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二字古文表达乡愁的古诗文名句腾云的意思

& & 古时的“睡”字,不作“睡觉”讲。《说文》释曰:“睡,坐寐。”就是坐着打瞌睡。“目”从上向下才是“垂”,躺着就不是“睡”了。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此处的“睡”就是“坐寐”——打瞌睡。如果理解为秦孝公时时躺下睡大觉,不仅语法上讲不通,情理上也说不过去。《战国策·秦策》记载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欲睡的“睡”也是打瞌睡,不然就讲不通。    “睡”是“坐寐”,那么古代表示“睡觉”的字又有哪些呢?  《说文》又说:“寐,卧也。”“寝,卧也。”说明“寐”和“寝”都是“睡觉”的意思。《诗·卫风·氓》中的“夙兴夜寐”至今仍在使用。《诗·邶风·柏舟》的“耿耿不寐”、《国语·晋语》的“归寝不寐”以及我们现在说的“梦寐以求”等等都是这个意思。至于“寝”字,古籍上也是数不胜数。《论语·公冶长》中的“宰予昼寝”,《论语·乡党》中的“食不语,寝不言”,还有《战国策·齐策》里的“暮寝而思之”等等,“寝”字都是“睡觉”的意思。包括我们现在说的“寝室”也是源于此。  除此以外,古代指“睡觉”的词还有“眠”“卧”等等。《后汉书·第五伦传》记载:“吾子有疾,虽不能省视,而竟夕不眠。”《论衡·订鬼》说:“暮卧则梦闻。”文中的“眠”和“卧”都是作“睡觉”讲。  “睡”字从“打盹”转化为“睡觉”,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到了唐朝,“睡觉”已开始普遍使用。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里有诗为证:“自经战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白居易《长恨歌》也有“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之句。“睡觉”“睡眠”的出现,并没有让“寐”“寝”“眠”“卧”等字消失,相反,它们还联起手来,共同丰富了“睡觉”的词库,为汉语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古代也有裸婚浪漫 & &【刘邦与吕雉】  歪打正着,慧眼识英才。刘邦起初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泗水亭长,也就相当于现在的街道干部,囊中羞涩,生活窘迫,但他脑筋却十分灵活。吕公过生日的时候,刘邦也赶去祝寿,但是因为没钱买礼物,只能报了假礼单混了进去。事情败露,吕公本来想看看是哪个无赖敢做出这等事,结果却和刘邦一见如故,请入上席就座。这次刘邦不但白吃了一顿大餐,而且吕公还不顾老伴的阻拦,执意把待字闺中的女儿吕雉嫁给刘邦,吕雉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吕后。穷刘邦娶得富家千金后,青云直上,最终成就一番帝业。我们不得不感叹刘邦的老丈人吕公慧眼识英才!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  凤求凰,一曲定终身。司马相如本来是个才华横溢却郁郁不得志的穷酸书生。有一次他赴大富豪卓王孙家宴饮,卓王孙有个女儿叫卓文君,司马相如以一曲《凤求凰》赢得了这位巴蜀第一美女”的心。但文君的父亲却不同意女儿嫁给这个穷小子,卓文君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不计较司马相如家徒四壁,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裸婚”私奔,虽当垆卖酒,但日子过得清苦而甜蜜。后来卓父心疼女儿,给了他们一大笔钱,从此司马相如的事业进入上升期,还被汉武帝征召入宫。  【朱元璋与马秀英】  同甘共苦,潜力股成为绩优股。朱元璋自幼贫寒,父母死于瘟疫,孤苦无依,年纪不大就被迫进入寺庙做了小沙弥,后来背井离乡,云游四方。朱元璋25岁时参加了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元朝暴政。他在郭子兴手下屡立奇功,因此郭子兴便把养女马秀英嫁给了他。郭子兴死后,朱元璋成为起义军首领,后来他率军推翻了元朝统治,建立了大明王朝。他的贤惠妻子马氏被民间称作“大脚马皇后”,这位马皇后生于乱世,有胆有识,在艰难困境中全力帮助丈夫成就大业。母仪天下之后,也始终不忘民间疾苦,时常用自己的言行规劝朱元璋。朱元璋曾言“家有贤妻,犹国之良相”。