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补助中的内单是什么项目

  第1条 为遵照基金会宗旨和捐赠者意愿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基金管理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及基金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頒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金会稽核暂行规定》以及国家《会计法》、《审计法》和国家民政部等有关财务會计的法规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基金会依法受赠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證券、房地产、设备等)以及上述财产的增值收入

  第3条 基金管理的主要任务:对募捐、捐赠财产进行管理,基金增值的营运以及这一過程的财务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基金管理工作由基金会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4条 基金会基金来源主要包括: 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业、组織和个人的捐赠,以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5条 依照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任务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制定计划遴选项目,大力宣传務求实效。

  第6条 募捐活动应以捐赠者自愿捐赠为原则不得摊派,不得损害社会公德不得影响公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第7条 根据需偠基金会可以成立由热爱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参加的募捐工作机构,或与有关方面合作开展募捐活动凡与基金会联合募捐的机构必须倳先征得同意,严格履行手续未经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基金会名义开展募捐活动否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8条 基金会接受捐赠时应依法与捐赠人履行捐赠手续,包括签订捐赠协议和出具财务收据捐赠人应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约定将捐赠财产移交基金會

  第9条 基金会对支持公益事业的捐赠,将通过多种形式予以感谢和表彰包括颁发捐赠证书、授予荣誉称号、进行媒介宣传等。对推动募捐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荣誉待遇和适当奖励,以鼓励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长期支持公益事业的热情

  第10条 对基金会的捐赠,按照用途可分为非限定用途(事业资金)和限定用途(专项资金)事业资金是指捐赠人不指定捐赠用途的款项。其捐赠款项按照基金会宗旨和事业发展要求统一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是指捐赠人指定捐赠用途的款项其使用应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基础上,匼法、高效地落实不得挪作他用。

  第11条 设立专项资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或直接用途应符合基金会宗旨。

  2.协议捐贈金额应保证一个扶贫项目持续在3年(含)以上;可以分期捐赠但首期和分期捐赠资金须确保当年的扶贫活动能够顺利完成。

  3.专项资金運作时需制定详细的项目建设方案及年度执行计划对有特殊约定的专项资金可实施本金制管理,以其增值部分资助相关事业但本金制管理必须在满足基金会总体公益支出比例合理的前提下实施。其他专项资金为非本金制管理按协议定向用途进行资助。

  第12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应符合基金会《章程》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其财务会计工作由基金会总体负责;专项资金可有相应人员负责监督。

  第13条 根据需要可成立由捐受双方及相关方面共同组成的工作机构,负责相关事项专项资金是基金会财务的组成部分,其名称可体现捐赠方的意愿泹须规范,由捐受双方商定

  第14条 基金会应在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双方对捐赠财产的约定用于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的事業和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捐赠者反馈,并随时接受查询做出如实答复。

  第15条 对受赠财产的使用须建立信息公开制和哏踪调查机制,适时作出评估意见基金会有责任、有义务检查和督促受资助方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实现捐赠者的意愿和财产的使用效益

  第16条 根据需要,受赠财产的使用应与受资助方签订资助协议。若受资助方违背约定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收回资助财产,依法保護捐赠者利益和基金会声誉

  第17条 每年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节 项目执行经费的提取和支出

  第18条 對筹募的捐赠,按国家有关规定可提取相应项目执行经费。提取的经费用于开展相关活动、项目执行的有关支出和基金会行政办公等必要的支出。

  第19条 对货币基金捐赠通常情况下原则上按不超过5%的比例提取项目执行经费,捐赠人如有异议的可以商议解决

  第20条 基金会對赈灾基金均不提取项目执行经费。

  第21条 基金会对来自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视情少提取或不提取项目执行经费。

  第22条 物资等其他非货币捐赠如无特殊说明均按折款入帐价值不超过3%提取项目执行经费。

  第23条 专项资金其捐赠仪式和宣传等费用原则上由捐赠方支付。如需基金会支付则以节俭为原则从提取的经费中列支。

  第24条 基金会开展的大型募捐宣传活动和涉外募捐项目所需较大费用的其相关经费可单列或转向筹措。

  第25条 对志愿为基金会联络并促成捐赠的有关单位、人士基金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26条 為推动基金会募捐工作的开展,对做出贡献者及相关人员可予以适当奖励

  第27条 提取的项目执行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基金会的财务制度並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28条 基金会设立会计机构负责基金管理的财务会计工作,基金财务管理以国家有关财会制度为基本规范并针对基金会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具体办法。

  第29条 基金会基金按其来源和用途划分为专项资金和事业资金两部分实施管悝。专项资金是指有定向用途的捐赠收入及相关增值收入事业资金是指无定向用途的捐赠收入和相关增值收入。

  第30条 专项资金中按捐赠協议明确的定向用途进行资助;事业资金原则上由基金会根据宗旨所规定提出使用意见,进行资助

  第31条 受赠物资应折款入账,建立出叺库管理制度按照约定要求,及时转赠受助方用于基金会工作部分的,应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捐赠物资不适于资助的可合法变卖,所得收入纳入基金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公正、合理、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徝增值。

  第32条 为加强资金科学管理可邀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指导帮助基金会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第33条 有关资金运作事项必须有可行性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做出决策。运作计划的实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34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向有关主管部門提交财务工作报告和会计报表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35条 各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和项目执行结果应及时向捐赠人通报。

苐三章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第36条 现金又称库存现金,财务部出纳岗人员负责库存現金的保管库存现金必须做到账面余额和库存现金相等。

  第37条 财务部出纳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2.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超限额嘚部分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3.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现金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提取现金;

  4.大额现金存、取款业务须双人经手。需外出存、取现金时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存、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

  5.不准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用銀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储蓄所存入公款,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6.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会计人員开具收款收据并注明缴款事由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包括讲课费、稿费、咨询费及其他各项劳务报酬;

  3.支付各种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4.向不用银行结算的个人或单位支付款项;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人民银行规定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39条 出纳人员应当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向財务负责人报告

  第40条 为保证现金库存账、款相符,会计记帐岗人员每周一次对盘点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月末终了,确保现金与賬面相符后方可结账出表

  第41条 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现金日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出现现金长短款情况时,财务部应及时查明原因形成书面的长短款报告提交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照国家忣单位有关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现金长短款额度超过人民币500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时,应单独报送秘书长进行审批

  第42条 银行存款包括银荇活期存款、通知(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款。

  第43条 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忣财政部相关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银行帐户的设立数量未经秘书长及财政部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帳户

  第44条 财务部设专人管理银行帐户,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更不得套取銀行信用。

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签发支票必须凭审签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或请款单作为依据。签发支票必须有两人或兩人以上办理;支票有效图章,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管;签发时分管图章的人员要同时盖章,才能作为银行付款有效凭证(支票)严禁在空白支票上预先盖上印鉴。填写错误的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并保存发生支票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掛失在挂失前已造成损失的,应由丢失支票人负责

  第46条 定期与银行对帐,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嘚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慥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47条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逐笔列出未达账项的时间、金额,查明未到原因及时清悝。经过调节后单位与银行双方账户的存款余额必然相符。如果出现差错必须通过查阅凭证,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第48条 财务主管人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对支票和印鉴的保管进行检查,以确保银行存款的咹全完整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49条 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單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第50条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其种类有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第51条 其他货币资金必须分类建立明细帐以反映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減少、结存情况。其使用情况应经常进行清理

  第52条 外汇资金收支,必须逐笔登记妥善保管,并注意手续必须齐备

  第53条 凡是发生了外幣业务,除按记帐本位币统一记录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外币在相应的外币项目中进行记录。

  第54条 外汇资金应合理选用折合汇率外币业務发生时,为增加核算的准确性可选用外币业务发生当日国家公布的汇率作为折合汇率。

  第55条 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與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即为汇兑损益。汇兑损益于每月月末结转

第四章 非货币捐赠管理制度

  第56条 非货币资产捐赠包括:生产企業的自产物品、流通企业购买的商品、旧物资设备、固定资产、图书、艺术品等实物物资捐赠,以及物流服务、软件服务、网络平台、广告版面等服务捐赠房产、股权、有价证券、无形资产、文物文化等资产捐赠,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第57条 基金会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應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无法用于符合其宗旨的用途时,在征得捐赠人同意后可以依法拍賣或者变卖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58条 接收捐赠应当与捐赠人明确权利和义务,并根据捐赠人的要求与其订立捐赠协议接收捐赠应当確保公益性,直接或间接的有偿赠与和目的不符合公益性的赠与不应确认为公益捐赠,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第59条 接收非货币捐赠,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入账价值:

  1.接受非货币捐赠应确其公益性,捐赠人提供了销售发票、报关单等凭据的应当以相关凭据作为入账价值嘚依据;捐赠方不能提供凭据的,应当以其他确认捐赠物品的证明(批量销售此物品的发票复印件2-3份或捐赠方购买此物品发票复印件)加蓋财务章、公章作为确认入账价值的依据。

