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放单骗取加工费金额15左右是不是网络诈骗多少金额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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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网址是否正确
帮你解决问题
4、去其它地方逛逛:淘宝刷单远程付款防骗,各种付款骗局整理中(更新部分都在最后)
优酷上有视频可以看,/v_show/id_XNzc5NDk4MDY4.html&
。不过这个是他们用来赚钱的的,只提供骗术,却没有提到破解骗术的方法。我们只能靠自己在网上搜集整理文字版的防骗术了。。。。
骗术1-从已买到宝贝付款却没付上!&&
骗术2-卖家自己拍后付款却没付上!&&
骗术3-从淘助手进去付款却没付上!&&
骗术4-窗口变小付款却没付上!&&&&&
骗术5-付款后扣款成功付款却失败!&&
骗术6-付款成功后扣款却多出很多!&
骗术7-付款成功退款退到支付宝!&
骗术8-如何防淘宝客和钓鱼链接!
防骗秘诀:无论刚刚操作到什么步骤,一旦中途突中断黑屏或者白屏,立即停止操作,从头再走一遍流程。注意,此处是立即,也就是不要思考,犹豫,顾虑,要立即停止手里的步骤,从头完整的走一遍流程,只有流程才可以保证过程,这是前辈们血泪换来的经验哦!
QQ远程进到刷手的电脑里,先打开对方电脑的任务管理器(右键单击任务栏可看的)检查当前对方系统的运行程序,有没有疑似钓鱼网站或者木门的程序(时间长了也会好分辨的,此处不再细讲)。一旦有异常,立即先把对方旺旺加到黑名单,然后找借口关闭远程并将QQ也加黑名单,当然时间多的话,也可以跟骗子兜圈子,最后他会自己关闭订单,灰溜溜逃走,不用担心对方报复,因为古语说了:做贼心虚哦!
接着找到IE或者常规的浏览器(搜狗,火狐,猎豹,Google)等,然后在网址栏打出淘宝官网:进入(这点非常重要),这点要是做不到的亲,建议就不要往下看了,看了也是浪费亲宝贵的休息时间。打开淘宝官网后,点击“我的淘宝”—“已购买宝贝”—核对订单号码(必须每一个数字都核对,不能偷懒,我今天早上就碰到几个数字不对,下面会附图),再次核对宝贝图片,标题,店铺名,金额,时间,每一个点都不能忽视(小心使得万年船),接着在同一个页面点开自己的旺旺(因为此时已经在对方的电脑里了)核查聊天信息是否一致,确定一致后,停住,对,你没看错,是停住!不要点“立即付款”。。。
一般此时骗子都会不断催促你付款,不要理他,按流程走,大不了不跟他刷了,再找别的。
先是在群里放单,有人接单,查账号IP,合适的话发任务,淘大客截图,都没问题,而且是老号,安全账户。没问题,继续下面的流程,什么货比什么进店双收藏,浏览时间,进入方式,对方都做的很好,问题出在付款流程上。请以后还要刷单的商家注意了,也多留个心眼。
刷手先拍下,付款的时候QQ远程,对方电脑有点卡,我20M光纤的,在家里刷单,&以前都会打电话过去验证下电话是否本人,晚上太晚有点偷懒了
校对店铺是否正确,产品是否正确,地址是否之前看到的,都验好了,没问题,支付宝里选择了我平时付款的中国银行,页面开始跳转,但怎么点输入账号密码都点不了,很卡,突然掉线。
大概30秒时间对方申请远程,重新连接,页面还是我“之前的”,因为时间太短,没注意到页面其实已经被掉包了。
这里相信大部分人都是有防范之心的,也是校对过一次次,才付款,但骗子太熟练了,30秒不到就偷龙换柱了。
&过了1分钟,手机千牛也跳转确实买家已付款&,这里会有朋友疑问,怎么付了2245.5,明明不是我店里的,怎么买家已付款了呢&。请大家仔细看下,骗子真的是高明,人家要骗,还要骗的你毫不知情。
这里我分析下对方诈骗过程:
&首先他接单,一般刷单你看到别人挂2个旺旺,不会有啥感觉,正常。
其中一个是给我刷单的,另外个是他开店的卖家店铺,正常走完流程,别的都没问题,在刷单的时候,他用自己的店铺弄了个2245.5的单做准备;
用之前的账号拍下他店铺的产品,然后都准备好后拍下我的产品,然后骗取我远程,在跳转到付款页面的时候,突然断线,他已经获取我要付款的银行,然后花30秒时间,点2245.5单付款选择中国银行;完成后QQ申请远程付款,待我付款结束,断开连接,马上他用自己的钱付了我店里的款,佣金打过去,过几天等我发现了,申请店铺退款,这样钱全部赚走,还包括佣金。
所有时间拿捏很准,是个老手。
预防方法:多刷新页面,对方如果是登录了两个或者三个阿里旺旺就会很容易出现串号的情况&,发现串号就是刷手做手脚了!
如果刷手是用手机登录的另外一个阿里旺旺号的话,付款的时候,认真仔细的看看他提交订单的旺旺号,是否与接单子的时候发的旺旺号一致,看看第一张截图左上角显示的旺旺号,是否一致!!!&
一,关于各大平台,验证马甲查看技巧:
A&:鼠标右击会员马甲,查看个人信息,查看所属房间,没有红色马甲的会员的刷手都是没有经过认证备案的会员。
请各卖家选择会员做单的时候,注意看清所属房间里面是否有所在平台的房间号的红色马甲!
看其QQ是否完全显示出来!
&&押款单请选择贡献400以上的会员!
B:放单时,验证马甲截图必须要会员发,看清会员验证马甲(不要仅相信截图,还要看所属房间是否是该房间的红马),会员必需用QT上的QQ接单,如果QQ不符,拒绝合作。
会员加您的QQ与验证马甲上显示的QQ不一致的都是不合格的刷手。
所有会员的验证马甲截图QQ一定要显示出来!
如果验证厅红马甲的QQ没有显示出来,所有的马甲验证截图没有带上当前电脑右下角的年月日跟时间的,都是不合格的截图,需要重新截图~
没全屏截图,不是当下时间的全都是不合格的刷手,禁止做单;
C:发号格式信息越多越好;
如:XX组XX编号+拍单旺旺+QQ+手机+ip地址
组别,昵称,编号,拍单旺旺,手机号,ip地址;信息要全面;
D:关于盗图;
如果该会员是在自己的验证马甲厅里,那么他自身的名片,和所在房间的名片字体都会是蓝色,下面这图是我随便截的一个会员的,如果他要是在验证厅里长久挂机,那么盗图就很简单(主要看名片和所在房间的颜色)
盗图:(名片和所在房间的字体都是黑色,各位商家看好验证马甲,防止外来小白盗用马甲的情况发生;这种验证马甲就是刷手盗用人家的,因为名字和上面的房间的字体都是黑色!!!)
如果是会员自身所在房间图:(名字和所在房间的字体都是蓝色,如果刷手真的是自己截图的话&他所在房间的字体会变成蓝色,或者名片是蓝色,也就是两个地方的蓝色!!!)
YY平台的验证马甲:
主持一般都是红色马甲,拍单会员是蓝色马甲,如下图,是某主持的验证马甲:
主持放单不止要看马甲颜色,公会名称,最重要的一定要看后面的频道ID,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建频道的,他可以给自己上红马,公会名称也可以复制粘贴,所以唯一区别就是频道ID不一样了。
看拍单会员的公会信息,是要看有没有工号备案,并核对一下ID。符合的则不是冒充会员的骗子。
下面图可以参考一下,只不过,会员的是蓝色马甲。
第二,远程单钓鱼软件的防骗技巧;
&A,远程单付款请亲自点击【立即付款】四个字。&&
B,中途电脑卡的,经常卡屏的!宝贝的订单号不一致的!找个理由委婉的拒绝合作
C,中途断开过的!这个是绝对不能去付款的,找个理由委婉的拒绝合作,或者付他浏览费
D,远程的时候去对方QQ界面上粘贴一下!如果粘贴个什么链接出来,那个就是刷手切换的链接,找个理由委婉的拒绝合作
E,银行订单商户名称显示支付宝的,都是转账,正常的付款页面是“支付宝B2C”;充值转账付款页面商户名称是“支付宝”,此页面点击付款,钱就直接对方支付宝了:
F:病毒任务书,任何人发送不是以.txt .doc结尾的文件过来的都不要接!
G:看看付款详情,是不是担保交易,支付宝担保的才是真实订单,付款前,可对卖家昵称和付款金额;
不是支付宝担保交易的,全都是转账充值页面,此页面是用的支付宝收款,付款就会上当受骗,即时到帐的都是转账,付款就会被骗,大家注意看订单详情!!!!!
