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高中之后当兵了这本聪明的鸭子之后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

张晓风 那夜的烛光 读完之后感受是什么 速度!可加悬赏!张晓风 的
细细的潮音
读完的感受是什么?
恰恰与洛洛572
读《细细的潮音》的三个感受:一、烈日下车夫艰辛地拉车,让我敬服;雪日里麻风病人虔诚的安慰,让我无法忘怀;  残冬时杜鹃跳跃的灿烂,让我喜悦.二、生活中有许多人和物,他们卑微,但他们的表现能撼动人心.就像海潮的声音,即使是“细细的”,只要用心去聆听、去感受,也一样能让我们心潮澎湃.三、“抽”.化抽象为具体,形象地写出“我”因看到车夫艰辛的举动而骤然被震撼的心理.  燃”.形象地表现出作者的希望:我们在面对身边的种种美丽时,能够擦亮眼睛,用心体会,从而升华自己的灵魂.  闪亮”.说明了麻风病人们脸上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诚恳,简洁而生动地表现了麻风病人的乐观、仁厚的情怀.读过《那夜的烛光》才感觉到赞美的力量是巨大的.有时,就一句赞美,便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在黑暗中的蜡烛,就像是别人认为自己不好时,给他(她)一句赞美.赞美是航船的罗盘,在惊涛骇浪的时候,引导着方向.在适时的地方使用你的赞美吧,它会让整个世界变得温暖.作文通过讲述一个关于蜡烛的故事,揭示了赞美能够鼓励人,能够让人感觉温暖的道理.小作者是通过引用故事中的对话来展示情节的,这样写的好处就是让读者清晰地了解的事情发生的过程.故事中的小女孩,只为了母亲的一句赞美,便希望刮台风,让人感到震惊,震惊的是赞美对小女孩起到了这样深刻的影响.作文结尾处理得也很好,揭示了故事讲述的道理,点明了作文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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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二维码2015 年第 20156 期 第 114-117 页妈妈的帮助后退叙述人:林浩(宝宝2岁半)最近,林浩发现宝宝爱吃西瓜,于是一连好几天给他买来吃。在西瓜切好后她总是对里面的瓜籽心存芥蒂,恨不得一颗颗挖出来才放心。可是宝宝却不买账,他用手指将一颗瓜籽捅到了瓜瓤里,然后轻轻去啃周围的瓜瓤,每啃完一口,都拿到眼前看看是否咬到了瓜籽。林浩看着险些被儿子咬到的瓜籽,下意识就想要替他挖出来。但是抬手的一瞬间,又意识到了什么似的在心中对自己说了一句:“等一等。”她收回手,继续看儿子与瓜籽周旋。“瓜籽钻到山洞里了。”宝宝轻咬了一口西瓜后,开心地说道。“山洞里黑,外面亮!”宝宝看了林浩一眼。林浩笑着点点头,重复了他的话。宝宝听完,继续玩西瓜,还自言自语道:“该怎么把籽弄出来呀?”林浩心想,这还不好办?轻轻一抠就出来呀!但她还是没有开口。“用刀切吧!”宝宝自答道。林浩一惊:用刀切也是个办法,是个不同于平常思路的办法。正在思考间,宝宝忽然又咬起了西瓜皮。虽然林浩之前已经认真洗过了西瓜,但那一瞬间还是禁不住提高音调喊:“西瓜皮——你尝尝……”话音拐了个弯,将后面那句“不可以吃”用力“按”了下去。西瓜皮不能吃只是大人平时习惯性的认识,而这种认识是真理吗?更何况,宝宝主动的探索也是值得鼓励的。没多久,宝宝在啃了几下西瓜皮后说:“西瓜皮硬!”又说:“西瓜皮绿色的!”接着又开始吃西瓜的红瓤了。林浩感觉自己吃了这么多年西瓜,还从来没有如此丰富细腻地体验过西瓜:把瓜籽一点点地推摁进瓜瓤;把瓜瓤想象成山洞、隧道,瓜籽是穿山洞的火车……事后,林浩庆幸当初管住了自己的手,没有帮宝宝剔出瓜籽,也没有自作聪明地说出剔瓜籽的方法。她努力地截住了那泛滥的爱,给了儿子一个体验认识西瓜的机会,而这个机会,增加了儿子认识世界的信心,对自己处理问题的信心。让爱从“心”出发:儿童教育家蒙台梭利认为,1岁半到3岁左右的儿童会努力地完成一项活动,这样做源于内心的一种需求。当宝宝的行为总是被打断,他们的性格就可能会因此发生变化,做起事情来也会失去目的性和积极性。那些获得巨大成功的人在其儿童阶段,很少受到干扰。持之以恒的态度可以被视为一种精神上的准备。心理学家研究还发现,当成人经常担心宝宝会累着或不行,进而在宝宝不需要帮助时去帮他们的话,会打扰其正常心理发展。很多有精神问题的儿童,都曾受过这样的打扰。作为母亲,滥用母爱危害无穷。当然,这里说的滥用母爱,从另一个角度去看,是母亲缺少爱的能力:缺少耐心去等待宝宝完成一件事,所以干脆帮着干了更省劲;缺少将危险因素控制在恰当范围的能力,所以过度保护会更安心;缺少自我价值满足的能力,所以会在帮宝宝完成一件事的瞬间体验“我比你强”的价值感。作为母亲需要一种觉察能力:迅速地觉察自己的需要,以及宝宝的需要的能力。如果不能在那一瞬间放手,腾出空间让宝宝尝试,那么就不是在给予,而是在剥夺了。妈妈的想法向后退叙述人:玲洁(宝宝1岁半)玲洁规划了假日这一天的行程安排:吃最简单的早餐、喂奶、出发去游乐园……为了能实现计划,玲洁早起了20分钟,加紧洗漱。一切都按照她的预想顺利进行,早餐完毕后,老公和儿子整装待发,她则做安全检查工作,查看水电是否关好。然而,就在玲洁打开厨房门那一刻,蹒跚学步的儿子跟着进了厨房,直奔两个闲置已久的暖水瓶过去了。