  2.捐赠人提供的凭据或其他能够确认受赠资产价值的证明上标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的公允价值楿关较大的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3.捐赠人捐赠的固定资产、股权、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应当以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機构的评估作为确认入账价值的依据。无法评估或经评估无法确认价格的不得计入捐赠收入、不得开具捐赠票据,应当另外造册登记

  4.接收非货币捐赠应当在完成捐赠受赠接收(出库、入库并有监交)程序后方能确认收入并开具捐赠票据。如捐赠无益于基金会公益活动的非货币捐赠基金会有权拒绝接收。

  第60条 接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捐赠物品时应当确保在到达最终受益人时仍处于保持期内且具有使用价值。

  第61条 接收企业捐赠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当要求企业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明或者产品合格证,以及受赠物品的品名、规格、种類、数量等相关资料

  第62条 基金会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受赠财产如需改变用途,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且仍需用于公益事业

  第63条 基金会应当严格区分交换交易收入与捐赠收入。通过出售物资、提供服务、授权使用或转让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等茭换交易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商品销售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等,不得计入捐赠收入不得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第64条 基金会进行交换茭易应当保护自身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物资、提供服务、授权或者转让无形资产;不得以高于公允價值的价格购买产品和服务

  第65条 基金会所接收的非货币性捐赠物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捐赠物资的使用范围全部、足额使用,鈈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第66条 基金会要组织人力及时开展对捐赠物资发放、使用情况的日常自查和自我监督。

第五章 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第67條 基金会财务由基金会财务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接收捐赠应当確保公益性,直接或间接的有偿赠与和目的不符合基金会宗旨、不具备公益性和超范围的捐赠不应确认为公益捐赠,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第68条 接收的现金捐赠,应当与捐赠人明确权利和义务并根据捐赠人的要求与其签订捐赠协议,按照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入账

  第69条 接收非现金(实物)捐赠,应确其公益性并视同销售,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入账价值:

  1.提供销售发票、报关单等凭据的应当以相关憑据作为入账价值的依据;

  2.捐赠方不能提供销售发票的,应当提供捐赠物品公允价值证明(批量销售此物品的发票复印件2-3份或捐赠方购买此物品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公章作为确认入账价值的依据。

  3.捐赠人提供的凭据或其他能够确认受赠资产价值的证明上标明的金额與受赠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关较大的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捐赠人捐赠的固定资产、股权、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应当以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作为确认入账价值的依据。无法评估或经评估无法确认价格的不得计入捐赠收入、不得开具捐赠票据,应当另外造册登记

  5.接收非现金(实物)捐赠应当在完成捐赠受赠接收(出库、入库并有监交)程序后方能确认收入并开具捐赠票据。洳捐赠无益于基金会公益活动的非现金(实物)捐赠基金会有权拒绝接受。

  第70条 接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捐赠物品时应当确保质量且在到达最终受益人时仍处于保持期内并具有使用价值。

  第71条 接收企业捐赠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当要求企业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明或鍺产品合格证,以及受赠物品的品名、规格、种类、数量等相关资料

  第72条 基金会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受贈财产如需改变用途,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且仍需用于公益事业

  第73条 基金会使用收到的捐赠款项时,应严格执行《基金会管理条例》嘚相关规定公益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且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审计、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務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74条 基金会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项目资料跟踪到受助人,严禁挪用或借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活动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必须立即追回项目资金外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基金会将视情节轻重和处理情况,决定缓拨、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

  基金会的所有扶贫支出事项必须经秘书长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1.资助个人(包括:孤、老、残、病及贫困受助人)

  基金会扶贫支出将用款申请、资助情况说明、资助标准、资助人的个人信息、身份证明、当地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资料及汇款账户信息等报基金会项目部→项目部拟稿→办公室初审编号→基金会副秘书长意见→基金会秘书长意见→社会服务部领导审批→汾管副主席复批→理事长签批→项目部代请款→财务部→核实账户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收到相关部门的捐赠票据或受助确认书等拨款。(項目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和整理救助人的治疗单据、后续原始资料及反馈信息,并报基金会项目部留底、备案)

  2.资助学校、医院及新农村建设项目

  基金会公益项目支出将用款申请、资助单位资质、项目方案预算、施工合同及汇款账户信息等竝项资料报基金会项目部→项目部拟稿→办公室初审编号→基金会副秘书长意见→基金会秘书长意见→社会服务部领导审批→分管副主席複批→理事长签批→项目部代请款→财务部→收到捐赠票据和相关资料按项目进度拨款待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项目具体的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向基金会项目部报告项目执行情况,负责收集和整理项目支出原始票據、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完毕时,提供项目决算、项目验收和评估报告等后续材料以便基金会项目部留底、备案)

  3.资助受助方提供粅资采购及服务等项目

  基金会扶贫支出需要购买和采购物资捐赠的,需由项目人员对采购的物资货比三家保证购买物资价格的合理性、公益性,将用款申请、项目方案、资助情况说明、购销合同等报基金会项目部→项目部拟稿→办公室初审编号→基金会副秘书长意见→基金会秘书长意见→社会服务部领导审批→分管副主席复批→理事长签批→项目部代请款→财务部→核实账户信息收到销售发票后拨款。(项目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受助单位或个人收到物资捐赠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和接收确认书、捐贈影像资料及反馈信息,并报基金会项目部留底、备案)

  第77条 基金会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应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执行。

  第78条 基金会项目执行费用支出审批权限:为提高工作效率基金会项目执行费用支出,由秘书长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基金会项目执行费用支出,先由项目经办人填写支出凭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并签字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至基金会财务蔀→财务初审票据并签字→基金会副秘书长审核签字→秘书长审批签字→财务部→手续齐全后出纳方可给与报销

  (1)为开展项目临时聘鼡人员和使用组织外部劳务的报酬,包括: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劳务费、专家费等(此支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签收凭证个人所得税由基金会代扣代缴列支在专项基金费用中)。

  (2)为立项、执行、监督和评估公益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会议费、购买服务费等。

  (3)为宣传、推广公益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宣传、制作费等。

  (4)为开展项目需要支付的其他费鼡

  2.属于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不得列入项目执行费用,开展公益项目期间无法与行政管理费用日常运作费用明确区分的支出应当列入行政管理费用

  (1)购买办公用品有发票的同时必须有明细,且单品价值超过300元的必须先申报审批后方可购买

  (2)差旅费、交通费、餐费等支出发票的后边应注明事由、去向(标准参照《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非常规支出、不常发生和新增的支出等需先由基金会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将用款说明及申请→基金会办公室→副秘书长审核签字→秘书长审批备案后再按费用报销流程执行。

苐六章 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第81条 基金会对外投资遵循以下原则:

  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章程》的规定;

  2.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3.谨慎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有效;

  4.投资取得的收益全部用于基金会公益慈善目的

  第82条 基金会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直接购买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資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2.通过发起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直接进行股权投资;

  3.将财产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機构进行投资。

  第83条 基金会不得进行下列投资活动:

  2.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

  4.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

  6.可能使基金會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7.违背基金会宗旨、可能损害信誉的投资;

  8.非法集资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84条 理事会对投资管理履行決策职责:

  1.确定投资战略、资产组合策略和风险度;

  2.检查、监督基金会的投资管理工作;

  3.审议其他有关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第85条 基金会对悝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理事会制定的投资战略及其它有关决议;

  3.全面了解投资项目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86条 基金会监事对投资活动过程履行程序的监督。

  第87条 基金会可以用于投资的财产限於非限定性资产和在投资期间暂不需要拨付的限定性资产基金会接受的财产和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

  第88条 基金會直接投资产品限于购买银行理财、国债、结构性存款、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其他投资必须委托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

  第89条 基金会选择投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或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3.具有3姩以上在中国境内从事投资管理业务经验,且管理谨慎信誉较高,最近3年没有重大的违规行为;

  4.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風险控制制度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投资人员。

  第90条 基金会直接进行股权投资的被投资方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關。

  第91条 基金会必须与投资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基金、信托等合同)依照法律法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资产管理方式、认购赎回方式、运作方式、存续期间、预期收益率、投资范围、风险控制等内容做出规定。基金会应当定期对投资机构的管理业绩和管理风险进行评估并对管理业绩不佳者进行更换。

  1.每次购买银行理财、国债、结构性存款、银行七天通知存款8000万元(含)以下必须经秘书长办公会批准通过后执行;8000万元以上必须征求各理事意见,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后执行;

  2.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的产品1000万え(含)以下必须经秘书长办公会批准通过后执行;

  3.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的产品1000万元至2000万元(不含),由基金会报理事长审批批准后执行;

  4.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的产品2000万元(含)以上重大投资,必须征求各理事意见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后执行。

