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业银行宁波分行行长行长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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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基层党组织书记暨二级支行行长示范培训项目圆满结束
  近日,农业银行第二期基层党组织书记暨二级支行行长培训示范班在总行党校红螺园培训基地顺利结业,总计两期的示范项目圆满结束,两期共培训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暨二级支行行长160人。  组织强不强,关键看“头羊”。中央和行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2015年先后专文部署并明确要求年内全部轮训一遍。为传导中央和行党委战略决策,引导各分行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人力资源部决定举办示范班,在办班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坚持“三创新三提升”,以求让示范班真正起到示范效果。一是创新课程设计,按照上级精神命题、岗位职责出题、参训学员选题的思路,设计了模块化、差异化、体系化的培训课程,从行外专家、部门领导、基层典型多个渠道精心选聘师资,强化管办教学各方沟通,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二是创新组织管理,在配备班主任的同时,每期选派一名处级干部随班,加强管理,由学员选举班委会,配合培训组织管理,纪律方面实行一律集中住校、一律内部就餐、一律不得饮酒三个“一律”,并随机抽查通报,提升培训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创新考核评价,实行团队式积分管理,将对组织纪律、课堂互动、集体活动的要求量化,要求学员撰写论文并组织结业考试,通过考核推动学员深度投入,积极筹划培训转化运用工作,提升培训的实效性。  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还组织学员观看了“饶才富精神”宣传片,自选主题,自由组合,多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变素材为教材,变学员为教员,有效丰富了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受到了学员的广泛欢迎。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就基层党建、业务经营转型、案件风险防控等与学员代表进行了坦率的交流。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在学员推荐基础上,以结业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培训论文撰写和积分情况,评选表彰优秀学员并反馈各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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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县级支行改革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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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杨琨受贿被判无期
新华报业网
   15: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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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官方微信公布,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琨因受贿罪被南京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案件一审生效。
  南京中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杨琨利用其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农银租赁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发放、回收、管理及IT业务合作等事项上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弟先后9次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美元、港币、金条以及名人字画、红木家具等,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万元。案发后,杨琨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
  南京中院经审理认为,杨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杨琨受贿的数额和情节,考虑到其在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并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现金等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金勇、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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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主办报案人:吴勇重庆市荣昌县直升镇县龙村人
  身份证号141811
  联系电话:
  报案请求:对陈立省、戚安静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对相关的银行工作人员、中间人以涉嫌共同犯罪立案侦查。
  事由:
  日,吴勇经中间人邵安密介绍接到陈立省电话,陈立省称其夫妻名下企业“福建立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罗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福建将乐支行(以下简称将乐支行)开具的国际信用证到期需还款,因流动资金周转困难需借款过渡,立罗公司保证通过银行随即开具新的信用证即可归还借款。
