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答复格式 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编制 答复

瑶政案〔2014〕1号
尊敬的吴正林委员:
对于您参政议政、关注政府、关注民生的热情,我们深表敬意,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22号提案——《关于加强对合肥火车站及周边区域集中连续整治形成常态管理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现逐条答复如下:
一、原建议:突出“短期治标,长期治本”原则,避免出现“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象,坚持长效管理,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窗口形象。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1.人员机构情况。自2010年11月份区划调整瑶海区接管火车站地区管理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工作,及时加大该地区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并由区领导牵头公安、交警、运管、城管和相关属地管理单位安排部署综合治理方案,综合治理机制初步形成。 2014年1月,经市政府同意,合肥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下简称广场办)正式成立(附件1),广场办为瑶海区政府代管的非常设性机构,由瑶海区分管副区长兼任广场办主任,市残联、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运管处、瑶海区城管局各明确一名负责人兼任广场办副主任,并抽调城管、运管、公安、交警等多家部门相对集中办公,所有人员编制在原单位,不增加编制数。广场办下设指挥室、综合室、秩序室、机动中队、广场四个中队共8个部门,目前共有管理人员120名,同时配属了45人的专职环卫服务队。
2.工作运行机制。自广场办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站前地区的管理工作,围绕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统一行动,整合力量,联合执法,建立24小时执勤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开创火车站地区治理新模式。各项综合整治采取"上级牵头、部门联动"的大规模联合执法,强力推进。由广场办牵头组织,站前地区公安、交警、城管、运管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对存在问题进行拉网式清理,刚柔并举,宽严相济,有效遏制乱差反弹。
3.具体工作。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开展创建“平安瑶海”活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倒卖车票、票据,乱拉客、欺诈旅客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清除沿街乞讨、盲流,净化广场治安秩序。加强治安巡逻,确保广场地区安全稳定。二是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内部单位、特种行业的管理,开展公安业务检查,落实行业场所主体在消防、治安保卫、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认真落实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严厉打击色情敲诈、卖淫嫖娼等涉黄赌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加大交通疏导力度,禁止摩的、电动三轮车等“黑头车”非法营运,制止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的定点停靠。加大夜间稽查力度,打击黑车营运。四是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坚决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和饮食摊点,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加大清扫保洁工作力度,定员定岗,分片包干,全天候保洁,保证广场地区卫生干净整洁。五是整治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严厉打击传销,认真处理好消费者投诉工作,同时以食品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流动摊点、商场、超市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严厉打击欺诈旅客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宣传,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目前站前地区各项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由于前期规划及地铁一号线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该地区的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等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广大市民的火车站地区的管理要求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办将结合站区特点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围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综合长效管理机制这一核心,进一步理顺各项管理体制,整合部门执法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2.定人定岗定责。结合工作实际,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具体量化,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3.严格督查考核。进行严格的常态化的绩效考核、奖惩,定期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及时调整不合格执法人员,实现管理工作无缝对接。
4.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全方位、大力度、长久持续的宣传教育,使城市主人翁意识、法制意识等逐渐深入人心,进而成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理解、支持、配合综合管理工作。
二、原建议:出台相应的管理法规。
站前地区作为城市的窗口,其在城市功能上的特殊性决定该地区的管理必须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作保障。为加强站前地区管理的法制环境建设,弥补执法依据的空白,使站前地区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我办已向市政府申请制定出台《合肥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并申请列入政府立法计划。
三、原建议:持续不断的依法打击黑头车。
(一)目前做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净化站前地区营运秩序,缓解交通压力,广场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站前地区运管、交警、公安、城管等多部门,加强对合肥火车站广场周边机动车辆非法营运现象的管控,开展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确保站区周边交通畅通,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1.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双管控”。为贯彻落实7月1日合肥市出台的首个对非法营运车辆的规定《合肥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暂行规定》,自7月1日由广场办牵头,加大人力、装备投入,根据新规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双管控”,将责任细分到各个单位,按照责任区域进行重点、定点巡查,严防死守,跟踪监督,进行全天候监管,发现涉嫌从事非法客运的行为,及时保全或收集证据,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规范周边营运市场。在加大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广场办以强化站场营运秩序管理为重点,加强对站场及周边区域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净化站周边营运环境。
