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2015年三级士官专业业

二零一五年中期蟾_(00819)_公告正文
二零一五年中期蟾
公告日期:
中期报告2015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薪酬委员会成员
张天任先生(主席)
吴锋先生(主席)
张敖根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获委任)
陈敏如先生
陈敏如先生
张开红先生
黄董良先生
史伯荣先生
王敬忠先生
周建中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辞任)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获委任)
杨连明先生
提名委员会成员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辞任)
张天任先生(主席)
黄董良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孔辉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获委任)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获委任)
王敬忠先生
黄董良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辞任)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获委任)
何祚庥先生
许惠敏女士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辞任)
王敬忠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辞任)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审核委员会成员
执业会计师
香港金钟道88号
黄董良先生(主席)
太古广场一座35楼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获委任)
郭孔辉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获委任)
康宏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何祚庥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辞任)
干诺道中88号
王敬忠先生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辞任)
14楼1406-12室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何耀棣律师事务所
Codan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GrandCayman,
康乐广场1号
KY1-1111,CaymanIslands
怡和大厦5楼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纵横财经公关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香港金钟夏悫道18号
皇后大道东183号
海富中心第一期24楼2402室
合和中心22楼
CricketSquare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utchinsDrive
股份代号:00819
P.O.Box2681
GrandCayman
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港湾道18号
中环广场3202室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天能」或「本公司」)及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主要有四大业务,分别为研发、生产和销售:1)微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2)电动自行车及三轮车动力电池;3)动力锂电池;及4)废旧电池回收。根据「财富」杂志2015年公布,本集团再次成为中国500强企业之一。
微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
在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回顾期」)内,中国微型电动汽车市场正加速发展,微型电动汽车不但拥有购置及使用成本低的竞争优势,更可广泛在家庭、商业、工业以及政府领域中使用,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高的认同。有见及此,推动这种新能源交通工具,已成为不少地方政府进行汽车电动化以及减排利民的一个新措施。到现时为止,当中包括山东、辽宁、河北、福建、广西及四川等20个省市已公布了29个相关支持或规范化的政策。
动力电池作为微型电动汽车最关键部件,加上本集团在动力电池行业沉淀了多年经验与取得的成就,令本集团成为微型电动汽车产业链中的标竿企业。藉着在中国微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领导地位(二零一四年市占率:55%),已进一步分别跟奇瑞、吉利、康迪、时风、御捷、道爵及银泰等一百多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建立了更深度的合作关系,并且继续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分销及售後服务网络,经销商已达120个。回顾期内,本集团实现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销售额约人民币5.59亿元,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87.6%,占本集团销售额约7.4%。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动力锂电池
众所周知,锂电池新能源汽车一直被视为取代汽油汽车的最佳选择之一,全球各大汽车生产商都为抢先进入市场投放了大量资源,当中以开发、制造及应用动力锂电池为最重要环节。本集团也从2007年开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相关工作上,本集团现时动力锂电池产能已达到1.25GWH,在中国排名前列。而相关产品可应用於纯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上,客户包括众泰、奇瑞及康迪等。在回顾期内,完成销售约人民币1.89亿元,与去年同期比较大幅增长约120.6%。
在累积大量锂电池研发成果以及丰富研发经验的基础上,本集团在锂电池的正负极材料、电芯产品、电池组(BatteryPack)、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车载系统继续深入的研发。同时在回顾期内,本集团加强了锂电池领域开发团队的力量,加入了三位在行业里拥有丰富经验的高端科研专家,分别是李文博士、苏海滨博士和郭再萍博士。
在动力电池研发方面,本集团正研发「云电池」,是独创的具有GPS定位、实时追踪、充电状态实时监测等智能功能的新产品,有效解决消费者在应用电池过程中遇到的电池过充、车辆追踪及电池防盗等问题。同时,本集团继续把超级铅炭电池作了进一步提升,并积极在市场推广使用。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营销管理与模式
在回顾期内,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进行了调整,当中周建中先生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专责本集团整体营销管理,对营销系统作了深度检查後即时推行一系列改善方案并已见成效。
在电子商贸上,本集团以电池快修服务电子平台「小电驴」及购物网站「天猫天能店」,再配合天能在全国约2,000线下经销商,成功打造了在动力电池行业首个「互联网+电池」的O2O营销平台。
在回顾期内,本集团与中国人气明星-「李晨」先生合作,出任天能品牌全新代言人,李先生是中国大受欢迎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的代表人物,本集团希望通过李先生年青阳光、健康充满活力以及广受大众欢迎的形象,给天能品牌注入新定义和新动力。
电动自行车及三轮车动力电池
经过四年由政府引领的铅电池行业整合已进入尾声,大量不乎合环保要求以及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已被淘汰,本集团在中国电动自行车及三轮车动力电池市场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行业竞争环境大幅改善。本集团通过调整市场策略,一方面向市场传递本集团是希望引领行业回到共赢格局,另一方面也表达全力支持政府对创造市场新秩序的号召。在回顾期内,本集团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销售已回复增长,而电动三轮车动力电池销售亦录得可观增长。电动自行车及三轮车动力电池销售额分别约人民币51.59亿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元及12.75亿元,与去年同期比较分别增长约10.1%及约16.5%,分别占本集团销售额的约68.5%及约16.9%;两个电池产品销售总量及加权平均单位售价分别为约6,977万个及约人民币92.2元,与去年同期比较分别增长约21.5%及下降约8.4%。