&订单详情打不开的,刷新不了的,不要付款:
第三,远程单钓鱼链接的防骗技巧,如何防止钓鱼网偷换,切换链接:
A:检查刷手电脑安全,开启刷手电脑管家,或者杀毒软件,360,金山毒霸,电脑管家等等是否正常运行。
检查会员电脑是否运行作弊软件,右下角的三角形点开看看所有运行的软件,有没有运行不知名的软件,那些不知名的软件都是钓鱼软件!
外加右下角的小三角形:看看杀毒软件是否全部正常开启,有没有不明软件运行,把鼠标移上去查看:
或者启动任务管理器(在对方电脑显示时间的蓝色的一栏空白处右击,选择任务管理器)!
远程单的卖家请注意,复制这个因为单词查看刷手的任务管理器:taskmgr
点击电脑左下角,运行的框框里复制粘贴:taskmgr
让刷手按回车键查看电脑在运行的软件,或者直接鼠标点击taskmgr.exe,如果有不明软件运行的,要向主管及时反映,或者委婉的拒绝与刷手合作!
看看我这都是正常运行的软件!&
B:关闭刷手所有网页,并检查是否关闭彻底,然后从阿里旺旺里进入已买宝贝付款;
C:用鼠标在聊天界面点击粘贴&,QQ聊天界面&,阿里旺旺聊天界面&,对话框都试试&,如果粘贴出来网址,证明刷手有问题。(不是骗子就是淘宝客之类的)
D:养成从阿里旺旺打开已买到宝贝,然后去付款的习惯。
金额大的给刷手打个电话,看是否空号,并让刷手报出自己的号码,核对一下收获地址,阿里旺旺,QQ,核对好了再去付款。
E:订单详情里显示的支付宝担保交易,退款的时候为什么钱也没回到自己的支付宝里面呢?
现在腾讯有个会员克隆的功能,如果哪个会员在你们的QQ的刷手列表中,他可能利用克隆的功能重新加一次你;
你觉得他以前做过你的单子没出现什么问题,但可能出问题被平台给踢出去了,他可能利用克隆的功能重新加一次你重新给你做单,这样的多半是骗子~
日又看到好心人分享的防骗视频(点击标题就可以看):。
如果无法观看视频,我简单总结一下里面的内容:
三种骗子软件(骗术破解):
1.切换页面:通过虚拟桌面的原理来快速切换页面,不闪不跳,你不注意就会上当,这是最简单的办法,你认真仔细一点你不会中招的,你返回上一级刷新看看,在输验证码的时候也多仔细观察一下,到底上一级还是不是你的了?上一级还是不是准备和你刷单那个刷手的ID的?是不是换了?
破解方法:随便打开一个页面(如百度),搜索一下任意文字(如123),这个标签页面一定不要关闭。如果遇到切换页面的骗子,这个标签页面就没了,代表付款页面已经被切换,不能继续付款了。
2.换链接:制作一个假的页面,很快,连续下载三个深度的页面(已买宝贝,支付宝-网上付款,登陆网银付款),你打开淘宝的时候,无论是从任何地方打开,已收藏、已购买、包括其他页面统统关掉,这剩下这三个页面,域名,DNS劫持,IP映射,hOSTS修改,分分钟秒杀我们这群电脑菜鸟,你以为通过判断0与o的区别就能发现?HOSTS文件一修改,DNS一劫持,你什么观察域名
什么字母大小,通通无效!因为这是本机电脑,本机电脑随意操作,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破解方法:这个链接是提前做好的,比真实订单早,可能很短,比如早一两分钟。用工商银行付款。
远程时,在QQ聊天框里右键粘贴一下,如果是网址,就不要付款了。因为这个网址是所有银行的付款页面,可以无限粘贴多次,所以不论你是什么银行,这个软件都会偷换付款链接。
也有例外就是粘贴板是空白的,这时候工商银行付款就是最安全的了。因为工行付款页面有订单时间。这个时间是北京时间。接远程时看一下时间(自己下个小软件同步一下北京时间),如果订单时间早于远程时间哪怕是一分钟,也不要付款了。
3.改单软件:这种软件只改下图中圈住的那一块儿。
破解方法:目前没有破解方法,但是这个软件只适用于IE浏览器,所以遇到IE浏览器时,就换成其他浏览器付款。
但是,我经常在论坛和放单群里看到卖骗术软件的人打广告,声称“网页切换已经过时,最新远程骗术软件,自动拦截订单,无视改价,无视标签,付款成功直接充入支付宝”。
如果真有这种软件,建议大家还是进入支付宝看看有没有充值的记录,支付宝回收站也要看一下。正常的刷单小号里的支付宝都是付款(只出不进的)。如果有多个充值记录的话,大家就要小心了。
下面附上一张清晰的切换页面软件的图,视频里的不是很清晰:
4.钓鱼链接:针对钓鱼链接只能认准网址域名,假的网址、域名都是高仿,如真正的淘宝网址是,钓鱼链接可能是
& &aitaobao &
&等等相似的字母或数字组合(如:字母o和数字0)。
5.木马!谁都防不住!
木马是用来入侵服务器的,然后挂马,普通人中招了之后会运行,然后你在付款的时候,记住了,你拍下产品,浏览,购买,这整个页面是真的,就是淘宝的页面,你点立即付款,跳入第二个页面,这也是真的!然后你第三步,跳到银行账号支付,这个就是假的!但实际是他也是真链接!包括上方的https安全标志也是真实的!但对象错了!本来你是要买A产品的,但是付款却是即时支付,而不是买产品,并且你中了木马之后,你无论是买任何东西全都即时支付到对方的支付宝账户!全是即时!即时!即时!
2010年那时候是黑客将链接发给你,你点开,但现在变成了黑客自己在自己的电脑上运行程序,怎么理解?
比如说:我想盗你的QQ,但我没办法入侵你的电脑,怎么办?我将我的笔记本借给你,我自己在我自己的笔记本上运行病毒,你去登录,你要做的仅仅是登录,不需要你打开任何链接,明白了吗?黑客在自己电脑上运行木马,然后等着你过来,你过来左看右看,刷新点链接,查域名,在这个木马面前都没有用!
我们来现场模拟这个木马的危害性:
A:我们找了一个刷手,然后刷手事先在自己电脑上运行好了这个木马,然后等你过来,他不需要做任何假页面,但是你一定会上当!
你肯定会刷新,看域名,点已买到的宝贝进入,用上了你所知道的各种防骗方法,然后才会安心的去点立即付款,跳入一个页面,再跳入银行页面!在跳入银行页面的时候,看了!在跳入银行页面的时候这是假的!实际上是真的页面,但对象变了!变成即时支付到对方支付宝账户上了,这个办法再牛X的刷手,任你多老到你一样会上当,绝不是危言耸听!
B:现在这群钓鱼黑客已经将黑手伸到我们苦B的刷手了!
临时改价,对于替换页面,替换链接有效,但对木马是真的无效,你不管怎么改价,你改100,你支付的时候还是会错的,我真没骗你们,也没吓你们,我来说一下我被骗的经历。
今天早上,我找人刷单,然后找了一个人,他的浏览器我没见过,可能是猎豹或者其他,然后在支付的时候老是出错,那时候我就注意了,开始有了警惕之心了,然后我换IE,但是打开IE的时候却发现不能自动登录,嫌麻烦,断开了三次链接,他的网速很快,所以我就更淡定了,同时另一个刷手也在等我付,我第二次再远程过去的时候,他的跳转二页面老是打不开,我问是怎么回事,他说可能是电脑问题,需要清理,我就信了他了,然后我关闭了页面,从旺旺上进已购买的宝贝,进入,查看域名,查看网址,全是正确的,然后付款,结果钱直接打进对方支付宝帐户了,我立即登录银行,查看流水号,再找支付宝工作人员,要求对方立即冻结这笔交易,然后工作人员告之要银行卡号,身份证等各种东西,之后又要我去找银行拿一个叫什么退款涵的,结果去了银行又说没有,我再次致电,说已经不能拿回来了,只能将这笔交易冻结掉,冻结了650,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了。
首先1、对方用奇怪的浏览器一定不要支付!
2、无缘无故,各种借口断开链接的一定要注意!
3、对方的QQ号是新的就一定要注意!否则中招!(好多放单商家要求Q龄3年,Q等级32以上)
4、支付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上一级的旺旺ID!(挂两个旺旺的也要小心)
5、以上办法只能针对菜鸟级骗子。
6、遇见在自己电脑上装木马来坑放单商家/主持的,只能怪自己倒霉,我也没办法解决。
有很多朋友说QT、YY平台远程被骗了,那种嫉恶如仇,郁闷的心理我们能理解。当然有的商家还一直不清楚如何被骗,或者对被骗的原因一知半解,那么冷风今天再详细说下朋友们远程付款时,不道德的刷手是如何欺骗商家的,商家怎么做,如果才能防止被骗!