只见他站在暖水瓶边,取下木塞,观察一会儿后又盖上,然后又取下,给它们彼此换一下位置。他脸上绽放着微笑,看来玩得很高兴。看玲洁站在边上,便扬起脸来与她分享自己的喜悦,继而又忙碌起来。“该出发了!快点,回来再玩!”老公催促。“要不再让他玩会儿?”玲洁看着儿子认真专注的模样,提议道。于是二人一起在一旁等待。谁知儿子越玩越起劲。玲洁和老公面面相觑:“他现在玩暖水瓶盖比去游乐园还开心!”二人当即取消了去游乐园的计划。玲洁掏出书,顺势坐在椅子上看了起来,时不时看儿子一眼,老公则搬了小板凳坐在不远处,监控儿子的安全,以免暖水瓶倒了出现危险。假日出游计划全部泡汤。但是谁又能说这不值呢?宝宝在这个过程中收获了惊喜,收获了集中精力做一件事的喜悦,收获了被尊重的感觉。让爱从“心”出发:几乎每个妈妈都想将爱送给自己的宝宝。然而遗憾的是,很多时候妈妈给的不是宝宝要的,而宝宝要的妈妈又没有给。于是,一边是宝宝委屈匮乏的心灵,一边是妈妈失望无奈的迷茫。其实解决方式很简单,那就是用宝宝需要的方式爱他。当妈妈大多数的爱能以宝宝的需要给出时,妈妈和宝宝可谓是皆大欢喜了。而收获这种结果的重要前提是学会倾听宝宝,以下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1.头脑中快速转换角色,想象自己此刻就是宝宝;2.沿着宝宝的表现,往深里追问“为什么”;3.多些耐心听宝宝说话,确保足够多并质量高的亲子时间。当妈妈将充满爱的耳朵送给宝宝时,宝宝也将向妈妈敞开最透彻的心灵。妈妈的保护向后退叙述人:云娜(宝宝3岁)云娜从前是个特别护孩子的妈妈,每次带女儿培培出去,她的神经都紧绷着,尤其是看到女儿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生怕她被人欺负了。培培偏偏是个不太懂得争取的宝宝,有时候别的小朋友抢她的玩具,她也不会去要回来,只会对着妈妈哭。每次,都是云娜去拿回来之后再放回培培手里。云娜一方面极力保护着女儿,一方面又很焦虑——担心女儿越来越怯懦。后来有一天,她和朋友各自带着女儿出去玩。她们之间约定,若孩子们有矛盾,彼此都不加以太多干涉,让她们自己解决问题。结果,两个孩子玩了没一会儿就发生争执了。朋友家的孩子开始抢培培手中的娃娃。培培一边看着云娜一边哭。云娜很想上去帮忙,但是和朋友之间的约定让她止住了脚步,便转而对女儿说:“你告诉妹妹,你还没有玩好,等你玩好给她玩!”培培却还是哭,与此同时,手里的小熊被对方抢去了。云娜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孩子之间的争执转眼就烟消云散,没多久大家就又开始一起玩了,倒是云娜总觉得女儿吃亏了。不一会儿,培培拿起了小铲子铲土,朋友的女儿又去抢小铲子。让云娜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女儿没有哭,而是说:“我还要玩!”对方没有松手,培培也没有松手,两个僵持的孩子最后都哇哇大哭起来。朋友很淡定,上前去抱起了她女儿,云娜也抱起了自己的女儿。过了好一会儿,两个孩子不哭了,眼泪没干就又一起玩了。从那以后,云娜决定真的学习放手,只要培培与别人交往时没有危险,就不去干预。如果她求助,她会陪着她,但是依然让女儿学着去与别人交流。渐渐地,云娜发现没有了自己插手,女儿反倒变得独立起来。有时候,别人和她抢东西,她也会争取了,甚至还会去“抢”别人的东西。一般情况下,云娜也不会去阻止,因为对方的孩子也会学着去争取自己的利益。这样一来一回的互动中,培培渐渐地合群了,也会与伙伴们一起玩了。云娜越来越庆幸退后一步的自己给女儿留出了自我成长和锻炼的机会。让爱从“心”出发:担心自己的宝宝吃亏是很多妈妈的心理反应,比较恰当的做法是妈妈陪着宝宝去适应儿童之间的交往规则,而不是冲上前去完全代劳。云娜最初是一个完全代劳的妈妈,所以女儿不知不觉中会依赖妈妈的判断,习惯了妈妈帮她处理矛盾。但实际上就如同只有在游泳中才能学会游泳一样,宝宝也只有在亲自解决矛盾后才能掌握交往规则。当然,由于3岁前的宝宝还需要父母的保护,所以父母既要做到向后一步,给宝宝留出锻炼空间,又要确保宝宝不会遭遇危险。同时,也要学会及时地给予宝宝安慰和鼓励,在宝宝出现激烈情绪时,帮助他调整。相比守卫自己的玩具,去争取自己想要却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对宝宝而言就是更大的挑战了,妈妈可以循序渐进。既然是去商量,有可能会得到对方的支持,但也有可能会遭到对方的拒绝,此时是最考验妈妈自我控制能力的时候了。很多妈妈在孩子遭到拒绝时,会产生情绪,如对对方不满或者敌对。这些情绪都会被宝宝敏锐地觉察到,他们要么会由此觉得自己是被拒绝的“受害者”,要么因此变得逞强、任性、非要不可。所以,妈妈要做的是及时地清理自己的情绪,看清自己的愿望和对方的权利,可以让情绪更平静。妈妈的从容会感染到宝宝。亲子你我他(qinziniwo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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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看着这本书,止不住的流泪,到现在还是觉得是一本好书