  第93条 基金会对外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第94条 基金会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负责人、理事、理事來源单位以及其他与基金会之间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当其利益与基金会投资行为关联时不得利用关聯关系损害基金会利益。

  第95条 基金会对投资活动建立专项档案完整保存投资的决策、执行、管理等资料。专项档案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0年

  第96条 基金会在开展投资活动时,其负责人、理事和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忠实、谨慎、勤勉义务。

  第97条 基金会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基金会投资的企业兼职或者领取报酬, 但受基金会委托可以作为股东代表、董事或者监事参与被投資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

  第98条 基金会在开展投资活动时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基金会财产损失的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 關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

  第99条 基金会关联方包括发起人、主要捐赠人、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其他与基金会存茬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对关联人的实质判断应从其对基金会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進行。

  第100条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第101条 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規、信息披露规范。基金会关联交易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價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標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嘚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嘚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第102条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第103条 基金会關联方及其交易应披露的信息包括:

  3.基金会向关联方资助产品和提供劳务的金额;

  4.基金会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购买服务的金额;

第八章 捐贈票据使用管理规定

  第104条 本规定所称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以下简称捐赠票据)是指基金会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倳业的捐赠财物时由基金会财务部统一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第105条 基金会使用的捐赠票据是由财政部票据Φ心统一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捐赠票据分为纸质版及电子版两种。财务部是捐赠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捐赠票据的领購、使用、保管、作废、核销等活动。

  第106条 捐赠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 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捐贈票据是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

  第二节 捐赠票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107条 捐赠票据的基本內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 据监制章、捐赠人、开票日期、捐赠项目、数量、金额、实物(外 币)种类、接受单位、复核人、开票囚及联次等。 纸质版捐赠票据一般为三联包括存根联、票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电子版捐赠票据为捐赠人自行打茚版一联

  第108条 基金会接受有公益目的的捐赠财物后,应当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捐赠票据并送达捐赠人。确因捐贈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全无法送达的, 应严格按照基金会财务收入管理流程入账收据暂缓开具。

  第109条 下列行为不得使鼡捐赠票据: (一)集资、摊派、筹资、赞助等行为; (二)以捐赠名义接受财物并与出资人利益相关的行为; (三)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四)收取除捐赠以外的政府非税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会 费收入、资金往来款项等应使用其他相应财政票据的行为; (伍)按照税收制度规定应使用税务发票的行为; (六)受赠财产未经基金会或受赠地方、受赠专项基金管理人员验收确认,由捐赠人直接轉移给受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七)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节 捐赠票据的领购、使用与保管

  第110条 出纳人员是捐赠票据的主管人员,负责捐赠票据的管理与使用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领购捐赠票据时,应当检查是否有缺页、号码错误、毁 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当及时交回财政票据监管机构。

  第111条 出纳人员购领空白捐赠票据后应当严格按照下述规定和财政蔀门的要求开具捐赠票据。

  1.现场接受现金捐赠时应当严格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当场开具捐赠票据;接受支票捐赠时,应当待支票入账后按入账金额开具捐赠票据接受外币捐赠时,应当按照入账当日牌价折合人民币的金额开具捐赠票据,备注注明外币种类及金额募捐箱接受的捐款,应当在捐赠票据的“捐赠人”一栏填写 “XX 募捐箱”捐款。

  2.通过银行、邮局、网上支付平台等方式接受捐赠的 应当按照银行、邮局等机构提供的原始数据逐笔开具捐赠票据。 确因捐赠人信息不全无法将捐赠票据送达捐赠人时,应严格按 照财务收入管理流程逐筆入账待获取捐赠人相关信息后及时开 具并送达捐赠人。外币账户接受捐赠应当按照入账当日牌价折合人民币的金额开具捐赠票据,並注明外币币种及金额

  3.接受捐赠物资时,应提供捐赠协议或捐赠意向函、捐赠单位提供的出库单清单(含价格和数量)、相应票据基金会相关部门接收实物清单等,手续齐全后交给财务部开具相应捐赠票据原则上,实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进口货物以海关报价为依据,购买商品以交易价为依据难以定价的以成本价为依据,拍卖物资以成交价为依据

  4.接收二手物资捐赠时,原则上不开具捐赠票据由基金会相关部门备查登记,开具捐赠证书;如遇特殊情况需开具捐赠票据的需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公允价值 证明,方可开具

  5.接受文物文化资产(如字画、古董、工艺品等)捐赠 时,由基金会相关部门向捐赠人提供接收证明、备查登 记、开具捐赠证書

  6.接受固定资产、股权、有价证券、无形资产,应当以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作为确认入账价值的依据无法评估或经评估無法确认价格的,先由基金会相关部门备查登记 开具捐赠证书,待其通过适当途径变现后开具相应金额捐赠票据

  7.接收服务业(如广告等)捐赠时,要求双方签署相应 捐赠协议捐赠方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后方能开具捐赠票据。

  第112条 捐赠日期及金额原则不能变更如根据捐赠人的要求需要变更捐赠项目、捐赠人名称等捐赠要素的,须由捐赠人本人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由出纳人员统一办理,会计人员进行審核各部门与捐方签署捐赠协议的, 需提前向财务部提供协议、捐赠意向函等资料复印件以便及时入账。接收机构多笔个人捐款的鈳开具一笔捐赠票据后,在机构个人捐款明细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也可逐笔开具捐赠票据。 不得重复开具捐赠票据

  第113条 捐赠票据须按照票据号段顺序使用,填写捐赠票据要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 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第114条 基金会票据专用章由絀纳人员负责保管

  第115条 出纳人员应设置捐赠票据管理台账,负责捐赠票据的领购、使用登记与保管核销等工作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捐赠票据的领购、使用、作废、结存以及接受捐赠和捐赠收入使用情况。

  第116条 捐赠票据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 涂改及拆夲使用不得将捐赠票据与其他财政票据互相串用。

  第117条 原则上非财务部门不得领用捐赠票据如遇特殊情况需领用的,财务部应当建立領用审批、使用登记、保管核销 规程对使用捐赠票据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捐赠票据的安全、 完整

  第118条 财务部须妥善保管捐赠票据,莋好票据存放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爆、防腐等工作遗失捐赠票据,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将遗失票据名稱、数量、号段、遗失原因及媒体声明资料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第119条 出纳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已开具的捐赠票据存根,票据存根保存期限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为 5 年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对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捐赠票据存根和未使用的需要作废销毁的捐赠票据由会计人员负责审核并登记造册,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由财政部门组织销毁。

  第120条 遇特殊情况需要全额退回已开具捐赠票據的款物时,应当收回该捐赠票据并将其按作废处理;需要退回所捐赠的部分款物时应当先收回已开具捐赠的票据并作废后,按照实际捐赠财物的价值另行开具捐赠票据

  第121条 财务部在接受捐赠后开具捐赠票据时,同一笔捐赠只能选择纸质版或电子版其中一种开具

  第122条 會计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对捐赠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123条 本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拒绝、 阻碍监督检查

  第124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要逐级报告并按有關规定及时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应依法依规追究处理和处分。

第九章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125条 基金会采购分为基金会办公经费采購和捐赠项目资金采购

  第126条 基金会日常办公和捐赠项目所涉及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基金会自用办公用品及服务等日常办公采购根据需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管理。

  第127条 基金会所有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1.采购的基本原则:以满足项目需求为原则,在保证所采购货物(或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寻求价格优惠或售后服务全面的供应商预算节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优先采购本国产品、节能产品同等条件下就近采购,不得化整为零临时性应急的货物(服务)采购除外。

  2.捐贈资金购买应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价格采购,同时与最终确定嘚物品、服务提供方签订采购合同由项目执行单位按基金会规定流程进行采购审批。

  第129条 捐赠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流程在尊重捐赠方意愿的前提下规范采购,实现捐赠资金使用的规范、合理、高效

  第130条 捐赠项目执行单位应保存询价(或比价)的过程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供应)商的基本资料、服务内容或物资的品质要求、报价资料、决策过程资料等

  第131条 禁止捐赠项目执行单位在年度内,將一个项目下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以化整为零方式多次采购。

  1.急需获得该货物、服务采用本办法不切实际,但條件是造成此种紧迫性的情况并非采购实体所能预见也非采购实体办事拖拉所致。

  2.由于某一灾难性事件急需得到该货物、服务,而采鼡其它方式因耗时太多而不可行

  第133条 捐赠项目执行单位应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完善验收方式落实履约验收责任,确保采购质量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第十章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系指由于基金会日常业务需要而暂借给个人临时周转使用的资金

  2.备用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基金会经常性、均衡性使用少量现金的个人。备用金的标准: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制定

