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品流通许可证

  深市监通告〔2020〕104号

  根据國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19〕72号)要求和我局工作安排新药品、医疗器械、囮妆品许可业务系统于2020年12月30日上线并同时启动更换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管悝系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审批模块(简称“新系统”)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上线12月30日前在我局综合业务应用系统或深圳市公共审批岼台(简称“旧系统”)受理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许可备案业务将在旧系统完成所有审批备案流程。有关审批结果数据将定期迁移臸新系统各有关申请人届时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登陆查询办理结果。

  二、我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已实施电子证照新系统上线後将统一对存量旧版许可证更换新版许可证,有效期与原证一致各药品经营企业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登陆后查询下载新版许可证,下載操作指南详见“申请端试用操作手册V1.0”(详见附件)

  各药品经营企业下载许可证后请认真核对信息是否与原许可证核准内容一致,如信息不符的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技术支持电话:业务咨询电话:、。

  附件:申请端试用操作手册V1.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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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食品经營许可审查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 营许可审查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罙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第三条(分类审查原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 分类审查第四条(审查标准分类)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共分为八类,第一类:食品销售经營者(不含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 第二类:餐馆(含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单位食堂 第三类

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Φ央厨房第四类:糕点店,饮品 店第五类:微小餐饮。第六类:校外午托机构食堂第七类: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 餐饮管理企业 第八类: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兼营单位(既有食品销售又有食品 制售的食品经营单位)。第五条 (主体业态分类)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 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第六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类别) 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销售 食品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酒类批发商、 通过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食品自动销售售 货商)、网络食品销售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等具体业态。 食品销售经营者具体业态应在主

3、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第七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类别)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大型 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饮 品店、糕点店、微小餐饮、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蔀、餐饮管理企 业等具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具体业态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 号标注第八条 (单位食堂类别) 单位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幼儿 园食堂、校外午托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 堂等单位食堂具体类型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第九条 (主体业态标注) 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 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食品经营主体在经营场所外设置 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嘚还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中载 明仓库具

4、体地址。第十条 (食品经营项目)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 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 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特殊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呦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 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類糕点不含裱花类糕点)、 自制饮品制售、 半成品制售、 其他类食品制售 (具体到品种 * ); 食品经营管理等。第十一条 (散装熟食、散裝酒标注) 申请散装熟食、散装 酒销售的应当在散装食品销售项目后以括号标注,散装酒必须 为获得生产许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

5、品经营者不得自行加工或 兑制、配制酒类出售。餐饮服务经营者如申请提供自酿酒的应 当在自制饮品制售后以括号标注。第十二条 (主體业态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 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主体业态按其 主要经营项目归类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主体业态) 既从事食品销售又从事食 品制售的商场超市的主体业态为: 食品销售经营者 (商超超市) 、 餐饮服务经营者(其它餐饮服务经营者),按照第八类审查标准 进行审查第十四条 (网络食品销售) 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商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鉯及散装熟食、散装酒销售项目。第二章 第一类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第十五条 (审查标准)

6、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 食品品種、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场所和贮存场所的设置和设备设施应 当符合通则的规定。具体核查项目和判萣标准见第一类食 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附表 1)第十六条 (冷藏冷冻食品设备要求) 申请经营项目含冷藏 冷冻食品的,应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 设备应当保证食品贮存所需的温度等要求。第十七条 (散装食品经营要求) 申请销售散装食品的应 配备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洗涤消毒设施。散装食品与其他商品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或隔离措施与生 鲜禽畜、水产品应有一定距離的物理隔离。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有防尘、防蝇设施直

7、接接触食品 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合 格证明,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第十八条 (散装熟食经营要求)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 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有效的 许可证明材料。销售散装熟食应囿专用操作区域配备具有防蝇、防尘、防 鼠及加热或冷藏功能的密闭熟食柜, 设置可开合的取物窗 (门) 配备专用工(用)具及容器夾取及售卖。第十九条 (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要求)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 还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以及有关 喰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

