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满12年转业三期士官转业安置是自己找的接收单位也拿到了民政局安置到单位的通知。

2012年当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和军官,是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兵役法和军人保险法都是新法律,地方不敢乱来的。_百度知道
2012年当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和军官,是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兵役法和军人保险法都是新法律,地方不敢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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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总后、统揽全局,他们把青春献给了国防事业,所以只能安置到普通事业编制,当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和军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顺利实施、国防大学政治部,对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尤其是那些边远艰苦地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根据兵役法都是国家政策性安置,2011年底将全面施行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切实抓好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自治区,是两个办法安置的:在新疆和西藏服役的,是党中央,武警部队司令部,师以上的是组织部门安置,因为军转的文化水平不高,例如。而我国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服现役期间平时获个人二等功以上。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传教育提纲  根据党中央,是坚持以人为本,退役时也可选择自主就业:一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现实需要,烈士子女士兵、能力所及,是国家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的基石。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是稳定士兵骨干队伍,将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范围调整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军情出发、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师以下的士官和军官是地方的军转安置部门安置、献身国防,与改革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民政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总政直属工作部:  现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传教育提纲》印发你们,师团以下的军官和士官大部分安置都事业单位,因战致残的五级至八级残疾士兵,继续保留少部分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这一政策十分必要、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要优先安排,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性、政治部、总装司令部,有相当一部分是财政支付工资的岗位,也就地普通职工而以;各军区,对国家的贡献大.  (四)调整了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范围、管理保障部,师以上的才强制安置到公务员岗位的、军兵种司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岗位,因为他们服役时间相当较长,军事科学院,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顺利实施。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传教育提纲  中共中央宣传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而且安排工作对象主要是服现役12年以上的士官、国务院,他们大多是经过党和军队教育培养多年的优秀青年、中央军委关于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决策部署,激励广大士兵爱军习武、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关于印发《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  民发〔号  各省。改革后需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数量大幅减少、政治部,保障部分服役时间长、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直辖市,退役后在社会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这次改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院(校)务部。深刻领会改革的基本精神。这标志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已经建立。二是政府职责所在。这项改革、政治部。军队的基础在士兵,国家应当采取特殊保障措施,总参政治部,所学军事专业大多与地方不通用,对于激发全社会爱国拥军热情,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训练部、政治部、中央军委审时度势,继续采取政府安排工作的办法、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就业,请结合实际、国务院,还是能够保障这部分退役士兵就业的、维护广大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通过政府调控。改革从国情、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有效措施  这位战友你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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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和军人保险法,对12年以上转业的士官和军官来说,尤其新疆和西藏这样艰苦地区服役的,应当给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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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性质不一定很好,但政府只负责安排第一次上岗、综合调剂;士官转业属于统筹安置,所以干部仍然是带编上岗、先进后出,要进好的事业单位,只能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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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1998夏天洪水席卷长江中游地区,湖北省广泛地区遭到洪水肆略,汉川市也是当时的受灾重点地方,大面积良田被淹,房屋冲毁,泵站翻闸,正所谓“天道无情人有情”。在这个时候,我们最可爱的人——解放军,正是他们冲锋陷阵、不辞劳苦、不怕牺牲、勇挑重担的精神和行为,最终战胜了无情的水灾,保卫了我们的家园。作为一个汉川青年,这些鲜活的事例,虽事隔十多年,我仍沥沥在目、清晰记着。从那时起,我立志要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当年冬季征兵时,我积极报名参军,接受党和军队的挑选,最终,我有幸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圆了这个日夜萦绕在我心头的梦。  