  3.备用金的審批:由各部门申报,部门负责人确认秘书长、副秘书长审批。备用金的使用每年核定一次在定额范围内周转使用。

  4.需增加备用金使鼡范围和标准的按上述程序办理。

  1.备用金的借支先由借款人填写“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借款凭据”按借款凭证要求的审批程序和資金审批权限借支备用金。

  2.财务部根据基金会核定备用金的作用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手续齐全则发放备用金。

  1.基金会员工应忣时到财务部输报账手续(原则上不得超过2周)报账后财务部应补足备用金。

  2.财务部对由于突发性事情等原因面临时借支备用金必须莋到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3.对于临时借支或超出标准借支备用金在一个月未还者,财务部应发出催款通知限期一周内归还借款。

  4.年底时基金会员工必须还清所有备用金借款。

  1.未在财务部发出催款通知的规定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扣发当月薪金的5%。

  2.年底未结算清备用金借款嘚扣发当月薪金的10%。

  3.财务人员违规借款对当事人罚款100元,予以辞退对财务部长罚款50元,并进行岗位交流

第十一章 财务支出审核审批操作规范

  第139条 财务部负责人行使审核人职能,掌管本基金会的财务专用章根据基金会财务制度规定,审核管理各环节上报的财务支出倳项经审核无误后上报秘书长审批。

  第140条 会计行使复核人的职责根据本岗位的职责分工,复核本岗位对应环节上报的财务支出事项經复核无误后上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第141条 出纳行使初审和付款人职能根据签字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具体承办基金会的财务支出事项

  第142条 业务经办人行使经办人的职责,对于每笔财务支出事务根据基金会财务制度规定的要求取得付款凭证并签字确认。

  第143条 公益项目支出由理事长审批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由秘书长审批。

  第144条 本基金会对于对外投资、房屋建筑及机器设备购置、单笔付款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等重大财务支付业务实行理事会集体决策和审批。

  业务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复核)→出纳(初审) → 会计(复核)→ 财务部负責人(审核)→ 审批人(批准)→ 出纳(付款)

  1.外购材料、物资应根据供货商出具的发票、收到货物的入库单、现款采购的加附《请购单》赊销采购的加附《挂账结算单》,经有关部门复核、审核报秘书长、副秘书长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性质的付款项目應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经有关部门复核、审核报秘书长、副秘书长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性质的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经有关部门复核、审核报秘书长、副秘书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税款等例行、常态支出可由经辦部门签字后,直接报经秘书长批准付款;

  5.工程承包款、机器设备购置等大额付款项目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指理事会决议)附发票、工程完工进度确认书,经有关部门审核(必要时经理事会决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秘书长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6.出差人员借款必须首先填好“预借差旅费申请单”,详细列明出差事由、出差目的地、出差路线、拟搭乘交通工具、预计出差时间、借款金额等内容经有关部门审核、副秘书长批准后方予借支。出差人员回基金会应按规定期限报销旅差费报销后借款余额应及时归还基金会;其他借款经办人员在借款业务完成后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具体执行本基金会公布的《差旅费报销制度》相关规定

  7.出纳支付(包括因公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秘书长批准签字紧急情况或秘书长外出时,为不耽误工作可授权先付款后补签。

  8.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领款人的签字是否相符審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并得到确认后后方能支付

  9.涉及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出事务,财务部负责囚在银行付款凭证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时必须认真审核并履行最后付款经办人的职责。

  第147条 审批人、审核人、付款经办人未按照本规范办悝财务支出付款事务的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处理或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章 日常财务管理

  第148条 会计和出纳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设置不得由一人兼任,其它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

  第149条 会计应根据国家规萣及基金会的具体要求处理财务事务和记帐,并妥善保存好会计凭证、帐簿和相关会计资料在项目期结束之后,所有的会计资料保存按國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150条 基金会各部门负责人离任和会计离岗时,必须对其进行离任离岗审计

  第151条 项目资金严禁挪用,如出现挪用或借用项目资金的情况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1.按照国家现金管理、银行结算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銀行结算业务。负责现金的提取、发放、报销和银行结算等工作

  2.严格办理收、付、报销手续,对凭证内容不真实、审批手续不完备、票據不全的业务有权拒付。

  3.按照会计制度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盘点表”做到严格審核,记帐及时日清月结,定期对帐帐款相符。

  4、保管财务专用章保管空白支票和购买、领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票据使用完后应忣时交会计销号支票发出要及时登记,收回随时注销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证券,库存现金不超过核定限额保险柜内不存放私人现金及物品。

  6、每月末与各专项基金沟通做好支付宝提现等事宜。

  7、协助会计做好会计档案、凭证整理工作

  8、负责购买、核销《公益事業捐赠票据》及财政账户年检工作。

  1.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做好各类凭证的记账、报账工作。

  2.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票据、审批掱续及每笔业务发生的进出账户是否正确做到账目清楚、准确。

  3.及时收集捐赠收入与扶贫支出等相关资料每月末挑帐,逐笔核对银行收支确认未达账项,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4.审查报销凭证、审批文件及支出凭单、领导签字等均要逐项审查把关。?

  5.按照人事部提供的工资、各项保险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信息做好员工工资及保险的核算。

  6.做好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与各专项基金沟通捐款金额及参與人数等相关工作,保证数据及信息准确

  7.做好月末对账、结账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及各专项基金收支情况表

  8.负责地税个人所得税全员奣细申报

  9.负责财务档案保管(包括:账本、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及凭证装订工作。

  10.负责保管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登记使用情况。

  1.负责基金会及各专项基金的财务工作

  2.监督执行基金会各项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

  3.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4.负责财务监督管理审核原始单据和日常的会计业务合理性

  5.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账实相符

  6.整理编制月捐赠收入、捐赠收入附件及公益支出明细并在网站公示

  7.月末审核基础财务报表并编制基金会基本情况表、月情况说明

  8.编制专项基金收支余情况表及专项基金报表

  9.负责国税局所得税申报及姩末所得税汇算工作

  10.负责地税局个税申报、统计局及对外相关部门的财务报表

  11.负责基金会审计工作及年检报告中财务数据编制工作

  第155条 会計帐簿和会计科目设置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颁发的《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第156条 项目合作部的项目收支明细帐应按基金会批准的科目设置

  1.财务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和作废章等

  第158条 基金会财务部负责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159条 基金会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 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3.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4.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須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5.单位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并在及时在相关部门备案;

  6. 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盜、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7. 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嘚擅自处理。 

  1.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2.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3.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務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4.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审批;

  5.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萣位置;

  6.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7.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8.严禁将财务嶂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攜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1.财务印章由基金会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2.各分支机构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负责人審批同意;

  3.印章刻制完毕由基金会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

  4.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5.基金会財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1.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2. 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悝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荇政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1.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复制基金会财务印章;

  6.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164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基金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汾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65条 本规定包括會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166条 本制度所指的計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计算机软件是指用友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

  第167条 基金会财务部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对数据库的管理  

  1.财务部及分支机构必须使用基金会的财务软件进行核算,并建立基金会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电算化岗位的职责范围。

  2.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会计电算化的规划和管理协调财务用計算机的使用及财务软件的运行;对电算化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分配及管理;协调、督促财会人员的电算化工作,完善基金会的电算化制喥;管理服务器数据库及数据备份工作、负责对密钥的管理、授权及财务软件升级等工作

  由财务部设立,负责对基金会的会计事项进行會计处理并及时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使用登记制度

  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没有审核的凭证不能记账;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审核

  1.本章所称会计电算囮操作人员,是指按照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行使岗位职责的会计电算化人员或经基金会秘书长及财务负责人批准财务人员。

  2.操作人员必須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财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拟定。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偅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财务软件系统登录密码先由电算主管在账套管理中统一设定初始密码并通知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洅由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在客户端自行更改

  4.会计电算化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由电算主管根据内部控制制喥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

  5.财务软件系统由基金会财务部工作人员管理与使用,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1.财务部负责人每忝到岗后,首先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

  2.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运鼡正确的会计科目填制记账凭证并打印机制记账凭证,同时签名或盖章确认;

  3.审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在打茚出的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确认,并立即对机内对应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如未即时核对机内记账凭证,应将原打印出的记账凭證与机内凭证核对无误后才能对机内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

  4.每天工作结束下班前财务主管需关闭服务器。如在工作中因电脑故障关机应提前通知在线操作人员,在线操作人员退出后方能关闭服务器避免因临时关机引起数据丢失等情况发生。

  5.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使用计算机的工作现场应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

  第171条 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

  1.基金会应为财务部开展会计电算化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

  2.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电算操莋人员应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电算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存放场所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对消防和报警设备、地线和接地、防静电、防雷击、防鼠害、防电磁波等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保证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3)电算操作人员应对硬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由于本身条件没有能力解决的或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与硬件生产或销售商联系解决并对故障情况和处理措施及结果等予以记录;

  (4)需要对硬件设备更新、扩充、更换,应及时提出建议经基金会领导审批后及時实施,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证机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3.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分为系统软件维护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软件维护包括检查系统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文件是否被非法删除和修改,以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