“我”在古代不是“我” & “我”在古代是一种兵器,不是现在第一人称代词“我”的意思。现在的“我”与“伐”、“战”、“戟”、“戣”这些打打杀杀的字长得很像,说明“我”在古代与它们是近亲,与现在“我”的意思相差十万八千里。  《说文解字》上说:“我,古杀字。”“我”这种武器盛行于商至战国时期,秦以后逐渐消失。根据现藏于故宫博物院西周时期的青铜“我”和现藏于陕西扶风博物馆西周时期的青铜“我”来看,“我”的形状有点像《西游记》里猪八戒扛的铁筢子,只不过“我”是三根齿罢了。“我”是一种短兵器,装上长柄后才能用于战场上砍杀,那尖尖的三角刺砍将下来时,一般的皮甲胄都是难以保全的。  在古代“我”是兵器的时候,人们使用的第一人称代词是“朕”、“寡人”、“不才”、“不佞”、“小人”、“贱民”以及“余”、“吾”等等,当然使用最多的还是“余”“吾”二字。那时候“朕”、“寡人”都不是皇帝的专用词,《尔雅·释诂》中解释说:“朕,身也。”秦始皇统一天下后,规定“朕”只能是天子自称。至于“寡人”,更是大众用词,《诗经·邶风》中就有“先君之恩,以勖寡人”等等,“寡人”到了唐代,才成了皇帝的专称。  “我”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用,最早见于殷商时代的甲骨文中,当时的“我”作为代词用,指的是“我们”。“我”是怎样由兵器转为人称代词的呢?原来“我”是会意字,它从戈,戈是古代具有代表性的武器,很容易激起大家的斗志,所谓枕戈待旦,大丈夫当“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因此武士们常取戈自持,凡持戈之人,皆归属我方,“我”便引申出表示自我的意思,从那时沿用至今,再也没有变动过“我”的意思。曹丕用“甄嬛体”写勒索信? & & 一种名为“甄嬛体”的对话风格越发的流行起来,动辄“本宫”、“私心里”、“极好的”等用语在网络上真真儿火爆起来,不过本公(并非宫)私心里冷眼看去,其实“甄嬛体”在我们这个讲究含蓄的文化大国,已流行好多年,无非是用一大堆文雅用词,拐着歪来表达意思,尤其是不好启齿的时候。也就是不说人话。&  如果你私心里想要一个东西,执念深种,旁人绝难分毫左右,却不好开口,该咋办?让三国时的曹丕来告诉你该怎么表达吧。曹丕的一封信,从文意表达的技巧而言,真真儿是“甄嬛体”的穿越版。&  强行索取下属的玉玦后&又写信否认是勒索&  据史书《魏略》的记载,当曹丕还是魏王太子的时节,他老爸曹操西征汉中,和刘备开战。曹丕坐镇孟津一带,大概闲得慌,想弄点好玩的东西,忽然听得南阳人士宗惠叔讲,魏王的重臣,国相钟繇手里有一块美玉,具体而言是一块玉玦,美好无双,天下罕见。曹丕听闻,不禁犯起馋来。&  在这里岔开一笔,介绍一下钟繇。钟繇何许人呢?那可是大大了不起的人,学书法的人不可不知道钟繇,小楷这一书法模式,传闻是他首创的,和着后来的王羲之,并肩称为书法界的“钟王”。从当时的军界政界而言,钟繇也是了不得的人物,曹操早年就授予他关中地区武装部队总司令一职,并且授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没有请示的情况下进行部队部署的特权。老曹对他政绩的评定是“使朝廷无西顾之忧”。读过演义的人不可不知道,钟繇的儿子钟会,是和邓艾一起灭蜀国的名将。&  索玉或是政治试探&  如此重要的一个人物,拿着如此重要的一块美玉,可谓树大招风,不惹事也难。曹丕看上了,急着要这宝物,偏偏咱们曹公子是个有文化的人,有文化而贪婪的人,都有一个通病:矫情。曹丕觉得开不了口,因为开口向下级要东西挺没面子的,他只好托人转述。兄弟间最好说话,于是他找了弟弟曹植,说如此如此,我想要钟繇手里的美玉。曹植也不好直接跟钟繇讲,于是又托人转述,这种含蓄地滚着皮球的话终于到了钟繇的耳朵里。&  钟繇二话没说,立即将宝物奉送给了未来的领导,“繇即送之。”按现在的说法,是迅速送过去。从这个飞速的举动来看,我猜测钟繇私心里是这么想的:你问我要玉,无非是试探我的政治取向,试探我对你的效忠程度,我对你百分百效忠,行,给你。可谓一片冰心被你握。&  这可能是一次政治试探,然而,不成人之美,夺人所好,毕竟不是君子所为。三国虽是个乱世,但古风犹存,斯文未丧,做人还是有底线的,曹丕拿了心仪的美玉,总觉得欠缺些什么,总得给人家一个有文化含量的说法,于是,作为当时大才子的他,提笔给钟繇写了一封解释信。这封信曲曲折折,大费周章,尽拣好听的说,尽不说人话,目的就是给自己的勒索行为进行解释,《三国志》裴松注解中进行了全文引用,这里就不再赘述,且根据曹公子行文的技巧章法,用“甄嬛体”再演绎一次。&  明明想占有钟繇的玉玦&却用大量篇幅表白自己对玉的钟爱&  “素日里听闻说玉是用来比喻君子的,想必是极好的,连诗人都夸过的。