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村级防疫员考核办法的待遇怎么这么低,一年防疫1400户只有5000元的报酬别的待遇什么都没有

动物防疫服务社员工的基本工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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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9 &
关于提高基层兽医和动物防疫员工资待遇加强队伍建设的通知 三场、镇,各有关单位:基层兽医和动物防疫人员是实施动物防疫工作的主力军,担负着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最前沿任务。2004年以来,管理区实行了几轮兽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动物防疫工作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对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管理区现行的兽医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在实践中逐渐显露出来,正在或可能影响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突出的问题是,场镇兽医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工资待遇低,队伍不稳定;动物防疫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明确、管理松散;动物防疫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等。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场镇兽医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工资待遇,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盟行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进一步加强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锡署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如下: 一、按照向一线倾斜的原则,提高场镇兽医人员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工资待遇(一)  场镇兽医人员的基本工资从现在的每月60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从2009年3月份开始执行;同时,场镇兽医按春季牲畜防疫头数,每只成年小畜或每头牛每年计提0.65元作为浮动工资,于每年年中发放40%,年末发放60%。(二)  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保底工资定于每月600元,其中,按月发放300元;根据春秋防疫考核结果和承担牲畜免疫注射工作量,参照兽医浮动工资的计提发放,每半年累计发放剩余部分。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工资标准,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执行。(三)场镇兽医人员在现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统一纳入管理区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基层动物防疫员在聘用期内统一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支付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支付,单位支付部分由管理区财政承担。二、按照合理密布,不留死角的原则,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一)  基层动物防疫员的配备标准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划区分片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基层动物防疫员聘用数量,确保动物防疫员配备不留死角。基层动物防疫员聘用数量根据牲畜存栏数确定。根据牲畜存栏数和牧户分布特点,在管理区范围内划定若干个动物防疫小区,每个小区的日历年度牲畜存栏数原则确定为1万个羊单位(大家畜1折5,猪1折3、家禽5折1),每个动物防疫小区配备一名基层动物防疫员。动物防疫小区的划定和基层动物防疫员的聘用具体意见,由场镇畜牧兽医站提出,经兽医局审核,报管委会同意后执行。(二)基层动物防疫员的聘用条件1、户口在乌拉盖管理区(住址在本动物防疫小区内的优先聘用);2、热爱兽医工作,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畜牧兽医专业知识;4、年龄45周岁以下;5、持有管理区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员证》。(三)对基层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受兽医部门和所属场镇双重领导,在场镇畜牧兽医站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场镇畜牧兽医站与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三、按照责任到人、到小区的原则,建立防疫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动物防疫工作由场镇兽医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共同承担,并建立层层负责的动物防疫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一)  实行划区分片负责制。每个基层动物防疫员负责固定的一个动物防疫小区的动物防疫工作。每个场镇兽医负责管理若干基层动物防疫员,并参加动物防疫具体工作。动物防疫小区内的动物防疫质量,首先由基层动物防疫员负责,场镇兽医负连带责任。(二)  实行动物防疫员手册制度。兽医局统一印制动物防疫工作手册。各场镇畜牧兽医站和每位兽医、基层动物防疫人员要详细记录并掌握负责区域内的牧户基本情况、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为年终考核评比和防疫质量追溯提供依据。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管理区兽医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评分办法,对基层兽医和动物防疫人员进行考核。其中,对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免疫密度和质量的考核,于春秋两次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常年补针、动物疫情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情观察、疫情报告、参加疫情扑灭、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档案和畜禽养殖档案的建立、填写《畜禽免疫登记册》等工作的考核,全年随机随时抽查进行。根据全年考核成绩,每年评选4名优秀场镇兽医和4名基层防疫人员,每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不合格的场镇兽医和基层防疫人员,予以解聘和取消上岗资格(有效期一年)。五、保障基层防疫人员工作经费及防疫物资供应场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根据牲畜防疫头数预算,并按时足额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兽医局商财政局提出,报管委会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场镇畜牧兽医站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动物防疫经费,保证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基层防疫人员在场镇畜牧兽医站的具体组织下开展工作,其工作经费由场镇畜牧兽医站承担,不再另行安排基层防疫人员工作经费。管理区统一供应基层防疫人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的防疫器械和防护用品。附件1:场镇兽医人员的职责附件2:基层动物防疫员职责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1:场镇兽医人员的职责 1.    