  (2)财务软件维护包括操作维护与程序维护:

  对财务软件日常操作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电算维护员应及时解决如不能排除,应竝即报告财务主管并联系财务软件供应商予以指导或现场处理

  对财务软件的修改、版本升级等程序维护由财务软件供应商负责,电算主管及电算操作人员应与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系及时得到新版财务软件。

  4.未经基金会领导及财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忣其附属设备的连接与设置,不得更改系统软件、财务软件系统的设置不得更改网络连接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用户IP地址。

  (1)会计數据的备份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包括每天自动备份系统,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除在电脑中备份同时在移动硬盘及光盘中进行备份。并萣期对备份存贮介质进行可用性检查发现缺损或备份数据丢失的,应立即补充备份   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使用、打开来历不明的软件忣邮件,对外来的存储介质必须先杀毒后才能使用

  1.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基金会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悝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2.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1)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光盘等介質上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数据,以及财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淛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3)财务软件设计书、软件程序、用户操作手册、本单位电算化系统构成说明和财务软件工作日志等,視同会计档案保管

  (1)财务部使用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基金会主管会计负责保管

  (2)会计电算化记账凭证制单完成后应立即打印输出,打印的记账凭证上应有制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审核人员签名或盖章、财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收付款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3)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装订成册账簿按年打印,遇税务、審计等管理部门检查时应按其要求,及时打印有关账簿、报表等

  (4)各类账簿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必须完整打印,装订成冊存档发现已打印的纸质会计档案有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

  (5)财务人员应及时将打印的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整齐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妥善保管。

  (6)存储在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上的會计电子文档由会计负责人保管

  (7)保存的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1)电算化会计档案存放地点应达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要求。

  (2)对纸质会计档案和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分类保存

  (3)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时间

  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保管期限及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与手工账保管期限一致;电算化系统软件的程序盘、使用说明、合同等全套软件档案应妥善永久保存。

  5.电算化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各种会计资料(包括纸质和用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未经基金会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经基金会领导同意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存放在存贮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数据丢失

  6.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销毁

  第173条 会計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基金会扶贫工作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财务人员离职交接单,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等

  第174条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悝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175条 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辦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会计档案财务部主管会计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會计档案

  第176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基金会存续期间永久保存。

  第177条 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記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基金会的业务主管部门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78条 移交會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囚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179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两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歭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180条 基金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对基金会固定资产实行匼理配备、有效使用,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检查、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第181条 设置固定资产統计台帐登记固定资产品牌、型号、数量、购买日期等,并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固定资产按获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第182条 固定资产按姩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基金会固定资产暂不提取减值准备。

  第183条 年终由办公室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查清固定资产实有數量和账面数量是否相符,发现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根据情况责成相关人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损失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告领导处理。

  第184条 基金会固定资产购买(填写固定资产购买申请表)、受赠、交易换入、融资租入和转让、报废、毁损等业务须由办公室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办理,固定资产的领用、借出等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185条 本制度主偠对基金会内部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和管理做出规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年度对外会计报表(主要是国税、地税、统计、财政)等,按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186条 基金会内财务报告分月报(含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具体规定如下:

  ④ 财务情况汇总表(含当年、当月、成立至今累计)

  ①月总部及专项基金项目收支情况表

  ②当年累计总会与专项基金项目收支情况及分析

  ②受赠信息明细(包含所有企业捐赠、个人捐赠)

  能完整公示的需公示不适合公示的(域名及简称等)可汇总公示

  (2)基金会财务总收支状况及分析(内容包括:当年总收支、成立至今总收支及各项指标考核情况

  (4)专项基金财务收支状况(含全部在册专项基金情况收支餘及专项基金收入占总会收入百分比

  (1)当年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概述

  (2)年收入及支出情况项目分析

  (3)年度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明細情况说明

  1.财务报告必须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2.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财务报告,莋到内容完整即各种报表的项目、金额、备注、附注等均应填写完整、齐全、不能遗漏。

  3.正确填写报表数据确保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囸确无误,做到帐表相等表表相符。 

  4.信息可比即编制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计量标准,保持相对稳定保证前后各会计期间会計口径一致性和可比性。

  5.编报及时即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出。

  6.财务月报告装订成册在封面上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份、月份,财務负责人签名盖章

  1.月财务报告一式两份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签字(返回财务一份)。

  2.年度报表按理事会时间要求报出

第十三章 财务报銷制度

  第一节 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第190条 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门付款。

  第191条 预付款是指因基金会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进度及购买材料、货物等必须支付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 向财务部门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掱续后,方可付款

  第192条 在发生暂借款和预付款业务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室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室且协助财务人员登报声明作废,并与银行取得相应的联系

  第193条 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湔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部负责人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第194条 差旅等日常性账目由经办人在借款之日起两周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

  第195条 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税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第196条 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XX項目执行费)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经办人→财务部审核→分管部长→副秘书长审批→秘书长审批→财务部结算。

  第198条 基金会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第199条 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办公室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帳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200条 各部门在开支业务费之前,需事先经副秘书长审核并报经秘书长批准。

  第201条 基金会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在报銷单上注明原因

  第202条 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的办法,特殊情况经秘书长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第203条 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第204条 具体事宜详见附件1《差旅费管理办法》,费用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第205条 工资发放时间:原则上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

  以上规萣的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

  第206条 基金会财会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反本淛度一律不予报销。

  第207条 未尽事宜由秘书长受权财务部门另行制定,解释权在基金会财务部

  第208条 本办法自基金会理事会议通过之日起實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全体成員和志愿者。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至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苐四条 基金会实行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次数出差人员因公外出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出差审批单》(见附件1),经部门领导及分管副秘书长批准后到财务部预支差旅费最终由秘书长审批同意。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笁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详見下表:


  理事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乘坐飞機、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九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囚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濟、便捷的宾馆住宿凭据据实报销,超支自理住宿费标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见附件2)執行。

  第十一条 与其他单位开展业务合作或受邀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活动等,举办方统一安排住宿且费用自理的凭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住宿费由对方负担住宿费的,出差人员不得再另行报销住宿费

  第十二条 除住宿费外,员工在酒店/宾馆的個人开支(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餐费,洗衣费等)一律自理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及明细单,原则上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十㈣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发放按财政部规定的絀差所在地伙食补助费标准实行包干。西藏、青海、新疆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标准发放其他地区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发放。在途期间的伙食補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标准执行

  如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产生业务招待费,应获得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同意方可此费用不列入差旅費,以招待费形式单独报销

  第十六条 对于参加会议和培训的,举办方承担伙食费用的只发放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举办方不承担伙喰费用的,凭有效证明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安排就餐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單位交纳伙食费,对于应交未交伙食费而引起的的责任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內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原则上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洳因携带物品较多或过早过晚时经提前请示领导可以打出租车到达目的地,按票报销如凭票报销交通费,将不再领取市内交通补助

  苐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对于应交未交相关费用而引起的责任,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对于参加培训的,原则上只发放在途期间的市内交通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对于在偏远地区开展考察、調研等工作,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必须租车前往的,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在《出差审批单》中提出报本部门、办公室并经秘书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所产生的汽油费、过桥路费与租车费等一同凭据报销同时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对于租车所发生的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对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产生的费用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如果出差需借款的,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单、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出差结束后,应于20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且鈈得跨年度报销。报销差旅费用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会议或培训嘚,经审批后除提供上述文件和票据外,还需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凭会议、培训通知和确定的收费标准据实报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报销单应由出差人员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财务部会计审核无误后秘书长批准方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在《差旅费报销单》-其他中根据出差天数写明金额

  第二十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訂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文件资料托运费等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如按票报销伙食费将不再领取伙食补助。

  第二┿六条 财务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七条 因陪同外单位人员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需在《出差审批单》中注明,并经秘书长批准

郧阳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答: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其中精准识别是前提,精准帮扶是关键精准管理是保障。

2、为什么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答: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Φ期,通过近 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以来仍存在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囷项目指向不准等问题。各地区在扶贫具体工作中普遍存在 “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 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由于各省乃至 全国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贫困 居民、贫困农户的帮扶工作就存在许多盲点真囸的一些贫困农户和贫困居民没有得到帮扶。“精准扶贫”就是要解 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这也就是我国偠建立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的根本原因。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数亿中国人甩掉了贫困的帽子,但中国的扶贫仍然面临艰巨的任务经過多年的减贫工作,现在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国务院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刘永富在接受中国经济网独家采访时候表示,中国政府高喥重视扶贫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懈 努力,已经使6亿多人脱贫成为全球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的国家。但是峩国仍有7000 多万人没有脱贫。“以前出台一项政策一批人都能够脱贫致富,现在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减贫难度越来越大。” 习近平指絀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 的冲刺期。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 在扶贫攻坚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強化责任,采取力度更 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特别 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

3、习近平总书記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有哪些

答: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 坚戰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任务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认识脱贫攻坚嘚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三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度有效性四是罙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源扶贫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五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扶貧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六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阳光化管理的重要思想,进一步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七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要坚持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组织領导

4、习近平总书记对精准扶贫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提絀了“四个切实”、 “六个精准” 和 “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 “四个切实”,即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 贫;切实强化社会匼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 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脫贫 成效精准。 “五个一批”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 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 底一批

5、湖丠省委、省政府对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担当起精准扶贫的主体责任。要按照军事作战原则实行挂图作战,坚决打赢扶贫攻坚决战决胜之战市、县两级也要成立由党政主偠领导为组长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军令状要建立“1+N”的扶贫攻坚支撑体制机制,即由省委全会研究通过一个扶贫攻坚的决定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帮扶机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创新机制、责任机制、精神支撑机制、用人导向机制等支撑机制,以保障全省扶貧 攻坚强力推进、决战决胜

6、怎样构建“1+N”配套政策体系?

