个时候我们还小,家姐却还在安慰我给我支撑,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在我今后的几十年生活里,她将会扮演者和我父母同等重要的角色,哪怕有那么一天,我的父母不在我的身边,我依然会有依靠,她将成为我的一切的支柱,只有从她这里我才能得到温暖,也只有她才会真正地给我无私的爱,无论何时。家姐不停地给我夹菜,劝我多吃些东西,看着她的目光,我感到了只有我母亲才会有的慈祥。整个家宴不知道吃了多久,醉醺醺的叔伯姑丈带着特有的口音,相互取笑着,多日不见的姑母妯娌说着家长里短,而我只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他们此时正在千里之外,为着生计在黑土地里没日没夜的拼搏,和眼前的同辈人相比,他们更辛苦,更加的劳累。灯火散尽,人语屏息,我拖着家姐的手走在开满路灯的马路上,我们要去表哥的家里,姐姐来到这里一直住在那里,有自己的房间,我们聊着家里的一切,说着邻近的村民,说着地里的庄稼,知道彼此低低的抽泣,我知道她想家了,而我在心疼我的姐姐。我们躺在床上,透过串联的缝隙,隐隐约约看得见外面即可并不明亮的星星,“小叔长什么样啊?”“挺帅的,个子不太高,皮肤挺好。”“脾气好吗?”“他是这些长辈之中最好的,最像奶奶了。”“今晚怎么没来啊?”“不知道,可能单位有事情吧,他总是很忙的。”我的印象里从来只有小叔的名字,我不止一次在心里偷偷的勾画他的样子,时而像刘德华,时而像郑少秋,时而又成了一个陌生人的样子,可是不管哪一个,看起来都是陌生的,我想他出他具体的样子,只能这样胡乱的揣测。一夜就这样胡乱地过去了,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接近正午,家姐早已经去上班,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不知道今天会是什么样的一天,会不会见到我胡乱猜测的小叔?
LZ继续 期待中
小叔终于出现了,我还在睡中觉,朦朦胧胧的听到说话的声音,很亲切,在很多年前的一天我听到过那个声音,在我小小的心里有那么一个模糊的影子,在老家冬天的雪影里。“这是你小叔。”二姑母微笑着,好看的嘴唇化成一个有没的弧线。“小叔,”我木讷的叫着,没有感情的看着他,却又不得不装出很亲切的笑容。“什么时候到的,呵呵。”小叔笑起来,我的眼前他的模样真切了,不像刘德华也不想郑少秋,更和我那些勾画的模样差了很多。“二姐,我饿了,有吃的没。”小叔很喜欢和自己的姐姐撒娇,这个我也也喜欢。小叔没我想象的亲切,也没姐姐说的和蔼,我在他的眼里似乎就是一个陌生人,路人甲乙丙丁而已。我懒懒的坐在一旁,看着窗外的天空,云彩意思都没有,大太阳毒辣辣的晒着大地,我很怀念家里的夏天,成排的杨树,被风一吹哗啦啦的响成一片,从大地这头一直延伸到那一头,此起彼伏成数不尽的波浪,这样的夏天我多半会捧着西瓜,蹲在树荫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小叔吃得很快,满满两碗白米饭,加上一大盘的鸡胗子,风卷残云的消化掉,二姑母很开心,忙着给他弄些饭后的水果。小叔终于意识到我的存在,从口袋里拿出几张钱币递给我,“大热天,去买点雪糕吃吧。”说着抚摸着我的头,痒痒的感觉让我觉得异常的熟悉,我记得那是一个新年,也是这样的感觉,我和小叔在祖母家的老炕上,借着昏暗的蜡烛我们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那时的小叔还年轻,说起话来还很有底气,那样温柔地抚摸过我的头。“好,我这就去。”我笑着,这一次是真心的笑,想起来自己的亲戚何尝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当我提着买来的雪糕兴高采烈的回到店里的时候(二姑母自己开了一家小吃店),赫然发现小叔已经离开了,我有些茫然,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很多余,他是借故支开我吗?还是说我的存在让她觉得不舒服,我就是这样的敏感,有些时候自己都会被自己的胡思乱想吓到。二姑母看起来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的异样,我坐在窗边看着楼下的草地上匆忙爬过的可怜巴巴的小蛇,翠绿的身子埋没在碧绿的草里,蜿蜒爬行者,看起来那么的吃力。那个下午我不记得还做过什么,或许是小叔的突然离去让我觉得百无聊赖,原来亲情有时就是这样的淡漠,在阳光下会很快的消失融化。那一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在初中住校的最后一晚,我搂着明明躺在狭小的铺位上,那里很安静,我听得见窗外呜咽的虫鸣,而我毫无睡意,他身上淡淡的汗味刺激着我的感官,手掌不自觉地移向他最隐秘的所在,我不知道那一晚他是否熟睡,均匀的鼾声,毫无动作的刻板睡姿,一切都似乎是安排好了的,只等待着我去开发那个未知的世界,我的小心,我的紧张,我的兴奋,整个人都沉浸在那种莫名的快感之中,甚至我都忽略了自己本身的存在。他的身体,他的肌肉,他在我印象里的样貌都那么清晰的只有我是模糊的成了夜色里的一个剪影,隐藏在黑暗的夜里。不,那不是梦,那是我的回忆,当我于夜半中醒来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个梦境原来是真实的,我真的触碰过那具肉体,虽然那不是第一具但却是最真实的,是我十四岁那年唯一触碰过的,也是那具肉体,在之后的很多年里,他成了我发泄的幻想对象,我常常一个人回忆那一晚的没一个细节,在自己的幻想里成就自己的高潮和快乐。也是这个梦,在不久的将来,他将真正成为我的一种恐惧,那种恐惧让我压抑,但更大的快感更让我舍不得放弃,我陷落了,现在十四岁少年的梦里,无法自拔。
