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县2015年征兵体检检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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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2015夏秋季征兵工作全面启动
临县新闻网讯 7月8日,临县2015年度征兵工作会议在政府东楼会议室举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征兵领导组副组长李琦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征兵领导组副组长高峰安排部署征兵工作。政府党组成员、人武部政委李志英主持会议,征兵领导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专武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高峰总结了去年征兵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今年征兵工作任务。按照省市征兵办的统一部署,今年征兵工作7月组织宣传发动和报名,8月上中旬体检和政治考核,8月下旬审批定兵,9月上旬起运新兵,9月底前结束。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是政府年度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会议还就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分工作了进一步明确。
李琦在讲话中指出,一要认清形势任务,适应工作新常态;二要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履职尽责;三要搞好廉洁征兵,严格责任追究。今年的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时间紧、任务重、标准要求高,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按照上级要求,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讲义务,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征兵工作各项措施,圆满完成上级征兵任务。
会上,李琦还与公安局、教体局、卫生局等责任单位签订2015年度征兵工作责任书。(杨阳)
编辑: 李小刚&&&&&&责任编辑: 杨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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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街道关于做好2015年度征兵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水东街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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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村),有关单位:
2015年是全国征兵报名工作改为网上报名的第二年。为进一步加强征兵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征兵工作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参军热情,圆满完成街道今年征兵工作任务,现就征兵宣传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策法规为依据,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2015年度征兵命令,按照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积极适应征兵政策调整变化,紧贴适龄青年思想实际,突出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征兵宣传教育,充分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应届高中毕业生(“两应”学生)报名应征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浓厚氛围,为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结合活动搞好宣传。根据军委习主席“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指示精神、借助全党全军开展“三严三实”之机,结合进行爱祖国、爱国防、爱军队和依法服兵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赞颂走群众路线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适龄青年及其家长的光荣感和自豪感;结合中日钓鱼岛事件、美国“重返亚太”并推行“再平衡”战略等问题,不断激发适龄青年爱国报国之情,增强国防观念,增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热情。
(二)加大法规制度宣传。大力加强《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和《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夏秋季征兵工作有关指示要求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单位与个人依法履行兵役义务意识,积极推动征兵工作向法制化方向发展。
(三)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突出征兵政策的宣传,着重宣传:一是军队和军人的待遇不断得到提升。二是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如:可从大学毕业士兵中选拔军官;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三是义务兵优抚金标准的提高等,解决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后顾之忧。
(四)利用先进典型宣传教育。用维和延平籍“一等功臣”苏昌日等同志的先进典型为代表,广泛宣传《延平之子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积极宣传军队在教育人、锻炼人、培养人成长成才等方面的作用;广泛宣传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激发应征青年踊跃参军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安排
征兵工作是国之大事,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依据《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以依法服兵役和参军光荣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性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和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兴传媒展开舆论攻势,进一步拓宽渠道;通过开设征兵咨询站,召开适龄青年座谈会,上门走访,手机短信等宣传活动,切实使征兵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阶段宣传教育工作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从4月10日至7月31日)
1、5月底之前,全面展开征兵宣传,同时开辟《延城之子在军营》专栏,报道火热的军营生活并大力宣扬“延城儿女”在部队“安心服役、乐于奉献、忠诚使命、建功立业”的感人事迹等,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对军营的向往,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2、7月中旬,街道、各社区(村),在辖区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并制作一期宣传栏,有条件的单位要充分利用LED广告宣传牌等载体进行宣传发动。
3、7月中下旬,配合区征兵办政工组深入各社区(村),进行征兵政策法规宣传及检查各单位落实征兵宣传工作情况,并进行量化排名,结果纳入年度征兵工作评比。
4、7月下旬,争取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基层初检和征兵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新闻报道。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阶段(7月31日至8月15日)
5、8月1日至7日,上报街道区检情况,并做好军地领导巡视体检工作的宣传。
6、8月1日至15日,挖掘报道街道辖区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国防教育、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及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家长积极送子当兵的先进典型。
7、8月7日至15日,街道、各社区(村)组织团员、妇女、民兵为军属做好事、办实事。
第三阶段:复查走访定兵阶段(8月15日至9月5日)
8、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完成体检合格人员政审工作,公布双合格人员名单;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解答适龄青年和家长各类优抚问题;组织“三方”联合走访,扩大征兵工作影响面,通过走访预定兵员,加强预定兵员管理,做好预定新兵的思想工作。
9、检查优抚、优待政策落实情况。
10、宣传街道征兵、接兵中廉洁征兵的做法和做好新兵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典型事例。
第四阶段:新兵交接运输总结(9月6日至30日)
11、做好欢送新兵的宣传工作。
12、注重发挥征兵宣传的持续作用,宣传街道今年做好征兵工作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二)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安排一名通讯员做好上下通联,负责撰写征兵工作新闻与信息,积极向街道及上级新闻媒体、《征兵工作简报》投稿,及时报道本单位、本部门的经验做法和好人好事。
(三)关于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设有兵役宣传机构,要在辖区醒目位置悬挂横幅1条以上,出1期征兵宣传专栏,宣传标语要尽量在车站、公园、体育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显眼处张贴,以其达到最佳效果。
四、有关要求
今年是征兵改为网上报名的第二年,群众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宣传工作一定要早做、做足、做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成立征兵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拓展宣传渠道。各社区(村)要针对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用简朴的语言、感人的事迹、简明有力的标语口号,激励广大适龄青年依法应征,为部队输送高素质的合格兵员。
(三)要突出宣传重点。各社区(村)要注重点面结合,把宣传教育重点放在预征对象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上,放在帮助解决适龄青年家庭实际问题上,提高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的积极性。
8月8日前,各社区(村)要总结上报征兵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附件1:征兵宣传教育口号
延平区人民政府水东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4日
& 抄送:区征兵办,街道党政班子成员。
& 延平区水东街道党政办&&&&&&&&&&&&&&&&&&& 2015年7月14日印发
征兵宣传教育口号
1、参军尽义务,戍边卫国防!