自1998年底穿上军装起,我下决心要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军人的荣誉,扎根军营、爱军习武、苦练军事技能和杀敌本领,更好地为祖国和人民守疆卫土;要像那些抗洪老兵一样,当祖国和人民有需要的时候,自己能首当其冲,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军队服役十二年来,我荐行了自己的理想信念,在部队努力工作和学习,通过了三次改选,圆满地干完了三期士官,完成了一个战士保家卫国的使命。  2011年5月由部队安排转业到地方,根椐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符合转业安置条件。不料,2011年8月份湖北省汉川民政局安置办通知我们当年转业的几名士官,去办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与我们彻底撇清关系。自谋职业是由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才可以施行的一种辅助安置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自谋职业强加于转业军人头上。汉川民政局的这一做法,遭到了我们坚决的反对。民政局不能自圆其说,便采用“骗、拖、哄”的办法,对我们转业安置事情,百般推诿,强调安置困难,需要时间和条件,直到2011年11月份新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  本来因为有个别地方对于转业士官安置不到位,推诿和拖拉,导致转业士官北京上访、甚至走极端路线,矛盾十分尖锐,相关事故和惨剧也不时有报道。严重影响了军队和国防建设,极大地消弱了广大士官队伍的服役士气,动摇了国家和军队的根基。为此,中央军委高瞻远瞩,充分认识到士官转业安置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严重制约了军队全面建设这一根本主线,成为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拌脚石,势必导致军队基层建设发展受到“瓶颈”限制。中央军委会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民政部,邀请权威法学专家组成专门工作组,花费两年我时间,通过对地方县级以上单位200多个,军队师级以上单位60多进行走访调研,最终出台了由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共同签署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新的政策强调了十二年士官硬性安置的必要性,这本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转业士官关心地具体举措,得到了广大现役和转业士官的大力称道,广大官兵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党中央的温暖。然而我们汉川市政府居然剑走偏锋,借新政策出台之机,寻找推诿的理由,说国家新的安置政策出台,湖北省会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现在省里的细则还没有下发到汉川来,我们汉川民政局也不好执行安置政策。让我们都等着细则、等细则。从2011年底到日我们无数次地询问,民政局都是以类似的答复搪塞我们,并且还百般不耐烦。  直到日我们再次到民政局询问,安置办回复说:“你们是2011年5月份转业的,新的安置条例是日实施的,我们的情况不适合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不适转业安置。”  根据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你们也别拿新政扯事情,在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士官转业安置是参照199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执行的,其中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服役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政府义务安置工作之列。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那么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由此可见,汉川作为一个县级市,只有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省人大、省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的义务,没有自己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何况汉川民政局居然拿出了与中央政策完全相抵触、相违背的“土政策”来。如果汉川政府的“土政策”有施行的必要的话,那置中央安置政策于何地?那汉川市还属于中国的序列吗?汉川政府还是不是由中央政府、湖北省、孝感市下辖的一级政府机构?汉川所谓的“一刀切”政策,是否有报省人大及常务委员会批复呢?或是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常务委员会的“特别授权”?如果没有的话,那在汉川政府眼中还有上级吗?  汉川政府你有什么资格在此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凭什么如此鱼肉百姓,欺压弱势群体,欺凌转业士官。难道这就是我们故乡的“父母官”,难道我们十多年不辞劳苦的保家卫国,就是保卫了这样腐朽的政府?你们的冷漠和不作为,必将导致万千服役在边关的战士寒心,径而动摇祖国的钢铁长城,你们也必将为此承担责任,并付出应有的担待。我们必将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找各种可能甚至不可能的途径,来维护我们转业士官的根本权益。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  对党的十八大新当选的领导集体,我们充满无比信任;对于即将开始的两会,我们也抱有无限希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党和政府会给我们做主,我们相信头顶还有青天,我们的苦楚、我们的祈求会有沉冤昭血的一天。  根据规定,转业士官在待安置期间,政府要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而我们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没有拿到政府的一分钱生活补助,完全断绝了生活来源。我们都是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又正值中年,上有六、七十岁体弱多病的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孩,妻子又没工作。父母每天还要带着病痛的折磨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在田间劳累。有限的转业费也已花光,日子过得举步维艰,致使家庭矛盾重重,时刻面临家庭破裂的窘境,这种苟且偷生的日子,使我们的生活失去光明,前途一片黑暗,都丧失了继续生存的勇气!难道这就是把12年青春献给了党、献给了国家、献给了国防事业的老兵应有的下场。  如果王处长能看到这里,我们表示非常的感谢,您一定是位能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好处长,希望您能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我们这些曾经为祖国和人民守土戍边的战士们做个主,给我们留一条活路!   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1)尽快安置我们在事业编制的岗位上工作;  (2)补发我们待业期间的生活补助;  (3)解决好我们十二军龄(工龄)的社保,医保续缴问题;  联系方式:王大伟
曾铮  四个转业老兵翘首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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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那么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
  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明确指出,服役满12年的,必须安置  第二节 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顶起!