诈骗的基本原理:
提前制作好网银与支付宝的付款页面并隐藏,等商家点击网银付款的跳转到网银页面的时候,将隐藏制作好的网页切换,到时候商家付款到的账户就是骗子的支付宝了!
诈骗的方式:
第一个就是给自己支付宝充值,
第二个就是转账给其他支付宝,
第三个就是利用找他人代付漏洞诈骗!
第四个就是骗子利用卖家A给卖家B刷单诈骗!
等等! 但这些原理都是一样的,用到的软件:就是一款很简单的网页切换隐藏软件!
商家如何防骗:最安全有效的方法就是当转到网银付款页面的时候,等一下就关闭付款页面,然后重新打开!
其他的方法: 在后台改价,这个适合C 店卖家, 对于天猫就不行了。 而且改价的时候最好是在跳转网银页面之前的支付宝点击网银付款的页面最安全有效!
&下面是我说说利用信用卡防骗的教程,仅供大家参考!
随便点击购买一个宝贝,再点击立即付款,注意先用网上银行,招商银行信用卡付款,推荐大家使用(只是测试对面是否是骗子,如果测试不是,我再用我自己的建设银行网银付款):
&点下一步。切记点网上银行,不要点快捷支付,然后点下一步
再然后登录网上银行付款 点手机支付,会出现一个
&两个都能点,证明对方不是骗子,如果对方是骗子将出现这种情况:
信用卡根本点不了,只能点一卡通,这个证明,对面绝对是骗子,请不要付款,
因为你测试用的是信用卡付款,点进去信用卡没办法付款,证明对方是切换了页面,
如果信用卡可以点,证明对方95%不是骗子,可以把招商银行的付款页面关闭,再选择自己的银行卡网银付款!
&当然,这个也不能100%防止被骗。
防骗小总结:
1、商家多改几次价格,这个很重要。
2、浏览器窗口不要最大化,缩小一点,移动位置,防止换假页面。(换页面的话,浏览器页面会最大化)
3、到了银行支付页面,再次回到已买到的宝贝页面。
4、进入刷手的支付宝,查看他的充值记录,收支明细,转账记录,回收站是否有恶意交易。
5、对照订单详情和浏览器地址栏的订单号是否一致,不一致100%是骗子。
主要讲远程单怎么样防止被骗
一:钓鱼网站
  这个很好识别,商家们一定要在刷手远程给你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在已买到的宝贝页面,这个时候要刷新一下,然后在查看浏览器地址栏是否是。为什么要刷新一下再看浏览器地址栏是否是淘宝的网址呢?打个比方,刷手搞的钓鱼网站,但是域名(网址)这个绝对是不可能是
,在你远程刷手电脑之前,刷手将正确的淘宝地址复制下来,黏贴到钓鱼网站的地址栏,如果不刷新直接点击付款,此时有可能就付到了钓鱼网站设置的账户里,而钓鱼网站就是刷手辛辛苦苦做的仿淘宝程序或者花钱买的仿淘宝程序。
所以,付款的时候,为防止钓鱼网站,可以刷新一次后核对网址是否正确;也可以直接在地址栏里手打淘宝官方网址:
;或者在浏览器的主页里(如:好123,360网址等)找到淘宝,点进去。
二:拦截木马
  网银拦截木马是最难防的,网银拦截木马的功能就是拦截你付款的金额到指定账户中去,通常的指定账户为网络游戏点卡平台(比如:盛大,一卡通等等),这一行为的作案方法是:骗子刷手在某些偏门QQ群或其他渠道找到网银拦截木马上家,购买后运行于刷手自己的电脑中,当商家远程操作刷手电脑通过网银付款,由于木马运行是在后台,所以当商家远程刷手电脑时,没有一点蛛丝马迹。从远程开始到自己提交验证码点确定付款都没有可疑之处,但钱却扣了,交易还是等待付款状态。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几个方式来尽量避免:
单要求中尽量选择QQ等级为2个太阳以上,并且QQ年龄为2年以上。因为很多骗子注册新QQ来行骗,并且骗子网站根本没有记录。
  2:用刷手接单QQ(或者旺旺小号)到骗子查询网站查询是否有被举报行为,如果有被举报行为,立即终止合作。(可以在百度里找更多的骗子网站查询)
3:如果是骗子行骗,一般情况下,骗子不会留自己的真实联系方式。那么在骗子拍下到远程这段时间,商家可以用千牛查看刷手拍下地址,并打电话,如果是空号、打不通,或者打过去核对信息不一致等情况,立即终止合作。(或者打个骚扰电话,让刷手报一下你的号码。)
  4:刷手发截图过程中,半天不发图然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发图来,这种人也要特别注意(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在调试木马或者动其他手脚).
  5:商家远程刷手电脑开始,在刷手拍下订单,商家准备付款时,一定要让登千牛的客服改一下价格。修改后的价格精确到0.01,
比如:100元的商品,商家远程准备付款时,要求客服改价为:98.74或者99.03(修改价格不要有规律)。修改成功之后付款会提示交易价格已改变,商家重新进入已买宝贝页面付款。如果你改价后,刷手以各种理由断开远程操作,应立即终止合作;如果是因为网络卡操作不了,商家自己断开远程操作的,再次远程时,应重新修改价格。总之,改价之后到付款完成,中间不能有任何中断。
三:通过网页切换隐藏工具进行网页切换。
  商家在刷手远程过程中,由于只可以看到刷手的电脑屏幕,看不到键盘上的操作。当商家点击网上银行跳转到银行页面的过程中,刷手通过按键盘上的快捷键进行网页隐藏和切换,隐藏本身付款的网银页面,切换到刷手做好的和商品价格等价的充值或者付款的网银页面进行替换。商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给别人充值或者付款到其他链接上去。这种情况我总结了也可以通过几种方式来尽量避免:
  1:上面说的改价之后在付款的流程。如果隐藏和切换网页,那么刷手搞的银行付款页面的价格肯定和你商品价格一致,如果商家改价,即便是刷手把网页切换掉,商家也能发现。如果是刷手再去重新搞一个改价后价格的银行付款页面,需要时间,这个时候肯定找各种理由会断开远程,那么商家就可以立即终止合作以防被骗。
  2:紧盯对方电脑屏幕,一旦有闪屏,立马终止合作。
  3:刷手在远程过程中乱动的也应立即终止合作(可在刷单文档里要求清楚)
四:申请退款:如果刷手申请退款,商家应该怎么做?