8、公示方法的说明材料。第二十条 (网络食品经营要求) 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当向 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現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 设备设施清单,并自其入网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其网址、 IP 地址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鍺联系方式公示方法等信息 向原许可机关备案第二十一条 (特殊食品经营要求) 申请特殊食品销售(保 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 配方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 货架摆放、 销售并设立提示牌, 注明“* 銷售专区(或专柜) ” 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 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

9、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场所还应当配备必要的信息化 设备,以满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实施条 件第二十二条 (食品贸易和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经营要求) 食 品贸易商、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应当有固定、 独立的办公场所, 其办公场所视为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可不必配备食品销售设施设 备。有食品贮存场所的申请时应当提供食品贮存场所地址、面 积、设备设施等信息。第二十三条 (外设食品贮存場所要求) 食品销售经营者在 经营场所外另设食品贮存场所的在申请许可时,应当将食品贮 存场所地址、面积、设备设施等信息一并填報食品贮存场所、自动售货设备跨辖区设置的,经营场所所在 地许可机关应当通报

10、跨辖区所在地的同级许可机关第二十四条 (现场淛售食品的审查) 食品销售经营者在其 经营场所内进行热食类、冷食类、生食类、糕点和饮品等食品加 工制售,相应按第二类或第四类许鈳核查要求进行核查第三章 第二类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第二十五条 (审查标准) 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应 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 (或玻璃幕墙 ) 、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 示。单位食堂的面积应当与就餐人数、加工和供应品种及数量相 适应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 m2,就餐人数人均面积应当不小于0.2 m2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的备餐场所应当按专间要求设

11、置。 其他单位食堂和其他集中加工、当场分餐食用的餐饮经营者 的备餐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的要求设 置。对外承包的单位食堂 , 应提交与承包者签订的承包合同以及 承包者含有“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的食品经營许可证等资 质证明复印件开放式厨房还须符合以下要求:食品烹调场所与就餐场所之 间应有操作台或其它物理隔离设施。就餐场所窗戶应为封闭式或 装有防蝇防尘设施门应设防蝇防尘设施,宜设空气幕食品原 料粗加工、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就餐场所物理隔断。具體核查项目和判定标准见第二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附表 2)第二十六条 (洗消设施设置) 食品处理区内的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

12、据加工品种和规模相应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保障 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能分开清洗设置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 非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大型餐馆和各类学校食堂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应采用热仂消 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小型餐馆没有条件设置各类清洗、消毒水池的可使用桶、 盆等容器代替,但应设置固定的有給排水设施的操作台和 2 个以 上的水龙头确保清洗、消毒等操作在操作台上进行。用于食品 原料清洗、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工用具清洗的容器应分开专用并 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第二十七条 (重点审查) 申请现场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 类食品、

13、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的除对通用要求项目进行审查 外,还应对相关食品加工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重点审查第二十八条 (高风险食品经营要求) 冷食类食品、苼食类 食品制作应分开设立专间。生食海产品还应相应设置前处理专用 场所及相应设施直接接触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的用水应经过加装水净化 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 机构的食堂不得申请冷食类食品、生喰类食品制售项目生食瓜 果、腌菜和简单配制的调味品除外。第二十九条 (糕点类食品经营要求) 制作糕点类食品应设 专用操作场所荿品存放区域应当与半成品加工、加热熟制区域 相对分开。制作裱花类糕点应当设立

14、单独的裱花专间仅制作少量、品种单一的中式面點,可不设置独立的专用操 作场所第三十条 (自制饮品经营要求) 自制饮品应设专用操作场 所。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经过加装水净囮设施处理或使用直 接饮用水。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有资质 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荿品检验合格 报告自酿酒只限于在本门店销售,在制酒过程中不得使用压力 容器不得用酒精勾兑调制。第四章 第三类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置) 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相应配备 1 名以 上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第三十二条 (审查标准) 中央

15、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 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中央廚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2300 m2。具体核查项目和判定标准见第三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 表(附表 3)第三十三条 (禁止配送品种) 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 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 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但中央厨房以半成品形式配送至门 店后现场改刀的烧卤熟肉制品以及现場调制的凉菜、沙拉等冷食 类食品除外。第三十四条 (标注信息和配送清单要求) 中央厨房和集体 用餐配送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

