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怎样才能找到一个人临时工

怎样才能找到做衣服临时工?_百度知道
怎样才能找到做衣服临时工?
也可以登报纸等等,这个方法多了。可以通过朋友亲戚介绍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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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朋友亲戚介绍,也可以登报纸等等好,这个方法多了
来我们厂吧,但是有时间归定的,不知道你时间上方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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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需要签合同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061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现实中的劳动者可以分为正式工和,那么到底什么是临时工呢?是不是就是不签合同的?到底临时工在我国是如何规定的,我相信大多数对于临时工这个概念都只是一个大概的了解,下面就跟律师365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什么是临时工、临时工需要签合同吗?临时工需要吗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并全面实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临时工其实是很老的一个说法,其所针对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我们国家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其用工制度是将员工招入单位后就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直至退休,这就是固定工。相对于固定工,单位为了临时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员工就是临时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单位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通常较好;临时工是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对较差。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出台则改变了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用工制度,将劳动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国。之所以说其有如此的变革作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在单位一做到底的旧观念。劳动合同提出一个合同期限的问题,使得劳动合同会面临终止。当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就可以当然地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了。在这样的制度下,就无所谓什么固定工、临时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近10年时,已经很少听到临时工的说法了,通常在一些国有企业及国有转制的企业还有。单位用工,只要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应该视为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法律规定办理。通过上述的介绍我相信大家对于临时工是否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在我国只要是作为劳动者的,就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了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律师365为您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延伸阅读:看完还有疑问?拨打咨询热线:400- ,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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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临时工怎样才能被招聘
我在医院工作了2年半了 一直都是单位的临时工 单位陆续招聘了很多人可就是没有我的份 我很苦脑
我下届的同学都在我们医院被招聘了
我有证在手 科医院就是卡着我
我该怎么办
果你真有真才实学,那就走人不干,只要有本事!天下那么大;他们不赏识你,你再耗下去也无济于事,还怕没人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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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而告之,有一件事是真的,就是,广告.主动出击,就要有方法,自我引荐,2,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想要别人知道你.搞好人脉关系3找一些相对应的单位或人沟通交流,我是做报纸广告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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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导语:10月7日凌晨,昆明,正在吃宵夜的17岁少年被40名保安殴打致死。事后,当事人称“打错了”,而当地的街道办说,“打人的是‘临时工’”。又是“临时工”,中国的临时工,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享受着最少的权利,承担着最重的责任,拿最低的工资,但一出问题就被推出来当替罪羊。[]