他虚构了一个美丽的城堡来盛放这个平凡的世界。一条河,河水很亮,一条小木船,装了一船红菱,那红菱一颗一颗的都很鲜艳,惹得人人都想看一眼:纸月柔静如缕的身影慢慢地隐却在了浸月寺的三弦声里,秃鹤的头在灯光下锃光瓦亮时眼眶盈了一汪的坚强。杜小康傲气地挺着身板,走过纯白明媚的瓦蓝,穿过暴雨交加的阴暗,他以为终于可以过河了,而桥,桥断了。太阳终于熄灭在了西边的芦苇丛中。霞光将杜小康染成暗红色。他的头发在霞光里泛着茸茸的柔光。划着红菱船来的白雀,为谁停留?俊朗的后生,笛声悠长,飘过夜晚深深的苇荡,穿过红丝线细细捆扎的信筏,也许,所有的故事,都在炊烟处,写好归宿。说纯纯的爱情,在白雀见过镇上白净的相亲对象后,绕了几绕,断了几回,蒋一轮又如何知道。后来彼此的感情纠葛,在油麻地明黄灿灿的草房下,不过是性情中人,不过是饮食儿女,什么狗血不狗血,出轨不出轨,没有人去置评。苦了蒋庄的新娘,这才绽放就被掐断的爱情憧憬。“这对没有生养孩子的夫妇感到幸福的就是在夜深人静、四周流动着淡淡荒凉时,做着土地的美梦:一片土地,一片风水好的土地,在春风里战战兢兢如孩子般可爱的麦苗,在五月的阳光下闪烁着光芒的金子一样的麦穗……”,刚熬过艰涩漫长的付出期,还未收割,日光西斜,那日子啊,转眼跌进了阴寒的悬崖。牺牲一切来期许一个美好的幸福未来,才刚触碰到美好的光晕,忽地就碎了,就好像满怀希冀的王子,嘴唇刚离开,就唤醒了恶魔:从公主美丽的躯壳中剖腹而出。最后的秦大奶奶,为了一个南瓜,滑进了水里,无力挣扎。这辈子有多少付出,只换来命运的回眸一笑,而已。在烈日下倔强地捆扎着熟麦,金属样的阳光,镀色着细马的光脊梁。为邱二爷的药引,在冬日刨着冻硬的土壤挖着柳树须子,白嫩的柳树须子安静地躺在篮子里,细马冻裂流血的双手挽着篮子乐呵地往前走。也许是,邱二爷对邱二妈的守候,暖暖如棉地拥抱了细马的内心,当他最后像个大人一样,为邱二妈重建一座砖瓦房的时候,才十来岁的孩子却站成一堵高大的城墙。这个会拿主意的孩子,真的是懂事得让人心疼。最是无忧任性的桑桑,在某一天却要突然面临着一切的终结:死亡。他的鸽子,他的纸月,他的朋友,他的可爱柳柳,以及第一次看到不一样的爸爸:威风、温暖。这一切,都要在猝不及防地一瞬间,集体告别。生命会教我们珍惜它,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桑桑的长大,开始如野草般茂长。我以为他带着柳柳去镇上游玩,背着柳柳吃力地爬上城楼,这第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有了桑桑自己的担当。从希望到失望,绝望或许是终点吧。然而忽地万厦倾,忽地,高楼平地起。桑桑又可以迎向他的困惑迷茫,又可以轰起他的白鸽,同细马一起放牧绵羊。而升学离开,敲响了在油麻地的最后时光。那些孩童时稚气十足的模仿,直白地争强,以及轻易的原谅,在成年人读来,可笑却珍贵。也许有一天我会忘了我是个大人,但我不会忘记我曾是个小孩,从未知的迷茫中一路蹦跳而来。清亮的文字下,是我们实实在在的现实。如果剥掉文字的偏爱,个人觉得电影《燃情岁月》,同它的内核是一致的。活着,在这未知的世界里。这是另一本《平凡的世界》,只是不那么棱角分明。这是一本很适合孩子阅读的《平凡的世界》,温和地描述着这个真实的,不那么美好的世界;也鼓励我们面对未知时:别怕;珍惜你拥有的,因为未来有太多的错过;我们要善良,因为善良的眼中,世界永远美丽。
看一本,哭三遍……已经是四十几岁的人了,竟然还会如此脆弱!从来没看到过这么好的书,专门买了精装版收藏……简单的故事情节,但是细腻深刻,如果这是一管,也已经能够窥到世界的大部分了~
先说与书内容无关的话,这本书让我成为了一名偷书贼。该书借于5(3)班教室内图书角。当时全科组在听课,我坐在图书角旁,习惯性的看看有没有入眼的图书。一眼瞥见《草房子》,没经丝毫犹豫,便纳入怀中。要不是曹文轩最近凭借它获得安徒生奖,估计这本躺在五年级教室的书会与我失之交臂。记得曹文轩的采访中他的一句话:表现童年的悲伤和苦痛也至纯至美。独立宣言中就说到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究竟是人人生而平等,还是所有的人是受造而平等的?我更倾向于后者。童年的主旋律理应是快乐。21世纪儿童的童年的主旋律是快乐。再往前说,一定是如此吗?《草房子》的扉页写到,“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快乐的童年,不想走出;悲伤的童年,无法走出。童年就像1962年8月那个上午天空中巨大的白色花环,萦绕旋转在我们的头顶,与我们同生共亡。书中写的是桑桑六年的小学生活,称之为正宗的童年。而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共鸣的却不仅仅是我的小学生活,更延伸至初中、高中,称之为正宗的童少青年。书中白雀(二),说白雀、桑桑和阿恕去镇上寻找到了可以帮蒋一轮作证的李桐壶,罢了坐在城里饭馆吃小笼包子的场景,让我达到的共鸣高潮。 “小笼包子”四个字使我为之思绪翩翩,想入非非。镜头定格在高中学校旁的早餐铺子,“小谢炒面”、“光明饭店”、小笼包、糍粑、糯米包油条、幸运方便面等等人间美味,那条十字路口,那些早餐铺子,承载了多少属于我的青涩、成绩、回忆与脂肪,以及现在回忆起来仍然会跳动的味蕾。此时,我就十分庆幸,身为90边缘的自己是生在长在安徽一个小县城的一个普通人,当然小时候也做过并且现在偶尔还会做“我是猴子搬来拯救地球的猴王”的美梦。若我是00后的城市人口,那我的童年则会少去不可估量的多彩重量。我经常回忆起从农村来到县城读书的高中同学们,每到周五下午,都会有好多好多三轮车停在学校门口,招呼着这些同学们上车回家。