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推进落实清三河工作加强河道整治设计规范综合整治还有什么意见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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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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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街“五水共治”指〔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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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河长、各科办、各社区、五水共治各小组:&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5〕36号)转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职责要求的通知》(区委办〔2015〕54号)、《五常街道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职责的通知》(五街“五水共治”指〔2015〕2号)、《五常街道关于对河长、河道责任单位考核细则的通知》(五街“五水共治”指〔2015〕3号)一并贯彻执行。&&&  五常街道“五水共治”工作指挥部&  2015年6月15日&&&&&&&&&&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杭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4〕33号)和《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3〕133号)的精神,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发挥河长的协调、指导、监督等作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区“河长制”工作相关工作职责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职责&  区级河道河长负责指导实施所包干河道水环境治理方案,要了解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和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区级河道河长单位是区级河长的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镇街、平台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水环境治理方案,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和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  (一)区级河长职责&  1.指导实施水环境治理方案。听取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指导实施水环境治理方案和年度治理计划。&  2.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水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3.督促检查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水环境治理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对成效突出的镇街(平台)树立典型进行推广,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点项目推进速度滞后的镇街(平台)进行约谈。&  4.市级以上河道的区级河长应认真履行市级“河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职责。&  (二)区级河长单位职责&  1.协助区级河长指导实施水环境治理方案,按照河道“一河一方案”和全区年度重点项目实施工作计划,督促河道涉及的镇街(平台)制定年度治理实施计划,并牵头汇总形成河道全流域治理年度计划后,统一报区“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审核确认。&  2.协助区级河长督促镇街(平台)实施年度治理计划,并配合推动落实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跨镇街河道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  3.督促检查属地镇街(平台)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督促属地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完成联系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并定期向河长汇报联系河道治理情况。&  4.协助区级河长落实“河长制”信息公开事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交办督办新闻媒体监督、群众信访投诉事项,牵头落实整改措施。&  5.实施“一河一档”工作,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向区“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及时报送水环境治理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情况。&  6.市级以上河道的区级河长单位,负责做好与市级河长单位的联系工作,并按照市级河长和河长单位要求落实相应工作职责要求。&  (三)区级相关部门职责&  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  区“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五水共治”及“河长制”工作实施的日常协调;负责将区级以上河道的“一河一方案”送河长及河长单位,并负责汇总上报全区重点河道治理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河长制”考核工作。&  区住建局牵头负责落实河道沿线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和城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及具备纳管条件的美丽乡村138个村(社区)的纳管点和主干管建设;指导、监督各平台、镇街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审核区级以上河道治理年度计划的制定。&  区林水局牵头负责指导全区河道整治、疏浚、引配水等工作,落实河道沿线非法排污口整治排查、规范管理和非法设置排污口行为的查处工作;指导、监督镇街(平台)落实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措施;负责指导、审核区级以上河道治理年度计划的制定。&  区农业局牵头负责138个美丽乡村创建村(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指导、监督各镇街(平台)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监管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违规渔业行为;负责指导、审核区级以上河道治理年度计划的制定。&  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质监测,严厉查处超标排放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统一监督指导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关停环境污染违法企业;指导、监督全区重点河道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区城管局牵头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垃圾规范收集、无害化处置工作;严厉查处工程渣土(泥浆)偷倒乱排污染河道水系的违法行为,并落实工程渣土(泥浆)长效管理措施。&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指导、监督航道整治、疏浚,以及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并落实航道与码头保洁、航运单位垃圾与污水收集处理等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检查清理河道沿线“十小行业”及农家乐等经营场所持照经营情况,并落实对无照经营的“十小行业”、农家乐等经营场所的查处工作。&  国土余杭分局牵头负责对“十小行业”及农家乐等经营场所用地的审查把关,依职责查处违法用地等行为。&  区防违控违办牵头负责对镇街(平台)查处乱搭乱建等行为、取缔利用违章建筑无证经营行为的指导、协调工作。&  区经信局牵头负责做好相关产业政策、提升改造等指导,配合镇街(平台)对河道沿线不符合产业政策、落后产能工业企业的关停淘汰等工作。&  国网余杭供电公司、区水务公司负责配合镇街(平台)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责令关闭的经营场所,在规定时间内实行断电、断水处理。&  区财政局负责“五水共治”项目建设等相关资金安排、概算资金审核,确保资金按规定拨付到位,并实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河道治理相关工作。&  二、“河长制”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级河长单位应协助区级河长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由区级河长单位牵头,属地镇街(平台)、相关部门参加。听取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治理计划,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治水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区级河长单位应协助区级河长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对包干河道的检查指导,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督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看台账等方式。河长单位应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及时以书面交办函交办有关单位,同时抄送区级河长和区“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三)实行季报年考制度。区级河长单位应定期向区级河长报告治理进展情况,每季度末梳理包干河道的治理进度、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在书面报送河长的同时,抄送区“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备案。“河长制”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并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对镇街(平台)和河长单位的年终综合考评内容。&  (四)实施“一河一档”工作。区级河长单位应建立“一河一档”,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方案及年度治理计划;河道属地镇街(平台)每季度的治理进度报告;每两个月的督查情况记录;媒体曝光问题与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交办函及相关单位的回复意见等。&  同时,各镇街(平台)应进一步明确镇街级及以下河道河长、河长单位、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对已纳入杭州市和余杭区治理计划的231条镇街重点河道,要尽快制定“一河一方案”和河道治理年度计划,并报区“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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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镇开展河道巡查,落实“清三河”工作
