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坪填有盈口乡井坪村村委会会建设项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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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胜乡青胜村花坪自然村道路硬化及附属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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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建始县国土资源局 网站建设: 鄂ICP备
通信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设路40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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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hion and clothes.湘乡市育段乡花坪村委会
联系人:李新和
传真:6230169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育段乡花坪
手机站URL:m.
湘乡市育段乡花坪村委会位于地址,交通便利,我们这里物产丰富,人杰地灵,百姓和谐。在上级部门的关怀下,这里干群关系融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李新和热情欢迎各级领导前来指导。也欢迎社会各界前来投资兴业。主营项目:村民自治注册资本或投资:不详职员人数:5人以上法人或负责人:李新和设立时间:1986年7月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育段乡花坪近年来,湘乡市育段乡花坪村委会在现有领导班子带领下,积极开展村经济建设,不断引进外来企业,为村民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兴建道路便利全村交通,完善教育设施和引进优秀教师,不断提高学生教学质量水平,从各方面促进全村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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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等级:关于做好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关于做好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龙岩政府网-市民政局&&日期:&【字号:
  龙民[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今年5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闽民建[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充分认识加强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认真把握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的运行机制和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等4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工作意见。现将做好我市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前,省民政厅制定了村民委员会各项制度参考范例(见附件,以下简称《参考范例》),各级民政部门可将该《参考范例》下发至村民委员会,由各村民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民政办的指导下,根据该《参考范例》并结合各自的实际,于11月底前完成各项制度规范化的修订。
  二、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督促,在12月10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检查验收。
  三、要加强村民委员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宣传引导,不断增强村民的民主和法制意识,自觉维护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家族等势力干预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附:村民委员会各项制度参考范例
  龙岩市民政局
  附件: 
  村民委员会各项制度参考范例
  一、关于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方面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二、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河滩、水面、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
  三、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四、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办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事业;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
  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组织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八、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九、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或合伙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十、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乡镇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十一、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民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本村的贯彻实施。团结、组织、领导村委会成员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
  二、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会议等,讨论本村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
  三、组织制定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措施,执行村委会决议,落实工作计划;
  四、协助上级政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管理好村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村民代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六、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组织村委会成员开展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村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工作职责
  村委会副主任在村委会领导下,协助村委会主任做好村委会的各项工作。村委会主任因公外出或请假时,主持村委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村委会主任做好本村生产发展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经济;
  二、协助村委会主任落实村委会决议、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具体工作;
  三、按照村委会的决定完成临时安排的任务,接受村委会主任的委托,召集与主持有关会议;
  四、协调班子内部关系,处理存在的矛盾,组织有关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五、认真完成村委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村民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村委会的决定,落实村委会的决策;
  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分工负责的本职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村委会开展工作积极出谋献策;
  五、认真完成村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村民自觉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二、及时调解、处理本村村民在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土地、财产、借贷等方面的纠纷,促进农村稳定。
  三、向村民委员会报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并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组织群众做好以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联防,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及时向有关单位和组织报告有可能引起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可能酿成刑事案件的民间纠纷,并协助相关单位和组织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四、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为破案提供可能的帮助。
  五、依法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被监视居住的人,进行监督、教育和考察。
  六、向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门反映群众对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其它社会治安工作。
  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向广大村民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包括人口理论、人口国情教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科学知识;转变村民的婚育观念,使其自觉自愿地实行晚婚晚育,落实节育措施。
  三、为村民提供节育技术服务,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协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做好查环、查孕;做好术后随访慰问工作。
  四、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本村人口结婚、怀孕、生育、采取措施情况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做好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五、对申请生育第二孩子和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对象进行初审,并出具有关证明。
  六、提供无计划生育者年经济收入等证明材料。
  七、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无计划生育者执行处理决定。
  八、管理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村庄。
  九、做好爱国卫生和防疫工作,办好村办卫生所。