桑桑的童年叫“草房子”,里面住着秃鹤、纸月、杜小康、细马、秦大奶奶和老师们。在草房子里,他们之间互为童年着。我更像是有着flaw的秃鹤,而我的童年叫“预制场”,里面有小东、蕾蕾、乘凉、河流、中转站以及“秦大奶奶”。不论这些事、物、人现在如何,至少他们曾经出现过,并且有的仍然存在着,这就够了。因为它们构成了名叫“童年”的大陆,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最后附上John Donne的《丧钟为谁而鸣》:No man is an island,every man is a piece of the continent, a part of the main.If a clod be washed away by the sea,Europe is the less,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y were,as well as if a m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 were,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and,therefore,never send to know for it tolls for thee.
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动过了,但今天晚上读完这本书自己却发现自己的情绪随着故事的情节此起彼伏,感动、高兴和羞涩,感动得一塌糊地。
这本书分为九个章节,每个章节都用一个人物来展开故事。每个人物的悲欢离合,高兴懊恼,伤心哭泣都在书中仔仔细细的描写出来,你看的时候或许会想,这就是我小时候啊!
我看的时候,就一个字“真”,太真了!作者仿佛在写每个人的小时候,让我产生了浓浓的代入感,虽然在看,思绪却回到以前小学的时候,想起以前的老师,同学,同桌和有好感的女同学,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还记得我们我们初三语文课本里面有一篇课文《孤独之旅》吗。讲的是男孩杜小康和父亲去芦苇荡养鸭的故事。就是从这本书节选下来的,见微知著,作者的文笔以及讲故事的能力可见都是极高明的,要不然怎么会选到语文书上呢?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里面和父亲养鸭的那个小男孩——杜小康,他曾经拥有油麻地最厚实的家底,最干净的衣服,班里最好的成绩还拥有村里的第一辆自行车,他有足够的资本骄傲。但在一次父亲的投资中全成了泡沫,学辍了,车子卖了,杂货铺也开不下去了,甚至曾经象征身份的红门也拿去还债了,他只能和父亲去养鸭还债。课本上的结尾营造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但其实并没有写完,书中他们的鸭子因为闯入别人的鱼塘,把几万只鱼苗吃完了,只能把鸭子和船都抵押在愤怒的当地人那,他的父亲充满了悲伤和绝望。杜小康待在父亲身旁,他有父亲的悲伤,却无父亲的绝望。他父亲不知道这段时间的生活给了杜小康多少珍贵的财富。最后,杜小康拿着桑桑接他的20块钱,在校门口开起来一个小地摊,重新开始。(刚才去找那段的时候,眼泪不知道为什么就流出来了,虽然只有几秒)
PS:(附,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
(以下是作者语,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分享给大家)
要知道,今天的孩子比起过去的孩子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都有了明显的变化。但作者提出“能感动他们得东西无非也还是那些东西——生离死别、游驻聚散、悲悯情怀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种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
我们唯一要记住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实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我不想谈书中各种人物的形象,我只想说说看完这本书和电影的感受。书中有很多关于草房子环境的描写,非常美,以前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那辈的人基本都生活在农村,书中的环境描写竟让我有种回到了童年时在外婆家的感觉,惆怅,感慨那些美好的事物离我越来越远,也惊悟,人啊,说长大就长大了。书中出现了几个孩子,每个孩子的形象都不一样。看书时,我印象最深的是秃鹤和纸月:秃鹤因为没头发那脆弱的自尊心,让人心疼;而纸月善良、瘦弱又小心翼翼,让人怜爱。但当我看完书再翻出电影来看时,电影中的杜小康活了起来:家庭的巨大变迁,让他从不愁吃喝的少爷变成了连书都读不起,和父亲一起去很远的地方赶鸭子的穷孩子。他记得对桑桑的承诺,鸭子下蛋后还给桑桑送最大的鸭蛋,以及为了承担起家庭的重任,他在校门口摆摊的场景,都让人泪目。他的坚强和勇敢,让我心疼又敬佩。