我没有想到那将是我和小叔的最后一次见面,我这次的到来在无形中也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意义。到我第二天看到古姑母们焦躁的眼神,听着她们带着不祥预感的话语,自己的心里也升腾起了一种异样的紧张。这种感觉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外祖母去世,祖父去世,那些长辈们离世的时候我都记得这种清晰的感觉,像一种如影随行的气味摆脱不掉,大家就在这样的紧张与不安中等待着,谁也不想把一切打算到最坏。古语说”吉人天相。“我们这个家族里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大奸大恶之徒,没有人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小叔更是难得一见的好人,谁都愿意把这种悲惨的结局前嫁给这个曾经鲜活的生命,毕竟他只有三十三岁,正是春秋鼎盛。可是这个时间就是有那么多的不如意,当交警大队打来那个电话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那种预感成为了现实,死亡悄无声息的在我到达的第二天来临了,毫无怜悯之心的带走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这一次我成了死亡的见证者,和以往不同的感觉就在于那个生命在他本不该终结的的年纪悄然凋谢,来得突然,让人猝不及防。小姑母哭得梨花带雨,当我被带到他的家里的时候,她哭泣着和我讲诉着她的猜测中小叔的死因,俨然成立一场谋杀,我拼命地想让自己哭泣,可是那种震惊,那种离别了十几年的感情在我看来是在太单薄了,没有那么大的力量摧毁我的感情防线。可是我错了,存在于生命力,血液里,骨髓里的亲情是那么强大,在我思考着那件事情能让我感动的流泪的时候,儿时小叔和我玩猫捉老鼠的情景,那一晚柔弱的灯光,他的轻声细语以及祖母的目光,那么熟悉的感觉让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小叔已经离开了这个人世,我再也不能清楚地呼唤一个人为小叔,我的记忆力关于这个名词的一切就将定格在这个瞬间,定格在昨天的那个午后。“我的小叔没了。”我想到这句话的时候。自己已经抑制不住悲伤,所有的感情都在那一刻崩溃了“哇”的一声哭出声音来,那是真的感情,为了某一个我记忆深刻的瞬间,哪怕我们从来没有真正的在一起生活过,可是他的血液里,我的血液里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基因,这种东西是这个时间最难被摧毁的。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长辈们的议论,我才惊奇地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是同志,我的小叔也和我是同命的人,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孤单的一群人,被主流排斥在外的,有了这种感觉,我突然觉得我们的感情更加深了一层,深到心里某一个软软的地方。
没日没夜嚎哭也换不回来生命的逝去,小叔已经死了,我们活着的人还要给他料理身后事,作为一个生活在北方数百年的家族,所谈不上大富大贵,但那种与生俱来的落叶归根的宿命感却强烈的影响着父辈一代,小叔的遗体还在医院停留着,这场不知道是不是意外的丧事就这样等待着法医最后的一锤定音。一个家族几十口人彼此默默地坐在大伯家里,看着灵堂已经搭建起来,却没有逝者的仪容留给我们哀思。作为晚辈我们自然要担当起守灵答礼的责任,家里的长辈为我们预备下孝服,穿戴整齐跪在灵堂里,小叔没有儿女,从来是孑身一人,他生命里的另一半一直没有出现在我们的眼里。其实姑母大家早已经知道了小叔的生活,知是谁也不愿意为了这个问题去伤害他们的弟弟,小叔选择了自己生活和他的另一半在这座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里有着一处属于他们的自己的天地。对于小叔的死,没有人愿意承认是一场意外,更多的把它想象成一场谋杀,姑母们聚在一处低声的诉说着这些年来,那个男人从小叔这里夺走了些什么,带给了他什么,仿佛他们的结合就是为了一个利字,在他们的眼里难道这份感情从始至终都是这样的吗?我有些害怕,害怕这样的事情是真的,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样的感情会给我带来什么。十四岁正是什么也不知道愁,吃喝玩乐是全部的年纪,偶尔的相思和冲动也称自己心底最隐秘的东西的年纪,我从来没有设想过自己的未来,设想过自己的这段感情将要怎样来面对这个社会给与的压力和误解,或许这种感情本身真的是一种错误,或许我不该陷入其中。来来往往的客人,匆匆忙忙的脚步,或真或假的哀思嚎哭,成了这几日里的我看的最多想到最多的事情,在这个小小的灵堂里我看到并品味到了什么叫做人情冷暖,也知道了死亡对于一个人意味着什么。死了死了,生前的一切都将伴随着生命的结束全部了了。