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八三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副县长)

昌图县畜牧业价格监测预警应急预案
  昌图县2013年畜牧业价格监测预警应急预案一、目的及时、准确、有序地做好畜牧业价格波动的应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我县畜牧业价格动态,为各级政府积极防范和应对畜牧业价格波动,切实稳定畜牧业价格提供信息支持。二、依据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规定&、&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实施办法&》以及《辽宁省畜牧兽医部门业务统计管理办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畜牧局等部门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昌图县行政区域内因重大灾情、疫情、商情、舆情、突发事件等因素引起畜牧业价格波动的监测预警。四、工作原则1.快速反应原则出现畜牧业价格波动时,各监测预警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作出预警,第一时间向县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2.属地负责原则出现某种畜禽或产品价格波动时,各区域所监测预警站负责对本区域内的价格情况进行监测,其他监测预警单位按照年初制定的畜牧业价格监测报表及时上报,如价格异动涉及所监测品种的,要随时上报价格信息及购销动态。3.各点联动原则当发生畜牧业价格波动时,各个畜牧业监测预警单位要迅速响应,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努力形成信息共享、点点联运的工作格局。五、组织体系1.应急工作组织指挥县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负责制定全县因重大灾情、疫情、商情、舆情、突发事件等因素引起的畜牧业价格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及组织实施工作。2.应急工作机构职责制定、修改、启动和实施全县畜牧业价格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指挥畜牧业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各区域所监测预警站负责所辖区域内畜牧业价格监测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畜牧业价格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各乡镇场监测预警办、村级监测预警点负责本辖区的信息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六、应急监测内容因重大灾情、疫情、商情、舆情、突发事件等因素引起的某种畜禽或相关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后,相应的市场价格、市场运行、生产结构、成本效益、发展趋势、社会反响等。本预案实施应急监测的项目主要有:猪、牛、羊、鸡、鸭、鹅及其相关产品,以县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下发的应急监测项目表为准。七、应急监测时机1.当某种畜禽或相关产品价格出现波动征兆明显时。2.当某种畜禽或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已经发生时。3.国家或省政府依法实行某种畜禽或相关产品价格波动调控措施时。八、应急监测制度1.市场巡视。建立市场巡视制度,按照平时调查和紧急状态下密切监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舆情、供求、价格的巡视工作。紧急状态下,各单位指定专人每天对市场进行不间断巡查,密切监视市场供求情况,确保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做出报告。2.应急值班。各单位平时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电话、网络要正常运行;启动应急预案状态下,实行应急值班,节假日不休息,电话、网络要24小时正常运行,确保监测信息上传下达,快速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3.一日一报。各区域所监测预警站要加强日常价格动态监测工作,对发现的可能发展或引发价格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立即向县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做出报告。在启动应急预案状态下,各单位要自动进入跟踪监测状态,实行一天一报告制度,监测报告每天上午9时前报出,并做好紧急情况的随时报告工作。4.随时报告。对发现有可能引发畜牧业价格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县畜牧工作者及其他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随时向当地或上级畜牧业监测预警机构做出报告。九、预警等级界定本预案根据畜牧业价格波动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力的大小等情况,分为正常情况绿色预警、轻度跌涨蓝色预警、中度跌涨黄色预警、重度跌涨红色预警、应急情况橙色预警,县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及时发布全县预警信息,各区域所监测预警站、乡镇场监测预警办、村级监测预警点可以发布本辖区预警信息。1.正常情况绿色预警指某种畜禽或相关产品价格处于正常盈利区域范围。2.轻度跌涨蓝色预警指某种畜禽或相关产品价格跌涨幅度超过正常区域范围6%~10%左右。3.中度跌涨黄色预警指某种畜禽或相关产品价格跌涨幅度超过正常区域范围11%~15%左右。4.重度跌涨红色预警指某种畜禽或相关产品价格跌涨幅度超过正常区域范围15%以上。5.应急情况橙色预警因重大舆情、突发事件等因素引起的某种畜禽或相关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如谣言、暴雨、暴雪、台风、地震等。十、应急奖惩措施当畜牧业价格波动结束后,县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对在应急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和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扬。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1.不按本预案规定和应急要求实施价格应急监测;2.虚报、谎报、漏报、瞒报应急监测内容的;3.不承担应急监测任务或不提供应急信息的;4.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的;5.对应急监测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昌图县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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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昌政办发〔2015〕32号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昌图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1.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普惠类机具种类范围&&&&&&2.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非普惠类机具种类范围&&&&&&3.昌图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5日&昌图县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5〕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选择粮油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二、实施范围及补贴资金安排(一)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所有镇(场)范围内实施,除三江口农场和两家子农场外。全县37个镇(场)开通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三江口农场在三江口镇办理,两家子农场在大四家子镇办理)。(二)补贴资金安排。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根据省农委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综合考虑各镇(场)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农民购机需求意向,统筹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三、补贴机具范围及标准(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严格按照省农委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各地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省将补贴机具范围内产品划分为普惠制和非普惠制两类,对普惠制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各镇(场)在确保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非普惠制机具的补贴操作。为引导和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创新研发,我省拟开展农机新产品中央财政资金购置补贴试点,具体按省相关规定要求实施。(二)补贴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三)机具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按省农委确定并公布的标准执行。补贴机具补贴额和补贴额调整情况由省统一向社会公布。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的公布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非普惠制机具补贴,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将超指标购机补贴对象纳入下一批或下一年购机计划。年度内,个人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五、补贴操作程序全县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本着便民高效、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各镇(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要全部纳入镇(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镇(场)实行定时定点、带机申请、牌证办理、核实登记的“一站式”服务,操作流程(附件3)如下:1.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等信息,并由供货单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2.申请补贴。购机者向所在地补贴受理部门(镇、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购机者卡(账)号等相关材料。