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查出匿名举报人材料齐全怎样查出匿名举报人人要求书面回复可不可以

  纪委如何处理实名举报
  中央纪委提倡实名举报称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张蔚然)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9日在北京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中央纪委监察部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办案件情况。崔少鹏透露,201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的占20.9%。注重对办案
他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比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
  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12388举报电话等渠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他说。
  崔少鹏还对媒体报道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表了看法。他说,媒体要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使用新闻素材,实事求是进行报道。
   版权所有:
  不对未经调查核实的信息进行报道,不过度渲染违纪违法的手段和情节,发挥好案件报道在弘扬正气、鞭笞丑恶、震慑腐败分子、教育党员干部方面的积极作用。崔少鹏说。
  举报纪委书记去哪里
  举报职务犯罪是公民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了充分保障公民行使这一民主权利,检察机关普遍建立了举报中心,通过设置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等,以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举报职务犯罪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电话举报。就是举报人按照所掌握的案件线索的性质,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向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以书面信函的方式,投寄给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当面举报。就是举报人就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亲自到有关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当面向举报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举报。预约举报。预约举报是当面举报的一种补充形式,是指举报人就所要举报的案件线索实现与举报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约定时间、地点以及接待人员,进行当面举报。除以上几种形式外,行使举报权也可以采取电传、电报、录音、录像或者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总之,采取何种举报方式,则由举报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具体情况来定.
<img src="/uploads/allimg/-150R5112943-lp.jpg" alt="东莞工人一夫多妻你敢信?东莞男人的天">东莞工人一夫多妻你敢信?东莞男人的天
<img src="/uploads/allimg/-150PQ-lp.jpg" alt="中国游客在越南泡美女,揭秘越南的真实">中国游客在越南泡美女,揭秘越南的真实
<img src="/uploads/allimg/-150P-lp.jpg" alt="少女坐出租车遇见色狼司机强摸大腿">少女坐出租车遇见色狼司机强摸大腿
<img src="/uploads/allimg/-150I-lp.jpg" alt="卖淫产业链多元化发展:微信成为卖淫女">卖淫产业链多元化发展:微信成为卖淫女
1月2日下午,江西上栗县桐木镇发生一起强奸案,五名男子对一名深度醉酒女子...
据澎湃新闻我一脚踹死你。7月29日,一名男子在与他人拉扯后飞踢视频拍摄者...
半年内,上海至少有3名厅局级官员辞职。他们具有身居高位,年龄优势明显的...(向中央巡视组举报!!)恳求中央巡视组领导,对相关部门进行督办,对实名举报案件依法出具回复!
遭遇信访维权“久拖不决”的在职干部向中央巡视组(第四巡视组)反映问题。
本人于2013、11、2当面向巡视组领导(3名领导在场)反映问题;
于以挂号信方式向中央巡视组(长春市3232信箱)及巡视组组长项宗西反映问题;
于第二次向巡视组(1位领导接待)当面反映问题;
于第三次向巡视组(3位领导接待)当面反映问题;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
实名举报人信息:
林瑛,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职干部、共产党员。
身份证号:略。联系电话:
本人是一名工作在省级执法单位、工龄近30年的国家干部,是一名32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本人知道如何依靠正常法律程序、法律渠道来依法维权、来坚持党性、来揭露事实真相。然而历经三年多的维权之路,才真正感到漫长、艰辛!!感到了传说的“信访:窦娥进去,疯子出来”的意味!!本人是在职干部,行政纠纷、和顶头领导抗争,压力真的很大,现在本人的身体每况愈下!深感到自己是一个被组织遗弃、误解的坏孩子。
在这三年的维权过程中,目睹个别党政干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坑蒙拐骗、执法犯法等现象,让我无奈无助。而对党政机关个别干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行政弱作为、官官相护、实名举报案件不依法出具回复等问题已经被逼无奈,多次进京上访。
之所以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之所以多次进京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中组部反映情况,之所以将本人依法维权三年的相关举报材料公布在互联网个人主页上,都是被逼而为!!实属无奈、无助!!