宣传贯彻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    按照管理区牲畜疫病防治免疫计划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3.    协助管理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开展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工作;4.    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诊疗工作;5.    指导基层动物防疫员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工作;6.    指导动物防疫人员完成负责区内的动物疫情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动物防疫基础性工作。7.    指导动物防疫人员完成负责区内的畜禽标识佩戴工作。8.    监督防疫人员完成负责区内的动物疫情观察、疫情报告工作,并积极组织防疫人员参加疫情扑灭工作。9.    监督防疫人员建立负责区内的动物防疫档案和畜禽养殖档案,掌握饲养的动物种类、数量、出栏、检疫、死亡、疫病发生等情况。10.负责本场镇牲畜改良技术推广服务;11.负责本小区内的科技服务推广工作;12.兽医局、畜牧工作站和场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基层动物防疫员职责 1.在场镇畜牧兽医站的领导下,协助畜牧兽医人员完成本小区内的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免疫和常年补针免疫工作。2.在场镇畜牧兽医站的领导下,协助畜牧兽医人员完成本小区内的畜禽标识佩戴工作。3.在场镇畜牧兽医站的领导下,协助畜牧兽医人员完成本小区内的动物疫情监测、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动物防疫基础性工作。4.完成本小区内的动物疫情观察、疫情报告工作,并积极参加疫情扑灭工作。5.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服务工作。6.协助动物检疫员开展本小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7.建立负责小区内的动物防疫档案和畜禽养殖档案,掌握饲养的动物种类、数量、出栏、检疫、死亡、疫病发生等情况,及时填写《畜禽免疫登记册》。8.负责本小区内的牲畜改良技术推广服务工作;9.负责本小区内的科技服务推广工作;10.   完成基层畜牧兽医站交办的动物防疫相关的其他任务。主题词:防疫  工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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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优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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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宁夏同心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请问中央领导能提昌给防疫员涨工资吗?每年只拿到三千元左右的辛苦费,而且自备交通、费用、等等。这样防疫员及养殖户能生存下去吗?希望领导们能得到重视。
由于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是时段性工作安排,且时间相对较短,防疫工作完成后,防疫员就从事其它工作去了(比如骟割、诊疗、兽药饲料销售等),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所以不存在工资一说,只有劳务报酬。
有补助,分别由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配套
全国有一大部分人从事动物防疫工作〈防疫员).工资少一年才3000元.建议国家应该重实动物防疫工作.
我也是村级动物防疫员。干了十几年呢。现在每年要春,秋两防五十到六十天,一年工资加务工补贴不到肆仟 。汽油一年补贴一百。其他什么也没有了。是不是分管我们的领导避孕套了
我是安阳市内黄县村级防疫员。每乡防疫费各3000元,防疫走过场,牲畜遭殃,上面管管吧,
我是安阳市内黄县村级防疫员。每乡防疫费防疫走过场,大部分防疫员没拿到一分钱,上面管管吧,
哪村检查防疫,就去哪村应付差事,防疫密度可想而之,防疫费哪去了。
不是每位防疫员都拿3000,只是每乡拿3000,去应付检查防疫的那几个村子。
政府文件说。我县劳务费的发放方式是:每年参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行政村数量、养殖量和免疫天数,由县畜牧中心将防疫员劳务费分春、秋两季下拨给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对村级防疫员依据参与天数、工作量发放。我县有村级防疫员150人左右,2012年全县拨付劳务费48.2万元, 2013年拨付劳务费57.8万元,2014年春季拨付劳务费28.66万元,年人均劳务费约元左右,每季度约元。 上面可落实一下有几位防疫员领到了报酬呢?也可拨打每位防疫员电话,了解真象。
《内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劳务费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内政办〔2014〕47号),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如果在发放环节存在不及时、不足额等问题的,要在7月20日前纠正到位。二是安排县政府督查室、财政、审计、畜牧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对不按规定自查自纠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督查问责,对存在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进行责任追究,7月底专项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 四、分析可能造成的原因 该网民因属于匿名反映,我县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但从上述情况分析,如果该网民每季参与防疫仅领取到1000元报酬,可能原因是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因行政村较少,或辖区内养殖量少,造成防疫天数少,相应的劳务费领取也会减少。或者其本人出勤天数少,造成领取的劳务费较少。 下一步,县政府将安排县财政、审计、畜牧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疫劳务费发放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县防疫员按时足额领取到应得的劳务报酬。为啥到现在还没落实
防疫密度100%,真是怀疑。问一下养殖户,就说明一切
内黄县动物防疫都七年了,一直这样,政府真的不知吗,下基层调查过吗,真的要逼防疫员上访吗。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任务春秋两防,还有月月补防,每个人两三个村子千家万户,每天都会有买籽猪的还有自己母猪产的,猪的一生共防三到六次,每天都有针打可没有饭吃阿,我们濮阳市南乐每月只有1百元,还不够电车的电费呢,《畜 牧想发展,防疫是关键》没有村级防疫员那里来的防疫,没有防疫就谈不上畜 牧会有发展,,,,,,。各级政府也该问问了吧。
说的有理可是防疫员这一级是社会面上最低层的弱势群体。和当过兵的,教过几天书的,干过电工的,干乡村医生的,当村官的相比可差远了。政府也许会想到你们的。