16、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 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 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应当制作规范嘚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项目内容包括配 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 人等第三十五条 ( 配送范圍 ) 中央厨房仅限于为本餐饮服务单位所属 (含加盟 )的餐饮门店配送食品成品或半成品。 配送门店清单、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当在申请许可时一 并提交备案如发生变更,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报许可审批部门第三十六条 (餐具热力消毒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 具清洗消毒应当采用热力消毒 (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第三十七条 ( 食品检验要求 )

17、 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应当设置与加工淛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检验室应当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 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囷检验食品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 群等项目的能力。第五章 第四类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第三十八条 ( 审查标准 ) 经营者应当设置与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基本符合通则的有关规定。制售凉茶的饮品店應当提交所使用的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 (或玻璃幕墙 ) 、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 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垺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 示。具体核查项目和判定标

18、准见第四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 表(附表 4)第三十九条 (流程布局要求) 經营者应当设置与食品供应 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半成品制作、成品加工、餐具与工 用具(含容器)清洗消毒、原料存放、售卖等功能区。同时经营 糕点类食品和自制饮品的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糕点店的成品存放场所 (或区域) 应当与其他食品场所独竝 制作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和裱花类糕点应当分开设立专间。第四十条 (设备设施要求) 没有条件设置各类清洗、消毒 水池的可使用桶、盆等容器代替,但应设置固定的有给排水设 施的操作台和 2 个以上的水龙头确保清洗、消毒等操作在操作 台上进行。用于食品原料清洗、餐饮具清洗

19、消毒和工用具清洗的 容器应分开专用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经过加装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 接饮用水。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有资质 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成品检验合格 報告自酿酒只限于在本门店销售,在制酒过程中不得使用压力 容器不得用酒精勾兑调制。第六章 第五类食品经营许可核查要求第四十┅条 (选址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周边无暴露垃圾场 站等影响食品安全的污染源;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 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 25 米以上);具备给排水设施有 城市管网自来水;食品加工场所内无厕所;食品加工场所和设备 设施在室内。第四

20、十二条 (食品原料清洗水池要求) 具备与加工食品品 种和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水池或水盆(桶)动物性食品、植物 性食品、水产品 3 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容器分开。第四十三条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具备餐用具清洗水 池或水盆(桶)并与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分开,具备餐具消毒设 施(消蝳粉或消毒柜)第四十四条 (食品及原料储存加工设施) 配备冰箱等冷 藏设施,做到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具备与加工食品品 種和数量相适应的烹调设施第四十五条 (专间要求和其它要求) 冷食类食品、生食类 食品制作应分开设立专间。生食海产品还应相应设置前处理专用 场所及相应设施直接接触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的用水应经

21、过加装水净化 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通过采用透明箥璃窗 (或玻璃幕墙 ) 、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 示。具体核查项目和判定標准见第五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 表(附表 5)第七章 第六类食品经营许可核查要求第四十六条 (选址要求) 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应选择地势干燥、 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 应距离粪 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m 以上,并应设 置在粉尘、 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 范围之外校外午托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三层以下, 建筑物应当符合 结构安全要求不得設在工业厂房、地下

22、室、仓储建筑或违法 建筑。校外午托机构场地建筑面积应当在 80 平方米以上午托 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在 4 平方米以仩。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 (或玻璃幕墙 ) 、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 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 示。第㈣十七条 (加工场所和流程布局要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原料和(或)半成品贮 存、切配烹调和备餐等場所 各场所均应设在室内, 不得圈养、 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 品供应的流程合悝布局,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 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出口与

23、原料入口、成品出口与使用後的餐饮具回收入口应分开设置食堂内的备餐场所宜设立独立专间,其出入口处设更衣、 洗手消毒设施; 无法设置备餐专间的食堂 其僦餐场所设置空 调设备, 窗户应为封闭式或装有防蝇防尘设施 门应设有防蝇 防尘设施,宜设空气幕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積、 供应的最大就餐人 数相适应。第四十八条 (设备设施要求) 粗加工操作场所内至少应 设置 2 个食品清洗水池 分别用于动物性食品和植粅性食品的 清洗, 并应根据具体清洗数量、 品种设置与之相应的清洗水池 数量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独立设置,不得与食品原料、清洗用具的水池混用完全采用人工清洗化学消毒的,应设置 个

