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味东盟是残疾人文豆培训包就业真的吗平台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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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工会经费以后由地税局代收是真的吗?怎么个收法?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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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真的,你申报地税时,网上有两费申报表,你可以打开看看,我这还有大连市的文件,发给你看看吧!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总工会  大地税函〔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总工会:  现将《大连市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征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一日  大连市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征缴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市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征缴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地税局为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收主体的批复》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征缴范围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除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均是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缴费单位。其中,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筹备金。  二、征缴标准  (一)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缴费基数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以缴费单位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月缴费基数。  1.所谓全部职工,是指在各缴费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是指各缴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总额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计入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无法查清或核算不实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缴费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职工总数为月缴费基数。  (二)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缴费比例  缴费单位应当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全国、省产业工会在连的缴费单位按照规定的分成比例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其中,中国金融工会管理的在连金融、保险单位按2%经费的15%缴纳;邮政、电信、移动、铁路、地质等产业按2%经费的10%缴纳;电业产业按2%经费的13%缴纳;机场按2%经费的30%缴纳。此类缴费单位应当填写《全国、省产业工会在连单位审批表》,并持相关证件资料到市总工会办理审批手续。  三、申报征收  (一)缴费单位填写《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费登记表》,按照工会组织隶属关系,报送到大连市总工会或区市县总工会。  (二)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按照属地征缴原则,由缴费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征缴管理。  (三)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实行按月申报缴纳。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l 0 日前,填报《大连市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以窗口申报或网上申报的形式,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申报缴纳的,按税收征管有关规定办理。  (四)地税机关代征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使用地税部门的《税收通用缴款书》,通过国库进行核算。缴费单位持《税收通用缴款书》,通过开户银行将其应缴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入国库。  (五)地税机关要及时与国库进行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对账工作,确认无误后,通过国库“工会经费待划转户”划转入大连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集中户。  (六)日前欠缴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由各级工会负责清理补缴。  四、检查与监督  (一)县级以上各级工会和主管地税机关有权对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情况进行检查。  (二)县级以上各级工会和主管地税机关依法对缴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有关的用人情况、劳动工资报表、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谎报、瞒报,不得拒绝检查。  (三)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全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就少缴、漏缴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违法行为,向工会组织或主管地税机关举报。工会组织和主管地税机关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应当及时调查,按规定办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五、法律责任  (一)缴费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由主管地税机关下达催缴通知书,限期缴纳,并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欠缴总额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经主管地税机关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由工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信息传递  (一)地税机关与总工会应当加强信息交换与传递,地税机关应当定期向总工会传递有关代征信息,配合工会做好记账、对账工作;总工会应当定期向地税机关提供本地区工会组织的组建信息。  (二)缴费单位发生设立、变更、注销等其他事宜,各级地税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市总工会及同级总工会。  七、附则  (一)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代征入库后,县级以上工会定期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将工会经费返还到建会单位的工会经费账户。  (二)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代征入库后,因特殊原因需要退费的,缴费单位应当向市总工会提出申请,由市总工会办理具体退费事宜。  (三)工会经费委托地税机关代征后,工会组织作为工会经费的收缴主体,其原有独立管理原则、管理使用办法不变。  (四)本办法由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和大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日起执行。原工会经费缴纳办法与本办法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大政办发〔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及市残联联合制定的《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日  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  根据省政府《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3〕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辽政发〔2006〕15号)及《大连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征缴范围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部属及外省市驻连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须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50人的单位,原则上应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安排未达到比例的,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  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由财政全部补助或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代扣保障金。  各类企业(含省属及以上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由地税部门按属地原则及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统一代征保障金。地税部门有权对各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其他单位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征收保障金。  二、征缴标准  (一)具体标准  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保障金。按规定就业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1人的单位,根据实际差额比例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计算公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总数)×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应缴纳保障金。  (二)相关概念界定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在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  2.在职职工总数:是指用人单位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未参加年审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总数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参照政府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核定。  3.已安排残疾职工:是指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享有平等工资、福利待遇和基本社会保险的职工。  4.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依据市或区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  三、征缴办法  (一)征缴时间  保障金按年计算、按年征缴。当年应缴纳的保障金,审核期为次年5-6月,征缴期为次年7月;2007年度应缴纳的保障金审核期为月,征缴期为2008年7月。  (二)审核认定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的审核认定。市级财政拨款单位、市地税直属局、保税区地税局及高新园区地税局管辖的用人单位,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负责审核。  每年审核期内,用人单位须携带用人单位工资手册(或工资明细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到市或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审核,并填写《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单位登记表》;已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还须携带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的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中国残联制发的《中国残疾人证》,填写《在职残疾人登记表》。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审核情况为用人单位开具缴费通知单,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逾期未参加审核的用人单位,视作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核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确定应缴保障金数额。  (三)申报缴纳  财政部门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对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由财政全部补助或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代扣保障金。  各类企业(含省属及以上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须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主管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其他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缴纳。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残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办法和相关程序。  四、征缴管理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障金,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企业在所得税前列支。  (二)保障金属政府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不得减免。财政部门负责保障金代扣,对已入库保障金的收入、上解、下划等事项管理并记账;残联负责核定用人单位应缴保障金数额,统计欠缴情况,将收入情况记账到缴费单位;地税部门具体负责征收管理。  (三)各级财政部门代扣的保障金作为市级收入管理,直接缴入市级国库。  各级地税部门代征的保障金作为市级收入管理,直接缴入市级国库。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征收的保障金作为市级收入管理,直接缴入市级国库。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国库以及各支库,对保障金收入及滞纳金在预算收支科目的103014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中反映。  (四)财政部门代扣的保障金统一使用辽宁省财政厅印制的《一般缴款书》,地税部门代征的保障金使用地税部门的《税收通用缴款书》。  (五)凡日至日未缴或未足额缴纳保障金的单位,应予以补缴。补缴金额由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并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补缴时限,同时通知财政或地税部门代扣、代征。  (六)保障金市县分成办法由市财政和市残联另行制定。  五、有关规定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财政、地税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对拒不缴纳保障金和滞纳金的用人单位,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用人单位弄虚作假,虚报职工人数和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的,由财政、地税部门依法处理。  (三)财政、地税、残联部门应对保障金征收、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保障金的征缴、使用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手续和管理制度。  (四)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保障金的,对相关责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残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七、本办法中具体事宜由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及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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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太祥细了,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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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的工会经费已经是地税在代收,是根据公司工资的总额*2%交纳的。
地税局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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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凤凰生活》杂志广西运营中心 执行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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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残联理事长边疆就首届中国—东盟残疾人论坛情况接受媒体联合采访
& & & &《凤凰生活》杂志广西版资讯:今天上午,人民日报、新华社广西分社、中新社广西分社、香港商报、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凤凰生活》杂志等多家主流媒体主流媒体参加了2015年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简称“两会”)指挥中心和工作部、执行小组联合采访活动。广西残联理事长边疆就首届中国—东盟残疾人论坛情况接受媒体联合采访,以下相关采访情况:记者:为什么要举办中国-东盟残疾人论坛? 边疆理事长:(一)举办中国—东盟残疾人论坛是深化中国—东盟合作,实现人文交流的必然要求。基于人道主义理念,在国际上存在广泛共识的残疾人事业,应该成为中国—东盟国家合作交流新格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举办中国—东盟残疾人论坛是深度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举措。举办中国—东盟残疾人论坛,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力,推动相关国家残疾人事务的合作与交流,加强残疾人事业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三)举办中国—东盟残疾人论坛是区域内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目标实现的有效途径。残疾人是社会中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同样也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论坛的举办将会带动中国和东盟国家残疾人事务的深入交流合作,营造更加积极、包容的社会环境,推动“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目标的实现。记者:与论坛同时开展的辅助器具展示和残疾人才艺展示具有什么特色?边疆理事长:本次论坛期间,将围绕论坛主题同时开展辅助器具展示和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辅助器具是残障者走出家门,回归主流社会不可替代的生产、生活伴侣,是残障者身体的一部分,具有人性化、个性化的特点。本次辅助器具展示包括技术展示和产品展示两部分,具有技术性、适配性和实用性的特点,体现了中国和东盟国家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理念和发展方向,将有力促进中国和东盟国家相互交流、学习、合作目标的实现。我国将展出相关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智能下肢假肢技术系统、智能上肢假肢技术系统等先进技术及其相应的产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器、自闭儿童学习机等,这些技术和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及国际品牌。 职业技能的掌握是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的能力资本。本次残疾人才艺展示设有技能才艺、高科技辅助器具改变残疾人生活、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等内容。中国和东盟国家将以此作为残疾人才艺交流合作契机,充分展示本地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特殊潜能,彰显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我国残疾人才艺展示集先进科技与传统文化、个人才艺与职业技能于一体,内容丰富多彩。例如葫芦烫画、编结艺术、剪纸等才艺,既体现了残疾人的才艺技能,又弘扬、保护、繁荣了祖国的民间艺术和传统文化。智能假肢、3D电脑设计打印等展示,则体现了残疾人紧扣时代脉搏,求实创新的精神。记者:通过论坛如何让中国和东盟国家残疾人获得更多的交流和发展机会?边疆理事长:论坛的举办创造了中国与东盟国家间残疾人事务合作交流的契机,要实现让残疾人获得更多的交流和发展的机会,还需要进一步延展论坛的内涵,在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营造人道主义的良好氛围上下功夫,全面打造软实力发展品牌。(一)把残疾人事务纳入中国和东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在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过程中,采取切实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权利,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二)建立中国—东盟残疾人事务合作交流机制,在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开展有关残疾人事务的信息沟通、经验分享、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特别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技术研讨、辅具研发、康复人才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促进残疾人辅助器具跨国合作研发和本地区产业供应链的互联互通,促进中国和东盟残疾人事务的均衡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残疾人融合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友好的环境,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机会和康复服务,从而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改善生活质量,提升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使残疾人能在本地区经济发展中,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发挥积极的作用。记者:论坛对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残疾人事务合作与发展有什么重要影响?边疆理事长:残疾人事业正逐渐步入全球化经济发展的大框架。多年来,中国和东盟各国为保障残疾人权利、改善残疾人生活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加强区域合作共同促进残疾人事务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残疾人在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方面仍然存在障碍,需要社会各界给予特别的帮助,这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本次论坛将让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聚焦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有利于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区域内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本次论坛架构起了中国和东盟国家残疾人事务交流与合作的桥梁,通过共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展示各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和职业技能才艺,为政府、学术界共同探讨加强残疾人事务的合作与发展提供了交流平台,为中国和东盟各国共享新机遇,共谋新发展、互利共赢提供了合作平台。这种合作与交流机制对残疾人事务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将敦促相关国家加大对残疾人事务的资源投入,为区域内残疾人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机会,促进残疾人辅助器具跨国合作研发和本地区产业供应链的互联互通,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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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主题活动首次纳入中国—东盟博览会
  光明日报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周洪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6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首届中国—残疾人论坛将于9月16日至18日在广西南宁举行。论坛将作为重点论坛之一列入中国—博览会框架体系,是中国—博览会首次纳入的残疾人主题活动。
  此次论坛主题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主要议题有:面向未来的中国—残疾人事务合作与交流;残疾人社区康复与服务;中国—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合作交流。
新民晚报官方微信微信号:xmwb1929有用、有益、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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