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民政局低保查询 个人对二级肢残低保政策

我是否符合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条件
写信内容:我叫欧阳凡凡,是双流县西航港街道人。今年32岁,双目失明,为一级视力残疾。因无工作,无住房,所以一直跟父母同住,靠父母资助供养。丈夫39岁,是四级肢体残疾,因骨髓炎反复发作,经常腰腿痛,无法参加体力劳动,失业在家,主要承担家务劳动。女儿上幼儿园,今年四岁。一家三口生活来源基本都靠父母退休工资的资助。我和女儿的户口跟父母在一起,都在双流县西航港一中,丈夫的 户口在广元。这种情况能申请低保吗?望回复,谢谢。
局长回复:
多次拨打来信人电话不通,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只能在此对来信人的诉求进行解答: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残疾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2013年我市出台了相关救助政策既:成民发[2013]11号文件:一、对低保对象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实行分类施保。低保对象中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上浮;低保对象中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的残疾人和年满60周岁的老年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上浮。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低保对象可以叠加享受分类施保政策,但每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最高上浮比例不超过20%。
  二、强化对困难成年重度残疾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靠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供养或者子女赡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单独核定并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申请低保救助的重度残疾人个人有收入的要纳入核算;2、重度残疾人已婚的,夫妻双方的财产收入为共同财产收入,在申请低保时要纳入收入核算;3、重度残疾人靠子女赡养的,子女的赡养费应纳入收入核算,经核算后收入仍低于低保标准的方可申请低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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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28-    传真:86-28-    ICP备案编号:北京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7〕23号)各区县残联、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残联下发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制定了《关于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关于对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说明  2.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享受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略)  3.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享受生活补助花名册(略)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卫生局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20号)精神,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依据市财政局、市残联下发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补助范围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没有固定性收入,无业,生活靠亲属或家人照料,未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和城市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发放  
(一)补助标准  1.城市符合补助范围的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每人每月参照当年规定的城市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2.农村符合补助范围的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每人每月参照当地当年规定的农村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3.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与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建立联动机制,随低保标准调整而调整。  
(二)资金来源  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由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三)补助金发放  1.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由各街道、乡镇残联负责发放。  2.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从区县残联批准之日起次月开始发放。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金:  ①残疾人家庭享受城市、农村低保待遇或城市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待遇;  ②残疾人获得固定性收入;  ③残疾人死亡;  ④需要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的其他情形。  生活补助金从取消之日起次月不再发放。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不包括对低保人员的粮油帮困补贴、分类救助、廉租住房等其他政策。 申请、审批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须由本人或监护人、亲属,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重残人鉴定证明和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到居(村)委会领取并填写《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享受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二)接到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居(村)委会要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组织居(村)民代表讨论,确定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并认定重残人本人收入情况。对符合生活补助条件的,在社区或村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居(村)委会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居(村)委会公章上报街道、乡镇残联。  
(三)街道、乡镇残联收到居(村)委会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加盖街道、乡镇残联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区(县)残联进行审批。  
(四)区(县)残联在接到街道、乡镇残联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后,在材料齐全和符合条件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及时通知街道、乡镇残联审批情况。  
(五)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其所在地居(村)委会并退回原件和材料,对申请人要做好解释工作。  
