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后备干部,中央组织部 后备干部来考核我该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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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组织部积极回复网友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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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组织部积极回复网友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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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开门纳谏、问计于民,为陕西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征求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委组织部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有关省委组织部的30条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分送到部机关14个相关处室研究解决。目前,各处室结合实际情况,已对这些意见建议提出了初步办理意见。
建议一 设立干部培训教育专项经费;建立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体系。
承办处室:干部教育处、培训中心
办理结果:一是关于“设立干部教育专项经费”问题:我省已于2000年在省级设立了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左右用于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公共性、开发性以及省委部署的重大培训项目。各市也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设立了教育培训经费。二是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体系”问题:对民营企业家进行教育培训是一项新生事物,也是一项有待加强的重要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民营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应由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等主管部门负责。省委组织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牵头抓总单位,将积极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工作调研,提出教育培训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建议二 加强组工干部的培训工作,抓好专题培训,加强交流学习。
承办处室:干部教育处、培训中心
办理结果:一是按照中组部即将下发的《关于年大规模培训组工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组部《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经验交流座谈会、督促检查等形式,推动各级组织部门认真落实新一轮大规模培训组工干部工作,确保教育培训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二是抓好专题培训,2009年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举办一期全省组织部门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副处长。三是全面启动组工干部培训课程开发工作,加强学习交流。在2008年我省组工干部培训课程第一批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我省组工干部培训课程的开发工作,在2009年形成我省组工干部培训课程第二批成果,力争在三年内基本形成我省组工干部培训课程的基本框架体系。
建议三 省上举办为期一周到十天的厅级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班;建议组织干部到江苏无锡或重庆市进行考察学习,现场感受兄弟省市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创造的好经验。
承办处室:干部教育处、培训中心
办理结果:一是关于“省上举办为期一周到十天的厅级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班”问题:省委已经在《陕西省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中将举办金融知识培训班作为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十大工程”之一。近期,我们将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二是关于“组织干部到江苏无锡或重庆市进行考察学习,现场感受兄弟省市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创造的好经验”问题:根据按需施教原则,我们对每期培训班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案都要进行认真审理,关于“组织干部到江苏无锡或重庆市进行考察学习”的建议,我们将根据班次需要予以适当考虑。
建议四 将“三秦大讲堂”延伸到市一级。
承办处室:培训中心
办理结果:根据“三秦大讲堂”课程内容设置的特点和干部培训的需要,可以考虑将各市级班子成员纳入“三秦大讲堂”听课范围。具体采取以下方式:一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西安、咸阳、渭南三市市级班子成员可参加“三秦大讲堂”现场听课。二是在全省各市设立“三秦大讲堂”分会场,利用省、市两级党校会议视频系统实时同步传输“三秦大讲堂”讲座。三是缩短“三秦大讲堂”讲课光碟制作周期,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同志学习观看。
建议五 建立上级组织部门与下级组织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承办处室:办公室
办理结果:长期以来,组织部门始终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敞开言路,积极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省委组织部领导充分利用干部考察、外出调研、下基层指导工作、干部提拨任用、重大和突发事件发生、下级组织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等时机,主动与下级组织部门领导和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掌握思想动态,帮助基层同志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化解思想压力。全省各级组织部门之间及与党政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渠道是畅通的、及时的、有效的。下一步,将按照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锦斌同志的讲话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精神,总结以往组织部门在谈心谈话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心理关怀、健康关怀、环境关怀,在全省组织系统建立和完善上级组织部门与下级组织部门与党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建议六 制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党建述职制度。
承办处室:考核办
办理结果:已在新修改的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第三章“程序和方法”中明确规定,被考核单位的自查要形成领导班子自查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效述廉材料,其中包括党建工作的内容。