来源:东源镇 作者:whj 编辑: 东源镇 阅读:167 时间: 13:05:00
&&& 过去一年,“五水共治”成为东源镇重点工作之一,通过河道整治、污水纳管、河岸绿化等措施,曾经的垃圾河渐渐恢复清澈,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
&&& 9月21日,镇长叶军勇到十一都源、十二都源进行河道巡查,发现红光、五星村部分河滩、水坝上有塑料袋等垃圾漂浮,随后,他要求随行镇五水共治分管领导洪弟对我镇辖区内所有河道开展一次再“清三河”回头看专项行动并提出几点要求: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清三河”“回头看”制度,对日常巡查新发现的黑臭河登记入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二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村级河长管理,坚持日常巡查,进一步落实治理责任;三要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村党员干部、群众,对河道、河道两岸、村庄进行彻底全面大清扫;最后镇五水办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河长履职到位、河道长效保洁落实到位,促进河道治理长效化、常态化,真正管好自己的河。
&&& 根据要求,东源镇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清三河”回头看专项行动,对河道村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再一次全面清理,确保河道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营造山青、水秀、岸美的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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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铭在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上强调
上下同欲务求必胜 扎实推进河道整治工作
本报讯(记者 徐墉)昨日下午,在全省“河长制”工作会议后,杭州即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市长张鸿铭在会上强调,保护良好的水环境,关系民生福祉,关系社会和谐,关系永续发展。要充分认清我市“清三河”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强化举措、落实责任,上下同欲、全民参与、务求必胜,切实围绕“年底基本消灭全市城乡所有黑臭河,50%以上区(县、市)达到‘清三河’达标区(县、市)”目标,坚持不懈、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河道整治,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把我市打造成为“美丽中国”的示范和样板。 许勤华、翁卫军、张仲灿、佟桂莉、施彩华、潘方敏、张建庭、谢双成、陈红英、张耕参加会议,戚哮虎在省主会场作交流发言。 张鸿铭指出,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河长制”。“河长”要切实担当起责任,牵头组织开展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任务。二是系统推进黑臭河整治。确保黑臭河治理不留死角,对列入今年整治的84条黑臭河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强化协同联动治水,尤其要做好跨区域的黑臭河整治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着力防止垃圾河和黑臭河反弹,对已经摘帽的黑臭河要保持截污纳管成效持续性,并提高水质标准。三是切实落实相关责任,强化保障,严格考核。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结合“三严三实”活动要求,以更严的标准和要求,以更实的作风和措施推进治水工作。市治水办要切实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掌握河道整治进展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动态监测跟踪和异常情况快速反应机制。要完善与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的沟通联系机制,积极营造治水良好氛围,为公众监督治水、参与治水提供渠道和便利。
[] [] [] []平水新城(镇)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镇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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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新城(镇)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镇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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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及机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不断巩固提升“清三河”工作成效,根据省治水办《关于印发“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规程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5〕14号)、区委办《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工作的通知》(区委办[2015]91号),按照市、区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顺利通过省级“清三河”达标镇验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省级“清三河”达标镇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民总动员、誓夺大禹鼎”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工作精神,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全面满足各项验收标准要求,全面实现区域内河道水环境常态整洁、美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二、时间要求在2015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工作。三、验收标准参照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标准,详见附件。四、实施步骤(一)全面动员(7月25日前)7月18日镇召开全面动员部署会议。各村(居)务必在7月25日前进行动员部署,7月底要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报镇治水办备案,并在村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力求在最大范围内进行全面发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对象;要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清三河”达标镇(街)创建活动,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带动企业、群众参与,着力营造良好氛围。(二)全面创建(8月底前)各村(居)要严格对照创建验收标准,按照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特别对区域内的极个别顽固不化、水质较差的黑臭河,必须突破常规治理手段,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全面满足“清三河”达标镇(街)各项验收指标要求。所有村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整治。(三)全面验收(9月底前)各村(居)要在全面完成“清三河”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标准,进行自查总结。在自查过程中,可邀请本村退休老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作为自查验收组成员,直接参加自查工作。自查合格的,由各村(居)于8月中旬开始向镇治水办提出验收申请,最迟不得超过8月底,同时提供以下验收材料:①今年以来“清三河”工作总结报告;②今年以来有治理任务的垃圾河、黑臭河治理方案;③长效河道保洁制度、人员、经费落实情况、考核监督机制、台账等。镇治水办接到验收申请后,从8月底,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居)进行全面审核验收。五、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省级“清三河”达标镇创建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各行政村要迅速行动,建立组织,制定方案,立即部署,抓紧实施。村主职干部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头示范,全面开展省级“清三河”达标镇创建工作。(二)形成工作合力。镇治水办作为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通过省级“清三河”达标镇验收的工作要求,会同镇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各村突破难题。要结合前阶段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六大硬仗”和“十大攻坚行动”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将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创建工作列入今年“五水共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镇治水办要根据考核办法,结合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各村工作拖沓、拖延,未按要求落实责任,造成创建目标无法实现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四)营造舆论氛围。镇级新闻媒体要制定专项宣传计划,为省级“清三河”达标镇创建工作造势鼓劲、鸣锣开道。各村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各尽所能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村(居)广播、墙文化、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附件: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标准附件:省级“清三河”达标镇(街)验收标准&1、水质总体情况:水体透明度不低于25厘米,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不高于12mg/L;2、断面水质情况:省控、市控26个考核断面无劣Ⅴ类水质,同时上述26个断面和区清水工程34个监测断面中,凡未达到功能区要求的断面,其三项检测指标数值较上年度同期均值削减10%;3、城乡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建制村比率达到85%以上;4、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5、长效建立情况:长效机制健全,“河长制”落实到位,河道日常保洁、清淤、管护制度完善,明确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配套经费、考核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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