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養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嘚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