本公(戏用本宫)早前私心里就晓得天下的美玉总脱不过这四大玉的影子去:无非是晋国的垂棘,鲁国的玙璠,宋国的结绿,楚国的和璞,那价钱真真儿贵,能买下一座城池去。过去说到它们的人海了去,到后来也没个休(有称畴昔,流声将来)。想来这四大美玉的模样儿,定是白得像脂肪,黑得像油漆,红得像鸡冠,黄得像栗子(白若截脂,黑譬纯漆,赤拟鸡冠,黄侔蒸栗),好看得紧,若是佩戴,定衬肤色,效果那是极好的。本公也只是悄悄地听得人讲它的好处,倒是不曾亲眼见过这货。本公倒是想佩戴一番,虽是德行配不上美玉,才能不如诗人,只是私心里仰慕(私所慕仰),倍感力不从心,却也不负恩泽。”&  话到这里,绕了一个大圈,尽谈些美玉的文化和历史,先给自己的勒索行为戴上一个堂而皇之,光辉灿烂的文化的帽子。&  说人话:我喜欢美玉。&  “这四大美玉是极好的,只可惜不曾流传得下来,心里头只有这么个念想:能见着面儿就最好不过了。那宝物如今越发的罕见难求,总遇不着真货,为此寝食难安,消减了饮食的兴致,每每思之,颇觉无限怅惘(私愿不果,饥渴未副)。”&  说人话:碰不到好玉,急得我吃不下饭。&  再下一步,慢慢地亮出自己的意图,可真够能迂回的。“近日里听闻南阳的宗惠叔提起说,您手里头有块真货,可以媲美史上四大美玉,本公听了真真儿替您高兴,我愿表达自己的赞美,虽不是自家之物,倒也可促进友谊,是最好不过的了。&  本想写信赞美,但又怕文辞必是不能表达我意,若是意思表达不周,耽搁了我的意图也就罢了,便是引起您的误会,那就不好了(当自白书,恐传言为审)。实在只能托舍弟曹子建,再转荀仲茂将本公的意思实打实地告诉您。偏生我一早就没这个要拿玉的意思,没想到你是个水晶心肝纯净的人,自然不会在这小事上计较,我的口头表达才到,你倒把玉送来了,这叫我真真儿不好意思。今儿个我算是得了。”&  最后,曹丕赤裸裸地描写自己见到玉石的贪婪情状,“今儿跪着捧着开了盒子,只觉得光芒耀眼(捧跪发匣,灿然满目),那是从心里就喜欢了,这美玉不在于多少,而在于珍惜与否。怎的说我这样一个人物,能见着这稀世珍宝,私心里觉得不般配,真是越说可越不好意思了。要说这美玉吧,个个都喜欢,但最见不得史上那些喜欢沾光取巧的人物,例如秦王,巧取豪夺,出手极是诡异,一点脸面儿也不要,不过我绝不是那秦王之辈,您也犯不着做蔺相如之流。”&  说人话:玉不是我夺你的,是你主动送给我的。&  曹丕的信过去了,钟繇看过,立即回信表达自己的忠心,这信业写得与“甄嬛体”有得一拼,且演绎如下:&  “想来领导您的眼光是极好的,本来早就想上缴给领导,私心里想着领导您那里的货比我的好了去,要是送上来平白地招人笑话。今儿个可真真儿幸运,领导您觉着好,便是我的好,我哪里还敢藏着,因此早早儿地给您送上来,就怕您嫌迟了。这玉看错了不打紧,交错了人可就不好办了。今儿个算是交对人了。”&  说人话:我认了。&  结语:&  今儿个用“甄嬛体”来演绎曹丕和钟繇的书信,不只是为图个热闹,国学热闹固然好,但也不止单单是图热闹的。只是想说明:“甄嬛体”早已流行,料也未必是好事,因为弄得人很矫情,虚伪,拐着歪说话,蒙了人不说,耽搁了事,就不好了。&  然而,话又说回来,曹丕这么曲曲折折地表达自己所要美玉的意图,至少说明那是一个有文化的时代,知羞耻的时代,不好明着抢。能有文化,能知羞耻,就有希望。就怕明着抢,脸面也不要,素质全无,那就极不好了。私心想着,都是21世纪的小主人翁(不是小主),毕竟素质是极好的,若是连三国的人都不如,岂不是辜负时代的恩泽?& 孔子曾想去中小“企业”打工 & & 孔子最赏识的学生颜回,孔子理想中的老板就是颜回这种类型的,孔子甚至说愿意给他打工当经理人。  孔子是圣人,但圣人是一种做人的层次,一种别人给的评价,而非职业,吃饭还得靠职业。孔老师从事过什么职业呢?  在他年幼时,因家庭贫寒,为了谋生,做过一些民间艺人的活,后来的最高职位是鲁国司寇,甚至代理国相。然后被解雇,于是做了老师,带着一群学生在列国漂了一阵,有好几次都人在囧途,最后待在家里编书。  孔子干的工作,大概就这些了,那么,他心目中最理想的职业到底是什么呢?他找工作的态度又如何呢?  孔子职场自白:  开玩笑说最理想的老板是颜回  让我们还原孔子人在囧途时候的一个场面吧。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63岁那年,即公元前489年,孔老师和他的学生们被围困在陈国和蔡国一带,要吃没得吃,要走也走不了,有很多跟随的人已经倒下了,只有孔老师还淡定,肚子里没食物,胸怀中却还有文化和音乐,每日里还坚持讲课,不时地还开演唱会,“讲诵弦歌不绝。”  孔老师这样做,是为了安抚学生的情绪,学生焦躁,但老师不能焦躁,同时,孔老师还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这一天,在分别做了子路、子贡的思想工作之后,将颜回叫入办公室进行辅导,孔老师用《诗经》里关于动物的句子开启话题:颜回同学啊,我们怎么混得这么惨呢,简直就像动物界的犀牛和老虎一样,在旷野上跑来跑去,“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孔老师本来想以一句埋怨的话开头,诱发学生的消极情绪,然后进行辅导。  