(六)区(县)残联每季度将《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享受生活补助花名册》送区(县)财政局备案。 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资金三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区(县)、街道、乡镇重残无业人员档案,并将相关数据及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生活补助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三)残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各部门按照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实施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  
(四)各街道、乡镇残联对享受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要及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对享受生活补助的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家庭户口迁移时要及时办理迁移手续,对终止享受生活补助的要认真登记,并报区(县)残联备案。  
(五)各街道、乡镇残联每半年应对享受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进行核实;区(县)残联每年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享受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进行年审。 本办法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附件1:关于“重残人”的界定  1.“重残人”是指残疾程度为一级盲、二级盲和一级低视力的视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智力残疾(智商IQ值在49以下);一级和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精神残疾,且生活需要亲属或家人照料的人员。  2.残疾人的残疾程度,由各区(县)残联、卫生等部门成立的残疾鉴定工作委员会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行)》和市残联、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残发〔号)的有关规定,实施对残疾人残疾等级的鉴定。关于无固定性收入  除以下几类情况外,均可视为无固定性收入:  1. 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社区就业等形式享有工资待遇的;  2. 在工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  3. 按月享受养老保险、退休金和退职、退养待遇的;  4. 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5. 征地超转人员享受生活补助费的;  6. 有其他固定性收入的。关于享受生活补助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的户口迁移  1. 本区(县)内户口迁移的,由区(县)残联出具《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享受生活补助对象迁移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2. 市内跨区(县)户口迁移的,由迁出地的区(县)残联收回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证,为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享受生活补助对象出具《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享受生活补助对象迁移证明》,将迁移对象的档案材料等封装在档案袋内,交其本人或监护人、亲属到迁入地的区(县)残联办理迁移手续。  3. 户口迁出本市的,由其所在区(县)残联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证。  4. 区(县)残联为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享受生活补助对象办理迁移手续时,应在迁移证明上注明办理时限(有效期30天),逾期不办者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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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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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 朝阳区
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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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地址:大兴区团河团桂路3号
地址:昌平区七里渠乡豆各庄村645号
地址:昌平区七里渠乡豆各庄村甲3号内 容 概 述
内 容 全 文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30号)精神,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进一步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就调整我市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此次标准调整的范围为享受政府生活补贴的专职从事社区党务和社区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及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纳入社区工作站管理的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待遇标准
(一)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由每人每月1500元调整至1680元。
(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由工作津贴、职业资格津贴和绩效补贴三部分组成。
&1.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按照社区工作者岗位职务和在社区连续工作的年限确定,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 &(单位:元)
主任(书记、站长)
副主任(副书记、副站长)
2.职业资格津贴。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分别由每人每月补贴450元、300元、150元调整至500元、350元、200元。取得天津市社区工作者证书的由每人每月补贴50元调整为100元。取得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和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由每人每月补贴300元、150元调整至350元、200元。职业资格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3.绩效补贴。绩效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至人均每月320元,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社区工作者适当提高绩效补贴金额。
(三)社会保险补贴。
街道、镇和社区工作者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在1年见习期内享受除绩效补贴外的其他待遇。住房保障审核人员的待遇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岗位津贴调整由街道、镇认定,区、县党委组织部、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等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年度绩效补贴结余可用于困难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助。
(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调整所需经费仍按原渠道解决。