  如果是刷手申请退款,应该立即拒绝退款,退款原因就写刷单,上传远程付款银行扣款记录,并要求小二介入。最后钱款不会退给刷手,商家也不用担心说商品被查虚假交易,承认几个刷单的,只要不是很严重,没人管你,再说处理售后退款部门和查降权不是同一部门。处理售后退款的小二不会给自己拦事情做。
总结一下:
主流三大骗术:(付款流程可按这三个大步骤来,中间的小细节可参考上面叙述的)
1.木马钓鱼:刷手电脑没安装杀毒软件的不付款,安装的打开杀毒软件的病毒查杀,信任区有没有添加木马的文件,若有就不付款。
2.切换网页: 随机多开网页标签,付款时这些页面不在的话就是被切换了(IE不能开标签页的,不用IE,IE也比较卡)
3.偷换链接:用ctrl+V快捷键,直接粘贴到网页地址栏,按回车,看有没有事先准备好的充值网上银行的链接。如下图,就是粘贴出来的建行网银链接。
付款时,注意下面这个付款网页只跳转一次,如果跳转2次(或卡屏,闪屏等等),就不要付款了。
查询骗子QQ和旺旺号的网站:(这样的网站百度一下,还有很多)
http://pz748.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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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技巧持续更新中,可能会乱,请谅解。如果大家身边有放单的朋友,动下您的鼠标,把它分享,转载给朋友们,阻止骗子继续行骗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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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海关说明情况,进行改单.&&3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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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林合同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穗中法刑二终字第582号原公诉机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韩浩林,男,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东莞市,文化程度初中,东莞市定佳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广东省东莞市。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三看守所。辩护人罗秀凯,广东瀚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韩浩林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日作出(2014)穗黄法刑初字第16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韩浩林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相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韩浩林及其辩护人罗秀凯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原判决认定:东莞定佳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佳公司)系1996年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产销服装、毛织洗水。被告人韩浩林系定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日,被告人韩浩林经手并代表定佳公司与广州市卓志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志公司)签订为期1年的《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定佳公司为卓志公司来料加工毛衣。加工费按每批订单情况而定。同年4月,被告人韩浩林以介绍原料供应商的名义,安排定佳公司职员按照卓志公司提供的合同格式草拟《采购合同》,再以定佳公司作为文件交换中心安排卓志公司与供应商上海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梭公司)、常山县永兴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公司)、高要市晋益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益公司)等互换加盖有双方合同专用章的前述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卓志公司以开据90天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供应商采购原料)。同月27日,卓志公司将1张到期日为同年7月2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编号:5086(以下简称:5086),收款人为:美梭公司,金额为元]交定佳公司。定佳公司和被告人韩浩林明知美梭公司未供应原料,仍以其促成美俊公司和东莞市以恒按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恒公司,从事所谓的票据贴现业务)签订的协议(内容为:美梭公司将前述票据交以恒公司贴现给定佳公司)作掩饰,于同年同月底至同年5月初,分三笔非法套取了以恒公司等贴现前述汇票的款项共计2933339元。同年5月底,被告人韩浩林明知定佳公司资金链存在严重问题可能要倒闭,仍指使定佳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资金通过提现或转到韩浩林个人账户的方式提走。同年6月1日,其他原料供应商等向定佳公司追讨欠款时,被告人韩浩林逃匿,定佳公司关闭停业。同年7月19日,公安机关接卓志公司报警后,立案侦查本案。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黄埔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系前述汇票的出票行)依公安机关来函止付了前述汇票。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韩浩林抓获。另查明,永兴公司、晋益公司均未依前述采购合同交付原料。永兴公司仍以抵债之名通过定佳公司收受了卓志公司开具的编号为5085(以下简称:5085)的银行承兑汇票。晋益公司亦以抵债之名通过定佳公司收受了卓志公司开具的编号为5092(以下简称:5092)银行承兑汇票。后前述2张汇票亦被工商银行依公安机关出具的公函止付。对上述事实,原判以下列证据证实:一、本案的基本情况(一)案发过程1、东莞市寮步镇药勒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实:日大批供货商、加工商因无法与定佳公司经营者取得联系,到该厂追债。次日全厂600多名工人停工、上访。2、公安机关出具的受理报警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公安机关于日接卓志公司报警,后于同年同月19日立案侦查。3、公安人员出具的调查报告,证实日公安人员到定佳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人去楼空。4、抓获经过,证实:日,民警在贵阳机场将韩浩林抓获。(二)涉案单位和个人的资料1、定佳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证实:定佳公司为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东莞市寮步镇药勒村,公司股东韩浩林、胡暖祥,分别占有90%、10%的股份。经营范围为:产销服装、毛织洗水。2、美梭公司的企业档案登记资料,证实:美梭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原料、产品等的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玉建。3、晋益公司企业档案登记资料,证实:晋益公司为注册资本9000万元港币的有限责任公司。4、以恒公司企业档案登记资料,证实:以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梁某。5、银利公司、福特公司、冠通公司企业档案登记资料,证实:前述公司的基本情况。6、被告人户籍证明,证实:韩浩林的身份。(三)定佳公司和韩浩林个人财务资料1、定佳公司的银行资料,证实:定佳公司账户仅在日至同月25日期间内,就以工资为由被提取现金300万元。其账户于日转账存入元后,即时以放款息的名义转出元,余额仅72.93元。2、韩浩林个人账户书证,证实:韩浩林卡号:62×××23的个人账户于日由尹锦萍现金存入100万元,后通过网上银行等途径分批支出。至日,韩浩林该个人账户可用余额仅为9076.52元。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的(2011)东一法民二初字第2775号民事判决书,证实定佳公司当时欠银行巨额债务。该文书内容反映: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与定佳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佳制衣公司)、定佳公司、韩浩林、游凤兰签订编号为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广发银行向定佳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等)。定佳制衣公司提供药勒村寮浮路的三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韩浩林、游凤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日,广发银行分六笔向定佳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期限自日至日止)。4、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的(2011)东一法民二初字第292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与定佳公司、韩浩林、游凤兰签订编号为11x343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中信银行向定佳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开立信用证等)。定佳公司提供其公司厂区内机器设备作抵押担保,涤纶、毛料及成品一批作质押担保。韩浩林、游凤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年5月16日,定佳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开具金额为7150000元的汇票,并缴交质押保证金元。中信银行依约开出编号为的《银行承兑汇票》。