3.重点排查打击屡教不改和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对强迫交易、宰客欺客、暴力抗法等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在非法营运查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黑头车车主对执法人员殴打、砸车的暴力抗法事件,处置过程中执法队员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得到了现场群众的支持理解。
4.加强舆论引导。为切实做好非法营运整治工作,让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在取证工作中得到广大群众配合,广场办办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主动引导媒体及时对非法营运整治工作进行正面报道,有效引导舆论向支持打击非法营运的方向转变,为整治非法营运创造良好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广场办对非法营运现象重拳出击,除了残疾人非法营运车辆,其他非法营运车辆得到了有效遏制,客运市场秩序明显转好。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非法营运的管理。
1.强化薄弱时段监管。采取错时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强化重要节点监管。在夜间薄弱时段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系的网状工作格局,确保非法营运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从非法营运的根源入手,对非法营运打击采取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打非成果。
四、原建议:增加火车站路段临时车道,提高通行能力。将绿化带暂时硬化,增加车道。等轨道交通一号线、高架桥通车后,再恢复绿化。增加公交车线路,缩短公交车的发车间隔时间,合理设置公交站点的位置,安排交通引导员对公交车站牌进行管理,让公共交通更加的有秩序,让乘客更愿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一)目前做法
1.因地制宜架设天桥。站前路作为进站主要通道,客流量大,高峰期交通较为拥堵。广场办结合实际情况在站前路与东发路口架设人行天桥,缓解站前路交通压力,保证站前地区交通秩序的畅通。
2.重要节点定人定岗。在东发路、出租车通道口、上下客区等重要节点安排人员疏导车辆,维持秩序,保证节点交通顺畅。
3.保证交通微循环。加强火车站周边敬亭山路、的美路等支路的巡逻管控,保证“微循环”通畅,有效分流旅客。
4.加大物流企业管理。禁止物流车辆白天进入火车站地区,同时加大对占道大货车查处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公交站点秩序维持。安排执法队员和志愿者维持公交站点秩序,确保旅客有序乘车,不抢占车道,营造文明、安全的候车环境。
2.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结合站区实际与交警、重点局等部门协商,拓宽车道,保障火车站地区道路通行能力。
3.增加运力投放。在客流高峰期间联系市公交集团,加大运力投放,提高旅客输送频率。
五、原建议:扩大社会停车场的面积,增加道路停车位的数量,提高站前广场停车的计费标准。依法取缔小商贩占道经营。对站前广场实行全方位、全天候、错时无缝隙管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一)目前做法
1.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去年8月初,在火车站广场安装了22个高清摄像头,分布在火车站周边重要路口、城市管理的热难点区域,24小时对火车站周边进行监控,实现了监控、指示、处置“一条龙”,车辆乱停放、乱摆乱设摊点等行为得到了威慑和有效监管。同时在广场周边增设护栏,既规范旅客有序出行,又防止流动摊点随意进入广场摆摊和兜售商品。预计从今年下半年起,火车站广场将进行封闭改造施工,改建后的火车站广场为将建设双层地下空间,设有地下停车场,提供490个停车位,满足旅客的停车需求。
2.加大巡查力度。广场办依托监控指挥中心平台,加大对辖区火车站、客运总站等重点地区市容环境秩序的巡查力度,定期开展区街联动,对流动摊点的查处取缔,规范占道经营、占道灯箱等乱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常态化市区街联动机制。把站前地区市容秩序管理,特别是摊点管理,列入精细化督察范围,实行重点督察、重点调度;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广场办城管部门与辖区城管执法中队以整治各类占道行为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区街联动整治。
2.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监控指挥中心全时段监控功能,建立完善站前地区城市管理网格管理责任机制,特别是对广场区域,实行严格的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快速发现、快速查处广场区域的各类违规占道行为,实现站前地区监控、指示、处置“一站式”管理。
3.建立健全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的管理机制。在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文明创建工作标准,进一步扩大广场志愿服务队伍,加大对广场地区乱摆摊点、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力度,充分发挥站前地区在文明创建中窗口示范作用。同时,根据站前地区不同路段、不同区域人流量、车流量不同,设置摊点严禁区、严控区、规范区,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站前地区摊点总量,做好摊点的分流工作,引导流动摊点进入规范设置的摊群点经营。
&六、原建议:加强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禁止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牌;禁止不按指定地点在火车站附近悬挂横幅标语、条幅广告;禁止乱喷涂、乱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对火车站附近店面已经安装的广告牌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和整治。
(一)目前做法
为了净化火车站地区沿街立面,提升窗口形象,从2013年9月起,站前路沿线立面景观整治工程全面启动,此次立面景观整治将涵盖9个方面的内容:对沿街两侧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规范、提高档次;对店招标牌进行规范、提档与拆除;对“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进行集中清理,卷闸门店面加装钢化玻璃门;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粉饰出新;拆除违法建设,修补脏破建筑,清洗玻璃幕墙、瓷砖;对空调外机、晾衣架、防盗窗、遮阳篷、阳台、油烟外排装置等进行整理、改造和遮挡;对楼体亮化和霓虹灯、发光字牌等进行整治;梳理管线;清理人行道、绿化带及各类杆线上违规设置的标牌、指示牌。截至目前,立面景观整治工程已接近尾声,已改造楼体22幢,更换和拆除的店招标牌共约240处,总面积约4500平方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立面管理具体实际,制定以“五清理、一拆除”(清理沿街墙体、门窗、廊柱上的各种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清理电子条屏;清理以烟酒冠名的店招;清理一店多招;清理各类违规标牌、指示牌。一拆除:拆除广告密度过大、布幔、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为主要内容的立面整治实施方案,将在认真总结站前路立面景观整治试点经验,全面推进站前地区规景观整治,进一步提升站前地区立面景观化水平和品位,美化城市窗口。