小学时候看的心里各种沉重各种难过
很难有一本书让我一次性看完,草房子也是这样的,但是当你真正拿起这本书,不再搁置它,真正像读书一样读的话,你会发现自己根本不舍得放下它,于是某一天晚上熬夜看完,后半段真的哭了很久不间断看了两遍,记忆犹新
现在社会缺乏的就是感动 缺少真正打动人心的文字
好像在看山寨版的汪曾祺
这真的是一部写给儿童看得作品嘛?青涩的惆怅
满满的感动。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让我泪流不止,秃鹤对于自己光头的心迹变化;纸月在学校受到的欺负;蒋一轮老师的爱情;坚持要回自己的地的秦奶奶;杜一小康突遭变故后的成长;细马与养父母之间不知不觉建立的深厚感情;桑桑最后与病魔的抗争。这是一本让我们成长的书。
人间的事情是在太多,又实在太奇妙,有些他能懂,有些他不能懂,不懂的或许永远也懂不了。这半年发生的事情尤其多,尤其出人意料,或许每个人都是在这一串寂寞与苦涩,痛苦与快乐中成长的。印象最深的是这句,当时莫名的悲伤,现在看来,是用小孩的笔触写出大人的那份无奈
大二才看这本书,在课上哭了好久…感觉跟余华的《活着》一样,让人感受到活着是需要很大的勇气,毕竟生活中充满各种磨难,我们要学会平静和坚韧地对待。书中对每个人物的刻画似乎都是从喜到哀,但最让人触动的是无论他们在哪种处境,他们最终都能沉静地应对。希望自己也一直能永葆童心,充满活力地看待生活中的一切~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因为一点琐碎的事而选择轻生,令我疑惑的是,你有那么大的勇气去自杀,为何就没勇气坚强地活着呢?最后,送给自己和你们两个字“别怕!”
小学时候的我看到哭了,可是我竟说不出难过的原因。
我要快点长大了……
《草房子》是小学那时候读的,可能是因为同时还看了他的《根鸟》《红瓦》《青铜葵花》等,也可能是因为时间太远,所以不太记得具体的情节了。现在提起就只剩下一副画面,夕阳的余晖下一片漫无边际的灿黄色麦田,耳边全是风声,跑到很远很远的边上又会有一条看不见边的大河,这时有一群野鸭成为了画面最吵闹的部分,如果不停的寻找还能找到一个破旧的大风车。这个画面里是没有人的,但仔细一想这个画面里其实是有人的,“我”站在这幅画里在感受。那是一种很空旷很难以形容的感觉。若一定要讲,大概就是一种过去的感觉,到了最后,一切都过去了。
《草房子》是我小时候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在四大名著的大部头之余,《草房子》是为数不多能让我反复翻阅的作品,在大学期间选修儿童文学时,期末考查作业也是写了这本小说的分析。由于我比较不懂煽情,所以分析时语言偏于理性,可能也不符合题目说的“感觉”一词,不管如何还是放上来供大家批评指正吧。————分割线————
追寻灵魂成长的脚步
——浅谈《草房子》中的儿童形象作为一个文科生,从小到大看过各类小说,也写过不少读后感,但唯一让我怯于评价的,就是曹文轩的《草房子》。我总是记得家中那本母亲买来的书,已经在我无数次的翻阅下变得残破不堪,也记得第一次看完合上书时,那一缕缠绕不绝的忧伤。彼时我尚且稚嫩,只觉得这本书是很好很好的,但到底好在哪,却无法言说。曾经试着写一篇读后感介绍给朋友,却气馁地发现,自己的语言完全无法概括出书中那种空灵宁静的美,就如佛门至理,一说便要着相。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草房子》不但是写给儿童的小说,更是写给灵魂渴望回归纯真的成人。作者在不厚的一本书里,借助几个孩子的形象,寄寓了对人生的深沉思考。这种思考,可以让孩童时期的我莫名地忧伤,也可以让已经长大的我重新回忆起关于童年、甚至关于内心隐秘角落里的种种心境,也许连我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些心境,或者它们已经在长久的年月中几乎被我遗忘于风中,但它们却被一个素未谋面的作者时隔经年精准地描述了出来,让我不由得惊叹。要写《草房子》的故事简介是很困难的,因为它不像其他故事小说,它没有一条很明确的故事主线,甚至没有一个固定的主人公。也许桑桑算是,因为他出场的次数最多,故事也是以他作结的。但实际上,他更多时候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身边的人在他面前上演种种悲欢离合。如果小说的类型划分得再仔细些,我认为《草房子》大概可以称为“散文小说”,形散而神不散。作者似乎只是信手描绘出了一个叫油麻地的村庄的众生相,谁都有自己的一段故事,谁都有可能进入作者的笔端,成为这个章节的主人公。然而在众多的人物线索背后,作者是有自己的追问和求索的,那就是这部小说的“神”。关于这个“神”为何,也许每个人都会自己的答案,而我认为,应该是对人的灵魂成长足迹的追寻。然而难能可贵的是,曹文轩并没有将这种追寻流于表面的说教和灌输,而是通过塑造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来完成自己的追问,我认为这正是《草房子》的最大价值所在。在这种追寻中,作者和读者是平等的,他们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并共同叩问生活的真谛,不存在居高临下的训斥和规训,这也是让读者——无论是哪个年龄层的——感到亲切的原因。书中的精华,无疑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儿童形象。