2、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征兵任务!
3、向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的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
4、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5、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挑选!
6、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
7、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一次服役终身受益!
8、踊跃参军,无尚光荣,保卫祖国,功高于山!
9、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10、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11、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
12、军营是男子汉沃土,好男儿应参军去!
13、军营是实现人生理想的广阔舞台!
14、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
15、家事国事天下事,国防建设是大事!
16、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建设国防就是建设家园!
17、让青春在军营中镌刻出辉煌的人生!
18、延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
19、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强化国防观念!
20、加强国防建设,维护祖国统一!
21、人人都来关心和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22、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
23、有备无患,忘战必危!
24、一人参军 ,全家光荣!
25、提高警惕,保卫祖国!
26、孩儿当兵去,爸妈最放心!
27、男儿有志挥金戈,携笔从戎报国去!
28、部队是个大学校,当兵等于去深造!
29、强大的国防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和统一的重要保证!
30、保钓爱国,当兵去!
31、当兵到部队不吃亏、有前途、能成才!
32、保卫祖国、抵御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责任!
33、参军报国,无上光荣!
34、征兵固防,安国兴邦!
35、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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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临县政府办   日期: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县征兵工作领导组
及办事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力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征兵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征兵工作领导组及办事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县征兵领导组
长:李双会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县人武部政委
员:张振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县人武部副部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教育体育科技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总工会主席
县团委书记
县妇联主任
县交警大队队长
县人武部政工科长
县人武部后勤科长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县人武部政工科干事
二、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征兵办。
副主任:赵仲斌
县政府办公室人防专职副主任
韩振省(兼)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县人武部专武干事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公安局、教育体育科技局、卫生局派出专人和人武部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人员组成。参加县征兵办公室工作的有关人员,征兵期间全时全力保障征兵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县征兵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一)组织计划组
长:韩振省(兼)
副组长:赵仲斌
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县人武部专武干事
具体负责全县征兵工作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政审宣传组
副组长:杨
员:曹春明(兼)
李杰峰(兼)
具体负责全县征兵政审、宣传动员和纪律检查工作。
(三)体检、输送保障组
长:高晋忠(兼)
副组长:黄景雄(兼)
员:张恩富(兼)
闫志峰(兼)
具体负责全县征兵体检和新兵交通运输、被装发放等工作。
各乡(镇)也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本级征兵工作领导组成员,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县征兵办公室。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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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摘要:在今年征兵工作展开之际,本报记者就征兵工作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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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征兵体检工作启动
能否光荣入伍 先看身体棒不棒
全市4000多名应征青年将分批体检,体检完成3天后结果上网
  1日,我市启动今年夏秋季征兵体检工作,全市4000多名应征青年将在京山、沙洋、钟祥、东宝、掇刀、屈家岭管理区的6个体检站分批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将持续到八月中旬。
  今年我市拟征兵1300多人,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男青年的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应征青年在体检站要完成外科、内科、眼科、口腔科、心理测试等10多个项目的检查,包括检查身高、体重、视力、嗅觉、色觉、听力、文身,是否重度晕船、晕车等。除此之外应征青年还要完成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心理测试),凡是有心理障碍、智商低,或有精神病史的,都将被取消应征资格。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会录入全国征兵网,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会注明简要原因。体检结束后将组织应征青年进行政治考核。
  征兵体检部分标准
  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不超出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要求面、颈部文身直径不超过2厘米,其他部位直径不超过10厘米,同时文身必须为非淫秽暴力及非法组织标志等。&(唐莹 杨杰)关于印发《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_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
关于印发《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各军分区、呼和浩特警备区政治部,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现将《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军区政治部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 &2015年6月19日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彰显军队转改作风新常态,从源头上提高军队干部选拔培养整体质量,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和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订自治区2015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军队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除应具备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所规定的报名资格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8月31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心理检测和体格检查等,结论均为合格。
二、填报意向(6月25日)
(一)凡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准备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报考条件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按规定提供)的考生,均须于6月25日登录《准考证》上的填报志愿网址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意向。
(二)军队院校(含国防生)包括:①军队院校16所: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理工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陆军军官学院、防化学院、军事交通学院、装甲兵工程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空军预警学院、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后勤学院、第二军医大学(招收预备军官学员)、第四军医大学(招收预备军官学员)。②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23所: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以上院校学历均为本科,除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部分专业可招收达到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外,其余院校只招收达到一本分数线的考生。
三、确定接受政治考核、军检考生名单(6月25日)
(一)6月25日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意向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分文理科、男女生等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比例划定入围分数线并公布参加政治考核、军检人员名单(即入围考生)。
(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2015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入围分数线,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在“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下同)查询本人是否可参加政治考核、军检。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以便联系。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政治考核、军检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政治考核(6月26日至29日)
(一)凡入围的考生,均须在6月26日至29日,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到所在旗(县、区)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并按有关规定由本人填写《献身国防志愿书》和接受政治考核。逾期不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报考意向。