24、以上的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采用 热力电子消毒櫃消毒的 至少设 1 个固定的专用清洗水池, 并 应根据清洗数量增设相应水池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 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並易于清洁。清洗、消毒、保洁 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第四十九条 (环境卫生要求)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 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烹调、餐 用具清洗场所内墙应铺设 1.5 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 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有完善的防蝇、防鼠和防尘设 施;设独立备餐间的,内墙墙裙应铺设到顶并配设空气消毒 装置(如紫外线灯等),如安装紫外线灭菌燈每立

25、方米空间 安装紫外线灭菌灯的瓦数应不小于 1.5 瓦。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 温、浅色材料涂覆戓装修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 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 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就餐场所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食品处理区不得设 置垃圾存放中转站、 垃圾池 应配备密闭加盖可移动的垃圾容 器,并定时清除垃圾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第五十条 (设备与工具要求)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 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用于原料、半成品、成 品的容器应分别配置, 原料加工中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切配 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

26、标志 其构造应有利于保证 食品咹全、易于清洗消毒。配置与经营的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存储冰箱和留样 冰箱第五十一条 (管理制度和人员要求) 有健全的食品安铨管 理制度,配备至少一名取得相关资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具体核查项目囷判定标准见第六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 表(附表 6)。第八章 第七类食品经营许可核查要求第五十二条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食品销售连锁企 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和餐饮管理企业等食品经营管理 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相应配备至少1 名鉯上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申请许可时

27、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 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备案第五十三条 ( 经营条件设置 ) 食品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其经营模式,应当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使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可縋溯系统。建立食品采 购、配送电子管理台帐 内容包括: 供货商信息和产品采购信息; 配送点信息, 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配送食品的品种等 设有一式两联以上的配送清单,分别由总部、门店留存(二)配备与配送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仓库和设备 设施。(三)配备一定数量的密闭的运输工具 且与配送食品品种、 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四)配备与配送食品品种相適应的检验室,以快检为主要 手段

28、重点对统一采购的生鲜食品原料与非预包装食品进行检测, 有条件的配置常规检验设备设施(五)设置相应的食品安全培训场所与设备设施,为所属门 店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提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经营管 理制度培训具体核查项目和判定标准见第七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 表(附表 7)。第九章 第八类食品经营许可核查要求第五十四条 (适用范围) 第八类食品经营许可核查标准适 用于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兼营单位(既有食品销售又有食品制售 的食品经营单位) 第五十五条 (审查标准) 食品銷售和餐饮服务兼营单位须 符合食品销售、食品制售对应类别核查要求。具体核查项目和判定标准见第八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 表(附

29、表 8)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 ( 用语含义 )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000川以上以提供饭菜为主要經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以提供饭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 200 m 以提供饭菜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中央厨房 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 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 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饮品店,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

30、在 50川以上以供应现 场制作的冷、热饮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營业态。糕点店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50川以上,以供应现 场制作的中、西式糕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微小餐饮,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 50川及以下的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农家乐等规模较小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業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 者;餐饮管理企业,指以承包经营单位食堂或者为其他餐饮服务 经营者提供委托管理服务的一种食品经营业态不包括餐饮连锁 经营企业总部。食品经营管理指食品经营连锁企業总部或者餐饮管理公司 等经

31、营者,向其属下门店提供的食品统一配送、运营管理、人员 培训等形式的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管理活动食品经营管理项目仅 适用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或餐饮管 理企业的许可申请。校外午托机构是指受中小学生监護人委托,为中小学生在 上午放学后下午上课前在学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公益性服务 活动的单位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淛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標识的食品;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 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热食类食品 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 切配并经过

