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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 19:11:20 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桂疾控〔2015〕91号
各市疾控中心:
2014年我国登革热报告发病达历史最高,并且出现了6 例死亡病例。2014年9月下旬,我区南宁市、梧州市和贺州市三地发现登革热本地病例,病例主要集中于南宁市,疫情呈点状暴发态势。截止2015年3月底,全国疫情较去年同期上升33%,疫情形势不容乐观,防控压力依然较大。为早期发现和有效控制登革热疫情,提高对登革热疫情的处理应对能力,我中心组织专家参照国家有关文件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登革热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我中心急性传染病防制所何为涛联系,联系方式:。
&&&&&&&&&&&&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登革热
防控工作方案
登革热(Dengue Fever,DF)是由1~4 型登革病毒(Dengue Virus)引起、主要通过埃及伊蚊或白纹伊蚊叮咬传播的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急性传染病。为早期发现和有效控制登革热疫情,规范各级疾控机构对登革热疫情的处理应对能力,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广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版)》、《登革热疫情分级防控技术指导方案》(文号,年份)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措施,严防登革热的输入和传播扩散;发生本地疫情时迅速采取措施降低蚊媒密度,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阻止疫情暴发和扩散,防止疫情反复发生而形成地方性流行病。
二、工作原则
工作中要贯彻“早发现、早评估、早预警、早行动”的原则,参照疫情分级标准和应对措施,在不同阶段,及时采取各项防控行动;抓好各项防范措施和应对准备工作的落实;及时报送和共享登革热疫情和伊蚊监测信息。
三、主要职责
各地要充分认识我区登革热防控的严峻性和长期性,在疫情不同阶段,及时采取各项防控行动,确保防控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一)开展登革热监测与评估,包括疫情监测与伊蚊监测(成蚊密度、布雷图指数和诱蚊诱卵指数等)。
(二)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预防控制措施与建议,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指导。
(三)加强疫情报告管理,进行疫情分析与风险评估,提出防控措施与建议,为防控工作的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持。
(四)在开展伊蚊监测的基础上对爱卫部门组织开展现场灭蚊和清除孳生地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并对灭蚊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
(五)开展疑似登革热病例、伊蚊媒介的实验室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
(六)开展健康宣传教育。
(七)负责伊蚊监测和控制的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四、疫情报告和信息报送
(一)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登革热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通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直报。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网络报告。
(三)病例信息
各地要按照《登革热病例监测指南》(中疾控传防发〔号)的要求,及时核实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病例来源,在病例报告卡“备注”栏注明病例来源(输入病例或本地感染),若为输入病例,应在备注栏注明“境外输入/境内输入”和感染地(国家或地区),统一格式为“境外输入/×国家或地区”或“境内输入/×省×市×县”;病例若符合《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第2 版)》(国卫发明电〔2014〕66号)中的重症指征也应在“备注”栏注明“重症”。
(四)实验室检测信息
各地疾控中心要按照《登革热实验室检测指南》(中疾控传防发〔号)的要求,对需要进行实验室核实诊断的病例,及时开展检测;并于完成检测3天内在病例传染病报告卡“病例分类(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进行订正,若有血清分型(登革1,2,3,4 型)结果也需在报告卡“备注”栏注明。
(五)蚊媒信息
各地要按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中疾控传防发〔号)的要求,开展蚊媒监测并按照中疾控文件附件2的格式收集并逐级上报。自2015 年4 月13 日开始,请各地每周统一逐级汇总整理本地已收集的伊蚊监测数据,要求各市疾控中心于每周二之前将上周监测数据报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联系人邮箱()。
五、疫情分级
(一)相关定义
1.输入病例:包括境外输入病例和境内输入病例两类。
境外输入病例指发病前14天内到过登革热流行的国家或地区的病例。
境内输入病例指发病前14 天内离开本县区(现住址)、到过本县区外的境内登革热流行地区的病例。
2.本地病例:发病前14 天内未离开本县区(现住址)的登革热病例。
3.登革热暴发:在一个最长潜伏期(14 天)内,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点(例如一个社区、居委会、村庄、学校或其它集体单位等),发生3 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的登革热实验室诊断病例。
4.疫点:是指登革热病人、隐性感染者能够造成周围人群感染的范围。主要是根据伊蚊活动距离,通常以病家或与病家相邻的若干户、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划定半径100米之内的空间范围。
5.疫区:是指当发生登革热暴发或流行时,由于登革热病人、隐性感染者和蚊媒的活动范围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区域。农村一般以疫点周围自然村、乡镇划为疫区。城市一般以疫点周围若干街巷、居委会或街道划为疫区,或根据地理区域划定。
(二)分级标准
VI级事件:一个县(区)有布雷图指数高于10 的社区(村),但尚无病例报告。
V级事件:一个县(区)有布雷图指数高于10 的社区(村),并且报告年内首例输入病例;或一个县(区)报告年内首例本地病例。
IV级事件:一个县(区)在一周内,新发本地病例达5 例及以上,但未达到III 级事件;或一个县(区)发生暴发疫情。
III级事件:一个县(区)在一周内,登革热本地病例发病水平超过前5 年同期平均水平1 倍以上,或新发本地病例达10 例及以上,但未达到II 级事件;或一个地市内有两个及以上县(区)发生暴发疫情。
II级事件:一周内两个及以上县(区)的登革热本地病例发病水平超过前5 年同期平均水平2 倍以上,或新发本地病例达到100 例以上;或两个及以上地市发生III 级事件。
I级事件:两个及以上地市发生II 级事件。
六、分级响应原则
登革热疫情应对应贯彻分级响应原则,强调在疫情早期果断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规模、防止疫情升级。若本地疫情已达某级响应标准,但未到更高一级,原则上可按本级标准开展响应工作;但对于既往疫情非常严重、伊蚊密度特别高或有其他因素导致疫情扩散风险高的地区,可考虑按更高一级标准开展响应工作。各级机构应根据疫情进展及时调整响应措施,并进行阶段性疫情总结。
(一)VI级事件
处于尚未发生疫情,但具有发生疫情风险的阶段,以控制媒介伊蚊密度,避免疫情发生为目标。
1.县级疾控机构应做好下列应对工作:
(1)加强伊蚊监测与评估,并综合考虑既往疫情、伊蚊种群和密度、气候、环境、风俗文化、输入风险等因素综合开展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将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2)定期向上级疾控机构报送伊蚊监测结果,逐级反馈至自治区和中国疾控中心。
(3)开展公众宣传教育,增加防病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针对前往流行区的公民做出预警提示。
2.县级疾控机构协助和配合当地爱卫和医政等相关部门采取以下行动:
(1)在伊蚊密度高(布雷图指数>10)的社区组织开展清理环境、清除伊蚊孳生地和杀灭成蚊的工作,确保布雷图指数维持在安全值5以内。
(2)开展医疗机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断意识,做好病例诊断和收治的准备工作。
(二)V级事件
处于疫情初期,发生本地暴发的风险较高,以做好病例管理和防蚊隔离,降低媒介伊蚊密度,避免引起本地大规模暴发为目标。
1.县级疾控机构做好下列应对工作:
(1)根据《登革热病例监测指南》和《登革热实验室检测指南》(中疾控传防发〔号),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搜索和实验室诊断工作,核实疫情后及时以正式文件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及发出预警,并报市级疾控机构。
(2)根据《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和《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指南》(中疾控传防发〔号),以病例现居住地或工作场所为中心划定疫点,开展媒介伊蚊应急监测和应急灭蚊效果的评估,定期向市级疾控机构报送伊蚊监测结果,并逐级反馈至自治区和中国疾控中心。
(3)开展疫情监测和形势研判,对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的疫情,需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疫情和处置信息。
2.县级疾控机构协助和配合当地卫生计生行政机构和爱卫等相关部门按照下列原则开展响应:
(1)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机构成立疫情响应小组,联合疾控、医疗、爱卫等相关部门,制定应对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并根据疫情进展机动调整组织结构。