2.精心制定站前地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详细规划。根据《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控制规划》,结合站前地区城市功能定位和具体路段、具体节点的不同特点,广泛征求方方面面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详规,做到设置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严把设置审批关。严格按照合肥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技术规范和相关设置规划,对该地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特别是广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已整治的路段,从严控制、从严审批;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将违规设置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4.完善设置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区街户外广告和亭棚设置巡查队伍的作用,全面强化站前地区户外广告违规设置的防范工作,强化巡查督查,对违规设置或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建立起挂网督办、全程跟踪、办结销号的问题处理的闭合机制。&& &七、原建议:增加火车站路面清扫车、散水车、清洁员的数量,缩短清扫时间,加大清扫力度。与经营户签订责任状,实行“门前三包”,让经营户真正做到门前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还火车站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
(一)目前做法
1.环卫人员到位。配备了一支由45人组成的专职环卫服务队,对火车站广场及周边责任区域进行卫生保洁。
2.环卫作业车辆到位。配置洒水车及垃圾清运车各一辆,用于火车站广场和南北通道内的环卫保洁、洒水降尘、垃圾及时清运;在人员集中场所和易产生垃圾处增设29个垃圾桶,引导旅客垃圾入桶入箱。
3.环卫作业模式到位。变以前单纯的人工作业为人机结合的环卫作业模式,变干式清扫为“湿式清扫+洒水降尘”作业模式,有效防治作业中的扬尘污染。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创新作业模式。对火车站广场和南北通道等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保洁制度,缩短清扫时间,提升常态化保洁力度,确保作业不断人。
2.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和效率,及时清扫、及时转运垃圾容器,确保垃圾不落地。
3.建立执法、管理、作业联责联动机制。建立起城管执法和环境卫生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促进执法、管理、作业的有机衔接。
4.进一步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与站前广场周边经营户全部签订了责任书,依法加强对经营户履责的监督;对不认真履责的经营户进行曝光并依法给予处罚。
5.开展随手抛专项整治。根据全市整治“三乱”的统一部署,采取宣传引导、文明劝导、曝光处罚等措施,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向乱扔垃圾陋习宣战。重点曝光和查处旅客乱扔垃圾;车辆驾驶人和乘客向车外抛扔垃圾;室外摊点经营者和用餐者乱丢垃圾;沿街经营户垃圾扫地出门等现象。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合肥市瑶海区城市城管局
联系电话:
附件:合政办秘〔2014〕2号文件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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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明光路1号(邮编:2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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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部分重点提案及答复函摘要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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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宣泾快速通道建设的提案及答复
&&&&&&&&&&&&&&&&&&&&&&&&&&&&&&&&&&…………………………(1)
2、关于尽快解决选矿企业对港口湾水库水体污染的提案及答复
&&&&&&&&&&&&&&&&&&&&&&&&&&&&&&&&& …………………………(3)
3、关于鼓励宣城市籍大学生回乡就业的提案及答复
&&&&&&&&&&&&&&&&&&&&&&&&&&&&&&&&&&…………………………(9)
4、关于加强对我市民用高层住宅火灾隐患防范的提案及答复
&&&&&&&&&&&&&&&&&&&&&&&&&&&&&&&& …………………………(17)
5、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提案及答复
&&&&&&&&&&&&&&&&&&&&&&&&&&&&&&&& …………………………(23)
案由:加快宣泾快速通道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查心役、郑修华
提案日期:
宣泾公路目前已损毁严重,大部分路面破败不堪,严重影响交通。作为大市建设的一项基础设施,快速通道的立项应该已有几年,不知是卡在哪些环节,工程迟迟未见进展。强烈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此事,争取条件,加快项目建设。
提案答复:
查心役、郑修华委员:
您们提出的《加快宣泾路快速通道建设》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和G318南陵段封路后,大量重载车辆绕行宣泾路,宣泾路路面损毁十分严重,目前市政府已采取应急抢修和交通管制两项措施,基本恢复道路通行状况。为加快宣泾路快速通道建设,2013年2月,S322宣泾路改建工程指挥部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明确了工程开工日期为日。当前,宣泾路改建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已按计划于5月中旬完成施工、监理企业招投标,经过中标企业与沿线县区的共同努力,四个标段已全部进场并开展项目部驻地和临时用地建设,二个监理单位已进场开展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宣城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3023702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 日
案由:关于尽快解决选矿企业对港口湾水库水体污染的提案
提案人:何光华、王屹
提案日期:
港口湾水库是我市的大型水库,水质问题事关下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目前水库上游水体被污染的问题不容忽视。位于上游旌德县境内澳升矿业有限公司和日晟矿业有限公司,绩溪县境内亨旺矿业有限公司和金萤工贸有限公司均为砩石选矿企业,其生产时选矿废水甚至尾矿沙直接排放(倾倒)入港口湾水库上游河流,对水库上游水体造成了污染,直接影响到港口湾水库水质安全。由于涉及到跨界污染,宁国市环保部门多次与有关方面协商沟通,但终未能解决根本问题。因此,建议宣城市政府从保障港口湾水库水质安全出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根本解决上游选矿企业废水排放污染问题。
提案答复:
何光华、王屹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选矿企业废水对港口湾水库水体污染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接到市政协委员《关于尽快解决选矿企业废水对港口湾水库水体污染的建议》(第7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局长黄虹宁为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组,下设工作组,详细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办理。
我局会同相关县(市)环保部门,多次派员对相关企业明察暗访,对其生产经营、环境保护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基本情况如下:
绩溪县亨旺矿业有限公司(原名康达精粉厂)是一家年产5000吨萤石精粉的企业,由于管理不规范,宣城市环保局分别于2008年8月和2011年4月两次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并将其列为市、县环保部门重点巡查对象,实行重点监管。主要环境问题:部分原料露天堆放、厂区环境混乱。
