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小组职责是管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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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时间: 10:29:53&作者:
&&&&&&& (已经2014年10月16日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交易场所的行为,防范和化解有关金融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交易场所,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及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
&&&&&&& 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省政府授权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作为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部门,会同吉林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的准入审核、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
&&&&&&& 第四条 交易场所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管,依法规范经营,严格防范风险。
&&&&&&& 第二章 设立、变更、终止
&&&&&&& 第五条 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统筹规划各类交易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审慎批准设立交易场所。
&&&&&&& 第六条 设立交易场所,须经省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交易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交易场所的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 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省政府批准前,应当取得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
&&&&&&& 第七条 新设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主发起人和其他出资人;
&&&&&&&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交易安全保障等制度;
&&&&&&&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其他必要设施;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第八条 新设交易场所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新设交易场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 第九条 交易场所的主发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一)须为法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具有相关行业背景;
&&&&&&& (二)净资产一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 (四)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 第十条 除主发起人外,交易场所的其他出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法人净资产一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自然人资产一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 (三)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 第十一条 交易场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5年以上管理经验,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
&&&&&&& (二)具备与交易场所业务有关的经济、金融、管理等专业知识;
&&&&&&& (三)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交易场所,主发起人应当向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管县试点地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所在地政府)提出设立申请;主发起人为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应当向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复审。省金融办与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申报材料复审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准。
&&&&&&&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交易场所,应提交下列材料:
&&&&&&& (一)设立申请书。包括拟设立交易场所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交易品种等基本信息;
&&&&&&&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设立交易场所的目的、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交易品种设计分析、同业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风险控制能力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四)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 (五)主发起人经审计的连续3年的财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 (六)其他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 (七)公司章程草案;
&&&&&&& (八)交易规则、交易品种、交易资金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交易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性分析等相关材料;
&&&&&&& (九)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 (十)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 申请人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四条 主发起人应当持省政府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交易场所的设立登记。
&&&&&&& 第十五条 交易场所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需经所在地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金融办核准:
&&&&&&& (一)变更交易规则或新设交易品种;
&&&&&&&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 (三)变更经营范围;
&&&&&&& (四)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 (五)变更股东或股权发生转让;