(2)落实病例诊断、隔离治疗等措施。
(3)根据《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指南》在疫点开展清除伊蚊孳生地、应急灭蚊等工作。
(4)在VI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大医疗机构培训、风险沟通、公众宣教力度。
(三)IV级事件
已发生本地暴发,有出现更大范围扩散风险,以迅速扑灭疫情,严防疫情扩大为目标。
1.县级疾控机构做好下列应对工作:
(1)根据《登革热病例监测指南》和《登革热实验室检测指南》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搜索和实验室核实诊断工作,核实疫情后及时以正式文件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及发出预警,并报市级疾控机构。
(2)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疫情信息。
(3)根据《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和《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指南》,以病例现居住地或工作场所为中心划定疫点和疫区,开展伊蚊应急监测和应急灭蚊的评估,定期向市级疾控机构报送伊蚊监测结果,逐级反馈至自治区和中国疾控中心。
2.县级疾控机构协助和配合当地卫生计生行政机构和爱卫部门按照如下原则开展响应:
(1)成立以县(区)级人民政府为主导,以卫生计生、爱卫、疾控、医疗机构为技术核心,多部门联防联控的应急响应小组,并根据疫情进展机动调整组织结构。
(2)根据《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指南》在疫点开展清除伊蚊孳生地、应急灭蚊等工作。
(3)严格执行病例管理,确保病例得到防蚊隔离治疗,避免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
(4)做好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整顿与清理。
(5)根据需要邀请上级疾控中心专家参与防控工作。
(6)在V 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大风险沟通、群众宣教力度。
(四)III级事件
已发生较大规模的本地暴发,有向其他地区扩散的风险,以尽快控制疫情,防止疫情较快扩散为目标。
1.各级疾控机构做好下列应对工作:
(1)市级疾控机构做好疫情的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核实疫情后及时以正式文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及发出预警,并报自治区疾控中心。
(2)市、县级疾控机构根据《登革热病例监测指南》和《登革热实验室检测指南》共同继续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搜索和新疫点病例的实验室核实诊断工作,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疫情信息。
(3)根据《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和《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指南》,以病例为中心划定疫点和疫区,持续开展伊蚊应急监测和应急灭蚊的评估,定期向上级疾控机构报送伊蚊监测结果,逐级反馈至自治区和中国疾控中心。
(4)自治区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的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必要时提供技术指导或积极参与,协同应对疫情。
2.市级疾控机构协助和配合当地有关机构和部门按照如下原则开展响应:
(1)成立以市级人民政府为主导,以卫生计生、爱卫、疾控、医疗机构为技术核心,多部门联防联控的应急响应小组,并根据疫情进展机动调整组织结构。
(2)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报告重症和死亡病例,加强病例救治,避免出现重症和死亡。
(3)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对疫点和疫区加强病例监测、检测和病例管理,媒介伊蚊监测、消杀、清除孳生地、宣教、风险沟通力度,根据需要邀请上级疾控专家参与防控工作。
(五)II级事件
疫情已发生扩散,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加大,以削减疫情高峰,缩短暴发时间,避免出现死亡病例为目标。
1.各级疾控机构做好下列应对工作:
(1)自治区疾控中心做好疫情的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核实疫情后及时以正式文件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报告疫情及发出预警,并报国家疾控中心。
(2)自治区疾控中心指导市、县级疾控机构根据《登革热病例监测指南》和《登革热实验室检测指南》共同继续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搜索和新疫点病例的实验室核实诊断工作,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疫情信息。
(3)根据《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和《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指南》,以病例为中心划定疫点和疫区,持续开展伊蚊应急监测和应急灭蚊的评估,定期向上级疾控机构报送伊蚊监测结果,由自治区疾控中心统一汇总,定期向国家疾控中心报送。
2.自治区疾控中心协助和配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按照如下原则开展响应:
(1)成立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主导,以卫生计生、爱卫、疾控、医疗机构为核心,多部门联防联控的应急响应小组,并根据疫情进展机动调整组织结构。
(2)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报告重症和死亡病例,加强病例救治,减少出现死亡病例的风险。
(3)在II 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病例监测和管理,以及伊蚊监测、消杀、清除孳生地、宣教、风险沟通力度,根据需要商请国家疾控中心参与防控工作。
(六)I级事件
已发生全区多地市的大规模暴发,以降低疫情规模,削减疫情高峰,避免出现更大范围扩散,尽量避免出现死亡病例为目标。
1.自治区疾控中心需及时进行疫情分析,对疫情形势进行预测、预警,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疫情信息和进展。
2.自治区疾控中心协助和配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成立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主导,自治区与国家专家联合提供技术指导,全面发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疫情应急响应小组,并视疫情进展,因地制宜调整组织结构,全面启动各项防控工作。
七、防控措施
防控登革热需在疫情早期阶段及时采取综合防控措施,主要包括病例监测和管理、伊蚊监测和控制、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以及政策、物资和经费保障等,疾控机构在综合防控中应充分发挥技术支持的作用,应在做好病例和伊蚊监测基础上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给行政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防控建议。
(一)病例监测与管理
根据《登革热病例监测指南》和《登革热实验室检测指南》开展病例报告、实验室快速检测、核实诊断、个案调查和病例搜索、病例救治与防蚊隔离工作,旨在明确感染来源、确定疫点、控制传染源、掌握疫情进展、发现潜在感染者、降低重症死亡率。
1.流行病学调查:每宗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初步报告需在首次现场调查结束后24小时内由当地疾控中心完成,并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疾控中心。疫情处理结束后要补充报告相关情况。
(1)个案调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利用调查表(附件1)对下列重点病例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散发病例(含输入病例)、暴发疫情早期不少于5例病例、DHF、DSS(第一次出现的简写要先写全称,否则看不明白)、其他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以及为查明疫情性质和波及范围而确定的病例。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发病前二周至发病后5天的活动地点(如住家、工作地点、公园、学校、市场、庙宇等公共场所)、活动情况、被蚊子叮咬史、就诊经过等。若有病例有共同暴露者或者病毒血症期有密切接触者,请参照附件1-1对其开展健康状况调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所有个案调查结果电子化,个案调查表录入epidata,逐级上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级疾控中心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个案调查数据库发送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病例搜索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对当地出现本地病例和流行季出现输入病例时开展病例搜索,也可根据风险评估和疫情控制需要适时开展。按照病例来源采用不同搜索策略,搜索时可利用登记表(附件2)记录。
对于散发病例,以感染者住所或与其相邻的若干户、感染者的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参考伊蚊活动范围划定半径200米之内空间范围为核心区,1例感染者可划定多个核心区,在核心区内搜索病例。可根据城区或乡村不同建筑类型,推测伊蚊活动范围,适当扩大或缩小搜索半径。
对于输入病例,应详细追查旅行史,重点在与其共同出行的人员中搜索。如病例发病前1天至发病后5天(病毒血症期)曾在本县区活动,还应在其生活、工作区域搜索可疑病例。
若出现暴发疫情,则根据疫情调查结果,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搜索范围。
