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mh370乘客照片中国乘客家属在美起诉靠不靠谱

专家:不建议马航失联客机乘客家属在美起诉
时间: 09:12:00作者:何青 温雅新闻来源:正义网
  宣增益教授发言。
  正义网北京4月10日电(见习记者何青&实习生温雅)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第一期“传播热点论谈”于4月9日晚举行。在马航客机失联一个月之际,活动以“学科视野下的‘马航事件’”为主题,邀请来自法学和新闻传播学界的专家展开讨论。&
  针对乘客家属的索赔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国际法学教授宣增益表示,不建议在美国起诉,最好在中国或者马来西亚的法院起诉。&
  在美起诉或许赔偿额高但成本也高&
  “事实查清后,到底在哪个国家的法院起诉?有人说,是不是在美国起诉更好?美国的确在损害赔偿这一方面的赔偿额非常之高,不仅有实际损失的赔偿,还规定了一些惩罚性的赔偿。”&
  宣增益教授表示,按照有关国际公约,即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承运人的主要营业地以及航班的出发地马来西亚、航班的目的地中国,其法院均拥有管辖权。公约还规定,乘客的惯常居住地法院同样能够管辖。&
  “在这架飞机上,大多数乘客是中国公民,也有其他国家公民。美国法院在一定条件下的确拥有管辖权,因为有美国乘客在飞机上。”但是,宣增益教授表示,不建议在美国法院起诉,“因为马来西亚、美国、中国均是同一个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即使在美国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很有可能按照公约的规定判决赔偿额度。&
  “由于美国乘客很少,在美国诉讼并不一定是非常有利的。原因之一就是其诉讼时间冗长,之二是其诉讼代理费用非常昂贵。”&
  中、马法院赔偿额度基本相同&
  宣增益教授说,最好的情况是,在中国或者马来西亚的法院起诉。中国现已加入了蒙特利尔公约,按照公约规定,不论任何责任,应先期赔偿十余万特别提款权,相当于100余万元人民币。在找到黑匣子、查明事件原因之后,还将进行额外的赔偿。&
  “在我看来,在中国法院起诉或者在马来西亚法院起诉,获得赔偿额度基本相同。而且在中国法院起诉,诉讼时间没有那么长。”&
  此外,宣增益教授介绍说,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是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无论在哪个国家起诉,只能够按照这个公约的规定进行赔偿,也不能超越这个公约规定的范围。&
  “一般情况下,涉及众多受害人的案件,都采取集团诉讼的方式,组成律师团在一个地方提出诉讼。”&
  延伸阅读:&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即《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是以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多边国际公约。我国于日批准了该公约,公约自日起对我国生效。&
  2009年,国际民航组织发布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限额修订生效的通知。根据公约第二十一条,对于因旅客死亡或者身体伤害而产生的损失,对每名旅客第一梯度的赔偿责任限额由100,000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106.912万元)提高至113,100特别提款权(约合人民币120.917万余元)。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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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航中国乘客家属在美起诉靠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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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微信ID:zqbcyol原标题:“中国空难第一案”代理律师详解马航MH370航班中国乘客家属诉讼问题——马航中国乘客家属在美起诉靠不靠谱?  3月24日,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宣布MH370航班在印度洋南部“终结”,无人幸存。乘客家属的诉讼大幕随之正式拉开。  3月27日新京报报道称,MH370上的一名印尼乘客家属已选择在美国起诉马航和波音公司,被称为“第一起针对MH370失联事件的诉讼”。近日,我国航空法专家也建议,中国乘客家属若在美起诉,有望获得每人500万美元的赔偿金,远高于国内。  