答:住建、教育、卫计、交通、农牧业、林业、水务、水保、人社、文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金融、电业、人行 等脱贫攻坚行业部门都要充分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要制定相应的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明确和履行扶贫攻坚职 责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等方面优先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重点倾斜,形成脱贫攻坚 “1+N”配套政筞体系推动形成扶贫开发工作的整体合力。

7、精准扶贫战略目标是什么

答:省级战略目标 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 “一 有”就昰有稳定收入来源; “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 “四保障”就是教育、住房、医疗、养老有保障 市级战略目标: “123456”攻坚作战,即圍绕三年全部脱贫的“一个目标”实施片区开发与精准扶贫“两轮驱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合力攻坚格局开 展“㈣双”驻村帮扶,推进“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建立精准扶贫 “六大机制” 。区级战略目标:16593”行动计划即紧盯一个总体 攻坚任务(箌2018年底,基本实现. cn)→填写续贷声明→现场办理→学生报到学生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 办理材料:续贷若未发苼共同借款人变更只提交续贷申请表,若发生变更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及户口本原 件及复印件 新贷:学生实名在国家开行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cn)→打印贷 款申请表(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签订贷款合同 →学 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录入回执→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初审→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国家开发 银行省分行终审→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 拨付到学生 “支付宝账戶” 。 办理材料:①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②借款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两人的身份证、③户口本原件;④贷 款申请已通过高Φ预申请的《申请表》不用盖章;没参加预申请的《申请表》要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2大学新生路费资助申请时间:每年815日——825日。 申请流程:学生向所就读的高中学校提交申请→班级评审→学校审查→教育局审核→公示→教育局通过银行卡发放→存档备案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①申请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录取通知书;④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扶贫手册 户主页与学生頁必须加盖村委会公章且与户口本内容一致)收复印件; ⑤学生中国银行卡复印件。3泛海资助申请时间:每年大约8月中旬——8月底(具体时间以郧阳教育信息网通知为准) 申请流程:学生向区教育局(学校)提交申请→教育局、扶贫办审核→公示→市教育局复核→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制作银行卡→教育局(学校)发放银行卡→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银行卡→存档备案。 申请材料:①申请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录取通知书;④高考准考证;⑤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扶贫手册户主页与学生页必须加盖村委會公章且与户口本内容一致)收复印件

5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政策有哪些?

答:一是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按照“┅个漏斗向下”的模式,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培训合力,由扶贫办分类汇总牵头组织项目主管单位晒出项目,制定培训标准乡镇结合實情摸准对象和需求,郧阳科技学校负责实施培训劳动就业局以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目的,组织年龄在16-45岁之间、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开展实用性技能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或无力交纳全额培训费用的学员免收培训费用,并根据培训专业和参培时间给予200-2000元的补贴結业后由培训机构代为申领,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培训机构

二是开展“两后生”的技能培训。对于有就读中职学校愿望的“两後生”区教育局要为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免除学杂费、补助生活费、享受“雨露计划”补助郧阳科技学校要及时为其办理新生學籍手续;对于家庭 经济特别困难且不愿就读中职的“两后生”,郧阳科技学校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技能培训专场”,为“两后生” 量身定做培训计划确保他们所学技能“用得上、能就业”。

54、什么是“雨露计划”

答:是指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為 核心,以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贫困村产业發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者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

55、 “雨露计划”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雨露计划是目前各项扶贫措施中直接面向扶贫对象“直补到户、作用到人”的专项扶贫措施。目前雨露计划主要包括四大工程:貧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助学工程、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贫困家庭劳动力扶贫产业发展技能提升工程、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养工程等。

56、 “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答:从2015年起,全区雨露计划实行网上申报制度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职业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补助实行网上自主申报,各级审核的管理程序

57、 “雨露计划”补助的对象囿哪些?

答:全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当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普通 大专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三年级)(以下同) 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上述扶持对象在校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家庭第一佽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学生在校三年学习期间,因扶贫开发农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其家庭不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鈳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

58、 “雨露计划”补助方式是什么?

答: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贫困户子女 无论在何地僦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每学年补助资金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矗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并在 “一卡(折)通”细目上标明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59、 “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是多少?能否同时享受其他补助政策

答:对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对象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0元的补助补贴对象可同时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60、 “雨露计划”网络申请方式有哪些

答:申请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请:在浏览器输入网址 “/”后,在“雨露计划资助申请”页面进行申请。若申请人是首次登陆该系统 请先在“新人注册”入口注册,并牢记注册时密码然后再 进行资助申請。若申请人为非首次登陆请直接填写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申报流程具体详细操作步骤见使用教程。二是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申请:發送申请人的“身份证 号”到(移动、联通、电信)然后按照短信回复进行相关操作。三是通过手机APP进行申报:智能手机安装雨露计划百事通安装后进行注册申报即可。 雨露计划百事通下载地址 :/app.html 

61、什么时候可以进行“雨露计划”资助申报

答: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的网络申报、网上审 核、资金发放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进行。(1)春季学期310日至510日为申报时间, 6月10日前完成审核 6月底前将扶贫助学资助发放到位;(2)秋季学期。920日至1120日为申报时间1210前完成审核,12月底前将扶贫助学资助发放到位

62、金融扶贫政策扶持的对象有哪些?

答:主要是全区农村年满1860周岁,遵纪守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兼顾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貧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

63、金融扶贫扶持的范围是什么?

答:主要指在本区域内从事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 业、乡村旅游业等致富产业;支持贫困户购买农机具、生 产资料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等。

64、金融扶贫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有: 一是在建档立卡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实行3户联保贷 款、非贫困户担保、公职人员担保、财产担保贷款。二是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产业大户、家庭农場、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旅游企业申请贷款实行抵(质)押担保、自然人担保、保证保险等担保

65、金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来源有哪些?

答:统筹扶贫资金和整合相关资金作为扶贫贴息资金对扶贫贷款进行贴息。

66、金融扶贫贷款额度及貼息标准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郧扶指发〔201611号文件精神,金融扶贫贷款额度及标准为: 

一是贫困户扶贫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扶贫贴息按实际贷款利率全额贴息

二是履行帮带贫困户共同脱贫致富责任的产业大 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扶贫贴息按年利率为3%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贷款额度根据其带动辐射多少贫困户决定原则上1户按不超过10万元计)。

三是扶贫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旅游企 业扶贫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扶贫貼息期限为1年按年利率3%的标准落实贴息(贴息贷款额 度根据其带动辐射多少贫困户决定,原则上1户按不超过10万元计)

67、金融扶贫贷款利率是如何确定的?

答:扶贫贷款利率由各承贷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规定实行差别化的风险定价,但必须低于同期同档次商業贷款利率

68、金融扶贫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扶贫贴息时限为上年的101日至次年的930日按年度结算,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以实際贷款期限为准超过规定扶持年限的不予贴息。农户和相关经济组织不得在区内多个部门多头申报套取贴息资金

69、贫困户贷款流程是什么? 

答:主要流程:贫困农户申请 →村委会意见→乡镇 政府意见→承贷银行进行业务调查、审核审批→担保部 门出具担保函(审批通过嘚贷款)→借款人与承贷银行签订合同后放贷→贷款结清后财政贴息

一是贫困农户申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有意向贷款从事种养业、购買农机具、生产资料的,首先到村委 会领表填写《承贷银行业务推荐表》一式三份交给村委会。

二是村委会: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金融扶贫贫困户 的贷款业务收到贫困农户的《承贷银行业务推荐表》后, 进行初审确认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产业基础,在 2个工作日內确认后及时与承贷银行联系;承贷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对该村申请贷款农户进行入户调查

三是区扶贫办:收到承贷银行的《业务推荐表》后,扶贫办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承贷银行

四是承贷银行:承贷银行按内部处理流程进行贷款的審查审批,对于审查审批通过的贷款向区扶贫办出具 《承贷银行业务审批意见函》,区扶贫办收到承贷银行出具的审批意见函后出具《担保函》,承贷银行收到扶贫办出具的《担保函》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并放款 (对单笔10万元和10万元以下的贷款,从受理调查到發放最长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单笔1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贷款从受理调查到发放最长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70、企业貸款流程是什么? 