可是人死了,真的什么都能了了吗?小叔的那一半终于出现了,他长得不帅,没有想象中的好。但是小叔喜欢他谁也没有办法,他们在一起差不多是年的时间,我无法想象他们是怎么度过二人世界的,在那之后我曾经不止一次的想象着自己和未来的爱人相濡以沫的场景,不管他是否长的潇洒英俊,不管他是否腰缠万贯,只要他对我真心,我就知足了,那时的想法真的很单纯,现在想来我真的很傻。他是我见过哭得最为伤心的一个人,几度昏厥,我没办法把这样一个人和姑母们所说的那个只知道钱,只想着从小叔这里算计什么的人联系在一起,或许是我太年轻,也或许是他太老成,总之在我的眼里他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真诚。、小叔的遗体终于被换给了我们,看着被切割的身体,每一个人的心都在流血,由于是夏天出的车祸,小叔的身体上有着明显的擦痕,已经成了暗红色的伤口上偶尔还看得见沙粒。我没办法想像车祸发生的那一颗是什么样的场景,或者说是我不敢想象,当疾驰的汽车猛烈地撞击到小叔的身体的时候,他在想些什么?时还依然在世的祖母吗?是他爱了十年,相守十年的爱人吗?还是他未完成的心愿?看着已经不成样子的小叔,我真的感到悲凉,从骨头缝里冒出的寒气,一想到家里人对于他真份感情的怀疑就为他感到不值,或许小叔自己也知道,他才会选择了离家人很远的城市另一端,只有这样他才能避开那些流言蜚语的困扰,才能在一个陌生的角落里享受自己的爱情,如同生活在这个城市底下的老鼠,见不得阳光,只能在夜晚偷偷地看一看月亮的背影,心满意足的存在着。停灵,守灵,化妆,出殡,道别,火化,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时光就这样按部就班的完成这,每一个人都是这个社会现有秩序的批量生产品,没有自由,没有特例。守灵的最后一页,天色是那么的阴沉,我端坐在灵堂里,冷冷的风预示着将至的大雨,我烧完了手里的一叠纸钱,呆呆的看着小叔的遗像,还是那么快乐的微笑,只是依然冰冰凉。小叔的那一半被他的儿子搀扶着来到灵堂里,几天的光景,人看起来已经瘦了一大圈,眼睛哭得已经有些微肿,伤心至此夫复何求呢?他的儿子拉着我出了灵堂,坐在楼道的台阶上,看着欲来的风雨,借着路灯的微亮我看得出他脸上的泪痕,作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他也会为了小叔哭泣,可以见得他的父亲和我的小叔是什么样的感情,我有些责怪姑母们,责怪他们把一切都看成利益的结合。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是相信这种感情是有真情在的,至少眼前的一切能说明些什么。灵堂里传来低低的哭声,那么的细微,无力,含混不清的说话声断断续续的传出来,在那样的夜晚我却没有觉得恐惧,反而是一种难得的欣慰和安宁。为小叔送上最后一程的人,我真心的希望是他,他们曾经爱过,在彼此的生命里留下了十年的光阴,那种耳鬓撕磨,相爱相依是这世间多少夫妻都不能企及的,他们真的不容易。“你知道吗,张叔对我真的很好。”他低低的说,像是自言自语。“是吗?”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和他相比更像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每年生日,他都记得,提醒我爸给我买生日礼物,上大学那年他也去送我了,帮我买东西,办手续,比我爸都好。”他努力装出笑声,但那笑声在我而立充满了悲伤,“他都没怎么疼过我。”我没有醋意,只有羡慕。“可是。。。”他停住了,不用看我也知道他的眼睛一定是红红的。大雨来了,呼啸着,豆子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的砸在灵棚的雨布上,灵棚内的灯光被大风吹得摇晃不已,混乱的灯影,听不清的哭声,还有两个小孩子的低声相对,那一夜就是这样的诡异,却没有任何的恐怖。
@jztt-18 21:55:48天意弄人---------------------------是啊,那个时候真的恨老天爷,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告诉祖母这件事,只是骗她说小叔在新疆,八十几岁的老人就相信了,他每次问我的时候或者说他想我小叔的时候,我都想哭。现在眼睛也不好了,以前的照片也看不清了,可是没事的时候还惦记着翻看小叔的照片。总说自己怕是死也见不到他了,骂小叔狠心。有时候祖母实在想得厉害,大伯就装成小叔给他打电话,打一次大伯哭一次,六十多岁的老人哭成那样,我看着也心疼。
葬礼在那个雨夜之后如期的举行,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记忆里那天是阴天,没有雨,云层压的很低,铅灰的天空触手可及,我抱着为小叔做的招魂幡,二堂哥为小叔摔碎了丧盘,脆生生的破裂声带来了一家子几十口人的哭声,家姐为小叔开了眼,希望他能看得清回家的路,一行人浩浩荡荡的为小叔送上最后一程。血缘关系这种东西真的很奇怪,相隔千里总能让人感知到对方发生的一切,回到老家之后听母亲说,出殡的那一天祖母坐在老炕上,眼睛望着我们所在的方向,自己独自流泪,母亲问:“妈,你怎么了?”祖母没说话,只是说心里难受想起了已经去世的祖父,想起了小叔,心里难受。那一日祖母滴水未进,只是呆呆的坐着。想来这世间做母亲的,对于儿女的一举一动都是有感知的,时间和空间都不能阻止这种天然的情感沟通吧!