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在文化局备案需要填写演出预算活动经费预算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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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定: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一、办理对象
个人和企业
二、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许可的条件: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持有《营业执照》;2、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可以独自申报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的营业性组台演出;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在安全出入口设置明显标识,保证安全出入口畅通;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4、演出内容不含《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内容。
二、文艺表演团体举办营业性演出许可的条件:1、文艺表演团体应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文艺表演团体可以独自申报该团体在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的营业性演出;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在安全出入口设置明显标识,保证安全出入口畅通;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4、演出内容不含《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内容。
三、演出经纪机构举办营业性演出许可的条件:1、演出经纪机构应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演出经纪机构可以申报在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在歌舞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宾馆、饭店、餐饮场所、露天广场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的营业性演出;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有《营业执照》且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在安全出入口设置明显标识,保证安全出入口畅通;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4、演出内容不含《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内容。
四、个体演员举办营业性演出许可的条件:1、个体演员应持有《营业执照》;2、个体演员可以独自申报在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的营业性演出;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有《营业执照》且应当确保演出场所的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在安全出入口设置明显标识,保证安全出入口畅通;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4、演出内容不含《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内容
三、所需材料
. 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 演出举办单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 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职位、证件号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复印件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 监护人出具的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同意函(没有未成年人参加演出的,无需提交)(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 演出场所的同意函(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或其与演出举办单位的协议(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   备注: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由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经批准后,于演出前向区文广新局提交。
.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交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受理时核对原件);
. 演出节目单、节目内容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1份,歌曲、朗诵类节目应提交歌词、朗诵词文本,用外文演绎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本;舞蹈、杂技类节目应提供视频资料和内容简介;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提交剧本和剧情简介;乐曲类节目应提交音频资料)。
. 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参加演出的同意函(应包括但不限于同意的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复印件1份,受理时核对原件);
. 《广州市番禺区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登记表》(注明演出名称、演出举办或承办单位、演出地点、演出时间、演出场次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名单)(1份);
. 演出场所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区文广新局业务受理窗口受理,2.申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广新局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3.决定:区文广新局主管副局长审批。准予许可的,核发《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批复》,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送达申请人。,4.审查:区文广新局市场管理科科长初审,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点击页面上左边导航栏“在线申办”按钮,并且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2.决定:区文广新局主管副局长审批。予以许可, 核发《举行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批复》,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 书面说明理由,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送达申请人。,3.审查:区文广新局市场管理科科长初审,4.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区文广新局给予受理,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文广新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2:30-15:30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22室文广新局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番1,11路区政府站下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十一、办理依据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十四条。《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第3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43号。
十二、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举办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举办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事项名称:
举办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事项类别:
法定依据: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第528号修改)第十六条: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86项“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来华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审批”,下放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事项收费: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报条件:
1、应为演出经纪机构或文艺表演团体;
2、有与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3、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4、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规记录。
申报材料:
1、演出活动申请书(详细列明演出活动的主承办单位、演出时间、地点、主题、人员、场次、推广方式、场地容纳人数、拟定票价等内容);
2、《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8个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国家(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台湾地区演员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5、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
6、如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并翻译;
7、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8、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9、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10、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11、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齐全)―>市场与产业处负责人审核―>对外交流处会审―>分管厅领导审批―>申请人领取演出批准文件和《营业性演出许可通知单》。
办理机关:
福建省文化厅
责任部门:
文化市场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白马中路25号省文化厅市场与产业处(350005)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投诉电话:
实施部门:文化厅效能办
省效能办:968168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事项名称:
举办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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