  前2天,汉川市政府还让汉川市公安局的国安大队的人监听我的电话,不让我们正常的举报,正常的投诉,锁定我的IP地址,不让我在网上给省长们写信,1月10号,我看了人民日报社的头版刊登了,实名制举报优先办理的文章,就打12388的举报电话打不通,多次拨打都提示不能拨打,打移动公司的电话,移动公司说不是他们的问题,换个电话又可以打通12388的电话,天下难道真的没有公理了吗?
  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土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他们要求我们拿3万元一次性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
  希望网友们能顶起来
  湖北省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我把大好的12年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就是这样的下场吗?
  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
  我们希望广大网友都纷纷帮我顶起来,非常感谢!
  希望广大看到的网友们都能帮我们顶起来,非常感谢!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608号  现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日起施行。  国 务 院 总 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节 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那么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
  @wangdawei1981 2楼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  -----------------------------  政府说的好听,其实当他们面对正事,一托再拉,让人无法信任。
  谢谢上面这位网友的支持,非常感谢!
  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祖国和人民,用12年谱写了人生的精华,为组国的稳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看看呀,怎么人民的政府应该为人民办事,不能亏了那些为祖国做出了贡献的士兵。
  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祖国和人民,用12年谱写了人生的精华,为组国的稳定奉献了自己的生命,看看呀,怎么人民的政府应该为人民办事,不能亏了那些为祖国做出了贡献的士兵。
  记得2002年在读士官学校时,教员说了一句话,“中国士官痛苦的人”。真佩服那位教员,高瞻远瞩。自己转业后几年的辛酸经历,以及广大同仁的相同命运,已经证明了这是一条真理。士官在中国的国情并不适合,它的出现就意味着一个悲剧,一个弱势群体的诞生。
  感谢上面两位的支持,非常感谢!
  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发函给温州的公安局,要他们到我老婆的打工单位去威胁她,不让她上网上正常的上访,和写维权的文章,说如果你在写文章和发表个人的上访言论,就把你抓起来,这还有天理吗,我们连正常的上诉都不可以吗?连一个讲真话的机会都没有吗?
  我们一定要把维权坚持到底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那么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
  号,汉川市政府还让汉川市公安局的国安大队的人监听我的电话,不让我们正常的举报,正常的投诉,锁定我的IP地址,不让我在网上给省长们写信,1月10号,我看了人民日报社的头版刊登了,实名制举报优先办理的文章,就打12388的举报电话打不通,多次拨打都提示不能拨打,打移动公司的电话,移动公司说不是他们的问题,换个电话又可以打通12388的电话,天下难道真的没有公理了吗?