在小叔火化的时候还有一段小小的插曲,他生命的另一半,颤颤巍巍的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红包塞到火化工的手里,只求他们让自己陪着小叔走完最后一程,让他亲手把小叔送进火化炉,这样的举动招来了家人的反对,他们觉得这样的举动赫然的宣示了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丢人的事情是在抹黑小叔。我只觉得他很可怜,真的真心的觉得。看着烟囱里的滚滚浓烟,我知道小叔真的走了,火葬城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飘荡着一股子焦糊的气味,那是多少个生命的终结所在,他们在这尘世之中最后的痕迹,多年以后当我再依次走进火葬场的时候,我依然记得那种味道,很清晰,让我想起小叔,想起和他一起度过十年的男人,想起我为小叔守灵的那一晚。葬礼结束了,坐在回程的大巴上,我什么都不想,那些来参加葬礼的好友正在有说有笑的说着些什么,我没有兴趣,也不想知道,他们失去的只是生命中遇到的一个人罢了,与他们今后的生活没有任何的损失。而于我却根本的不同。人的一生要遇到百万计的人,能在你心里留下印象的只有那么几百人,就像一只碗只能盛下么一丁点水,总要失去一些才能得到新的。但是小叔却是我这只碗的组成部分,不管我们的感情深与浅,他就是存在的,从不曾改变。然而更令我伤心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在小叔还没有真正的尸骨未寒的时候,在大伯还在痛哭应该让小叔土葬,成了白骨带他回乡的时候,那些平日里爱着他,护着他的姑母们却在开始计划着怎样分夺他的遗产,那晚的灯光成了我的梦魇,我坐在昏暗的角落里,看着他们的嘴脸俨然成了这世界上最虚伪的东西,令人恶心,她们是那么的龌龊,让我恶心,她们的心底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爱过那个已经逝去的人?大海成了我这辈子的遗憾,我可能不会再去想那个梦,它带给我更多的是对于死亡的回忆,是小叔不幸的阴影。从那晚开始我几乎夜夜会梦到那成车祸中我成了小叔,被撞飞的那一刻,我的脑子是空白的,没有痛苦,没有惊愕,只有解脱。家姐也因为给小叔开眼的事情也多少收到了惊吓,毕竟一个女孩子要做那么恐怖的事情,人是谁也要害怕。在那里我前前后后只呆了两个星期,中考结束的所有兴奋都随着回程的列车变得烟消云散,我真的不愿意再去那座城市,那座大钟在我的眼里俨然成了一座地狱的高塔,带给我的只有那些不愉快的回忆。整整一个暑假我都在拼命的看书,巴尔扎克,莫泊桑,司党达,把我能接触到的统统看了一遍,没日没夜的读书借以消磨我的记忆,把自己捆在一个虚幻的空间里忘记之前发生的一切。某一个午后我收到了明明的消息,他已经离开了这里,放弃了读高中的机会,选择了这座农村里大多数孩子的道路——外出打工。我谈不上倍或者系。只是会想起那晚,想起我出碰过的他的肌肤,他的私处还有我自己的心情。我想我可能不会再爱他,那就将意味着我不再爱男人,那时真的是这样的想法。中考的成绩发布了,我落榜了,父母没有埋怨,他们让我自己选择何去何从,看着家里已经大不如往昔宽裕,我决定也想明明和家姐一样走上那条多数人走的路。可是我该去哪里呢?那时真的成了我最大的困惑。在家的最后一段时光,我放弃了读书,拿着少的可怜的零花钱,跑到影碟店里租会成堆成堆的光盘,把自己圈在屋子里看着那些或是爱情,或是恐怖,或是暴力的影片,在那个年代这是一种享受,没有太多的娱乐生活的我们借着这样的方式发泄着青春期的躁动。
打工的日子对于我来说是一份难得收获,站在小小县城的街头,看着车水马龙,第一次有了想要融入其中的感觉,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宾馆做服务员,算不上豪华,但却是这座县城里数一数二高档的地方,每到夜晚,灯火通明,人来人往,我想不明白在这样一个只有二十万人口不到的小城里怎么会有那么多有钱人,在这里花天酒地,在这家宾馆我遇到了好多同类人,他们和我一样隐藏着自己的身份,在这里和他们的爱人一起享受鱼水之欢,他们不决绝我们的异样目光,很坦然。这里的老服务员告诉我,这样的事情他已经见惯了,这些人之中有很多人是这里的常客,她(他)们中很多人是这座小城或者市里的有钱人,在白日的阳光下,他们爱自己的家庭,爱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可是到了夜晚他(她)们会选择到这里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也很可怜,一不小心被人发现了自己的隐私,会闹出多少是是非非,可是那种冲动谁也不能拒绝。我很有同感,在这里我也喜欢上了一个人,一个壮壮的服务员,准确的说他是领班,我们这一组的领导。人不是很帅,却让人看着很舒服。他是这座小城里的居民,退伍之后回到这里,开始了平凡人的生活。我第一天上班,对于一切都是新鲜的,可是仅仅一天的时间我觉感觉到了无聊,很无聊。这里很少有客人,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都是站在自己的岗位上,看着门外寥寥无几的行人,这座宾馆在城市的边缘,白日里很少有人光顾,这里的真正风情只有到了晚上才会显现。对于这样黑白颠倒的作息时间,我真心的不适应,我是一个喜欢睡觉的人,睡着了什么都不会想,很安静,世界都是祥和的。第一天的夜晚是那样的难熬,我站在哪里都可以睡过去。昏昏沉沉,的感觉让我生不如死,到了后半夜,实在忍受不住,一起值班的老罗让我倒在吧台下面睡一会,他是老油条,一个人很从容的应付着来来往往的客人。