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工作八年半,由于个人原因主动提出上班两天辞职有工资吗,请问,上班两天辞职有工资吗后可以领几个月工资?如果不再去其他单位上

我现在辞职了,工作10个月有年假吗? 能否领成钱?得领多少(折合工资的比例)? 我现在辞职了,工作10个月有年假吗? 能否领成钱?得领多少(折合工资的比例)?   我了解到的,即使不满1年也有年假的。只是不到5天而已。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依照正常情况是能的,但是有些公司都不会补给你而会要求你或你自己可以合法要求在正式离职之前休完!按照正常流程辞职也一样,不知道你的公司愿不愿意掏3倍的工资出来的!还是赶紧在离职前自己想法把这假期给搞定吧!好好休息或整理下离职吧!【更多相关内容】   我觉得是没有年休假的,新劳动法中关於年休假规定有相关条款的,请注意3点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第2年至第10年每年均可享受年休假5天的福利,第11年至20年每年均可享受年休假10天的福利,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保障职工在享有权利的当年享受相应的年休假,不应推延到下一年。 3.该员工需已满1年,满年后第2年才开始休假,这Y说的和2年,指的是第二个工作年度,并不是通常认为的记事年(例如:2009年) 所以十个月是没有年休假的 1、你应休假天数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300÷365×5=4天 2、按条例规定职工带薪休假,未休部分按300%计发加班工资,所以按你的日工资计算可得到12天的工资。 3、按国家规定,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 日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 你了解的不全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你以前没有工作过,就没有年假,如果在上个单位工作过,则可以在这个单位计算该单位应该给你的年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这5天你如果上班了,应该可以换成加班费的。应该是1.5倍。 这5天你如果上班了,应该可以换成加班费的。应该是1.5倍。 跟我一样,如果他们不给你假期的话,可以找劳动局,他们就怕了 我们单位没有年假。而且还一周上六天班。没办法。已经好多年了。 那要看什么单位了。你问但闻管人事的。 我们公司更牛,直接全部计件,一个月都没有任何的休息时间!   这5天你如果上班了,应该可以换成加班费的。应该是1.5倍。   还是公司老板说了算的!   那要看什么单位了。你问但闻管人事的。   这5天你如果上班了,应该可以换成加班费的。应该是1.5倍。   你了解的不全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你以前没有工作过,就没有年假,如果在上个单位工作过,则可以在这个单位计算该单位应该给你的年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跟我一样,如果他们不给你假期的话,可以找劳动局,他们就怕了   我们公司更牛,直接全部计件,一个月都没有任何的休息时间!   我觉得是没有年休假的,新劳动法中关於年休假规定有相关条款的,请注意3点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第2年至第10年每年均可享受年休假5天的福利,第11年至20年每年均可享受年休假10天的福利,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保障职工在享有权利的当年享受相应的年休假,不应推延到下一年。   3.该员工需已满1年,满年后第2年才开始休假,这Y说的和2年,指的是第二个工作年度,并不是通常认为的记事年(例如:2009年)   所以十个月是没有年休假的   1、你应休假天数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300÷365×5=4天   2、按条例规定职工带薪休假,未休部分按300%计发加班工资,所以按你的日工资计算可得到12天的工资。   3、按国家规定,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   我们单位没有年假。而且还一周上六天班。没办法。已经好多年了。 我们公司更牛,直接全部计件,一个月都没有任何的休息时间! 我们单位没有年假。而且还一周上六天班。没办法。已经好多年了。 跟我一样,如果他们不给你假期的话,可以找劳动局,他们就怕了 这5天你如果上班了,应该可以换成加班费的。应该是1.5倍。 这5天你如果上班了,应该可以换成加班费的。应该是1.5倍。 你了解的不全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你以前没有工作过,就没有年假,如果在上个单位工作过,则可以在这个单位计算该单位应该给你的年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1、你应休假天数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00÷365×5=4天
2、按条例规定职工带薪休假,未休部分按300%计发加班工资,所以按你的日工资计算可得到12天的工资。
3、按国家规定,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
日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 我觉得是没有年休假的,新劳动法中关於年休假规定有相关条款的,请注意3点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第2年至第10年每年均可享受年休假5天的福利,第11年至20年每年均可享受年休假10天的福利,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保障职工在享有权利的当年享受相应的年休假,不应推延到下一年。
3.该员工需已满1年,满年后第2年才开始休假,这Y说的和2年,指的是第二个工作年度,并不是通常认为的记事年(例如:2009年)

所以十个月是没有年休假的热门关键字: 当前位置: &&已解决&&&&&&&&&& 问题描述咨询者: 我于2013年底考上了随州事业单位,当时公告规定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满一年后签订合同,现在我的试用期即将满一年,还没和单位签订合同,因为其他原因我现在已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领导也批准我离职了,目前就职于家乡一家国企,请问我可以报考2015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吗?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只要您单位同意就可以报考的。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五年,由于各种原因我决定主动辞职,请问单位应该给我劳动补偿吗?_百度知道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五年,由于各种原因我决定主动辞职,请问单位应该给我劳动补偿吗? 法律上不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第36条、37条的情况下,用人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提问者采纳 请问你的各种原因里有包括单位的一些纠纷原因在内吗?如果没有,纯属个人原因的话,一般不会有多余的劳动补偿,除非你们单位有特殊的规定,或者领导很仁厚. 主动辞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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