颜同学不愧是孔老师的得意门生,他反过来辅导老师:“老师,这说明您的学问和理论大得天下没法容纳,您的理论没有被容纳,是天下人的羞耻,不是我们孔家班的羞耻。”  一番话说得孔老师心花怒放,“欣然而笑”,说:这颜家的孩子真有出息,要是你是个大富豪的话,老师我愿意当你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做你的管家“使尔多财,吾为尔宰。”  职业偶像是周公  颜回同学在最艰难的时候,在同学们信心最受动摇的时候,坚持了老师理论的权威地位,孔子在乎的就是自己建立起来的品牌:礼和仁。如今被颜回同学说到心坎上了,孔老师当然高兴,一高兴就说出了自己最向往的职业:“职业经理人”。哪怕是给学生当管家,也心甘情愿。那么,也说明在孔子的心目中,理想的老板就是颜回同学这种人。可惜颜回同学的资产状况实在是有负老师的厚望,连饭都吃不饱,遑论聘请老师当管家了。  由此可见,孔子最心水的职业确实是“职业经理人”,他不喜欢创业,他精心重塑了商朝和周朝遗留下来的礼,打出“仁”的品牌,而这些都不是用来当老板的,是用来打工的,是用来找一块试验田来实现自己的策划方案的。  那么,孔子的职业偶像是谁呢?就是周朝最有名的“职业经理人”——周公,无怪乎他老人家经常在精神上搞穿越,穿越五六百年去见周公,可能是向他请教管理经营之道吧。  有一个细节能说明这一点。在孔子56岁那年,即公元前496年,孔子成为“鲁公司”的代理管家,“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他老人家那个乐啊,史载他“有喜色”。  圣人不淡定,影响很不好,学生们有点不解,问:“老师,您平常教导我们要淡定,祸来了不要怕,运气来了不要喜,您今儿个怎么自己先不淡定了?”孔子老老实实承认说:“老师我是说过这话,但我今天高兴是因为从此可以礼贤下士,这是君子之乐,跟升职没半毛钱关系。”不管孔老师怎么解释,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管窥到孔老师是多么在乎“职业经理人”这个职位。  孔老师是个很专业的“经理人”,在“鲁公司”干得不错,最能说明他工作业绩的是:引起了竞争对手“齐公司”的恐慌。在竞争对手的介入下,孔老师不得不辞职。  从此,孔老师就急着找新工作。  孔子也妥协:  只要能实现理想&小“企业”也愿意去  从56岁那一年开始,孔老师就失业了,他其实很着急,从高尚的动机而言,“鲁公司”这块试验田没了,得到别处去找,好培植他的策划;从浅近的动机而言,就是要谋一日三餐。据儒家经典《礼记·檀弓》记载,孔子想去楚国找工作,他心情很急迫,先派子夏去联系单位,然后又派冉有去联系,这样接二连三派人去联系的目的是什么呢?他的学生有若说:咱们老师这样做,是不想让自己陷入物质上的贫困,“以斯知不欲速贫也。”手里头没有职业,没有单位聘用,连圣人也慌张。孟子也说过,孔子和学生们还在准备生火做饭的时候,一听说有“公司”意欲聘用他,他老人家赶忙放下正在淘米的篮子,跳上马车就赶路。  曾经有几份很好的工作机会摆在孔子面前,孔子也很珍惜,但总是有人作梗。“齐公司”要聘用他,结果晏子作梗,说孔老师是个古董,不顶用;“楚公司”要聘用他,甚至要给他一家方圆七百里的“分公司”去操作,结果子西作梗,说怕管不住他和他的孔家班。  孔老师郁闷之极,他一时间想转移工作的空间,他曾经想到过去海外发展,据《论语·公冶长》记录,孔子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我的策划不能实施,我就坐一条船去海外发展。  在那个时代去海外当然是不现实的想法,于是孔子也在观察本土人才市场的变化,看有没有上市的新“公司”供他施展手脚。  将自己比作没用的葫芦  机会来了,据《论语·阳货》记载,有一年,有个叫公山弗扰的“小企业家”,占据了一个叫费的地方,自己创业,这是一家典型的中小“企业”,不要说跟“楚公司”、“齐公司”相比,就是和弱小的“鲁公司”都没得比。公山弗扰看中了孔子,给他发来聘用书,孔子很想去,子路同学实在看不下去,说:老师,找不到工作我们就认了,何必去那种地方,丢脸啊。  孔子却认真地说:人家诚心诚意招我去,肯定不是说着玩的,要是真的重用我,让我当经理人,我肯定能在东方重塑一个强大的“周公司”。“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言下之意,我孔子会和周朝的“经理人”周公一样优秀。  