建议七 进一步规范考核范围,完善考核办法,针对地市和省直部门的不同特点分别设计考核办法;修改完善考核指标奖励加分规定,建立考用结合的刚性措施;创新干部评价指标体系,把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指标。
承办处室:考核办
办理结果:新的《试行办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分类考核。各市(区)上年度指标设置“一刀切”的问题得到了改进和调整。一是把对杨凌示范区从市区的考核中单列出来,从而突出了杨凌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为主的工作;对杨凌示范区设置了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突出了示范区功能指标的考核。二是省直部门考核的分类由原来的两大块(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划为三大块,将政府工作部门与直属机构和事业机构区分开来,全省总体形成了市(区)、党群、政府工作部门、政府直属机构和事业机构四个考核方阵,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三是“关于修改完善考核指标奖励加分规定,建立考用结合的刚性措施”问题:今年专门配套制定了《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减分办法》作为新的《试行办法》的附件,健全完善激励机制,规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减分操作。在考用结合上,新的《试行办法》第五章“结果运用”中,有五个条款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四是“创新干部评价指标体系,把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指标”的问题:新的《试行办法》的最大特点是推进与干部使用的结合。明确考核的内容包括市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目标责任任务,市区、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的考核。明确了要建立考核数据库,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奖惩的依据。要求各被考核单位将正县(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提出领导干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在选拔任用时予以优先考虑。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必须为称职以上等要求。对表现较差的也提出了调整措施。以上举措都使考核与干部工作对接配套、融为一体、有机结合。
建议八 进一步健全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适当增加民生、环保和维护稳定工作的考核比重和分值;对综合考核指标和区域权限进行适当调整:取消工业增加值指标,或将其调整为萎缩指标进行考核;调整或制定绿色经济考核指标体系;适当下放规划权限、土地权限、审批权限、节能降耗监督管理权限、投融资运营管理权限,更大发挥区域主动性。
承办处室:考核办
办理结果:一是关于“增加民生、环保和维稳工作考核比重和分值”问题:新的《试行办法》强化了发展第一要务的权重,各市重点考核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收入、节能减排、社会稳定五大指标,五大指标的分值由原来的46分增加到54分。二是关于“对综合考核指标和区域权限进行适当调整”问题:我们将就此问题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三是关于“调整或制定绿色经济考核指标”问题:已在今年的考核指标体系中有所体现,明年将进一步改进完善。四是关于“适当下放部分权限,更大发挥区域主动性”问题: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根据规定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建议九 进一步增强目标责任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高度关注并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虚报浮夸现象;重点加强对有人事任免权、项目审批权、资金调拨权的部门的考核;各部门的工作绩效除了上级评价、专业部门评价和专家评价外,要更多地吸引群众、社会各界和第三方独立机构评价,同时可将测评范围扩大到每年一次的人代会、党代会;减少工作量,降低成本,增强考核效果。
承办处室:考核办
办理结果:结合修改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办理工作。目前,意见建议中涉及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均已采纳,已在11月28日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试行办法》中体现。一是关于“增强考核透明度和公信度,解决虚报浮夸现象”问题:已在《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省考核办拟于年底前,与有关职能部门就防止和纠正考核中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的问题联合发出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关于“重点加强对有人事任免权、项目审批权、资金调拨权的部门的考核”问题:已在《试行办法》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明确规定“建立预警分析制度,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宏观监控指导作用”,同时今年以来考核办先后三次检查各单位考核工作情况,都把这些单位作为重点。三是关于“更多地吸引群众、社会各界评价各部门工作绩效,同时将测评范围扩大到每年一次的人代会、党代会”问题:已在《试行办法》第三章“程序和方法”中,规定考核方法包括社会评价和民意调查,将测评范围扩大到“两代表一委员”和普通群众。四是关于“降低考核成本,增强考核效果”问题:已在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明确要求“加强考核工作质量与成效的评估”,同时从技术层面看,今年的考核工作较去年更为简捷,便于操作。
建议十 增加市县两级领导班子非领导职务职数和省直部门处级非领导职数;及时配齐市县领导班子,保持市县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加大经济管理、项目招商、融资引资方面专家型领导的配备力度,提高市县两级领导班子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加强县(市、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建议由担任常委的县(市、区)领导主抓农村工作。
承办处室:市县干部处
办理结果:一是关于“增加市县两级领导班子非领导职务职数和省直部门处级非领导职数”问题:目前,中央和我省在市县两级领导班子设置非领导职务方面都无明确的文件规定。中组部来陕调研时,我们曾根据工作需要建议给市县两级领导班子增设非领导职务,但至今没有出台这方面的文件,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级组织和编制部门反映你们的意见。二是关于“及时配齐市县领导班子,保持市县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问题:省委对市县领导班子的配备非常重视,按照习近平同志关于“换届后应保持干部法定任期的稳定性”的要求,既重视及时配备,又重视相对稳定。同时,还注意选用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到市县任职。我们作为市县干部管理的职能处室,将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超前思考,及时对出现空缺岗位的班子提出配备意见,注意提高干部考察任免运作效率。三是关于“加大经济管理、项目招商、融资引资方面专家型领导的配备力度,提高领导班子宏观经济管理能力”问题:在这方面省委和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在相关市的市长配备中充分考虑了这方面的因素,最近正通过在全国公开招录的形式,给各市选配金融市长助理。下一步,将在县级党政正职调整时强化这方面的工作。四是关于“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力量,建议由担任常委的领导主抓农村工作”问题:这方面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将认真调研,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建议十一 明确规定市、县(区)纪委编制规格、干部职级、办案经费和办公设备,适当增加县(区)、乡镇纪委人员编制,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整合乡镇纪检监察力量,按地域成立工作联组。