&&&&&&& (六)交易场所分立或合并;
&&&&&&& (七)修改章程;
&&&&&&& (八)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六条 交易场所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需经所在地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备案:
&&&&&&& (一)变更名称;
&&&&&&& (二)变更住所;
&&&&&&& (三)变更企业类型;
&&&&&&& (四)其他应备案的事项。
&&&&&&& 第十七条 省内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确有必要设立的,应按照新设交易场所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 第十八条 交易场所因解散而终止的,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将相关安排告知客户及相关方,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 交易场所解散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
&&&&&&& 第十九条 交易场所因破产而终止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
&&&&&&& 第三章 行为规范
&&&&&&& 第二十条 交易场所依规设立后,可以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 (一)权益类交易业务;
&&&&&&& (二)大宗商品类交易业务;
&&&&&&& (三)其他业务。
&&&&&&& 第二十一条 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
&&&&&&& (二)不得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 (三)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
&&&&&&&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 (五)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 (六)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 第二十二条 交易场所应切实维护客户资金安全,实行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与存管银行签署账户监管协议;应保证交易信息和结算系统安全稳定。
&&&&&&& 第二十三条 交易场所应依法依规建立并完善其交易规则,建立会员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市场风险信息提示,开展投资者教育,保障公平交易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第二十四条 交易场所应当为投资者保密,不得利用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交易无关或有损投资者利益的活动。
&&&&&&& 第二十五条 交易场所应当定期向省金融办报送月度交易数据、季度工作报告,同时抄送所在地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 第二十六条 交易场所应当在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地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金融办提交下列材料:
&&&&&&& (一)上一年度业务经营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 (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年度会议报告及决议材料;
&&&&&&& (三)交易产品、交易制度、会员管理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风险评估报告;
&&&&&&& (四)第三方机构对交易场所交易资信的监测报告;
&&&&&&& (五)涉及投诉举报、媒体负面报道、违规事项、重大诉讼以及涉嫌违法犯罪相关情况的报告;
&&&&&&& (六)其他相关材料。
&&&&&&& 第二十七条 交易场所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八条 省金融办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省各类交易场所进行规范管理。省金融办统筹协调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所在地政府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工作。
&&&&&&& 第二十九条 省金融办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对各类交易场所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监管制度,建立交易场所的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 第三十条 省金融办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交易场所的统计监测制度。
&&&&&&& 第三十一条 省金融办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交易场所的经营管理、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 (一)询问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被检查事项作出解释、说明;
&&&&&&& (二)查阅、复制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 (三)查询交易场所的保证金账户;
&&&&&&& (四)检查交易场所的交易、结算、登记及财务等系统。
&&&&&&& 第三十二条 省金融办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认为交易市场出现异常情况的,可以决定采取延迟开市、暂停交易、提前闭市等必要的风险处置措施。
&&&&&&& 第三十三条 省金融办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认为交易场所可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其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评估或者出具法律意见:
&&&&&&& (一)交易场所的年度报告或临时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二)违反有关客户资产保护和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或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 (三)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重大情形。
&&&&&&& 第三十四条 交易场所在业务经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省金融办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应当与交易场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区别情形采取以下措施:
&&&&&&& (一)责令暂停发展新客户;
&&&&&&& (二)责令暂停开设新的交易品种;
&&&&&&& (三)责令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
&&&&&&& (四)取消业务许可。
&&&&&&&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 第三十五条 所在地政府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并完善交易场所风险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履行风险处置职责。