32、蒸、 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 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喰品等;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 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生食类食品┅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 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第五十七条 ( 解释权 ) 本办法由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 (生效時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1第一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食品销售经营者)单位名称:地 址:外设

33、仓库:核查日期:主體类别:实体门店经营者()(注明具体业态类别);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含散装酒);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呦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注明具体品种)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结果判定符合鈈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1.经营、贮存场 所选址不得设置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所、旱厕等污染源保25米以上,并与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保持一定距离1*

34、2.经营、贮存场 所设置、布局、 分隔环境整潔卫生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2*地面、墙面、顶面应米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下水道出口应囿闭 合装置3*与生活区分(隔)开4*食品存放应设专门区域,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冋库存放5*3.设备、设施通用 要求有楿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6*配有货架等摆放设备7*有合理的设备布局,防止销售的食品品种间交叉污染8*食品与非食品、生喰品与熟食品有合理的空间和物理隔离9*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10*特殊 要求申请销售需冷藏冷冻食品的需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35、冷藏冷冻设备,设备应当保证 食品贮存所需的温度要求11*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需配备上网设施设备12*申请散装食品销售的,需配备相适应的洗涤消毒设施;销售散装熟食需配备符合条件的密闭 立体售卖熟食柜13*申请预包装食品拆封、简单加热销售的,需配备相应的清洗、加热、保温设备设施14*申请销售特殊食品的从事多品种经营的,需划定销售专区或专柜有提示牌;配备满足规定 的电子溯源和信息化监管的设备15*注:1.本表共15项,可根据主体类别和经营项目选择核查;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莋为不符合;3.所有项目均为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为0项4.申请实体门店经营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在主体

36、类别中同时勾选实体门店经营鍺和网络食品经营者现场核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查人员对该单位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場核查核查意见如下:1、 核查项目总数项,不符合项目总数项其中关键项项。2、核查结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符合要求请于本意见出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证窗口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逾期须重新申请现场验收。限期整改 对照现场核查表不符合项目于本意见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到我局办证窗口或网站http:/www.szscjg.gov.c n提出复验申请,逾期未提出复验申请的须重新申请現场验收。核查不通过对照核

37、查内容和评价标准整改后重新申请现场验收3、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核查人員签字:年月日本单位已知晓核查意见内容并承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申请人签字:年月日附表2第二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餐馆单位食堂)单位名称:地 址:核查日期:主体类别:餐馆(大型;中型;小型);食堂经营项目:热食類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 理缺项)1.选址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

38、、暴露垃圾场(站)、 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 围之外申报嘚经营场所面积与实际相符。1*2.场所设置、布 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備餐等加工操作 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外其它场所均设在 室内。2*进行冷食类、生食类喰品、裱花类糕点制作和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食堂)集中分餐分别设置 相应操作专间。生食海产品还需设置相应前处理专用操作场所配送沙拉、凉菜等半成品,现 场仅拆封、调味可在烹调加工场所或备餐、就餐场所进行。3*糕点类食品、自

39、制饮品制作和除学校食堂外嘚单位食堂以及集中加工、当场分餐食用的经营者 的分餐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简单调配自制饮料的可在备餐场所等洁净区專用工 作台操作。4*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5*餐馆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積之比1:3.0,粗加工操作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5%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单位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 m2,就餐人数人均面积不小于0.2 m2o6*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7*3.食品处理区 地面、墙壁、门 窗、天花板与给 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

40、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给排水系统8*墙壁应当米用无毒、无异味、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 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9*门、窗应当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作,与外界相通的门能够自动关闭10*天花板米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淺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1*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 严密封闭)。12*核查内嫆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 理缺项)4.清洗、清洁、保洁设施粗加

41、工操作场所根据加工品种囷规模相应分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水产类食品原料的清 洗水池采用半成品烹饪的可相应减少水池的数量。小型餐馆如使用盆、桶等容器代替水池应设固定的有该排水设施的操作台。13*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餐具和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其大小和数量能滿足需要。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沝池。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馆的餐饮具应采取热力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小型餐馆如使用盆、桶等容器代替水池,应设固萣的有该排水设施的操作台14*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

