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杭嘉湖道巡抚是几品官官

科举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通过层層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大业元年(605)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从明代开始县、府考试考中者称秀才,(又称)中成绩优异者可入京师读书,称为贡生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科举考试正式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2人同考4人,提调1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8月9日、12日和15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乡试后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2月故称春闱。会试分三场分别在2月9、12、15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嘟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3月1日。明宪宗成化八年(1473)起改为3月15日。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親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洺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亦称甲科,用黄纸书写故成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え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2人而已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他进士称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栲试合格,优秀者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清时期嵩县地域含今天栾川县北部、伊川县南部,这些地域分出后许哆重要人物、重大事件,嵩县志书记载较少有记录在册的贡生(含恩贡、、岁贡、)70人、举人48人、进士42人(含武举)共160人,其中明玳进士22人、举人7人、贡生4人;清代进士20人、举人41人、贡生66人;由于地域的变迁、历史的淹没还有许多进士、举人及他们的基本情况没有記录下来,现将记录在册的进士、举人的基本情况概述如下:

齐鲁嵩县旧县镇齐家河人,洪武四年(1371)进士授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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