  3月14日,吴勇与同伴何伟一同赴福建将乐县了解立罗公司及陈立省、戚安静的综合信用情况。3月15日一早,陈立省向吴勇正式提出当天需借款2500万元,并提供了立罗公司的营业执照等企业基础资料复印件,为证实企业运营良好业绩出众,陈立省另外还提供了加盖鲜章的三份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表内数据显示该企业经营状况非常出色。当何伟提出要看立罗公司与农行将乐支行的贷款合同时,陈立省称其办公室没有,为打消吴勇、何伟的顾虑,陈立省电话联系了农行将乐支行的廖正基行长并于当天下午带吴何二人到廖行长办公室,廖正基安排客户经理打开银行内部系统向吴何二人展示农行给立罗公司16500万元的授信批复,并一再强调立罗公司是当地龙头企业,信誉极好,陈立省戚安静夫妻为人诚实,是银行大力支持的对象。最后,廖正基保证说十天之内绝对可以为立罗公司开出新的信用证,届时立罗公司归还吴勇的借款毫无问题。同时,陈立省同意借款到账后,即把企业在银行开户的预留印鉴交予吴勇何伟二人保管,待归还借款后再收回印鉴。
  至此,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明确态度和企业报表及印鉴保管等条件的诱导下,吴勇何伟二人打消了对陈立省戚安静以及立罗公司还款能力的全部顾虑。3月15日下午,双方完善了借款担保合同、借条、收据等手续,约定借款限期十天。当天临近下班时,廖正基专门安排人员加班,于16:30左右将吴勇个人银行卡上的2500万元转入戚安静(立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银行卡内,最终再转入立罗公司在农行将乐支行开设的一般户内。
  3月24日,还款期限已到,吴勇找陈立省催收时却被告知无法开具信用证,不能还款了。吴勇联系廖正基行长,廖以同样理由答复并要求吴勇等几天再说。接下来陈立省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回避还款一事,廖正基亦与陈立省互相推诿搪塞。因该笔巨额资金系吴勇向各位亲朋好友借来,担忧焦急之下,亲友们也赶到立罗公司跟进催款,期间遭遇不明身份人员手持砍刀、铁棒等把守大门,车辆被跟踪等情形。经反复追问,廖正基声称无法开具信用证的原因是立罗公司提供不了往来账款明细、实际存货金额和地点、信用证贷款资金流向等相关材料和手续。这个时候吴勇等人方才明白,遭遇了诈骗。
  根据现有资料,我们发现对方涉嫌诈骗的几处明显依据:
  1、陈立省提供的立罗公司财务报表原件为伪造。
  “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一栏,期末数仅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余额,并未包含当期银行对账单中显示的银行存款数;“现金流量表”中显示企业用现金方式支付增值税款及所得税款合计超过3100万元,其他税款200多万元,完全不符合基本缴税形式;“资产负债表”中显示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高达八千万元,事实上立罗公司的土地仅一百亩,厂房价值不过百万元,该报表严重虚构了企业财产状况。
  2、陈立省提交报案人保管的立罗公司在农行将乐支行预留的财务印鉴,涉嫌伪造。我们发现在农行将乐支行还有一套立罗公司财务印鉴在使用,账户资金的异动完全不受报案人保管的印鉴所限制。
  3、立罗公司在农行将乐支行至少开设了四个一般账户,其中的资金流动情况十分可疑,经常性表现为大笔资金进入,然后当天全额又划出,账户余额常常为零。正常经营用的账户不会出现这种状态。该企业涉嫌仅为陈立省用于资金诈骗的壳。
  4、立罗公司在农业银行获得授信16500万元,其中15000万元的授信由福建晋江恒超鞋业公司提供担保。在我们多次催款中,据廖正基透露,15000万元授信通过开具国际信用证套现后,晋江恒超鞋业公司分走了4000万元。廖正基本人还承认,立罗公司无法提供上述授信下的多笔国际信用证的交易往来和相关交易单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立罗公司、银行相关人员、担保公司均涉嫌信用证诈骗,将信用证套现后私分。为了填补归还到期信用证的巨大敞口,陈立省等人虚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事实,在明知根本无法归还借款(无法再开具信用证)的情况下,伪造报表、提供假印鉴、利用银行人员身份等方式获取信任,诈骗个人巨额资金2500万元,令多个家庭面临家破人亡的后果。事后嫌疑人又多方掩盖推诿,甚至口出恶语威胁,是一起极为恶劣的刑事诈骗案件。
  请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并责令其退还报案人的全部资金和损失。
  报案人:吴勇
  2013年7
  举报信
  举报事项:中国农业银行将乐支行(下称农行将乐支行)行长廖正基及农行系统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国家法律及银监会、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向福建立罗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立罗公司)违规给予授信人民币16500万元并导致立罗公司实际控制人实现巨额信用证诈骗及合同诈骗。
  事由:立罗公司由戚安静(身份证号码:262122)、陈立省(身份证号码:236974)夫妇作为股东共同设立,陈立省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于2012年涉嫌以提供虚假资料的方式在农行将乐支行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协同下,获得2012年度增量授信人民币16500万元,有效期一年,其中1500万元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组合,另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为国际贸易融资额度。其中授信1500万元仅以该公司位于将乐县古镛镇积善村洋布房地产抵押,其实际抵押物仅为100亩工业用地;另授信国际贸易融资额度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仅以晋江恒超鞋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笔授信的绝大部分已被立罗公司以开具国际信用证和获取贷款的方式实现占有。
  经了解,立罗公司在将乐县数年来纳税金额为零,其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存在严重虚构行为,并在农行将乐支行同时使用着两套财务印鉴,其违法行为十分恶劣;该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资产规模均不符合如此巨额授信的政策法规要求,其提供的抵押物和担保方也与授信额度严重不匹配。农行系统相关人员在业务受理环节和授信调查环节均存在严重不尽职行为,导致银行巨额资金涉嫌被立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以信用证诈骗等方式套现挪用后无法偿还,并造成为了填补到期敞口诈骗民间资金2500万元的恶劣后果。
  农行将乐支行及上级审查部门涉嫌违反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造成银行资产重大损失的风险。严重违规行为的背后极有可能存在权钱交易等贪腐、渎职行为,特此实名举报,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以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举报人:吴勇
  身份证号码:141811
  2013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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