废旧电池回收
在回顾期内,位於华东回收基地(浙江吴山)以欧洲先进设备为蓝图的废旧电池回收工厂已分别把再生铅产品用於本集团电池生产与及形成对外销售约人民币2.26亿元。而本集团第二个位於华北回收基地(河南濮阳)的废旧电池回收工厂建设亦已基本完成,预计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开始试生产。同时,本集团借助废旧铅电池回收的经验与设备,加快创新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处理模式。
面对电动自行车增速放缓,而电动三轮车、微型电动汽车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本集团紧紧抓住发展新兴产业的新动力,未来实现电动自行车电池业务的平稳增长,加快发展动力锂电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废旧电池回收三大新兴业务。
下本年度的营运工作,继续以「转型升级」为重要工作纲领,当中有「三个转型」及「四个升级」,分别是:
转型一:加速往动力锂电池转型
转型二:进一步往微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转型
转型三:往电池回收再生行业深化转型
升级一:铅动力电池升级
升级二:电子商贸升级
升级三:环保工作升级
升级四:社区关系维护工作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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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本集团将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传统产业高端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为主线,以拓展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动力锂电池及资源再生等新兴业务为重点战略方向,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为核心战术,通过进一步提升新兴产业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益、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为未来全面提升集团的盈利能力作好充分准备。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除用作产能扩张及生产设备改善的人民币5亿元资本开支计划外(将全数以本集团内部资源支付),本集团在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并没有其他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资本性资产的计划。
在坚持「绿色能源驱动世界」的信念,并以成为「全球领先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商」为战略目标的推动下,本集团将会在新常态下,以新动力持续发展,长远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回顾期内,本集团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75.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4.5%。
本集团回顾期内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约为人民币10.92亿元及约14.5%,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约43.7%及约2.95个百分点,主要是生产成本下降及减少委外加工所致。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之其他收入约为人民币6,674万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6,96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2%,主要是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销售及分销成本
於回顾期内,销售及分销成本从去年同期约人民币3.02亿元减少至约人民币2.73亿元,主要由於减少了在传统媒体的广告费用所致。
於回顾期内,行政开支从去年同期约人民币1.62亿元下降至约人民币1.51亿元,主要工资减少所致。
於回顾期内,研发成本上升75.9%,从去年同期约人民币1.37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2.41亿元,主要由於增加研发项目数量及优化研发团队所致。
於回顾期内,融资成本从去年同期约人民币8,985万元下降至约人民币8,644万元,主要由於有息贷款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取得净现金为人民币11.49亿元(去年同期因经营活动所用净现金人民币3.97亿元),主要原因盈利增加及优化票据管理。
资本结构、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股东权益约为人民币29.54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6.74亿元)。本集团之资本结构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储备及累计溢利。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本集团拥有总资产约人民币97.95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87.14亿元),约增加人民币10.81亿元或约12.4%。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流动资产总值约为人民币56.14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46.21亿元),占总资产约57.3%并较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增加约21.5%。非流动资产总值约为人民币41.81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40.93亿元),增加约人民币0.88亿元,占总资产约42.7%。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67.78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59.68亿元),增长约13.6%。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总值约为人民币56.12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48.62亿元),占总负债约82.8%并较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增加约15.4%。本集团的非流动负债总值约为人民币11.66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1.06亿元),增长约人民币0.6亿元,占总负债约17.2%。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已抵押银行存款及定期存款)约为人民币19.15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7.90亿元)。当中分别约人民币500万元及约人民币1,290万元以港币及美元列值。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一年内到期银行借贷约为约人民币17.04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5.00亿元)。一年後到期银行借贷及贷款票据(合称「付息贷款」)约为人民币11.26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0.74亿元)。付息贷款约人民币26.79亿和约人民币1.51亿元分别以人民币及港元计算,而固定及浮动年利率为1.64%至8%(二零一四年:3.15%至8%)。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总括而言,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借贷情况是处於健康及可控的水平,在拥有人民币21.25亿元未用信贷额度的条件下,本集团将会抱着审慎态度,在借贷与资金运用之间取得以股东及公司最大利益化的平衡;并以持续优化资本结构作为本集团的长远财务政策目标,进一步利用长期贷款以改善本集团的贷款结构。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银行信贷及银行借贷以其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抵押资产帐面净值总额约为人民币14.40亿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5.18亿元)。
