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书面投诉派出所办案流程拖延办案

投诉淮安清河长西派出所办案效率低下不作为_江苏视窗_人民网
人民日报报系
中国汽车报
中国能源报
市场报网络版
国际金融报
中国经济周刊
国家人文历史
讽刺与幽默
人民网各地频道
按地区查看:
栏目热线:025-
信息反馈:025-(传真)
投诉淮安清河长西派出所办案效率低下不作为
作者:llz890628
&发布时间: 01:21
&类别:法治
&区域:淮安清河
我叫刘灵芝,是一名刚工作一年的大学毕业生,今天我被网络诈骗了
元,事发淮安市建设银行长西分行,时间
分,事发当时我就打电话报警了,警察
分钟之后晃悠悠的走进了建行营业厅(建行和长西派出所直接只隔着一条马路),简单的问了我下事情经过就在那站在不动了。
我就着急了,我说
现在该怎么办,你们赶紧把钱帮我找回来啊,现在是黄金时间
,那个民警朝我瞪了瞪眼,很不屑的说了句:“着什么急,我们有我们的程序。”
然后,冲我翻了个白眼后朝银行柜台去了,我想现在有希望了,到了柜台他让人家营业员帮忙查询对方的账户并且帮忙冻结,银行营业员声称诈骗账户不是建设银行的查不到,然后那个民警就没有再想办法,就把我带去了派出所做了个简单的笔录,做完笔录就让我家吧说,我让他想想办法把对方账户冻结了,他又冲我大吼大叫,说:
你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啊,现在我也没办法,你回去吧,等立了案再说
我当时心里非常难过,就在派出所的角落里给家里边打了个电话,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失控的哭起来了,那个民警从屋子里冲出来就冲我瞪他那两只驴眼,然后就过来拽我:“不是让你走了吗,还在这里干嘛,我就这么被他拖出来派出所”当时是
没办法,我就拖朋友查到了那个诈骗账号的开户行和具体的冻结流程,但是还是需要当地警方协调解决,于是
我又冲去了派出所,让他带我去把对方账户冻结,到了之后门卫跟我说:“人都下班了,要等到下午两点半”,我一听就着急了,就跟他商量了好长时间,然后那个门卫就说他问问,只见他打开门卫室里边的小门,里边四仰八叉的躺了一个胖汉,只听那门卫叫了他一声所长,然后向他禀名了情况,只听那胖汉很烦躁的说“找个人带他去一趟”,门卫着急去找人,估计门忘关了,打扰了那胖汉睡觉,于是就听砰的一声巨响,门被关上了,里边还传来一阵骂人的声音。
没过一会,那个早晨不处理问题的人来了,见了我后很吃惊的说:“你怎么又来了”,我简单的说明了我的来意之后,他说带我去看看,路上他说:“我说话你别嫌难听,你这个钱基本是找不回来了,我带你去银行查查只是让你死心”,我听了心里一阵子生气,就冲他说了句
第一时间处理有这么难吗?
他楞了会然后说“我们要很多手续的,不像你想的那么简答,首先就得立案
”我一听他还没有立案就赶紧问他什么时候立案?为什么不立案?然后他就说他们忙,要每天晚上才把当天的案立了。到工行查询之后发现我的钱已被诈骗账户转走,卡里还有
元,我估计是那骗子新骗的钱,那民警听了之后就说了句:“你看怎么样?我说没有了吧”,我听了非常生气,我就继续问我的朋友才得知,只要当地派出所给诈骗卡开户行所在地警方发个公函就可以了,但是要先立案。
我再一次去了派出所,我一进去直接就找那个不办事的民警了(因为其他人也不搭理我,甚至有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直接说:“你这才多少钱”),敲门进去之后发现那民警位子上坐了个女子,像是那民警的女朋友,那民警斜躺在办公室的夏凉椅上正在和坐在他位子上的女子吹大牛。我进去之后就告诉他怎样才能把那个诈骗的银行卡卡号冻结,我告诉他那卡的开户行就在:安徽省徽州大道
号,我还没说完他就说
你不用说了,我们可以查得到
,我听了以后很吃惊,我就问他为什么不发函冻结,他看了看我,嘴一撇冲我轻蔑的笑了笑,然后说
你感觉现在冻结还有用啊?