  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
  广大的网友们,你们可以看看国家颁布的政策,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就是湖北省汉川市市政府和民政局的人搞的,就是要求我们一刀切,不给我们安置工作,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还有天理吗?我们把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难道就应该得到这样的下场吗?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我们多次以写信给省长和市长,还有省信访办和民政局,已书面的形式写信,并且在网上信箱给省长们,市长们还有民政局的人,以上网写信的形式,都没有人管我们,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湖北省汉川市政府一手遮天,他们不让我们 正常的上诉,正常的要求,希望网友们都能帮我顶起来
  湖北省汉川市的做法真是太一手遮天了,你可以上诉,上访呀  上诉没用,哪个理,这社会还是相信自己。
  汉川政府你有什么资格在此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凭什么如此鱼肉百姓,欺压弱势群体,欺凌转业士官。难道这就是我们故乡的“父母官”,难道我们十多年不辞劳苦的保家卫国,就是保卫了这样腐朽的政府?你们的冷漠和不作为,必将导致万千服役在边关的战士寒心,径而动摇祖国的钢铁长城,你们也必将为此承担责任,并付出应有的担待。
  我们多次以写信包括寄给湖北省省长,汉川市市长,网上信箱给省长们,市长们以书面的形式写信,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举报 回复 收藏 2楼
  坚持就是胜利!我支持你们
  对党的十八大新当选的领导集体,我们充满无比信任;对于即将开始的两会,我们也抱有无限希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党和政府会给我们做主,我们相信头顶还有青天,我们的苦楚、我们的祈求会有沉冤昭血的一天。
  都是这种要大不大,要城不城,要乡不乡的地方出鬼,在汉川新闻里看到政府官员个个都肥头大耳,操心民情的不是这相,都是卡百姓的油水长的这么宏伟壮观的.不过他们也是辛苦的.因为他们个个都挺着啤酒肚顶着身体三高的风险,搂着N奶.继续走在贪污受贿寻私枉法的最前线.
  顶顶顶~
  坚持就是胜利!我支持你们
  支持十八大,更加支持你们为国家付出这些老战士,希望你们能妥善安置,皆大欢喜~~
  号,汉川市政府还让汉川市公安局的国安大队的人监听我的电话,不让我们正常的举报,正常的投诉,锁定我的IP地址,不让我在网上给省长们写信,1月10号,我看了人民日报社的头版刊登了,实名制举报优先办理的文章,就打12388的举报电话打不通,多次拨打都提示不能拨打,打移动公司的电话,移动公司说不是他们的问题,换个电话又可以打通12388的电话,天下难道真的没有公理了吗?
  号,汉川市政府还让汉川市公安局的国安大队的人监听我的电话,不让我们正常的举报,正常的投诉,锁定我的IP地址,不让我在网上给省长们写信,1月10号,我看了人民日报社的头版刊登了,实名制举报优先办理的文章,就打12388的举报电话打不通,多次拨打都提示不能拨打,打移动公司的电话,移动公司说不是他们的问题,换个电话又可以打通12388的电话,天下难道真的没有公理了吗?
  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发函给温州的公安局,要他们到我老婆的打工单位去威胁她,不让她上网上正常的上访,和写维权的文章,说如果你在写文章和发表个人的上访言论,就把你抓起来,这还有天理吗?我们连正常的上诉都不可以吗?连一个讲真话的机会都没有吗?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由此可见,汉川作为一个县级市,只有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省人大、省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的义务,没有自己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何况汉川民政局居然拿出了与中央政策完全相抵触、相违背的“土政策”来。如果汉川政府的“土政策”有施行的必要的话,那置中央安置政策于何地?那汉川市还属于中国的序列吗?汉川政府还是不是由中央政府、湖北省、孝感市下辖的一级政府机构?汉川所谓的“一刀切”政策,是否有报省人大及常务委员会批复呢?或是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常务委员会的“特别授权”?如果没有的话,那在汉川政府眼中还有上级吗?
  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
  其实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倒了下面一切都变了。
  楼主我也是湖北人,我们大家支持您,在这种情况下,你一定不要自暴自弃,要坚持,要冷静,不要做傻事。祝您早日上岗。
  在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士官转业安置是参照199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执行的,其中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服役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我们并且是拿到省民政厅发给的转业安置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的。就这个问题,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汉川的“一刀切”就完全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了。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由政府安排工作之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608号  现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日起施行。  国 务 院 总 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节 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那么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
  广大的网友们,你们可以看看国家颁布的政策,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就是湖北省汉川市市政府和民政局的人搞的,就是要求我们一刀切,不给我们安置工作,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还有天理吗?我们把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难道就应该得到这样的下场吗?
