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舍岗石张村村书记王桂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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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约”到“公决”外舍管理区村级民主管理拾级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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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村级民主管理上,外舍管理区不断创新村民自治机制,从“村民公约”到“民主公决”,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着,让村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在岗石行政村笔者看到了这样一封信,信是该村村民蓝焕鑫在2009年3月写给该村支书的,信上主要是要求加强本村村民听证的权利。这封信在当时给新组建的岗石村村两委带来了不小的震动,这封信也成了岗石村完善民主管理的导火索。这之后的近一年时间里,经过管理区精心指导与村两委的密切配合,如今的岗石村已制订了《村务公约》,公约囊括了村务管理的内容、制度、操作程序等内容。其中,还对村务议事决策、民主听证、村级相关组织的职责等进行了规范。今年岗石村还以推行农村“三资”管理为契机,落实了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并及时完善了公约中关于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逐渐形成了“制度管人、干部管事、群众监督”的村民自治、村级民主管理的新模式。
  岗石村在此基础上又推出民主决策这一举措,使得村级民主管理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在岗石村,凡是涉及村庄整治、村级集体投资等重大村务的决策,村里都要组织村两委成员将征求意见表发给村民,由村民在意见表上表达意见。再召开村民户主大会,现场进行村民意见结果的统计,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原则,决定有关方案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
  该村党支部书记蓝根法告诉笔者:“民主决策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进一步增强了村民主人翁意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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