2.病例救治与防蚊隔离工作
(1)救治病人。急性期病人是主要传染源,要求做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就地治疗。
(2)病例救治与管理。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登革热病例病人治疗、卧床休息地要做好灭蚊防蚊工作。有条件的或重症病人要住院治疗并做好防蚊隔离。登革热病例防蚊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7天。
(3)防蚊隔离室要求。应有防蚊措施,如纱窗、纱门、蚊帐,并在隔离室周围100米范围内每周杀灭伊蚊成蚊和随时清除伊蚊孳生地。
3. 实验室核实诊断
各地医疗机构应配合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散发病例、暴发疫情早期不少于5例的疑似或临床病例、DHF、DSS、其他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以及为查明疫情性质和波及范围而确定的病例及时采集标本,送往属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检测。
(1)标本的采集。
1)采样对象。登革热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疫点的健康人群。
2)标本种类及要求。
①血清。尽早采集发病一周内的急性期血清,并在发病后第3~4周收集第二份血清标本,标本量至少5ml全血分离血清。在4℃存放的时间不宜超过3天,长时间保存应存放在-70℃以下冰箱;标本储存管应为密封性好的螺口塑料管,以避免样品泄露;采集的同时填写标本送检登记表(见附件3)。
②标本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装标本的容器也必须符合生物安全相关要求。
3)标本采集。
①血清标本由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采集,建议使用真空采血管,采集血液标本5ml。
②健康人群血清标本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采集。
(2)实验室检测。
1)收治病人的临床医院实验室或县(市、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收到血液标本后,应先分离血清,然后将血清标本一式两份分装于2ml无菌螺口塑料管中。如不能开展血清学检测应将所有标本及时送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
2)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负责疑似登革热病例的登革病毒抗原、抗体和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市进行登革病毒分离。
3)无条件开展病毒分离工作的市级疾控中心应尽快将备份血清标本送自治区疾控中心。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登革热病毒分离,并负责对市(县)级疾控中心检测的首例病人阳性结果进行复核,对区内所有病毒分离株进行序列测定。
4)急性期血清标本登革病毒抗体、核酸和病毒分离阴性的,应将血清标本保存于-20℃冰箱,收集恢复期血清后,同时进行登革病毒血凝抑制试验(HI)或IgG抗体滴度检测,也可用间接免疫荧光试验或微量中和试验测定抗体滴度。
5)发生登革热流行时,应尽量收集发病1周内病人血清标本进行病毒分离。
(3)实验室报告。
血清IgM和IgG抗体结果及核酸检测结果应在24小时内报告。
(二)伊蚊监测与控制
各地疾控机构要开展伊蚊常规和应急监测,做好媒介伊蚊监测结果的及时共享,定期向上级疾控机构报送,实现伊蚊监测结果及时逐级报送。各级疾控机构要协助和指导当地爱卫部门组织开展灭蚊、环境清理、清除孳生地工作,动态评价灭蚊效果,建立持续有效的信息通报反馈机制,旨在全面控制伊蚊活动,切断传播途径,是登革热防控工作的核心举措。
1.媒介状况快速评估。
(1)蚊媒密度调查。
为了解疫点内蚊媒密度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疫点开展幼虫调查(布雷图指数),调查疫区内50~100户居民,检查室内外所有积水容器及幼虫孳生情况,计算布雷图指数、容器指数。每3~5天进行一次(具体方法见附件4)。对非居民区,如花鸟市场、建筑工地、公园、外环境等可用标准间指数作为密度指数。标准间指数=调查阳性积水容器数/调查的标准间数×100。其中,标准间指数检查方法为:以目测方法,把约15m2, 大小范围(目测3米宽、5米长的范围)折算为1个标准间;计算标准间数时,应把所检查到的地方大小进行折算。
(2)蚊媒带毒率调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集疫点媒介伊蚊成蚊和幼虫,填写送检登记表(附件5),尽快(12小时内)带冰送实验室检测。
2.蚊媒控制。
各地爱卫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疫点、疫区的蚊媒控制工作,包括杀灭成蚊和清除蚊媒孳生地。可组织或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消杀队伍,统一开展蚊媒消杀(具体方法见附件6)。
(三)风险评估和形势研判
综合分析疫情、伊蚊、气候、环境、风俗文化、输入风险等重要影响因素,开展动态风险评估,对不同地区科学分类,是确保防控措施有的放矢的核心技术支持。
(四)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通过传媒、网络、通讯、教学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疫情预警与风险沟通,普及疾病知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媒介伊蚊孳生地,形成防蚊灭蚊习惯,是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
(五)政策、物资和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响应情况,做好人员、经费、物资、后勤、交通等保障工作,是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
八、评估与总结
(一)效果评估
防控措施效果评价常用指标包括发病率、二代发病率、流行持续时间、伊蚊成蚊密度和幼虫指数。其中伊蚊幼虫布雷图指数适用于居民区登革热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评价参考指标。当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超过5,说明媒介控制未达到要求,建议政府部门继续在疫区内杀灭成蚊及清除蚊虫孳生地。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在最长外潜伏期和内潜伏期(25天)内无新发病例,以及布雷图指数在5以下,可结束本次疫情处置工作。
(二)总结
通过对登革热现场调查,掌握疫情和控制措施的实施等工作活动,登革热疫情得到控制后,进行总结和报告。
总结报告包括:病例的流行病学特点、暴发疫情分析,疫情调查处理情况(病例搜索、蚊媒动态监测),对暴发或流行的原因、传播方式、感染来源、流行趋势、专题调查情况、措施及评价及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为今后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的发生和流行提供科学借鉴依据。
附件:1.登革热病例个案调查表
&&& 2.登革热入户调查登记表
3.疑似登革热病人检材送检一览表
4.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
5.伊蚊登革病毒分离送检登记表
6.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指南附件1
登革热病例个案调查表
一、基本情况
1.患者姓名:&&&&&&&&&&&&&& 联系电话:&&&&&&&&&&&&&&
如患者年龄&14岁,则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
2. 性别:(1)男& (2)女&
3. 年龄:&&&&& 岁&
4. 民族:1汉族,2壮族,3傣族,4其他少数民族&&&&&&&&&&&&&&&&&
(1)幼托儿童&&&&& (2)散居儿童&& (3)学生&& (4)教师& (5)保育保姆
(6)饮食从业人员& (7)商业服务& (8)医务人员(9)工人& (10)民工
(11)农民&&&&&&&& (12)牧民&&&& (13)渔(船)民&&&& (14)干部职员
(15)离退人员&&&& (16)家务待业 (17)其他&&&&&&&&&&&&&&&&&
6.工作单位: &&&&&&&&&&&&&&&&&&&&&&&&&&&&&&&&&&&&&&&&&
7.家庭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县(市/区)
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二、发病就诊情况
1.发病日期:&&&&&&&& 年&&&&&&&&& 月&&&&&&&&&& 日
2.是否为重症病例:(1)是 (2)否&
3.就诊情况
4. 转归:(1)痊愈& (2) 死亡(死亡日期:&&&&&&&&& 年&&&&&&&& 月&&&&&&&&& 日)
三、血清学及病原学检测结果
是否检测(未做请注明否)
标本采集时间
(阴性/阳性)
登革病毒分离
登革病毒核酸
登革病毒抗原
病毒分型检测:(1)DENV-1 (2)DENV-2 (3)DENV-3(4)DENV-4(5)未检测
四、发病前后活动情况
(一)发病前外出史:
1. 发病前14天内是否有外出(离开本市县及出境旅游)史:(1)是&& (2)否
如果否,跳至“(二)发病前后外出活动情况”
地点1:&&&&&&& 国/地区(适用境外) 或 &&&&&&&&省&&&&&& 市(州)&&&&&& 县(区)(适用境内),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地点2:&& &&&&&国/地区(适用境外) 或 &&&&&&&&省&&&&&& 市(州)&&&&&& 县(区)(适用境内),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地点3:&&&&&&& 国/地区(适用境外) 或 &&&&&&&&省&&&&&& 市(州)&&&&&& 县(区)(适用境内),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返回时间(或入境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外出期间是否明确有蚊虫叮咬史:&&&&&&& (1)是 (2)否
如是,则叮咬地点为:
地点1:&&&&&&& 国/地区(适用境外) 或 &&&&&&&&省&&&&&& 市(州)&&&&&& 县(区)(适用境内)
地点2:&&&&&&& 国/地区(适用境外) 或 &&&&&&&&省&&&&&& 市(州)&&&&&& 县(区)(适用境内)
地点3:&&&&&&& 国/地区(适用境外) 或 &&&&&&&&省&&&&&& 市(州)&&&&&& 县(区)(适用境内)
3. 是否随旅行团出行?