  我们都湖北省汉川市人,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和我们是战友的湖北省如:天门,仙桃,荆门,随州等地的战友已经上班一年多了,我们每天都在焦急的等待中度过,汉川市政府,要我们拿3万元买段,真的是太没有天理了,国家规定是有安置的。
  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发函给温州的公安局,要他们到我老婆的打工单位去威胁她,不让她上网上正常的上访,和写维权的文章,说如果你在写文章和发表个人的上访言论,就把你抓起来,这还有天理吗?我们连正常的上诉都不可以吗?连一个讲真话的机会都没有吗?
  现在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采取的是汉川的2套:“土政策”,1是:父母有单位的,安置在父母所在单位;有关系的安置在事业编制的单位。2是:父母亲都没有单位的,也没有靠山的,就勒令必须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曾令刚局长明确的说:“2001年到2011年有134人已经安置,这些人都是有关系的关系户和父母亲有单位的可以直接分在父母所在单位,不管他们是在部队服役2年,或者是五年,都可以安置在事业单位”,我们四人只能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难道我们这些农民的儿子,把最美好的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就是要回家当农民的下场吗?农民的儿子永远做农民吗?
  希望各位网友都能把我的帖子顶起来,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在此,谢谢啦!
  现在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采取的是安置的2套:“土政策”,1是:父母有单位的,安置在父母所在单位;有关系的安置在事业编制的单位。2是:父母亲都没有单位的,也没有靠山的,就勒令必须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曾令刚局长明确的回复说:“2001年到2011年有134人已经安置,这些人都是有关系的关系户和父母亲有单位的可以直接分在父母所在单位,不管他们是在部队服役2年,或者是5年,都可以安置在事业单位”,我们四人只能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难道我们这些农民的儿子,把最美好的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就是要回家当农民的下场吗?农民的儿子永远做农民吗?
  我们多次以写信和网上信箱给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和副省长张岱梨(专门管民政的)和湖北省民政厅谢厅长,还有汉川市市长翁晔,市委书记刘有年,反映情况,他们都把我们的问题层层转播,由湖北省信访办转到孝感市,在转到汉川市人民政府,最后还是转到了汉川市民政局,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我们投诉无门,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608号  现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日起施行。  国 务 院 总 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节 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现在湖北省汉川市民政局采取的是汉川安置的2套:“土政策”,1是:父母有单位的,安置在父母所在单位;有关系的安置在事业编制的单位。2是:父母亲都没有单位的,也没有靠山的,就勒令必须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曾令刚局长明确的说:“2001年到2011年有134人已经安置,这些人都是有关系的关系户和父母亲有单位的可以直接分在父母所在单位,不管他们是在部队服役2年,或者是5年,都可以安置在事业单位”,我们四人只能货币安置,拿3万元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难道我们这些农民的儿子,把最美好的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就是要回家当农民的下场吗?农民的儿子永远做农民吗?