又来一个机会,还是《论语&阳货》的记载,当时的“晋公司”有一个叫佛肸的小混混,占据了中牟,开了一家“公司”,也给孔子发了聘请书,孔子也想去。还是子路同学很生气,很不赞同老师自降身价去那种地方。孔子有点沮丧地说:我又不是挂在门口的葫芦,就这么吊着悬着不能吃。“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  这两起招聘案,没有下文,估计是孔子不敢试水,毕竟形势强过人,那样的小“公司”生存能力太差了。  八卦一下:孔子的年薪是多少  关于孔子的年薪,《史记》是有记载的。  就在他去卫国谋职的那一年,卫灵公问到孔子的待遇问题:“孔老师,您在鲁国任职期间,年薪多少?(居鲁得禄几何)”孔子回答:“奉粟六万。”  那时候的薪水都是以粮食为计算单位的,例如汉朝的太守被称为“两千石”,就是说年薪是相当于两千石粮食。孔子的薪水大概是相当于小米六万斗吧,卫灵公起初还厚道,就按照孔老师在鲁国的待遇发放年薪。  但过了一阵,又觉得心痛,于是就派人监督孔老师,孔老师这年薪也拿不安稳,于是再度走人,再度漂泊。(刘黎平)古代女子也穿高跟鞋 & & 有媒体报道,一个女孩从16岁开始穿高跟鞋,到31岁的时候,足部变形,只能拄拐杖行走,网络称之为“高跟鞋事件”,让众多爱高跟鞋的女士“谈鞋色变”。  古往今来,女性穿鞋并不只是为了走路,讲究的是“足下生辉”。据有关记载,2200多年前,周朝女性所穿的礼履,就是圆头高底的鞋子,姑且称之为“古代高跟鞋”。  《玉台新咏》中有首《和湘东王名士悦倾城》诗:“履高疑上砌,裾开特畏风。”写得很形象,那“高跟鞋”是有相当高度的,否则,脚还没有抬,怎么就让人看着像上了个台阶呢?这是1500多年前梁代女性的穿鞋情形。  唐宋时期也有“高跟鞋”。宋代书法家米芾在《唐文德皇后遗履图》的跋中记述,唐代长孙皇后的鞋子“以丹羽织成,前后金叶裁云饰,长尺,底向上三寸许。”这种“高跟鞋”底高三寸多,下底窄小,时人给这样的鞋子起了个很诗意的名字叫“晚下”,寓意为,鞋子的底是慢慢落下的,高而危。  这种鞋子适合“妇人短者着之”,在宫廷贵妇、大家闺秀中很风行。——如今流行的女式坡跟鞋,类似于这种叫“晚下”的高底鞋,脚底如同踩了块砖头,让人视觉有沉重之感。但是,女性因此“增高”近10厘米。而那些不是高底的鞋子,当时统称为“远游履”,相当于运动鞋。  中国古代礼教讲究妇女的衣裙要曳地,但这不是为了漂亮,意在防“走光”。在封建专制严重的明朝,妇人的衣裙是要把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包住,最好又不妨碍走路,于是,“衣曳地则覆履,惟见底,故底高。”可见,明朝女性鞋子的底高,不仅仅是为了增高炫美。  明清两代,裹脚之风盛行,尤其是山西、陕西、甘肃一带近似疯狂,“甚至以足之纤巨,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裹脚的妇女也有适合自己脚型的“高跟鞋”。  清朝刘廷玑在《弓足》一文中叙述:“自缠足之后,女子所穿有弓鞋、绣鞋、凤头鞋,而于鞋之后跟,铲木圆小垫高,名曰高底。令足尖自高而下着地,愈显弓小。”这种“高底”较之前朝的“高底”更接近于现代的“高跟鞋”。  穿着这样的“高底”,小脚女子的整个身体重量的着力点都在“弓小”的脚尖上,相当痛苦,所以走起路来颤颤巍巍,娇喘呼吁,所行难远,但使得女性身材显得高挑,并且惹人怜爱。女为悦己者容,小脚穿在“高底”里,成了当时的风尚。  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禁止满族妇女缠足。满族妇女也有属于本民族风格的“高跟鞋”,“八旗妇人履底厚三四寸,圆其前,外衣通长掩足”,其形制是鞋底中间高出数寸,中微细,也叫“高底鞋”。  满族“高底鞋”的跟的形状有两种:一种是鞋跟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称为“花盆底”;另一种是鞋跟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和落地的印痕像马蹄印,所以称为“马蹄底”。  满族“高底鞋”的木底高跟一般高度为5-10厘米,最高可达25厘米。这样的高度,恐怕令现在的“高跟迷”们也惊讶艳羡吧!  清代爱美的满族妇女除了在“高底鞋”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分外别致。  穿这样的“高底鞋”的女性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满族贵族中青年女子,由于鞋子底部厚而且面积小,以及用力的关系,穿鞋的人走路必须慢且稳当,反而显出女性的婀娜多姿、端庄秀美,相当有范儿。这在清中期的宫廷里相当流行,并且逐渐传至民间。  关于满族女性为什么穿“高底鞋”有不同说法。