(二)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和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精神执行。今年开始建立政治考核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政治考核表》的考核内容由人武部指定专人负责填写,不得由考生或考生家长填写。
(三)政治考核工作由军区政治部指导各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报考所在地旗(县、区)人武部负责会同当地招生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结论;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的文身图案和内容由人武部按征兵政审条件把关。人武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协调配合。
(四)在政治考核工作中,军分区(警备区)和旗(县、区)人武部要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治考核条件,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军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政治考核期间的节假日要正常上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政治考核工作,严禁拖沓推诿和另设收费项目。
(五)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汇总后盖章于29日前统一报军区招生办,《献身国防志愿书》由考生参加面试时直接交军区招生办。
五、组织面试(6月28日至7月2日)
(一)面试工作由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将按照考生性别及所在地区分时间段进行,每天计划安排500人左右。男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28日,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的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29日,乌海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的考生面试时间为6月30日,通辽市、兴安盟的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日,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的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2日;女考生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2日。
(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内蒙古军区招待所(简称军招,位于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43号)接受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献身国防志愿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4张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凡未携带上述材料者,均不安排面试。
(三)面试通常采用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四)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1、报考动机不端正。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军校和部队严格训练、管理的思想准备;
2、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3、形象气质差。五官有明显缺陷,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适合从事军人职业;
4、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思维不连贯;
5、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6、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要求的。
(五)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工作人员当场填写面试结论,并由本组全体成员签字,面试结果当面告知考生本人,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面试期间军区招生办设立监督复议组,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军区招生办、第二五三医院1名负责人员组成,负责对有异议的军检结论进行复议。
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安排参加体检。
六、组织体检,公示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6月29日至7月4日)
(一)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和&军队院校毕业学员考核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后卫[号)执行。
(二)体检工作由内蒙古军区卫生处负责,由解放军第二五三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军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保证体检质量,杜绝不合格考生考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
(三)体检中的心理测试和眼科检查项目紧随面试工作进行,其它体检项目在次日早晨5:30开始,考生须携准考证、身份证、1张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保持空腹,到第二五三医院指定地点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现场由军区招生办工作人员随机编组,然后由导检员统一带队进行各项检查。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女考生的体检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3日,届时请按有关要求按时参加。
(四)体检期间当主检医生询问本人既往病史时,应如实回答,不得隐瞒。凡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入校复查退学等后续问题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工作实施主检医师负责制,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二五三医院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选派责任心强、当年无近亲属考生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体检结果准确无误。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检人员挂牌服务,体检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现场公示。
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考生可以报考指挥、非指挥类专业,非指挥合格只能报考非指挥类专业。另: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的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六)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由军区招生办负责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现场书面向小组提出申请。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其他体检项目可安排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申请复议超过期限者,将不予受理。
七、填报具体院校志愿、组织录取(7月6日至9日)
(一)7月5日前,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由军区招生办将全部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同时,军区招生办将军检合格考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扫描上传至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供有关招生院校录取时查阅审核。
(二)7月6日,网上填报过军事(含国防生)意向且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第一次填报具体院校及专业志愿。
(三)7月7日至9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依据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向院校投档并实施录取工作。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当年度转业复员和退休),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上述三类人员的证明材料(证书和上级文件或家长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和考生家长所在师以上单位证明,由考生如实提供自治区高招办,否则后果自负。
(四)录取期间,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面向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再次公开征集志愿,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实施投档和录取。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按总部最新通知执行,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发至军区招生办,军区招生办统一发放到考生居住地所在地人武部,由人武部送到考生本人或家长手中,同时发放“携笔从戎献身国防”光荣牌。
(五)录取期间,招生计划的调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军队院校不得在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之外面向社会招生。
(六)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高中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装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院校。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材料,由军区招生办负责统一邮寄相关院校。
八、加强监督管理
(一)为增强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透明度,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军区招生办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工作流程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对有关招生计划、投档情况、录取结果等通过网络进行公布。
(二)为确保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届时军区招生办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设立举报电话,军区招生办:、6580246,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军区纪检部门将对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重要环节派人进行现场督察,同时全程接受全军招生办公室派遣的督察员对军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军检期间还要组织家长代表进入现场监督检查军检工作。
(四)考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以及考生提出的相关问题由内蒙古军区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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