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笔下有人命关天天荒唐栾川政府五大委局推而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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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你感兴趣  2008年2月份我选厂电机被抢,随即上报洛阳市栾川县公安局三川派出所。三川派出所原所长尤仁川在黑恶势力保护伞干预下,诈骗案不侦查,抢夺案不立案。口头承诺;只要法院确权就可立案。事实上非法占有公私财产, 非偷即枪,虚构事实构成诈骗。都是不可推脱的刑事案件。令我寒心的是,由于三川派出所没有及时打击犯罪,同年4月份我选厂再次遭抢,我亲自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拒绝出警,就连清点财物也不予配合,造成法院没有公安证机关证据证言所抢财物无法认定归还赔偿损失。案件推脱至今,造成我三十多万元的损失无从谈起。众所周知,罪与非罪的衡量标准,关键是看对社会有益还是有害,造成我这么大的损失,栾川县公安局检察院狼狈为奸,官官相护。公安局挖空心思推脱责任无所不用其极。六访市局三访省厅。公安部文件第十三条规定;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民事判决,如果不属同一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不得以刑事立案为由,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撤销判决。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公私财物18000元数额巨大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栾川县公安局就连国家法律也看不上,那里能把公安部文件看在眼里。社会主义法治在栾川简直就是空谈。  法院郭厅长说,你和张文选都是本地人人家购选厂叫你付款,明显是骗你的,你拉人家 啥还啥,该负责任负责任,没啥可说。  2011年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栾川县公局的态度令受害人大 失所望。三川派出所所长孟宪斌说,你这产权不明,抢东西时你不在场 ,东西拉回去你才报案,当时你已阻挡了犯罪人的犯罪实施前后矛盾。在栾川信访大厅,我实在无法可忍,拍桌而起,当着栾川公安局局长盛草飞面怒斥所长孟宪斌歪曲事实,反问到;如果我阻止了犯罪当时报警干啥,局长所长哑口无言,现场一片哗然。  随后,三川派出所警员王建设实事求是开具报案证明,多次遭到三川派出所排斥打击。  栾川县公安局实在无法推脱,法制科说,我们立案检察院不过怎么办,再次践踏法律的尊严,将案件推脱半年没看完卷宗的栾川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李科长说,罪犯抓不住怎么立案,你又不是受害人,实在不行叫政法委协调撤销早已生效双方都不上诉的判决书。俨然视法律为儿戏浑水摸鱼 。同公安局一唱一和将自己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完全忘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唯自己利益高于一切,哪里是法律保护神人民的公仆。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只要构成犯罪,就应当追究责任。罪与非罪的衡量,关键是要看对社会有害还是有利。造成我30多万元的损失,栾川县公安局哪门子规定不予立案?为此上书上级有关部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还栾川一个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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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网民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网民反映的关于选场被抢、诈骗一事,在2008年我局三川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即安排民警进行调查,调查后发现案件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无管辖权。当事人随后就该案件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受理,并作出了相应的民事判决。我局已经向当事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复议。  栾川县公安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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