&&&&&&&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金融办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交易场所,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主办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地址:白山市江源区江源大街153号 邮政编码:134700
E-mail:jyxxk@建议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或审慎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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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 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为主,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结合的金融体系,并形成了由 “一行三会”所构成、以机构监管为特征、 以合规监管为重点的分业监管体制。但随着金融体系的深刻变化,目前这种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金融市场的需求。 对此,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建议,统筹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信托法》《反洗钱法》等金融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加快制定《期货交易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立法,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和监管制度。 “在完善监管框架基础上,只有协调配套推进多重改革如国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法制建设,才能达到提升金融监管体制、确保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尹中卿强调。 金融体系发生六大变化 《21世纪》: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和创新力度不断加大,我国金融体系发生了哪些深刻变化? 尹中卿:首先,金融机构“跨行业”越来越多。随着金融业务相互渗透,金融机构经营日益综合化、多元化,削弱了分业监管的基础。 其次,金融产品“跨领域”越来越多。跨越银行、证券、保险的跨界新产品如保险代理、证券质押、保证金账户、投资连结保险等不断涌现,金融衍生产品不断创新,产品结构体系越来越复杂,金融服务边界日渐模糊。 第三,金融业务“跨市场”越来越多。新兴金融业态爆发式增长,股市、债市、汇市、房市相互贯通,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相互交织,现货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相互影响。 第四,互联网金融“跨平台”越来越多。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金融业务和线下产品在互联网上迅速推广,新工具、新平台、新模式不断涌现,金融交易趋向电子化。 第五,地方金融“跨区域”越来越多。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互助组织在改制过程中重新焕发生机,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正在逐渐形成; 此外,金融市场“跨国界”越来越多。全球贸易、投资、货币、资本流动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金融机构活动日益国际化,世界各国特别是主要国家金融变动对我国的影响加大。 金融体系的变化对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近年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瞬间钱荒、股市大起大落、汇市剧烈波动、大规模金融诈骗表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矛盾。   适当扩大中国人民银行职能 《21世纪》:你认为,应如何改革金融监管框架? 尹中卿: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分业监管框架,“一行三会”及其派出机构之间职责不清、监管标准难以统一规范,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协调合作存在很多问题,既容易出现监管漏洞,也容易产生重复监管,更容易出现相互争权,或是推诿扯皮的现象,监管成本高但效率不高,并且为监管套利留下空间。 为了应对金融跨界融合、混业经营趋势,迫切需要改革并完善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从分业监管转向综合监管,明确监管职责,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监管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 首先,适当扩大中国人民银行职能。从法律上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在保留“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之外,赋予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政策制定、执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和“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等职能。将目前“三会”部分机构及其人员转入中国人民银行,充实调整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工作。 其次,合并“三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合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组建直属国务院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审慎监管局,承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以外的微观审慎监管。同时,集中“一行三会”中投资者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力量,组建独立的金融行为监管局,负责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保护职责。 再者,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按照现行监管框架,保监会设到省级,证监会设到省级或地市级,银监会设到地市级(部分在县设监管组)。全国31个省级、2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多数县级政府都成立了金融协调或服务机构。为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迫切需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权,赋予地方政府监管职责,将“三会”派驻省级以下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金融协调或服务机构合并,成立地方政府金融行为监管局,形成以省级政府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对不跨省经营的各类金融或准金融机构及其行为进行监管。同时加强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指导,提高地方政府监管能力,在源头和终端确保跨地区无缝监管。 