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对因工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二级待迂有什规定?

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
〔本刊讯〕为统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评残政策.进一步做好这些人员的伤残评定和抚恤工作.日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以(89)财文字第455号文印发《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现将通知有关事项刊登如下: 一、适用范围:各地区、各部门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均可按本通知给予评残和抚恤。 二、评残条件:参照《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附件略)执行。 三、评残程序:工作人员因公负伤后,应给予积极治疗.对负伤致残者.在医疗终结后.凭指定的县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由所在单位按评残条件评定伤残等级,填写.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评残审批表’.按隶属关系,报省、自诊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中央直属单位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准,发给“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评残审批表,和“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 四、伤残...&
(本文共2页)
权威出处:
基层官兵办理评残手续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牵涉到基层单位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很大精力,处理不好,既影响到伤病残人员的切身利益,又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导致伤病残人员长期滞留部队和上访事件的发生,给部队正常工作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2010年《军人意外伤害保险》新政策的改变,给部队官兵办理评残以及申请补助增加了工作量。现结合基层部队多年为官兵办理评残业务的实践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1基层官兵办理评残业务常出现的问题1.1政策理解不透彻关于伤病残人员评残标准及相关的优抚政策待遇问题,国家和军队早已制定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例,主要有《军人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军人意外伤害保险》等,这些法律文件比较详细地规定了伤病残人员的评残标准和待遇问题,但部队平时缺乏此类法律常识的学习和教育,官兵对具体内容了解甚少,一旦涉及评残问题,相关人员对政策解释不到位,致使伤病残人员不清楚评残标...&
(本文共2页)
权威出处:
近年来,我部评残工作严格执行总部《军队评定伤残等级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定办事的原则,做到了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突出一个“实”字,把握一个“准”字,贯穿一个“严”字,注意层层把关,个个严格,防止了假冒评残、无残诈残、低残高评。坚持及早办,不影响部队老兵退伍等工作;定期办,不突击评残;现场办,互相监督,不迁就照顾。从1998年起,我部在评残工作中本着实、准、严三个字,把握三个基点,突出四个要点,抓住五个重点,使评残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现将我们的做法报告如下:定残情的日期及所需材料等通知各部队,要求以团(独立营)为单位由卫生机构派人带队统一到体系医院检查鉴定残情,统一带回评残材料,材料不与本人见面,使个人只能接受检查,没有与检查医生和鉴定小组成员私下接触的回旋机会。体系医院坚持定期召开残情鉴定会,集中检查,集体审议,不搞个人说了算,手续不全和非正常渠道者,不检查不审议,也为基层...&
(本文共2页)
权威出处:
评残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每一位伤病残官兵的切身利益。为做好此项工作.我院一直坚持深入部队集体现场办公评残的办法,提高评残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部队官兵的欢迎。1做法1.1健全组织 明确责任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军队评残工作管理办法,成立以医务处主任为组长和有关专家为成员的评残工作小组。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伤残检查和残情医学鉴定,提出评残的建议,对符合评残条件者出具《评残医务鉴定证明书》。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1.2 统一思想 掌握标准 小组每年举行2次例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掌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军队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残情医学鉴定关;不得无原则降低标准迁就照顾,更不得以办理评残代替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评。1.3 屎人部队 现场办公 坚持深人部队集体现场办公评残,和部队有关同志一起利用正课时间进行。1.4 严审申报材料...&
(本文共2页)
权威出处:
我区在评残管理工作中,坚持按伤残鉴定严格,等级评定合理,残情性质清楚,登记统计健全的原则办事,做到符合条件的1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1个不办。自1990年以来,共审批伤病残战士1321人次,其中因战致残1人,因公致残1207人,因病致残113人,未出现1例假残、漏残以及地方民政部门退残现象的发生。1新形势下评残工作出现的新问题 这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各行各业的机构精减、人员分流以及下岗再就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种形势下,特别是在“下海”经商的浪潮中,部分战士对能否评残看得非常重,认为评残后外出途中购票即可以享受半费优惠,经商还可以享受免税,即使返乡,也有一份固定的伤残抚恤金,加之南方部分地区市(县)对详了残的退伍战士不论等级高低,一律给予“农转非”和安排工作的优待条件,使官兵的思想变得更加活跃。有些不够评残条件的战士找熟人、托关系、弄虚作假,即使已复员返乡多年的退伍战士,又重新返回部队要求办理评残手续,...&
(本文共3页)
权威出处:
驻徐州解放军97医院余波、金义生针对当前部队评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为要做好评残工作,应切实做到:(1)组成原则性强、熟悉评残标准、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评残鉴定小组,以保证国家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2)...&
(本文共1页)
权威出处:
扩展阅读:
CNKI手机学问
有学问,才够权威!