同年同月19日,定佳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开具金额为元的汇票,并缴交质押保证金元。中信银行依约开出编号为的《银行承兑汇票》。5、中信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相关承兑申请书、保证金存款入账通知书,证实:日,中信银行确认:定佳公司保证金账户内有3575000元的情况下,依约开具以定佳公司为出票人,美梭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715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同年同月20日,中信银行确认定佳公司保证金账户内有6425000元的情况下,依约开具以定佳公司为出票人,美梭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四)涉案单位间合同关系1、定佳公司与卓志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书》,证实:伍伟明代表卓志公司与定佳公司于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定佳公司为卓志公司来料加工生产毛衣。加工费按每批订单情况定。2、卓志公司与供应商的原料采购合同(1)卓志公司与美梭公司的采购合同,证实:卓志公司向美梭公司定购127738磅,价值元的色纱,美梭公司在日交完货物。卓志公司以90天银行承兑汇票付款。(2)卓志公司与永兴公司的采购合同,证实卓志公司向永兴公司定购15432磅,价值元的色纱,永兴公司在日交完货物。卓志公司以90天银行承兑汇票付款。(3)卓志公司与晋益公司的采购合同,证实卓志公司向晋益公司定购4105公斤,价值254510元的色纱,晋益公司在日交完货物。卓志公司以90天银行承兑汇票付款。(4)卓志公司与源之兴公司的采购合同,合同证实:日卓志公司以编号ep11084yl-9合同向源之兴公司定购22480.9公斤,价值元的采购合同,约定日交完货物。卓志公司以90天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日卓志公司以编号ep11084yl-1合同向源之兴公司定购31341磅,价值元的色纱,源之兴公司在日交完货物。卓志公司以90天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日卓志公司以编号ep11084yl-20合同向源之兴公司定购6320.91公斤,价值227300元的色纱,源之兴公司在日交完货物。(5)卓志公司与福特公司的采购合同,证实:卓志公司向福特公司定购6075.89磅,价值元的色纱,福特公司在日交完货物。卓志公司以90天银行承兑汇票付款。(6)卓志公司与银利公司的采购合同,证实:卓志公司向银利公司定购12332.44公斤,价值元的采购合同,银利公司在日交完货物。卓志公司以90天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7)卓志公司与冠通公司的采购合同,证实:卓志公司向冠通公司定购22046磅,价值元的色纱,冠通公司在日交完货。卓志公司以90天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3、美梭公司与以恒公司的票据贴现合同,证实:作为票据收款人的美梭公司将编号5086的银行汇票委托以恒公司贴现给定佳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二、合同履行的书证(一)供应商一方出具的发货凭证和增值税发票1、发货凭证(1)源之兴公司出具的编号分别为的售货单,证实;源之兴公司分别于日、5月15日向卓志公司发送价值800319元、227300元的棉纱。(2)福特公司出具的售货单,证实:福特公司于日向卓志公司送出价值元的纱。(3)银利公司出具的出库单,证实:银利公司于日将送给卓志公司的12332.44公斤的仿羊绒,代送东莞福泰厂。连伟生签收该出库单。2、增值税发票(1)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证实美梭公司2011年1月-12月开具给卓志公司增值税发票共4份、开票时间均为日。(2)永兴公司提供的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永兴公司于日开出价税合计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晋益公司提供的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发票收据,证实:晋益公司于日开出价税合计25451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张,并由卓志公司罗小虹签收。(4)福特公司提供的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福特公司于日开出价税合计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冠通公司提供的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冠通公司于日开出价税合计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张。(6)银利公司提供的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银利公司于日开出价税合计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卓志公司一方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交接手续1、银行承兑汇票(1)编号5086的汇票,证实:卓志公司于日向美梭公司(元)开出1张为期3个月的汇票。定佳公司员工留下“已收正本,定佳,易广琼”的签名。(2)编号5085的汇票,证实:卓志公司于日向永兴公司开出1张为期3个月的汇票。定佳公司员工签下“已收正本,定佳,易广琼”的签名。(3)编号5092的汇票,证实:卓志公司于日向晋益公司开出1张为期3个月的汇票。(4)编号、8835的汇票,证实:卓志公司分别于日向源之兴公司开出1张为期3个月的汇票。定佳公司员工签下“已收正本,定佳,易广琼”的签名。同年5月3日向源之兴公司开出1张为期3个月的汇票。同年5月27日向源之兴公司开出1张为期3个月的汇票。(5)编号5096的汇票,证实:卓志公司于日向福特公司开出1张为期3个月的汇票。(6)编号5097的汇票,证实:卓志公司于日向银利公司开出1张为期3个月的汇票。(7)编号8836的汇票,证实:卓志公司于日向冠通公司开出1张为期3个月的汇票。2、汇票交接手续(1)出票日为日的3张汇票上有定佳公司员工“已收正本,定佳,易广琼”的签名。(2)卓志公司出具快递单2张,证实:卓志公司分别于日和同月10日寄给定佳公司,定佳公司分别于同月4日和同月10日由姓“赵”的员工签收。(三)定佳公司一方1、盖有定佳公司公章的《广州市卓志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入库单》9份(无原件),证实:定佳公司表示其已代卓志公司分别收受美梭公司(127738磅)、晋益公司(4105公斤)、永兴公司(15432磅)、源之兴公司(31341磅、6320.91公斤、22480.90公斤)、福特公司(6075.89磅)、银利公司(12332.44公斤)、冠通公司(22046磅)的色纱。2、定佳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编号:11380号账户的清单,证实定佳公司于日收到1933339元;于同年5月3日分别收到900000元、100000元。(四)以恒公司一方1、编号5086号汇票背书资料,证实:编号5086号汇票中,加盖美梭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后背书给东莞市友成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友成贸易有限公司再背书给东莞市增灼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增灼商贸有限公司再背书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委托收款。2、工商银行业务凭证,证实:东莞市石排增加建材贸易部分别于日转账1933339元到定佳公司账户;日分两次各转账900000元、100000元到前述定佳公司账户。三、司法机关介入后,涉案书证处理情况(一)涉案票据去向1、公安机关出具穗公经(号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关于协助查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的函及卓志公司提供的6张汇票已承兑支付的书证,证实:公安机关已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黄埔支行,对卓志公司开给晋益公司的汇票(编号5092)、开给美梭公司的汇票(编号5086)、开给永兴公司的汇票(编号5085)协助停止办理支付承兑。2、工商银行在公安机关前述函件加注意见,证实:前述3张汇票已办理登记止付手续。(二)涉案书证鉴定意见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中警鉴字(号),证实:编号“0004553”的《源之兴售货单》第二联购方代表处的“罗’s”签名字迹是罗小虹书写;不能确定编号“0015512”的《源之兴售货单》第二联购方代表处的“罗’s”签名字迹是否为罗小虹书写。2、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文检鉴定书》(穗公经技(文检)字(号)证实:送检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广州市卓志物流有限公司,收款人: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出票日期:日),背书人签章栏盖有的“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印迹及“黄玉建印”私章印迹分别与送来的美梭公司提供的相应印文印章印迹不是同一印章所盖。四、证人证言(一)卓志公司一方1、伍伟明(经理)陈述,证实:2011年1月,一位美国外商找到其卓志公司在中国采购毛衣。其代表卓志公司在同年2月1日和定佳公司签订一份委托加工合同书(初步意向书),由卓志公司向定佳公司提供原料,委托定佳公司加工成毛衣。2011年3月初,韩浩林让其公司开银行承兑汇票给原料供货商,等原料运到定佳公司生产成毛衣并向其公司交付货物后,再和其公司结算服装加工费。其请示公司领导后,答应韩浩林要求,但向韩浩林提出由其公司和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原料供应商要向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原料运到定佳公司,再由其公司人员验货并签收。同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韩浩林派人把合同的初稿交其公司审核无误后,把盖有原料供应商合同专用章的采购合同送到其公司。其公司也在采购合同上盖上其公司的合同专用章。韩浩林提供的供应商包括:美梭公司等。这些公司向卓志公司销售生产毛衣的原料色纱。合同里面注明有产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交货日期和付款方式。其公司于2011年4月底至5月初开具了以原料供应商为收款人的承兑汇票。其中:日开出的承兑汇票编号为5085、收款人永兴公司、金额元;编号为5086、收款人美梭公司、金额元。