绩溪县金莹工贸有限公司创建于2001年,因设备和环保设施老化,曾被市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2008年9月该企业年产10000吨萤石精粉技改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其萤石精粉生产线进行技改,但因市场原因,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环境问题:厂区环境管理不到位、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部分回用、雨污分流系统未建成、原料堆场和尾砂堆放不规范、尾矿库未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旌德县澳升矿业有限公司生产项目2011年经旌德县环保局审批建设,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环境问题:至今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原料库、产品库均未建设,矿石破碎工段为露天操作,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外排;厂区环境混乱,尾砂矿无序堆放。
旌德县日晟矿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环境问题:废水处理设施未完全建成,尚不具备处理能力;产生的尾矿和废水均贮存在厂区内的废水收集池中,未处理;原料(萤石)露天堆放于厂区内;原有浮选生产线未完全拆除。
3月27日,市环保局局长黄虹宁带领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宁国、绩溪、旌德,对提案中涉及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取样监测,进一步查实相关企业的环境问题;同时对西津河沿岸居民进行走访,并要求三县(市)环保局对上游沿岸可能排污的其他企业开展巡查、抽查。
我局提案办理工作组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所有情况进了汇总、分析,于4月2日以宣环查函[号文下达了对亨旺矿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的处理意见,责成当地环保部门分别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责令其企业立即停产、限期整改,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绩溪县亨旺矿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完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建设规范化原料堆场,禁止露天堆放。要求绩溪县环保局
加强对该企业生产废水回用及尾矿砂处置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废水回用记录台账。
2、责令绩溪县金莹工贸公司立即建设和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建设规范的原料堆场,禁止露天堆放;建立和完善尾矿库的防渗防漏措施,规范堆放尾砂矿。要求绩溪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生产废水回用及排放情况的日常监管,密切关注企业部分外排废水的水质情况,确保达标排放;监督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废水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尽快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3、责令旌德县澳升矿业有限公司在破碎工段建设除尘及降噪设施,减少生产过程中扬尘的无组织排放和噪声污染;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建设规范化的原料库及产品库,禁止原料及产品露天堆放;妥善堆放和处置尾砂矿。要求旌德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密切关注企业外排废水的水质情况,确保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尽快通过环保验收。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4、责令旌德县日晟矿业有限公司加快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严格管理目前存放厂区废水收集池中的生产废水,暂不得外排;将原料全部存入具有环保措施的规范化堆场,禁止露天堆放;彻底拆除原有浮选生产线。要求旌德县环保局督促该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尽快通过环保验收。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目前,四家企业均已停产,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经环境监察部门现场督查,当前各相关企业整改进度如下:绩溪县亨旺矿业有限公司已建立了生产废水回用台账,露天堆放的原料全部存入新建的两个大棚中。金莹工贸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的原料全部清理,建成了生产废水回用池和尾矿库废水回收池,正在建设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和规范的尾矿库。旌德县澳升矿业有限公司原料库地面硬化约400平方米,原料库遮雨棚及产品库正在按计划建设中;对矿石剖碎工段进行整改,建专门剖碎厂房及粉尘防治措施;已对厂区环境进行清理,待旌德至宁国公路畅通后,再将尾砂运往宁国出售;现企业法人专门负责此次整改,正在委托有资质的污染防治设计单位对粉尘、废水处理进行专业设计,下一步将对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完善。日晟矿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建设原料库等主体设施,正在安排拆除原有浮选生产线;已委托合肥绿创公司对污水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设计,各项环保措施正在进一步完善中,同时对原环评文件依法进行变更。
在工作组沿西津河现场调查过程中,虽然上述企业已停产,但西津河河水仍呈现浑浊现象,经排查,主要是绩宁高速公路施工和为绩宁高速公路建设批准的河道采砂所致。按照绩溪县政府统筹安排,在宁绩高速施工完成后,沿河3个采砂点将全部关闭,至时,西津河水浑浊现象将会得到改观。
下一步,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责成相关县市环保局,确定专人跟踪督查,按照“不达标,不验收;未经验收,不准生产”的原则,全力督促企业整改,并将西津河流域金沙段纳入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流域整治工作中,不定期对沿河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提请相关县市人民政府予以关停。同时,我局将会同相关县(市)政府,主动与绩宁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联系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宣城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3019936
&&&&&&&&&&&&&&&&&&&&&&&&&&&&&&&&&&&&&&&&&&&&&&宣城市环保局
&&&&&&&&&&&&&&&&&&&&&&&&&&&&&&&&&&&&&&&&&&&&&&日
案由:关于鼓励宣城市籍大学生回乡就业的提案
提案人:宋自然、黄宗雯
提案日期:
随着宣城市的发展,各行业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如何引进有较高学历的人才来参与本地的建设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其中鼓励宣城市的优质大学生回乡就业,参与宣城市的建设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尤显意义重大。因此,建议宣城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工作,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宣城市的大学生回乡就业,为家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一、市政府要制定鼓励本地大学生回乡就业的政策,既可以减少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也使大学生激发为自己的家乡工作的热情。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运行机制,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建立毕业生需求定期汇报制度,规范毕业生接收管理工作,形成“高校―人才市场―用人单位”的运行机制。