特别之处在于,作者在描写他们时,采用的是近乎白描的手法,虽然叙述视角灵活多变,但叙述者显然是有意识地自我约束,隐藏幕后,只负责讲述故事,决不跳出来直接评论人物行为,将作者对读者的干预降至最低。这个特点,突出表现在了对儿童的心理描写上。作者在这里采取的是“冰山理论”的叙述手法,每个儿童的心理变化背后,都是有着极为丰富的心理学内蕴的,但作者只让它露出了冰山一角。儿童的情绪是很敏感多变的,作者敏锐而准确地抓住了这种多变性,但他不会直接阐述情绪变化的原因。小说中有相当多的描述都是“他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只是觉得这时候就应该要……”,这就是儿童心理的直观性和难以解释性。这种只描述而不解释的做法,无形中拉近了读者和人物的距离,让读者和人物共同成长,并随着人物的喜怒哀乐而起伏。同时,就如国画一般,“不解释”为人物的解读留下了余韵无穷的空白,每个读者都能对人物形象有不同的理解。而在我看来,书中的几个儿童的形象,代表的是人的灵魂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完善的不同方面,下面试着逐个分析。1. 秃鹤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因为自身的一些特点甚至是缺陷而变得格外敏感。秃鹤的故事无疑就是对这种敏感情绪的最好展现。一开始,秃鹤发现自己的秃头在孩子当中是特别的,于是他就利用这一点为自己谋利,具体做法就是让那些想摸他头的孩子给他好处,以换取摸头机会。这道理就如儿童通过哭等方式获取成人的关爱一样,是儿童的趋利性和观察力决定的。然而随后,秃鹤开始在意起自己的秃头来,并想努力掩盖这个明显的差异。对于这个心理转变,作者同样采取不解释的方法,只是简单地说:“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看似没头没脑,但又非常符合我们的生活体验,尤其是儿童的生活体验。我们有时候在意一件事,似乎也是情不知其所起,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任何理由,带有很强的偶然性。但秃鹤的这种情绪,其实反映的是儿童个体意识的觉醒,他开始意识到自己与其他人的区别,并且由于秃头的特点,这种区别被他无限放大了。他需要比一般的儿童付出更多努力,才能适应这样的差异性。在适应的过程中,他开始与集体发生了种种冲突。他先是努力阻止别人对他秃头的关注,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反而使身边的人对他的戏弄变本加厉。于是他希望通过实际行动消除这种差异,让父亲找生姜调配生发的配方。在这个手段也失败后,他越发感到自己与集体的隔膜,陷入了破罐破摔的心理状态中,在集体操比赛中故意搞砸了整个比赛,以特有的方式报复他人对他秃头的嘲笑,结果换来的却是他人报复性的冷漠和忽视。最后在学校文艺汇演中,他用精湛表演,完成了自己的赎罪,也获得了他人的理解。每个儿童也许都苦恼过:“为什么我和别人不一样?”而作者通过秃鹤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首先坦然接受自己的身体,才能收获他人的尊重,进而融入集体。与集体的相处,既不需要与所有人保持一致,也不需要一味强调和别人的区别。最重要的,是保持心态的平和与自尊自爱的品质。通过秃鹤心理发展的几个阶段,我们可以看出,这其实隐喻的是作为个体的儿童,如何在集体中定位自己,寻找与集体的相处之道。人在集体中都有趋同性,但个体与个体之间毕竟各不相同,特别是像秃鹤这样的有突出身体特点的,如何处理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使个体能更好地在集体中生存而又不失个性,正是作者要讨论的。2. 纸月如果说秃鹤的故事探讨的是儿童学会如何接受自我、融入集体,那么纸月的故事则是牵涉到更高成长阶段的问题——性意识的觉醒。纸月是一个文静瘦弱的女孩,她从外地转来油麻地小学,并凭自己的学识和教养赢得了师生们的喜爱。更多时候,她的力量体现在对主人公桑桑的影响上。桑桑觉得“纸月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他每做一件事,似乎都会感受到来自纸月的目光。这种目光让他开始注意起自己的形象,他开始变得安静、讲卫生、懂礼貌,使母亲大为惊讶:“我们家桑桑,怎么变得文雅起来了?”这种力量,是儿童处在由童年向青春期过渡时期的性意识萌动。他们开始注意到性别的差异,逐渐对异性产生好奇,在意起异性的目光,并希望向异性展现出自己的性别特点来吸引异性。如桑桑,他不但开始改变自己的行为举止,还为了纸月和外村的三个小混混打架,这样的情节,正是很多男孩成长中所憧憬的“英雄救美”,在异性面前表现出男性的力量和勇气。但儿童毕竟还不是完全成熟的大人,他们对这种异性之间的感情感到好奇,但他们还没有完全理解这种感情,自然也还没有准备好该如何对待它,这就很容易把自己的好奇通过一种不友好的方式表现出来,伤害到当事人稚嫩的心灵。桑桑和纸月的关系,后来就遭到班里其他同学不停的起哄。同学们未必是有恶意的,只是他们都开始对两性感情有了朦胧的认识,于是就用起哄的方式来发泄心中的好奇。