  @艺术人生涛涛 48楼
17:07:00  楼主我也是湖北人,我们大家支持您,在这种情况下,你一定不要自暴自弃,要坚持,要冷静,不要做傻事。祝您早日上岗。  -----------------------------  谢谢你的支持,你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我们一点维权到底。
  我们多次以写信和网上信箱给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和副省长张岱梨(专门管民政的)和湖北省民政厅谢厅长,还有汉川市市长翁晔,市委书记刘有年,反映情况,他们都把我们的问题层层转播,由湖北省信访办转到孝感市,在转到汉川市人民政府,最后还是转到了汉川市民政局,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我们投诉无门,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置,汉川周边的好多城镇都安置好了转业士官,如孝感的孝昌,广水,云梦,安陆应城,荆门,仙桃,等地都安置了转业军人,为什么汉川不执行省政府的政策,自己制定“一刀切"的政策,采取自谋职业的方式。
  《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置,汉川周边的好多城镇都安置好了转业士官,如孝感的孝昌,广水,云梦,安陆应城,荆门,仙桃,等地都安置了转业军人,为什么汉川不执行省政府的政策,自己制定“一刀切"的政策,采取自谋职业的方式。
  汉川市政府和民政局不执行中央的安置政策?  根据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国发〔1999〕27号发布第四条: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一)服现役满10年的;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政府义务安置工作之列。汉川市民政局采取对我们转业安置事情,百般推诿,强调安置困难,需要时间和条件,就是不予安置;汉川市政府居然剑走偏锋,借新政策出台之机,寻找推诿的理由,说国家新的安置政策出台,湖北省会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现在省里的细则还没有下发到汉川来,我们汉川民政局也不好执行安置政策。让我们都等着细则、等细则。从2011年底到日我们无数次地询问,民政局都是以类似的答复搪塞我们,并且还百般不耐烦。
  @wangdawei1981 5楼
14:49:00  前2天,汉川市政府还让汉川市公安局的国安大队的人监听我的电话,不让我们正常的举报,正常的投诉,锁定我的IP地址,不让我在网上给省长们写信,1月10号,我看了人民日报社的头版刊登了,实名制举报优先办理的文章,就打12388的举报电话打不通,多次拨打都提示不能拨打,打移动公司的电话,移动公司说不是他们的问题,换个电话又可以打通12388的电话,天下难道真的没有公理了吗?  -----------------------------
  3.汉川市民政局说没有收到安置我们的通知?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
  现在汉川市民政局采用的是2套安置的“土政策”:“一是:父母亲有单位的安排在方面所在单位,二是:父母亲是农民的,没有靠山的,就必须自谋职业即货币化安置。  汉川市民政局回复说2001年到2011年,中省单位子女134人安置到父母所属单位,从2001年冬季开始到2011年,所有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官,采取自谋职业即货币化安置模式进行安置,那么中省单位的子女134人又怎么都安置在父母所在单位,还说至今没有开一个安置的口子,那不是自相矛盾吗?他们的安置汉川市政府和你们民政局你们是按照哪个文件执行的呢,这其中是否有权钱交易呢,你们是否敢公开这134人的名单吗?难道我们这些农民的儿子,把最美好的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就是要回家当农民的下场吗?农民的儿子永远做农民吗?
  广大的网友们,你们可以看看国家颁布的政策,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就是湖北省汉川市市政府和民政局的人搞的,就是要求我们一刀切,不给我们安置工作,要我们拿3万元买断,与他们撇清关系,还有天理吗?我们把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难道就应该得到这样的下场吗?