二、鼓励本地大学生回乡就业的政策其重点应向乡镇基层倾斜。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倾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宣城市农村人口众多、农业产业发展活跃,农村地区和非公有制企业更多地需要更多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来进行当地的建设发展,以普遍提高基层各领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而随着近年宣城教育事业的发展,农村培养出不少大学生。很多农村大学生对自己的家乡建设有很大的热情,而且他们自身有足够的能力去为家乡的建设发展做贡献。
三、政府还应从职位、待遇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上吸引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回家乡工作,提供如教师、政府公务员职位等。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及面向基层就业。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制定符合我市实际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应逐年提高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录比例。
四、加强宣传,优质服务,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一是加强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利用“宣城人事人才网”,积极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推动自主择业、推广就业先进典型、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二是市电视台和宣城新闻网可以设立专题,对毕业生就业问题进行形势分析、政策解读与就业指导。三是积极拓展渠道促进就业,加强以市人才服务中心为中枢、县级人才市场为终端的全市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统筹协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能力。
五、建立宣城各县市高中毕业生高考录取学校和专业的学生人才信息资料库,并根据各自所学专业进行梳理分类建档。以便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择所需要人才,以政府名义至高校组织宣城藉高校生进行人才引进,采取更加优惠的条件争取他们回乡就业,为家乡的建设做贡献。同时,在寒暑假期间,也可以通过高中学校组织宣城藉高校学生进一步宣传宣城的发展规划,带领他们参观宣城的开发区及新农村建设,让他们进一步地了解家乡的变化和家乡美好的未来。积极推进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在高新区企业挂牌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让毕业生在实习的同时,爱上自己的工作,爱上自己的家乡。
国以才兴,事以才立。要推动宣城市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引进所需的人才是关键。培养和发挥人才作用的政策是保障,服务于人才的工作是基础,因此,要坚持把鼓励本地优质大学生回乡就业的工作作为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落实民心工程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通过拓宽招聘平台、增强人才市场活力、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政策支撑、争取资金保障等手段,积极推动本地优质大学生回乡就业工作,为推动宣城市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提案答复:
宋自然、黄宗雯委员:
我单位对你们《关于鼓励宣城市籍大学生回乡就业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执行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在鼓励面向基层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具体情况如下:
1、鼓励面向基层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2012年我市共征集156个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平台公益性岗位,用于招录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录用人员在基层服务,服务期三年,视为基层工作经验。积极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12年全市共招募“三支一扶”生53名,特岗教师34人,妥善安置56名“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其中11名“三支一扶”生通过招录(聘)考试,进入市、县(区)公务员岗位和事业单位。制定鼓励面向基层就业的公务员招录政策,市直公务员职位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70%,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每年必须设置一定比例大专以上、专业不限的公务员岗位面向社会招考,便于吸引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
2、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以市人才市场为中枢,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为互动,多渠道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特别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一系列的民营企业服务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服务周等活动,吸引高校毕业生来宣城就业。2012年仅市人才市场就举办148场现场招聘会,有7723家单位参会,投放职位196639个,其中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4162个,参加现场求职人员约75438人次,达成求职意向21521人次。
3、培养提升就业能力。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我市对毕业两年仍未稳定就业的本地户籍大学生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并逐年提高见习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单位各承担50%。2012年我们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对见习单位上报的见习岗位进行审核优选,减少见习单位申请名额和见习时间,增加见习岗位,利用有限的资金,扩大就业见习计划的受益面,使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毕业生享受见习政策的补助,使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尽快落实工作岗位。2012年全市累计接受873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累计拨付见习补助费342.51万元。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校园行活动。为培养大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意识,市就业管理中心抓住暑假契机,举办了大学生“谈就业创业校园行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项目咨询及开业指导,帮助他们寻找创业“金点子”,为他们创业积极出谋划策。2012年我市成功举办创业成果展暨创业项目推介会,其中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典型17个,创业项目涉及种植养殖、商贸、服务业等,企业总投资额9000多万元,(创造利润)为宣城市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4、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对在本地高校毕业并且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完善实名制管理,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对毕业年度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跟踪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新政,引导他们回乡创业,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由市人社局、财政局、人行宣城支行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宣人社发[2012]10号),将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高于一般自主创业人员男性最高5万、女性最高8万的标准。