出版:《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知识超市公司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京)字008号
京ICP证040431号
服务咨询:400-810--9993
订购咨询:400-819-9993
传真:010-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89)财文4.
下载积分:2000
内容提示: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89)财文455号,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23|
上传日期: 21:16:50|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
官方公共微信1989年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
1989年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
〔89〕财文字第45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加发南京市、成都市财政局、民政局:?
为统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评残政策,进一步做好这些人员的伤残评定和抚恤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各地区、各部门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均可按本通知给予评残和抚恤。?
&&& 二、评残条件:参照《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见附件二)执行。?
&&& 三、评残程序:工作人员因公负伤后,应给予积极治疗。对负伤致残者,在医疗终结后,凭指定的县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由所在单位按评残条件评定伤残等级,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评残审批表”,按隶属关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中央直属单位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准,发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评残审批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
四、伤残保健金(即原在职残废抚恤金)的发放和列支:伤残保健金所在单位按批准的伤残等级和规定的伤残保健金标准(见附件一),于每年1月、7月分两次发给,每次发给全年保健金的一半。发给的伤残保健金在各单位事业费的“其他费用”目列支。?&
五、伤残人员在本部门(指发证部门,下同)内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时,原单位应将伤残抚恤卡片转给调入单位,伤残人员凭伤残抚恤证在调入单位领取伤残保健金;从事业单位调到本部门非事业单位的或离退休的,伤残保健金由原单位发给。伤残人员调出本部门的,其伤残保健金仍由原单位发给。?& 六、因公致残人员治疗终结后,应及时办理评残手续。三年后申请补办评残手续的,有档案记载和确切证明,残情符合二等乙级以上者,可予以办理评残,三等的不再补办。?
&&& 七、本规定自1989年7月1日起执行。过去一些事业单位已按规定评残发证的继续有效。符合本通知规定而未予评残抚恤的因公伤残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评残,伤残保健金从批准之月起发给,以前的不补发。对于调动人员,由致残时所在单位负责评残、报批和发给伤残保健金。?
&&& 八、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抚恤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
?& 附件: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残保健金标准表
&&&&&&&&& 二、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
&&&&&&&&& 三、参考表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残保健金标准表
(从一九八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伤残等级&&&&&&&&& 标准&&&&&&&&&&&&&& 备&&& 注
特等&&&&&&&&&&&&& 216&&&&&&&&&&&&&&& 表列伤残保健金标准
一等&&&&&&&&&&&&& 184&&&&&&&&&&&&&&& 为全年应领数。
二等甲级&& &&&&&&&140
二等乙级&&&&&&&&& 122
三等甲级&&&&&&&&& 98
三等乙级&&&&&&&&& 82
发表评论: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转]&公务员因公致残九级,民政部伤残公务员证,医疗费用谁报及有什么补偿?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公务员因公致残九级,民政部伤残公务员证,医疗费用谁报及有什么补偿?
陕西-安康&05-18 20:18&&悬赏 0&&发布者:295274…… & 回答:(1)
公务员因公致残九级,民政部伤残公务员证,医疗费用谁报及有什么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九级,民政部伤残公务员证,但是具体到医疗费用及补偿的时候,不知道该找谁报啊?具体补偿有什么,那个部门给补偿!