一种说法是,满族自古就有“削木为履”的习俗,古代满族妇女经常上山采集野果、蘑菇、打柴禾等,为了防止虫蛇叮咬,就在鞋底绑缚木块,制作得日益精美,发展成了后来的“高底鞋”。  另外一种传说是满族的先民为了渡过一片泥塘,夺回被敌人占领的城池,便学着白鹤的样子,在鞋底绑上了高高的树杈顺利渡过泥塘,取得了胜利,达到报仇雪恨的目的。为了“忆苦思甜”,纪念高脚木鞋的功劳,后代满族妇女们便穿上了这种“高跟鞋”。这个故事把女性爱美的情思赋予了英雄史诗的壮美,很有趣。  作家亦舒说过:“女人的堕落是从高跟鞋开始的。”爱美嘛,难道有罪?其实,任何时代的女性穿“高底鞋”、高跟鞋等等,无论说法再多,肯定与追求美、拽人眼球有绝大关系。  为了美,古今中外的女子,受罪吃苦,却趋之若鹜,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福祸生肖 & & &生肖也叫属相,是代表十二地支的十二种动物,作用主要是用来记录时间,特别是记载人出生的年份。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十二生肖往往象征吉祥,远古时的先民已将龙、虎、猴、兔等制作为吉祥物佩戴或装饰,古代的建筑、陵墓、服饰、器皿上有许多生肖动物形象,如腾云的龙、矫健的马、斑斓的虎、狡黠的兔等等,都具有象征吉祥的意义,也反映了人们对生肖的崇拜。  人们对生肖的崇拜也随之带来了生肖禁忌。过去,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六禁止杀鸡、狗、羊、猪、牛、马,这种习惯,表现了农业社会对生畜的珍视。然而,在封建社会,许多统治者不但对自己的名字讳莫如深,不许人用,甚至对自己的属相也敬若神明。  宋徽宗属狗,兵部侍郎范致虚拍马屁,上奏说:“十二宫神,狗居戌任,为陛下本命。会京师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于是,徽宗下令禁杀九州之狗,违者格杀勿论。一时狗运亨通,狗仗人势,日汪汪,夜狺狺,骚扰百姓。一次北方使节访宋,其随从卫士,有穿狗皮袍子者,徽宗知道者,认为有辱尊严,第二天晚上此人失踪,对方提出抗议。双方交恶由此而生。  元仁宗肖鸡,认为“雄鸡一唱天下白”,司晨有功。他一登基就在大都告示民众,禁止在京城内外倒提鸡,有虐待鸡者,必严以处之。有一白丁宰鸡烹之,沿街叫卖,名曰“烧鸡”,肉鲜味美,生意兴隆。一日他从乡下收鸡回城,被巡兵发现,令其将网袋所缚之鸡,全部解开,放生于野,留一鸡抱于怀,游街三日后,押回原籍。  明武宗朱厚照属猪,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他竟然诏令全国:“养豕之家,易卖宰杀,固系寻常。但当爵本命,既而又姓,虽然字异,实乃音同,况兼食之随生疮疾。”严禁喂养买卖宰杀。违者充军。  清代慈禧太后出生于羊年,传说一次生日,宴大臣于颐和园,席间艺人献演《苏三起解》,慈禧听得眉飞色舞,不时点头,吩咐要重赏。不料,当听到“我好比羊入虎口,有去无还”时,慈禧怒容顿起,喝令停演,“犒赏”他们的是棒打其臀。羊虎相克,慈禧还命人对近身太监及宫女逐个查问,凡虎年生者,一律严惩,当众杖责,然后逐出宫门,流放北漠,以图吉利。有一宫女不堪凌辱,只好“虎入羊口”,自缢身亡。(雷克昌)古人剃须是“耐”刑 & &“耐”字如今是承受得起、经受得住的意思,比如耐烦、耐寒、耐用、忍耐等等。但它在古代是一种刑罚——“剃须”的意思。以上那些词语只不过是它的引申义罢了。  “耐”是一个会意字,从“而”从“寸”。要想了解“耐”字,还得从“而”字说起。“而”现在是一个连词,表示并列、承接、假设、因果、转折等义,有时也作代词或副词用,但这也都是“而”的假借义,在古代,“而”的本义是“胡须”的意思。我们认真看一下,“而”还真有点“胡须”的样子哩。  “而”在甲骨文中是一个象形字,向下垂的四条线像胡须之形。金文篆文的字形还有点胡须的样子,到了楷书时,“而”字完全线条化了,就变成了今天的“而”字。《说文解字》曰:“而,颊毛也。像毛之形。”戴震注《周礼》时也说:“颊侧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意思就是说,脸的两侧长的毛叫做“之”,也就是鬓角;往下垂的毛叫做“而”,也就是胡须。如今“而”的本义已消失殆尽,留下一个子女“耐”字还有点“而”的血脉。我们知道了“而”的本义,“耐”字的古义也就不难理解了。“耐”字从而从寸,“寸”就是法度、刑法。它的本义就是在“胡须”上实施刑罚,也就是“剃胡须”。“剃胡须”在古代是一种较轻的刑罚,它比赵匡胤发明的“刺配”要好受多了。古人以长须为美,若犯了轻罪,达不到剃去头发的就剃去胡须,以示羞辱和惩戒。《后汉书·高帝纪》:“耐罪亡命。”