资产负债比率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定义为流动及非流动的付息贷款总额相对於总资产的百分比)约28.9%(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41.0%)。
汇率波动风险
由於本集团业务主要於中国经营,并且买卖主要以人民币交易,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之营运现金流及流动资金不存在重大外汇汇率风险;因此没有作任何对冲安排。然而,本集团将按业务的发展需求,不时检讨和监察相关的外汇风险,并在适当时订立外汇对冲安排。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详情请参阅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员工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雇员总数为18,139人(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19,451)。本集团於回顾期内之雇员成本约人民币4.91亿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4.43亿元),其中包括基本薪酬及员工福利,例如酌情花红、医疗及保险计划、退休金计划、失业保险计划等。本集团向员工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福利。本公司采纳用以激励员工表现之计划及一系列员工发展培训计划。
董事会不建议宣派回顾期内的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六个月:无)。
所持之重大投资
由於资本市场波动,在回顾期内,本集团录得交易性投资净亏损约人民币390万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六个月:净收益约人民币19,000元)。除於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附注13之披露外(按本集团既定之资金运用政策进行),於回顾期内,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重大收购及出售
於回顾期内,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董事收购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详情请参阅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9。
自财务期间完结後之重要事件
自本报告涵盖的财务期间完结後,概无发生影响本集团之重要事件。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本公司一直致力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董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对维持和提高投资者的信心至为重要。回顾期内,本公司已采用及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A.2.1条除外。张天任先生为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行政总裁」),负责管理本集团的业务。董事会认为,主席及行政总裁由同一人士担任有利於执行本公司之业务策略及可尽量提升经营效率。根据现有之董事会架构及业务范围,董事会认为,并无即时需要将该等职位分开由两名人士担任。但是,董事会将继续检讨本集团企业管治架构之效率,以评估是否需要分开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位。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1条成立审核委员会。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审阅本集团之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以及就本公司独立外聘核数师之委任、续聘及辞任以及相关之薪酬和委任条款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审核委员会已联同本公司之管理层以及本公司之独立外聘核数师审阅本中期报告,并建议董事会采纳。
本报告中所载本公司之中期财务资料并未经审核。然而,其已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并经由本公司独立外聘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根据香港审阅委聘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执行中期财务资料审阅」进行审阅。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出具体查询後,所有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已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之标准。
本公司亦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3.10(2)及3.10A条之规定,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拥有财务管理专业知识。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致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
吾等已审阅载於第16至43页之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贵集团」)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当中包括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之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及截至该日止六个月之相关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权益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以及若干解释附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中期财务资料之报告须根据其相关条文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和呈报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吾等之责任是根据吾等之审阅对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作出总结,并依据吾等协定之聘任条款向阁下(作为一个实体)呈报吾等之总结,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目的。吾等不就本报告之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吾等依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项目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执行中期财务资料审阅」进行吾等之审阅。审阅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主要包括向负责财务和会计事务之人员作出查询,以及进行分析性和其他审阅程序。审阅的范围远较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之审核之范围为小,故吾等不能保证吾等知悉在审核中可能被发现之所有重大事项。因此,吾等并不发表审核意见。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根据吾等之审阅,吾等并无察觉任何事项,令吾等相信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6,440,232)
(5,817,727)
其他收益及亏损
销售及分销成本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除税前溢利
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应占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非控股权益
人民币24.2分
人民币4.2分
人民币24.2分