其实原本一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事件,只要依法办事,完全可以避免发生或在原单位就能及时得以纠正、解决!!而今却演变为涉及多个部门、多名人员的复杂案件!!
到底是单位、主管局不依法举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还是信访部门力所不及?还是行政机关官官相护??难道行政决定一旦盖上了公章,即便错了也不能更改了吗??相关法律不是规定: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依法、及时、有错必纠吗??
本案其实非常简单,只要对我单位及主管局所做的行政决定的关键证据——参公竞岗的民主测评原始票的真相进行行政监察,所有问题即可真相大白!!一切谎言将不攻自破!!让世人看看:堂堂的省级执法单位是如何执法犯法、以权压法、欺骗愚弄群众、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荒谬绝伦地搞公平竞争上岗的??
然而,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竞被个别党政干部掩盖事实真相长达三年之久!!!
恳请中央巡视组领导,对相关部门督办,依法澄清事实,分清责任,伸张正义,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对实名举报依法出具回复!切实维护一个30年党龄的共产党员的合法权益!
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职干部,共产党员,林瑛
&&&&&&&&&&&&&&&&
在职干部(30年党龄)依法维权三年,向多个党政机关实名举报,受理后均收不到依法回复???
吉林省信访局受理复核申请后长达2年不依法出具回复!!
吉林省纪检监察厅(12388)受理实名举报后长达1年多,不依法出具回复!!
吉林省委组织部(12380)受理实名举报后1年多,不依法出具回复!!
期间曾3次进京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中组部当面反映问题,曾6次向国家信访局、中纪委、中组部等部门写信反映问题!!又被层层转回到了省信访局、省纪委、省组织部!!又被转给的被举报单位——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处理。
一、三年的维权经历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11.1至2011.9向本单位及主管局申诉未果——省信访局受理信访复核(由省政府责成省公务员局初步审理:事实不清。按相关规定:应变更或撤销原决定!而畜牧局违反《吉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25条,重新出具的复查意见与原来的基本相同。)——2012.1省信访局督办
//2012.2由信访局臧局长交由省纪检驻省信访局纪检组进行电话督办!——2012.4省信访局、纪检组信函转办!!(函件大意为:对林瑛同志反映你单位参公竞岗民主测评中歪曲真实民意的情况进行复查!)——2012.5.向省纪检驻省信访局纪检组、省信访局、省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等部门写信,要求出具信访复核意见!!
(多次写信诉求、多次打电话诉求、多次当面反映诉求,未果)
从2012.9——2013.10间,曾多次进京上访:其中中纪委领导三次接访,国家信访局2次接访、一次网上受理;中组部信访接待中心接访一次。
中纪委接访三次:
中纪委第一次(中纪委接访,中纪委领导留下材料,让先回吉林省委组织部解决,解决不了再来。)。
按中纪委领导指示(让回到省组织部门反映),本人依据《行政监察法》于向省组织部实名举报!(以后数十次给吉林省组织部打电话诉求,截止目前,吉林省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对实名举报没有依法出具回复)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9.24吉林省委组织部(实名举报材料)EMS:ETCS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4. 17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要求回复!!(EMS:0)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10.6再次恳请省组织部对实名举报出具回复!!(挂号:XA
中纪委第二次(中纪委接访,答复已经网上对吉林省纪委督办。领导指示:让回去继续向他们要回复!!)
中纪委第三次(中纪委接访,让先走完信访程序。)
国家信访局2次接访、一次网上受理:
国家信访局第一次(信访局领导说:“一看就是测评票的毛病!你们为什么不请组织部门对原始票进行查封处理?并答复:下周对吉林省信访局督办)
国家信访局第二次(网上受理)——转到吉林省信访局()——被转到吉林省纪委()。
国家信访局第三次(国家信访局接访,很重视,将举报材料通过扫描传到吉林省信访局,转办)
向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实名举报,1年多未收到依法回复!