然而这种起哄却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桑桑和纸月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使他们差点无法正确处理这种朦胧的美好。纸月比桑桑成熟,她已经隐约感觉到这种起哄背后的真实含义,但桑桑还没有,他只是有种小秘密被发现的羞耻感,并通过实际行动(和起哄者打架)来制止他人的围观。桑桑和纸月之间算是爱情吗?当然不是的。甚至连暧昧都不是,而仅仅是少年少女单纯的相互吸引。但我想在桑桑的一生中,纸月一定会占有一个最重要的位置。因为纸月出现在了他人生观开始成熟的最重要的那几年,也许在他长大后回首往事,他依然会记得这份朦胧的情愫,记得自己是如何为了这个女孩而努力变得更好。小说最后,纸月已经和自己的生父远走他乡,桑桑在告别油麻地时,“无法告别的,只有纸月”。但他觉得,“他无论走到哪儿,纸月都能看到他”。也许,我们每个人心底,都珍藏着一双目光,追随着自己走过天涯海角。3. 杜小康杜小康的身世,大概算是全篇小说中变动最大的了。从一开始全村里最富裕的人家,到后来父亲破产而家道中落,这个十多岁的少年,也在经历着远比其他孩子更大的考验。我一直觉得,杜小康的故事,是仅次于桑桑的,它讲述的是儿童如何在逆境中挣扎并学会坦然面对。而苦难,作为人生里必然出现的事物,是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都无法回避的一课。杜小康出场时,是孩子们中最显眼的一个,他穿着好看的白衬衫,浑身上下一尘不染,个子又高,脸色又红润,站在孩子们中,“象一簸箕黑芝麻中的一粒富有光泽的白芝麻”。优渥的家世,出色的成绩,都为杜小康带来了一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在他平和的外表下,隐藏的是充实的自负和高傲的自尊。孩子们尊敬他,但也疏远他。连村里的成年人,见到他玩泥丸或爬草垛,都要戏谑地问一句:“杜家大少爷,你在干什么?”在命运跟他开那个残酷的玩笑前,他是与众不同的,但这种与众不同,不过是物质上的,可以让他在人前风光,却经不起风雨的洗礼。在破产之后,他陡然从天上掉下地来,命运开始一步步剥夺他拥有的一切。辍学了,自行车卖了,往日象征着富足的红门,徒然剩一具空壳,就连曾经和孩子们玩的捉迷藏,他也只能当个“炮灰”,不能再当“司令”了。在这种打击下,他开始自暴自弃,孩子们再看到他时,他已经完全没有了以前的干净整洁,“衣服扣没有扣上 ,裤带没有插进裤鼻儿而聋拉着,鞋子跟拉在脚上,头发也乱糟糟的。”然而在被命运剥夺走丰裕物质的同时,他也迎来了精神上的一次涅槃。父亲为了重振家业,带着杜小康外出养鸭挣钱。正是在几乎与世隔绝的一片芦荡中,在几乎使人发疯的孤独中,杜小康感受到了来自生命的启示和真谛。而在这一点上,作者更是破例做了一段长长的评论:“桑桑现在所见到的杜小康,已经不是过去的杜小康了。  对于杜小康来讲,无论到哪一天,他也不会忘记在芦荡度过的那几个月——那是一个荒无人烟的世界。天空、芦荡、大水、狂风、暴雨、鸭子、孤独、忧伤、生病、寒冷、饥饿……这一切,既困扰、磨难着杜小康,但也在教养、启示着杜小康。当杜雍和因为鸭群连续几次误入人家的鱼塘,几乎吃尽了塘中刚放养的几万尾鱼苗,被愤怒的当地人扣下小船与整个鸭群,而陷入一贫如洗的绝望时,他万万不会想到这段 时间的生活给了儿子多少珍贵的财富!杜雍和不吃不喝地躺在鱼塘边上时,杜小康也一动不动地坐在了他的身边。他有父亲的悲伤,却并无父亲的绝望。现在,倒什么也不怕了。他坐在那里,既没有向人家哀求,也没有向人家发怒。他反而觉得父亲这样做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他们的鸭子毁掉了几十户人家的一片希望,就像他们也被毁掉了希望一样。杜小康是坐在那里咀嚼着油麻地的任何一个孩子都不会去咀嚼的,由大芦荡给予他的那些美丽而残酷的题目。他不可能立即领悟,但他确实比油麻地的孩子们提前懂得了许多……桑桑现在再见到的杜小康,已经是一个远远大于他的孩子了。”直到最后,杜小康依然是在孩子们中鹤立鸡群的一个,但这一次,已不再是浅薄的物质上的突出,而是精神上的富有了。灵魂成长中关于直面苦难的重要一课,就由杜小康完成了。4. 细马卢梭在《爱弥儿》中,曾大力倡导顺应儿童天性的、自由自主的教育方法。这一点,在细马上清晰体现了出来。从小开始,身边的亲友家长都提醒着我们,好好读书才是最重要的。无形中,掐断了我们的其他选择,使我们被绑上了一辆永不停息的战车,只能在一条单行道上一路开到底。但是在读书之外,我们能不能还有其他的选择?细马给出的答案是:有。细马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坏学生,他打架、逃课,而且是发自内心地厌恶读书,仅有的一次尝试融入油麻地小学的学习也很快宣告失败。那么,作者写这个孩子,就是为了说明读书无用吗?细马就真的是一个坏孩子吗?并非如此。看起来是个坏孩子的细马,却有着一颗热爱自然的心,而且非常孝顺自己的养父母邱二爷和邱二妈。同时,他有着一般同龄人所没有的自主意识,在经过了认真思考之后,选择了放羊这条路,并认真地安排起了日后的生活计划。一直到小说结束,细马都仍然坚持着放羊。如果说其他孩子只是被动地上学,随波逐流地接受着家长安排的一切,那么细马则恰恰相反,他有着强烈的自主意识,非常清楚自己适合做什么,也非常清楚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由此可见,作者并非要否定读书,而是要告诉我们,重要的不是我们选择了哪条路,而是我们能不能认真选择并敢于为之负责到底。