人民币4.2分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预付租赁款项
递延税项资产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按金
交易性投资
应收票据、应收贸易账款
及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租赁款项
已抵押银行存款
银行结余及现金
应付票据、应付贸易账款
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有关连方款项
银行借贷C即期部份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流动资产(负债)净值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贷C非即期部份
递延税项负债
长期贷款票据
股本及储备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非控股权益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购股权 不可分派 法定盈余 任意盈余
股本 股份溢价 特别储备 股本储备
公积金 累计溢利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a)(附注b)
(附注c)(附注d)(附注d)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08,710 745,954
56,581 12,460 347,429 110, 2,673,885
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C 269,156 269,156
857 270,013
确认为分派之股息(附注9)
(9,800) (9,800)
购股权失效
确认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
之支付(附注19)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108,710 745,954
62,905 12,460 347,429 110, 2,953,751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108,710 745,954
345,293 110,487 1,561,762 3,002,442
59,825 3,062,267
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确认为分派之股息(附注9)
购股权失效
确认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
之支付(附注19)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108,710 745,954
345,293 110,487 1,571,064 3,012,319
64,264 3,076,583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集团特别储备指天能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能BVI」)所发行股份面值与天能
BVI根据本集团於二零零四年进行之重组所收购附属公司缴入股本总额间之差额。
有关更多详情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之招股章程中阐述。
本集团主要股东和执行董事张天任先生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将其於天能电池集团有
限公司之股份之26.3%权益转让予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因而产生本集团之股本储备。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五日,本集团确认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开支约人民币57,010,000元,即该等股份公平值约人民币71,388,000元与张天任先生已收主要管理人员代价约人民币14,378,000元两者间之差额。
本集团之不可分派储备指向非控股股东(张天任先生之联系人)收购附属公司额外
权益之已付代价与非控股股东於收购日期应占附属公司资产净值两者间之差额。
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所订明,本集团之中国附属公司须
维持两项储备,即不可分派之法定盈余公积金及酌情盈余公积金。该等储备之分配乃自中国附属公司之法定财务报表内除税後溢利作出,而金额及分配基准由董事会每年厘定。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须对法定盈余储备作出分配,直至余额达到注册股本之50%。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作弥补过往年度亏损(如有),并可透过资本化发行转换为资本。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存放已抵押银行存款
提取已抵押银行存款
已收与资产相关之政府补助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出售预付租赁款项所得款项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购买预付租赁款项
支付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订金
存放定期存款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筹得银行贷款
筹得银行贷款票据
偿还银行贷款
(1,867,642)
(1,742,354)
已付少数股东股息
由有关连方垫付款项
融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减少净额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以银行结存及现金呈列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之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六之披露规定编制。
本集团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人民币亦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主要会计政策
除某些交易性投资以公平值列账外,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除下述者外,用於编制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和计算方法与本集团编制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遵循者相同。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主要会计政策(续)
於本中期期间内,本集团并无采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收购合营业务权益的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可接纳的折旧及摊销方法的澄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
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内的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出售或注入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首份年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於本中期期间应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u或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内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言,为主要营运决策人之执行董事定期审阅主要产品之营业额(参阅附注4)。然而,提供予执行董事之财务资料并未包含各产品系列之溢利或亏损资料,故执行董事已按综合基准审阅本集团之经营业绩。因此,本集团之营运构成一单独营运分部,即制造及销售铅酸电池及电池相关零部件。
分部收益及业绩
向执行董事呈报之财务资料与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一致。
执行董事以本集团之期内溢利量度分部业绩。
所有非流动资产及销售均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并在中国发生。於两个期间内,并无个人客户占本集团之总收益超过10%。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营业额分析如下:
铅酸动力电池产品:
电动自行车电池
电动三轮车电池
纯电动汽车电池(附注)
再生铅产品
锂电池产品