吉林省纪检监察厅(实名举报材料)(EMS:ETCS)
(由省纪委交由吉林省直党工委办理,而后又因省直党工委没有行政监察权,将案件又交回到吉林省纪委……)
2013、4、25向省纪检监察厅要求回复(EMS:0)
再次恳请省纪委对实名举报出具回复!!(EMS:5)
期间数十次打电话恳求对实名举报依法出具回复。曾3次去省纪检监察厅举报中心(窗口)当面反映问题,要求对实名举报依法出具回复。
中组部接访一次:于向中组部当面反映,反映向省组织部实名举报收不到依法回复??
二、实名举报人信息
三、被举报人
涉事单位(人员)及主要问题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 CoLor: #10[2009]77条和第11条)的参公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关键环节有意不公开透明、欺骗愚弄群众、单纯以票取人!以严重歪曲真实民意的不公正的分数取人!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压制申诉,滥用职权、极力掩盖民主测评原始票真相!!人为制造冤假错案!不依法处理信访案件!不依法举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打击举报人!导致发生省政府信访事件、实名举报案件!进京上访事件!
条、22条,《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14条、第25条之规定,不依法出具复核意见等问题。
<span STYLE="CoLor: #
<span STYLE="CoLor: #
<span STYLE="CoLor: #<span STYLE="CoLor: #
)、吉林省组织部(12380)伸张正义、依法履职:
[2009]77。
&&&《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暂行规定》、《国家赔偿法》、《党章》及《党员权益保护条例》、《行政监察法》等。
中选5的参公竞岗中,本人组织考评排名第一名,全所73位职工的民意测评中有60人的民主意见认为本人为第一名或并列第一名,本人任职后连续17年被评为省级优(先进)、连续3年评为部级优,
8人中本人资历为研究员资格最早——2005年正高!!按政策、竞岗方案标准比,本人的工作业绩、德才表现、资历及组织考核、群众公认度等方面在8人中相比,本人在8中选5的公平竞岗中不该被淘汰!!请上级组织明查!!)
难道行政决定一旦盖上了公章,即便有错也不能更改了吗???到底是本单位及主管局不依法举证,弄虚作假?还是信访部门力所不及?还是纪检部门(12388)、组织部门(12380)不依法履职、官官相护??在职干部(30年党龄)依法维权三年久拖不决,依法收不到回复?到底谁该被问责???
而我多次向上级部门的实名举报材
年依法维权遭遇久拖不决,反映出相关部门多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权压法!!而不秉公办事、违规用人、不依法办事、行政不作为、行政滥作为、信息不公开透明之下
三年的维权经历及部分举报材料登载在互联网个人主页上:
新浪:因信仰党而依法维权
天涯:在职干部艰辛维权
凤凰:dxxxyyn凤凰博报(一个30年党龄的共产党员的艰辛维权)
&他们为什么要一错再错!!难道他们对法律就一点也不敬畏吗?
&难道行政决定一旦盖上了公章,即便错了,也不能更改了吗?
&依法按正规途径实名举报为什么得不到依法回复??!!
&&&&&&&&&&&&&&
&&&&&&&&&&&
附件1:与实名举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名单
附件2: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吉林省畜牧局违规用人、不依法处理信访事件、不依法举证、欺上瞒下、
弄虚作假的部分事例选摘
附件3、省级执法单位(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参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事实列表
附件4、党的十八大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及主管局(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工作不落实、压制批评、“四风”一顽症的具体表现
附件5、吉公局联发[2009]77号文件、吉公局联发[2010]90号文件
附件6、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及主管局(吉林省畜牧业局)压制申诉、不依法处理信访导致发生省政府信访事件及进京上访事件的时间列表(三年的维权经历)
附件7: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参公竞岗结论
附件8: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满足参与竞争8个副调研员岗位条例的11名(8名副高、3名副处虚职)人员情况一览表
恳求中央巡视组领导责成吉林省纪委对“长达3年久拖不决”的案件尽快处理,并对案件中关键的原始证据采取“证据保全”等措施,防止发生“证据灭失”,而给案件解决带来进一步的难度
实名举报人信息:
林瑛,女,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职干部,共产党员。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略。
被举报人:
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其实原本一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事件,只要依法行政,完全可以避免发生或在原单位就能及时得以纠正、解决!!