近年来我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计划从3个方面进一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本地户籍大学生回乡就业。
1、组织本市规模以上企业,走进高校举办人才招聘会。目前,我市处在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各行业对人才需求越来越迫切,所以我们要积极引进高校毕业生和专业人才来我市工作。目前我市的主体功能定位是重点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孕育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对此我们要每年组织本市一些企业走进高校大举办人才引进的招聘会,宣传企业、招揽人才,进行高校毕业生的人才引进工作。同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
2、大力加强校企合作,与相关高校建立长期紧密的联系。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关键时期,皖江城市带示范区的加快建设和“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迫切需要大量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强力支撑。所以我们要加强校企合作,要培养社会和企业需要的毕业生,就应该大力加强企业和相关高校的合作关系,甚至是建立“订单式”培养方式,一方面企业可以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践基地,帮助学生提高职业技能,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将自己对人才的知识技能要求反馈给学校里,学校可按照企业要求适当调整培养课程,为企业提供挑选到实用人才的机会。同时,企业也可以进入学校,针对学生们进行宣传和讲课,让学生提前了解企业,知道行业发展的前景,以及毕业后的职业生涯的规划,这也将为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3、加大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机构投入,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加强市县区公共就业平台建设,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功能建设,完善报到接收手续,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继续组织实施“选调生”、“选聘生”、“三支一扶”、招募医科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等项目计划,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从事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并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回家乡创业、就业。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302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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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加强对我市民用高层住宅火灾隐患防范的提案
提案人:曾兰州
提案日期:
近年来,我市民用高层住宅越建越多,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防范问题是:
第一,与现代高层写字楼相对先进的火灾防范设备和自救措施相比,民用高层住宅几乎没有相对有效地防范重大火灾事故的自救设备和自救措施。
第二,消防水源可能不足,消防水压不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可能采取的措施是,一旦发生高层住宅大火,则有关部门会通知自来水公司,向火灾地点定向加水加压,但加水加压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延误对火灾的施救。
第三,我们现在的高层建筑救火设备已有改善,但数量严重不足。如果同时在城市两个以上地点发生高层住宅重大火灾,则消防设备将不敷使用。
第四,消防部门对高层民用住宅的消防通道有严格规定,但由于近年居民购买自用轿车数量剧增,城市建设预留停车位数量很少,致使大量家用轿车长期占用小区公共通道,包括消防通道,从而使消防通道有名无实。一旦发生高层民用住宅重大火灾事故,消防车辆很难及时准确到位。
由于上述原因,一旦在民用高层住宅发生重大火情,则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建议:
一、建议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民用高层住宅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防范和扑救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民用高层住宅的火灾防范作为政府关注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
二、加快解决居民家用轿车长期占用消防通道问题。
三、研究加快配备先进高层建筑消防车等设备。
四、在不同区域,包括商业区、新住宅区、老住宅区、城市边缘区的高层民用住宅,分别作定向加水加压试验,取得数据,对不同区域消防用水的水源水压存在具体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应研究具体应对措施。
提案答复:
曾兰州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民用高层住宅火灾隐患防范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此极为重视,确定由消防支队具体承办,并落实专人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一是起火因素多。高层建筑内部使用功能复杂,使用单位较多,管理制度松弛;电气化程度高,用电量较大,电气火灾事故几率较高;内部装修材料大部分为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后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二是火灾蔓延快。高层建筑内部存在大量竖向通道,如楼梯井、竖井等。一旦发生火灾,火灾烟气将在竖向通道的烟囱效应作用下迅速向上蔓延。试验显示,烟气在竖向通道内的扩散速度可达3~5m/s。三是外界风影响大。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外界风有可能会加快火势的迅猛发展。数据表明,如果某地10m高度处的风速为5m/s,那么此地90m 处的风速可达15m/s。当火焰蔓延到高层建筑外表面时,如此大的风速将促使火灾发展成立体火,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四是疏散困难。由于高层建筑水平、垂直疏散距离较长,易发生踩踏事件,由于恐慌过度个别人员还有可能直接跳楼;由于高层建筑内装修材料多,火灾后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而这些有毒气体则会造成人员窒息、中毒死亡。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物业管理部门在防火方面麻痹大意、管理疏忽。在这其中体现尤为突出的是共有、共建的高层建筑。由于这类建筑产权不明晰,导致责权不明确,造成防火监管不严,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谁都不负责。个别产权单位存在乱拉电线、占用消防车道,封堵消防安全门等现象。留下了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