承办处室:市县干部处
办理结果:党委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职数和级别确定属编制部门管理,经费、设备保障属财政部门管理,工作力量的整合使用属于系统内上级部门管理范畴。我们将根据上述权属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建议。
建议十二 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党政正职提名、推荐、考察办法。
承办处室:市县干部处
办理结果:在这方面我们已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党政正职提名、推荐、考察办法》的初步意见,在充分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后于明年出台。
建议十三 加强基层统战、宗教部门的工作机构、编制和经费的支持。
承办处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办理结果:机构、编制及经费问题属于编制及财政部门职责范围,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反映这方面的意见。
建议十四 加强省级机关公务员的公开招录工作,赋予各市引进各类人才特别是公务员招录的自主权。
承办处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办理结果:从2001年开始,我省实行了全省公务员统一招录。《公务员法》实施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进一步加大了招录工作力度,收到了显著效果。《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招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我省结合工作实际,将公务员招录中的面试等相关工作均已委托各市进行,收到了一定的实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省级机关公务员的公开招录工作,并在法律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扩大各市引进各类人才特别是公务员招录的自主权。
建议十五 解决好各级对台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问题,配备好对台办领导班子,落实好经费。
承办处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党政干部处
办理结果: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已初步对台办相关机构作了整合,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对其存在的编制、职数、经费等问题,主要由各级编制和财政部门归口负责,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协助编制、财政部门予以解决。同时,加强对台办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注意加强交流,调动其积极性。
建议十六 给老干部局增加编制、经费,在管好离休干部的同时,把退休干部也切实有效地管理起来。
承办单位: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办理结果:关于给各级老干部部门增加编制、经费、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问题,经认真研究,已拿出意见,即将与相关部门会签,报请省委同意后下发执行。
建议十七 加大对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加大对各级老年大学的扶持力度。
承办单位: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办理结果:已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待批复后,即进行认真规划,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建议十八 制定实际、管用的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承办单位:省委老干部工作局
办理结果: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们已下发了有关加强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的两个制度性文件。下一步将重点抓好文件的落实,并根据落实情况,对有关问题开展进一步的调研,形成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议十九 出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实行差额推荐,建立提名责任制。
承办处室:研究室
办理结果: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组织系统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在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实行差额推荐、建立提名责任制等方面着眼于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创造了许多新做法、新经验。如:今年2月,省委在选配6市11名市级党政正职过程中,努力探索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从过去的推荐、考察、确定3个步骤扩大到省委委员全体(扩大)会议推荐、到相关市进行二轮民主推荐、差额确定人选考察对象、常委会整体衡量提出拟任人选、省委全委会投票表决、向社会公示等6个步骤,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到市级党政正职选配的全过程,使11名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年富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走上了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岗位。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规范了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有关程序。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位人选,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两推一述”(首次海推、述职演讲、二次推荐)、“双推双考”(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知识考察、组织考察)、“三推一差额”(群众海推、干部公推、领导选推、差额考察)等积极探索。同时也看到,对照组织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要求,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实行差额推荐、建立提名责任制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据了解,中央组织部正在研究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划,其中包括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差额推荐、提名责任制的内容。我们将加强对这些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及时学习借鉴其它省市的好经验、总结全省各地的好做法,加强典型经验的推广运用,待中央有关意见出台后,积极推动我省出台有关实施办法。