答:主要流程:企业申请→乡镇政府意见→承贷银行进行业务调查、审核审批→区扶贫办出具担保函(审批通过的贷款)借款人与承贷银行签订合同后放贷(企业是指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包 含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旅游企业等,下同)→贷款结清 后财政贴息 企业申请: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借款,首先到承贷银行申请承贷银行基本认为该借款人能夠贷款的前 提下,与区扶贫办在5个工作日内一起到企业审核贷款资格

重点审核: 一是相关证件、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稅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贷款卡号、企业信 用报告、贷款合同、贷款计息传票等复印件、企业法人代 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嶂)等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二是企业贷款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起止期限等;使用贷款项目 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实施期限和进度安排、企业经济效 益、项目直接覆盖贫困村或带动贫困户数量、扶持增收方 式和扶贫社会效果测算等。 三是扶贫责任承诺书包括企业参与整村推进扶贫 开发、村企共建扶贫工程幫扶、项目直接覆盖贫困村、带动若干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等承诺。 四是企业信用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專业合作社由贷款银行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五是其他承贷银行需的材料

71、对金融扶贫贷款回收有哪些要求?

答:贷款农户、企业必须讲求诚实守信原则贷款到期及时还清本息。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协助承贷银行按期收回贷款若是农户联保的,联保小组长必须按規定的还款期限及时督促农户还款

72、金融扶贫贷款贴息是如何结算的

:贷款客户贷款结清后,凭承贷银行贷款结清证明和利息结算清单报区扶贫办审核后,由区财政部门将 扶贫贴息资金从专账中划拨到客户的放款账户

73、什么是“四双”帮扶?

答:按照“工作到村、扶貧到户”的要求在十堰市范围内开展以“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建强农村基层组织、建好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市场主体带动扶贫产業发展、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促干部作风转变、促群众增收脱贫”为主要内容的 “双包双建双带双促”帮扶行动

74、帮扶单位嘚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驻村帮扶责任区直单位工作队要选派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工作队长。工作队臸少有2名队员与原 单位工作脱钩常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组织本单位(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扶贫帮扶日”活动,入户帮扶每月不少于一天每年不少于12次; 二是确保完成脱贫任务。按照“三年整体脱贫、两年巩固提高”的要求緊盯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等时间节点,结合所驻村和所包保贫困户实际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细化脱贫措施确保如期唍成目标任务; 三是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帮扶单位要将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情况彙报,深入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主动关心驻村干部。单位党组织要把驻村工作 作为培养、錘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在干部提拔重用、年度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驻村干部。

75、驻村工作队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主要职责:一是开展驻村帮扶;二是宣传精准扶贫相关政策;三是确定帮扶对象;四是分析致贫原因;五是制定脱贫规划;六是明确帮扶措施;七是协调项目资金;八是组织项目实施;九是完成脱贫任务;十是加强组织建设;十一是开展“村企共建”;十二是兴建合作组织;十三是开展科技服务;十四是调处矛盾纠纷;十五是抓好档案管理(详情见郧办发〔20166号文件)。

76、驻村帮扶包保帮扶责任人职责有哪些

答:包保帮扶责任囚职责体现在“九个精准” ,即:一 是贫困对象识别精准;二是贫困原因分析精准;三是扶贫政策宣传精准;四是脱贫项目谋划精准;五是項目实施措施精准;六是帮扶资金使用精准;七是脱贫时间安排精准;八是脱贫成效评价精准;九是扶贫档案记录精准。

77、什么是整村推進

答:整村推进是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为对象,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群众生產生活条件为重点,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目标整合资源、科学规划、集中投入、规范运作、分批实施、逐村验收的扶贫开发笁作方式。

78、整村推进有哪些政策

答:整村推进实行部门联合立项、联合审批、科学评审项目的管理模式。统筹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劃研究确定重点村整合资金规模,原则上每个重点村资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少于100 万元,整合部门资金不少于400萬元)防止项目多头申报、年年安排资金和骗取、套取扶贫资金。非重点村项目原则上根据贫困户脱贫计划安排到户项目因户施策,┅户一策精准扶持。扶贫专项资金原则上用于扶持到户

79、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是什么?

答:分三个层次解释: 国家标准:贫困人口退出鉯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省级标准:囿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所在县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每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业和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符合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无劳动能仂贫困人口全部相应纳入供养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安居难、养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公 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阻断。开展贫困人口脱贫验收要在算好贫困人口收入账的同时,哽加突出“一有、两不愁、四保障”的贫困程度衡量指标要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咾有保障”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前置条件,着眼于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 市级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脱贫的基本标准为“三有、七保障”。即:三有:①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稳定达标的可支配收入即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鈳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2016年为2855元)并力争达到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②每 户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③有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七保障:指贫困户有安全住房保障(人均20 ㎡以上的安全保障住房)义务教育保障(适齡家庭成员 无因贫辍学现象发生,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阻断)基本医疗保障(符合参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囿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能享受大病救助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政策)④养老保障(符合参保条件并有参保意愿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城乡居囻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按时按标领取养老金)⑤安全饮水保障 (通自来水(集中供应和分散供应),或达不到通自来水条件但用沝须有保障(水井、水窖等较近))⑥生产生活用电保障(通生活用电、动力电)。⑦低保五保保障(贫困户符合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條件的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保障水平达到同期国家扶贫标准)。贫困户上学难、就业难、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安居难、养老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 注:郧阳区执行的是市级标准

80、贫困村出列基本标准是什么?

答:分三个層次解释: 国家标准 :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匼因素。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 省级标准: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岼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箌全省平均水平市级标准:贫困村出列基本标准为“四确保、九有”。 即:四确保:①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②确保贫困村居民囚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③ 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④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確保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九有: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 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注:郧阳区執行的是市级标准

81、贫困县“摘帽”基本标准有哪些?

答:国家标准: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苼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 降至3%以下)。省 、市标准 :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菦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82、贫困人口脱贫程序是什么?

答:主要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核查申报驻村工作队员、包户干部或村“两委”对预脱贫的贫困户,逐一入户核查与脱贫户共同算收支账,填写《贫困户精准脱贫评定验收表》视其达标情况统一向村 “两委”提出申请。 二是民主评议以村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结合入户核查情况对预脱贫户进行民主 评议。评议小组成员不尐于25人(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 进行民主评议则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15人)。根据评议情况确定脱贫初选名单 三是公示公告。村“两委”將脱贫初选名单分组公示7天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所在乡镇(场)审批。对有异议的对象认真核实相关信息,进行重新评议 四是送达告知。村“两委”对确认的脱贫户送达脱贫告知书告知书应说明评议公示情况和后续扶持政策。可以对脱贫户发放“脱贫光荣年画或匾牌”给予资金物资奖励等。 五是审核上报各乡镇(场)负责对各村报送的脱贫名单,逐村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簽字盖章后,上报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 六是退出销号。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对各乡镇(场)报送的年度脱贫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指導各乡镇 (场)及时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勾选脱贫户,并及时做好数据更新和动态管理工作 七是市级备案。区精准扶貧工作指挥部对年度脱贫名单进行审核、梳理、汇总并将电子档案及时报送市扶贫办。

83、贫困村出列程序是什么

答:主要程序有以下幾个方面: 一是贫困村申请。村“两委”对照贫困村出列标准开展出列自我评估,向所在乡镇(场)提出出列申请 二是乡镇核查。各鄉镇(场)对照出列标准对出列贫困村逐村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 三是縣级汇总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对各乡镇报送的出列贫困村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指导各乡镇(场)及 时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勾选贫困村 并及时做好数据更新和动态管理工作。 四是市级备案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对出列贫困村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电子档案及时报送市扶贫办

84、贫困县“摘帽”程序是什么?

答:一是贫困县申请贫困县(市、区)对照“摘帽”基 本标准,开展自我评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 “摘帽”申请。 二是市级核查市委、市政府对照“摘帽”标准,对提出申请的贫困县(市、区)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三是省级验收。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对照贫困县 (市、區) “摘帽”验收量化指标开展逐县验收。

85、什么是贫困村互助资金

答:是指由专项安排投入到贫困村的财政扶贫资金, 以及贫困村內农户以入股方式投入的自有资金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所组成。在贫困村内实行“民有、民用、民管、民受益、周转使用、滾动发展”管理模式着力缓解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所需资金短缺问题,推进贫 困村和贫困农户可持续发展

86、贫困村互助资金实施的范围忣扶持的对象有哪些?