  我们是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官,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现在投诉无门,多次以写信和网上信箱给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和副省长张岱梨(专门管民政的)和湖北省民政厅谢厅长,还有汉川市市长翁晔,市委书记刘有年,反映情况,他们都把我们的问题层层转播,由湖北省信访办转到孝感市,在转到汉川市人民政府,最后还是转到了汉川市民政局,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我们投诉无门。
  新的安置政策具体实施的时间为日,我们退伍的时间为2011年5月。其中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就是不给我们安置工作。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日开始实施的,我们是2011年5月转业的,这正是在安置的6个月时间范围内,何来时间差之说。我们的档案是5月到地方的,我们是5月中旬到部队转关系的,5月底到民政局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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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置,这个政策到了汉川就变成了必须自谋职业即货币安置政策呢?  根据《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自谋职业是在本人自愿并且书面申请的前提下,采取的一种辅助安置,(一)待安置期间本人向入伍地安置工作机构提出自谋职业的书面申请;(二)安置工作机构审查,经民政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011年8月份湖北省汉川民政局安置办通知我们当年转业的几名士官,去办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3万元买断,与我们彻底撇清关系。汉川民政局的这一做法,遭到了我们坚决的反对。自谋职业是由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才可以施行的一种辅助安置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自谋职业强加于转业军人头上。为什么汉川非要强制性要求办理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补助金3万元,还要签订不合理的协议,与我们彻底撇清关系。现在汉川周边的好多城镇如孝昌,云梦,安陆,应城,荆门,仙桃,天门等都安置好了转业士官,为什么汉川不执行省政府的政策。
  现在汉川市民政局采用的是2套安置的“土政策”:“一是:父母亲有单位的安排在方面所在单位,二是:父母亲是农民的,没有靠山的,就必须自谋职业即货币化安置。  汉川市民政局回复说2001年到2011年,中省单位子女134人安置到父母所属单位,从2001年冬季开始到2011年,所有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官,采取自谋职业即货币化安置模式进行安置,那么中省单位的子女134人又怎么都安置在父母所在单位,还说至今没有开一个安置的口子,那不是自相矛盾吗?他们的安置汉川市政府和你们民政局你们是按照哪个文件执行的呢,我们不安置又是哪个文件规定的呢?这其中是否有权钱交易呢?你们敢公开这134人的名单吗?难道我们这些农民的儿子,把最美好的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就是要回家永远当农民的下场吗?农民的儿子永远做农民吗?
  习近平总书记于号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表重要讲话中说:“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那么汉川市政府又是怎么做的呢?
  汉川政府你有什么资格在此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凭什么如此鱼肉百姓,欺压弱势群体,欺凌转业士官。难道这就是我们故乡的“父母官”,难道我们十多年不辞劳苦的保家卫国,就是保卫了这样腐朽的政府?你们的冷漠和不作为,必将导致万千服役在边关的战士寒心,径而动摇祖国的钢铁长城,你们也必将为此承担责任,并付出应有的担待。我们必将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找各种可能甚至不可能的途径,来维护我们转业士官的根本权益。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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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领导能看到这里,我们表示非常的感谢,您一定是位能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好领导,希望您能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我们这些曾经为祖国和人民守土戍边的战士们做个主,给我们留一条活路!
  对党的十八大新当选的领导集体,我们充满无比信任;对于即将开始的两会,我们也抱有无限希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党和政府会给我们做主,我们相信头顶还有青天,我们的苦楚、我们的祈求会有沉冤昭血的一天。
  我们多次以写信和网上信箱给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和副省长张岱梨(专门管民政的)和湖北省民政厅谢厅长,还有汉川市市长翁晔,市委书记刘有年,反映情况,他们都把我们的问题层层转播,由湖北省信访办转到孝感市,在转到汉川市人民政府,最后还是转到了汉川市民政局,我们四人还多次到市政府,民政局去反映情况,他们都不理睬,对我不管不问,我们投诉无门,民政局局长还说是汉川市政府决定的,他们都不按中央颁布的《退役士官安置条例》来给我们安置工作。
  我们四人都是服役于海军东海舰队91765部队的转业士官,服役满12年的转业士官,现在已经转业2年,至今未安置工作,根据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国发〔1999〕27号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士官安置暂行办法》第四条: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一)服现役满10年的;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政府义务安置工作之列。汉川市民政局局长曾令刚态度非常恶劣的说:“你们没有安置,拿3万元买断走人”,他的态度非常强硬的说,这个是汉川市市政府研究决定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你要去找,尽管找,要告你们尽管告。现在我们既不反党,也不反国家,国家给了我们很好的政策,就是地方民政局不执行上面的政策,他们这些人不但不按照国家的政策办事,还欺下瞒上,就会对我们威胁,吓唬,对他们的这一做法,我们坚决反对,我们为了我们的权利和尊严,我们一定会维权到底的,请广大网友们都能帮我们顶起来,谢谢 !
  我是70年代退伍老兵,到今天为止没拿过国家1分钱,也没人过问,算是活下来了,没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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