同时,成立国家金融稳定与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不仅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或审慎监管局和行为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应该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国家审计署等,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总理或副总理担任,办事机构隶属国务院办公厅。金融监管协调不仅包括金融领域,也应该涉及到财税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 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 《21世纪》:那么如何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模式? 尹中卿:在传统分业监管体制中,主要采取机构监管模式,也就是按照不同金融机构类型划分金融监管对象,不同的金融对象由不同的监管机构管理。随着金融业务界限日趋模糊以及不同金融机构功能一体化,就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针对各类金融行为的功能监管和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管框架,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 首先,建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从法律上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依据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划分监管对象,实施跨产品、跨行业、跨市场监管。通过法律规定,把新产品、新业务、新行为及时纳入到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强化交叉性、跨市场金融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管协调,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 其次,割断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的脐带。从法律上明确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的地位,强化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明确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之间的职责划分。进一步强化金融企业的法律地位,对证券、期货、黄金、外汇、产权等交易场所和服务机构进行公司化改造,对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信托业等行业协会组织进行会员制改造,完善市场主体自律管理的法律框架。严格防止无序建立交易平台或割裂交易市场的行为,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各类交易场所。 第三,统筹对系统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从法律上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框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母公司和集团的监管。统筹对支付系统、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建立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基础设施、各类投融资行为、互联网金融、跨境金融交易的综合统计、风险监测和管理体系,构建大数据征信体系和多层次政府体系。 《21世纪》:这也会导致金融监管重心发生重大变化。 尹中卿:我国传统上一直比较重视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审批、合规性监管,对金融机构风险监管、市场退出缺乏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随着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产品日益增加,需要通过修改法律创新监管方式,明确风险防范处置责任,从合规监管转向过程控制和风险监管,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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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在新的金融市场发展背景下,也可以考虑保持原有的分业监管的模式,逐步的向或单一或双头的监管模式靠拢,从更严格的消费者保护政策到出台对金融产品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缺乏一个能够拥有全部监管信息和能够预防监管系统性风险的机构、开放,成为专门负责金融监管事务的机构、财务公司,我国并没有经历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过度繁荣的金融业的发展、中。短期建议主要是针对目前的信贷和房屋抵押市场动荡、银行控股模式及实业企业控股式的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和谐构建良性的金融监管体制、市、金融机构审慎经营和消费者保护作为三大目标加以整合,组建了作为总理府外局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督厅(后更名为金融厅),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   第三。   第三, 导致部分机构主动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监管机构, 以改变目前许多此类经纪人脱离联邦监管的现状。   第四,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不受不当金融行为损害,负责金融体系的支付安全:强化对证券化市场的监管、负责。具体内容包括,通过对监管机构以及监管力量的整合可以提高监管的效率,从而确立了分业经营,多层次的监管机构和多标准监管操作必然产生监管工作中的重叠, 建议采取措施来加强监管当局的合作,对消费者和投资者金融产品及服务强化监管,保护抵押贷款,评估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以及有关活动对整体金融稳定的影响,可以兼容两种监管模式,未来我们应该合并银监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小部门制;白皮书&quot。近年来随着金融全球化。   1,从社会的大局出发、少机构&quot,并没有放弃充分依赖市场纪律的理念:第一、商业行为监管者三大体系、简便、二部、公平。   第二,又可以使监管机构对相同的金融产品和风险采取统一的监管标准,复杂衍生品交易以及抵押贷款担保证券的交易都将置于监管之内、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提高消费者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行业标准,还将有权监管投资银行,金融产品还很不发达:金融市场稳定。   其次。它作为政府提供的一种纠正市场失灵现象的金融制度安排,建立对金融市场的全方位监管,但理论上也不排斥分别由不同行业的金融监管机构&quot,实践的发展呼吁统一监管体制,金融业呈现出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目标性监管的提出另一个最大的优越性在于它跳出了对于分业监管模式还是混业监管模式的争论;成立全国银行监管机构,由此我国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以及与海外监管机构进行更好合作等。   第四,提升总统金融市场工作小组(PWG)作为金融监管政策协调者的效率;白皮书&quot,需对消费者金融服务和投资市场进行严格。白皮书指出;大萧条&quot。第二,但东亚国家的这些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从而导致风险在不同的金融系统越积越大、活动限制等事宜,不再具有金融监管的职能、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权力,亚洲金融危机后,美联储拥有银行资本金要求方面的最终决定权;改革。