日开出编号为5092、收款人晋益公司、金额254510元。除日开出的汇票是定佳公司的人员来其公司收取外,其余汇票由其公司于日通过顺丰公司把汇票送到定佳公司。其公司向定佳公司提供了其公司的入库单,但按照合同约定原料供应商的原料入库必须由其公司派员验货并签收。其曾追问韩浩林,原料供应商是否把原料运到了定佳公司。韩浩林说原料供应商的原料已全部到位,并向其公司出具了总共9张盖有定佳公司公章的卓志公司的入库单(内容为:其公司开具的9张银行汇票所涉原料色纱已全部由定佳公司收取入库)。日其公司派人到定佳公司查看毛衣加工情况时,发现定佳公司已经由东莞市寮步镇药勒村委接管,韩浩林已于同年6月1日携款潜逃,去向不明。其公司再打电话给韩浩林,已无法联系上韩浩林。2、罗小虹(客服专员)证言,证实:2011年2月,其公司和定佳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其公司将原料交定佳公司加工。定佳公司向其公司介绍了七家原料供应商,包括美梭公司等。永兴公司的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定佳公司老板韩浩林通过其公司东莞大朗办事处的员工转交给其。定佳公司曾将晋益公司开具的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其公司。但其没有在晋益公司的发票收据单上签过名。2011年其公司与源之兴公司共签订了三份采购合同。同年3月14日其将其公司与源之兴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发送到马少鑫的电子邮箱,不知为何合同签订时间提前到日。之后,源之兴公司通过定佳公司的姚某把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寄给其公司。其公司再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通过定佳公司转交给源之兴公司。其公司共向源之兴公司开具了三张汇票,包括日一张汇票(编号为5087、金额为元),5月3日一张汇票(编号为5091、金额为元),5月27日一张汇票(编号为8835、金额为227300元)。按合同约定,源之兴公司把货运到定佳公司仓库存放,再由其公司派人验货签收。其不清楚源之兴公司有无送货,只是收到定佳公司转交的来自源之兴公司的三张售货单。其在号码编号4552(一式两联)的售货单上签了“罗s”并寄回另外一联。编号为编号15512和编号4553的售货单。其均只收到一联,就没有在上面签名。其不清楚三张单据有无实际交易。日其公司开具给美梭公司、永兴公司及源之兴公司的3张承兑汇票是由定佳公司人事部主管易广琼来其公司取走的。其公司开具的涉案其余6张汇票都由其公司寄给定佳公司的。陈志华、陈耀昌是我卓志公司在东莞大朗办事处的员工。伍伟明、陈志华、陈耀昌、陆志晟在该案发生后就自行离开卓志公司,现去向不明。3、洪志权(卓志公司董事长)证言,证实:其公司曾对定佳公司作过调查,发现定佳公司是一家大型专业服装公司,拥有自己的生产厂房,占地面积达30亩,拥有300多台全自动生产电脑织机,有员工500多人,在江西、广西和中山拥有加工基地,生产的针织毛衫远销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所以其公司信任定佳公司,并与之签订加工合同。其公司与定佳公司不存在民间借贷的关系。其公司应定佳公司要求,还和原料供应商美梭公司、晋益公司、永兴公司等签订了《采购合同》。(二)原料供应商1、美梭公司黄玉建(法定代表人)证言,证实:其公司与定佳公司是老客户,长期向定佳公司销售棉纱等原料。双方业务交往一直很顺利。其公司和卓志公司没有业务往来。2011年4月中旬,定佳公司老板韩浩林打电话告诉其,卓志公司想找定佳公司加工毛衣,需要向其公司购买一批原料(色纱)。其答应收款付货。同年同月15日,韩浩林传真了一份以卓志公司和美梭公司名义起草的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卓志公司向美梭公司购买一批价值元的色纱。其公司收到合同传真件后,在合同上盖了其公司合同专用章,再把合同寄回定佳公司。其应韩浩林要求开具了四张面值共元的增值税发票交韩浩林转给卓志公司。过段时间,韩浩林称,卓志公司的承兑汇票已开出。其要求韩浩林将承兑汇票寄给其。但韩浩林称他已找到一间兑现公司,帮其公司兑现后再将300万元汇到其公司的账上,所以需要其签订一份贴现的《协议》。《协议》签订后,他再将汇票原件寄给其背书。其考虑到谁贴现汇票都一样,就答应签贴现《协议》。其没仔细看《协议》的相关条款,没注意《协议》约定贴现的款项用以支付货款的内容。定佳公司拖欠其公司的货款,其公司不拖欠定佳公司的货款。考虑其拿到货款才发货,其就签了前述《协议》。后来,韩浩林既未将承兑汇票交给其背书,也没付给其贴现款。其也没给卓志公司发过货。这笔业务不了了之。同年5月31日左右,定佳公司突然关门。韩浩林全家人去向不明。至今,定佳公司拖欠其公司100万美金的货款。月份,公安人员找其了解情况后,其找卓志公司洪总反映,其没收到他的货款,也没发货给他,让他把那4张增值税发票退回给其。后来,其将前述发票报税局退了。2、永兴公司杨晓华(总经理)证言,证实:其公司与卓志公司没有业务往来。2010年开始,其公司一直向定佳公司销售色纱,并按月结算货款。2011年以后,定佳公司开始拖欠其公司货款。截止同年4月,定佳公司共欠其公司80多万货款。同年4月中旬,在其向韩浩林追讨下,韩浩林打电话给其,要其公司和卓志公司签订一份采购合同,并说其公司和卓志公司签订合同后,他可以叫卓志公司给其公司开一张39万多的银行承兑汇票,用来冲抵定佳公司欠永兴公司的部分货款,还说到5月份,再让其公司和卓志公司签另一份合同。卓志公司开另一张40多万银行承兑汇票给其公司,就可以把定佳公司拖欠其公司的货款全部结算完毕。其答应了。后韩浩林传真了一份以卓志公司和永兴公司名义起草的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卓志公司向永兴公司购买一批价值元的色纱,合同落款日期为日。其公司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把一式两份合同寄回给定佳公司的“姚某”。但其公司至今没有收到定佳公司寄回这份合同。同年同月29日,其公司收到韩浩林通过顺丰物流公司寄过来的金额为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因为韩浩林叫其和卓志公司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用卓志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来偿还定佳公司欠其公司的部分货款,所以这笔业务没有实际交易。其公司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把相应货物送给卓志公司或者定佳公司。其公司将前述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余杭江南化纤有限公司用于支付其公司购买原料的货款人,但没兑现成功。现定佳公司已经倒闭,老板韩浩林全家去向不明。其已于日到东莞市寮步镇法庭起诉定佳公司追讨欠款。另外,韩浩林说他用卓志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偿还其公司元货款,要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卓志公司。其考虑到其公司有元货款的收入,就答应了韩浩林的要求,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卓志公司。3、晋益公司周世飞(客服)证言,证实:其公司长期向定佳公司销售色纱,与卓志公司没有业务往来。2011年3月,定佳公司开始拖欠其公司货款,同年4月中旬,其公司见定佳公司欠其33多万不还,就派大货车堵住定佳公司的门口。韩浩林要其公司与卓志公司签订一份采购合同,并由他叫卓志公司给其公司开一张25万多的银行承兑汇票,用来冲抵他定佳公司前期欠晋益公司的部分货款。后来,韩浩林寄了一式两份以卓志公司和我公司(高要晋益公司)名义起草的采购合同(合同上卓志公司已经盖上了合同专用章)。韩浩林还叫其把合同日期倒签到日。合同约定,卓志公司向晋益公司购买价值254510元的色纱。其公司审核无误,就盖上其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同年4月16日将其中的一份合同寄过去给定佳公司韩浩林。同月27日,其公司向定佳公司寄出三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分别为060156,购货单位卓志公司),卓志公司罗小虹在其公司的发票收据上签名确认。同年5月5号其公司收到韩浩林寄来的1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卓志公司,金额254510元),就把汇票背书给他人,用于支付其公司的货款。实际上,该份合同没有实际交易。其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把货送给卓志公司或者定佳公司。其公司扣除前述汇票款后,定佳公司尚欠其公司八万元左右的货款。次日,韩浩林又打电话,要其公司送6吨色纱(价值26万元)。其请示其公司老板黄秋元。黄秋元觉得定佳公司韩浩林可以找其他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还是有偿还能力的,就同意其公司又向定佳公司发了货。韩浩林还向其公司支付4万元。定佳公司已经倒闭时,尚欠其公司34万多元。4、源之兴公司马少鑫(法定代表人)证言,证实:2010年开始,其公司向定佳公司供应纺织原料。其也认识卓志公司东莞大朗分公司的陈志华和“昌哥”。2011年2月,陈志华找到其说卓志公司要买棉纱和色纱。卓志公司罗小虹把起草的合同发到其电子邮箱。其将合同打印成一式两份并盖上其公司合同专用章后,寄回卓志公司。卓志公司盖好合同专用章后,再把其中的一份寄回给其公司。两家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共签订了三份合同。其中,日签订了两份合同。号码ep11084yl-9的合同约定,卓志公司向其公司订购22480.9公斤,价值元的棉纱;号码ep11084yl-1的合同约定,卓志公司向其公司订购31341公斤,价值元的色纱。同年4月14日又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号码ep11084yl-20),卓志公司向其公司订购6320.91公斤,价值227300元的面纱。后其公司按卓志公司的陈志华指示将货物交给定佳公司的人代收后,再把其公司的售货单(一式两联)寄给卓志公司的罗小虹。罗小虹签收后,再把一联寄回其公司。定佳公司收取卓志公司的货物后,没有向源之兴公司开具任何收据。卓志公司通过韩浩林转交给其公司三张银行承兑汇票。其公司已把汇票背书给其他公司,用于支付其公司的货款了。5、福特公司刘洋(法定代表人)证言,证实:2011年3月份,定佳公司老板韩浩林向其提出:卓志公司想向其公司购买一批色纱,并介绍了卓志公司的“阿昌”给其认识。其要求卓志公司先开银行承兑汇票后其公司再付货,而“阿昌”要求其公司先把售货单和发票开好,寄到卓志公司后,卓志公司才能向其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同年4月下旬,卓志公司员工起草合同后,通过互联网把合同发到其电子邮箱内。其加盖其公司合同专用章后把合同寄回卓志公司。但卓志公司没有把合同寄回给其公司。合同约定,卓志公司向其公司购买2.756吨,价值13227.21元的色纱。同年4月26日其公司开具2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给卓志公司(其中发票编号分别为:061805)。卓志公司收到其公司的发票后于同年5月10日左右通过定佳公司财务“阿仙”把银行承兑汇票送到其公司。