已有中国部分家属开始行动  曾代表韩亚航空空难家属索赔的美国芝加哥瑞贝克律师事务所25日向美国广播公司表示,委托该律所的MH370乘客家属已经有十几位,主要来自马来西亚和印尼,也有中国乘客家属和该事务所接洽。他们打算为每名乘客向马航和波音公司索赔数百万美元。马航中国乘客家属选择在美起诉,前途如何?  “我代理的案件中,索赔时间最短的用了6个月,发生在美国之外的空难,如果希望得到更高赔偿金而去美国诉讼,则可能需要几年。”曾代理过“中国空难第一案”包头空难案的律师郝俊波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  郝俊波曾为105位包头空难家属代理过跨国诉讼,被称为“中国第一位空难案律师”。  他透露,在这场失联悲剧中,中国家属在美起诉并不简单。失事原因的扑朔迷离,既增加了索赔的理由,也增加了变数。  “但家属可以假定马航存在过错进行起诉。”郝俊波说,因为马航在此场事故中,很难自证“无过错”,家属有望获得远高于限额的赔偿。  在美起诉可能面临“驳回”风险  从诉讼维权的角度看,MH370航班中国乘客家属,最好在哪里起诉?  “从诉讼的效果上,我觉得在中国或者美国起诉比较好。”郝俊波分析,除了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可以在马来西亚和中国起诉外,由于MH370飞机制造商是美国的波音公司,所以也可以考虑在美国起诉波音公司,顺带把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也在美国起诉。  在美国民事诉讼中有一个重要原则称之为“长臂管辖”,即只要被告和立案法院所在地存在某种“最低联系”,而且原告所提权利要求和这种联系有关时,该法院就对被告具有属人管辖权,可以对被告发出传票,哪怕被告在州外甚至国外。而MH370航班客机的制造商波音公司总部,即位于美国芝加哥。  郝俊波介绍,由于美国的赔偿额是全球最高的,所以操作中,一般会把发生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空难,都拿到波音的总部芝加哥法院去起诉。  不过,郝俊波透露,这些来自异国的空难案件,有可能会被美国法院以“不方便管辖”原则为由驳回,这样就不得不发回空难发生国再起诉,“所以时间会比较长”。  “在中国起诉对于中国人来说就比较方便了。”郝俊波分析,“我国的法官对于中国同胞的同情,也会对案子有积极的影响。”  对于在马来西亚当地法院起诉,郝俊波直言“不看好”:“从马航的表现来看,它缺乏对中国乘客的尊重,是不是航空公司对于当地法院也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些都不好说。恐怕马来西亚法院,很难对中国乘客有一个公平的审理。”  无法确定事故原因“不影响索赔”  马来西亚政府关于MH370客机“终结”于南印度洋的结论来自英国航空失事调查局(AAIB)的通报。后者是专门负责英国航空事故的调查机构,此前曾经调查过包括“洛克比空难”在内的多起航空事故和灾难。  在“洛克比空难”的原因确定中,AAIB1000多名调查人员在近两年时间里,调查了飞机残骸的几乎每一块碎片,才确定了空难的嫌疑人。  但马航失联事件的真相可能来得更晚。  “洛克比空难”中,飞机最终坠毁在陆地上,而MH370客机却据称坠入了印度洋。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澳海洋地质学家比曼25日称,疑似MH370残骸物正位于一个巨大海底火山链上方,那里的复杂地形几乎未被测绘。“换言之,调查可能遇到更大的困难。”  事故原因如果数年内都是个谜,会影响家属索赔吗?  郝俊波表示否定。“可以说,调查结论出不出来,对索赔没有很大影响。按这个案子复杂的程度,可能好几年才能出来,难道永远查不到那就永远不能索赔吗?肯定不能是这样。”郝俊波说。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马来西亚和中国都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根据此国际公约规定,在成员国之间的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解决赔偿问题。所以,此次空难赔偿首选法律依据应是《蒙特利尔公约》。  按《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不管承运人有无过错,承运人必须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赔偿不超过10万欧元特别提款权,“承运人不得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  经国际民航组织复审,从日起,《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10万欧元特别提款权提高至11.31万欧元特别提款权。按照目前的汇率,11.31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20万元。  换言之,即便在马航“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对每位中国乘客的赔偿金额,也可能达到人民币120万元。  “家属可以假定马航存在过错进行起诉”  但郝俊波提示一点:空难发生后,在调查报告未出时,航空公司若没有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就不能采取这种限额赔偿。  “虽然这是个120万元的限额,但在实际中,航空公司的赔偿都不会低于这个。”郝俊波说,“根据我的经验,国际空难中赔偿金额都会比这个高,除非承运人是非洲一些小国的航空公司。”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超出11.31万欧元特别提款权的索赔中,如果证明承运人存在过错,可以获得“无上限”的赔偿。  “《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如果旅客的人身伤亡是由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则承运人承担的责任无限制。”郝俊波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或许对中国乘客家属有利的一点是,《蒙特利尔公约》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制,即举证责任倒置。“意思是需由承运人——马来西亚航空,来证明自己无过错。”郝俊波说。  “家属可以假定马航存在过错进行起诉,要求赔偿,排除责任是由承运人马航来进行的,如果马航不能找出证据来证明不是它的过错,那我们就要按它的过错来索赔。”郝俊波解释道。  此前有报道称,至少有两人持假护照和假身份信息的登机牌登上了失联航班;在飞机失联后,马航发布消息迟缓,甚至发布前后矛盾的信息……种种消息显示,马航很难证明自己完全不存在过错。  郝俊波认为,如果因航空公司在搜救中的过错导致延误救助时机,航空公司应承担无限额赔偿责任。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所谓无限额赔偿责任,是指当承运人“自身存在过错”时,其赔偿将不受特别提款权的上限所限。依照国际通行规则,将采用“余生收入法”衡量其应赔额。换言之,即考虑遇难乘客当时的年龄、收入等一系列因素,综合计算出该乘客余生岁月里的总预期收入,以此标准进行赔偿。  “至于究竟是劫持飞机还是失火,或是别的原因,只要是航空公司有过错,就是无限额赔偿。”郝俊波表示,具体的赔偿额度,需要通过调解或实体审理确定。  如果通过诉讼索赔,很可能需要漫长的等待。“我代理的案件中,索赔时间最短的用了六个月,而发生在美国之外的空难,如果希望得到更高的赔偿金额去美国诉讼,可能需要几年时间。”不过,也有可能在相对短时间内达成调解方案,郝俊波介绍,空难案几乎都是调解结案,而且航空公司出于声誉计,也不希望拖得很久。  航空公司普遍不愿“上公堂”还有一个原因:即空难案的调解赔偿中,最终付钱的是航空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而如果经过法庭审理,判定航空公司有重大过失,那么很可能保险公司会拒绝支付。对于航空公司来说,并无好处。”郝俊波说。  马航“亏损77亿元”不是索赔障碍  年马航的公开财报显示,其连续三年已亏损77亿元人民币,“或无力赔偿”。  这会让家属的索赔希望“竹篮打水一场空”吗?郝俊波表示,这不构成障碍,因为马航赔偿金也主要由保险公司支付。  事实上,自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宣布“飞机坠海”后,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启动对于机上乘客购买的商业保险的理赔。  同样地,航空公司对于飞机也投有保险。据郝俊波介绍,航空业属于高风险的行业,各国的法律都会要求他们投很高的保险。“所以,其实所有的空难都是航空公司的保险公司来赔偿遇难者家属的。因为马航投有责任险,即使航空公司以后破产,也不会影响到受害者获得赔偿。”郝俊波说。&  在3月18日召开的家属说明会上,马航方面曾称,不管是意外事故,还是劫机刑事案件,马航方绝不会推卸其赔偿责任,或以刑事案件为由拒绝或降低赔偿。  据此前媒体报道,马航投保的MH370飞机综合责任险责任限额为17.5亿美元,自日起承保。另据路透社3月18日报道,此“消失的客机”的主承保公司——德国安联(ALVG.DE)已经开始对马航客机进行相关理赔。  虽然目前还不清楚,有多少理赔数额将会转嫁至其他共同承保的保险商,但德国商报稍早报道称,该案对飞机和机上乘客的理赔金额,将总计约1亿欧元(1.3913亿美元)。  本报北京3月27日电  实习生 王诗堃 本报记者 王梦婕 《 中国青年报 》( 日 & 06 版)& &中青报微信公众账号的自定义菜单上线啦!大家可以通过自定义菜单查看冰点、评论、青春热线、屋檐下等热门专版,还可以直接阅读中青报电子版哦,快去试试吧!关注《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账号(zqbcyol),点击右上角“···”可将本文分享给您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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