我躺在地板上,心里酸酸地说实话自己从来没在地上睡过,可是没办法,在外打工很多事情身不由己。我迷迷糊糊的想着,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知道有人拍着我的肩膀,我才醒过来,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领班的脸,一下子整个人都清醒了,心想这下完了,公司规定在值班的时候睡觉是要扣工资的,本来一个服务员就拿不到多少钱,这下我的薪水更没多少了。我红着脸站起来,却发现领班并没有生气,凡是眼睛里带着几分可怜,对我说:“以后别睡地上了,小心生病。”说这话拉着我的手奔着一间客房走过去,那里今晚没人,里面的大床很舒服,他打开灯光,让我在里面好好睡一会,有事的时候回来叫我。我当时感动的差点流眼泪,没想到他对我这么好。十四岁的少年就是爱做梦,或许当时他只是心疼我年纪小,可是在我眼里却成了对我别有用意,我躺在大床上有些睡不着,翻来覆去的想着他,那是我就有了这个毛病,总队那些善待我的人产生非分之想,这个毛病持续了很多年,知道大学我还是这样,如果不是后来那个让我很伤心的人出现,我想现在的我还会很啥的这样想着做着爱着伤着。
表示理解楼主继续加油
理解,很细腻的感情。
领班对我是一如既往的爱护着,客人发生争执,他偏袒我,累了我可以享受没有客人的房间,每天早饭他都会带着我找到最实惠也最好吃的地方,那段时间里他成了我的保护伞,好事一件接着一件,第一个月的工资我得到了全额,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很不容易,紧接着我被提拔成了副领班,真正意义上成了他的副手。可是我知道这一个月里我什么都没有学会,我什么都不是,是领班再给我机会。领到工资的那晚我请领班去喝酒,东北的男人没有几个是不会喝酒的,一两斤的白酒根本不算什么事,可是我才十四岁,那个年月里我连白酒是甜是苦都不知道,甚至于连啤酒都没有沾过,当我看着领班把一杯杯的白酒灌下肚子,小麦黄色的皮肤(那时候不知道还有这样一种肤色)渐渐变得微红,我猜他心里有事。果不其然,他拍着我的肩膀,絮絮叨叨的说着自己的往事,其实没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尤其对于生活在北方的男人,他们要承担的是家庭的重担,那种与生俱来的的野性和豪放让他们把自己的一切苦乐哀喜都深藏在心底的深处,不会流泪,不会伤心,只能硬挺挺的担当这一切,那种痛苦很难,这也是为什么大学毕业之后我选择了南方的城市,因为正在这里我有更多的自我,或哭或笑都是我自己的生活,不必理会在北方社会强加给男人的那种担子。领班在当兵以前有一个除了八年的对象,也像我这么大年纪,他们在同一所中学相识,之后一发不可收拾的相爱,在那个年月,对于早恋的恐惧比今天要严重得多,他们每天只能眉目传情,或者在放完学的时候在没人的角落里说些思念的话,那时感觉真的很幸福,可是幸福总是短暂的。当领班决定去当兵的时候,女朋友哭着为他送行,他们的关系在明眼人眼里已然成了事实,他不在乎,对她说“等我三年。”其实三年很短,一届初中或者一届高中的时间,在这三年里领班一直想着快点结束回家和她结婚。三年里他们舒心没有断过,他一直以为他们的感情还在。有些时候事情就是很让人意外,当他退伍那天兴冲冲的坐上返程的列车,几天几夜沉浸在兴奋之中,想象着他们相见时的场景,他相信那是最幸福的时刻。可是幸福在他回到老家的时候破碎了,那个女孩已经读完了高中,已经考取了一所外省的大学,在她的升学宴上,他见到了她现在的男朋友。他有些发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和他说:“你们不适合,学历背景将来的发展都不在一条起跑线上。”领班讲到这些的时候我看得出他的眼睛是红色的,如果不是深爱着一个人谁会如此呢。那件事对他打击很大,他甚至有些意志消沉,想到了很多报复的方法,但是看到父母,看到自己的弟弟他总是狠不下心来去做。他爱自己的家人,他是长子要担当的东西很多,不可以因为一时的激愤而毁了这个家庭,他把一切藏在心里,在小城里找了这份工作,每天麻木的生活,借着黑白颠倒的作息制度让自己忘记发生的一切。如果说老天爷很会捉弄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同感,“祸不单行”对于他理解更深刻,他的弟弟在我这样的年纪在打工的时候死于意外,修理汽车的时候,一根铁绞链突然失控,砸到了他的脑袋,人当场死亡,对于他来说这势必晴天霹雳更可怕的事情,这也是为什么他对我好的原因,在无形之中他对于我这样小小年纪外出打工者有了更深的同情和爱护。听他的故事,我能感同身受,看惯了新闻上离奇的经历反倒是这样的琐碎的生活更吸引人,那天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悲伤的神情,我开始心疼这个男人,真的是心疼。