(二)消防设施设置存在问题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存在很多问题,例如设施陈旧、老化,不按要求陈列;高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配备等消防设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另外消防设备的维护不到位。这些情况使得高层建筑出现火灾时,消防设备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除此之外,有的单位将货品摆放于消防通道内,或者出于物品安全防盗原因将消防安全通道门锁住,这都极大阻碍了火灾发生时救援疏散的开展。
(三)多用途、多产权高层建筑是消防安全工作重中之重
高层建筑往往出现多个单位、各产权主体为了使自身的使用权益最大化,纷纷擅自改变建筑内的功能布局的现象,由于其产权分属不同单位,从而造成监管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建筑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等设置;高层建筑的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这使得高层消防安全问题更为突出。由于产权单位与物业单位主体责任的不明确,就会出现责任推诿、出现问题后没有人愿意负责。由于涉及多个产权单位,无人协调统管,消防等执法部门下发法律文书时,难以确定主体,消防执法难以落实到位。
(四)高层消防实施救援难度大
由于高层建筑装修材料在燃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热和有毒烟气,使得人员疏散困难,增加了救援工作的难度。与此同时,很多高层建筑的高度已经超出消防救援的高度,宣城市举高消防车仅有9辆,包括举高喷射消防车5辆(宣州、广德、绩溪、旌德、泾县),云梯消防车1辆(郎溪),登高平台消防车3辆(宣州、开发区、宁国),宣城市最高的云梯车仅为51米(宣州)。由于消防设施的限制,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很困难。
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一)提高设计质量、严格消防审核验收制度
消防执法部门应该针对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严格把关,设计上存在的防火缺陷往往是致命的,提高设计质量是建筑防火的根本。执法部门需要严格把好消防工程设计、审核、验收每一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整改。
(二)自动消防系统需要配备完全并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一般以内部自动消防系统自救为主,自动消防系统是高层建筑的第一道防线,其在高层建筑消防体系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高层建筑需要积极配备并定期检查相关设备是否使用正常。高层建筑消防体系运行如下:发生火灾后,自动报警系统会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人员发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会自动运行进行灭火;应急广播启动,通知场所内的人员疏散;应急照明灯照亮通道引导人们疏散;防排烟设施启动并排出火场中的烟气,便于人们疏散及扑救。这些消防措施的使用在火灾救援中起到良好的基础性作用,能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对高层建筑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
物业管理部门是高层建筑防火的第一责任单位,制度的建立健全是高层消防工作的基础,物业单位要发挥积极作用。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人员值班、培训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督促物业单位安排专人在岗,实现专人负责制,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完好好用、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未被占用及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与此同时消防执法部门也应该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督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四)加大对扑救高层建筑火灾“高精尖”装备投入
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差距非常大,全市登高平台车仅有3辆,一旦发生高层火灾事故,只能依靠跨区域增援,延误扑救火灾时间。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扑救高层建筑火灾车辆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确保全市各个县市区都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另外地方政府可以加强立法,规定建设高层、地下等特殊建筑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应该承担高层、地下等特殊火灾扑救的消防安全社会责任和义务,缴纳高层、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装备建设费。
(五)全民的消防安全宣传必不可少
全民作为消防工作保护的主体,有关部门应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活动,使大众具备消防常识,在火灾发生时能够积极、正确的自救,并能积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的救援工作。同时消防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高层民用建筑各类从业人员特别是消防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班,实行持证上岗,提高其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确实提高高层建筑自防自救能力。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消防支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2515100
&&&&&&&&&&&&&&&&&&&&&&&&&&&&&&&&&&&&&&&&&&&&&&宣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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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肖峻峰
提案日期:
城乡社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层平台。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微观基础。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加大投入力度,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27号)明确要求: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地方政府应对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不能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根据规定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交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使用管理。