  村民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村民委员会会议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民自治权力的机构。
  三、凡属于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均适用本议事制度。
  四、村民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村民委员会会议。临时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议事制度与正常会议相同。
  1.有紧急、重大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的;
  2.村民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的;
  3.上级部门责令召开的。
  六、村民委员会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
  七、村民委员会会议举行时,无特殊理由不得缺席;因病或其他原因确需请假的,应事先向村民委员会主任请假。
  八、村民委员会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九、村民委员会会议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清楚、实事求是,并要求做好整理存档工作,以备查询。
  十、其他未尽事项,由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后补充实行。
  村民委员会学习制度
  一、 每月坚持政治、时事和农业科学知识的学习,学习时间固定在每月X日,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顺延。
  二、实行自学与集中学习讲座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体辅导为辅,学以致用,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三、坚持做好学习的考勤记录,把它纳入年终干部目标考核和干部民主评议内容。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究学习方法,定时交流,总结提高,确保学习质量。
  二、关于民主选举制度方面
  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程序
  辞职是指村委会成员因故在任期内自己主动提出辞去村委会成员职务的行为。一是因公辞职。如村委会成员被国家机关录用,不宜再担任村委会成员职务提出辞职;二是因私辞职。因户籍和居住迁出本村、身体状况不佳、工作能力受限、长期外出务工等原因提出辞职。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辞职的村委会成员应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村委会。
  2.填写辞职申请表。辞职申请表一式三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各一份,存档一份。
  3.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在接到辞职申请后的一个月内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辞职要求,要尊重其本人的意愿,一般应同意辞职。
  4.辞职要求表决结果公布。
  5.辞职审计。村委会成员辞职后,应及时组织对其中分管经济和财务工作的人员进行辞职审计。
  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程序
  罢免是指村民对于认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的村委会成员,在其任职期届满前用投票的方式免除其职务的活动。
  一、联名提出罢免要求
  二、确定表决罢免要求的村民会议时间
  三、表决罢免要求的村民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四、确定并公布罢免日
  五、进行选民登记
  六、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七、召开村委会成员会议
  八、召开有选举权的村民会议参加的罢免会议
  九、组织计票
  十、公布罢免结果
  十一、填写罢免结果报告单
  十二、离任审计
  职务自行终止程序
  职务自行终止是指自动丧失村委会成员资格,自行退职而不再行使相应职权。
  一、明确职务自行终止的情形:
  1.丧失行为能力的;
  2.被判处刑罚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多生育或婚外生育的;
  4.连续两次被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不称职的;
  5.连续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
  二、调查核实与确认
  职务自行终止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村委会调查核实后,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经县局有关部门确认。
  三、村委会公告
  无效选票认定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无效票:
  一、多于职位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二、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
  三、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四、破损的选票无效;
  五、涂改的选票无效;
  六、写错别字的选票无效;
  七、另选人姓名与身份证不符的选票无效;
  八、同姓同名不注明门牌号或村民小组的选票无效(或由村自行区分确定);
  九、另选人不用文字填写而使用印章的选票无效;
  十、符号填写在规定位置之外无法认定的选票无效;
  十一、另选人姓名填写在框格外无法认定的选票无效;
  十二、妇女委员另选人为男性的选票无效。
  在计票过程若发现其它尚未规定的情形,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集体认定。选民不服的,可以提请上级选举指导组认定。
  三、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方面
  村民会议制度
  一、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可以有18周岁以上的过半数村民参加,也可以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派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派代表列席会议。
  三、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2.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
  3.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4.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
  5.撤销或变更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7.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举行1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并告知村民会议讨论的事项;但遇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召开。
  五、村民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民的根本利益相抵触。
  六、村民会议的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决定一经生效,全体村民皆应共同执行。
  七、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的情况下,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会议授予的职权。但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除外。
  八、本制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会议授予的职权。
  二、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推选或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
  三、村民代表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3年,可以连选连任,出缺时,应及时补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代表。
  四、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听取或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
  4.讨论通过或撤换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
  5.撤销或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决定;
  6.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村民委员会在村民代表会议召开3天前,将会议时间、内容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代表,村民代表应广泛听取村民意见,认真做好准备。
  六、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民利益相抵触。不得撤销或改变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
  七、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或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及时召开。
  八、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能生效。
  九、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公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内容。
  十、本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民主决策程序
  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
  一、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可联名提出议案;
  二、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系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兰坪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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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兰坪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2014年度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发稿时间: 17:29:14】
【作 者: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兰坪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领导小组】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李根茂】
【稿件来源: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兰坪县农村综合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发布:李根茂】
【网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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