这里已取消春防秋防,但药物发放依然为春秋两防,依然月月补针。当人畜患病时才知动物防疼疫的重要性。贵州的防疫仍然相当严俊。年结账,防疫员都三手抓到头来,生存都难。没了基本保障,只是个空队伍。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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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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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为了促进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推动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开展,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于今年4月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6日,委员会听取了省畜牧办公室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10日至17日,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到枣庄、济宁和德州、聊城对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各地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情况;加大投入、落实防控经费预算情况;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推进兽医体制改革、加强防疫队伍建设情况;依法行政、查处违法行为情况等。在检查期间,听取了所到市、县政府的汇报,与有关部门和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场检查了部分乡镇兽医站、动物防疫监督站和屠宰加工企业,走访了养殖户。通过以上工作,基本掌握了“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研究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现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政府针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依法防疫工作,不断加大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畜产品加工销售能力不断提高,畜牧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省畜牧业产值、肉蛋奶总产量、畜产品出口创汇等十几项主要经济指标多年位居全国前列。2005年,全省畜牧业产值112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全省农民人均畜牧业纯收入770元,约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畜牧业及相关产业吸纳劳动力700万人。畜牧业已成为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广大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在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我国十几个省份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频发的情况下,我省作为畜牧业大省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为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动物防疫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把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搞好动物防疫作为保护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将工作推向深入。一是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指挥部,各市、县都成立了相应机构。为做好防控禽流感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实现无疫情目标。各级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枣庄市实行市领导分工包区(市)定期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大了资金投入。省财政去年拨出专款对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给予支持,各市县也加大了这方面投入。德州市已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单设科目,专款专用。济宁市2005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保证了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地面向广大养殖、加工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采取开办讲座、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品等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疫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和自觉守法,营造依法治疫、科学防疫的社会氛围。四是及时制定了配套规章等文件。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规章,省畜牧办相继下发了官方兽医管理办法等20多个指导性文件,各市县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批落实性文件。这些规章文件的实施,增强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效果。  (二)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级按照“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重点扑灭”的方针,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主要内容的重大动物疫情为目标,抓好全面防疫,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强化免疫消毒,打好防控动物疫病的基础。各级在基层积极开展以动物免疫、消毒为中心的综合性基础防控工作。如济宁对存栏猪、牛、羊统一进行强制免疫,对禽类坚持定期免疫,确保了动物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枣庄对规模饲养场、屠宰场(点)、候鸟栖息地等重点部位加大消毒频率,今年已累计消毒面积2000多万平方米。由于各级强化消毒灭源工作,全省各类畜禽病死率明显降低,目前,大牲畜、生猪、禽类已分别降到2%、7%、13%,仅此每年可使农民直接增收60多亿元。二是强化检疫措施,杜绝疫情的传入和扩散。各地普遍建立了出栏畜禽报检和畜产品加工厂、定点屠宰场常驻检疫员等制度,认真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如聊城市严格实行出栏畜禽、屠宰加工和市场销售的检疫“三证”制度,使上市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目前,全省动物规模饲养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社会散养动物检疫率达到80%以上。我省还加强了动物防疫屏障建设,在与外省交界的主要道路上设立了57个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实行昼夜值班,对过往运载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严格检查、消毒,对实现无疫情输入起到重要作用。三是积极推行规模化饲养和标准化生产,不断增强整体防控能力。我省进一步加快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全省有138个县(区、市)实施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或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疫病控制、疫情监测、防御屏障、防疫监督和畜牧标准化生产等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无疫区的建设,全面提高了我省畜产品质量,大大增强了胶东半岛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出口创汇能力。据统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畜产品出口量占到了全省的80%左右和全国的40%以上,每年可增加经济效益近30亿元,使9万农民养殖户户均增收1000多元。通过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推动了各地农村饲养方式的转变,带动了全省畜牧业发展。如枣庄通过规划实施“双百村”标准化畜禽饲养基地工程,新发展畜禽养殖小区140个、规模养殖场1873个。临邑县筹集资金1380万元开发建设鱼鸭混养基地,开挖高标准池塘518个,引进146个养殖专业户从事鱼鸭混养,形成了一个独具养殖特色的“浙江村”。