,我很生气就说了
“你早一分钟冻结就早一分钟少一个人受害”,然后他又轻蔑的冲我笑了笑,我就又问他为什么在那玩都不立案?他说:“放心,你明天早晨就看到了”,我很生气就冲他吵起来了:“等你明天立案了黄瓜菜都凉了”,在我的一再强烈要求下,他被迫回到了他那许久没用的电脑旁边开始立案,他立案的时候我就不停的追问他什么时候发函冻结诈骗集团的账户?他一口一个不知道的回答我,他越是说不知道,我心里就越没底,我就越是问他为什么,他竟然从凳子上站起来冲我大吼大叫,两只驴眼像是要打人的样子,我并没有怕他,继续同他理论了会,但最后得到的答案还是:不知道
后来,我就打
说他们管不了这种事情,然后我又打淮安市市长专线
投诉,然后接电话的就给了我一个电话,然后我拨通了电话之后对方又给了我一电话,都说这个事情不归他们单位管,还好最后一个电话没让我继续等下去,但是给我的答案却是:“投诉会
天之内给您回复,案件不确定”,我打江苏省投诉电话打了两个都没打通,我想那时候快到五点半,应该是提前下班了,之后,我又打了淮安市电视台的电话,希望电视台协助调查,但得到的答案也是:“您找
吧”,最后,我拨通了人民网和新华网的电话,他们告诉我怎样在网上投诉!办事这就是我今天被骗后的法律求助过程,充满了各种无奈和失望
在这里,我想表达的是:在我们公民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相关单位就是这样帮我们解决问题的吗?我们的人民警察就是这么拖拖拉拉、磨磨唧唧吗?我们的人民警察就是这么为人民服务的吗?人民警察的这种粗暴的处理方式是让民众爱你们?还是让民众恨你们?如果所有的案件立案都只是个形式的话,那么我们的法律何在?我们的执法人员何在?我们公民的权益怎么能够得到保障?社会上会不会有更多的欺诈、更多的诈骗公司逍遥法外?每一个派出所都这么糊弄群众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还有法制吗?法制还有用吗?每个执法人员都不把民众的事放在心上的话,那么他们存在有何意义?我们电视里整体放的各种诈骗之后媒体介入迅速追回资金的报道都是假的吗?都是专门雇人排练的吗?
万多不能开公司也不能买宝马,但对于刚工作一年的我,那是我的血汗钱!是我所有的积蓄
我想问的是:我们的各级部门人员有多少能够理解“血汗钱”三个字的意义?
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 9 天 8 小时 44 分 48 秒 ,相关单位尚无反馈。
反馈提醒:
1、机构可申请账号,自行添加回复();
2、如需网站添加,回复单位可下载,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传真至025-,回复内容发送至邮箱即可;
3、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5-咨询。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4:44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4:45
谁告诉你发函就可以冻结的?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9:39
回复内容:那么容易就被骗?找找自身原因吧!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0:32
回复内容:唉,现在这个社会,真正办实事的少了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0:46
回复内容:支持,顶起!!!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1:00
回复内容:现在的警察有几个办事的,只不是个别现象。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1:01
回复内容:要查查里面有没有渎职,有没有贪污腐败线索!!!!!!!!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1:14
回复内容:支持,顶起!!!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1:34
我倒是更多的看到你的无理取闹和耍泼撒横,合着整个派出所就得为你一个人转?你自己贪钱被骗走了,马上就得让民警给你追回来?你咋不直接让国库直接把钱给你?
