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社局事业单位2015职工病假工资规定定

乡镇概况自然地理城市名片 历史人文大事要览 最新发布高台新闻 最新发布信息公开政务专题 项目动态旅游动态 绿色通道法人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正文内容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高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执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高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和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规定的复函》(张人社函〔201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含2个月),工资全额发放。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的比例发放;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全额发放。 2.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全额发放。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发放;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全额发放。 2.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按80%发放;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全额发放。 上述(二)、(三)项情形中的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地方性津贴按60%计发(生活性津贴)。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含2个月),工资全额发放。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发放;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2.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含教护提高10%部分)70%发放;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2.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按80%发放;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上述(二)、(三)项情形中的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绩效工资按7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执行病假工资待遇的其它相关规定 1.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且仍保持荣誉的,在执行病假工资待遇的基础上提高5%发放,但不得超过原工资的100%。 2.工作人员因公(工)负伤或因公(工)受伤部位复发请病假的,其病假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3.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4.执行病假工资由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审批,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5.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为由从事其他工作,一经发现,扣减病假期间一切工资待遇,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工作人员病愈回单位工作后,因病复发需再次请假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7.工作人员执行病假工资超过24个月的,停发全部工资,督促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因病退休(职)手续。 8.工作人员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9.各单位要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及休假工作的通知》(高办发〔2013〕32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对请病假、事假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作相应处理,并及时到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4年9月2日 &&&&&&&&&&&&&&&&&&&&&&&&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版权所有 高台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陇ICP备号本站中文域名: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及以上分辨率以达到最佳显示效果技术维护: 电话: 投稿邮箱: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法规 - 110网 您现在的位置: 最新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法规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 查找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专长律师 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推荐律师 江西 南昌市 病假工资规定及病假工资计算相关法规专题您现在的位置: 病假工资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病假工资规定   病假工资规定2015:2015广东省企业职工病假工资规定   2015广东省病假工资规定   关于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明确规定,具体由省市等各级地方机构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州市企业职工:按照《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职工享受的疾病津贴(病假待遇)标准,按下列办法计发:&   (1)、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70%发给。&   (2)、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4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45%发;满20年及以上,按50%发给。&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5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60%发给。从下年度起,单位按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70%水平,适当调整长期病休待遇。&   (3)、单位根据实际,可在上述计发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10%的比例计发病假待遇。&   (4)、按上述标准计发病假待遇后,如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的,需给予补足;如超过本人本年正常上班月(日)均工资收入的,按本人本年正常上班的工资收入的80%发给。&   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   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医疗补助费: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southmoney 南方财富网声明: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8小时排行事业单位长期病休的待遇长期病休的待遇规定 事业单位长期病休的待遇长期病休的待遇规定 如题,事业单位长期病休的待遇长期病休的待遇规定 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是: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此处讲的工资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不包括津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是: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此处讲的工资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不包括津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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