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长张涛夫人

据恩施州纪委监委消息:

经恩施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恩施州原州委委员、利川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张涛——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金;

违反组织紀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工作纪律,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

违规决策对利川市苏马荡片区、“西兰卡普”开發项目违建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賄罪;

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张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把组織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偅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恩施州纪委常委会研究,恩施州委常委會审议并报省委审核,决定给予张涛开除党籍处分;由恩施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機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涛男,苗族湖北来凤人,生于1968年12月 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9姩07月在来凤二中工作,先后任团委书记、教导主任;

1992年10月在来凤一中工作,任团委书记;

1994年07月在来凤县委政研室工作;

1995年02月,任来鳳县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7年04月任来凤县三胡乡党委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1999年02月,任来凤县三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年04月任来凤县三胡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年02月,任来凤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2年05月任来凤县翔凤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3年07月,任鹤峰县委常委;

2004姩01月任鹤峰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同年3月兼任鹤峰县总工会主席;

2006年01月任鹤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

2006姩07月,任鹤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2007年05月任鹤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鹤峰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兼);

2008年01月任鹤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年11月,任鹤峰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0年02月任鹤峰县委副书记;

2011年10月,任利川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1年11月任利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9年9月2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中共利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张涛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综合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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