大学都毕业了,还法盲一个。
网友:匿名网友
发表时间: 11:44
回复内容:dsdsdsdsdsds
网友跟贴仅代表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请您跟帖时遵守相关规定
匿名发布&&& (提交快捷键: Ctrl + Enter)
[督办:468]
[督办:333]
[督办:143]
[督办:40]
[督办:38]
[满意:170 (70%)]
[满意:36 (7%)]
[满意:18 (31%)]
[满意:16 (0%)]
[满意:11 (19%)]
京ICP证000006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 王树平律师
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9号(徐庄软件园)1栋 |
电话:025—582899 |
投稿信箱: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营口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魏小彦科长娄永平渎职犯罪严重
营口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魏小彦办案科长娄永平渎职侵权
徇私枉法违法拖延办案包庇两级公安局徇私枉法犯罪案
我于日向营口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魏小彦、办案科长娄永平署名举报营口市老边区公安分局局长牛思群、法制科长侯莹、老边派出所所长马荣宽、陈雷、民警尹家成和营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长付刚、法制科长李志阳集体舞弊、渎职侵权、徇私枉法、捏造事实、违法办案陷害受害人含冤、拒不给书面答复职务犯罪案!我的举报完全符合程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纪委书记魏小彦渎职、纵容办案科长娄永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法拖延102天玩忽职守拒查此案,拒不给举报人书面答复,违法办案包庇两级公安干警徇私枉法犯罪案!根据刑法规定:魏小彦、娄永平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渎职侵权、徇私枉法、包庇腐败职务犯罪问题严重!
魏小彦、娄永平违法拖延办案、不实事求是调查此案,捏造事实陷害举报人,拒不给举报人书面答复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违反以下法律规定、是渎职犯罪!
违反《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的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包括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违反《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信访条例”、“纪检监察条例”等规定!
魏小彦、娄永平违反以上法律规定渎职犯罪事实成立!
以下揭露、曝光营口市老边区公安分局和营口市公安局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法办案的公安干警渎职犯罪事实证据,足以证明魏小彦、娄永平、李志阳、付刚渎职侵权、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事实成立、包庇腐败证据确凿!
&&&&公安局长牛思群、法制科长侯莹渎职纵容下,派出所所长马荣宽、陈雷、民警尹家成违反《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涉案干警渎职侵权、徇私枉法、取伪证、违法办案、陷害受害人含冤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容否认!
&&&&在30天不立案、乱作为中,老边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有法不依,适用下位法、行政法规【国法秘函(号】对《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能否给予治安处罚的请示》的复函,胡言称:“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打人是执行职务行为,不受处罚法处罚”!
综上事实证据,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治安案件,而是一起取伪证、陷害受害人刑事犯罪案件!
&&&&事实证明:老边区公安分局涉案干警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乱作为、违法办案,足以证明公安干警违反《刑法》规定!违反《处罚法》第116条、117条规定,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乱作为、违法办案!
我于日向营口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主办复议案的营口市公安局长张忠民、范春峰渎职、纵容法制科长李志阳、民警陈永先、支队长付刚渎职侵权、徇私枉法、乱作为,拖延26天才找受害人作询问笔录,拖延55天才走过场“调查”!李志阳还勾结、串通、泄露案情!在办理行政复议过程中,李志阳还与辽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勾结、串通,有法不依,滥用职权适用下位法、行政法规【国法秘函(号】复函驳回我的复议申请,60天复议期满,拒不给书面答复!
本案诸多事实证据证明:营口市公安局、老边区公安分局机关工作作风问题严重,集体舞弊、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乱作为、陷害受害人屡次含冤,这样的公安机关已经脱离了法律的底线,对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错误适用【国法秘函(号】复函制造天下奇冤,违反以下国家大法、上位法规定:
1、违反【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适用规则】;
2、违反《立法法》第七十九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殴打、伤害…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5、违反《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解释》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殴打伤害特定对象(…60岁以上)一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2款第2项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等法律规定。
&&&&证明复议机关李志阳、付刚和公安纪委书记魏小彦、办案科长娄永平渎职犯罪、徇私枉法、包庇违法办案的老边区公安分局!