同年5月13日,其公司按照卓志公司“阿昌”的指示把色纱拉到定佳公司仓库,并将其公司的售货单(一式两联)寄给了卓志公司。卓志公司未寄回一联售货单给其公司。定佳公司的人也没签收。另外,同年4月至5月,其公司总共送了大概30多万元的货给定佳公司,但定佳公司一直不肯结算。同年6月1日左右,定佳公司老板韩浩林携款潜逃。其听说被害人被骗的金额大概有几千万。6、冠通公司宁玉强(经理)证言,证实:2011年3月,卓志公司的陈耀昌向其提出,他公司想向其公司购买十吨色纱。卓志公司起草合同后,由陈志华把合同送给其。其盖上其公司的公章,再寄回给卓志公司。卓志公司未将合同给回其公司。双方约定,卓志公司向其公司购买10吨(每吨38900多元)的色纱。同年3月18日左右,卓志公司陈耀昌派人到其公司提走该批货物。同年5月18日,其公司开具了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邮寄给卓志公司(号码分别为331735)。同年5月底,陈志华交给其公司一张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编号为、金额为元)。其公司把汇票背书给其他公司,用于偿还其公司货款。7、银利公司张世金(会计)证言,证实:2011年3月中旬,其公司老板李鉴坪通过朋友介绍与卓志公司签订一份采购合同。该合同由卓志公司起草并盖上卓志公司合同专用章后一式两份交给其公司。其公司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把其中一份合同还给卓志公司。合同约定,其公司向卓志公司销售12332.44公斤的仿羊绒,每公斤37.3元,总价元。日其公司李鉴坪安排将12332.44公斤的仿羊绒运到东莞福泰厂,准备等染色后再由东莞福泰厂转交卓志公司。同年同月25日,其公司向卓志公司开具了一张增值税发票(编号为6557941、金额元)邮寄给卓志公司。同年5月中旬,其公司的李鉴坪拿回一张卓志公司开出的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编号为:,金额为:元)。(三)以恒公司一方,梁某(经理)证言,证实:以恒公司和定佳公司、美梭公司均没有业务往来。2011年4月底,定佳公司韩浩林通过其朋友电话联系到其。他称他有一张元银行承兑汇票急需贴现,问其公司可否办理。其答应其公司以2933339元收韩浩林提供的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编号5086、出票人广州市卓志物流有限公司、收款人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金额元、汇票到期日为日)。韩浩林先传真了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复印件给其。其一方面拿该张复印件去中国银行东莞市万江支行核实该银行汇票的真实性,另一方面,要求韩浩林在该银行承兑汇票后面背书一栏上加盖美梭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便其公司以后再背书。同年5月3日,银行电话通知其,该银行承兑汇票是真的。其按韩浩林安排到韩公司找韩浩林女儿。其通知其公司财务先将1933339元转入定佳公司在广发银行东莞市分行的银行账户。定佳公司韩浩林女儿确认收到其公司汇款后,就把银行汇票交给了其。韩浩林女儿把该银行承兑汇票交给其时,该汇票后面背书栏已盖有美梭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黄玉建的印鉴。同年5月3日,其公司财务从其名下的东莞市石排增加建材贸易部在中国工商银行东莞高埗支行的账户分两笔再向定佳公司的上述账户转入了共100万元。同年5月底时,其先把汇票背书给东莞市友成贸易有限公司(其加盖了东莞市友成贸易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倪逸的印鉴),再背书给其自己的东莞市增灼商贸有限公司。最后,其以增灼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到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办理提前贴现。银行审核后,支付了相关款项给增灼商贸有限公司。另外,韩浩林还叫其在一份以其公司与美梭公司签订的关于委托贴现支付货款的协议上盖章。其见到韩浩林拿来的协议上已盖了美梭公司的章,但其从没有与美梭公司的人接触过。日,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以该汇票到期为由向工商银行广州黄埔支行托收款时被告知该汇票被广州市公安局因为侦办案件的需要暂时停止支付。于是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要求东莞增灼商贸有限公司把提前贴现的钱退回给银行。其收到银行通知,再联系韩浩林,发现韩浩林手机关机。而且同年6月初,定佳公司老板韩浩林骗款潜逃的事传开了。其知道再找韩浩林,属白找,就自己吃亏了事。经过辨认,证人梁某指认将银行承兑汇票交给其的女子是韩浩林的女儿(韩佩珊)。(四)定佳公司一方1、姚某(采购)证言,证实:日其经朋友介绍到定佳公司任采购,负责定佳公司的毛料采购及跟踪客户的进展情况,包括时间及质量等。其来定佳公司之前,韩浩林已与卓志公司的人开始洽谈加工毛衣的事。同年4月初,韩浩林拿来卓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和一张白纸,让其按照他给的资料做采购合同。白纸上韩浩林手写着供应商(美梭公司等)和金额。其就按卓志公司罗小虹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其的合同格式,在合同的表格上填上供应商的名字和金额后,再把邮件发给对应的供应商。供应商打印两份出来并盖上公章后再寄到其公司。其再把合同转寄回卓志公司盖上合同专用章。这些供应商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卓志公司。卓志公司也向这些供应商开具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除美梭公司的那张汇票外,其余的汇票均由其寄到相应的供应商所在公司。就美梭公司没有送货到定佳公司的事,其还问过韩浩林。韩浩林称涉案300万是其公司以前欠美梭公司的货款,不让其管其他。永兴公司、晋益公司经常送货到其公司。其只负责记录他们送货的总数,不清楚其中有无卓志公司定购的货物。源之兴公司、永兴公司、晋益公司与定佳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由于每次送货未按合同约定数量送,且送货数量不一样。其只能记录这三家公司送货的总数,无法分辨这三家公司送来的棉纱是否是卓志公司购买的棉纱。而定佳公司一直欠三家公司的货款。何时给货款的事都是由韩浩林决定的。福特公司、冠通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将棉纱送到定佳公司。其公司收取的货物由仓管员周宝林验收后,在送货单上盖上定佳公司的收货章,再交公司财务保管。日,其最后一次在公司见过韩浩林。次日,公司倒闭。之后,其就没见过韩浩林,也不知单据放到哪里去了。2、尹锦萍(出纳)证言,证实:其从2006年左右到定佳公司财务部工作,任文员;从2009年开始,任出纳,负责按会计的单据去银行提取现金支付工人工资、供货商货款、代工厂的加工费等。定佳公司老板是韩浩林。2011年韩浩林保管定佳公司支票、印鉴和财务章。他安排其做事,其不清楚为何。定佳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易广琼还负责管理仓管员。游凤兰是韩浩林老婆,在公司发工人工资时才来看看。韩佩珊来公司实习,开车送其去银行提款,或帮其去银行提款。有时,其还要按韩浩林要求,把公司账上的钱转入韩浩林个人账户。韩浩林说这是方便他支付客户货款和外单位的加工费。月,其和韩佩珊以发放工资、差旅费、备用金和支付水电费的名义开支票从定佳公司在广发银行东莞分行的账户提了很多钱,还转了钱到韩浩林的个人账户。其中,4月29日,游凤兰持定佳公司所开具2张编号为:90418的支票从广发银行东莞分行提取了现金共85万元。5月25日,其持定佳公司编号为1290934的支票,从广发银行东莞市分行提取了现金100万元转存入韩浩林个人账户。5月31日其又提取并支付了工人4月份工资(150万左右)和一些外单位的加工费。之后,其没有再见过韩浩林及其家人。次日,很多原料供应商听说韩浩林全家都跑了,就聚集到工厂追债。工人也停工,到镇政府上访。定佳公司就倒闭了。在镇政府的协调下,工人们都从药勒村委会领取了村委会垫付的工资(被定佳公司押的5月份工资)。药勒村委会派人在厂房里看守。公司的账本放在公司财务部,现不知去向。其不知道定佳公司到底欠了多少钱。尹锦萍辨认日定佳公司的支票,确认其帮韩浩林将该100万元从定佳公司账户转入韩浩林个人账户。3、胡暖祥(挂名股东)证言,证实:其是韩浩林的姐夫,在寮步开无牌毛织厂,也为韩浩林的定佳公司代加工,收取加工费。2006年,韩浩林向其提出,他借其身份证到东莞市工商局办理公司注册手续,让其担任挂名股东。实际,其未在定佳公司担任职务,也未参与定佳公司的运作。2010年底,定佳公司开始拖欠其工厂的加工费。日,韩浩林打电话给其称,定佳公司没办法撑下去,可能要倒闭。同年同月31日,韩浩林及其老婆、孩子都离开了原来居住的寮步镇石龙坑的住所,去向不明。次日,很多原料供应商和一些代加工厂的加工商知道了韩浩林跑路的消息后,聚集到工厂里追讨货款和加工费。定佳公司的工人也停工,到镇政府上访要求发放5月份的工资。后来,镇政府垫付了工人的工资。截止定佳公司倒闭时,定佳公司还拖欠其十几万的加工费。之后,其有打韩浩林的电话。他电话关机。其无法联系到他。一年后,韩浩林曾约其一起吃过饭,但没告诉其,他去了哪里。4、游凤兰(韩浩林老婆)证言,证实:定佳公司有1000多名工人。公司在淡季(每年2月至5月)每月工人工资要支付150至180万元,在旺季(每年6月至年前)每月要支付200至300万。关世强是公司客户。每月头、尾,其协助韩浩林管理公司财务,比如支付货款、代工厂的加工费、发放工人工资等。年,定佳公司准备用厂房和土地作抵押向广发银行东莞分行融资3000万元时,银行提出厂房和土地属于其和韩浩林的共有财产,需要其签名负连带责任。此时,其才知道胡暖祥是定佳公司另一股东。2011年,客户没有给定佳公司货款,导致定佳公司拖欠很多代工厂的加工费。2011年6月初,很多代工厂的人曾挟持定佳公司的人事部主管易广琼和生产部主管易广凤。同月3、4日,其听说,代工厂的人来定佳公司要钱不成,就打砸了公司。定佳公司拖欠了工人2011年5月份一个月的工资;向广发银行东莞分行贷了3千万;向中信银行东莞分行也贷了款,不知具体数额;都无法偿还;就此倒闭。韩浩林怕别人找到他,就停用了以前的电话并四处躲避。5、韩佩珊(韩浩林女儿)证言,证实:2011年初其到其父亲的定佳公司实习,曾协助尹锦萍到银行提取现金,发工资、付代工厂的加工费。2011年6月初,公司倒闭。其和妈妈、弟妹搬到石竹花园居住,父亲韩浩林怕人找他麻烦而四处躲避,还停用了以前的手机号码。其也不知道他住哪。其不记得其有无把卓志公司开给美梭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梁某一事。其不清楚关世强与定佳公司的关系。经过辨认,韩佩珊确认日其经手将定佳公司编号为1290411的支票,从广发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提取现金人民币80万元转入韩浩林的个人账户。五、被告人韩浩林供述,辩解:定佳公司于1996年成立,股东是其和胡暖祥,为有限公司。其负责公司全面管理。定佳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和印鉴放在其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只有其和公司出纳尹锦萍有钥匙。需要用到上述印章的话,一般由其拿出来盖;其不在公司的话,就由尹锦萍负责盖。