(1) 是,同行团队名称(或旅行社名称):&&&&&&&&&&&&&&&&&&&&&&&&&& &&&&&&&&&&&&,团队人数: &&&&&&&人。
&&& (2)否
(二)发病前后外出活动情况
1. 发病前1天至发病后5天是否在国内 (1)是 (2)否
地点1:&&&&&&&& 省&&&&&&&& 市(州)&&&&&&&& 县&&&&&&&&&&&&&&&&&&&&&&&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地点2:&&&&&&&& 省&&&&&&&& 市(州)&&&&&&&& 县&&&&&&&&&&&&&&&&&&&&&&&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地点3:&&&&&&&& 省&&&&&&&& 市(州)&&&&&&&& 县&&&&&&&&&&&&&&&&&&&&&&&&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 &&&&&&
&&&&&&& &&&&&&&&&&&&&&&&&&&&&&&&&&&&&&&&&&&&&&&&&&&&&&&&&&&&&&&&&&&&&&&&&
五、病例分类
1. 是否为暴发疫情指示病例:(1)是 (2)否
2. 病例类别:
(1)境外输入病例& 输入国家或地区:&&&&&&&&&&&&&&&
(2)境内输入病例 &输入地区:&&&&&&&&&&& 省&&&&&&&&&&& 市(地区)&&&&&&& 县(区)
(3)本地病例
3. 病例诊断分类:(1)疑似病例 (2)临床诊断病例 (3)实验室诊断病例&
六、共同暴露者/接触者健康状况
若有病例有共同暴露者或者病毒血症期有密切接触者,请参照附件1-1对其开展健康状况调查。
(一)有无外出同行者出现过发热等类似症状:
(1)有,&&&&&&& 人出现发热等类似症状,外出同行者一共&&&&&&&&&& 人
(二)有无家庭其他成员/接触者出现过发热等类似症状:
(1)有,&&&&&&& 人出现发热等类似症状,家中一共&&&&&&&&&& 人
(三)有无同事出现过发热等类似症状:
(1)有,&&&&&&& 人出现发热等类似症状,所在部门同事一共&&&&&&&&&& 人
七、住所(病家)环境相关因素:
(一)使用的防蚊设备(可多选):&&&&&&&&&&&&
(1)蚊帐 (2)蚊香 (3)纱门 (4)灭蚊剂 (5)其他:&&&&&&&&&
(二)积水容器类型(可多选):&&&&&&&&&&&&
(1)水生植物花瓶(2)花盆托(3)瓦盆 (4)铁罐(5)碗碟缸
(6)树洞 (7)竹桩 (8)假山(9)盆景 (10)其他&&&&&&&&&&&
八、病例报告情况
1、是否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报告?
(1)是& (2)否
如报告,该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ID为&&&&&&&&&&&&&&&&&&&&&&&&&&&& &&&&&&
调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调查者:&&&&&&&&&&&&&&&&&&&&&&&&&&&&&
共同暴露者健康状况一览表
指示病例姓名&&&&&&&&&&&&& &&&&&传染病报告卡ID&&&&&&&&&&&& &&&&&&&调查日期&&&&&&&&&&&&&& &&&&&&调查人&&&&&&&&&&&&&&&&
与病例关系
(共同出行者
/家人/同事)
最近是否出现以下症状
(是否为登革热)
*:若无明确诊断则填症状出现日期
登革热入户调查登记表
调查点名称:&&&&&&&&&&&&&& 调查人:&&&&&&&&&&&&&&& 联系电话: &&&&&&&&&&& 调查日期:
居住人口数
是否出现以下症状
最近14天外出情况
是否接受采样检测
采样检测结果
是否纳入病例管理
其他社区、村
填写说明:1、症状:如有相应症状,则填写出现日期;2、外出史:如有外出,则填地址;3、如有联系方式请填在备注栏。
疑似登革热病人检材送检一览表
送检单位:&&&&&&&&&&&&&&&&&&&&&&&&&&&&&&&&&&&&&&&&&&&&&&&&&&&&&&&&&&&&&
送检人:&&&&&&&&&&&&&&&&&&&&&&&& &&送检日期:&&&&&&&&&&&&&&&&&&&&&&&&&&
接收单位:&&&&&&&&&&&&&&&&&&&&&&&&&&&&&&&&&&&&&&&&&&&&&&&&&&&&&&&&& &&&&
接收人:&&&&&&&&&&&&&&&&&&&&&&&& &&接收日期:&&&&&&&&&&&&&&&&&&&&&&&&&&
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
一、监测目的
(一)掌握登革热媒介伊蚊种类构成、密度、分布及季节变化和长期趋势。
(二)为登革热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控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三)动态监测疫点、疫区媒介伊蚊密度,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和伊蚊控制效果。
二、媒介伊蚊的监测方法
(一)布雷图指数法。
1.器具:手电筒、捞勺、吸管、蚊虫收集装置、标签纸等。
2.方法:每个监测点按不同地理方位选4个街道/村的居民区调查不少于100户,检查记录室内外所有小型积水容器及其幼虫孳生情况,收集阳性容器中的蚊幼进行种类鉴定,或带回实验室饲养至成蚊进行种类鉴定,计算布雷图指数(记录、统计表见附表1,2)。为避免连续监测对蚊虫密度造成影响,相邻两次监测应在不同户次进行。
户的定义:每个家庭、集体宿舍/单位办公室/酒店的2个房间、农贸市场/花房/外环境/室内公共场所等每30O定义为一户。
3.密度指标:布雷图指数(BI)计算公式
(二)诱蚊诱卵器法。
1.器具:诱蚊诱卵器、白色滤纸、隔夜自来水、标签纸等。
2.方法:每个监测点按不同地理方位选4个街道/村的居民区共布放不少于100只诱蚊诱卵器,一般每25-30米距离布放一个诱蚊诱卵器,主要布放在居民区、单位、学校等楼顶天台、工地、空中花园或外环境的树木、花草、灌木丛等公共绿化带等,连续布放4天,第4天检查,收集诱捕成蚊,蚊卵需饲养至高龄幼虫或成蚊后进行种类鉴定,计算诱蚊诱卵器指数。(记录、统计表见附表3,4)。
3.密度指标:诱蚊诱卵器指数计算公式
(三)双层叠帐法。
1.器具:双层叠帐(外层:长×宽×高:1.8m×1.8m×1.5m;内层:长×宽×高:1.2m×1.2m×2.0m)、计数器、手电筒、电动吸蚊器等。
2.操作:选择居民区附近的外环境作为监测地点,在上午或下午媒介伊蚊活动高峰时段内,诱集者位于内部封闭蚊帐中暴露两条小腿,收集者利用电动吸蚊器收集停落在蚊帐上的伊蚊持续30min,分类鉴定,记录诱蚊开始与结束的时间、地点、温度、湿度和风速(附表5)。