认识一个人很容易可是要了解一个人确实很难,那次喝完酒我才开始走进他的世界,我是什么身份呢?我自己也不清楚,朋友,暗恋者还是他弟弟的替身,我们在一起谈天说地,他给我讲着军营里的生活,那里的故事,带着我在假期去追风,看野外无名的野花绽放;我告诉他我的生活,我的初中,打架,骂人,一起翘课烤玉米,那段日子很惬意,我们都在隐藏着自己很在意的东西,有彼此坦诚着心底的悲伤和快乐。我想他算得上我的初恋,没有情欲的纠缠,就是无缘无故的喜欢和他在一起,快乐自在。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平淡,就像白开水可以解渴却没有波澜壮阔的滋味,有些时候这样的平淡才是最好,那时候他喜欢抽烟,一根接着一根,不断地淡蓝烟雾从他的嘴里,鼻孔里缓缓地流出,笼罩着他的脸颊让我看不清他的面容,那时候就喜欢这种味道,淡淡的,让人觉得心安。那时候我还拒绝抽烟,害怕死亡,竭尽全力的保护自己,不像现在已经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烟民,自己也沉浸在那种虚无缥缈的镇静之中不能自拔。我爱香烟爱的死去活来,在香烟点燃的时候可以忘记很多的事情,也可以想清楚很多的事情,一支香烟成了我的保护伞,无论是谁看到叼着香烟,理着炮头,吊儿郎当的我都会觉得这是一个不学无数的人,其实真正了解我的人才会知道,之一切都是假的是我的保护色,害怕被伤害的人才会这样糟践自己寻求保护,我何尝不想和其他人一样健健康康,阳光的生活呢,只是太敏感的人都害怕受伤罢了。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才渐渐的明白那时候对于他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兄弟的情缘,没有太多的其他的东西,只是这种感情在错误的事件发生生长,让我误以为他是爱情,我们没有同床共枕的经历,没有绵绵情话的诉说,只是彼此默默地支持和保护,那时候希望一辈子就这样和他在一起,彼此有一个依靠,也就足够了。日子很快,差不多六个月的时间就像一眨眼,溜走了,我在外面生活了也有大半年的时间,自己学会了很多东西,一些改变也在自己的身上悄悄的发生着,染发,那个年代还很另类,当我顶着让了几道浅黄色的发型,回到家里的时候,迎接我的是异样而莫生的眼神,曾经我在村民的眼里是要考大学的好学生,小学初中我都那么刻苦,可是有些时候事情总是很不如意。家姐也在这个少雪的新年回到了家里,当我面对彼此的时候,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看着父母一年老似一年,心里总有些难受。外公的寿诞还是老样子,作为他最疼爱的外孙,我和家姐可以无拘无束,躺在外公的腿上撒娇,那是其他姐妹兄弟可望而不可即的,我没差不多是外公带大的,从三岁开始的启蒙教育到我们不如小学学堂,每一部都有着外公的关怀,外公在们眼里不是外人眼中那个性格乖戾,脾气暴躁的老人,他更温和,更慈爱,有着母亲所没有的智慧,也是在那年的生日宴会上,外公第一次显出老态,手里拿着五十元的人民币硬说成事五元,外公老了,在我们猝不及防的时候,我们还惦记着等到我们成家立业的时候把外公接到我们那里让老人享享天伦之乐,可是现在的我们那什么来实现呢?外公知道我们都没有读高中,看起来有些沉默寡言,我们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曾经把读大学的心愿寄托在母亲的身上,可惜十年动荡彻底的结束了两代人的梦想,母亲只得做起教师,在那三尺讲台上耕耘生活。我们的出生成了外公的最大希望,他对我们的教育也是完全为了考上大学做出的努力。在我们要回家的时候,外公拉著我和家姐的手悄悄的说:“再去上学吧,那才是出路。”我们回到老人发布下那个梦想,我们何尝愿意放弃呢,只是此时的家境已经大不如前,负债累累,父母还要打拼还债,我们又怎么忍心再去读书拖累呢。回家的路程很是颠簸,我们坐在拖拉机上,凛冽的北风打的透厚实的棉衣,粘在身上刀割的一样疼,四处眺望除了茫茫的雪景,看不清任何的方向,整个世界都是白的,白的刺眼,白的心伤。新年还是要继续,给祖母打拜年电话的时候,老人又想起来了小叔,絮絮叨叨的说想他了,其实谁不想呢,只是谁也不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她而已,我们敷衍着,那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一直压抑着我,我害怕自己什么时候会禁受不住这种压力,告诉她。由于小叔去世家里也没有往年看起来热闹,没有了灯笼,春联的新年怎么都没了你年味,整日里窝在温暖的屋子里,电视机从早晨开到晚上,消磨着我们的时光,时而回想起领班现在在做什么。那时候漫说是手机连座机都是奢侈品,想他的时候就自己偷偷回味他讲的故事,反倒觉得时间过得慢了,总是爱不完的黑天白昼,盼着快点上班,快点见到他。
过了正月十五,我胖了六斤,带着一身的肉我回到了小城。北方的天气很是很冷的,空了几个月的宿舍冷冷清清,寒气逼人,我坐在自己的床铺上,看着窗外发呆,今天家姐也要走了,我怕自己舍不得,就提前回到了单位,这一个假期让我觉得自己成熟了不少,也想搞清楚我和领班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果然听说我回来了,他就来了,他家离着很近,正值新年期间,家里备着好多的吃喝,由于要明天才能正式上班,他把我带到了他家。那是一栋老式的居民楼,三楼以下是商铺,八层高的楼房看起来很灰暗,和铅色的天空连成一片。我很紧张,第一次去到他家里,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他倒是很自然,把我介绍给他的父母,称呼吗,就是认识的老弟。他的父母很热情,说起话来很干脆,都是本本分分的普通人,忙着给我们准备饭菜。看得出来他的父母对他的朋友都很热情,这样的准备工作轻车熟路,“你经常带朋友回家吧。”“是啊,朋友多关系也多不错,让他们常来,我爸妈也开心。”“认识人多真好。”