注,“耐,轻刑之名,一岁刑为罚作,二岁刑以上为耐。”就是剃掉胡须两年以上才叫“耐”。《睡虎地秦墓竹简》:“从事有亡,卒岁得,可论?耐。”这里的“耐”都是“剃胡须”的意思。  由于剃掉胡须不伤及皮肉,所以人们都能承受得了,因此“耐”字又引申出了“受得住”、“禁得起”之义。《荀子·仲尼》:“能耐任之则慎行此道也。”《齐民要术·种椒》:“此物性不耐寒。”杜甫《兵车行》:“秦兵耐苦战。”等等,这里的“耐”就不是“剃胡须”而是“受得住”“禁得起”的意思了。  现在“耐”字与“而”字一样,早已失去了它的本义,只剩下它的引申义了。但我们了解“耐”字的过去,还是有利于“耐”字更好地为今天的我们服务的。刘绍义古人洗澡是大事 还曾用来防考试作弊   &在史书中,沐浴总是与“斋戒”、“更衣”连在一起,放在皇帝登基、臣属朝见、祭祀庆典等重大活动之前,以体现庄重肃穆,堪称是古代中国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之一。  但我极是怀疑,古人对洗澡这事,似乎从政治上抓得比较紧,生活上抓得比较松。比如《太平御览》引自《汉书》的“汉律,吏五日得一休沐,言休息以洗沐也。”那是说汉代规定官吏们工作五天、“休沐”一天。休息日与洗澡紧紧相连,另一方面似乎也说明,那时的官吏也许曾经因为长期不洗澡而影响官容官貌,以致不得不从法律上对“休沐”大事作出明确规定。  这绝不是胡思乱想。你看白居易的《沐浴》一诗:“经年不沐浴,尘垢满肌肤。今朝一澡濯,衰瘦颇有馀……自问今年几,春秋四十初。”四十多岁的人了,竟能多年不洗澡,而一洗之后,还沾沾自喜于搓掉了几层陈泥、“衰瘦”不少。此情此景啊,若不是他老人家亲笔留下供词,我们后辈如何想像得来?而从白老先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笔调,似乎可以想见,古人生活中的洗澡,只怕也不是常有的事。  说来也有道理。古时候没有热水器和浴缸淋浴房,洗澡委实不太方便。《孝经》上又说“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可示人”,更为公共澡堂的出现设置了伦理障碍。唯一方便洗澡的大概只有皇帝了。《明史》载,皇廷内宫设有“混堂司”,配“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员,掌沐浴之事。”这说明皇帝的澡堂及其职工都是有正式编制的,毕竟天下人洗澡之事小,皇帝沐浴之事大。说到皇帝洗澡,就不能不提到白居易的《长恨歌》,“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唐明皇的洗澡,不但场面够宏大,而且内容够香艳,还大书特书闹得千百年后人人皆知,更是够嚣张。  历史上洗澡还曾是反考试作弊的重要方式。《金史》记载当时的科举考试之前,考生们都要由不识字的士兵搜身以防作弊。后来有人指出,“搜检之际虽当严切,然至于解发袒衣,索及耳鼻,则过甚矣,岂待士之礼哉!”遂向皇帝建议“使就沐浴,官置衣为之更之,既可防滥,且不亏礼”,并得到许可。通过考前洗澡并提供制式服装,既防作弊又不“亏礼”,真可谓有理有节。(刘俏到)观音菩萨的性别是男是女 & & 观音菩萨的性别是男是女?又是个问题。历来很多人对此做过不少研究,而平常一般学佛的人也常问,到底答案为何?  其实,我们中国佛教徒一般所供奉的观音菩萨像,虽是女身;但依佛法的道理,一切诸佛菩萨成就菩提时,皆是非男女之相,此非男非女之相,并非平常医学观念中的阴阳人,而是超越男女相的限制,不执著于任何一边,可做完全自由的变现,亦即是「即男即女」,随缘示现,应化无穷。诸位若从观世音菩萨普门品中的两句话,「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便可体会出这个「非男女相」的道理。  所以,这两句话我们学佛的人千万记住。一切佛菩萨不离人间,不离六道轮回的任何一道。观世音菩萨的踪迹,你不一定要到寺庙中求,不一定要到南海去找,说不定你在街上遇到一个最穷苦、最可怜的人,那个就是,只是你有眼无珠,不认识而已;如果此时你行一些慈悲,做一点布施,那便得大利益了。或者一个你看了最不顺眼、最讨厌的人,也可能是观世音菩萨的化身;甚至可以说每个人家中都有一尊观世音菩萨,或许是你太太,或许是你先生,或许是你爸爸,或许是你妈妈。  有人学显学密,东拉西扯,最后念观音圣号,往往烦恼一来,或者遇到危难,便念道:「我的妈!」这个没错,本来观世音菩萨就是我们的妈妈嘛!我们的妈妈也就是观世音菩萨(本省人也有人称观音菩萨为「观音妈」)。世上没有比母爱更伟大的了,学佛能依此精神而修,那是很容易上路的。也因此,观世音菩萨现女身的场合,非常之多,以母爱的光辉来照应我们。  在中国历代所流传观音菩萨的画像,有男性留胡子的,有出家现和尚相的,有道士身的,乃至现为百兽飞禽,各式各样,种类非常之多。