购机者原则上要在购买机具后30天内(以购机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办理补贴申请。3.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镇(场)政府(办事处)补贴受理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镇(场)政府(办事处)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各地要按照补贴机具核实规范,明确人员、职责,开展机具核实。对补贴额较高、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安装验收的农机)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补贴对象要组织进行重点核实。同时,将购机者姓名、购买机具、购机总额、拟补贴金额及举报电话在镇、村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4.补贴兑付。镇(场)公示、核实完成后,每季度编制一次补贴资金结算报表,需要“一卡通”、银行帐户(号)数据比对的要由财政所和银行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签字盖章后于每季度末月份的10—15日(遇节假日顺延)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申请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级农机部门。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化主管部门每季度提交一次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每季度兑付一次资金。县级农机部门要及时完成有关信息录入确认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六、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少宏&&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丁文波&&县农机局局长&&&&&&&&柏迎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吕&&刚&&县财政局局长成&&员:戴成彬&&县农机局副局长&&&&&&&&王永旭&&县监察局副局长&&&&&&&&刘&&欣&&县财政局副局长负责研究制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补贴资金分配和补贴操作流程,组织实施农机补贴工作,开展警示教育等重大工作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戴成彬兼任。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织实施,加强对各镇(场)农机补贴工作业务指导。各镇(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补贴申请、审核、公示、核实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的领导,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做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工作。县、镇(场)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工作经费。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农机补贴管理网络化,严格规范补贴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机具核实规范开展机具核实,对于需要施工安装的机具,应进行现场核实。镇(场)要对补贴机具100%核实,县农机局要成立专门稽查队伍,对全县补贴机具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投诉举报电话: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各镇(场)要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资金规模及使用进度公开,同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现象和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县、镇(场)农机主管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报省农委。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五)严肃纪律,搞好服务。各镇(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落到实处,杜绝违规和腐败现象,净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环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使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减少中间环节,实现便民服务。&&&&&&&&附件1&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普惠类机具种类范围序号大类小类品目耕整地机械耕地机械翻转犁&旋耕机耕整机(水田、旱田)田园管理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整地机械圆盘耙驱动耙起垄机&灭茬机&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种植施肥机械播种机械穴播机&&&小粒种子播种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免耕播种机序号大类小类品目种植施肥机械育苗机械设备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栽植机械水稻插秧机水稻摆秧机&地膜机械地膜覆盖机残膜回收机&田间管理机械中耕机械中耕机培土机&植保机械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械背负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序号大类小类品目收获机械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青饲料收获机割草机&搂草机&捡拾压捆机压捆机饲草裹包机茎秆收集处理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高杆作物割晒机收获后处理机械脱粒机械玉米脱粒机清选机械粮食清选机剥壳(去皮)机械玉米剥皮机&花生脱壳机干燥机械粮食烘干机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青贮切碎机动力机械拖拉机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附件2&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非普惠类机具种类范围&序号大类小类品目耕整地机械耕地机械微耕机种植施肥机械育苗机械设备营养钵压制机田间管理机械中耕机械埋藤机收获后处理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坚果脱壳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碾米机械碾米机磨粉(浆)机械磨粉机磨浆机果蔬加工机械水果分级机水果打蜡机果蔬清洗机排灌机械水泵离心泵潜水泵喷灌机械设备喷灌机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灌溉用过滤器序号大类小类品目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饲料搅拌机颗粒饲料压制机畜牧饲养机械孵化机喂料机送料机清粪机(车)水帘降温设备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罐冷藏罐水产养殖机械增氧机水体净化处理设备序号大类小类品目设施农业设备日光温室设施设备加温炉连栋温室设施设备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其它机械废弃物处理设备固液分离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精准农业设备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附件3&昌图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信息,并由供货单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申请补贴&&&购机者向所在地补贴受理部门(镇、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购机者卡(账)号等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补贴受理部门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按照机具核实相关规定,进行机具核实,并按月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汇总并进行公示。&&& &&&&&&&补贴兑付&&&县级农机部门分批次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相关材料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级农机部门。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武装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5日印发&—&1&—&&
版权所有:昌图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昌图县昌图镇政府大路16号 邮编: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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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图县2013年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昌图县林业局
&&&&&&&&&&&&&&&&&&&&&&&&&&&&&&&&&&&&昌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
&&&&&&&&&&&&&&&&&&&&&&&&&&&&&&&&&&&&&&&& 昌森指发〔2013〕7号&
&&&&&&&&&&&&&&&&&&&&&&&&&&&&关于印发昌图县2013年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铁岭市2013年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我县制定本方案《昌图县201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宣传计划,上报工作总结。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昌图县2013年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