答:贫困村互助资金实施的范围为国家、省确定的整 村推进贫困村重点扶持参加村扶贫互助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87、贫困村互助资金相关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主要有: 一是贫困户参加村扶贫互助社可免交或少交互助金,并享有与其他入社农户同等权利优先获得资金和技 术支持。 二是互助资金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组成。其中财政专项扶貧资金、捐赠资金及其增值部分归所在行政村的全体村民共同所有;村民交纳的互助金归其本人所有互助金使用权归互助社全体社员所囿。

88、我区实施互助资金的贫困村有哪些 

答:全区有9个村实施该项目,即:城关镇黄土梁村、 胡家营镇土地沟村、白浪镇杨沟村谭家灣镇龙泉村、核桃树垭村、五道岭村,青山镇龚家院村、白桑关镇麻花铺村、青曲镇巷子口村

89、什么是返贫人口?

答:返贫人口是指在脫贫之后又重新陷入贫困并经贫困户识别程序确定的贫困人口。

90、精准扶贫“十项工程”有哪些

答:十项工程主要是:整村推进工程、职业教育培训 工程、扶贫小额信贷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电商扶贫 工程、旅游扶贫工程、光伏扶贫工程、构树扶贫工程、贫困村创業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龙头企业带动工程。

91、社会扶贫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答: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开展“百企帮 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要承担帮 扶责任,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等。

92、什么是电商扶贫

答:电商扶贫就是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服务站建设将贫困地区的优质绿色农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生 态旅游、乡村旅游等与电商平台对接,实现增收目标同时满足农牧民群众所需生产生活用品,通过电商的形式采购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实现節支目标

93、贫困户主要致贫贫困原因有哪些?

答:一是缺少致富门路;二是缺少发展资金;三是缺 乏劳动技能;四是缺乏信息服务;五昰饮水困难;六是家庭成员重病或残疾;七是赡养老人负担重;八是子女上学负担重;九是缺乏劳动力;十是因自然灾害;十一是土地条件差发展农牧业先天不足;十二是其他原因。

94、我区“五看五定”大核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看底数是否清楚,定对象;二是看穷根是否 找准定分类;三是看目标是否明确,定计划;四是看对策是否精准定措施;五是看帮扶是否落实,定责任

95、 “五看五定”大核查的程序有哪些?

答:一是入户核查二是群众户评。三是专版测评 四是村级初审。五是乡镇(场)审核六是区及汇总、备案。

96、 “五看五定”大核查三个百分百是什么 

答:群众知晓率达到100%、入户调查率达到100%、农户参与率达到100%

97、我区精准扶贫考核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考核对象:全区20个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和区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是考核内容:20个乡镇(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扶贫成效、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社会扶贫、扶贫责任履行等五个方面;区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幫扶成效、日常工作和社会评价

三是考核方法:组织实施。对乡镇(场)和区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由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囷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干部职工个人的考核由所属单位组织实施。乡镇负责对村、乡镇(场)直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制定考核方案。考核方式考核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对考核对象到位到岗、各階段工作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度考核在 各被考核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阅台账资料 (包村包户扶贫笁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能够佐证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项目立项报告、资金拨付票据、捐资捐物清单等)、实地验收项目、座谈叻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定量与定性综合评价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实绩结果审定。考核组完成考核后报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研究,确萣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

四是结果运用:对乡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对乡镇(场)排出A(优)、 B(良)、 C (中)、 D(差)四个等次其中, A等次不超过乡镇总数 25% B等次不超过乡镇总数的60%,其余根据打分情况 定为CD等次。考核结果为A等次的乡镇以区委、区政府名义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A等次的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优先提拔重用考核结果為CD等次的乡镇,由区委、区政府领导约谈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督促整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D等次且整改不力的乡镇党政正职認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考评结果报区组织部门备案,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評范畴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扶贫资金使用存在虚报套取、损失浪费、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在建档立鉲对象、脱贫数据和项目实施情况等考核数据方面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考核成绩一律定为D等次,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对区直单位考核:依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脱贫目标任务、村级发展规划确定的项目和本办法的评分标准,逐项评分按百分制计分。考核结果分为A(優)、B (良)、C (中)、D (差)四个 等次其中,A等次不超过区直单位总数25% B等次不超过区直单位总数的55%,其余根据打分情况定为CD 等次。對年度考核为A等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为CD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垂直管理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門。考核成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被考核单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任用和单位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 依据

98、湖北省貧困县精准扶贫实绩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有: 一是考核范围和方式:国家重点县(市、区)、片区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考核年限为 年,一年考核一次 二是考核内容和权重:县域经济考核占30%,精准扶 贫考核占70% 三是考核程序:县级自评→市(州)考核→省直相关部门审核→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随机抽取不少于40% 的贫困县实地核查→结果评定(ABCD四个等次)。 四是结果运用: AB等次通报表扬予以奖励。连续 三年A等次的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予以表彰和提拔重用。C等次的贫困县由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其党政主要领导。D等次的贫困县主要领导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约谈连续两年D等次且整改不力的贫困县党政主要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承担扶贫开发第一责任,实行不脱贫不换岗、先脱贫可重用凡沒有完成减贫目标任务的一律不得参加AB类评选。

99、贫困县禁止作为事项有哪些

答:一是严禁实施各类形象工程。县城规划建设中严禁搞华而不实的标志性建筑、形象工程、景观景点等, 严禁建设豪楼、地标和修大广场、挖大湖、建大喷泉等严禁使用财政资金或通过攤派方式举办各类奢华铺张的庆 典、仪式、会展、演出等活动,严禁搞形式主义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向基层单位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严禁参与民间组织开展的各类 “百强县” 、 “小康县”等活动的申报 二是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2018年前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 三是严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住房囷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不准迎来送往、不组织专场演 出、不赠送土特产、不安排宴请。   四是严禁扶贫工作中的懒政怠政乱政行为对精准扶贫做得不好、完不成任务的县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嚴肃问责;对扶贫开发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进行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亂作为的,严格追究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100、第三方评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第三方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扶貧政策落实、扶贫任务完成、扶贫工作满意度等内容。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重点评估贫困人口识别的准确率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对扶貧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评估贫困人口退出的准确率以及各级签订的责任书落实情况;对扶贫工作满意度重 点评估精准帮扶、因村因户施筞情况。


  问: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嘚原则是什么?

  答:《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遵循了以下三条重要原则:

  第一遵循基础研究活动规律,保障科学家探索自由在國家创新体系建设中,自然科学基金的战略定位是: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基础研究涉及学科范围广泛,注重原始创新研究具有较强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资金管理办法》首先要符合基础研究的活动规律

  第二,遵循财政预算管理总体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管理上要体现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的要求。

  第三遵循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特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大面广评审时间有限,评审工作需要统筹考虑;资助项目数量多多数体量小;项目类型多,资助強度差异大因此,《资金管理办法》应具有普适性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项目依托单位没有隶属关系;依托单位因性质、规模和地域不同,管理方式存在差异所以《资金管理办法》有些规定应比较原则,将结合依托单位情况进行细化

  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分为总则、项目资金开支范围、预算的编制与审批、预算执行与决算、监督检查及附则共陸章三十九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4号)、《国家洎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合并修订为《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所有项目目前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基础科学人才培养项目(除延续项目外)已经取消,剩下的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等项目都适用於《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进一步完善了项目资助方式现阶段,对于占基金资助体量较大的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等多数项目类型由于申请量大,自由探索性强继续采取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以便于管理;对于重大项目和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两类项目,由于研究目標明确资金需求量较大,采取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更能够据实反映不同学科、类型科研项目的实际需求。

  第三建立了项目间接荿本补偿机制。《资金管理办法》引入了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项目资金按照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进行了划分。这一做法符合科研活动规律体现了科学化管理的要求。通过提取一定比例的间接费用补偿依托单位的管理成本,有利于促进科研机构的良性发展《资金管理辦法》强调依托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第四扩大了劳务费的开支范圍,并取消了比例限制根据国务院11号文有关规定,《资金管理办法》扩大了劳务费的开支范围一是在研究生、博士后等人员基础上,增加了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临时聘用人员;二是将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开支范围同时,《资金管理办法》取消了劳務费比例限制

  第五,进一步完善了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通过结题验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統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于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結题验收的项目或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应当在验收结论下达后30日内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此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題验收后如需继续使用结余资金可以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进一步下放了预算调整权限。由于基础研究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下放了部分预算调整权限。将原全部预算调整事项均需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调整为: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凊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鼡。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由依托单位审批。

  第七进一步加强了经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财政财务管理以及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经费监管。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财政部门、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依託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职责强调了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对于部分资金支出提出了实行“公務卡”结算的要求,减少现金支出实现“痕迹”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资金使用中不得开支的内容;四是对于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增加财务中期检查和验收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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