个人防护:收集者需涂抹蚊虫驱避剂,诱集者工作结束时涂抹蚊虫驱避剂。
3.密度指标:叮咬指数计算公式
三、常规监测
(一)监测点选择。
1.监测区域划分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及媒介伊蚊分布状况对省份进行分类,Ⅰ类地区为近年常有登革热暴发的省份,Ⅱ类地区为近年出现过本地病例或根据我国伊蚊分布情况,暴发风险相对较高的地区,Ⅲ类地区为近年有输入病例报告,且有媒介伊蚊分布,具有登革热暴发风险的地区。
表1& 省份分类列表
广东、云南、广西、海南、福建、浙江
上海、重庆、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
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山东、陕西、辽宁
2.监测点确定
Ⅰ类地区确定至少15个登革热高风险县区(涵盖本省内全部登革热高风险区域),Ⅱ类地区确定至少10个登革热风险县区,Ⅲ类地区选择5个县区作为监测点开展伊蚊监测。
(二)监测方法。
各监测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布雷图指数法或诱蚊诱卵器法,并原则上长期使用同一种方法。
(三)监测季节和频次。
Ⅰ类地区登革热高风险区域的蚊虫活动季节,每月2次,间隔10-15天;Ⅱ类地区蚊虫发生高峰季节(5-10月)每月1次,Ⅲ类地区参照本指南于6-9月每月1次。
(四)标本保存及运输。
1.每年于伊蚊活动高峰期采集不少于100只干制标本,记录采集时间、地点、生境、虫态等信息。
2.收集工作完成后及时寄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所媒介室。
(五)数据收集、报告及利用。
1.监测数据收集
监测点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人进行每月的媒介监测数据收集,并计算相关的监测指标,归档保存。
2.监测数据网络报告
(1)上报时间
各监测区县每月25日前将当月监测数据上报省级疾控机构,省级疾控机构于下月1日前将本省各监测点数据上报国家疾控;
(2)上报内容:各监测区县的原始报表及半月/月汇总报表。
(3)上报方式:各区县暂通过E-mail发送至,并在“主题”注明“××省××区/县××月登革热媒介监测数据”。
3.监测数据利用
(1)各级疾控机构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并作为登革热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于流行季节每月形成分析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监测点。
(2)当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大于20时,提示存在登革热暴发高风险,建议疾控机构提请辖区政府组织开展消除蚊媒孳生地和灭蚊工作。
(3)首次发现埃及伊蚊时保存监测所获标本,立刻将监测结果报告上级疾控机构,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应急监测
在流行季节发现输入或本地感染登革热病例时,作为疫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启动应急监测。
(一)监测区域。
警戒区核心区:以感染者住所或与其相邻的若干户、感染者的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参考伊蚊活动范围划定半径200米之内空间范围为核心区。1例感染者可划定多个核心区。
警戒区:在核心区外扩展半径200米范围为警戒区。农村一般以核心区周围自然村、屯,必要时以行政村甚至乡、镇为警戒区。城市一般以核心区周围若干街巷、居委会或街道为警戒区。
监控区:根据不同登革热风险地区疫情大小、流行季节等因素,在警戒区外围划定监控区。
(二)监测方法。
所有登革热蚊媒应急监测点均须进行布雷图指数法和双层叠帐法监测,诱蚊诱卵器法可酌情采用。
(三)监测频次。
布雷图指数法:登革热疫情发生1-2天内,核心区进行1次全面覆盖调查和应急蚊媒控制,随后每2-3天重复进行控制与调查,直至BI小于5;警戒区每周调查1次;监控区每2周调查1次。
诱蚊诱卵器法:核心区诱蚊诱卵器放置4天后每2-3天检查1次,发现阳性诱卵器时收回并补充新的诱卵器;警戒区每周监测1次;监控区每2周监测1次。
双层叠帐法:核心区每3天1次,警戒区每周1次;监控区每2周1次。
(四)数据分析反馈。
1.动态分析各疫点的伊蚊密度变化,及时报告疫情控制指挥部,通报相关部门,掌握伊蚊控制效果。
2.风险评估
(1)布雷图指数(BI)和诱蚊诱卵器指数小于5为控制登革热传播的阈值,大于5有传播风险,大于10有暴发风险,大于20有区域流行风险,需要持续清除孳生地和杀灭成蚊。
(2)在25天内无登革热新发病例,且核心区内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降至5以下,同时双层叠帐法成蚊密度不高于2(只/人?时)可以结束本次应急处理工作。
附表:1.伊蚊幼虫孳生地调查表
2.媒介伊蚊孳生地监测统计报表
3.诱蚊诱卵器指数监测表
4.诱蚊诱卵器指数监测统计报表
5.双层叠帐法调查记录表
6.常见的伊蚊孳生地
伊蚊幼虫孳生地调查表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县)&&&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天气情况:晴□ 阴□ 雨□&& 气温:&&& ℃,最高&& ℃,最低&& ℃& &相对湿度:&&&& %
街道或村的地理位置:经度&&&&&&&&&&&&&& 纬度&&&&&&&&&&&&&&&
地址、门牌
(室外/室内)
盆景、水生植物
贮水池、缸、盆
闲置容器(碗、瓶、缸、罐)
明渠、假山水池
竹头、树洞、石穴
绿化带垃圾、小积水
调查单位:&&&&&&&&&&&&&&&&&&&&&&& 调查者: &&&&&&&&&&&&&审核人:&&&&&&&&&&&&
媒介伊蚊孳生地监测统计报表
白纹伊蚊阳性容器数
埃及伊蚊阳性容器数
盆景、水生植物
贮水池、缸、盆
(碗、瓶、缸、罐)
明渠、假山、水池
竹头、树洞、石穴
绿化带小积水
白纹伊蚊BI &&&&&&&&&&&&&&&&&&埃及伊蚊BI &&&&&&&&&&&&&&&&&合计BI& &&&&&&&&&&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审核人:&&&&&&&&&&&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诱蚊诱卵器指数监测表