(三)本通知自日起执行。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 日
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30号)精神,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社区工作者月人均标准达到3300元的要求,拟从今年10月1日起,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调整的总体思路
立足逐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结构和标准调整机制,此次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调整坚持“待遇结构不变、标准总体提升、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通过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促进美丽社区建设。
二、关于劳动报酬的调整
社区工作者劳动报酬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因此将劳动报酬由每人每月1500元调整为1680元。
三、关于岗位津贴的调整
岗位津贴由工作津贴、职业资格津贴和绩效补贴三部分组成。
(一)在工作津贴调整中,考虑社区居委会主任引领社区的发展方向,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对较重,因此在岗位津贴调整时将同一工龄段内的居委会主任与副主任之间的职务津贴差距由每月150元调整为300元,副主任与其他人员的差距由每月50元调整为100元。同一岗位之间的工龄差距仍然保持每月80元不变。考虑到岗位津贴主要体现社区工作者的劳动付出,因此岗位津贴调整的幅度相对较大,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岗位津贴每月普调810元,副主任岗位津贴每月普调660元,其他人员岗位津贴每月普调610元。此外,综合考虑各类人员待遇水平差距、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等因素,在工作津贴中增加见习期一档,每人每月820元。
(二)在职业资格津贴调整中,为继续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落实民政部和谐社区创建实地评估专家组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的意见,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津贴标准。取得国家高级社工师、社工师、助理社工师的,分别由每人每月补贴450元、300元、150元调整为500元、350元、200元。取得天津市社区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的,由每人每月补贴50元调整为100元。取得国家劳动保障协管员、协调员3级和4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350元、200元。
(三)在绩效补贴调整中,考虑到绩效补贴主要是根据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度等综合考评结果发放,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补贴的激励引导作用,此次待遇标准调整将绩效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人均每月320元。各区县可在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基础上,自行设置绩效补贴具体标准,适当加大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补贴力度。
四、关于社区工作者社会保险补贴问题
社区工作者社会保险补贴仍然按照我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测算情况的说明
考虑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社区工作者相对较为集中,占全市社区工作者总数的70%,因此测算以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为依据。以现有10035人(含第一批招聘的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为基数,按照上述标准调整幅度测算,居委会主任级社区工作者月均待遇标准为3773.5元,副主任级社区工作者月均待遇标准为3377.8元,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月均待遇标准为3073.4元,全部社区工作者的月均待遇标准为3234.6元。另据初步统计,参加今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社区工作者中,约539人取得助理社工师资格,118名取得社工师资格,每月需增加支出84000元,均摊到全部社区工作者待遇中,月均标准提高8.4元。综合以上情况,标准调整后,社区工作者月人均待遇达到3243元,符合调标的预期。
特此说明。  实名举报,我叫胡宪军,1957年出生,住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胡家庄村,人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1年,我患重度脑出血,虽然保住了生命,但是却半身偏瘫,生活不能自理,肢体二级残废(县残联评的残疾)在患病之前,我们家虽然在农村,但家庭条件在农村来说还算可以,当时我在秦皇岛昌黎县安丰钢铁公司上班时,四川省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县领导曹连波同志,动员广大工人捐款,当时我个人捐款1500元,奉献了自已的爱心。可是治病却几乎花去了我家的所有蓄。靠政府分给的口粮田,一人一亩左右地,二口人一年二千元(在去种地开资)一年一人竟剩几百元,收入靠他维持二口人生活,需要常年吃药维持生命。  外债累累,“应保尽保”成空话,我的生活在低保线之下,残疾人仍然在半饥饿下苦苦挣扎。我一直向昌黎县靖安镇民政所申请低保,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三年,但是一直没有给,究竟要给什么人办低保?我们秦皇岛市昌黎县不关爱残废人?靖安镇不给残疾人低保,胡家庄村连我就5个残疾人没有低保?不知低保是给哪些人群享受啊,应当享受低保的人得不到低保.我们村里而且没有残疾的人有儿有女,都有低保,(听他们说给靖安镇民政送礼不送礼不给)危房改造你要一半,大病救助款你要一半也可以,低保一个月多少钱在给你送礼,一个残疾人为弱势群体在农村不送礼,一生中也申请不下来低保,乡,镇,村,更腐败,更赤裸裸,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天理何在,你要给他们送礼.就能得到农村危房改造,(听说昌黎县靖安镇胡家庄村就有,6间北京平,三间一处,共两处,小轿车都有)也有农村危房改造救助款,究竟是谁在抹黑政府形象?  苍蝇害民.恳请上级领导查查这些苍蝇吧。没钱给小官送礼符合低保条件的小官也不给.对这些苍蝇的贪腐没有办法?虽然打老虎很给力,但是地方上的苍蝇才是!切实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习主席,说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残疾人,我一个弱者怎么办,好心人说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昌黎县靖安镇竟成空话(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让天下好心人看看河北省昌黎县靖安镇吧)我们伟大的祖国对这些苍蝇的贪腐没有办法?不知道我们国家什么时候在农村才能彻底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残疾人,严重损毁我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希望,社会上的力量给予我帮助,让社会舆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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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黎县民政局靖安镇政所不送礼不给残疾人低保,可怜的残疾人仍然在半饥饿下苦苦挣扎。
  究竟是谁在抹黑政府形象?严重损毁我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这些苍蝇的贪腐.
  我一个残疾人能活几年不会说谎的,在农村就这样,苍蝇害民.恳请上级领导查查这些苍蝇吧。
  苍蝇害民.恳请上级领导查查这些苍蝇吧(我一个残疾人不会说谎)没钱给小官送礼符合低保条件的小官也不给.对这些苍蝇的贪腐没有办法?虽然打老虎很给力,但是地方上的苍蝇才是!切实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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