  为了预防森林火灾,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捍卫林业建设成果、保卫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铁岭市2013年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要求,昌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各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充分认清今年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中心思想,以《铁岭市2013年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方案》为路线,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法,丰富宣传内容,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林区、深入村屯、入家入户,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真正形成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 二、落实任务,确保宣传取得成效
  各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针对今年森林防火形势和特点,提早安排、部署具体宣传教育方案。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后,要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关于野外火源安全管理的通告》、《铁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昌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等法规、文件作为宣传重点。要将《铁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张贴到镇(场)、村屯、境内重点单位、社区醒目位置,并《昌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发放至林区每家每户及进入林区其他人员。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法律意识。要以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为宣传主题,通过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利用有线电视台、森林防火宣传车、散发宣传单、悬挂防火旗、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采取点面结合、区域结合、流动结合、重点结合等方法,开展内容形式丰富、社会影响广泛、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明显的宣传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三、狠下功夫,开展重点时期宣传
  各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紧紧围绕森林防火紧要时期、 “清明节” 春季农事活动集中开展时段、旅游高峰期和“五一”、“十一”长假时期等传统节日等重点时期,以及行政区划交界地区、墓地、旅游景点、军事设施等重点区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森林防火重点时期、重点区域专题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宣传载体,以及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制作宣传图板,统一行动,集中开展森林防火重点时期专题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宣传野外用火的危险性、以及造成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切实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识、安全用火意识和紧急避险意识。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多种宣传手段,同时借助插宣传旗、设宣传板、上防火课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宣传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各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本地有线电视台,设立森林防火宣传主题,开辟森林防火专栏,播放森林防火公益性广告、短片;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在本地有线电视台发表森林防火电视讲话;要在电视天气预报等节目中播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有关气象信息。各镇(场)森林防火部门积极主动协调教育部门,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内容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在清明节期间,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要重点宣传上坟扫墓、焚烧物品等行为所能引起的危险后果,要组织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隐患以及野外违规用火单位、个人进行、重点案例曝光,起到宣传一案,震动一片,教育一面的目的、警示他人的作用。要加强对扑火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普及预防森林火灾基本知识、扑救森林火灾基本常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加大火灾案件侦破力度,扩大社会的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让“生态和谐人人创,森林火灾人人防”这一理念深入广大群众思想深处。
  四、农田秸秆清除工作宣传
  各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利用各种媒体、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农田秸秆清除工作,要将农田秸秆清除工作宣传到村、到户,做到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熟知清除范围、清除时间、清除方式,确保农田秸秆清除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安排
  全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春季森林防火宣传阶段(3月1日至5月31日)
  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先决条件。各级防火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
  (1)3月10日我市将进入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抓紧张贴《辽宁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铁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昌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将森林防火保证书签订到户、宣传单发放到户,以及维护、更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备等工作。
  (2)各镇(场)森林防火部门要开展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野外违规用火、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曝光野外违规用火案例,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主要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依法、安全用火,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3)各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新闻,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备信息。
  (4)3月15日至4月15日为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各镇(场)森林防火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信、张贴宣传单和出动防火宣传车,悬挂宣传标牌、横幅、防火警示旗等宣传载体和宣传方式,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起到教育学生、带动家长的作用。
  2、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阶段(9月20日至12月31日)
  (1)9月20日至10月20日为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要重点开展农田秸秆清除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农户熟知农田秸秆清除工作的清除时间、清除方式和清除范围。针对“计划烧除农田秸秆”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依法、安全、科学用火,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2)积极开展专业扑火技能培训、演练、讲座、研讨等工作,组织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森林防火条例》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
  六、加强管理,正确引导宣传舆论,做好宣传总结
  各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务必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要明确责任,保证经费,制定并落实宣传方案,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真正取得成效。各镇(场)森林防火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县政府已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森林防火工作镇(场)长责任状》考核内容。对森林火灾信息要按照规范的报送程序,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在森林火灾报道中,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引导的原则,加大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宣传频率和宣传质量,确保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要及时编发森林防火简报,推介各地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报送简报要注重稿件质量、注重时效性,全年报送数量不得少于5篇。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结束后,各镇(场)防火办要分别于5月18日、12月8日前,将春、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报县防火办。
                     &&&&&&&&&&&&&&&&&&&&&&&& 昌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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