而大部份在三国以后,魏晋南北朝之间,已多画作女身的模样,面庞和姿态都非常华贵漂亮,但不失庄严稳重的气质。目前有些街上的观音瓷像,又搽口红,又涂脂粉,总觉得不大对劲。当然菩萨是以种种璎珞珠宝庄严其身的,加以口红脂粉并无不可,然而基本上慈悲喜舍的神圣感,应是不可或缺的。  由于观音菩萨是这么慈悲,这么不辞辛劳地在我们人间济物利生,因此清代有位女诗人金云门女士写了两句名诗:「神仙堕落为名士,菩萨慈悲念女身。」一方面描写她自己的丈夫,同时也影射天下文人;一方面感念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特别与所有世间女性有缘的愿心。观世音菩萨非常同情这个世界女性们的苦恼,女人家的问题太多太多了,往往欲诉无处,上不敢对父母亲言明,下难以向儿女启齿,如果再碰上一个不懂体贴,不知怜香惜玉的丈夫,那也只有默默叹息,无语问苍天了。此时观世音菩萨正是这些女性们在精神上最后唯一的凭借与依持。金云门女士这首切身体验有感而发的诗句,在我看来是所有赞颂观音菩萨文词中最动人细腻的一首。  观音菩萨在这个世界上常现女身,以慈母的德性与形像,抚慰一切有情种种的苦痛。我们若能深切了解世上一般妇女们作为一个女人的甘与苦,那么也便差不多能体会得这个世界种种不同的生活滋味了。戏曲界为何称为梨园行 & &“梨园”这个词,很多人都耳熟能详。京剧界追根溯源就到了“梨园”这个地方,于是,就用了“梨园”的名称,世代相传,称戏曲界叫“梨园界”,这一行业叫“梨园行”。戏曲演员们为“梨园弟子”,而有几代人从事这个事业的家庭为“梨园世家”。&  过去戏曲界大都是世代相传,子承父业。这样世世代代的传了下来。因为老祖宗曾是“梨园行”的艺人,因此,这个家族就被称其为“梨园世家”。&  比如京剧界最负盛名的梅兰芳先生的家庭——梅家。第一代梅巧玲是唱旦角的,第二代梅竹芬也是唱旦角,梅兰芳的伯父梅雨田为琴师,到了第三代梅兰芳更是旦角里的名角,梅兰芳的儿子梅葆玖、女儿梅葆钥,前者唱旦角、后者唱老生。  再举一例:梨园界有名的谭家。第一代谭志道是老旦,第二代谭鑫培唱老生,第三代谭小培唱老生,第四代谭富英也是唱老生,而第五代谭元寿则是文武老生,第六代谭孝增又是唱老生的。&  像这样的例子在京剧界数不胜数,这些都是有名的“梨园世家”。至于“梨园”一词从何而来,得从过去戏班供奉的祖师爷唐明皇,也就是唐玄宗李隆基谈起。&  据史载:“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人,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  李隆基年幼即喜爱歌舞。在六岁时,有一次他的祖母,也就历史上有名的女皇帝武则天大摆盛宴款待群臣,李隆基即席秀了一段歌舞表演,博得在座群臣的赞赏!李隆基继位后,在公元七一四年大力提倡歌舞、戏曲,选定了“梨园”做为活动场所。  “梨园”是当时唐朝离宫别殿里一个广植梨树的果木园,是供帝后、皇亲国戚们饮宴、游戏的地方。李隆基自选乐师与宫女,集中在“梨园”学习歌舞戏曲,自己培训演员,遇有不到之处,亲加指正。他所成立的这个歌舞戏曲班子,可以说是历史上第一所规模宏大的国立戏曲学校。因为第一个戏曲班子建立在梨树果园中,所以后世戏曲演员就被称为“梨园行”。东床快婿的由来   &这个故事发生在晋代,《晋书》上这样写着,晋代有两个世家大族,一个是谢家,一个是王家,就是王导和谢安。王谢家族就是刘禹锡的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中提到的两大家族。王家在东晋时代非常有名,而且他的子弟都非常出色,他的领头人是叫王导,是一个高官。&  当时朝廷上有一个太尉叫郗鉴,他希望给自己的女儿招一名乘龙快婿。他听说王家的子弟都非常优秀,所以他派了一个门生去找王导讲明此意。王导同意了,并邀请他到东厢房去看,王家的子弟,包括儿子、侄子等都在那。门生逐个观察以后,就回去向太师禀报。他说,王家的子弟看上去个个是青年才俊,藏龙卧虎,但是他们一听,我们是要来招女婿以后,态度就显得非常矜持,不自然。但是唯有在东厢房的东床上面有一个青年人,他躺着,袒腹而食,就是露着肚子在吃东西,独若不闻,根本不把这个消息当成一回事。太尉一听到这里,马上脱口而出,可以了,此人真是佳婿。第二天,他再去派人去打听这个青年人是何许人也,原来此人就是历史上鼎鼎大名的书法大家——王羲之,人称他的书法是古今之冠,描绘他的书法是飘如浮云,矫如惊龙。这个故事说明一点,一个人主要是在于内在的才华,而不在于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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