而今却演变为——
党政干部违法违纪、行政不作为、行政滥作为、徇私舞弊、渎职侵权、长达3年久拖不决的复杂案件……。截止目前涉及到的党政机关及人员越来越多,案情变得越来越复杂……。(案件详见反映材料)
鉴于本人的案件属“实名举报3年没有得到依法回复”、“历经多个党政机关久拖不决”的案件,期间3年中先后经省政府责成省公务员局初步审理、省信访局督办、省纪委驻省信访局纪检组电话督办、函件交办、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12380)函件转办和督办、省纪委监察厅(12388)受理交由省直党工委纪委经办和多次督办等督办、转办、交办等途径,又先后由国家信访局1次督办、中纪委1次督办、国家信访局2次督办及国家信访局网上受理后又交由吉林省信访局、吉林省纪委办理的案件。最后又都交到吉林省畜牧业局办理的案件。而案件中最重要的原始证据一直被相关人员掩盖长达3年之久!!
本案其实非常简单,只要对我单位及主管局所做的行政决定的关键证据——参公竞争上岗的民主测评原始票的真相进行行政监察,所有问题即可真相大白!!一切谎言将不攻自破!!让严重违反组织考核结论、严重歪曲大多数真实民意的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让世人看看:堂堂的省级执法单位是如何执法犯法、以权压法、欺骗愚弄群众、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荒谬绝伦的搞公平竞争上岗的??!!
中央纪委监察在再一次重申:
1、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单位或者被举报、控告人。反映谁或者哪能一级的问题,解决的时候又回到被反映机关,这种问题是严格禁止的,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
2、各级纪委信访室在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等信访案件中对“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可以直接核实”。
本案件中由于所做行政决定的原始证据一直在被告单位手中,而涉事单位目前已经有一任所长调离,一任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调离,一把局长马上就要退休等情况,非常有可能发生“证据灭失”,而给案件解决、维稳维权带来更大的困难。
根据相关法律: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依法、及时、有错必纠!之规定,
恳求中央巡视组领导责成吉林省纪委依法履职、伸张正义,对案件中的原始证据进行依法封存、核查。对实名举报及时出具回复!还大家一个公平正义!!
&&&&&&&&&&&&&&&&&&&&&&&&
2013、11、17
&&&&&&&&&&&&&&&&
恳求中央巡视组领导对“久拖不决”的实名举报案件进行督办:依法纠正错案,切实维护一个30年党龄的共产党员的合法权益
本人曾于2013、11、2与2013、11、17两次向巡视组反映问题,于2013、11、4以挂号信方式向巡视组反应问题。
此次()为第三次向巡视组反映。
林瑛,女,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职干部,共产党员。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略。
被举报人:
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涉嫌被问责的人员名单附后)
反映主要问题:
徇私舞弊!违规用人!滥用职权!带“病”提拔任用!打击举报人!集体造假!渎职侵权!
主要诉求:
1、民主测评结论严重歪曲真实民意!!强烈要求对原始票进行行政监察!!
2、对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及主管局(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所做的错误的行政决定(详见相关附件)予以纠正!!
3、纠正对本人降职降薪的冤假错案!依法挽回三年来由错误的行政决定给本人带来的政治名誉、经济、身心健康等方面所造成的损失!!依法维护一个30年党龄的在职干部的合法权益!!