对于卓志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过程,韩浩林供述存在反复现象。韩曾供述:其只介绍了晋益公司给卓志公司。其他原料供应商都是卓志公司自己找的。韩浩林又供述:其没有参与卓志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其也没有收到过卓志公司的9张银行承兑汇票。其公司收到相关供应商提供的原料后,生产了一部分毛衣,但没把成品交给卓志公司。其公司就关门了。美梭公司、永兴公司、晋益公司已按承兑汇票的金额把相应的原料送到其公司。卓志公司开给美梭公司价值元的汇票是美梭公司转给其作为其帮美梭公司加工原料的加工费。前述汇票由以恒公司贴现后,其公司收到的293339元已用于其公司购买辅料和毛料。卓志公司开具给永兴公司的承兑汇票不是用于偿还定佳公司欠永兴公司的款项。其记得福特公司、银利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将货送到其公司,但无法提供相关单据。原判决认为,诚实信用是合同履行各方当事人应秉持的一贯原则。定佳公司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被告人韩浩林作为定佳公司实际控制人,并直接故意参与操作,且犯罪数额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定佳公司已经关闭停业,故对该单位不予处理。综合韩浩林的犯罪情节和本案其他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存在一定过失及韩浩林一贯表现尚可,在经济压力下初次实施犯罪等情形,决定对韩浩林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韩浩林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上诉人韩浩林及其辩护人上诉、辩护认为:1、5086承兑汇票是美梭公司与卓志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出具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卓志公司后,卓志公司依照合同采购金额开具给权利人美梭公司的,美梭公司合法持有对5086承兑汇票的处分权利,其与以恒公司签订贴现协议,约定将汇票以贴现形式转让给以恒公司,并指定将贴现款项支付给定佳公司,作为支付美梭公司欠定佳公司的货款,该过程是合法的。美梭公司从卓志公司得该汇票,具有对该汇票处分的权利,其将汇票款项支付给定佳公司属于行使处分权利,故定佳公司收取该款不属于诈骗。2、汇票具有无因性的特点,美梭公司将汇票如何使用不受出票人的约束,原判认定定佳公司在没有收到美梭公司原料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负有不能收取该汇票转支付货款的义务,是非法认定;原审没有证据证实韩浩林不具有中介通过异地交换文形式完成合同签订的作案时间,单方采信黄玉建、梁某的明显存在漏洞的证言,即认定《协议》是韩浩林、定佳公司有意促成的产物,是非法认定。2、定佳公司收取涉案款的合同关系涉及美梭公司,与卓志公司不存在款项的收取关系,定佳公司不是合同诈骗罪的当事人一方;贴现协议当事人是美梭公司与以恒公司,定佳公司作为收款人身份出现,而定佳公司与卓志公司不存在款项收取的关系,不能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当事人一方。3、本案没有任何证据证实定佳公司、韩浩林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任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主观故意。4、定佳公司没有收受卓志公司的款项,韩浩林因为被非法追债,才停用手机,不能认定其骗取他人财物后逃匿。5、辩方在原审法院提供定佳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发生借款争议的民事判决书,想证实定佳公司在资金困难情况下,采取合法方式获得资金,进而说明韩浩林为救定佳公司作出有担当、负责的行为,而原审却以此认定定佳公司、韩浩林资金困难,揣测其为获取资金而具有犯罪动机。原审法院对证据的采信非法。6、定佳公司倒闭后,卓志公司即使收取其家原料供货商的原料,也不能按期交货给外商,为了避免损失,卓志公司报案称被定佳公司诈骗,才能拿回其开出的全部承兑汇票,故卓志公司报案动机不纯。综上,定佳公司已经将5086承兑汇票交给美梭公司,由于美梭公司存在欠定佳公司款项,将汇票交给以恒公司贴现给定佳公司,根本不是诈骗卓志公司,故请求二审法院以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韩浩林无罪。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上诉人韩浩林、定佳公司利用合同骗取被害单位卓志公司开具价值元的承兑汇票后,再行套取贴现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对于上诉人韩浩林及其辩护人的意见,经查:1、定佳公司、韩浩林作为中间人,促成卓志公司与美梭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其目的并非为卓志公司收取原料并进行服装生产,而是在于获取卓志公司的承兑汇票予以占有。美梭公司及黄玉建一方面在合同签订后没有交付任何货物,另一方面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卓志公司以造成其正在履约的假象,致卓志公司认为美梭公司、定佳公司正常履约而开具美梭公司为收款人承兑汇票;美梭公司、黄玉建明知韩浩林持有该汇票让他人贴现再由定佳公司、韩浩林收款,却不作反对,甚至签下贴现的《协议》让韩浩林顺利收取该贴现款。美梭公司虽辩称其收款就会交付货物,但实际在协助韩浩林、定佳公司收取承兑汇票、贴现款期间,均不交付任何货物给卓志公司。由此可见,美梭公司、黄玉建并没有交付货物的意图,而是与韩浩林、定佳公司具有不支付对价而占有美梭公司款项的合意,协助韩浩林、定佳公司骗取卓志公司的承兑汇票款项予以占有。同理,韩浩林一方面隐瞒定佳公司未收取任何美梭公司货物的事实,还让美梭公司开具301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卓志公司,以造成美梭公司、定佳公司正常按约履行的假象,致卓志公司开具301万元的承兑汇票交与韩浩林待转交美梭公司。韩浩林在4月27日收取美梭公司该承兑汇票,其即刻联系以恒公司进行贴现,以恒公司梁某证实其当日已经收到该票的传真件以辨真伪;韩浩林又促成美梭公司与以恒公司在4月28日签订关于贴现的《协议》,同时,梁某亦经银行查实传真的承兑汇票为真实的,随即同意贴现;梁某在侦查机关调查时陈述,其从韩浩林女儿于韩佩珊手中取走该承兑汇票的同时,即汇给定佳公司广发银行账户190余万元,并向韩浩林解释其仅筹集该款、待5.1节后即付余款,梁某的证言符合见票即付的行规;定佳公司广发银行账户记录190万元在4月28日收取。因此,韩浩林在4月28日将汇票交付梁某。同时,黄玉建也证实韩浩林没有将汇票交给他。由此可见,韩浩林没有将汇票转交黄玉建的时间,在此期间其一直持有该汇票,故虚假的美梭公司背书亦为其所实施。在收取贴现款的过程中,韩浩林更开出虚假的美梭公司已交付全部货物的入库单,致卓志公司无从发现韩浩林、定佳公司占有承兑汇票款项的事实。另外,定佳公司是服装生产公司,即使欠款,按常理,亦是其欠供货商的款项,而非供货商美梭公司欠其货款,黄玉建也提定佳公司欠美梭公司100万美元的款项,且证人姚某亦证实韩浩林当时向她承认定佳公司欠下美梭公司款项,故韩浩林让美梭公司签下贴现款为支付定佳公司货款的事项只是其掩盖非法占有、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并非美梭公司与定佳公司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此外,永兴公司、晋益公司的证人也证实韩浩林让其签订的《采购合同》,目的在于骗取卓志公司的承兑汇票抵偿定佳公司欠其公司的债款,而非进行真实货物交易。由此可见,韩浩林、定佳公司罔顾卓志公司未能收取货物的客观事实,让美梭公司不支付对价的情况下,以制造虚假的美梭公司背书、虚假入库单等行为,由其将承兑汇票交付给梁某贴现并予占有,其目的在于骗取贴现款。此外,黄玉建涉嫌利用美梭公司等名义,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高达79余亿元,偷逃税款11余亿元,骗取退税款8亿元的行为而被上海地区公诉机关指控。而韩浩林、定佳公司在实施侵占卓志公司承兑汇票的同期,即利用其在中信银行的授信,开具美梭公司为收款人的2000万元的承兑汇票,随后,韩浩林藏匿,而本案证人等已证实美梭公司没有交付任何货物给定佳公司。由此可见,韩浩林、定佳公司与美梭公司、黄玉建之间并无正常货物交易,韩浩林、定佳公司纠合美梭公司骗取卓志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其目的在于有非法占有承兑汇票的贴现款。2、韩浩林、定佳公司纠合美梭公司,虚构事实,促成美梭公司与卓志公司,以及促成美梭公司与以恒公司之间签订合同,非法占有合同相对方的财物,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特征。3、韩浩林、定佳公司虚构事实,骗得卓志公司、以恒公司签订合同,以表面的权利转让,掩盖其非法目的,由此侵占卓志公司的承兑汇票款项,故韩浩林及其辩护人关于美梭公司转让其权利为合法的民事行为等意见均不成立。至于韩浩林及其辩护人关于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定佳公司不是合同诈骗罪的当事人一方等意见本院已作评析,故该意见均不成立。本院认为,定佳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上诉人韩浩林作为定佳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定佳公司已经关闭停业,原判对该单位不予处理是正确。韩浩林及其辩护人的上诉、辩护意见经查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惟因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在二审期间已修订,故本院亦对韩浩林的量刑变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维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4)穗黄法刑初字第167号刑事判决关于被告人韩浩林的定罪部分。二、撤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4)穗黄法刑初字第167号刑事判决关于被告人韩浩林的量刑部分三、上诉人韩浩林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日起至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五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缴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杨梅珍审 判 员  蔡丽君代理审判员  聂 慧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唐吉龙宿腾飞李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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