----------------------------------------问题补充:--------------------------------------------------
咨询过,社保局说公务员没有交工伤保险,所以公务员的工伤他们不管,从民政局问,毕竟评残是民政局给负责评的九级公残,民政局说要本单位打报告给市财政局要这部分钱,到了市财政局,他们说公务员的工伤,社保局没有给公务员买工伤,一切费用自己单位出,难道真要找单位要这个钱吗?&感觉很诧异,事业单位的都有工伤,直接去社保局报销医疗费就可以了,还有补偿,但是公务员的居然没给我们买工伤,让我们找自己单位去要,其中太多的纠纷,让我受不了,请律师给予明确答复,跪求客观答案!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河北-保定]
181953积分
回复时间:
你好,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南昌市
江西景德镇
江西景德镇
最佳律师解答
(龙宇涛)()&
(龙宇涛)()&
(杨俊圣)()&
(李建成)()&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25775
人气:14153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483531
北京 海淀区
人气:13418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4528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12978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财务与会计》1989年11期
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
【摘要】:正 为统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评残政策,进一步做好这些人员的伤残评定和抚恤工作,日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以(89)财文字第455号文印发《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现将通知有关事项刊登如下:一、适用范围:各地区、各部门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均可按本通知给予评残和抚恤。二、评残条件:参照《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附件略)执行。三、评残程序:工作人员因公负伤后,应给予积极治疗。对负伤致残者,在医疗终结后,凭指定的县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由所在单位按评残条件评定伤残等级,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评残审批表",按隶属
【关键词】:
【正文快照】:
〔本刊讯〕为统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评残政策.进一步做好这些人员的伤残评定和抚恤工作.日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以(89)财文字第455号文印发《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现将通知有关事项刊登如下: 一、适用范围:各地区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J];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1990年02期
;[J];广州政报;2007年05期
;[J];江西政报;1958年04期
;[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9年27期
;[J];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1990年02期
;[J];江西政报;1990年05期
;[J];四川政报;1990年04期
;[J];四川政报;1996年35期
劳仁;;[J];中国人才;2006年03期
;[J];四川政报;1990年02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郑全新;安慧;;[A];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论文集[C];2006年
张仁平;文何伟;周大才;;[A];新世纪预防医学面临的挑战——中华预防医学会首届学术年会论文摘要集[C];2002年
张德典;;[A];安徽省第二届第二次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术会议论文摘要汇编[C];1988年
李业旗;;[A];服务型、责任型、法制型政府建设论文集(《吉林政报》2006·理论专刊)[C];2006年
姜明安;;[A];中国行政法之回顾与展望——“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C];2005年
徐晔珊;;[A];第八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二)[C];2007年
高军;;[A];服务型、责任型、法制型政府建设论文集(《吉林政报》2006·理论专刊)[C];2006年
毕可志;;[A];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论文集[C];2004年
邓小兵;;[A];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论文集[C];2006年
严昌武;;[A];四川省营养学会1997年学术会议暨妇幼营养保健学习班专题报告及论文摘要汇编[C];1997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王建宏 实习生
卜通;[N];宁夏日报;2008年
冯向东;[N];伊犁日报(汉);2007年
张建华;[N];中国人事报;2006年
林媛;[N];贵阳日报;2007年
杜成;[N];中国人事报;2007年
张巧平 支斌;[N];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
周建越;[N];苏州日报;2006年
王娇萍;[N];工人日报;2007年
;[N];人民日报;2004年
;[N];唐山劳动日报;2008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瓮怡洁;[D];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庞兰强;[D];苏州大学;2006年
杨琼;[D];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
姒鹭;[D];首都师范大学;2009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郭丕韬;[D];天津大学;2008年
胡菡子;[D];西南大学;2010年
王海波;[D];内蒙古大学;2008年
孙琳;[D];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
徐波;[D];湘潭大学;2010年
张云飞;[D];东北财经大学;2012年
张红彦;[D];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
张颖;[D];山东大学;2006年
章晖丽;[D];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
杨蕾;[D];东北大学;2008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知识超市公司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订购热线:400-819-82499
服务热线:010--
在线咨询: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75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