读书确实不是唯一的出路,但是在选择其他出路时,一样需要我们有足够的勇气和毅力。细马的这一课,应该叫“责任与担当”。5. 桑桑作为贯穿全篇的人物,正如前文所述,桑桑更像是一个旁观者。但是作者在最后一章,却安排由这个经历了大部分事件的旁观者,来完成灵魂成长里最重要的一课,也是最沉重的一课。那就是“死亡意识”。孔子虽然说过:“未知生,焉知死?”但是一个从没有体会过死亡为何的人,又怎能指望他热爱生命呢?然而要体会死亡,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能与死神擦肩而过,并从死神那里收获到一笔宝贵财富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桑桑正是其中一个。自从桑桑患上了鼠疮,他往日平静的生活就被彻底搅乱了。执着事业的父亲第一次扔下了工作,带着儿子遍寻名医,却无一能治。眼看着死亡日益逼近,桑桑第一次模糊体会到了死亡的味道:“桑桑终于开始懵懵懂懂地想到一个他这么小年纪上的孩子很少有机会遇到的问题:突然地,不能够再看到太阳了!他居然在一天之中,能有几次想到这一点。”作者在处理这样的生离死别的场景时,并没有落入一般作品的窠臼,他笔下的人物依然保持了一种淡泊和宁静,那是一种在死亡面前的优雅。没有歇斯底里的哭泣,也没有惊慌失措的叫嚷,只是用隐忍的啜泣,来表达对生活无声的抗议。而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桑桑依旧保持了一个孩童该有的天性,他对死亡,毕竟还不如成人那般了解,于是他的心理,就变成了一种复杂难言的微妙状态:“桑桑说不清楚他到底是害怕还是不害怕。他甚至有点渴望自己生病。但他又确实感觉到了,事情似乎太严重了。他倒是有一种模模糊糊的孤独感。”生病了,就能获得身边人的关注和爱怜,这是儿童的本性,但在这之外又有一种孤独感,这种孤独感,正是生与死的隔膜,是一个感觉到死亡逼近的孩子被命运强行隔离开了生活后的反应,那是一般孩子所不会有的感受。难能可贵的是,桑桑没有因为死亡的逼近而放纵自己的脾气,相反,他开始改正以往的缺点,努力地多为别人做些事。“桑桑对谁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更加善良。他每做一件事,哪怕是帮别人从地上捡起一块橡皮,心里都为自己而感动。桑桑愿意为人做任何一件事情:帮细马看羊,端上一碗水送给一个饥渴的过路人,……。他甚至愿意为羊,为牛,为鸽子,为麻雀们做任何一件事情。”这种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到底的态度,是他的老师温幼菊教会他的。温幼菊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一首无字歌,让桑桑收获了勇气:“咿呀……呀,咿呀……呀,咿呀……哟,哟……,哟哟,哟哟……,咿呀咿呀哟……”这首神秘的歌,仿佛是对命运不屈的宣言,它让桑桑觉得,死亡并非是一件多可怕的事情,重要的是,如何过好当下的每一天:“他居然有点思念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那一天。那时,他竟然一点也不感到害怕。因为,在想着这一天的情景时,他的耳畔总是飘扬着温幼菊的那首无词歌。于是,在他脑海里浮现的情景,就变得一点也不可怕了。”没有刻意的强调,只有平静的歌谣,将一切关于生命的体悟都融在不言中。能将死亡处理得如此富有诗意,如此富有传统文化的含蓄美,也许只有《草房子》了。小说的最后,桑桑幸运地找到了药方,治好了鼠疮。在和父亲的一次打猎中,枪声过后,他放声大哭:“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一回了。”是的,与死神的一次擦肩,他的精神最终重获新生。我不知道还有哪部儿童文学,能写出比这个更富于成长感的结尾了。至此,五个儿童的形象,为我们勾勒出了灵魂成长的五个角度。虽然《草房子》有韵味的文字实在太多,无法一一分析,但有了这一条主线,我们可以更好地体会作者为我们带来的种种感动。限于所学,只能简要分析至此。
惆怅,忧伤。
草房子。。。看到这个问题我又从我许久没光顾的书架上把这本书找了出来,我特么居然好留着。。找到了。记得这本书应该是在蛮小的时候看的,应该是小学两年级左右的样子,我一直读曹文轩(jian)咳咳,我还记得主人公的名字叫桑桑,恩,没错。我唯一记得的是桑桑很喜欢鸽子,但是最后他把鸽子都放了,养过宠物的人应该明白那种感受。我已经完全忘了里面的内容和情节了,但是读完以后的那种感觉一直在我心里,忧伤,淡淡的忧伤。不开玩笑,淡淡的忧伤。不是悲伤,是忧伤。不深刻,但是足以给我留下印象,那种感觉特别微妙。一点要有个比较的话,读完沈老的《边城》以后也有些类似的感受,读过的知乎er可以想象一下。恍然若失,恩,终于找到一个自认为不错的形容词了。作为一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桑桑的生活给了我一种不一样的体验,脱离了城市浮躁的慢生活的节奏和态度。以上。由于是多年前看的,没有时间重温一遍来回答,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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