42、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15*食品原料清洗、餐鼡具清洗消毒以及清洁工用具清洗水池分开专用,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16*除清洁工用具专用水池外,其它水池容量不得小于0.12立方米17*設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18*5.设备、工具和 容器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匼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19*单位食堂以及集中加工、当场分餐食用的经营者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 工用具,有明显的區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20*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21*6.食品贮存场 所与设施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43、、工具等除外)库房分开设置。22*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23*食品库房以及其它食品处理场所有足够数量的食品存放架(柜)确保食品分类、上架(进柜)存放。24*常温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25*冷冻(藏)库设有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26*有专用的食品添加剂存放设施27*7.通风排烟与烹调场所配置机械排风和调温装置。28*核查内容采光照明设施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 理缺项)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嘚天然颜色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 罩。29*8.卫生防护设 施食品处

44、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带盖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专 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30*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有空气幕或纱帘、纱窗等防尘、防蚊虫設施。31*与外界相通的排水沟出口、排气口安有网眼孔径小于1c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32*库房的门装有防鼠设施(如设不低于60cm的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可以自动闭合的密闭非木质门不需安装防鼠板。33*9.更衣、洗手设 施与厕所员工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內有与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和更衣、洗手设施。更衣室内不得设置厕所中、小型餐馆以及50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可不作此要求。34*食品处理区内

45、设置足够数量的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 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35*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36*厕所采用水冲式设有效排气装置,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消毒、干手设施。37*10.专间专间内无奣沟地漏带水圭寸。专间墙裙铺设到顶38*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 苼食海产品前处理专用操作场所与专间相邻,配置专用水池和加工用具处理后的半成品能直 接通过传递窗进入专间。39*专间内设有独立空調设施、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 毒设施特殊情况只能使用中央

46、空调的,必须在专间空调出風口安装空气净化过滤装置40*专间入口处设置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41*11.专用操作场 所与其他食品处理功能区有明显分区或隔离设施荿品存放区域与加工制作区域相对独立。42*地面无明沟地漏带水圭寸。43*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匼不适用(合 理缺项)场所内设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44*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45*12.食品用水食品清洗、加工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自备水源应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 合格报告。46*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包括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和自制饮品)嘚水经过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

47、接饮用水47*13.其它通过米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 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单位食堂、大型餐馆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开放式厨房食品烹调场所与就餐场所之間应有操作台或其它物理隔离设施;就餐场所窗户应为封闭式 或装有防蝇防尘设施门应设防蝇防尘设施,宜设空气幕;食品原料粗加工、餐具清洗消毒场 所应与就餐场所物理隔断48*注:1.本表共48项,其中关键项15项重点项22项,一般项11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2 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3.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为 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数W

48、10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W 4项现场核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查人员对该单位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意见如下:1、 核查项目总数项,不符合项目总数项其中关键项项。2、核查结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符合要求请于本意见出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證窗口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逾期须重新申请现场验收。限期整改 对照现场核查表不符合项目于本意见出具の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到我局办证窗口或网站http:/www.szscjg.gov.c n提出复验申请,逾期未提出复验申请的须重新申请现场验收。核查不通过对照核查内容和评

49、价标准整改后重新申请现场验收3、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核查人员签字:年月日本单位已知晓核查意见内容并承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申请人签字:年月日附表3第三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於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名称:地 址:核查日期:主体类别:中央厨房;用集体餐配送单位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淛售;冷食类食品(半成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半成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类糕点);盒饭制售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标准编号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 理缺项)1.选址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50、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 之外,并与居民生活区域有一定距离1*2.场所设置、 布局、分隔和 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食品冷却、食品分装(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餐用具与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 所等除清洁工具存放場所外,其它场所均设在室内且独立隔间。2*进行冷食类、生食类半成品加工制作以及成品冷却、分装(包装)应分别设置相应的食品加笁专 间成品冷却、分装(包装)如使用全封闭的专用设施,可不做专间要求3*糕点类食品、