2012323392293020123283
&&&&综上事实证据,证明营口市老边区公安分局和营口市公安局涉案干警渎职侵权、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办案职务犯罪证据确凿;
更明确的证明:营口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魏小彦、办案科长娄永平渎职侵权、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拖延办案、包庇营口市老边区公安分局和营口市公安局涉案干警职务犯罪案,魏小彦、娄永平是职务犯罪嫌疑人!
营口市两级公安机关如此欺压百姓、制造天下奇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和巨大损失,是令人无法容忍的!
呼吁党中央、媒体记者、法律部门调查张忠民、范春峰、魏小彦、娄永平、李志阳、付刚等涉案公安干警违法乱纪、欺压百姓、渎职犯罪事实,依法严惩!否则魏小彦、娄永平等将利用职权残害更多无辜的百姓!
请广大网友支持我、声援我,关注、点评、转载此文!
&&&&&&&&&&&&&&&&&&&&&&&&
杨锡华& 供稿
&&&&&&&&&&&&&&&&&&&&&&&&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您(@)目前可用积分:1597165跟帖回复
共获得打赏:
凯迪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关注发现信息价值
[原创]请问人民警察的职责呢?哈市哈南派出所是这样办案的
3414 次点击
14:42:53 发布在
哈市南岗公安分局哈南派出所是否枉法办案、包庇犯罪嫌疑人&&&&&&&&&&&&&&&&&&&&&&&&&&&&&&――检察风云杂志记者 韩风&&&&请听当事人陈述:我叫翟国军,男,日出生,在受伤前在哈尔滨电缆厂担任车间主任,因为这场伤害,不仅使我从此在也无法正常行走,更让我失去了多年来的工作岗位,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伤害,更让我气愤的是办案机关公安机关在处理这起刑事案件时,从始至终一直枉法办案,包庇犯罪嫌疑人,甚至为了帮助犯罪嫌疑人开罪,不惜违法办案,对检察机关的建议置之不理,更是嚣张至极,威胁过我,诱导我,目的就是帮助犯罪嫌疑人不受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今天要提出控告,现我就对其违法情况进行阐述:&&&&一、本案的基本事实经过&&&&日下午两点左右,我正在单位绞线车间现场,负责监督本厂变现给哈东轻厂挤压设备的搬运工作,该现场是一个封闭式的现场,不是现场工作人员不能进入,当时我正在仰视搬运工人空中吊物时,上海胜华集团员工李保国突然从我身后用力击打后脑脖根处并将我打倒,在我摔倒后,李保国一边骂一边继续用脚踢、踹我的头、腹和小腿等部位,我的眼镜被打飞了,眼睛也打肿了。此时,我躺在地上,毫无反抗的能力,只感到钻心的疼痛。这时,距我10多米远的牟传威、徐小平闻声急忙跑过来,牟传威抱住了李保国,徐小平扶起了我,才制止了李保国的进一步行凶。事发后,李保国逃离现场,同事王正伟和丛培滨将我送至哈尔滨市骨伤科医院救治,当晚九点多家人又将我送至哈尔滨市公安医院验伤。验伤结果为:左眼部钝挫伤,右踝部外伤,右前踝部、右内踝骨折。后经专家会诊,确诊为右踝骨骨折,腓骨骨折。经哈尔滨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所鉴定,我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伤残等级为九级。&&&&手术治疗后,在踝骨处打了三颗钢钉,现在这里还是肿痛,无法下地,只能每天躺在床上,而且还要进行二次治疗及其他后续治疗。&&&&案件发生后,当天下午我即向哈南派出所报案,当时,由南岗分局哈南派出所的曹培杰片警办理该案。不料我报案后,在办理我这个案子过程中,曹培杰不但不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不及时到达第一现场进行勘察取证,也不对行凶者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反而,对我受害人百般刁难,不对采取笔录,违规操作,在办案过程中,其多次违法办案,拖延办案,处处为难我,并给犯罪嫌疑人制造其有利条件,使其有机可乘,可以看出我的案件从一开始时他们就包庇犯罪嫌疑人,为其开脱罪名。&&&&二、南岗分局违法办案多处,对检察机关的正确指导意见置之不理,依旧我行我素,为其开脱罪名。