“临时工”,顾名思义乃“临时招聘的工人”,是中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的一个概念,是和“正式工”相对的一个称呼、一种身份。最近这几年,出事的总是“临时工”,他们被赋予了多层的含义。
古代没有警察,类似警察的工作,由衙役们来做。各地的三班衙役中,有一班名曰捕班,又称捕快,就是专门干这个的。但是,朝廷有名额限制,每个衙门,正经制役就那么多。怎么办?需求产生供给,就出现了帮役和白役。所谓帮役和白役,都是编制外的临时工,但想做这个,还得花钱买。一点补助没有,还得掏钱孝敬正经的衙役,尊人家为师傅。这样的人,实际上就是衙门里的临时工。
原本衙役挣钱,靠的就是凭借百姓的诉讼或者各类案件弄钱。反正你只要有事让他们碰上,不出点血是不行的。但是,朝廷一直都设法限制衙役们的作恶,以缓解政府的压力。既然作恶有风险,就得找替死鬼。有的时候,本该自己干的活儿,都让临时工干了。一方面临时工也是替死鬼。只要事弄大了,被御史逮到,反映了上去,这些衙役就肯定被推出来,开刀问斩。如果这些人见机得早,溜得快,就报告说,出事的都是临时工,不知法度,眼下已经畏罪潜逃,官府正在抓捕云云,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在现在这种现象仍然未有绝迹。2009年,网上流传的“硚口城管打死大学生”一事。武汉硚口区长回应称,被打者是小贩,只是受伤,并没有被打死。并称打人者是临时聘请的协管员,已经被全部辞退。附近居民希望有关方面公布社区监控录像,但遭到了拒绝。[]
2010年,残疾人李付俊的铁皮房被强制拆除时,他本人被扔到距执法地点约30公里远的樱桃沟附近。对此,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淮河路执法中队武队长承认,这事和淮河路办事处市政科4个临时工“执法不当有一定关系”,目前4人已被辞退。[]
2011年9月,江西修水县一女子到派出所为孩子办户口,与户政人员有所争执,办事女警竟然发怒拿起台面资料砸向办事居民,周边众多警务人员围观却无人上前阻拦。近日,一条名为“修水县城南派出所女民警发飙打人”视频火爆网络,公安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引发众人热议。修水县公安局回应,已将“发飙女警”、义宁派出所户政员蒋某予以辞退,蒋某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
其实,临时工容易出事并不奇怪,也是常理。第一,临时工毕竟是临时工,“临时”观念使他们不必有更多的顾虑、更多的约束、更多的经过培训教育;第二,临时工由于“准入”关口相对于国家公务员和正式职工要低许多,因此相对而言,整体上讲,政治和业务素质要低一些,当时出事的概率就更高一些;第三,临时工遇到的环境和单位如果管理也混乱,正式职工和公务员素质也差,就更会促使他们为所欲为。而且,在目前的人事干部体制下,临时工即使要在政府、事业机关工作还“惹祸”,实在也有一定的背景和花一定的代价。
因此,聪明的领导就会招临时工,特别是可以通过乱收费乱罚款来弥补经费不足的单位或者财大气粗的单位,更是乐于招收临时工:一来可以收买人心,在进人问题上搞权钱交易或与其他部门利益互沾;二来临时工相较于正式工来说比较听话,又容易辞退,而且让正式工省了大量的工作,风险又可以让临时工担当;三来这样的政治体制、人事机制让请临时工单位比不请临时工单位还吃香,官员还更有政绩。因此临时工自然出容易出事,而且,将长期存在出事的都是临时工这样的怪现象。[]
2.你认为大量聘用“临时工”能解决行政效率底下的问题吗?
能,人多力量大,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能,你不愿意干还有别人,有利于促进竞争
不能,人浮于事、互相扯皮、互不信任
不能,行政效率低下根本不是人员多少的问题
3.你认为行政部门大量聘用“临时工”危害何在?
“临时工”干得多拿得少,权益的不到保障
有问题就推给“临时工”,权责不对称
行政权力外包将导致基层乱象丛生
2011年9月,江西修水县一女子到派出所为孩子办户口,与户政人员有所争执,办事女警竟然发怒拿起台面资料砸向办事居民。事后,修水县公安局回应,已将“发飙女警”、义宁派出所户政员蒋某予以辞退,蒋某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
从城管执法打人、残疾人住房被强拆,到政府公务人员酒后驾驶,刻意借“临时工”逃脱责任的意图明显。在《劳动法》正式颁布实施十多年的今天,临时工这一用工性质是否存在?临时工违法乱纪,单位就能免责吗?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临时工这个计划经济的产物就已经不复存在了。临时工的产生可以追溯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固定工制度。1954年5月,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单位赴外地招用建筑工人订立劳动合同办法》首次在国家文件中引进了临时工的概念。1965年,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推行两种制度,少用固定工、多用临时工。即便是在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使用临时工的计划经济时代,相关规定也并不否认临时工是单位的职工。
上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劳动用工体制的转变,传统意义上的临时工早已不复存在。《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并没有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以“临时工”、“正式工”进行划分,而是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之后,国家先后下发了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等规定,这些规定明确,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尽管“临时工”概念已随时代发展渐行渐远,但在现实社会中,的确仍有一些相关部门借“临时工”之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临时工和正式工最大的区别就是工作量和工作待遇。“聘临单位”都非常乐意向临时工压担子,不管是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非常富有“挑战性”。而待遇方面,和正式工相比,则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除非和单位关键领导有特殊关系,不然临时工们永远也别想转正。