监测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县)&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天气情况:晴□ 阴□ 雨□&& 气温:&&& ℃,最高&& ℃,最低&& ℃& &相对湿度:&&&& %
街道或村的地理位置:经度&&&&&&&&&&&&&& 纬度&&&&&&&&&&&&&&&
诱蚊诱卵器
单位、住户
地址、门牌
伊蚊卵(+/-)
伊蚊幼虫 (+/-)
伊蚊成蚊 (+/-)
注. “+”指诱蚊诱卵器有伊蚊卵、幼虫或成蚊
诱蚊诱卵器指数监测统计报表
布放诱蚊诱卵器个数
有效诱蚊诱卵器个数
伊蚊卵阳性个数
伊蚊幼虫阳性个数
伊蚊成蚊阳性个数
阳性诱蚊诱卵器总数
诱蚊诱卵器指数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注:诱蚊诱卵器指数=伊蚊成蚊或卵阳性个数/有效诱蚊诱卵器个数×100
双层叠帐法调查记录表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县)&&&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天气情况:晴□ 阴□ 雨□&& 气温:&&& ℃,最高&& ℃,最低&& ℃& &相对湿度:&&&& %
街道或村的地理位置:经度&&&&&&&&&& &&&&纬度&&&&&&&&&&& &&&&风速:&& m/s
白纹伊蚊数
埃及伊蚊数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审核人:&&&&&&&&&&&&
常见的登革热蚊媒孳生地
G.1家庭环境
G.1.1富贵竹等阴生水养植物的花瓶积水等。
G.1.2饮用水缸。
G.1.3冰箱底部的水盘。
G.1.4浴室、卫生间储水桶、缸等。
G.1.5花盆底盘。
G.1.6贮水的水桶、陶瓮、水泥槽、楼顶水箱、洗涤用水缸、空调水收集容器等。
G.1.7废轮胎。
G.1.8晒衣架水泥桩上及其它可积水的水管。
G.1.9竹篱笆竹节顶端、树洞、竹洞。
G.1.10屋檐排水槽或反墚堵塞积水。
G.1.11家禽、家畜与鸟类饮用水槽。
G.1.12周围废弃或闲置的盆、罐、瓶等。
G.2 地下室及停车场
G.2.1排水沟。
G.2.2机械停车位底层积水。
G.2.3马达水槽、集水井。
G.2.4废弃轮胎。
G.3学校、幼儿园、公园、公共场所
G.3.1草丛、花木下塑料薄膜、塑料瓶、盒、杯。
G.3.2办公室及教室的各种水生植物花瓶。
G.3.3花圃及周围的花盆积水。
G.3.4运动(活动)场所防撞的废用汽车轮胎、运动器材内积水。
G.3.5树木、竹支架顶端积水。
G.3.6雨水排水沟。
G.3.7喷水池、教学用水生植物养殖池、生物教材用容器、花圃。
G.3.8厕所马桶水箱。
G.3.9资源回收桶。
G.3.10城区竹林树木落叶积水
G.4空地、道路、果园、工厂
G.4.1草丛中铝罐、塑料瓶罐、食品容器。
G.4.2积水的金属制品(洗衣机、冰箱、铁柜、瓶罐)。
G.4.3积水的玻璃制品(瓶罐、鱼缸)。
G.4.4积水的塑料管、塑料布、塑料椅、塑料袋、塑料突出物、塑料花篮、大型塑料资源回收桶。
G.4.5木箱、木盘。
G.4.6树洞、竹洞。
G.4.7废轮胎、废弃马桶、浴缸、安全帽、手推车、花柱凹槽、保险杆凹槽。
G.5建筑工地
G.5.1积水的容器(铁桶、塑料桶、漱洗设备)。
G.5.2地下室及地面积水。
G.5.3支架积水。
G.5.4石灰过滤池、基坑或基建用的排水沟等。
G.6.1楼顶积水。
G.6.2贮水的水泥槽、塑料桶、水桶等容器,尤其是花卉盆景批发市场各类小型水容器及其底盘。
G.6.4地下室积水。
G.6.5摊架下各种积水容器。
G.7空屋/暂时无人居住的房屋
G.7.1特别注意屋顶有破洞及雨水可进入的房屋。
G.7.2水泥槽、水塔、冷却水塔。
G.7.3楼顶积水。
G.7.4马桶。
G.7.5储水塑料桶、水桶等容器。
G.7.6其它积水容器。
G.8其它特殊孳生源
蒸气熨斗贮水槽、防窃盗围墙碎玻璃、渔船船舶、游艇等。
伊蚊登革病毒分离送检登记表
送检单位: &&&&&&&&&&&&&&&&&&&&&&&&&&&&&&&&&&&&&&&&&&&&&&&&&&&&&&&&&&&&&
送检人:&&&&&&&&&&&&&&&&&&&&&&&& &&送检日期:&&&&&&&&&&&&&&&&&&&&&&&&&&
接收单位:&&&&&&&&&&&&&&&&&&&&&&&&&&&&&&&&&&&&&&&&&&&&&&&&&&&&&&&&&&&&&
接收人:&&&&&&&&&&&&&&&&&&&&&&&& &&接收日期:&&&&&&&&&&&&&&&&&&&&&&&&& &
登革热媒介伊蚊控制指南
一、应急控制启动条件
(一)有登革热病例出现,并且发生登革热病例的核心区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5,警戒区≥10。
(二)当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大于20时,提示登革热暴发风险高。
二、社会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方针组织清除媒介伊蚊孳生地和成蚊控制。
(二)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例如印制登革热媒介卫生知识宣传册、宣传海报,利用手机短信、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向群众宣传关于防蚊、灭蚊的知识和方法,动员群众参与防蚊灭蚊。
三、防蚊措施
(一)个人防护。
登革热疫区的居民和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长袖衣裤,使用蚊虫驱避剂,按照产品说明上的使用剂量、频次涂抹于皮肤外露的部位,或在衣服上喷洒,避免被蚊虫叮咬。
(二)医院和家庭防护。
登革热发生地区的医院病房应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家庭提倡使用蚊帐、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蚊措施;可使用蚊香、气雾剂等家用卫生杀虫剂进行防蚊、灭蚊。
四、蚊虫孳生地处理
组织发动相关部门和群众,在专业人员技术指导下,清除各类蚊虫孳生地。
(一)孳生地主要类型和种类。
家庭、单位、学校主要孳生地有:饮水缸、储水池或缸、花瓶、花盆等有用的功能性积水容器,闲置的瓶、罐、缸等无用积水容器、竹筒、树洞、汽车轮胎、楼房反墚及雨水沟、地下室集水井等。