附注:这类电池主要应用於城市微型电动汽车、电动叉车、电动巡逻车和特种用途电动车等。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政府补贴(附注)
附注:政府补贴主要包括相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中国地方政府为鼓励若干附属公司之业务发展的无条件补助。预期日後不会产生相关成本,并与任何资产无关的政府补贴作为即时财政支援,方会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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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其他收益和亏损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交易性投资净(亏损)收益(附注1)
呆坏账拨回(拨备)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附注2)
出售预付租赁款项之收益(附注3)
外币蠖铱魉
交易性投资净(亏损)收益包括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从交
易性投资中获得的零(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78,000元之收益)股息收入、约人民币2,720,000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69,000元之收益)出售收益以及约人民币6,613,000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128,000元之亏损)公平值变动亏损。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账面值约人
民币10,629,000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9,183,000元)於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时取消确认而所得款项约人民币1,994,000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1,009,000元),导致亏损约人民币8,635,000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8,174,000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预付租赁款项被取消确认。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预付租赁款项之账面值约人民币6,738,000元於出售预付租赁款项时取消确认而所得款项约人民币8,293,000元,导致收益约人民币1,5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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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除税前溢利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除税前溢利已扣除下列项目:
预付租赁款项摊销
存货拨备拨回(计入销售成本)
撇减存货至可变现净值(计入销售成本)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与本公司於过往年度授出之购股权有关之购股权开支约人民币10,710,000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4,097,000元)已被确认在损益中。有关交易之详情已列载於附注19。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C往年企业所得税超额拨备
递延税项(附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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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税项(续)
除本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天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天能电池」)、浙江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及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本期间内享受15%的税率外,本集团於回顾期内的所得税开支乃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率25%(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25%)计算(二零一四年一月一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天能电池、天能电池(芜湖)有限公司及浙江天能能源的适用税率为15%)。
天能电池(芜湖)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到期,董事认为资格续期的可能性极小,故并未对该资格予以更新。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已按照中国公司将向非中国居民预期分派的股息计算期内拨备之预扣税约人民币3,100,000元(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1,610,000元)。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期间内已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二零一四年宣派末期股息零
二零一三年宣派末期股息4.62港仙
(相等於每股人民币3.68分)
本公司董事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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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盈利
C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
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11,908,000
1,111,908,000
购股权相关普通股潜在摊薄之影响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
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12,223,496
1,112,83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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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预付租赁款项之变动
本集团就於中国添置机器及厂房和在建工程分别支出约人民币116,648,000元及人民币236,567,000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98,977,000元及人民币328,287,000元)。
於本期间,本集团就於中国追加预付租赁款项支出零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1,064,000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就本集团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土地租赁取得政府补贴约人民币14,198,000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8,540,000元)及零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24,000,000元)。本集团确认该款项为相关资产账面值之减少并将此按相关资产之可使用年期转拨至损益。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共有账面值总额约人民币745,926,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501,711,000元)的建筑物和账面值约人民币20,916,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5,139,000元)的土地使用权凭证尚未获得正式的官方合法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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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下表列载於本期间及以往期间已确认之主要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及其变动:
公司产生之
物业、厂房
及设备以及
存货、应收
贸易账款及
物业、厂房
利息 交易性投资
预扣税 公平值调整
资本化 公平值变动 款项之拨备 应计保用费 应计开支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经审核)
计入(扣除)损益
转拨至有关中国
附属公司分派盈利
於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经审核)
计入(扣除)损益
於二零一五年
六月三十日
下表列载就财务报告目的之递延税项余额分析: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递延税项资产
递延税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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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递延税项(续)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由於应课税溢利可用於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的机会不大,本集团未有就存货、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拨备、应计保用费及其他应计开支约人民币1,638,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830,000元)确认可扣减暂时差额。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未动用税项亏损约人民币34,158,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9,102,000元)可作抵销日後溢利之用。由於日後溢利来源无法预测,故并无就有关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该等未确认亏损将於截至及包括二零二零年止各个日期届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有关中国附属公司就所赚取之溢利所派发之股息需徵收预扣税。因本集团可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之时间,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未有就应占中国附属公司之累计溢利约人民币1,530,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330,000,000元)之暂时性差异作出递延税项拨备,且该等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之未来将不会转回。
交易性投资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金额指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证券。公平值参照市场所报买入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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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应收票据、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应收贸易账款
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增值税
下表乃於报告期末自发行日期起的应收票据之账龄分析: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与客户之付款条款主要为信贷方式。本集团一般给予其贸易客户平均45日(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5日)的信贷期。下表载列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应收贸易账款账龄分析: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181至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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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应付票据、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应付贸易账款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应付贸易账款於报告期末按出票日期呈列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181至365天
应付票据於报告期末自发行日期起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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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分析如下:
非即期部分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之抵押资产详情列载於附注20。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长期无抵押贷款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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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资料
贷款票据(续)
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天能电池(芜湖)有限公司按折让价发行本金额
为人民币80,000,000元的长期贷款票据及已收款项为人民币78,500,000元。
长期贷款票据按年利率7.3%计息,并须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偿还。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款项按摊销成本计量,实际年利率为7.70%。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一日,天能电池按折让价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元之长期贷款票据及已收款项为人民币392,400,000元。长期贷款票据按年利率7.31%计息,并须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偿还。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款项按摊销成本计量,实际年利率为7.78%。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天能电池按折让价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元之长期贷款票据,已收所得款项为人民币395,400,000元。长期贷款票据按年利率8%计息,并须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偿还。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款项按摊销成本计量,实际年利率为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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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资料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及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2,000,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及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1,111,908,000
本公司为本公司合资格董事、本集团合资格雇员及其他获选参与者设有一项购股权计划(「计划」)。根据计划条款,获授之购股权须於授予日起28日内接受,其代价为1.00港元。购股权於董事会决定的行使期(自授出日期起计无论如何不超过十年)内可随时根据计划条款获行使。购股权於授出日期後最长四年期间内归属。