目前,全省养殖专业户有130多万户,与2000年相比,户数下降了15%,户均养殖规模扩大了52%;全省规模化饲养比重达到70%以上,标准化饲养比重达到40%以上(其中供出口的达到80%以上)。  (三)加强防疫体系建设,提供防控动物疫病有效保障。一是依法加强了畜牧兽医队伍建设。近几年我省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目前全省有官方兽医1400多名,执业兽医3100多人,兽医执法人员7800多人,为推动基层畜牧兽医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二是在全省建立了动物疫病测报体系、疫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全省各级普遍加强了动物疫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在17个市、138个县建立了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建立了17个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各级严格执行月报、季报、年报和紧急疫情随时上报制度。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疫情测报、分析、预测和预警等制度,加强了应急物资储备,目前全省已有近亿元的应急储备物资;在省、市、县、乡成立了紧急疫情处理预备队,总人数达3.8万人。三是针对农村畜禽散养量大、动物疫病防控难的情况,各级增加投入,在乡村普遍建立起了动物防疫员队伍,做到村有1—2名防疫员,乡镇设立专业队,并给予防疫员一定的工资补贴,以保证防疫中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目前全省有村级防疫员12万多人,初步构筑了动物防疫的第一道屏障。  (四)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查处违法行为。实施“一法一条例”以来,全省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450余期,有1万多名动物检疫员通过了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执法岗位资格证书。全省各地坚持“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动物防疫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打击贩卖病死畜禽、病害产品、危害消费者健康的违法活动。全省共查处各类动物违法案件7600多起,有效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各级还不断强化兽医医政管理,对有违法或重大失职行为的执法人员严肃处理,增强动物防疫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畜牧兽医执法工作明显加强,为防控动物疫病提供了保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从总体看,全省各级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各地发展状况还不平衡,目前动物防疫面临形势仍然严峻,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依法加强动物防疫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一些群众特别是部分散养户、加工营销业户的法制观念和防疫意识比较淡薄,消极防疫、逃避检疫问题时有发生,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带来隐患;目前兽医行政管理体制不顺、防疫机构和防疫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亟需研究解决,如检查中发现,一些市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为事业单位,有的甚至是公司,存在既要执法、又要创收的问题,致使执法公正性和严肃性缺失,一些地方兽医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还不能适应动物防疫和畜牧业发展的需求;再是防控经费投入仍显不足,有些地方动物防疫经费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现用现要,难以适应正常免疫、消毒、检测、检疫和应急物资储备等防控工作需要。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进一步推动动物防疫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深入抓好宣传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防疫意识。我省是畜牧业大省,搞好动物防疫是提高畜产品质量、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引导有关部门和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切实把依法防疫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同时,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深入抓好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和畜牧从业者的防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依法防疫成为自觉行动,真正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在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和机构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应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的途径研究解决。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依法建立健全兽医行政执法、兽医技术支持、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健全村级防疫网络,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要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以适应我省动物防疫和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各级要依法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及时拨付、足额到位。要加大对动物防疫的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改善基层防疫工作条件,特别要重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完善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制度,在全省建立起动物防疫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加大对动物防疫科技进步的投入和支持,保证动物防疫工作的技术需求。要继续扩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提高全省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四)加快立法步伐,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建设。“一法一条例”已实施多年,当前畜牧业发展情况和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法律法规的有些内容已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据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进行对动物防疫法修订的有关工作,建议在新的动物防疫法出台后及时修订我省的动物防疫条例,同时,制定必要的配套规章。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搞好调研,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为完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作出应有努力。周村区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周村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牧字〔2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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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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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委(农办):