外环境、公园等主要孳生地有:绿化带的塑料薄膜、废弃易拉罐、饭盒、塑料杯积水容器等,闲置或废弃的瓶、罐、缸等无用积水容器、废弃的汽车轮胎、市政管网的管井、竹筒、树洞、植物叶腋等。
(二)孳生地处理方法如下。
1.翻盆倒罐,清除闲置无用积水。清除废弃的容器,暂时闲置未用的容器应当逐一翻转倒放。
2.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清除绿化带和卫生死角的塑料薄膜、一次性塑料容器。
3.管理饮用水或功能性容器积水。饮用水容器或功能性容器积水要求严密加盖,每5~7天换水1次,不能定期换水的可放养食蚊鱼等。
4.种养水生植物的花瓶,每5~7天换水1次,冲洗植物根部,彻底洗刷容器内壁;大型莲花缸、池,可放养食蚊鱼等。
5.竹筒树洞的治理。公园、学校、园林景点的竹筒、树洞要用灰沙等堵塞,或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十”字砍刀法,使其有裂缝不再积水。
6.治理轮胎。轮胎要求叠放整齐并存放在室内或避雨的场所,如要堆放室外,要用防雨布严密遮盖,不积雨水。如不能有效遮盖,须对废弃轮胎进行打孔处理,防止积水。对于不能清除积水的轮胎,可使用双硫磷等灭蚊幼剂处理。
7.对于其他不能清除的积水,例如密闭市政管网的管道井、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集水井,建筑工地积水等,采取投放长效灭蚊幼剂(附件1)控制蚊虫孳生。在使用过程中,记录灭蚊幼剂的使用场所、使用剂量、处理前后的蚊幼密度,评价灭蚊效果。
五、成蚊杀灭
成蚊杀灭的一般原则:
(一)选择国家正式登记的卫生杀虫剂等快速杀灭成蚊
(二)室外成蚊杀灭以超低容量喷雾为主要措施,配合对蚊虫栖息地(牲畜棚、绿化带等)的滞留喷洒。
(三)室内成蚊杀灭以滞留喷洒为主要措施,重点场所在滞留喷洒的同时还需要进行超低容量喷雾。
(四)处理应从警戒区到核心区,由外到内按次序处理。
1.超低容量喷雾。
当发生登革热疫情时,在核心区和警戒区的室内外使用超低容量喷雾机进行成蚊速杀。
(1)超低容量喷雾机的选择
超低容量喷雾机应包括车载超低容量喷雾机、便携式超低容量喷雾机、烟雾机。其中超低容量喷雾机要求其雾滴VMD大于5微米,小于20微米。
喷雾器械的选择与环境相匹配。车载超低容量喷雾机适合外环境大范围成蚊速杀;便携式超低容量适合室内蚊虫速杀,以及室外车辆进不去地方的成蚊速杀,是车载超低容量喷雾机的补充;烟雾机穿透力强,适合树林、竹林、灌木丛等植物比较密集的地方蚊虫速杀。
(2)超低容量喷雾杀虫剂的剂型
超低容量喷雾选择的杀虫剂剂型与器械相匹配,应选用水乳剂(EW)、乳油(EC)或超低容量制剂(UL)进行喷雾。可湿性粉剂(WP)、悬浮剂(SC)、微囊剂(CS)和水分散颗粒剂(WG)制剂不适合超低容量喷雾。常见的超低容量喷雾杀虫剂见附件1。
(3)超低容量喷雾杀虫剂的使用参数
超低容量喷雾须按照制造商推荐的稀释倍数和有效成份使用量进行喷洒。
(4)超低容量喷雾时间
超低容量喷雾的最佳时间是午后近黄昏时段,这时是蚊虫的活跃期,气象条件一般适合进行超低容量喷雾。
(5)超低容量喷雾要求的气象条件
超低容量喷雾要求风速1-4m/s,当风速超过4m/s时,不应进行室外超低容量喷雾。
超低容量喷雾喷雾时要求地面气流很小,或气流没有垂直运动, 或只是接近地表的气流有些流动。
(6)超低容量喷雾设备的校准、维护和维修
超低容量喷雾设备需要定期校准、维护和维修,专人负责,做到使用和维护的责权利统一。车载超低容量喷雾机通常是运转25h以后、或在任何大的维护时、或超过1个月未使用时须进行喷雾的雾滴大小测量(测量方法见附件2),并进行设备校准(校准方法见附件3)。
(7)处理频率和效果评价
超低容量喷雾的处理频率,要根据控制效果调整喷药频率。一般情况下,开始每2-3天处理1次,连续处理3-5次,此后根据蚊密度监测结果和疫情进展情况选择超低容量喷雾频次。
超低容量喷雾前后,采用GB/T23797中帐诱法或诱蚊灯法进行蚊密度调查,评价控制效果。
控制效果评价标准:成蚊密度下降的评价界点为80%,当密度下降率&80%时,说明处理效果不明显,需要加大处理频次或调整使用的杀虫剂类型。
2.滞留喷洒。
当发生登革热疫情时,应对核心区以及医院等重点场所进行滞留喷洒。
(1)喷洒重点部位
在核心区范围内重要的蚊虫孳生栖息场所,如周围绿化带、阴凉场所,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差的绿化带、社区卫生死角,收治病人医院病房的纱门纱窗及周围环境等进行重点滞留喷洒。
(2)滞留喷洒的喷雾器
选择压缩喷雾器、机动泵式喷雾机、背负式手动喷雾器或踏板式喷雾器,可根据拟处理面积的大小或高度选择单用或兼用。
(3)杀虫药剂的选择原则
选择高效、低毒,环境友好,靶标病媒生物敏感的杀虫剂。
应根据靶物体表面性质选择杀虫剂剂型:吸收表面,如灰质面、水泥面等可选用可湿性粉剂;半吸收表面,如漆面、木质面、壁纸面等可选用悬浮剂;不吸收面,如硅酸盐玻璃面、大理石面等或某些特定场所可选择乳油、微乳剂等。可用于滞留喷洒的常用杀虫剂附件1,按照厂家说明剂量使用。
(4)器械准备
检查喷雾器或喷雾机部件应齐全,功能正常,安装正确;药箱内添加清水至正常使用允许容量,并加压到工作压力,试喷喷嘴是否雾化良好,且各连结处应无漏气漏液,喷嘴和开关阀门无滴水或堵塞;将喷嘴放入广口的计量容器(≥2L)内,在无泄漏的情况下,准确持续喷雾1min,计量喷头喷量,并记录。试验重复3次以上,求其平均数作为该喷雾器或喷雾机喷头的喷量。
(5)喷洒方法
根据拟处理靶物体表面性质,按额定压力,喷雾至挂流,并准确计时,计算靶物体表面的吸水量。喷洒人员的喷洒速度达到应用剂量,并与靶物体表面吸水量相匹配为宜。
(6)处理频率和效果评价
滞留喷洒可根据不同药物的性质确定处理频率。长效杀虫剂,可1-3个月处理一次。
完成滞留喷洒工作后,每间隔一段时间采用GB/T23797中栖息蚊虫捕捉法进行控制效果调查,以评价控制效果。
控制效果评价标准:密度下降率的评价界点为70%,当密度下降率&70%时,说明处理效果不明显,需调整使用的杀虫剂类型再次处理。
1)应事先告知居民杀虫剂的作用和保护效果,并按要求及时撤离工作区域。将食物覆盖,移走宠物和观赏鱼类等。移动、覆盖或搬出家具,便于墙面喷药。施药结束应清洗施药器械,妥善保管。
2)操作者戴宽沿帽、橡胶手套、防护镜和防护面具,着长袖工作服,穿胶靴。
3)工作时间不抽烟、喝水、吃东西,药液溅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肥皂或皮肤清洁剂和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
4.工作结束后,用肥皂或其他洗涤用品、清水清洗暴露皮肤和防护服装。
5)配药或施药时,须用工具搅拌,严禁用手接触。修理工具时,不许用嘴吹喷雾器的喷头。
6)施药人员每天实际操作时间不宜超过6小时。施药时,如出现头痛、头昏、恶心或呕吐等症状,应立即离开现场,脱掉工作服,洗手、洗脸、漱口,在阴凉通风场所休息,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3.其他杀灭成蚊方法。