於任何12个月期间内,根据计划授予一名合资格参与者的购股权获行使後已发行及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数目的1%,惟获股东於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除外。在根据计划可能授予购股权涉及的最高股份数目,合共不得超过股份开始於联交所买卖日期之已发行股份的10%(即合共100,000,000股)(「购股权限额」)。根据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购股权限额已获更新为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的10%(即合共111,190,8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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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资料
购股权(续)
根据计划,获授购股权的所有持有人须按下列方式行使彼等之购股权:
可行使购股权之最高百分比
购股权之10%
授出日期一周年後
购股权之另外20%
授出日期两周年後
购股权之另外30%
授出日期三周年後
购股权之另外40%
授出日期四周年後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概无购股权授出(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授出58,660,000份购股权)。
下表披露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计划项下授出的本公司购股权之变动:
於二零一五年
於二零一五年
於期内 六月三十日
2.1..201-21.1.港元
(1,170,00) 3,040,00
16.6...港元
(3,015,00) 53,915,00
91,140,000
(4,185,000)
86,955,000
於二零一四年
於二零一四年
於期内 六月三十日
2.1..201-21.1.港元
(2,70,00) 35,830,00
16.6...港元
38,530,000
58,660,000
(2,700,000)
94,4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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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资料
购股权(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概无购股权获行使。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购股权A之授出日期)的收市价为3.15港元(约等於人民币2.70元)及於该日所授出购股权的估计公平总值为73,820,000港元(约等於人民币63,205,000元)。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购股权B之授出日期)的收市价为2.89港元(约等於人民币2.29元)及於该日所授出购股权的估计公平总值为70,620,000港元(约等於人民币56,065,000元)。
於授出日期以输入数值及根据购股权各自之归属期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厘定的购股权公平值有关参数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零年
六月十六日
十一月二十二日
於授出日期的股价
购股权预期年期
无风险利率
预期股息率
董事u高级管理层u
雇员之次佳行使因素
3.5/3.5/3.5
无/2.8/2.2
於估计购股权的公平值时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购股权的公平值的变数及假设乃遵照董事最佳估计来计算。预期波幅乃透过采用本公司股价於过往八年之历史波幅厘定。变数及假设的变动可能导致购股权公平值的变动。
本期间内,本集团就本公司根据计划授出的购股权确认开支总额约人民币10,710,000元(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4,09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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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资料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抵押下列资产,以担保授予本集团之一般银行融资。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应收贸易款项
物业、厂房及设备
预付租赁款项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有关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已订约
但未於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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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资料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按经常性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
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乃按各报告期末之公平值计量。下表提供有关该等金融资产公平值的厘定方法,以及按公平值计量输入数据之可观察程度计算所作之公平值计量分类之公平值层级(一至三级)。
第一级公平值计量乃衍生自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场之报价(未
经调整);
第二级公平值计量乃衍生自除包括在第一级之报价外之输入数据,
为可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衍生自价格)自资产或负债观察得出;及
第三级公平值计量乃衍生自估值方法,包括资产或负债之输入数
据,有关输入数据并非根据可观察场数据(不可观察之输入数据)。
於以下时期之公平值
公平值层级 及重大输入数据观察投入数据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於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於香港之上市
於活跃市场
分类为交易性投资
权益证券:
之买入报价
之上市权益证券
57,40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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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中期财务资料
关连方交易
期内,本集团曾与其关连公司进行以下重大交易: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关连公司名称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浙江长兴欣欣包装
购买消耗品
有限公司(附注i)
济源市万洋冶炼
购买原材料
(集团)有限公司
长兴金陵大酒店
(附注ii)
浙江长兴欣欣包装有限公司由陈平平女士及佘芳丽女士实益拥有,陈平平
女士及佘芳丽女士分别为张天任先生(「张先生」)之表妹及表外甥女。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407,855,650股股份(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07,855,650股股份)(占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全部已发行股份约36.68%)由PrimeLeaderGlobalLimited持有,PrimeLeaderGlobal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并由张先生全资拥有。张先生亦为本公司之董事。
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由济源市万洋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本集团
持有51%股权的附属公司)的49%非控股权益方控制。
长兴金陵大酒店由张先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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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财务资料
关连方交易(续)