他没在说话,只是笑笑,很好看。我们在他的房间里说话,他忙着拿瓜子,糖块,水果。我只是坐着,他的房间很干净没什么太多的家居,一张写字台很古旧,一张床铺,铺着军队里的那种绿色铺盖,一把椅子,写字台上放着书架,台灯,还有张相框,我猜那是他弟弟的张片,照片上的小男孩笑起来和他一样可爱,眉梢眼角都带着阳光。我们聊了些在家的情况,他和我又说了些关于他弟弟的事情,从他的话里行间我听得出这个弟弟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一个人在十几岁的时候有了一个兄弟,拿的多宠着她,恨不得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可是即便如此也还是留不住他生命的脚步,这件事情虽然过去了很多年,但我知道,在他心里那总是空缺的。饭菜很快预备好了,他给我满上了半杯白酒,北方的冬天,男人们就是借着这种合起来苦辣苦辣的就来排解的,我是第一次,当那呛鼻的味道随着火辣的酒一起流进我胃里的时候,说不出的难受。恶心,灼烧,浓重的气味,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匝紧了,透不过起来。他只是呵呵的笑着,给我加了些凉菜,那就得度数很高,北方的高粱玉米加上陈年的酒曲,蒸馏出六七十度的酒精,可想而知那是多烈的东西。现在想起那第一口酒我都后怕,第一次喝酒就和那么烈的酒差一点断送了我的酒路,不过现在好了,大学毕业那年开始我已经决定戒酒,那东西和烟不一样,喝多了只会让人发狂,常说酒后乱性,我在这上面吃了不少的亏,现在想来真的不应该和那么多的酒。半杯白酒,一顿饭的时间我是强忍着喝下去,那时候爱面子,带着小孩子似的矫情,不肯在别人面前示弱,尽管自己觉得已经忍受不了,还是闭着眼睛咽下去。我醉了,他也醉了,我们倒在他的床上,滚到一起,痴痴地笑着说这些谁也不记得的话。昏昏沉沉的脑子根本不听自己的使唤,迷迷糊糊的就想着睡觉,哪一天他喝了差不多而今的白酒。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也不记得了,只是知道半夜被他的鼾声吵醒的时候,已经只穿着内裤躺在他的怀里,他的肌肉很发达,手臂环着我的头,鼾声如雷,带着酒气和烟味的嘴巴一张一翕的在我耳边抖动。酒过人醒,躺在床上却不敢轻易翻身,生怕一不小心惊醒他。我的脊背靠在他的胸口,听得见强有力的心跳,肌肤之亲刺激着我的感官,参与的酒精激发着我是十四岁的热情,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曾经和姑母家的表哥睡在一起,那时我还小,什么也不知道,被表哥搂在怀里,不经意间触碰到已经是青春期的尤物,他那么大,夸张的在我触碰式颤抖。都说好奇害死猫,我真的被好奇害死了,好奇的用手来回抚弄着,好奇他的那个东西为什么会是硬的,好奇。。。。总之带着好奇玩弄着,知道表格忍受不住,轻轻地低哼,湿热的JY弄湿了我的手,我依旧好奇着,那算得上我情欲的启蒙,第一次对这个东西有了那么强烈的冲动。我不知道那一夜表哥是否真的睡着了,就像我之后的同志生活里很多和我一起同床的人一样,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是真眠还是假寐,在我抚弄的时候都会低吟。我悄悄地将自己的手伸向他的那个地方,软软的触感加上光滑而坚硬的毛发,在底裤的带子轻微的束缚下,我触碰到了他的隐私,他没有变化的鼾声让我减轻了不少的紧张,但心地自己却做着挣扎,既不愿意放弃这样的机会,又害怕事情败露影响了我们的关系,我的手只是轻轻地敷在他的阳物之上,不敢有丝毫的动作,那种紧张,带着兴奋,着是让人心痒。我努力让自己的心跳平静下来,轻轻地转身,面对着他,他的睫毛,他的嘴唇,他的脸颊就这样在微弱的路灯光线下呈现在我的眼晴,那张脸在我的眼睛里是那么的性感,仿佛这时间再没有比他更能让我动心的人。随着我的长大,越来越的男人在我的生活里不停地轮转,夜夜笙歌谈不上,至少还能声色犬马不断,才发觉其实领班并算不上帅气,只能说是一个普通人,但在当时的我确实天人一般。
偷情没有尝试过,但在我看来和夜半偷着去抚摸一个人的YJ 应该是一样的感觉,那晚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那种兴奋的感觉很让人激动,至今我还喜欢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可能这就是我人性的劣根吧。第二天我们一起去上班,总觉得每个人看我的眼神都很奇怪,好像他们都已经知道了发生的事情,背地里指指点点的说着我的坏话,那种胆战心惊的感觉很令人恐惧,生怕自己的秘密被别人发现,我开始有意识地躲着领班,其实还有一层原因就是觉得见到他有些不好意思,像个女孩子一样扭扭捏捏。他倒是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还是那么乐天派,对着我大声的笑,只是比以前更关心我,这更加深了我的羞愧感,自己嘴了那么不可原谅的事情,怎么还好意思面对他的好呢?那时候就觉得自己是被捉奸在床的犯妇被人挂上牌子,游街示众,夜里有时就会无缘无故的惊醒,提心吊胆的日子过了好长时间才结束。而他却从来没对我冷淡过,哪怕是我躲着他,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照顾着我,只是给了我更对的个人空间,这对于一个打工的人来说实在难得,我的低分工作里能遇见领班这样好的男人真是幸运。