在核心区、警戒区以及特殊场所可以使用杀虫剂处理门帘、纱窗等防蚊灭蚊。
室内外可以选择灭蚊灯等物理方式杀灭成蚊。
六、控制目标
控制目标为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小于5。如果25天内无新发病例,并且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在5以下时,可结束本次应急处理工作。
附:1.推荐药剂、器具和防护设备
2.载玻片摆动技术采样测定喷雾直径大小
3.超低容量喷雾器校准方法
推荐药剂、器具和防护设备
表A.1给出了推荐使用的灭蚊幼剂,表A.2给出了推荐的灭成蚊的杀虫剂,表A.3给出了监测和施药器具名录,表A.4给出了防护设备名录。
表A.1 推荐的灭蚊幼剂
苏云菌杆菌(以色列亚种)
苏云菌杆菌(以色列亚种)
可湿性粉剂
球形芽孢杆菌
昆虫生长调节剂
直接投入水中
昆虫生长调节剂
喷洒(室外)
表A.2 推荐的灭成蚊杀虫剂
氯菊酯?烯丙菊酯
拟除虫菊酯
超低容量喷雾
拟除虫菊酯
超低容量喷雾、热雾
顺式氯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顺式氯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可湿性粉剂
氟氯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可湿性粉剂
氨基甲酸酯
可湿性粉剂
甲基嘧啶磷
甲基嘧啶磷
高效氯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可湿性粉剂
高效氯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高效氯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高效氯氟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微囊悬浮剂
高效氯氟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可湿性粉剂
高效氯氟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拟除虫菊酯
可湿性粉剂
拟除虫菊酯
可湿性粉剂
拟除虫菊酯
拟除虫菊酯
高效氟氯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氟氯氰菊酯
拟除虫菊酯
氨基甲酸酯
表A.3 监测和施药器具
消杀车设备
车载超低容量喷雾机
大面积超低容量喷雾
要求雾滴大小VMD大于5微米,小于20微米。
便携式超低容量喷雾机
超低容量喷雾
杀虫烟雾喷雾
常量喷雾器
杀虫剂滞留喷洒
飞机施药设备
大面积卫生杀虫
量筒、量杯
液体杀虫剂的称量
固体杀虫剂的称量
蚊密度监测设备
电动捕蚊器
用于动物帐诱
备注:机动喷药器械要有专人校准、使用和维护。
表A.4 防护设备
隔离有毒物质,防止蚊虫叮咬及隔离生物侵害
防止有害物质的吸入
防止有害物质侵染手部
喷药时保护眼睛
防止污物沾着
载玻片摆动技术采样测定喷雾直径大小
用1m长棍子顶端附着的夹子夹住载玻片,工作人员站在一边,离喷嘴1-2m远,摆动载玻片使其在雾中通过。通常同时采5份样品,至少有200个雾滴,在显微镜下观察。将一个显微镜计数尺放置在目镜中,用放大的测微尺进行校准。载玻片上由雾滴产生的小坑的直径通过比较标尺测出,可采用扩散因子进行转换,获得雾滴实际大小的值。例如,氧化镁的扩散因子是0.86,当雾滴大小产生的小坑直径为10微米时,雾滴粒径大小为10×0.86=8.6(微米)。
超低容量喷雾器校准方法
每一杀虫剂都有独特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及生物学效力,杀虫剂制造商推荐不同剂量用于特殊的控制场所和靶标品种。因此,必需对每一台机器针对特定杀虫剂进行校准以保证正确的杀虫剂喷洒量。
1.校准内容:
在雾滴大小确定的情况下,喷雾器的流速、车辆行驶速度、有效喷幅和杀虫剂单位面积的使用剂量,决定喷雾效果的4个关键指标。
确定了其中3个指标,可以求其第4个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A=B×C×D/600…………………………………………(1)
A.喷雾器的流速(L/min,每一单位时间机器的喷洒量)
B.车辆行驶速度(km/h或步行速度或手持设备每一房屋/房间所需时间)
C.有效喷幅(m,按照GB/T27781挂笼法来测试喷雾器的有效喷幅,车载超低容量喷雾器的有效喷雾大多为50-100米)
D.每一制造商推荐的杀虫剂单位面积使用剂量(L/ha)。
2.室外施用(车载超低容量喷雾机)
2.1一个50m轨迹间隔、车行速度12km/h,那么50×12000m/h就是每小时处理600000m2,相当于每分钟10000m2(1公顷)。
2.2如果杀虫剂标签上推荐用量为每公顷0.5升UL制剂,流率应当调节到每分钟喷洒0.5升。
3.室外施用(手持或背负超低容量喷雾机)
3.1在使用手持设备时,步行速度每分钟60m,轨迹间隔10m,1分钟喷洒600m2(每分钟0.06公顷)。
3.2用药量为0.5升/公顷,流率应当为30ml/min(500ml×0.06)
4.室内施用
4.1室内施用设备的调节通常按照每一房屋或房间的剂量进行,因此必需计算每一房屋或房间需要的喷洒时间。
4.2对一个流率为20ml/min的设备,房间面积是0.04公顷(400m2),用药量是0.5升/公顷(500×0.04),喷洒1分钟。
5.测定流率
5.1测定空间喷洒设备流率需要一个秒表和量筒
5.2首先启动机器,以便马达的速度能够提供恰当的杀虫剂罐压力,在有效的时间内使药液排入药罐与喷嘴之间的管子。
5.3如果可能,排出管与喷雾器头分离,放置在同一水平位置。
5.4喷雾器开关置于开启位置,喷洒1分钟。
5.5液体收集在量筒内或在壶中,然后转移到量筒内,流率用每分钟毫升数定。
5.6机器上的流量计或仪表不很精确,所以完全依靠流量计或仪表是很不妥当的。
5.7机器的校准应当定期进行,通常是运转25h以后,或在任何大的维护时。同样的如果换用杀虫剂,需要重新校准。
5.8对于杀虫剂的任何改变或大的操作条件的改变,应当采样测定可以接受的雾滴大小。
6.简易流率测定法:
6.1第一步,标记罐中药液的高度,然后喷洒1分钟,测量需要注入罐中到原来高度的液体容积。
6.2第二步,在空罐中加入已测定容积的杀虫剂,测量喷出这些液体所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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