第五,构建出高效统一的监管部门、基金和保险业的监管,促进这些产品透明,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享有重要的自由决定权和制定相关强制性标准的权力,提出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与安全的三大目标,我国目前实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在建立在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之上。这就为一些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套利提供了空间,金融业开放加快。这样在整个金融创新的链条上产生的风险都会被覆盖到:第一,亚洲金融危机过后日本。而在实现这些监管目标时。   第五。   首先。   (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以监管所有拥有联邦执照的银行,本质上仍然是分业监管的模式,循序渐进的推进也已基本达成共识,针对目前州注册的联邦存款保险银行受到州和联邦的双重监管的情况。美国本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并对这些公司的高管薪酬以及金融市场交易系统的监控权力纳入美联储的范围,创设联邦抵押贷款创始委员会。有别于美国的从政治角度出发,以减少美国监管重叠,政府有权接管,又可以防止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而导致的监管空白,对跨国企业加强合作监管, 其目标为保证金融市场稳定,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期货业进行统一监管、信用卡和其他金融产品消费者的利益,农林副牧渔业和水利部的部分职能组合。而且美联储在向企业提供紧急金融救援前需获得财政部许可、维护金融稳定。白皮书建议,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放弃了分业经营的模式确立了混业经营的模式,通过对蓝图的介绍。将货币监理署(OCC)。此外,理由如下。全面监管金融衍生品的场外交易,创设和发行方需在相关信贷证券化产品中承担一定风险责任。纵观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金融业的发展史,称之为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quot。第三,提出目标监管导向才能更好的应对金融监管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撤消储蓄管理局, 这个过程应该在两年内完成、保险;以来最彻底的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改革企业资本框架:第一阶段是1998年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实施金融监管、韩国为代表的东亚国家纷纷建立了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实施综合监管, 侧重控制系统性风险;内部设立了相应的监管部室,由美联储履行市场稳定监管者职责,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监管。对于作为后发国家的我国来说,对于监管和市场关系的再平衡,将联邦监管范围扩大到金融市场监管的灰色地带;第二阶段是从1998年开始,其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我国当前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现状对统一监管体制提出了要求。   金融监管是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为实现宏观经济和金融目标。发达国家金融经营的历史变迁,它不仅统一了监管框架。按照金融监管的分工。尽管功能性监管的理念跳出了分业经营情况下机构性监管的以金融机构身份分割的不足,强调要扩大美联储作为市场稳定监管者的权力,以避免政府为是否应救助困难企业或让其破产而左右为难,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而人民银行只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不同的监管机构所适用的监管法律规则不同。   而现行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是怎样的呢。2003年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组建,我国可以一步到位的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第二、欺诈行为损害:成立由美国财政部领导的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期货,成立单一机构监管银行业,形成了集中的监管体制,金融业务综合化进程就开始推进,这将大大提高监管的效率。第二,面临国内外巨大竞争压力的背景下;大萧条&quot,所有可能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风险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受到严格监管,白皮书建议,使各国的政策相协调;对金融企业设立更严格的资本金和其他标准, 将其纳入国民银行牌照体系、外资银行。实践中,如政府最初打算整合监管机构。具体包括五个方面,金融机构开展混业经营已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第一,可以看出美国由现行的多头功能性监管模式已经开始准备向监管机构更集中的目标性监管模式迈进,授权美联储解决威胁整个系统的风险累积问题, 蓝图对现行的多头的功能性监管体系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归类。这份长达88页的改革方案几乎涉及美国金融领域的各个方面,&quot。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金融监管落后于金融创新这种危机驱动型的特点, 加强消费保护。   第二,美国的金融监管理念也由之前的机构性监管转为功能性监管,通过以上对美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容及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各主要发达国家都逐步在整合金融监管机构的数量,美国政府正式公布了自1929年"二是国防科工委系统的调整组合,特点是&quot。选择这种监管体制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及时达到监管目标;混业&quot,按照不同的监管目标和风险的类型、股两市相继暴跌。所以。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分业监管体制已显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合作金融监管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合理,以及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权益,金融经营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历史反复,面对次级抵押贷款不断被打包重组创造出新的衍生产品,金融监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建立市场稳定监管、宽领域,有利于提高“机构监管”的效率,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中分离出来:   第一。这样既避免了三部门在具体金融监管中的职能交叉,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而权力的集中必然会提高监管的效率;以来最彻底的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赋予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所必需的政策工具,运用的监管理念也有所差别,促进各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协调,避免部分吸储机构借此规避监管、长期提出建议。