现在想来,或许当时我的一举一动他都是知道的,,只是他不想破坏了我们之间的感情,对于他来说我完全是他弟弟的一个侧面,能带给他那种付出的快乐,这不是贱而是真情的表现,其实我们没一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都遇到过这样的人,他对于你是真心的不求回报的付出,哪怕你对他是冷眼相待她依旧不舍得爱着你护着你,原谅你的每一个过错,给你最大的宽容,当我们被这种宠爱冲昏了头脑的时候,他的爱就变得不值钱。当有一天他的爱不在了,你会发觉自己的生活里少了很多的东西,缺失的成分正是那个他所能给你的一切,当我看到曾经给与我们的人把他的爱给了别人时,我们才会翻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我很庆幸,在我的那个年纪,在他对我好的时候,我没有忘记他的存在,我也爱着他,虽然我的付出比他的少,但那是我那个年纪所能付出的一切,我不后悔。我开始真正的想要去了解这个人,了解他的喜怒哀乐,了解的他的饮食习惯,了解他的人生轨迹,我把他喜欢的当成自己喜欢的,把他憎恶的看成自己憎恶的,他成了我生活中的全部,一切都在围绕着他旋转。我生命中的第一次总算来了,在我十五岁的开端,带来了我生命中第一次情欲的宣泄,而主角就是他。
小小年纪出来做工,苦呢
纳兰性德说:“人生若者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人生的第一次有很多值得留恋的东西,那是我的第一次,很恍惚的发生了,窗外下着大雨,我感冒了,躺在床上浑身的寒战,咬着牙尽量让自己温暖一些,头很疼,眼睛在眼眶里不停的挣脱着,耳朵里嗡嗡的响个不停。我昏昏沉沉的迷糊着,一会是在家里的田野上躺在初夏铺满露珠的草地上,清凉滋润,一会和家姐在院子里,看着夕阳,抓着蜻蜓,一会又掉进水里湿淋淋的一身。家,是那个时候我最见到的,见到我自己的父母,见到我的姐姐,只有他们才会在那时给我最真的温暖,无论风雨都能带着你去医院,看医生,对你嘘寒问暖,可实在那时谁来管我呢?我成了没人管的孩子,自己在床铺上挣扎,我想到了家姐他比我更早的外出打工,更早的接受这个社会的历练,更多的品尝认识的艰辛。我很感谢那段经历让我真正的懂得了在这个社会生存的艰难,让我明白世间不是什么东西动能轻而易举的得到,哪怕是最基本的生存。在我时而清醒时而迷糊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可是我不知道那是谁,一会是小叔,一会是明明,一会又成了别人,只知道有人把我背上脊背,一路的颠簸。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风停雨住,夕阳的余晖透过窗口斜铺在我的床头,坐在我身边的是他,我的领班,头发湿漉漉的,整个人看起来很忧心,正在紧张的看着我,从他的眼里我看见了关心,我很感动。不用说是他冒着雨背着我来的医院,毫不相干的人能做到如此,谁不能感动。人生如戏,我不想把自己的生活写得太俗套,可是我们每个人都是俗人,俗不可耐的人,我们的生活就是在重复着别人的故事,除了主角没什么不同。看到我醒来,他笑了,浸湿的头发里露出那双好看的眸子,闪闪的光亮让我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他今天本该在家里休息,想起来快到了我的生日,特意跑过来问我怎么安排,没想到看到因为着凉已经昏睡过去的我,那时心急,打不到车,就自己背着我,跑了几里路把我送到医院。我想象不出他当时的心情,也想象不出当时被大雨淋湿的狼狈,只想得出他对我好,足够了。
那晚我跟着他回到了他的家,很温馨的小屋,我窝在他的床上,发烧之后的萎顿让我真个人开起来都没精神。他给我打来热水弄湿了毛巾,递给我擦脸,这样的事情只有我父母才会给我做,象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我。晚上我们并排躺在他的床上,路灯的余晖透过把小屋晕染成橘色,看起来很温馨,或者说有些暧昧。“想家了吧?”“嗯。”“那就把这当成你家,下次有病,别挺着,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别让家里人担心。”“嗯。”“早点睡吧。”他侧过身去,把背影留给了我,我感觉得到他的眼睛是睁开的。“你困吗?”我问。“不困,你呢。”“我也是。”“还冷吗?”“好多了,”“那就好,晚上也没吃什么东西,饿了就叫我。”“好的,你什么时候生日?”“问这个干什么?”“就是问问,你知道我的生日,可是我不知道你的。”“九月二十四。记住了。”他笑了,我感觉得到。我试着把手搭在他的身上,他没有反对,那皮肤很凉爽,带着夏天特有的潮润感,搭在上面就如同放在玉石上。我们盖着一床被子,两个人彼此又隔开了一段距离,被子被撑开了一条缝隙,他只搭在肚子上一个边角,身体蜷缩着。虽说是夏天,下过雨之后还是有些凉意,更何况今天又被大雨淋了,我担心他也感冒。“你靠里面一点吧,中间还有不少地方呢。”我挪了挪身体,腾出更多得地方给他。“没事,我习惯了。”他没有动。“过来吧,”我拉着他的手臂,拉到我的身旁,我明显地感觉到他的呼吸加重了。那时候突然有了莫名的紧张,眼睛也不敢看着他,只得收回自己的手。他很听话的挪了挪身体,我们彼此靠的更近了,他的气息若有如无的飘进我的鼻子里,很好闻淡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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