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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省新生儿入户新政策,2016年黑龙江省新生儿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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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访问《2016年辽宁省新生儿入户新政策,2016年辽宁省新生儿落户需要什么手续》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以下是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相关新生儿入户新政策了解给宝宝上户口的流程,然后轻松搞定宝宝户口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自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  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本人需在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迁出地派出所补发迁移手续。  4、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怎么补发?  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损坏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经管区民警调查,派出所所长审批后补发。  5、居民出生日期有误的如何更正?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变更,对确属公安机关工作造成出生日期错误而需更正的,要填写《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呈批表》,由派出所调查核实,持有效原始依据及本人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签署意见,报市局户政处审查批准后,派出所予以更正。四县的由主管分局长审批。  6、居民需更改民族成份如何办理?  凡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公民须向县(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黑龙江省公民更改民族成份审批表”一式四份,然后带户口簿、身份证逐级上报市(地)和省民委审批。经省民委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办理。  7、公民要求变更更名的审批程序?  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职工需持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并带本人人事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学龄前儿童要求变更名字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随父随母姓的由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持本人申请书、父母同意更改姓氏的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公民收养、认领的未成年儿童变更姓名,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所长审核,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8、什么是“农转非”农转非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即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由国家按照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供应口粮简称“农转非”。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为目标,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保障,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足省情省力,服从服务于新型城镇化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一圈一带”和蓝黄“两区”等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强迫方法使农民“被落户”;坚持科学有序,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预期;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坚持整体推进,加快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  (一)县域突破。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含济南、青岛所辖县、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市域放开。设区市(不含济南、青岛)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以外人员,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面积、金额限制。  (三)合理确定济南、青岛落户条件。济南、青岛两市全面放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探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制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阶梯式落户通道和差别化落户标准。  三、创新人口管理  (一)深化居住证制度。认真贯彻《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3号),最大限度拓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覆盖面,全面登记、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着力提升流动人口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权责对等、梯度赋权、渐进发展的原则,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切实解决不能或不愿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问题,使其共建共享城市改革发展成果。  (二)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地区分布等情况。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人口发展战略提供基础数据,为建设和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信息支撑。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四化”同步,提质加速,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就业支撑,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区域中心城市特别是“一市一区”等规模偏小设区市行政区划调整,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县实施撤县设市,探索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提升县域城市自主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和“示范镇”建设,增强人口集聚和产业承接能力;稳步推进撤乡设镇、撤镇(乡)设街道,加快“村改居”步伐,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以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等吸引、鼓励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向农村新型社区特别是城镇聚合型社区转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人口纳入城镇人口统计,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就业支撑、人口集聚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深入推进“社区六进”,即消防管理、车辆管理、危爆物品管理、境外人员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物业管理进社区,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及时将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加快党(团)组织、群团组织全覆盖,实现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推进纳入城镇化管理的农村新型社区与城市社区同服务、同管理,加快城镇化进程。  