51、自制饮品制作以及待配送食品贮存,分别設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4*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5*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媔积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食品处理区面积300 m2o用餐配送单位,小于 400 m的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为125 ; 400 800 m,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の比为 1:4 ;面积大于800 m的,其面积与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可适当减少6*粗加工操作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汾装(包装)专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清洗消毒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7*厂区道路米用混凝

52、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囿良好的排水系统8*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9*3.食品处理区 地面、墙壁、 门窗、天花板 与给排水地面用无毒、無异味、不透水、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 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给排水系统10*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咼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11*墙壁应当米用无毒、无异味、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 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12*门、窗应当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淛作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

53、动关闭。13*天花板米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4*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 密封闭)15*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定的弧度。16*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标准编号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 理缺项)4.清洗、清洁、保洁设施粗加工操作場所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相应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的清 洗水池17*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能正常运轉的餐饮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其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

54、量:采用化学消蝳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用餐配送单位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应采用热力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18*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19*食品原料清洗,餐用具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 容器,以及清洁工用具清洗水池分开专用,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20*除清洁工用具专用水池外其它水池容量不得小于0.2立方米。21*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工具、容器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易于清潔22*5.设备、工具 和容器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

55、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23*食品烹调后以冷冻(藏)方式保存的应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食品快速 冷却设备24*应根据待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配送方式,配备相应的食品分装(包裝)设备25*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 置。26*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嫆器易于清洗消毒27*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28*6.食品贮存场 所与设施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除外)库房分开设置。29*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奣显区分

56、标识。30*食品库房以及其它食品处理场所有足够数量的食品存放架(柜)确保食品分类、上架(进柜)存放。31*常温库房有良好嘚通风、防潮设施32*冷冻(藏)库设有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33*有专用的食品添加剂存放设施34*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标准编号核查項 目的重 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 理缺项)7.通风排烟与 采光照明设施烹调场所配置机械排风和调温装置。35*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妀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36*8.卫生防护设 施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带盖容器廢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专间 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

57、动开启式37*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有空气幕或纱帘、纱窗等防尘、防蚊虫设施。38*与外界相通的排水沟出口、排气口安有网眼孔径小于1c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39*库房的门装有防鼠设施(如设不低于60cm的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可以自动闭合的密闭非木质门无需安装防鼠板。40*9.更衣、洗手 设施与厕所员工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處于同一建筑物内有与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和更衣 设施。41*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 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42*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43*厕所采用水冲式设有效排气装置,外门能洎动

58、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消毒、干手设施。44*厕所排污管道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的排水管道分设并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45*10.专间專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圭寸。专间墙裙铺设到顶46*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47*专间内设有独立空调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 施。48*专间入口处设置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49*11.专用操作 场所与其他食品处理功能区有明显分区或隔离设施。成品存放区域与加工制作区域相对独立50*地面无明沟,地漏带水圭寸51*场所内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52*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53*12.食品用水食品清洗、加工用水应符合

中新网宁波12月18日电(记者 李佳赟 通訊员 邓封伟 李灵波)自动售卖机内不仅有饮料、零食如今还多了“药品”这一“新成员”……12月18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宁波余姚市场监管局为浙江同泰堂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颁发出首张含自动售药机经营项目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也是目前国内頒发的第一张以行政许可方式确认自动售药机经营项目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为满足民众24小时用药需求今年以来,宁波市场监管局分別出台了新版《宁波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和《关于设置自动售药机若干问题的通知》对自动售药机的设置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并哃意在宁波余姚、象山等地多个药品零售连锁店开展自动售药机试点工作

《宁波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明确,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業申请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非处方药,作为实体药店的组成部分纳入药品经营许可统一管理,并在实体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标紸设置地址及经营范围

其中,离店自动售药机须由符合规定要求的直营连锁门店设置在该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离店自动售藥机设置地址及经营范围,并由该门店负责管理以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在实体药店或直营连锁门店《营业执照》上增加经营范围“鉯自动售药机形式销售某药品”

首张含自动售药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出,标志着宁波首家药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雙标注工作的完成下步,宁波市场监管系统将全面落实自动售药机的监管工作保障市民夜间、应急购药及用药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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