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会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也可以从其它社区设施中调剂置换,或者以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2007年,宣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宣发[2007]23号),提出“对零星不成组团开发改造的项目,(建设部门)可采取货币化的方案,由开发单位按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比例支付现金,存入专门帐户,由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建设、财政部门共同掌握,统筹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但是在落实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影响,实际落实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单位有的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有的建成后未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及时交给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使用管理,挪作他用。二是有的小区建设规模小,配套服务用房面积不大,还有的为了完成面积要求,零散设置,难以充分、合理利用,致使当前城乡社区工作用房特别是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社区居民有意见。三是新建小区验收时,未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达标作为前置条件。
建议:城市规划、住建等部门严格落实城乡社区建设相关要求,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合力推进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特别是社区工作用房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设施水平。
1、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方案》相关标准,将社区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原则上:(1)2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2)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求开发企业以均价按建筑面积千分之三标准支付现金,交存社区建设专项帐户,由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建设、财政部门共同掌握,统筹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2、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或者未按要求交付社区建设资金的,不能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城市规划、住建部门要根据规划方案,协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或社会建设资金的落实。
3、现有社区工作和配套服务用房资产划归国资委,使用权交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资产处置由国资委按规定统一办理,所得资金交存社区建设专项帐户。
提案答复:
肖峻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02年版)等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我局严格将社区、物业用房、学校、菜市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纳入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并在设计方案审查中,认真核实社区、物业用房、学校、菜市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配建位置及面积,与项目建设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交付使用。
一、现状建设情况
经对2006年至2012年期间的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社区、物业用房、学校、菜市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统计、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1、社区、物业用房方面
先后在府山广场、阳光小区、丽都文华、翡翠城、盛世华庭、美都新城、盛宇湖畔、国鑫世纪新城、柏庄住宅小区、华邦锦绣华府、贝林阳江港湾、江南书苑、夏渡新城等房地产项目中配套社区、物业用房68处,建筑面积约29600平方米,详见房地产开发项目社区、物业用房规划建设情况一览表。
2、菜市场方面
先后在明镜湖小区、前城上东郡、国鑫世纪新城、四季花城、鳄城花园二期、时代大世界、美都新城、桂花园三期、敬亭路1#地块(宣城银城)、大唐御苑、夏渡新城等小区配套菜市场(肉菜副食品网点)约34处,建筑面积约55670平方米,详见宣城市新建居住区项目配套肉菜副食品网点配置情况一览表。
3、小学、幼儿园等学校配套方面
分别在北门改造、柏庄小区、贝林阳江港湾、华邦锦绣华府、香溢梅溪、通和紫金城、国鑫世纪新城、桂花园、夏渡新城、希达小区、开达小区、茂盛锦苑小区配套18~36班规模的小学12所,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69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5890平方米,目前已有3所小学投入使用。在中锐第一城、国鑫世纪新城、贝林阳江港湾、通和紫金城、香溢梅溪、银桥湾等小区配套幼儿园49所,规模3~12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475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790平方米。详见宣城市房地产配建小学、幼儿园建设情况表。
4、敬老院建设方面
分别在五星乡、古泉镇、向阳镇规划建设敬老院3所,总用地面积约32150平方米。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社区、物业用房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小学、幼儿园、菜市场等)配建,加强社区管理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日市政府出台了《宣城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宣政办[2013]19号)。为加强管控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宣城市社区配套服务设施配置与规划对策研究》等工作,做为社区配套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的引导。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加大督查落实工作力度,积极会同市民政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州区政府、市国土局、市房管局等结合前期开展的清理成果,组织配套社区服务用房落实。
二是按照部门协作、共同管理原则,在小区规划编制、工程验收各环节,市民政部门主动介入,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审查关。
三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积极谋划,超前预留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发展。
城市社区是城市社会活动及管理最基本单元,也是最接近居民生活服务的重要载体,由于我市基础差、欠账多,为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适应文明城市、产城一体化等建设要求,我局将结合本次提案的办理,认真查摆、积极应对、完善制度、强化落实,为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指导。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宣城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电话:3025425
&&&&&&&&&&&&&&&&&&&&&&&&&&&&&&&&&&&&&&&&&& 宣城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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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宣城市政协&#160;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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