  现将《周村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3月25日
周村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考核管理,促进畜牧兽医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指由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村级防疫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每个村的养殖情况,可以多个村配备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
  第二章 招聘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聘按照下列条件、程序进行。
  (一)聘用条件:
  1、坚持原则、爱岗敬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
  2、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年龄在20-50岁之间的公民,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工作经验;正规院校畜牧兽医专业毕业并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直接聘用;
  5、从事兽医工作以来没有发生重大失误和责任事故。
  (二)聘用程序:
  村级动物防疫员由镇、街道畜牧兽医管理机构推荐,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予以聘用,颁发《周村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期为一年,工作称职且没有超过规定年龄的可以续聘;对工作不负责、不称职的或者不能胜任的,由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核实后予以解聘。
  第七条 &镇、街道畜牧兽医管理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周村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下列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宣传工作;
  (二)按照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发放免疫证,填写、报送免疫档案;对新购进的畜禽进行登记,做好隔离观察和补免工作;协助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发现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对畜禽饲养场(户)实施消毒,并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按照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情况等;
  (四)按照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掌握责任区内各种动物的养殖动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实施本责任区内的畜禽饲养情况调查统计上报,并协助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
  (五)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管理和考核
  第九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区聘镇管村用&,接受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双重管理。
第十条 镇、街道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应当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防疫责任区域、防疫任务、职责和奖惩措施等,并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日常管理和督查工作。
  第十一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半年考评制度。每半年由镇、街道畜牧兽医管理机构按照《周村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报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后,对考核不合格及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和责任事故的村级动物防疫员予以解聘或者除名。
第五章 补助经费及管理
  第十二条 &根据我区目前畜牧业现状和动物防疫任务的实际情况,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不得平均发放。镇、街道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周村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评分标准》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90分以下的每降低一分扣1%。对工作成绩突出、迎接国家、省、市动物防疫检查工作中未扣分或者在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病方面有较大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镇、街道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应当将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并报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十五条 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补助经费或者造成经费浪费的,予以查处。
第六章 续聘与解聘
  第十六条当年两次考核得分均在80分以上者为合格,下年度可继续聘用。
  第十七条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解聘和除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
1、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考核不合格的;
3、因伤、残、病等原因,无法继续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
  4、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除名,并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被除名的村级动物防疫员,五年内不得重新聘用。
  1、在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或者扩散的;
  2、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3、出售、转让或交付他人管理和使用动物防疫证明或者畜禽标识的;
  4、辖区内死亡的动物未作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转移、运输、销售死亡动物的;
  5、出售强制免疫疫苗的;
&&&&6、违章、违纪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7、自动离职、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8、其他违反《动物防疫法》、《畜牧法》行为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截止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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