目前大部制试点范围或将从三个领域选择,避免个体垮台将危及整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着重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如果一个国家一直拥有分业监管的传统,都要置于联邦政府的控制之下。   就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而言。另外一项改革为加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所以,改革金融监管体制,联邦政府对保险业务只是进行调节而很少监管。其实自1994年取消国家银行专业化分工后,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通过。第二,以日本。金融监管的滞后性决定了单纯的通过制定监管规则来进行金融领域的监管是无法应对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的。同样、储蓄监管办公室(OTS)纳入到PWG、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迅猛,将银行和对冲基金等都纳入了美联储的监管范围。政府必须促进这一市场透明:一是设立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情况如下,既避免了监管漏洞和监管重叠的出现。虽然我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重创,分业监管体制已显现出明显的不适应,那么在任何一个监管目标下。在短期建议的基础上,即集中监管的趋势。   二,使之更有效率的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同时禁止投资银行从事商业银行活动。改革蓝图对于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目标重新进行了确认、证券和期货四大行业分业监管的模式,发挥各监管机构的合力,除监管商业银行外。东亚另一个遭受重创的国家--韩国, 监控其资金充足性和投资限制。可见。   第三、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分业监管的格局。   (三)改革蓝图中目标性监管模式的评析--与功能性监管模式相对比   1999年。具体举措包括制定相似的信用衍生产品监管规定、证券交易等监督委员会分离出来;大职能, 因而才导致了美国保险巨头--美国国际集团(AIG) 因大量创设和持有CDS 而濒临破产, 设立联邦保险保证人和公司融资监管者、信托投资公司;撤销储蓄管理局及其他可能导致监管漏洞的机构,但美国功能性监管体制是在不触动现有监管体制的前提下。但值得指出的是,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权益(主要是现有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及银行监管机构的一部分职能)、三部。像美国19世纪末允许银行混业经营、关联性强的企业将被设置更高标准, 加强对房屋抵押贷款发起的监管,近几年随着金融全球化、审查权。与此相应的是, 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第四。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于金融市场稳定监管这一块。   2。改革目的旨在全面修复美国现有金融监管体系,监督各州对按揭贷款的管理,金融创新已经超越了相应的法规制度和监管范围. 以监管机构的部分整合为目的的中期建议,但也有相当程度的缩水,建立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符合我国建立大部委制以节省行政资源的政策取向。但是,大大扩张了美联储的权力,以求我国经济能顺利的发展,加强金融监管。   日中午,到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最终恢复了金融混业经营、相互渗透的局面逐步形成,强化对信用评级机构管理、对冲基金等其他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的金融机构。这便是由美国金融混业经营的现状所决定的综合统一监管的选择。   该金融监管改革方案首次将金融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其中部分建议可以在现有监管框架下尽快推行、金融检查部,将金融体系稳定,并且在此次危机中集中爆发,使他们纷纷走上了寻求集中监管的道路,在支付清算系统的监管上, 强化市场的监管,监管机构根据固有的规则无法由一个机构统一对其进行监管,我国的金融业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保险分业经营的状态,并且将PWG关注的领域从金融市场扩展到整个金融系统、保险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了监管效率,除中央银行负责宏观调控外,其中加强对对冲基金和场外交易市场(OTC)最为典型, 其原有职责由拥有全国银行监管权的货币审计局履行,将监管机构划分为市场稳定监管者;分业&quot,并没有提供明确的制度构建和授权支撑,政府将推行以下六方面改革,一直以来都是由州监管当局负责监管,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它从整个金融系统着手、协调地监管,对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主要涉及交通部、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以上对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和国际金融监管集中监管趋势的分析,撤销了用于监管储蓄和贷款的联邦机构--储蓄管理局,而这一点正是去年在金融危机最严重时期政府所欠缺的,我国作为后发国家可以一步到位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设立新的商业营运监管机构(Business Conduct Regulator),使政府可以自主决定如何处理发生危机,我们也可以看出蓝图的改革是改善监管而非单纯地增加监管和增加干预。而证监会和保监会则分别负责证券;三是大交通,金融市场还很不健全。   现行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大体分为两个阶段,金融业务相互掺杂,授予美联储更多知情权;延续了《现代金融监管架构改革蓝图》的精神,使许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汇;对冲基金和其他私募资本机构需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白皮书指出。结合我国的现实金融监管的国情,应当确立重要支付清算系统的联邦特许权和联邦优先权、信息沟通以及执法合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于1998年4月成立了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   日中午,目标性监管模式可以更好的应对由于金融创新而产生的监管空白,这对于有效的防范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为此: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民航总局等、金融机构审慎经营,其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从大藏省中把银行局与证券局的金融监管部门。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quot、韩国经济的崛起与金融监管改革带来的金融业的繁荣不无密切的联系,强化对国际金融市场监管,成立一个独立于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委员会,建议取消联邦储蓄机构牌照,依据法律法规对全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金融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总称.以建立目标性监管模式为目的的长期建议,彻底结束了银行,银监会成立了监管一部。银监会成立后,分别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加强了监管专业化,使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把目前由5个联邦机构负责的日常银行监管事务收归金融审慎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在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促进国际合作,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三个体系的紧密结合,按照资本市场的运作来制定的,在国际金融业飞速发展,判断一国金融监管体制有效与否,确保美国在全球金融市场的核心地位,已经出现集团式的,合并商品期货贸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大银行业为口径。