建议二十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干部交流锻炼机制,从乡镇书记和市县局(科)长中选拔一定数量干部到省直机关工作,选派省直机关干部到县区、乡镇挂职锻炼。
承办处室:调配处
办理结果:根据省委领导指示,该项工作正在规划中,我们计划会同部内各干部处共同调研,形成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建议二十一 对50岁以上人员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承办处室:调配处
办理结果:公务员实行弹性退休制度,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商请省人事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相关厅局共同调研,并将意见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建议二十二 加大年轻后备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力度。
承办处室:调配处、青干处
办理结果:在年轻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方面,近年来,我们按照干部“四化”要求,着眼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结合换届和领导班子日常管理调整,在后备干部的选拔、储备、培养、使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委的要求,大胆选拔一批能力素质全面、实践证明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在年轻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方面,我们将起草《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意见和管理办法》,有针对性的制定培养锻炼计划,采取跨地域、跨级别、跨任务的多途径培养锻炼方式,选派年轻干部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习深造,到市县、地震灾区、上级部门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使年轻干部增加阅历,增长才干,提高能力。并将积极做好后备干部工作有关制度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建立促进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的长效机制。在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将积极协调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等相关单位,按照新制定的《陕西省年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民族工作发展的需要,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建议二十三 研究出台扩大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
承办处室:组织二处
办理结果: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贯彻《条例》的实施办法,待省委研究批准后下发各地执行。
建议二十四 研究出台加强困难国企、社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视和指导,安排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党校等形式接受教育、了解政策、把握形势。
承办处室:组织二处
办理结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筹备了全省社区党建工作座谈会,各项准备工作就绪,正在等待上级研究确定会议时间。以规模较大的律师行业为突破口,狠抓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于近期举办一期民营企业党务干部培训班,并研究和指导各地制定对民营企业党建人员的培训规划。拟会同我部干部教育处及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等相关单位开展将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各级培训机构进行教育培训的可行性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建议二十五 研究出台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制度,增加党建工作人员编制,加快建立省级党建网站。
承办处室:组织一处、组织二处、干部信息管理处
办理结果:我们将在年底前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课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办法,明确各级党建专项经费的标准、使用范围等。同时,对全省各级党建队伍情况开展摸底调研,对需要增加党建工作人员编制的,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妥善解决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争取在2009年底前,在省委组织部建立省级党建工作网站,并与《当代陕西》(省委机关刊物网站)、省级新闻单位网站联网,实现党建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建议二十六 建立“结对帮扶、传递爱心”活动长效机制;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加大在“产业链”、“行业链”和流动党员集中地组建党组织的力度,拓展党组织服务发展的功能;发展有文化的农村青年入党,继续抓好在大学生中招录村官工作,抓好新一届村级班子任职培训;健全村级组织管理制度;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的力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和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乡镇一级的干部开展全面的培训。
承办处室:组织一处
办理结果:一是关于“建立“结对帮扶、传递爱心”活动长效机制”问题:开展“结对帮扶、传递爱心”活动,是省委制定的支援灾区重建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省委要求,我们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安排资金项目,对全省受灾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扶持,取得了显著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调研,提出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传递爱心”活动的具体办法,建立“结对帮扶、传递爱心”的长效机制。二是关于“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网络”问题: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党员管理工作,我们在全省普遍推广使用了计算机党员管理系统。下一步,我们将在已有数据库和信息化手段的基础上,在全省农村乡(镇)以上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网站,及时解决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关于“加大在“产业链”、“行业链”和流动党员集中地组建党组织的力度,拓展党组织服务发展的功能”问题:根据中组部的安排部署,在总结我省部分市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双向共管机制的意见,加大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拓展党组织服务功能。四是关于“发展有文化的农村青年入党,继续抓好在大学生中招录村官工作”问题:我们将制定具体措施,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向有文化的农村青年倾斜,使农村党员队伍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的党员比例稳步提高。