&&&&&&&&&&&&&&&&&&&&&&&
&&&&&&&&&&&林瑛
&&&&&&&&&&&&&&&&&&&&&&&&
2013、12、8
&&&&&&&&&&&&&&&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男子举报近3千起车窗抛物获奖3万 起诉城管要求书面回复_社会_政经频道首页_财经网 - .CN
当前位置:
个股查询:
男子举报近3千起车窗抛物获奖3万 起诉城管要求书面回复
本文来源于 
向市城管委举报2929起&车窗抛物&违法行为,除收到部分奖金外,只收到市城管委信访办的一次信访回复,市民杨某很是不满,要求市城管委对其每一起举报逐一作出书面回复,并将市城管委诉至法庭。
昨日从江岸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杨某胜诉,责令市城管委对杨某的举报重新作出处理。
举报车窗抛物获3万多元奖金
2012年开始,市城管委在全市展开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对积极举报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市民予以奖励。数千位热心市民参与了车窗抛物举报,杨某是其中较积极的一位。
日至日期间,杨某向市城管委实名举报2929起违法车窗抛物行为,平均每天举报近50起。经审核,市城管委认定了杨某的部分举报,并向其发放了33600元举报奖金,但并未对杨某的举报作出回复。
举报如石沉大海,杨某不满。日,杨某向市城管委提交了《要求对实名举报事项作出书面答复》的申请,要求市城管委对其举报的2929起违法车窗抛物行为履行法定职责:逐一查明其举报材料反映的违法事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逐一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就处理结果依法逐一作出书面答复。
杨某称,他有权知道自己的举报哪些被查实,哪些没有查实,没有查实的原因是什么;被查实的举报,当事人是否受到处罚,没有受到处罚的原因是什么。
盼逐一答复却收一纸信访回函
2月16日,经过50天的等待,杨某终于收到市城管委的答复。然而,杨某大失所望,他收到的是市城管委信访办一纸《市民来信来访件回复》。
他认为,市城管委信访办只是该委一个内部机构,不具有行政或民事主体资格,所作出的答复不具法律效力。
而这份回复的内容让杨某也不满。该回复告知杨某,在其所提供的视频中,有一部分举报,不属于有效举报范围,或者所拍摄的抛物全过程不清,不符合车窗抛物举报的要求,未通过初步认定;另外一部分已通过有效认定的举报视频,&车窗抛物举报整治专班&将分批审核,并向其发放奖金。但在查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时,由于交管部门所提供的车辆信息中,并非所有车辆信息都真实有效,有的车主登记错误,有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登记地址电话变更等,导致邮寄送达的告知函及执法文书,未得到回应或被退回,致使查处存在一定困难。部分车主及当事人即使收到了告知函和执法文书,也不主动到专班查证并接受处罚,城管部门对此也并无直接的强制手段。
杨某称,城管委的答复与其请求完全无关,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一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表现。
诉至法院,要求重新答复
5月6日,杨某将市城管委诉至江岸区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市城管委对其作出的《市民来信来访件回复》;责令市城管委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其提出的《要求对实名举报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重新作出书面答复。
市城管委称,杨某只是举报人,而不是行政处罚的利害关系人,无权要求市城管委对车窗抛物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市城管委也没有确认杨某举报行为、并向其说明查处具体情况的法定职责;而市城管委信访办是市城管委的内设机构,其答复行为代表市城管委,不存在违法行为。请求法院驳回杨某的起诉。
然而,市城管委制定的《关于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市城管委车窗抛物举报整治专班在受理市民举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人身份和证据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初步认定,对认定为无效的举报及时告知举报人并说明理由;对认定有效的举报内容,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同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无论是有效的举报还是被认定为无效的举报,专班都应当主动及时告知举报人。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市城管委并未及时告知杨某相关举报的办理情况,违反了上述规定。其此后对杨某的答复也没有依照该细则规定的流程进行。同时,市城管委对于其行政职责范围的事项作出信访答复于法无据。判决:撤销市城市委于日对杨某作出的《市民来信来访件回复》;责令市城市委针对杨某于日提交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据了解,市城管委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记者李亦中
(编辑:songshaohui)
财经网微评论(人参与)
说说你的看法:
全部评论(条)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号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唐继和的举报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