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东户籍分户申请条件

户口分户证明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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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分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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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户​口​必​备​怎​么​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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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您好!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一房一户&的原则,同一房屋,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个户主,因此不存在同一房屋分户户籍业务。按照《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政发[2012]55号夫妻投靠规定:
&&& 一、办理&夫妻投靠&规定:符合下列投靠条件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无业人员,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并结婚满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市区并结婚满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区;
&&& 二、办理&夫妻投靠&手续: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以及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房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明等)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及复印件;4、被申请人无职业的,提供无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休证、离休证等);被申请人有职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5、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未婚证明、无业证明、在校就读证明(18周岁以上出具);再婚随迁子女需提供法院子女抚养权判决或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6、其他需提供材料(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 三、审批程序:配偶系我市主城区常住户口的申请落户人员,应在其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申请;配偶系我市非主城区常住户口的申请落户人员,应在其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 四、办理时限:申请户口手续齐全,15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 &夫妻投靠&时合法稳定住所规定:被投靠人名下有房产(产权证为依据)、被投靠人户籍与父母在一起并实际居住,父母的产权证也可以办理夫妻投靠业务。
<<>>&&&&&&市公安局在线咨询
农村户口分户
户政处受理平台
呈批件内容:
我现在已婚且有子女,想把户口从父母那分出来,但是村上说我由于和父母住在一起,没有自己的房子,所以不能分户。而且我自建房屋又不允许,我应该怎么办才能在不迁出户口的情况下分户?难道就只有在城镇自购商品房后才能达到分户的目的?
户政处受理平台
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居民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农村居民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分户:1、结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2、离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无合法住房,但已离婚半年以上的;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独立住房居住的。
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3、结婚证或离婚证(包括法院的离婚判决书);4、农村合法住房证明(包括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分割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分割的判决书)。
农村居民申请分户,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长审批;
政府征地开发地区的农村居民申请分户,上报各分局、区县(自治县)局审批。当前位置 :
& 农村办理户口本分户怎么这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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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办理户口本分户怎么这么困难
网友:yqsli
我父亲孙明计和我大伯孙新计都是长安区王曲街道藏驾庄村人,他俩都年过五旬,在村里都各自成了家,都有自己的宅基地,一大家子人的户口都在一个户口本上。由于各有各的生活,一个户口本老是被借来借去很不方便。我们想去王曲镇派出所办理分户,户籍人员说要出示土地证,可是藏驾庄村村委会说我们村里的宅基地都没有土地证,村里只能开有宅基地的证明,可是这种证明派出所根本不认。请问遇见这种情况要怎么办理分户?(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回复单位:长安区信息中心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您称其父孙明计、伯孙新计各自成家且有自己的宅基地,您到分局王曲派出所分户时户籍员要求出示正式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复,您无此类合法土地使用手续,又称藏驾庄村村委会没有发给土地证,只能开宅基地证明。&&&&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第一条第十五项第三款之规定:申报分户、立户的材料第(2)项房产证明,农村的应出具庄基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因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容易出现造假的情况,派出所也曾遇到过此类情况,所以在受理分户时要求分户人出示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及该村为分户人编排的门牌号码。&&&&因在网上无法核实您所述情况,故王曲派出所现邀请您或家人持现有合法手续来所讲明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为其办理解答各项业务。&&&&祝您新年快乐!
作者评价|不满意
周一上午去了王曲派出所,户籍人员说只有83年乡政府给我伯父批复的新宅基地的证明有效。而我父亲名下的继承我爷爷的老宅基地确没有证明。问户籍人员说哪里能开老宅基地的证明,他们也没能给我一个回答。而且他们说我在这里给你们反映问题没用,这件事还是一点眉目没用。
回复单位:长安区信息中心
您好,关于您的评价,现解释如下:&&&&王曲派出所教导员肖全升邀请孙明计到所询问具体情况,据孙明计本人所述,其兄孙新计现居住于祖遗老宅基内,孙明计及家人暂时借住在藏驾庄书记老房子内,其本人在村中没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住房,依据《西安市公安局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家庭户分户、立户的条件:有合法的固定住所,形成家庭关系,有分户、立户的条件;活动平房、临时租房借房、单元房套房中分住一间、违章搭建临时棚房等情况都不得分户”,孙明计目前的情况达不到分户立户的标准。肖教导按照规定向孙明计详细解释了分户立户的政策规定,并告知孙明计在其有属于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后,持编有门牌号的村证明及其他合法手续来所里即可为其办理分户,并建议孙明计和其兄孙新计各自打印全家户口本以方便使用。户籍分户为何要房产证 -咸宁日报
第07版:咸宁网事
户籍分户为何要房产证
公安部门:提交相关证明便可办理
&&本报讯&记者朱亚平报道:1日26日,一赤壁网民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发帖称,孩子都各自成家,想要分户,结果却遭遇办证难题。派出所还说,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分户。&&网民“王师傅”发贴称,他是赤壁市神山镇的一个村民,家里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成家后添了两个孩子,小儿子也打算结婚。由于两个儿子都在外面务工,有时办事时,户口本寄来寄去很不方便。权衡在三,他便有了分户的念头。&&原以为分户很简单,但家人几次到派出所咨询时,都被告知,要分户必须得有房产证。多年前,他举全家之力在镇上买了一套小产权房,而老房子因为年久失修,暂时没有重建的打算。没有房产证是否就意味着永远分不了户呢?&&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赤壁市神山镇派出所,该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所严格按照《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试行)》办法来办理分户,文件明确规定,申请分户、并户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户主和拟任户主的书面申请(含分户、并户的理由);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结婚证(离婚人员应提供离婚证);农村父母与子女签订的分户意见和村委会证明。&&“文件中‘或’为二选一,并未规定房产证为分户的前提条件。”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电话联系“王师傅”,只要提供三个证明文件(村委会的分户证明;本人的分户申请书;结婚证的复印证),“王师傅”随时可到所里办理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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