五、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一)完善和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政策。深入推进“创业齐鲁?乐业山东”建设,完善城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落实扶持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拓宽创业就业领域,贯彻同工同酬原则,强化权益保障,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公平、稳定、充分就业。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规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继续保留5年的生育政策调节过渡期。  (三)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以“城中村”为重点的棚户区改造,把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有效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四)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水平,构筑有利于人口流动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一体的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发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五)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抓紧抓实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在完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适时开展试点探索,实现有序推进。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六)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征地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感谢访问《2016年河北省新生儿入户新政策,2016年河北省新生儿落户需要什么手续》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以下是独特资讯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相关新生儿入户新政策了解给宝宝上户口的流程,然后轻松搞定宝宝户口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按规定,1,、孩子应当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入户;
11月10日,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就“全面二孩”政策如何在北京落地进行了解答。初步测算,生育高峰加上“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生育堆积释放,预计明年北京出生人口将达到30万左右,比常年多四五万。新政预计明年实施方来英介绍,按照生育政策调整的国家部署,新政落地还需要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生生育法》的修订,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相关政府规章的修订。但预计明年,“全面二孩”的生育新政会依法正式实施,“这个过程会很快”。他表示,生育政策调整,加上“金猴”带来的生育渴望,明年会遇到生育高峰状况。北京已经初步有一个测算:北京常年大概有25万-26万的新生儿分娩量,加上“全面二孩”政策落地,部分生育堆积释放,2016年,北京出生人口大概会在30万左右。综合医院均须建产科方来英介绍,北京地区目前已审批产科床位近5000张,其中3成分布于三级公立医院,超半数在二级公立医院,约11%在营利性医院,基层社区(乡镇)医院不到2%。2015年,全市平均产科床位使用率为91.74%,其中三级公立医院为108.83%,超负荷运转;二级公立医院为88.85%,还有空置;营利性医院的产床使用率尚不足50%;基层医院产床少,但利用率更低,仅为14.16%。“大家抱怨的建档难、产科一床难求问题,主要集中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会资本办的妇儿医院内,还有不少产床空置”,方来英说,如果把现有的4900多张产床全部利用,即便产妇平均住院日维持在目前的4-6天水平,全年也可以保障30万新生儿的分娩需求。他透露,计划通过一些改革措施,如要求所有综合医院建立产科,激励产科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引导大医院产科通过托管、特许经营、整体派驻医务人员等形式,将管理规范和技术能力下沉,拉升二级医院产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信誉。逐步实现健康孕产妇在居住地附近的二级医院接受围产保健和分娩服务,三级医院产科则更多保障伴发其他疾病的高危、高龄孕产妇。此外,如遇特殊产床紧张状况,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还将有计划地向社会资本举办妇产、妇儿医院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儿科布局方来英透露“全面二孩”放开后,面对生育高峰,医疗卫生部门将继续严控剖妇产指征,降低剖腹产率。北京的剖腹产率一度接近50%,远远超出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水平,近年来逐步降低至40%左右,但仍有下降空间。方来英分析,一方面,将在产科临床加强剖腹产指征的严格管控;另一方面,随着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初产产妇要考虑到未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可能,出于保护自己和子女的健康,选择“自然分娩”的人将会增多。若剖腹产率进一步下降,产妇平均住院日减少,北京的产床利用率还有进一步盘活空间。方来英同时指出,“优生优育”的挑战不仅在生,还有儿科医院的建设。市卫计委一直在酝酿儿科的布局和发展。今后,全市三级医院都要开设儿科,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也正在重新选址,拟通过“本部压缩,外部扩建,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发展品牌连锁”方式,将优质医疗资源向新的居民社区疏解。同时,北大妇儿医院南迁大兴的项目,正在国家发改委立项进程中。下一步,北京还将探讨产科、新生儿科、儿科的临床服务“无缝”衔接问题。各地抓紧启动计生条例修订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会上表示,各地要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摸底调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抓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王培安要求,各地应精心谋划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方案。深入搞好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目标人群底数及生育意愿、生育计划,城市地区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入的因素,进行多方案测算比较,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要加强风险评估,全面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防控预案。同时,各地应抓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特殊情形再生育条款,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在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改革方面,由于对生育两个及以内的孩子,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因此准备生育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
  李先生家的小宝宝在今年4月24日出生,5月10日,宝宝的妈妈因突发哺乳性乳腺炎住进了重庆市中医院。因为家中没有人照顾宝宝,于是李先生找到了重庆升旺家政公司,以月薪4000元雇佣了一名王姓月嫂,试用期7天。图为月嫂打孩子被监控录下来。月嫂猛扇新生儿,自称心情不好! &
月嫂猛扇新生儿,简直太可恶了,因为婴儿睡醒一直哭闹,月嫂居然狠狠连扇婴儿几巴掌,往脸上使劲抽打令人发指,这样的月嫂实在太恶劣了,对一个不懂事的婴儿下狠手,还有没有良心了?近日,一段监控拍下月嫂猛扇新生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网友看完纷纷表示十分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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