期内,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之酬金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短期雇员福利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之酬金乃分别由薪酬委员会及执行董事考虑个人之表现和市场趋势後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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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行政总裁之权益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除以下所详述者外,董事及行政总裁概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之规定须存置於登记册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
本公司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
占本公司已
持有股份数目
发行股本之
总概约百分比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
407,855,650(L)
配偶权益(附注2)
700,000(L)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3)
13,641,022(L)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4)
5,343,152(L)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5)
18,884,174(L)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6)
15,686,141(L)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7)
312,815(L)
实益拥有人
240,0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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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字母「L」指董事於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本公司之407,855,650股股份由张天任先生全资拥有的PrimeLeaderGlobalLimited持
有。700,000股股份涉及授予杨亚萍女士之购股权。杨女士为主席张天任先生之配偶。
本公司之13,641,022股股份由张敖根先生全资拥有的TopBeneitsInternationalLimited
本公司之5,343,152股股份由陈敏如先生全资拥有的ProitBestInternationalLimited持
本公司之18,884,174股股份由张开红先生全资拥有的PlentyGoldHoldingsLimited持
本公司之15,686,141股股份由史伯荣先生全资拥有的PreciseAsiaGlobalLimited持有。
本公司之312,815股股份由周建中先生全资拥有的CentreWealthLimited持有。
主要股东之权益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主要股东登记册显示,下列股东(不包括本公司董事或行政总裁)已知会本公司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持有须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之相关权益及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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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
占本公司已
持有股份数目
发行股本之
概约百分比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
407,855,650(L)
配偶权益(附注2)
700,000(L)
PrimeLeader
实益拥有人
407,855,650(L)
GlobalLimited
实益拥有人(附注2)
700,000(L)
配偶权益(附注2)
407,855,650(L)
实益拥有人
2,521,068(L)
2,190,000(S)
对股份持有保证权益的人
80,062,000(L)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3)
103,457(L)
UBSGroupAG
对股份持有保证权益的人
80,062,000(L)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4)
2,624,525(L)
2,193,457(S)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字母「L」及「S」分别指董事於本公司股份之好仓及淡仓。
407,855,650股股份乃由PrimeLeaderGlobalLimited(由张天任先生全资拥有)持有。
700,000股股份涉及授予杨亚萍女士之购股权,杨女士为主席张天任先生之配偶。
由於杨亚萍女士为主席张天任先生之配偶,故其被视作於张天任先生所持有之股份拥有权益。
根据现有的资料,主要股东亦持有本公司之股份18,319股(L)及2,190,000股(S)的衍生
根据本公司可得的资料,UBSGroupAG持有UBSAG之98.02%权益。
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计划」)乃根据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获当时股东通过之一项决议案采纳,主要旨在向获甄选参与人士提供奖励或奖赏,表扬彼等为本集团作出之贡献。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9。诚如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所载,有关更新购股权计划之计划授权限额之普通决议案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之股东周年大会上已获通过。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根据计划向合资格参与者提议授出合共36,340,000份购股权。35,310,000份购股权获接受并於当日授出。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根据该计划提供及授予董事及合资格参与者合共44,720,000份购股权。更新购股权计划後,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已提供及授予董事及合资格参与者合共58,660,000份购股权。於回顾期内,本公司之购股权变动详情如下:
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
期内根据 二零一五年 相关股份占
本公司 二零一五年
购股权条款 六月三十日
购股权 本公司股份 股份的加权
尚未行使 股本的股权
的收市价 平均收市价 尚未行使之
期内注销 计划失效的
获授人姓名
(港元) 购股权数目 购股权数目 购股权数目 购股权数目 购股权数目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六月十六日
六月十六日至
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六月十六日
六月十六日至
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六月十六日
六月十六日至
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五日
其他合资格参与者 二零一零年
二零一一年
C 34,210,00
(1,170,00) 3,040,00
十一月二十二日十一月二十二日
至二零二零年
十一月二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C 56,630,00
(3,015,00) 53,615,00
六月十六日
六月十六日
至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五日
C (4,185,00) 86,95,00
何祚庥先生及王敬忠先生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辞任。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已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於回顾期内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已上市证券。
承董事会命
香港,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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