&&&&1、在初始处理该案时,办案民警曹培杰就将多份不实证据作为报批立案的依据,误导有关处理部门,导致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在报批的材料中,谎称我案发第二天住院、第二天报警,就是为犯罪嫌疑人制造有利证据,我是日下午2点左右被李保国打伤,当时即被同事丛培滨、王正伟送到哈尔滨市骨伤科医院救治,当晚在市公安医院验伤,报案也是在同一天。他不在第一报案时间对我采取笔录,而是百般刁难与我,致使案件发生20多天后才办理案件,因不在第一时间勘察取证,导致第一手证据损毁,包庇犯罪嫌疑人,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故意放纵犯罪嫌疑人威胁恐吓我。在向分局报送案件材料刑事立案时,更是假证连篇,为的就是包庇犯罪嫌疑人。为给犯罪嫌疑人逃脱罪责,四处找人作伪证,导致第一次公安机关立案时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2、曹培杰为包庇犯罪嫌疑人李保国做了有利的奠基,为我的案件做了个不予立案的导火索,在其用虚假材料为犯罪嫌疑人开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我就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并把我的证据提供给了检察机关,把他们的违法办案事实向检察机关进行了控告,通过检察机关的调查,采纳了我的证据,认定南岗分局不予立案决定是错误的,是在虚假证据上做出的,先向南岗分局口头沟通应予立案,给其机会纠错,可这时南岗分局的真正嘴脸就显露出来了,不听从检察机关的建议,还为了包庇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继续缴纳虚假证据,编造谎话,在这些虚假东西都站不脚后,就开始敷衍,拖延时间,并想到了一个好的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的方法,把本应不重的病夸大其词,故意说成了严重疾病,让我们缓他们几个月,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就对我又开始了刁难,并诱导证人,对我诱供,在这些手段都没有奏效的情况下,也是检察机关向其下达了书面建议立案决定后,将我的案件才成立为刑事案件。&&&&3、在我的案件重新侦查后,由于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都已浮出水面,本应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时,他们在没有办法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名的情况下,为使其无法承担刑事责任,在办案程序上又开始大作手脚,故意用法律程序为犯罪嫌疑人开脱,想让我就这样永远承受不白之冤,让我无法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先是要拿我的承伤机制做文章,说要鉴定,我们说我们配合,结果在做完鉴定后,其迟迟不送达鉴定结论,在我多次催促下,下达了鉴定结论,然后又说证人无法到其办公场所,就得等,我将法律关于此方面的规定告知他们后,他们又用去外地调取证据的借口拖延了一个多月,并告知我现因犯罪嫌疑人是植物人状态,对他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等到材料准备全后,就报送检察院,结果一个报送材料又拖延了半年之久,后来在我多次、多处寻找的情况下,其又说是检察院不收卷,我就到检察院去询问,检察院说我们的程序是把人领来,做一个没有受审能力的鉴定,为此,我就搜集了犯罪嫌疑人可以到场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还一直为其拖延办案,就是为了包庇他,为他撒谎,甚至连谎话都漏洞百出,每一次说的都不一样,办案民警自己都说不明白了,这时,南岗分局案件科的有关负责人员开始出场了,先是安抚我,看我态度坚决,我将其可以到场的证据向其交纳,其不接收,说他们说的就是对的,他就是植物人,不能受审,在这种情况下,我又向检察机关提出帮助,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员与其沟通后,要求他们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受审做出受审能力鉴定,这才是最能有说服力的证据,南岗分局在这种情况下,怕他们包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败露,至今也没有做该鉴定,也就是又故意拖延了我又半年之久,让犯罪嫌疑人有逍遥法外了一段时间,将我的案件就此犹如石沉大海,从此再也杳无音讯。