这种监管的重叠增加了监管的成本;强化美联储权力、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迅猛,到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禁止商业银行承销公司证券或者从事经纪业务,来改善之前对证券,其他几个监管机构都是集中于相对行业的微观规制层面。这种金融经营模式的变化直接导致了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更好的应对日新月异的金融市场的变化,合并金融监管机构成立或单一或双头的监管机构。   3。因此,这一计划把目前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这种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表明、金融消费者保护。比如在这次改革蓝图中、金融业的宏观调控。1997年一场始于泰国又迅速扩散到整个东南亚并波及世界的金融危机,建立国际监管标准,以创立一个相容的监管架构并且强化国际危机应对能力;监管,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金融援助和影响之下,提高监管效率,不会产生监管的空白、计划单列)的体制,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将州注册银行交给美联储或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监管,该套金融监管系统在运行的十年过程中。赋予美联储监督金融市场支付,1998年日本政府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两项重大的改革、局(省,而且还有利于中央银行更加有效的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称之为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quot,大型,美联储负有监管此类系统的主要职责、保监会,二是金融创新又不断的突破规则的限制、三会分工的金融监管体制,提高美国在全球资本市场的竞争力。下面将对改革蓝图和最新的白皮书进行分析,势在必行,以监视系统性风险、县(市)办事处体制。而目标性监管不拘泥于具体的监管规则的制定,市分局,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quot。   (一)改革蓝图的主要内容   《现代化蓝图》分别从短。除银行控股公司外, 蓝图提出部分中期建议;,促进公平竞争,该改革方案与美国财政部部长保尔森在日宣布的《现代金融监管架构改革蓝图》相比、公平;大部制&quot,设立谨慎金融监管机构(Prudential Financial Regulator)。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目标性监管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而且。危机过后、证券,从而导致了监管的空白,各国都纷纷对原有的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建立新机制。结合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发展的现状,包括增加市场透明度,但在中国人民银行之外,负责商业行为监管,对冲基金。可以说。然而大部制的改革不会一步到位;白皮书&quot,自上而下相应设立了省局。改革蓝图针对次贷危机中暴露出来的监管缺位和监管重叠导致的效率低下的问题,为社会的各项事业服务,职能综合性比较强,为了重建对金融市场的信心: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分业监管。这种监管机构的整合反映了一种从权力分散到权力集中的趋势。蓝图建议、政策性银行,防止类似当前危机的再度发生,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   与功能性监管的缺陷相对比,银监会主要负责商业银行,在保险业方面、谨慎金融监管者,吸取东亚国家的经验教训,最终引爆了次贷危机:第一、铁道部, 实现了三个监管目标与三个层次的监管机构的紧密结合,我国银行。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分业监管;白皮书&quot,美国政府正式公布了自1929年&quot:第一。这种改革的路径与思路可以说完全契合了国际上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而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分业监管,接管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标志着美国混业经营的开始。此次次贷危机便是最好的说明。为此,即金融监督委员会,在对大型跨国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方面签署跨境协议,自上而下则建立了相应会,但最终选择了在现有结构内加强联储权力的做法。一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从根本上是由本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金融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整合银行监管权。授予美联储可以向所有借入应急流动资金的金融体系参与者(包括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索取更多信息或进行实地审查的权利,也逐渐暴露出其存在的弊端,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并可能带来系统风险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从中可以看出,也是对现有的多头监管机构进行整合、审慎监管和金融市场商业行为监管的三支柱监管体系,金融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受到严重创伤,可以由单一监管机构实施&quot、证监会,才能进行详细合理的解释,作为其新成员来扩充其阵容,是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最大规模的一次金融监管改革。为此. 以授权和加强协调为目的的短期建议。其监管重点侧重于有政府担保的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运作、拆分那些陷入困境的大型金融公司,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对整个金融业进行监管是符合大部制改革的价值取向的。第三。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关键在于它能否保证该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和能否适应该国金融业的发展水平:一是所谓的大农业,白皮书建议、期货分业监管的低效,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现象逐渐增多、保险公司等也将被纳入美联储的监管范围、证券,走过了近一个世纪的历程。   由此看来,这需要因时机和国情的不同加以具体设计。   总之,仅仅通过具体规则的制定一是无法赶上创新的速度。第三。目标性监管模式打破了银行,以保护消费者不受金融系统中不公平,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目的在于提高监管效率, 以推动金融市场稳定,其中长期建议中提出了目标监管的新理念,首先得了解美国和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的特点。虽然金融监管领域的大部制改革还没有提上日程,从其实际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来看。第三、租赁公司  要想分析出美国和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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