临时工泛滥给民众一个感觉,重要的工作似乎都让外聘人员干了,正式工却不知所踪。各个企事业单位真的是人手不足吗?表面上的原因是缺少正式编制,很多单位正式工效率太低,只好招临时工来干活。所以医院、学校、政府部门到处都有临时工的身影,这些人待遇低,工作量大,往往没什么保障,有时还被转为公益性岗位。大量临时工的存在反过来又助长了正式工人浮于事的作风,还随时都能当成不作为的挡箭牌,起到了净化正式工队伍的作用。[]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另外,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执法部门雇佣“临时工”执法,代表的是执法部门而非“临时工”,再“临时”的人,也与本部门脱不了干系,执法中造成的所有后果,也应当由执法部门负责。不论围殴少年符国俊的是不是“临时工”,对打人事件的问责绝不能有“临时观念”,更不能以为辞掉几个“临时工”就得过且过,乃至万事大吉。体制有没有缺陷?官员有没有问题?这些才真正应该被追责的,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临时工这个计划经济的产物就已经不复存在了。
执法部门雇佣“临时工”执法,代表的是执法部门而非“临时工”,再“临时”的人,也与本部门脱不了干系。
不出事就是正式工,出了事都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存在,不仅助长了相关单位的懒憜作风和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有权必有责,权责要一致,这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特征。
“自由、平等、民主、科学”是现代社会的核心理念,可如今还是有太多的人存在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观念,内心深处总想高人一等。这种等级观念一旦与好逸恶劳的人的劣根性结合在一起,“临时工”现象就难免泛滥成灾。而“临时工”泛滥,实在是现代公民社会的一种耻辱。权力部门自身深陷其中,这种耻辱就成了一种“难言之耻”。有人认为,中国何时能同工同酬,何时就算迈向了文明,这话说得不无道理。
权力部门和事业单位大量招聘使用临时工,甚至连主管劳动人事的部门也违规使用临时工,不签合同,也不买社保,其他福利待遇也基本为零,不仅直接损害了临时工这一群体的平等劳动权和获得相应福利待遇的权利,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权力的权威和公信力。[]
权责统一,就是指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其职责,擅自放弃、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违法、不当行使其职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现代法制社会,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职责、权力与责任是紧紧相连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就是行政职责,既不能擅自放弃,也不能任意转让。同时,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必须对自己行为负责,不允许行政机关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无责任即无授权,权力与责任必须一致。
“临时工”没身份没地位,没有与所从事工作相对应的待遇,却还总是被当作推脱责任的“挡箭牌”,总是成为被问责的“替罪羊”。这种现象不仅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相违背,更是违背了现代行政的精神。事实上,临时工的存在,不仅助长了相关单位的懒憜作风和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有权必有责,权责要一致,这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特征。为什么一出事,就把责任算在“临时工”身上?[]
今天的中国,无论城乡,基层社会都处于一个矛盾不断喷涌的状态。这几年已不鲜见,从驻京办雇请黑保安抓捕上访者的新闻中,从私人部门——— 市场中寻找暴力资源,来维持治理的有效进行正在成为各地基层政府的一种普遍的倾向。显然,从这一选择也可以看出,基层的治理者更信任经济领域提供的保安力量,而对基层社会本身的自治模式心存芥蒂。
然而,引入私人部门的暴力资源来应对公共治理,或可解基层政府一时的燃眉之急,却也容易诱发更大治理困境。一旦政府购买服务的暴力资源触犯普通公民的基本权益,政府本身应该担负怎样的责任?正如公务员的私人行为要受到其身份的制约,如果合同本身规定了保安工作的公共属性,那么即使保安私自触法,也必然与其雇佣单位产生联系。这一切的乱象,根源都在于目前基层治理中所盛行的权力外包现象,以此为基点,又衍生出了种种怪异事件。而这些频繁爆出的怪异事件,侵蚀的恰恰是普罗大众对基层政府残缺的信任。[]
大量的“临时工”承担了工作,而正式工们却人浮于事。
引入私人部门的暴力资源来应对公共治理,或可解基层政府一时的燃眉之急,却也容易诱发更大治理困境。
临时工真的是个奇异的群体。他们是犯事儿的,也是扛事儿的;他们是干活的,也是顶雷的;他们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是假的;他们是壁虎的尾巴,也是鸵鸟的屁股;他们是炮灰,他们是盾牌……他们有很多不应该存在的理由,但他们同时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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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临时工怎么找,工资多少,需要什么
什么都不需要,只要力气,自己跑工地找工头说,工资1天大概100多点吧
工头有什么特征
你问那些做工的呀
他让我找别人,说他不管这事,一开始还问我什么工种
工种,,你要是没技术就说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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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自己的人脉怎么样了
工资一般一天100-200左右吧
我都毕业了!你才回复
去工地上找不好找,最好去劳务市场,青岛现在工地临时工也就在220到380左右吧每天,我找的临时工都在230左右
去劳务市场怎么找,我还是学生这些不太懂
要在山东 少说150吧
怎么找,要押金吗,工资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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