&&&&综上所述,本应为人民服务的公安机关,在百姓利益受到侵犯,身体受到伤害时,不但不保护,甚至为了包庇犯罪嫌疑人,故意违法办案,不走正确的法律程序,而是利用法律的程序来拖延,对检察机关的任何建议不予理睬,更甚的是为帮助犯罪嫌疑人开脱罪名,对我真正的受害人打压,包庇行凶者,在当今习近平主席的领导下,一切利益归于群众,要讲法治的情况下,任何违法、违纪者都要受到制裁,谁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特别是对现在一些混乱的司法行政行为,要严厉打击的情况下,本是应该站在公平、公正,中立的态度,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而存在的公安机关,不能成为犯罪者的有利保护伞,对我受害者的保护就是无休止的刁难,打压,难道?这就是国家成立公安机关的目的吗?因此,对南岗分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重的违法、违纪、以及包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成为犯罪分子有利保护伞的行为,我坚决提出控告,我相信,法律一定会让我这个有着二十多年来党龄的老党员,重新看到希望,让我的冤屈能早日见到天日,让行凶者早日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述人:翟国军&&&&记者韩风:针对这一事实,我想法律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的,请大家点评!&&&&&&&&&&&&&&&&&&&&&&&&&&&&&&&&&&&& 2014 年04月21日
用手机看帖文,请扫一扫。用微信/易信等扫描还可以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延伸阅读|最新热帖
[lingguoo]
[风雪不留痕]
[孤灯秃笔]
[xiaoying66]
[中国网评]
[论坛用户之一]
[开左灯向右转]
[人权天授]
[江上小堂]
[怒不可遏]
已获打赏(0)
还没有人打赏此帖,觉得帖文写的好,点击右边的按钮打赏。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14:55:05 &&
陈述人:翟国军记者韩风:针对这一事实,我想法律会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的,请大家点评!
本版块主题总数:91492 / 帖子总数:2156037
今日论坛共发帖:7117 / 昨日发帖:36072 / 最高日发帖:75754
跳转论坛至:
╋猫论天下&&├猫眼看人&&├商业创富&&├时局深度&&├经济风云&&├文化散论&&├原创评论&&├中间地带&&├律师之窗&&├股市泛舟&&├会员阅读&&├史海钩沉&&├舆情观察╋生活资讯&&├杂货讨论&&├健康社会&&├家长里短&&├旅游时尚&&├职场生涯&&├咱们女人&&├家有宝宝&&├消费观察&&├房产家居&&├车友评车&&├猫眼鉴宝╋影音娱乐&&├图画人生&&├猫影无忌&&├影视评论&&├网络剧场&&├音乐之声&&├网友风采&&├猫兄鼠妹&&├笑话人生&&├游戏天地╋文化广场&&├菁菁校园&&├甜蜜旅程&&├心灵驿站&&├原创文学&&├原创小说&&├汉诗随笔&&├闲话国粹&&├体育观察&&├开心科普&&├IT 数码╋地方频道&&├会馆工作讨论区&&├凯迪华南&&├凯迪西南&&├凯迪海南&&├凯迪广州&&├凯迪深圳&&├北京会馆&&├上海会馆&&├河南会馆&&├苏州会馆&&├贵州会馆&&├杭州会馆&&├香港会馆&&├台湾会馆&&├美洲会馆╋凯迪重庆&&├重庆会馆&&├猫眼观渝&&├山城拍客&&├重庆教育&&├巴渝情缘&&├猫人游记&&├健康养生&&├重庆车友&&├两江房产&&├渝民新婚&&├麻辣吃货&&├渝财有道&&├时尚渝女&&├公益重庆╋站务&&├站务专区&&├企业家园&&├十大美帖&&├视频创作&&├商品发布
快速回复:[原创]请问人民警察的职责呢?哈市哈南派出所是这样办案的
本站声明:本站BBS互动社区的文章由网友自行帖上,文责自负,对于网友的贴文本站均未主动予以提供、组织或修改;本站对网友所发布未经确证的商业宣传信息、广告信息、要约、要约邀请、承诺以及其他文字表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不作任何担保和确认。因此本站对于网友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友间的任何交易行为与本站无涉。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特此声明!
【管理员特别提醒】 发布信息时请注意首先阅读 ( 琼B2- ):
;。谢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派出所办案程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