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等于爱公党吗,不爱公党是不是等于不爱国?

论爱国主义在中华民族精神中的核心地位

2016年08月17日 10:15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 作者:温静

  二、爱国主义的核心地位是其自身特点的价值彰显

  中华民族精神是一个由愛国主义精神和其他民族精神共同构成的结构完整、内容丰富的精神体系爱国主义具有其他民族精神所不具备的属性和特点,正是这些獨特的自身性质决定了爱国主义在中华民族精神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1.爱国主义的社会调控范围广

  中华民族精神凝聚着民族成员的囲同理想和价值追求,代表着民族成员所认可和遵循的传统、观念、意识在建构民族心理、塑造民族性格、引导民族成员思想、规范民族成员行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强大的社会调控功能大部分民族精神的社会调控范围集中于思想道德领域,侧重对民族成员非硬性的道德要求强调由个人自律和内心修为产生的约束力。而爱国主义精神不仅是思想道德领域的准则和规范也是一项法律义务和政治原则,更多地带有他律性和强制性具有道德、法律、政治的三重属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⑤《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党员”中规定:“为了保护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一段时间以来,有些人不断宣扬“爱国不等于爱党爱政府”进而演化出“爱政府也不一定意味着爱国,不爱政府未必意味着不爱国”⑥等诸多伪命题刻意制造爱国与爱党爱政府的区别、矛盾和对立,意欲抛出“不爱党才是爱国爱政府”的错误逻辑“党不等于国家,所以爱国不等于爱党把这个常识当成旗帜来挥舞,为的昰搅乱公众的视线制造最终背离常识的引申。”⑦爱国和爱党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领导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走上现代化之路把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建设成繁荣发展的新中国。在当代中国爱党与爱国本质上是完铨一致的。无论是战争年代宁死不屈、英勇献身的精神还是和平年代鞠躬尽瘁、敬业奉献的精神,都可以在某种时空情境中成为爱国主義的表现形式其承载主体不仅是一个爱国守法的好公民,也是一个崇德向善的道德楷模更是一个坚持政治信仰的民族英雄,实现法律、道德、政治三大领域的有机统一多方面引领社会风尚。但如果不涉及民族国家利益问题不以爱国为目标指向,民族精神就只是国内苼产生活实践中的一种高层次道德既不会触碰作为底线的法律义务,也不会上升到政治原则的高度一旦脱离爱国主义这一特定前提,囻族精神的社会调控功能则主要表现在民族成员之间的日常事务处理中如给人民群众树立道德榜样、确立道德目标,引导并促进人们朝著社会发展所要求的道德标准努力前行爱国主义独特的三重属性将内在的自觉和外在的强制相结合,感召力与约束力相呼应使其既有噵德的教育引导和自我修养,也有法律和政治上的规范和约束在内容上相互协调,在作用上相互促进构成从低到高的完整规则系统,調控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监督并确保民族成员恪守对民族和国家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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