同时,认真总结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经验,进一步完善选聘工作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2009年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五是关于“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的力度”问题:我们将按照省委《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在今年全省试点考录107名乡(镇)公务员的基础上,从明年开始在全省逐步推开,并制定具体的招录办法。六是关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村干部待遇”问题:我们将按照省委文件的要求,积极协调督促各市和省级各职能部门,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村干部任职报酬专项核算制度,确保财政转移支付的村干部任职报酬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各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情况,逐年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村级干部待遇。七是关于“建立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和在职干部养老保险制度”问题: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协商出台具体的办法,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纳入财政转移支付之中,解决离任干部的生活补助问题。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统筹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并把村干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享受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八是关于“健全村级组织管理制度”问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党员管理教育、组织生活制度、廉政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九是关于“抓好新一届村级班子任职培训,对农村乡镇一级的干部开展全面的培训”问题:争取在明年出台农村基层干部培训规划。同时,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明年春季对新上任的农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一遍。将乡镇一级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干部培训规划,力争每年对乡镇主要领导培训一遍。
建议二十七 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建立一套引进和留住人才的机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家属在创业、工作、出入境、购房、医疗、社保、就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对能创业、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
承办处室:人才工作处
办理结果: 2007年11月,省委、省政府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第七部分“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国内外人才引进的力度”中就建议内容作了明确的政策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已由省人事厅承办,我们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工作。
建议二十八 重视对基层人才的配备,继续加大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和基层人才援助计划实施力度;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人才自主创业;继续完善激励人才到基层一线创业的政策。
承办处室:人才工作处
办理结果:一是关于“重视基层人才的配备”问题: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实施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援助计划已实施3年,计划明年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由省人事厅组织实施,我们将建议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二是关于“鼓励各类人才自主创业”问题:2007年12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为贯彻《指导意见》精神,我们已提出《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将于近期召开的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
建议二十九 尽快在全省高校中实施“三秦学者”计划;建立陕南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陕南特色产业发展所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部分企事业单位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把相关专业的高层专家组织起来,进站工作,形成合力,承担具体攻关和研发任务。
承办处室:人才工作处
办理结果:一是关于“尽快在高校实施“三秦学者”计划”问题:陕西省“三秦学者”计划实施办法已经拿出,将于近期召开的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实施,该计划主要在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属重要骨干企业中实施。二是关于“建立陕南人才开发资金”问题:我们已将其列入我省人才发展规划重大课题进行调研,并将就加快陕南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项政策。同时,对关中、陕北的人才发展也列入了课题研究范围之内。三是关于“在部分企事业单位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问题:将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提出实施意见。
建议三十 建立陕西人才市场,赋予人才交流中心等较大的基层党委组织关系接转权。
承办处室:人才工作处、组织二处
办理结果:一是关于“建立陕西人才市场”问题:当前,我省现有的陕西省人才市场与西安市人才市场是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根据有关权属规定,人才市场由人事部门负责。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就如何贯通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组建省人力资源市场工作进行协调论证。二是关于“赋予人才市场等较大基层党委组织关系接转权”问题:根据规定,进入人才市场市场的待就业人员,是党员的,其党组织关系转入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党委负责对党员的管理,党员按季度以书面形式向人才市场的党组织汇报思想,并按时交纳党费,接受人才市场党组织的领导。党员离开人才市场后,其组织关系由人才市场党组织负责开出。我们还将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研究赋予人才市场等较大基层党委组织关系接转权的问题。
部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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